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可参加业务用房危房改造可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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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2名村干部冒领危房改造补贴 已被立案调查
9月21日大清早,枣阳市兴隆镇旗杆村治调主任陈高举,来到镇财政所,退还了7500元的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截至昨日,该市已有26名村干部上缴近20万元该项补贴。17日,湖北媒体问政现场短片曝光了枣阳市“村干部冒领危房改造补贴款”等问题后,该市当晚召开联席会议,成立联合调查整改专班,18日又逐一登门入户调查核对、录像留痕、整改清退。目前,曝光反映的该市49名村干部,已全部调查核实。其中,14名村干部属国有农场管理,享受国家危旧房改造补贴款20.25万元,省农垦局和省住房保障局正在调查处理;8个村民与干部同名同姓,有1名组长2013年申请时是农民,今年当选为熊集镇茶庵村七组组长,这9人符合政策;另外,有26名村组干部享受了19.48万元,已经全部清退。枣阳市市长何飞表示,将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已有12名村组干部被纪委立案调查。(记者高东起 通讯员 林万平)  如果你身边有官员违法事件发生,请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今日报料APP,向我们报料,腾讯大楚网会将曝光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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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村干部借危房改造收“好处费”分别获刑
[提要]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三村干部在协助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分别收受贿赂。
  转载报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三村干部在协助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分别收受贿赂。日前,被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苏正国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被告人韦玉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被告人韦国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讼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1年,被告人苏正国在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分别收取吴卜小芳等13名村民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3800元。2011年,被告人苏正国在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伙同被告人韦玉良分别收受罗友新等5名村民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0000元。2011年,被告人韦国良在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分别收受韦国昌等8名村民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8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正国、韦玉良、韦国良在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合伙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玉良有自首情节与事实不符。经查,无证据证实被告人韦玉良具有投案情节。反贪机关掌握线索后对被告人苏正国、韦国良、韦玉良受贿一案立案侦查时间为日,对被告人韦玉良第一次讯问时间为日,被告人韦玉良虽主动供述,但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或者交代的是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同种罪行的事实,均不能认定为自首。对被告人韦玉良的自首情节,法院不予认定。
  被告人苏正国指使被告人韦玉良收取&好处费&,被告人韦玉良积极向危房改造群众收取或索取,所收取的五户共计人民币20 000元,应为被告人苏正国、韦玉良共同受贿。被告人苏正国、韦玉良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应以主犯论处。被告人苏正国、韦玉良、韦国良受贿的犯罪行为均有索贿的性质,应从重处罚。被告人苏正国、韦玉良、韦国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在检察机关立案调查本案后,主动将所收贿款退还,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苏正国辩称收取王卜贤、王功华、唐卜界、王卜丫四户共4000元是代收上交给乡政府的建房保证金,不是受贿。经查,无证据证实存在上交乡政府建房保证金的事实,且与王卜贤、王功华、唐卜界、王卜丫等部分证人的证言不符,其辩解法院不予采信。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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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村民领3万危房改造款须分1万给村干部 时间: 08:57
近日,网友“西坡村民”在新浪微博爆料称,最近在万宁市和乐镇西坡村发生了一件离奇的事:村党委干部“枪”(应为“抢”)低保户家庭危房改造资金6000元。低保户村民林子清不愿意给,但他们天天跟着做“工作”,实在没有办法,只好给了6000元。涉事村民林子清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危房改造资金需要交1万元实属无奈,但为了顺利得到危房改造金指标,只能这么做。西坡村涉事村干部李明承认已经拿了两户家庭合计1.2万元危房改造资金,已经用于翻修自己的房子。
网曝:村党委干部“抢”低保户危房改造资金
网友“西坡村民”在微博上爆料称,万宁市和乐镇西坡村村党委干部“抢”低保户的家庭危房改造资金,低保户村民林子清不愿意给,但他们天天跟着做“工作”,后来实在没办法,只好给了6000元。
“西坡村民”还称,该村民林子清的妻子有精神病,家庭困难,国家批了3万元建房子安家。但村党委却有三个干部都想来分钱,该村民很无奈,天天被围追,只好去取了6000元给他们。下次的12000元还得给4000元,感觉这就是“潜规则”。
“西坡村民”表示,对这样的家庭,村党委书记还要抽成三分之一的危房改造救济金,第二批12000元马上要发下来,又要被分掉三分之一,也就是4000元。希望有媒体关注,帮助这个贫困家庭被村干部剥削的事。该网友还在微博上公布了涉事村民林子清和西坡村相关领导干部的电话号码。
村民:危房改造资金需要交出1万实属无奈
12月11日,记者根据该网友所留的电话号码联系上林子清。据林子清介绍,他今年已经33岁,2001年和老婆林春迎结婚并育有3个孩子,家庭生活比较困难,而更让这个困难家庭雪上加霜的是,在2005年,老婆林春迎被诊断出患精神病,目前还在医院治疗。
林子清告诉记者,鉴于他的家庭困难,今年3月份的时候,他申请的低保户家庭危房改造资金审批通过了,总共有3万元。但是,根据相关规定,这笔钱要分两次下发到个人账户,第一次是当房子建好主体后,能得到60%也就是1.8万元,剩下的40%要等到房子完全修好,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再发。
对于网络上所曝的自己被村委会干部“抢”走危房改造资金6000元一事,林子清表示并不是他在网络上发的,也不清楚到底是谁发出去的,但他的危房改造资金的确已经交出了6000元。
林子清解释道,出现这样的事是因为在今年3月份左右时,有村干部对他说,因为申请危房改造资金的人比较多,但指标又不多,如果他的审批通过了,需要拿出1万元出来给一个没有通过审批的村民。如果不同意这个方案,他的审批指标就有可能通过不了,得等到第二年的下一批。
“为了能尽早拿到危房改造资金,我只好同意这个方案。”林子清表示,“要是拖到第二年,又不知道有什么变数了,所以,当时我就答应并在村委会那里签字了。”
至于是否已经把钱交出去了,林子清明确表示,他在镇上查询了自己的账户,确认收到第一批危房改造资金1.8万元后,于11月15日在和乐镇取出了6000元交给李明(李明也是村委会干部),并且村委会书记李天雄也知道此事。
林子清的父亲称,整个房子盖下来包装修好大约要花20万元,目前已经花了12万元,除了拿到的1.8万元(实际只拿到了1.2万)危房改造资金外,其他的大部分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
涉事干部:承认拿了两户家庭合计1.2万元
万宁市和乐镇西坡村委会党委委员副书记李明承认,他现在已经先后从林子清和严菊香两户家庭各拿了6000元,他已经将这笔钱用于买材料翻修自己的房子了。
李明表示,他当了18年的村干部,多年申请危房改造资金都没有通过,而他的家庭情况也很困难,住的房子也都是破破烂烂的。因此,对于自己从其他两户通过审批的家庭各拿一部分危房改造资金一事,他认为没有多大问题。
李明称,其实很多村都有这样的情况,村民也没有什么意见,现在既然有媒体关注介入了,那就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办,但这笔钱已经花出去买材料了,他就是想退钱也没有了。
村委会:属上届村委会的讨论方案
万宁市和乐镇西坡村委会书记李天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是今年刚刚换届选举上任的,很多情况并不是很清楚。
据李书记介绍,当时村里一共申请了10个危房改造的指标,但后来有一个没有通过,只批下来9个指标,其中两个是3万元的,六个是2万元的,还有一个是1.5万元的。因为申请的人比较多,而指标只有9个,当时上一届的村委会就讨论了一个方案,即通过审批的两个3万元指标的家庭,各拿出1万元给村里的另一户,这也是为了村里的平衡考虑。
李书记一开始接受采访时称,当时这个方案讨论过,但没有通过也没有执行。当记者表示已经采访过林子清,林子清也表示已经把钱给了李明时,李书记又表示当时讨论该方案的时候自己在场,但最后上届村委会做决定的时候自己并不在场,也不了解。
而对于林子清所称的11月15日把6000元交给李明一事,李书记表示他也不在现场,只是当天有跟他们说过“当时村委会怎么做的决定就怎么执行”。
 [来源: ] [作者:王春棠] [编辑:周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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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3日晚,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主办,市监察局、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第二期《阳光问廉》全媒体直播节目走进恩阳,节目以&聚焦民生&高扬利剑&为主题,关注惠民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惠民政策贯彻落实缩水走样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等三方面的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于2008年启动,2009年在全国扩大试点范围。2005年,恩阳区青木镇长岭村第二居民小组小组长文兴平修建了房屋,被纳入了该村2014年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名单。然而,该村村民马昌德在危改政策实施后对自家房屋进行重建,可他连续两年申请危房改造补助都未成功。
  恩阳区住建局村镇科相关负责人认为,文兴平这种情况不应该享受补助资金,马昌德则该享受补助资金。
  既然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条件,为什么能成功申领呢?恩阳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主要原因是该村在危改补助名单公示、乡镇审核把关出现了问题。青木镇党委相关负责人现场表示,将立即查办整改,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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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水观音庙村变相截留危房改造补助款 村干部获处分
06:48:02 星期三 &来源:云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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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家支农惠农补贴项目资金越来越多,为破解资金监管难题,确保支农惠农资金安全、足额、及时发放,我省各地开辟了“一卡通”资金发放绿色通道,将相关补贴直接打入农民账户,基本上杜绝了套取、截留和挪用支农惠农资金现象。
然而,近日建水县曲江镇部分群众却向本报反映,他们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被当地村委会“雁过拔毛”。这是怎么回事呢?日前,记者实地就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采访调查。
想领补助款先交“伙食接待费”
12月10日早上,记者从通海驱车到达建水曲江镇,从镇上到观音庙村委会只有二十来里,但全是翻山越岭的陡坡弯窄路面。行驶1个多小时后,我们来到一个山清水秀的小坝子,坝子尽头,沿山坡而建的一个个村落便是观音庙村委会。
在观音庙村口,记者电话联系上提供新闻线索的村民。虽然此前通过多次电话,但这位村民仍在电话中说:“我看到你们的车子了。你们再往前开点,那里过路人多,不方便过来。”在僻静处与该村民“接上头”后,记者开始进村入户调查。
观音庙村委会是一个彝、汉杂居的山区农村,人均年收入仅3000余元。在该村委会9个自然村10个村民小组中,观音庙村小组是经济条件较好的一个。记者在该村民小组走了一圈,发现除山脚下进村公路两边有几幢砖房外,其余的民居均为夯土房。山腰上的民居多为年久失修的老房子。
“这几年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好,农民建房还给补助。”一位姓文的村民指着远处山脚下路边的几处新房子说:“那些房子都享受过国家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不过,村民建房却并不容易。另一位去年刚建过房的文姓村民说:“现在建材、人工和运输成本都很高,如果拆除重建,即使是建成土木结构的房子,一般也要20万元左右。相关补助在整个建房投入中的比例不到10%。要是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靠东拼西借和国家的补助款,想要建房根本不可能。我们村最近几年完成危房改造的农户,在建房过程中大部分都有欠债。”
据了解,自2007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以来,观音庙村委会每年均有三四户补助指标。补助标准分为每户补1.1万元、8000元和4000元三个档次。
然而,就是这么一点并不算多的补助金,村民也难以顺利领取。“村干部说,享受到补助政策的危房改造户必须先向村委会交纳‘伙食补助费’,才把补助款打到村民账户上。”已先后向村委会交纳过两千元“伙食补助费”的几户村民说。
在抱怨补助款被村干部变相克扣之余,村民还反映,观音庙村委会把3000多亩的大黑挪山林以120万元出卖后,村民们对款项去向一无所知。观音庙村小组也存在类似的情况,该小组1600多亩的山林以8万元变卖后用作撬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配套资金,但实际上村小组投入到水库建设方面的钱只有三四万元,其他的资金全由上面出。
村主任否认,镇领导承诺立即核查
12月10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观音庙村委会。尚未走进二楼办公室,便听见里面传来嘈杂的声音。走近一看,原来是村总支书记和另外的三四个人在“打三匹”,桌面上摆着一堆堆押注的钱。
当记者询问村委会向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收费的相关情况时,村主任陈国好很肯定地说:“从来没有收过”。总支书记李自龙则支支吾吾地说:“等我们查查看有没有收过。”
当日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曲江镇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称镇领导都不在,有的下乡有的进县城开会去了。记者通过县委宣传部与进县城开会的镇领导取得联系后,随即赶往建水县城与曲江镇领导见面。在建水县委宣传部,曲江镇一位接受采访的副镇长表示:“这些情况我们镇里以前没有接到过相关的群众反映,但我们回去后一定马上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你们反馈相关调查处理情况。”
“去年我县共有1700户农村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累计投入各级补助资金1751.8万元。”采访中,建水县住建局村规所工作人员李晓娟介绍:“这些补助款全都是由县财政直接打入村民的个人账户。从村民申请一直到领取补助,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允许收取农户的任何费用。如果乡村部门违规收费,一经发现,我们就要严肃处理。”
查实违规收费19200元,村干部受到处分
12月14日,建水县曲江镇相关领导与记者取得联系,并将该镇的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向记者作了书面反馈。反馈称:“云南日报记者反映的曲江镇观音庙村委会对安排到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的村民进行违规变相收费等情况,曲江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项调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到观音庙村委会开展工作。”经调查证实,2010年至2012年三年间,观音庙村委会安排到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的农户累计共有13户,除1户因家庭收入低未向村委会交纳相关费用外,其余12户均按村委会要求交纳过费用。其中有8户各交了2000元,有2户各交了1000元,有2户各交了600元,合计为19200元。村委会向交费农户开具的收据均写有“伙食接待费”字样。
为严惩观音庙村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上级的规定和要求,漠视群众利益,借拆除重建与危房改造工作巧立名目违规向群众变相收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曲江镇党委决定给予村总支书、村主任和村报账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免去李自龙村总支书记职务,改任村总支副书记职务。
同时,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曲江镇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村级组织账务特别是各项惠农资金的监管与落实,并积极转变工作方式,举一反三“在全镇20个村委会开展针对中央、省、州、县出台的各项惠农资金项目的全面清查排查活动”。
此外,对于群众反映的“村干部出卖两座集体山林资金收支情况不明”等问题,曲江镇相关领导表示将“进一步调查处理”。记者 朱绍云 李海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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