基层四川省学费奖补补注册了为什么会不能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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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属高校毕业生边远基层就业3年可申领奖补金
时间:&&&&来源:新华网&&&&
  9月6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2012年春季学期毕业并在四川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的大学生,可以申请学费奖补金了,奖补标准每学年最高6000元。
  据悉,此次奖补对象为在西南石油大学等84所四川省属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毕业生须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首次就业,且连续服务至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从即日起至30日前,符合申请标准者均可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进入&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系统在线申请。
  根据规定,学费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实际学制年限为准。具体奖补金额以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为准,其中,在校期间按政策规定减免的学费不予补助。
  四川专门提出,各地各校要确保奖补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冒领,并在收到奖补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对弄虚作假、滥用职权造成资金损失及严重后果的,将追回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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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科局 作者:市教科局 发布时间: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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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企业等用人单位:
&&&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号),现将我市开展2015年学费奖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2015年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对象为:2012年春季学期毕业、并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首次就业后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省属普通高校(含招收普通本专科生的成人高校,学校名单详见附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非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2009年春季学期之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成人教育性质的高校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其它按政策全部免交学费的毕业生不属于学费奖补范围。
&&& 2、从2015年起,符合学费奖补条件的申请人应在当年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如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日前实现首次就业的,应在2015年申请办理;在日至6月30日期间实现首次就业的,应在2016年申请办理。
3、2015年,学费奖补仍然按照网络申请、网络审核的形式进行,申请者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进入&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系统,按照《&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在线申请操作说明》进行在线申请。&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在线申请系统将于日开放,9月30日24:00关闭,逾期无法申请,请申请人在系统开放后及时在线进行申请。详见川教函[号(附件)。
&&& 4、申请人在完成网申之后请将相关申请资料于日前递交到西昌市教科局三楼计财基建股办公室。递交的申请资料要求等详见川教函[号(附件)。
&&&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
&&& 附件:川教函[号《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
西昌市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
进入“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系统
去四川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们,从现在起可以申请奖补金了。根据四川省教
区就业 每学年最高奖
22:10:37来源:四川新闻网
字号:&& 【纠错】&&
原标题:[四川省属区基层就业&每学年最高奖]
去四川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们,从现在起可以申请奖补金了。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西南石油大学等84所省属高校的2012年春季学期毕业,并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首次就业后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省属普通高校(含招收普通本专科生的成人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即日起至9月30日前,都可以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进入“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系统,按照《“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在线申请操作说明》进行在线申请,学费奖补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年。
奖补对象:
2012年春季学期毕业、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
《通知》规定,2015年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对象为:2012年春季学期毕业、并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首次就业后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省属普通高校(含招收普通本专科生的成人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非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2009年春季学期之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成人教育性质的高校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其它按政策全部免交学费的毕业生不属于学费奖补范围。
据悉,从2015年起,符合学费奖补条件的申请人应在当年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如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日前实现首次就业的,应在2015年申请办理;在日至6月30日期间实现首次就业的,应在2016年申请办理。
此次奖补的对象应在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首次就业,连续服务三年以上(含三年)且年度考核为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艰苦边远地区”是指《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我省12个市(州)的77个县(市、区)”。“基层单位”是指《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上述12个市(州)的77个县(市、区)以下(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城镇)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一村一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志愿者,金融、烟酒、通讯、电力生产运输销售等不在奖补范围内。“连续不间断服务满三年”,应包括在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范围内正常调动(含借用、借调)的毕业生。正常调动(含借用、借调)有2个及以上单位的,需要A、B两单位或A、B、C等单位同时符合“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单位”的条件。为了适应年度预算管理的要求,到今年12月31日(含)前满三年的毕业生均纳入2015年奖补范围。
奖补标准:
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年&15个工作日内要发放
根据《通知》规定,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年,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实际学制年限为准,即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年限计算。
具体奖补金额以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为准,学生在校期间按政策规定减免的学费不予补助,在校期间欠缴学校的学费应纳入计算,并补缴给学校。
据悉,2015年,学费奖补仍然按照网络申请、网络审核的形式进行,申请者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进入“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系统,按照《“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在线申请操作说明》进行在线申请。“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在线申请系统将于日开放,9月30日24:00关闭,逾期无法申请。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确保奖补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冒领,并在收到奖补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发放(代偿)到位。(四川新闻网记者 陈淋)
(编辑 程文帝 责任编辑 刘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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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ICP备号关于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的问题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教委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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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教育信箱[
发布单位:
来信内容:
关于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的问题
我是2013年四川毕业的大学生,毕业之后就来到重庆某县某镇任选调生,一直在基层服务,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规定,我可以享受4年最高达24000元的学费代偿金。最近四川省正在开展2014年学费代偿的工作,但是我多方咨询学校,学校说该项补偿金只能在就业所在地省市申报,而不能在学校所在地的省市申报。但是我并没有找到重庆市关于学费代偿的通知,我该怎么申请呢?这笔钱对我很重要啊!谢谢!
办理单位:
市教委财务处
办理结果:
我市于今年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普通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53号),对2014年及以后毕业、在我市扶贫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须在编在岗,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重庆户籍或重庆市属高校毕业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本科专科生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2013年毕业的学生以及非重庆户籍或非重庆市属高校毕业的学生,不在本政策补偿代偿范围。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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