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法官的桃色官途另类升迁之路路

中国小康网
司法改革:法官的改变和困惑
00:47:47&&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原创稿&&作者:&&【】【字号:
】【】电信用户编辑短信xkb发送至;移动用户编辑短信XKSJB发送至;联通用户编辑短信xksjb发送至即可订阅小康《闲客》手机报,周一至周五每天1条彩信,资费3元/月。
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上树起一座新的里程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和要求之高前所未有。
人民网记者近期走访了上海、广东、四川、浙江、湖南几个省市,从立法监督、行政执法、司法改革等几个方面多个角度进一步了解各地依法治国实践的情况,发现各地创新经验,探讨依法治国在地方实践中需要攻克的难关。
第五篇:司法改革
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今年6月,中央决定就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4项改革,在上海、广东等6省市先行试点。人民网记者近期前往上海、四川等地调研发现他们针对改革内容都作出了尝试。从6月到11月,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不到半年时间,各试点地区尽管有困难、有阻碍,但都在探索中前进。
法官、检察官“跳出”普通公务员序列
目前,一部分人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司法系统在法院或者检察院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应不应该是公务员?”近年,不断有学者提出把法官、检察官从公务员中剥离出来,管理去行政化,采用区别于公务员的独立管理制度。
2014年6月,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透露,长期以来,我国对司法人员实行与普通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不能充分体现司法职业特点,不利于建设政治素养好、专业素质高的职业化司法队伍,不利于把优秀人才留在司法一线。而且,在法院、检察院工作的人员并不都是法律意义上的司法人员。因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提出,对司法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解决目前法官、检察官队伍大、门槛低的问题。这意味着,法官、检察官将不再按照公务员序列进行管理,而是启用单独的序列。
日前, 四中全会决定,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记者通过采访获悉,不同地区的司法工作人员对此都抱很大期望。
作为全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地区,上海是全国检察院第一家试点的单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表示,从2016年起,上海市院将统一实施全市检察人员的招录工作,严格执行分类招录、分类管理。陈旭称,2015年将在全市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健全检察官依法履职的薪酬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建立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检察人员薪酬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深入调研,既要在原有基础上提高检察官的职业待遇,与改革后检察官承担的压力与责任相一致,又要兼顾其他检察人员的职业保障,保持相对平衡。
成都武侯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员额制:哪些法官将被“缩水”?
今年7月,最高法院发布的“四五纲要”明确提出“建立法官员额制,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按照最近公布的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方案,上海法院拟设置3至5年的过渡期,逐步将法官、审判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的员额比例控制到33%、52%和15%。尽管上海只是试点,但这个改革方案还是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在我国多数法院中,法官比例都超过33%。除正常离职、退休的人员外,今后哪部分人将被纳入“缩水”的员额?
10月16日,上海市高院法宣处处长张冠群在采访中告诉记者,现在上海的法官大概占法官工作人员的51%左右。但是有一部分不在审判岗位。“比如,我也是法官,但不是一线审判人员,在线办案的法官大概有40%多一点。”这样,如果执行33%的员额制比例,还是会有将近10%的一线法官“缩水”。到底谁来做这个10%?张处长介绍,“上海会对先征求法官的意见,比如我是有法官资格的,我想回到法官岗位上,可以先报个‘志愿’。做法官平均每年要办150个案件,工作量很大。有些年纪大的工作人员可能不想继续干法官。还有一些年轻的法官会成为法官助理。”
法官人员减少以后,如何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张处长介绍,有由“法官助理”来为法官“减负”。“以前大学生进入法院之后开始做书记员,书记员两年之后就当法官了,现在把时间延长了,做了一、两年书记员以后,就会成为法官助理,跟着老的法官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
记者了解到,在上海“33%”也不是一个恒定的比例。按照上海方案,法官员额应当根据三级法院的审级职能,以及不同区域法院的案件变化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2013年11月,基层法院成都武侯区法院开始启动司改试点工作,建立法官员额制的专业化审判庭之构架,一个专业化审判庭配备1名庭长、2名独任法官、3名程序法官或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即1:2:3:3的配置原则。执行庭法官和助理书记员按1:1配备,一线法官人数从71名减到50名。
一位在武侯区法院工作多年的法官对记者说,建立专业化审判庭,固定了团队后,确实对等待晋升为法官的司法辅助人员是个冲击,会有“看不到头,是不是熬不出来”的困惑。四中全会提出,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一般从下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优秀法官、检察官中遴选。如果上级法院能够能减少招录,而是从基层法院选才补充,在解决优秀法官晋升通道问题的同时,大大增加基层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对员额制也是一种补充。
最高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贺小荣曾表示,目前法官队伍中,特别是在中西部的一些基层法院,确实存在着法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把最优秀的法官留在现有体制内,让他们在法官岗位上更好地工作,更公正地审判案件,有更广阔的晋升通道,这个就是改革的出发点。
成都武侯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
担子重了,待遇呢?
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作为试点法院之一,成都中院在各个审判业务部门设立多个固定合议庭,并直接将院庭长、审委会委员编入合议庭担任审判长。自去年12月中旬起,共设立71个固定合议庭,其中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共43个。据成都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吴红艳介绍,改革试点以来,99.32%的案件由合议庭自主裁判,仅0.68%的案件由审委会讨论决定;各试点基层法院审委会讨论案件比例均不足结案数的1%,大量案件实现了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独立自主裁判。
法官工作量有多大?沈璟晶法官是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的审判长兼副庭长。作为基层法院审判长,沈法官在签发判决书、参与讨论案件等工作的同时,每年审结案件200件左右。“法官人均审结案件300件左右,试点正式运行到现在八个月的时间,审结超过300件案件的法官已有2人,超200件的已有20人。其中,审结量最大的法官已经审结案件338件。”沈法官介绍。
“2008年研究生毕业进入法院,从担任书记员、法官助理开始,2010年任助理审判员,从担任法官至今,作为独任法官每年大概审理300多接近400件案件。”这是武侯区法院刘潺潺法官的从业经历,与沈法官不同的是,她是在这次改革中由普通法官通过考试晋升为审判长的。截止到今年6月底,已经结案200多件。
同样作为改革试点,在武侯区法院,审判长不仅是为审理某一具体案件而临时设定的,而是一个固定团队中的“头儿”,在专业化审判庭中占主导地位,负责普通程序案件的审理。沈庭长就是在这次改革中完成了身份的转变,从以前只是副庭长,变成了现在的审判长。针对转变,沈璟晶告诉记者,以前庭长虽也参与少量案件的审理,更多的是承担行政事务,在法院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实行审判长责任制而转为审判长后,由支部书记负责几个合议庭的行政事务,庭长或副庭长转任审判长后,就能把全部的精力用在审案上,回归到了法官的本色。
从过去裁判文书都由院长、庭长签发,到现在要求主审法官独任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由院、庭长签发。改革赋予了法官更大的权利,但这在一定程度上法官也承担了更多的责任。“我感觉自己承担得更多了,包括一些本不应由法官承担的工作,例如调研、信息任务也会计入联动考核。”沈法官坦言,法官较以前承担的责任和压力更重了,但目前只是身份的转变,工资暂时没有变化。刘法官告诉记者,2014年7月担任审判长以来,个人承办的案件数量没有担任独任法官时多,但更多的注意力也是关注在整个合议庭案件的审理和文书的签发上。
很多法官表示,待遇问题是对此次司法改革的最大顾虑。对于责任和待遇的关系,刘法官表示,权责相适应,这是基本的法律理念。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是司法裁判的应有之意。权力、责任、待遇是不同的范畴,责任大待遇就需要提高,这实际是个伪命题,在待遇的问题上,也需要结合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及一个地域的普遍的收入等状况综合考虑,法官仅是作为一种社会职业,责任重大是和审判权力相适应的,责任和待遇有一定关系,但绝不是等比关系。另外从长远来看,法官待遇需就目前相对提高,也是一个司法的世界性趋势,也获得了司法界和社会各界的认同,这是一个趋势但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因为目前的待遇而因噎废食。
人财物统一管理不等于“垂直管理”
“基层法院的上级太多,有时候真不好处理。”一位在基层法院工作多年的法官坦言,打破地方化和行政化的管理体制,才能使法官更好的办案。日前,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出决定,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
司法地方化顽疾长期被人诟病,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高度依赖当地政府,使得重大案件公诉和审理容易受到地方干扰。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是指将基层司法机关的管理权交由省级。四中全会决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对于司法地方化,这无疑又是一剂猛药。如果省级司法机关掌握人财物管理权,是否会造成“垂直管理”?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并非法院内部的“垂直管理”。
据中央司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省级统管是对司法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情况复杂,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上海将建立全市各级检察院的检察官市级统一管理体制,在市检察院成立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工作办公室,负责统一制定各级检察官任职标准,并根据缺额情况定期组织检察官遴选工作。”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告诉记者,今后检察官助理任满5年就可以择优遴选为检察官。市分院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检察官助理要交流到基层院担任检察官;上级院检察官原则上从下级院主任检察官和特别优秀的检察官中择优遴选;检察官可以从优秀律师、法律学者及其他法律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才中公开选拔或调任。目前,正在与法院一起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级检察官。接下来还将开展司法改革后第一批检察官的选任工作。
专家: 司法改革各项制度机制落实仍需摸索
针对司法改革情况,参与此次调研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田禾研究员指出,司法是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为此,既要通过推行司法公开,完善监督机制,规范司法审判流程,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使司法权真正起到定分止争、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又要不断提升法官、检察官的整体水平,让更多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充实到这个岗位上来。近年来,党和国家一系列的司法改革举措正是围绕这一点来谋划的。
田禾也指出,目前的设计比较理想,但各项制度机制的落实仍需要不断摸索。比如,四中全会提出将案件受理制改为登记制,这意味着案件应立必立,不但会导致员额制实施后,案多人少的矛盾会进一步加剧,而且,也对各级党委依法执政、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毕竟立案难的问题绝不仅仅是法院不愿、不敢、不能受理案件那么简单,而更多的是受理后难以进行审理、裁判和执行。田禾还指出,员额制的改革还要防止一批中青年业务骨干因为晋升空间被压缩、工资待遇难提升而离开法官、检察官岗位,造成人员流失、甚至出现断层。
她认为,改革固然总要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改革更应考虑做加法,而不是做减法,改革要取得成功,必须让更多的人受益,使奔命于司法一线的法官们有稳定的发展环境,也使他们能够有职业自豪感和受到尊重。同时,她还建议,司法改革事关国家法治建设大局,各项方案的出台,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各个领域的人员的看法,尤其是,要认真听取来自基层,来自司法第一线的广大法官、检察官的心声,让被改革者的意见、诉求得到充分的反映和回应,而不能忽视甚至无视他们这么巨大的一个群体的实际情况。&
(本网记者杨成、李婧、刘茸对本文亦有贡献)
看点之一:基层治理尝试“大数据”新手段
看点之二:给“权力者”打分 问责让执法者“压力山大”
看点之三:“司法网拍”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看点之四:推进司法公开“优等生”的探索与烦恼
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上树起一座新的里程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和要求之高前所未有。
人民网记者近期走访了上海、广东、四川、浙江、湖南几个省市,从立法监督、行政执法、司法改革等几个方面多个角度进一步了解各地依法治国实践的情况,发现各地创新经验,探讨依法治国在地方实践中需要攻克的难关。
第一篇:基层治理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人民网记者近期采访了部分地区基层社区管理情况,发现他们在基层社区管理与服务中不断寻求进步,特别是在借助信息化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上海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上海黄浦区南京东路社区服务:让居民不吃闭门羹
去所在地的行政服务大厅办过事的人,多少都见过这样的景象:一号窗口标着身份证件办理,二号窗口标着就业登记,三号窗口标着生育服务,依此类推;一号窗口前已经人满为患,看起来直到下班都办不完,二号窗口前却门可罗雀,但倘若你要到它跟前去,缩短排队时间——对不起,该窗口不受理此业务。
对比银行、购物收银、私立医院等非政府性机构方便、快捷、科学合理的服务,行政窗口服务的官僚习气长期受人诟病。但简简单单“官僚习气”四个字,并不能真正回答“为什么合并一下窗口功能这么简单的事就是办不到”的问题。
位于全上海最繁华、最核心区域服务的黄浦区南京东路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至少在表面上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社区居民不管为什么事由前来,去到哪个窗口,都不会吃闭门羹。但南京东路街道党工委书记余海虹很清楚,问题并没有在根本上解决,南京东路街道已在考虑开发一项信息化新功能,让办事居民在线登录后,能够直接看见自己的流程走到哪儿了,经过了哪几步,接下来还需要几天,就像凭快递单号查包裹一样方便。
她认为,动态流程追踪的优点在于实现动态监控——居民能看到流程在谁手里,经过了多少天,哪个环节超时自动“亮红灯”,能有效防止办事人员拖延、推诿现象。南京东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沙尧杰告诉她,难度不小。社区服务中心目前有71个服务项目,涉及民政、医保、人社、公安、计生等多个上级主管部门,各自的管理系统彼此封闭,与社区终端均是单线联系,信息开放度很低。要实现全流程透明化追踪,至少好几个部门的系统目前还是不允许的。
这种上下单线式管理体制,俗称“条”;而以社区服务大厅为代表的属地集中管理服务方式,俗称“块”。阻碍许多地方合并窗口功能的,让社区“整合服务”的想法难以变成现实的,都是“条”与“块”之间的矛盾。
余海虹告诉记者,南京东路社区服务中心虽然打通了窗口服务以实现综合受理,但后台系统中的“条”仍然是分开的。除了前述服务上的困难,“条块矛盾”一个最明显的表现就在数据共享上。
“平常我们做的很多工作效率是比较低下的,就是重复输入。”沙主任解释,各个条线之间不通,一方面是因为各自数据用途不同,“民政部门有民政部门的要求,人社部门有人社部门的要求”,甚至各级政府内部科室的要求也不一致;另一方面是出于信息安全性的考虑。但着落到基层,就转化成为工作人员手工录入和整理的工作量。
对这一问题,各地解决的途径不一,编制的时间表也不一样。对南京东路街道来说,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更新2013年编制的“权力清单”和工作优化流程图,下一步就是实现包括居委会工作在内的全面信息化。即便条块矛盾在短期内不能解决,他们也希望以终端信息化来尽量优化行政办事的效率。
而对于全流程追踪的点子,南京东路街道也已经想好了解决方法。“我们至少可以做到让老百姓知道,在我们自己这个层面能够办掉的事情,我们已经打通了。涉及上级单线主管部门要审批的,我们在流程里注明,备注参考时间,这样居民就知道了,他的申请现在在区里批,大概要六到十天。”余海虹说。
湖南人口网格化管理监管平台
湖南益阳:488多万人信息入库 共享管理
如果有自称网格员的人到你家里采集、核对你的个人信息,你会怎么做?家住“鱼米之乡”湖南益阳的朋友可能不会陌生这样的事情。目前,已有488多万益阳人的信息被采集录入到全员人口信息库。益阳市计生委主任郭腊云告诉记者,如果以前有居民求帮助“无门”,那么现在应该多少可以松一口气了,因为有网格员会主动上门了解你的需求。
网格员是干什么的?相信不了解的人会不禁疑问。网格员是上门采集并录入信息,服务社区居民,通过定时巡查对网格实行“精细化管理,贴心式服务”的人。为此,益阳市县乡三级投入了2100多万元,给2034个村和59个社区的所有网格员配发了直报终端,解决了基本待遇。
这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可不是只为一个部门工作,与以前各部门各搞一套数据系统不同,今年,益阳市计生部门与公安、国土、民政等部门合作,将信息资源整合,构建部门共建共享新模式,建立了全市人口网格化服务管理数据系统。郭腊云认为,这不仅是管理的需要,也是服务群众的需要。
张某和李某今日领证后,当天碰到网格员上门采集核对信息,系统会对采集录入的信息实时更新,各个部门都将获得两位已婚的信息。第二天零时后,系统自动汇总、分析各种数据。各部门对于居民个人信息如何保密,也需要解决之法。如何评价哪个网格员工作做的好?郭腊云告诉记者,市县乡都定了信息保密制度,实行实名认证,严格按程序规范、依法使用信息,各乡镇都制定了网格员考核办法,事实数据监控和数据核查,信息采集更新录入都与绩效挂钩,纳入年度考核。
不仅如此,在考核方面,益阳市对网格服务工作还开展公众评价,将公众对人口计生网格化服务评价调查直接纳入到抽样调查工作过程中,并系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查结果纳入基层年度考核。
人们常说“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知易行难,实际工作中处理好两者关系并非易事。湖南益阳下一步或是在管理的基础上走出更好的服务基层群众之路。
四川一套网格服务闭环流程
四川“升级版”管理:事件办不完亮红牌 领导将被约谈
“有个网格员,采集信息的第一天,居民不信任,说你不要跟我说那么多,看见外面那个垃圾山了吗,十几年了,你有本事把这个山搬掉,我们就信任你,想采集、收集数据都没问题。网格员很着急,通过信息反映上去,又专门汇报给社区,甚至到城管反映问题。最后,通过监管中心交办,来了好几辆大车,拉了好多天,把垃圾山搬掉了。后来,网格员进行采集信息等工作时老百姓都乐意帮他。” 四川省综治办副主任崔均向记者讲述了这个现代版“愚公移山”的故事。据悉,四川专职网格员是面向社会公开招收,择优录用。基层只需承担人头经费、购置手持终端以及支付手持终端每月的使用费。
“我们一直在想能不能建立起一套机制,来解决老百姓生活中经常发生的问题,有的可能看起来是鸡毛蒜皮的事情,但对老百姓来说就是大事。现在十个月的时间,已经50万件了。”崔均一边指着电脑上的数据,一边对记者说。2013年9月,四川整合和协调了各部门资源和功能,建立了资源共享的综合性信息平台。
打过客服电话的人应该知道,遇到问题打客服电话,即便不能马上解决,也能知道该如何解决。相比客服,四川网格员的工作则更复杂。“你好,门前的公厕门坏了,味太大”,“这儿有个吸毒的人拿着刀在街上呢,好危险……”居民有事情打电话找到网格员,网格员根据事件内容转给相关单位,承接单位在收到交办事件后30分钟内要回复并进行安排,办理过程中对办理情况应跟踪督办。
交办事件完不成怎么办?记者看到,所有事件都必须限时办理,不能按时办结的单位要提前2天申请延期办理。对快到期却还没办结的,系统亮黄灯。如最终完不成则亮红牌,红牌一亮将自动扣被交办单位的绩效分。凡事件办理亮红牌的,将由组织、纪检部门约谈主要领导,对直接责任人诫勉谈话。对事件办理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涉及暴力事件,要直接上报监管中心或直接用手机终端拨打电话报警。
“西昌一个年轻的女网格员,去某出租房登记相关信息时,发现此人拿不出身份证,网格员就拿手机终端在录入信息时给他照了张相,照片上传后公安局一看,正是在追逃的嫌犯,便马上把人抓了。”通过网格员在网格中所采集的人、地、物、事等基础性数据在一个信息大平台上,资源可以整合,信息可以共享,工作可以联动。崔均称,公安等部门可以进入系统查询数据,只要各个行政部门需要,都可以提供。
隐私信息如何保证不泄露?对此,崔均表示当然要按一定的保密规定,比如,特殊人群只提供给公安,特定疾病信息只向卫生部门开放。
“认得了人,进得了门,说得上话,做得成事。”是四川省网格管理员的座右铭。相比其他地区,主动上门求服务,在服务中获取信息是四川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最大的亮点。
专家: 法治要求以人为本 更好满足民众公共服务需求
针对基层治理情况,参与此次调研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栗燕杰认为,法治不仅要求公权力规范运行,不侵犯民众合法权益,而且要求以人为本,更好满足民众的公共服务需求。随着网络的日渐普及,在线办事成为不少政府机关提升效能的重要措施。以上海黄浦区南京东路社区为代表的一些基层政府、自治组织的做法,正是印证了这一点。
已经实施多年的网格化管理,往往更多服务于基层社会治安的需要,孤军奋战而受到局限。以四川、湖南益阳为代表的新型网格化管理则立足全局,通过部门联动凸显服务功能,群众反映问题广泛搜集,发现问题确保解决,真正做到了群众利益无小事,正在从网格化管理向网格化服务、网格化治理迈进。
基层治理改进的一小步,对于当地民众、企业而言可谓是一大步。各地在基层治理方面改进的探索,有利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也有利于倒逼政府职能转变,打造高效便民的服务政府。
然而,在提供管理和享受服务的同时,也应注意的是,在不同省市基层管理中,都会搜集到大量企业信息、个人信息,其中一些内容可能涉及到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在搜集、处理、加工、部门共享中存在着泄露或滥用的风险。对此,既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避免发生泄漏,可借鉴域外个人数据保护的比例原则适用,也应注意共享的部门范围和权限,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信息安全。
网格员作为网格化管理的直接执行者,其观念与素质关系到网格化管理实施的实效。一方面,在选拨网格员时应注意设置适当的门槛,并将不合格的网格员及时清理出去;另一方面,对网格员的培训、教育也不能放松,打造一支真心为民、素质过硬的网格员队伍。
(刘茸、李婧对本文亦有贡献)& &
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上树起一座新的里程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和要求之高前所未有。
人民网记者近期走访了上海、广东、四川、浙江、湖南几个省市,从立法监督、行政执法、司法改革等几个方面多个角度进一步了解各地依法治国实践的情况,发现各地创新经验,探讨依法治国在地方实践中需要攻克的难关。
第二篇:把法治建设纳入考核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人民网记者近期对各地“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进行了调研,发现从部门负责人到普通工作人员都感受到了严格考核压力。有些地方直接将考核与工资、负责人升迁挂钩。这些“打分”“排名”“督查”的考核方式,虽然不一定是最科学的,但是在现阶段发挥了“奖勤罚懒”的积极作用。
人大代表现场“打分” &“依法办事”权重四分之一
三乡镇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工作人员现场计算各部门民主测评分数
今年10月,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政府提交了2013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评情况报告,报告显示广东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情况良好。根据考评结果,61个被考评单位的得分中,最高分90.90分,最低分71.76分,平均分82.22分;依据各单位得分情况,确定8个单位达到优秀等次,33个单位达到良好等次,20个单位属于一般等次。
据悉,依法行政的考评结果将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通报,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被考评对象予以表彰,对评定为一般等次并且考评综合得分未达60分的被考评对象予以批评,并在有关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新闻媒体予以公示。 依法行政考评结果还将作为被考评对象的负责人职务任免、职级升降、交流培训、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记者了解到,2013年3月广东省制定了《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 》,将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化为八个指标:分别是制度建设情况;行政决策情况;行政执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情况;行政监督情况;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依法行政保障情况。 考核方式分内部考评和社会评议两个方面,内部考评由副省长带队、省政府派出12个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社会评议委托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实施。
如果说广东省对依法行政的考核还有“内部考评”的内容,中山市人大对政府各部门工作开展“民主测评”,充分体现了外部监督的积极作用。
三乡镇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计票员在清点民主测评票数
今年3月13日,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的会场坐满了人。他们是镇政府22个部门的负责人,和60位乡镇人大代表。在会议现场,还摆着6台电脑,会场正中显要位置的一块大屏幕上显示着各部门的名称。“这是要干什么?”20多个部门的负责人摸不着头脑。三乡镇人大副主席胡娇回答说,“人大代表们要给你们打分。”果然,人大代表现场给这些部门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打分,现场唱票,大屏幕即时滚动着各部门的平均分数。几位成绩不佳的部门负责人当场红了脸。
在广东省中山市人大的办公室,记者看到了这份民主测评的成绩单,这次的民主测评共有“依法办事”、“工作效能”、“政风作风”和“以案建议办理”四个项目,每个项目权重占四分之一。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四分,并有大排行,22个部门,最高96分,最低93.0909分。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蒲全芳介绍,目前,基层人大代表给政府部门工作打分已经成为制度。中山市人大为此出台了《中山市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试行办法》》,强化了人大代表年度测评的刚性运用,要求全体镇人大代表对政府各部门打分,各部门分数低于85分的就会影响其年度综合考评分数,“压力当然大,这个考核分数计入我们年度总绩效,和我们的绩效工资,部门的荣誉,甚至领导的前途都直接挂钩。”一位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解释到。
考核成绩与奖励挂钩
今年3月,一份《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要点》和《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放在了湖南省政府各个部门和各市州政府领导的案头。
记者看到,为了落实考核,省政府出台了“2014年年度市州政府行政考核内容分解表”,这份分解表将政府依法行政的考核内容分为有六部分。每一部分又被分成若干个扣分或加分小项。比如,“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这一部分共有20分,其中“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这个小项占6分。每件复议案件程序违法或不规范,办案单位就会被扣一分。
湖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陈雪楚告诉记者,这几份文件,将直接关系到政府每个部门年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考核。根据考核方案,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结果是纳入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而且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整改。“依法行政在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中,占千分之二十五。考核成绩,将由省政府办公厅以文件的方式向各单位通报,绩效评估分数与各单位的奖励挂钩。所以每个部门都极其重视,有考核和监督,落实起来才有力度。”
今年6月,陈雪楚在“全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将推动“尽快出台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适当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在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分值”。
10月17日,陈雪楚告诉人民网记者,“依法行政绩效考核的指标每年都会有变化,根据每年工作侧重点的不同,分数和项目都作适当调整。让各部门都感受到考核和监督的压力。
用“抄火表”的方法考核“依法治市”
上海市依法治市办在建立上海自己的法治评估体系之前,曾考察过多个地方现有做法,但最后决定不采用常见的第三方评估指标,因为外来指标很难融入现有系统内,其结果往往是“你评估你的,我做我的”,对工作无法起到真正促进效果。
2010年正式出炉的上海法治城区创建活动评估体系,在人大、政协、法制办、政府办、法院、检察院等各对口单位现行的考核体系中,各自选取数个对法治建设有指标性意义的数据,拼在一起做了一套“完全不增设指标”的法治评估体系。
记者看到,这套体系包括领导体制、监督机制、党委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11个大项,下列47个子项目。例如,“领导体制”项下有文件、机构队伍和工作措施的分项要求,其子项目具体到“依法治区或法治城区创建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这一级。不同对口单位的数据项目区别也很大,如工会的指标包括“建会企业集体合同签约率”,区县政府法制办的指标包括“行政复议纠错率”,等等。
上海市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在向人民网记者介绍这套体系时说,上海人管这叫“抄火表”,意思是直接将现成的表单拿来用。他们认为,这套方法对于倒逼各单位在现有基础上改进工作特别管用。比如2012年,他们收集各区县数据以后发现,在人大线的“人大专题询问次数”这项指标上,有个区的数字为零,未达标。他们汇总指标后报给各区县对口单位上级,获得重视,当即督办该项工作。第二年,该区的数据就达标了。
这套指标体系还在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例如2012年版本就在“经济法治”项下列入了“市年度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考核”和“市年度城市环境保护满意度测评结果”两项指标,分别对应经信委和环保局。
专家:用“法治”作为考核指标成为常态
在基层采访的10天里,人民网记者和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专家走访五省市多地区,发现各地都在探索一套“依法行政”的考核体系。无论哪种方式,这些问责机制都在引导着“权力者”更加规范、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吕艳滨认为,用法治这个指标来评价工作成绩将成为约束公权力行使者的新常态。通过外部评价,有助于推动法治建设向精细化发展。无论是何种评价机制,在肯定做得好的地方的同时,还会形成一套问题清单,让被考核者明确意识到自己还有什么没有做到位,也是把法律法规对权力运行的要求进行了细化,管理不再靠拍脑袋,不再是凭想象,而是依靠一套可以依据的详细规则。要使考核发挥更大的作用,还要有赖于考核的客观性、科学性。对法治建设的考核评价就像一个指挥棒,方向指对了,被考核者才会被引导到正确的道路上,否则就会南辕北辙。因此,科学地选择考核评价的方法,设定严密客观的评价指标,都是必不可少的。
但吕艳滨也指出,目前来看,各地开展的考核评估还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首先,考核评估的客观性如何保障。各地目前的考核主要还依靠的满意度评价,而满意度评价具有极高的主观性,很难精确度量法治发展状况。并且,评价者往往只能凭借自己的感受或者他人影响来进行评价,很容易出现偏差,稍有不慎就难以客观真实反映法治运行实际。因此,更为理想的是依据被考核者的各种客观数据,来评价其是否严格依法办事。其次,谁来考核更合适。目前很多地方的考核往往是自评为主,很容易因为评价者身在其中、见怪不怪,而难以发现问题。且自评的权威性也容易受到质疑,往往被看成自说自话、自我娱乐。更理想的是交给第三方,或者采取内外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让局外人从公众、当事人视角,借助客观数据,来评价有关部门守法情况。最后,指标设计标准、依据不统一。各地考核指标的设计见仁见智,但法治发展好还是不好,应有一套通用的评价依据,各地各行其是的结果,很容易出现同样的行为在不同考核体系中的评价是不一致的,就会造成指挥棒忽而指东、忽而指西的效果。因此,今后各地各部门至少应在一些共性问题上逐步形成共识,形成一套共性的指标,各地各部门可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需要配以个性化考核指标。
(刘茸、李楠楠对本文亦有贡献)
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上树起一座新的里程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和要求之高前所未有。
人民网记者近期走访了上海、广东、四川、浙江、湖南几个省市,从立法监督、行政执法、司法改革等几个方面多个角度进一步了解各地依法治国实践的情况,发现各地创新经验,探讨依法治国在地方实践中需要攻克的难关。
第三篇 “司法网拍”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强制执行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执行难,是一直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尤以执行司法拍卖遇到困难和问题为突出。近年来各地纷纷尝试司法拍卖的改革,人民网记者在走访各地司法拍卖改革时发现,借助互联网开展司法拍卖已在全国多地普及开来。网上拍卖不仅扩大了竞拍范围,还进一步实现了司法的公开和透明,减少了暗箱操作的空间。
那一年,司法拍卖改革奏响前奏曲
2010年1月,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宣判的一起案件引起广泛关注,被告人黄松有因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黄松有,最高法院原副院长,是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最高负责人。将他拉下水的是一起法院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拍卖案,受这起司法拍卖案牵连落马的还有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这两位管理执行的法官落马揭开了司法拍卖问题的冰山一角。
司法拍卖处在权利兑现、利益交割环节,是各方利益竞相追逐、各种“潜规则”滋生的领域。一些地方法院在拍卖工作中存在着低估、贱卖、暗箱操作等问题,直接导致当事人利益受损。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有数据显示,各级人民法院近年来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近70%集中在民事执行领域,而其中约70%又发生在资产处置特别是司法拍卖环节。”
就在黄松有获刑的同一年,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9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这一规定距同是规范司法拍卖活动的《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仅过去了一年。这两个标题几乎相同的规定出台间隔如此紧密,足见最高法院对司法拍卖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期望改革和规范的迫切程度。
相比前一个《规定》,2010年的《规定》中两项比较抢眼内容是:“人民法院采用随机方式确定评估、拍卖机构;人民法院委托的拍卖活动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确定的统一交易场所或网络平台上进行。”规定于日实施,由此吹起了各地法院网上司法拍卖的号角。
那一年,网上司法拍卖试水
2012年可以看作是网上商城司法拍卖元年,最先勇于吃螃蟹的是浙江宁波的北仑区法院和鄞州区法院。这一年6月,两家法院同时在淘宝网上开通了网络拍卖专用账户,北仑法院拍卖的是一辆宝马730轿车,鄞州法院推出了一辆三菱欧蓝德汽车。从展示到正式起拍,这两件拍品在网上“晒”了13天。晒的内容包括评估报告、拍卖物存放地点、特写照片、详细文字介绍,以及开拍时间、起拍价和保证金等内容。
与以往的司法拍卖不同的是,这次网上拍卖“围观”人数众多,鄞州法院拍卖的三菱欧蓝德,从产品上架至拍卖结束,就有88000人通过互联网“围观”,这在传统拍卖中是无法实现的。网上拍卖打破了地域限制,竞拍者可以在任意的地方上网竞价。北仑法院拍卖的宝马730,最后被远在吉林辽源的竞拍者拍下。这两场拍卖的最终结果是“皆大欢喜”三菱欧蓝德最终以6.7万元被买家拍走,成交价高出起拍价(5万元)34%。宝马730轿车则经过53次竞价,最后以33.09万元成交。高出起拍价(19.99万元)65.5%。由于没有拍卖公司的参与,拍卖未收取任何佣金。如按最高法院此前规定,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拍卖机构可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5%佣金。
这次网拍区别于传统拍卖的一个亮点还在于遵循了为竞买人保密的原则。今年轰动一时的四川刘汉、刘维涉黑案的相关报道中,很多人对“他们扬言,举一次牌挨一刀,举两次牌挨一枪!”这一段话印象深刻,这是刘维手下威胁竞买人退出竞拍的一个桥段。网络拍卖为竞拍人保密,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可能出现的竞拍人遭受非法势力的威胁、恐吓的情况发生。
这一年 网上司法拍卖全面启航
一套由萧山法院公开拍卖的房产,以200.5万元成交
在北仑法院和鄞州法院试水之后,浙江省各级法院全面推行了网上司法拍卖。至2014年9月,浙江省共有86家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注册网店,103家法院先后进行了网拍。司法拍卖平台上显示已有全国21个省市547家法院入驻,除浙江外福建、河南、江苏等省各级法院几乎都注册了网上拍卖的账号。
打开司法拍卖平台( ),可以看到竞拍流程从阅读公告、联系法院、交保证金、出价竞拍、竞拍成功到线下提货,共六个步骤。就在页面右侧显著位置上,几个关键词把网上司法拍卖的优势突出展现出来“零佣金、隐私保护、随时随地。”在这个平台上拍卖的标的物有九大类,从房产、机动车到土地、林权、股权等应有尽有。
记者在司法拍卖平台上看到,一套杭州位于萧山区的160平米的商品房,于10月28日晚22时拍卖成交。这套房产是由杭州萧山区法院推出拍卖的,起拍价143万,最后以200.5万元成交。有102次竞价,本场竞拍28次延时,从27日13时一直持续到28日11时。无论是竞拍的次数、参与人数、还是竞拍的时间都是传统拍卖无法企及的。仅萧山法院在28日当天成交的房产就有13套。而整个司法拍卖平台上10月30日全国各地法院拍卖的房产有221套。
为了吸引更多人参与司法拍卖。已有地方法院引入了“按揭”付款的做法。如浙江余杭法院联手中国银行推出了“拍卖按揭”,竞拍余杭法院司法拍卖的房产,竞拍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也就是说,买家在拍卖时仅需支付首付到法院,剩余款项可以按揭贷款的形式去银行还款。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买家一次性支付房产拍卖价款的压力,
各地网拍在探索中前行
已有多地法院试水网上拍卖,但形式并不完全一致
与浙江等21省市法院利用网上商城平台开展司法拍卖不同的是,各地也都在尝试其他形式的网上司法拍卖改革。如广州中级法院委托第三方建立了网上司法拍卖平台(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这个平台主办方是广州交易所,竞卖人在这里竞拍还需缴纳佣金。
委托第三方建立网上拍卖平台还有重庆, 2011年,重庆高院指导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建立了诉讼资产拍卖网,开始实行网络交易。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由法院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公司通过交易所网络平台和联交所共同完成拍卖任务。2012年,最高法院在全国推广了重庆模式,诉讼资产拍卖网升级为“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主办单位也变成了最高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目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拍品来自全国各地法院,包括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注册的地方法院也有拍品在这个平台上拍卖。
而广西法院的尝试走了另外一条路子,广西法院在全省选择38家标准化拍卖场所,现场和网络同步进行拍卖。包括现场与网上联拍、网上直播、远程监督等。这些举措,与网上摇号、现场摇珠选择评估拍卖机构、协拍机构参与招商、竞买人网上报名参与等,共同构成了司法拍卖改革的“广西模式”。实际上广西模式还是传统的现场拍卖,在保留了传统的拍卖形式的基础上增加了网络参与通道。
各地虽然网上拍卖的形式有所差别,但都寄望于网络拍卖带来阳光和透明,避免暗箱操作的腐败滋生。
无论是在已有网上商城平台上拍卖还是自建网上拍卖平台,各地法院都面临着如何使各个平台顺利对接,如何打破区域化限制,如何确立第三方参与的地位等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也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统一。
网上司法拍卖的争议
在网上司法拍卖实践中也有一些具体的问题有待解决,目前,很多省份司法拍卖几乎100%上网,如果网拍成为司法拍卖的主要形式,则有可能限制了那些不上网的人群,不熟悉网上操作的群体,如中老年群体等。
一些基层法院也反映网络司法拍卖对司法评估机构的要求会大大提高。因为以往评估报告的撰写只注重标的物的权属问题,对标的物本身的描述并不详细,图片资料也不够丰富。而网上展示标的物的方式除了文字和图片为主,有些还会附上视频。这对传统评估方式也是一种挑战,如果评估报告过于简单和专业,竞买人很难从报告中获取对标的物的全面信息。
对于司法网上拍卖中如果出现纠纷,当事人如何救济的问题,也没有统一的标准。
网拍最大的争议来自拍卖行业的质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和拍卖机构认为,法院在网上商城推出司法拍卖活动的做法“不合法”,认为网上商城没有拍卖资质,也没有拍卖师主持拍卖,参与司法拍卖活动涉嫌拍卖主体、程序违法,一旦推开将对拍卖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极大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管理室主任赵晋山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网络司法拍卖优势明显,社会认可度很高,也顺应了法院工作信息化的要求,应当是司法拍卖的发展方向,是大势所趋。目前最高法院正在组织调研,将会出台进一步规范网上拍卖的司法解释。
赵主任认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法院有权自行组织拍卖,因此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对司法拍卖的救济的问题,他表示与司法拍卖性质的认识有关。目前国内对司法拍卖的性质尽管还存在争议,但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司法拍卖作为法院的一种执行行为,属于公法行为,如果拍卖行为违法,当事人应当有权通过异议复议程序救济。
赵主任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制定强制执行法。司法拍卖是强制执行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在很多国家执行法中都有关于司法拍卖的规定。可以预见,在我国出台的强制执行法中,也会对司法拍卖有更明确系统的规定。
记者在各地采访中了解到,随着经济的发展,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为了有效防止司法腐败,各地法院积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目的是要实现司法的公正、公开、透明,以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相关报道:
地方实践“依法治国”七看点之一:基层治理尝试“大数据”新手段
地方实践“依法治国”七看点之二:给“权力者”打分 问责让执法者“压力山大”
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上树起一座新的里程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和要求之高前所未有。
人民网记者近期走访了上海、广东、四川、浙江、湖南几个省市,从立法监督、行政执法、司法改革等几个方面多个角度进一步了解各地依法治国实践的情况,发现各地创新经验,探讨依法治国在地方实践中需要攻克的难关。
第四篇&推进司法公开“优等生”的探索与烦恼
图为萧山法院立案大厅
大理石的地面,标着数字编号的玻璃隔窗,明亮的天花板下悬挂着电子叫号器,伏在柜台上低声与另一侧交谈的办事者,宽荡荡的隔离线,坐席上安静等待的人群……放在任何一家银行网点,这情景都显得稀松平常,唯一特殊之处只在于:这不是银行,而是法院的立案大厅。
10月13日早上8时许,杭州市萧山区法院数名领导领着记者穿过立案大厅走向法庭时,厅内就充满了这种现代服务业司空见惯的“流程规范效率高”的气氛。当记者试图一窥法庭内景象,推开路过法庭的门,被庭审中的旁听者投以略带不满的目光时,法庭内也弥漫着相似的气氛。
对这种气氛,国内大多数法院都还很陌生,许多当事人决定上法院打官司前,还是习惯性地先做好了“先脱三层皮”的心理准备。但包括萧山法院在内的一部分地方法院,在司法服务的质量上已经处在了领跑线上。本篇将带您走访几个“优等生”法院,从司法服务中最重要的一个项目——司法公开的角度,看看他们的工作方法、探索与困惑。
宁波市鄞州区法院:赶早了做,往好了做
法院的阳光司法“标配三大件”——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数字法庭和网上司法服务平台,在最高法高度重视推进司法公开化的现在,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了。各地法院都在源源不断地相互派团考察、取经,比照着最高法公布的两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标准,首先把硬件装备充实起来。
宁波市鄞州区法院的这“三大件”,跟其他法院相比,初看起来,也没什么特别之处。诉讼服务中心设有立案、调解、信访接待等14个窗口,诉讼流程示意图和指导手册都在导台上放置整齐,一旁矗立着供现场查阅诉讼指南的电子触摸屏;25个标准化数字法庭配有自动化摄像头、录音设备,支持远程庭审、网络直播,在庭审结束后会将全程音像在15分钟内自动刻录成光盘;阳光司法服务平台支持当事人查进展、找法官、看文书、测评满意度等等。
这家法院有什么特别之处?分别询问鄞州法院和它的直接上级宁波中院,得到的回答是一样的:“开始得比较早,做得也比较完善。”前述的配置在鄞州法院到位很早,其中诉讼服务中心在2009年就已经成立。到2012年,网上司法服务平台已经支持当时还比较稀少的当事人查询功能:立案后,当事人会得到一张《告知书》,附有案件查询码;当事人凭查询码可以在线实时看到自己案件的每一步进展,点击庭审预约,就能在24小时将自己庭审的视频下载回本地;要求判后答疑,能获得法官的具体解答,并可以在满意度测评中给法官打分。
201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公开肯定鄞州法院的成果。很早完成了基础性建设的鄞州法院,其后的时间得以用于慢慢理顺工作流程,打磨服务细节,使各环节落实;宁波市两级法院在建设自己的公开系统时,许多都参考了鄞州法院的做法。2013年,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室对浙江省司法系统做阳光度测评,鄞州法院名列最终榜单第二名。
图为鄞州区法院文书填写服务台
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和成都市中院:探索“高性价比”的公开之路
相比杭州、宁波等地区,更多地方的法院实际上不具备那么雄厚的财力和技术支持,以高精尖手段来提高司法公开的效率。例如作为省级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是全湖南省唯一一家将全院领导、中层干部的姓名照片电话都张贴在立案大厅里的法院,在将庭审搬上电视荧屏方面也颇有心得,其“今日开庭”栏目在本地电视观众中口碑很不错。
不过,在工作总结中,赫山法院仍然坦诚地写道:“由于我们地方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党委、政府即便支持,也受经费条件的限制。相比经济发达地区的法院为推行司法公开能够投入大量经费……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进。”
包括赫山法院在内的许多地方法院,更多地是在探索低成本但同样具备足够诚意和效果的公开方式。以赫山法院为例,它搬上电视荧屏的不仅仅只有庭审,还有评议;观众看到的并不是单调的一问一答逐条宣读,而是“司法大比武”。各审判庭都派出了正副庭长来担纲那些上电视的案件,但在专家评委团的审视下,仍然不免当着观众,从着装、庭前准备到技能、庭审效果被挑剔个遍。观众爱看、收视率高的同时,法官自己也备受考验。
成都中院则在探索公开限度、争取群众知情权的边界上走出了相当远。2009年最高法颁布的《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将司法公开明确为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六大板块。十八大以来,最高法明确推进“三大平台”,即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但对各法院来说,实际可以公开哪些材料,具体应当怎么做,仍然有大片的未知地带可供探索。
成都中院选择了探索“证据公开”这个国内比较少见的类型。在成都两级法院司法公开专网上,除常规的开庭公开、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公开栏以外,还多出了“证据材料”这一栏。点开其下的案件列表,可以看到有的案件公开了口诉笔录,有的公开了起诉书及附件,有的直接上传了证物鉴定结论。
成都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吴红艳告诉记者,目前,基本每个案件都能实现证据公开,但被公开的都只有核心证据,即对案件的判决有直接意义的证据,并且文书材料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关键信息会被隐去。2014年第三季度,该网站已经公开了3809个案子的证据信息,目前仍在持续更新上传中。
广州中院:大手笔+全阵容 两级法院庭审网上直播
“现在开庭!”9月24日,广州中院第二法庭内,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廖荣辉身着法袍,敲响了法槌。他要审理的是一宗运输毒品案。法庭内的旁听人员只有被告人家属等区区数人,但是真正的旁听人次却将远远超过此数,因为该案将通过广州法院庭审直播网进行全程直播。
其实,当天广州市两级法院一共13名正副院长齐齐上阵审案,阵容之大,在全国尚属罕见,而且全都进行网络直播。据悉,自此以后,广州中院的64个法庭、基层法院的24个法庭,均实现了同步全程直播庭审,这也意味着每天最多可有88个法庭同时直播庭审。
现在,各地法院一般都已经拥有网上公开平台,有的法院为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还特别开设了文书公开网、执行信息公开网,但为庭审直播单设一个网站的法院并不多见。副院长廖荣辉评价,广州两级法院庭审直播平台开设后,庭审网络直播由“少量直播”转变为“原则上都直播”,直播数量也大幅增加。保守估算,仅广州中院一年直播的案件就将超过2000件。
如此大手笔、全阵容,背后是否要求极其高昂的成本投入?10月13日,记者随廖荣辉观看了负责全院网络直播的办公室。“刚开始,我们也尝试将庭审直播外包给网络媒体,但是一年一百多万的费用真是难住了我们。最后,还是因成本过高而作罢。”廖荣辉介绍,几经研讨,最终广州中院采取了自己购置设备、在院内组建直播平台的方式,“前期投入一百多万基本上是基础设施,一次性投资到位之后,维护费用和直播的费用就很少了。”
杭州市萧山区法院:司法公开的下一步是精细化和标准化
回到最开始的地点,杭州市萧山区法院。作为“优等生”,萧山法院在涉及司法公开的软硬指标上,都位居浙江省基层法院前列。但当优等生自然也是有代价的。连续两年,萧山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位列全浙江省第一位,数值是全省基层法院平均值的2倍。与记者交谈期间,萧山法院常务副院长金德土用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案多人少”。金德土说,论一线法官办案结案的工作压力、精神压力,萧山法院同样名列前茅。
但在其司法公开的领跑优势上,“案多人少”这一因素,或许起着相当重要的推动作用。为了解决过多当事人在立案大厅长时间排队等待的问题,院方主动在立案厅配备了电子叫号系统;为了减少涉讼各方花在咨询、解释上的时间,法院方集中编纂了全面诉讼流程指南并发放、上网;为了节省法官精力,院方升级内网办公系统,将法官办案平台与外部公开平台对接,在保证安全性的基础上实现“一次输入、反复利用”,信息公开也几乎加速到了实时的程度;这些都是相当典型的例子。
但为了赶上时代越来越快的步伐,这些还不够。对萧山法院而言,司法公开的外部节点打通之后,工作压力紧接着就逼向了流程的标准化和精细化。其优化目标是:各类基础信息“一次输入,多种用途,资源共享”。
在萧山法院内部编写、办案人员人手一本的《司法公开标准化操作指南》上,记者看到,几乎每件工作的每个操作细节都被记录了下来。例如权利告知与重大事项公开标准化的操作细则,按刑诉、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庭审公开分类撰写,每个节点所需文书的内容、时限和责任人都逐条列出,涉及后台录入的,会附上流程图。其详细程度,细到连案件笔录文档的命名方式,也都一一分类,规定下来;连结案时要从存档中删去无关文档等细节,也都写在操作步骤里。
手册中在线操作的内容,每一步都配有网页截图。金德土告诉记者,编写的标准是:一个不熟悉电脑操作的法官对照着一步步做,能够正确完成整个流程。这是为了适应一部分年纪较长的法官的需求。办案平台在不断快速更新,实际上,对于现在的萧山法院内部管理而言,离开电脑几乎已经无法办案了。
公开的前景和反思:如何缩短差距?如何消除负面影响?
不得不承认,大多数法院离充分的“阳光司法”还有很大距离。许多法院的网络平台不实用,公开途径利用不充分,服务大厅拥挤、落后、体验差,办案执行流程不规范,当事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是常事,有时发生冲突还要靠行政力量来维持秩序。对这些法院来说,资金、领导对司法公开的认识程度和领导自身的重视程度,构成了最大的瓶颈。
但在中国社科院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田禾看来,即使那些“优等生”们,离理想的司法公开水准也有相当差距。田禾率领的团队从2011年启动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评估,已连续3年发布自己的评估结果。她认为,各地法院在公开中体现出来的法治观念参差不齐,有的甚至将司法公开作为一种对当事人施加压力的手段。例如当街曝光“老赖”身份家庭住址信息的做法,就被有些法院以“司法公开”作为借口合理化。
还有一些法院并非有意为之,但公开中对当事人的身份保护同样有欠周全,例如在庭审直播中,因为未处理开庭时双方身份核对的环节,导致私人信息外泄。类似的问题,正在也将会越来越多地产生,亟待各级法院重视解决。
不过,田禾也发现,法院一旦对司法公开问题重视起来,改善得就非常快,以致她的团队不得不逐年修改指标,增加实质性考察的内容,降低基础性指标的权重,以免评估出“人人都是90分”的结果。
大力主推司法公开的浙江高院院长齐奇则认为,其实在某些公开项目上,中国法院确实走在了国际前列。“比如薄熙来的案件,庭审全程微博直播公开,这在国外是肯定不可以的。”齐奇说,对裁判文书国外也是选择性公开,而国内则要求除法定不公开的以外全部都公开。
但为什么我们的司法公开水准格外受到质疑?
“我的体会是,这可能是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的一个阶段性特点。群众格外有对司法公开的舆论诉求和呼声,这实际上反映出我们现阶段的司法公信力不足,法治不够完善,队伍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因此,我们公开力度大一点也是应该的。”齐奇说,“但是,我现在也有一个忧虑,公开的度在哪儿?有时候公开也会带来负面的问题,比如案件当事人和家属在自己的生活圈里,可能受到很大的压力。我们要尽最大努力来减少这一类的负面影响。”
(本网记者李婧、李楠楠、杨成对本文亦有贡献)
地方实践“依法治国”七看点之一:基层治理尝试“大数据”新手段
地方实践“依法治国”七看点之二:给“权力者”打分 问责让执法者“压力山大”
地方实践“依法治国”七看点之三:“司法网拍”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编辑:小康&
相关新闻&&&
武汉市政府与《小康》杂志社将于今年9 月底在武汉联合举办2014 中国(国际)休闲发展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升迁之路笔趣阁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