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农村基层党建民主政治的发展

如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如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你可能喜欢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日期: 10:42:12字号:[
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 ——以南通市为例
南通市民政局& 王丽
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权利,是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现实问题。&党的十七大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为我国民主政治的四项制度之一,把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把“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着力加强的六项重大制度之一。积极推进和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对于加速我国农村的现代化历史进程,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但是,随着新农村的推进,农村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涉及到一些农民切身利益的利益调整、利益协调更加突出,农村社会关系复杂化、矛盾多样化,传统的矛盾疏导机制与组织效用减弱,农村公共事务管理日益凸现出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
一& 南通市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状
我市十分重视村民自治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推进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基础的基层民主制度,赋予广大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农村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有所加快,内容不断扩大,程序日趋规范,机制逐步健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一)民主选举在扩大直接选举率中逐渐深入人心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先后圆满组织了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经历了最初的以乡镇党委确定候选人的等额选举为主,逐步转到不确定候选人的等额选举、不确定候选人的差额选举、采用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民主选举日臻规范,选举质量逐届提高,将一批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能带头和带领村民致富的人才选进了村委会班子。
1、把握关键环节,不断规范选举程序。着力把好“四关”,严把届满审计关,严把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和选民登记关,严把提名候选人关,严把投票选举关,通过设立秘密写票处、代写处、当场唱票、当场计票和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保证选民真实意愿的体现。
2、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完善选举制度和方式。一是大力推行“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选举”。市政府规定,凡村规模适中、村风民风好、干群关系融洽的村都要积极推行“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选举”,在我市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全市41%的村采取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选举。二是规范村民代表推选程序。在全市统一设计了村民代表推选过程录表,以此规范村民代表推选程序。三是竞选演说要有解决民生问题的内容。
(二)民主决策在规范中走向深入
全市各村每年都能召开1次以上村民会议、2次以上村民代表会议、不定期召开村委会及各下设委员会会议,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基本建成,结束了“公章随身带、会议流动开”的历史。为规范决策程序,全市各县(市、区)民政局都统一印制了《村委会及各下设委员会活动记录》,将《村委会组织法》中的有关要求进行了格式化和具体化的细化,方便了村委会情况的及时记载。海门等地实行了“民主活动日”、重大事项必议制度等。
(三)民主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中日渐规范
近年来,随着广大农民群众政治权力意识和村干部民主管理意识的提高,尤其在城郊村和有村级集体经济的村,村民的民主管理意识和要求都比较强烈,村里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决策的过程都越来越民主。全市各地把制定既符合村民自治的总体要求、同时体现村风民俗特色,又对全体村民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作为强化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和有效形式,强化了民主管理工作。全市《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普及率达100%。部分地方将《村民自治章程》印成册子、制成年历发到了每家每户,提高了知晓率。
(四)民主监督在不断探索中持续增强
全市所有的村都实现了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村务公开,村务公开在公布程序、内容、时间上逐步完善。所有村都按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成员汇报工作和村民代表评议村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评议结果向村民公布,并将结果与村委会成员的经济待遇进行挂钩。村级财务制度进一步健全,村级的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财务审计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6年8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的《南通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明确部署“探索建立村监督委员会”。 2007年7月全市1906个村全部建立了集党务、村务、财务监督为一体的村监督委员会。我市创设村监督委员会两年来,形成了村干部行为规范、民主决策、“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规范性制度;形成了承诺、公开、双述、质询、民主测评与考核、结果运用等程序性制度;形成了民主监督、审计监督、日常监督等监督制约性制度;形成了考核考评、注重激励、严肃惩处等考核奖惩性制度。
(五)村民自治与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
我们把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作为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载体。全市1436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社区,根据村民实际需求探索社区功能,将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拓展延伸,积极开展“富民、便民、育民、乐民、助民”活动,做到“六个不出村、三个不收费”,不断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注重发挥村民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建立民主参与机制,真正做到村民的事情农民办,广大村民已开始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感受到了公共服务的温暖,切实提高农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 全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难点和问题
(一)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的水平和意识有待提高
一是部分基层党员干部觉得在农村实行民主太超前。认为实行四个民主是今后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方向,但目前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起步时间尚不长,各级政府的职能还有待进一步转变,而在农村却要全面实行村民自治,推行四个民主,觉得困难很多,与现实有较大差距。如有的村干部认为如果民主就办不成事情,或徇私情,或为公利,喜欢一言堂,家长制。即使制定了制度,也是流行形式,走过场,应付上级的检查,或装装门面让群众看。其次,部分村级组织管理者不具备依法办事民主管理的操作能力和水平。部分村想实行民主管理,改善干群关系,但在实践中或程序不规范,或记录不完整,或与国家政策法律相抵触。仅有良好的愿望,没有管理水平,效果同样不会好。
(二)民主自治工作总体质量有待提高
村民自治各工作落实水平不平衡。有的地方“四个民主”整体推进,有的地方则搞“单打一”,重视民主选举,忽视其他方面,影响了村民自治整体水平的提高。民主管理方面,一些地方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召开不够及时,或者是简单走过场;一些地方民主议事程序不规范、不到位,大事、小事还是书记、主任说了算,特别是在集体资产处置,建设项目承包,救助救济资金发放等问题上,不履行规定的程序,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得不到落实。同时,随着近年农村人口流动加快,大量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年轻人离开居住地后,参与本村事务管理的客观条件不具备,村民代表往往以老年人居多,有些村的村民理财小组的人也很难选,难以履行职能。由于外出的人太多有些村很难召集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一些村民代表认为,村民代表会议作用发挥不大。民主监督方面,村务公开存在形式主义、表面化、不规范等现象,如对村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避重就轻,在财务收支的公开上明细程度不高,村民看不明白,村务公开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等问题。
(三)村民自治环境有待优化
1、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影响了民主政治建设。一是村级治理模式不够清晰,村党组织、村委会的各自定位不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二者的关系,一些规定尚缺乏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二是法律、法规对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规定得不够具体、明确,未形成刚性要求,造成实际操作不够规范和统一。三是村级财务的监督机不健全。目前,民主监督手段仅定位在村务公开上,而在如何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方面还是人薄弱环节。
2、宗族派性执政干扰了民主政治建设。一些村民受宗族、宗派等势力影响,往往将选票投给本族、本派人士,少数村干部也自觉不自觉地成了家庭利益的代理人,拉票、赌选现象滋长,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民主政治建设。
(四)村民参政议政的意识和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村民自治,强调的是村民的参与。在村民自治框架下,村民参与绝不仅仅取决于村民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投票行为,还应该包括表达一定利益取向、影响村组织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行为。少数村民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淡薄,主体意识不强,不能珍视、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往往认为村务是村干部的事情,平时不闻不问,更不愿主动参与。少数村民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简单走过场,致使村民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积极性不高。少数村民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对村干部的管理、教育淡然置之。少数村民存有不敢监督的心态,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监督权利。
(五)村民自治再提升的引力不强
村民自治的主要特点就是村民与集体利益联系紧密,集体经济力量为村民自治的正常运作提供物质支撑。在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的地方,村级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受到一定程度制约,更无法解决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村民自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村民的参与程度呈现出较大的差异。一般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活动搞得好的地方,就会重视村民参与,就会下大力气在组织宣传上下功夫,在物质保障上给予强有力支持,村民的参与意识就较强,反之,如果对村民参与工作不关心甚至抱怀疑、反对态度,那村民的民主意识就较差,村民参与程度也较低,因而使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不高,村民自治持续提升的引力不强。
三& 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举措和对策
(一)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和充分发扬民主有机统一结合
在村民自治中,坚持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障。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村民自治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保障村民民主权利的法律法规才能不断完善;只有坚持依法办事,才能巩固党的领导,减少和防止工作上的随意性、盲目性,保证村民自治的顺利进行;只有发扬民主,才能体现坚持党的领导的宗旨和目的,才能使依法办事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进一步完善、确立村级治理模式,合理构建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村“两委”的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党组织重在领导、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村委会重在执行、办理具体事务;村民代表会议重在决策,体现当家作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整体功能,努力提高广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覆盖面。
(二)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村民自治的发展离不开特定的文化背景与社会基础,一是加强村民对自治重要性的经常教育,在不断提高中都善于学习先进的自治经验,参加有实际的自治实践,促使村民自治素质能力的迅速增强。二是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利用农村远程教育、有线广播、村民学校、宣传栏等教育阵地,经常性地向村民宣传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快村民观念和思维的更新与进步,提高村民的文化与政治素质,使村民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并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逐渐形成与社会政治发展相适应的公民参与精神。三要配强村级(社区)班子。坚持直接选举村干部的方向,完善选举程序,严格选人标准,拓宽选人渠道,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珍惜民主权利,尊重个人意愿,选好当家人。同时,积极开展新上岗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民主素质和依法自治工作能力,使其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领头雁,使村级班子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战斗堡垒。& &&(三)加强村级民主制度建设,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围绕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规范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时间、内容、议事规则和代表的产生办法及其职责,推进依法治村进程。要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制度体系,开展村务公开示范活动,丰富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民主管理和决策程序,重点完善财务管理、民主理财,充分运用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力量,保证其主体地位,做到“事情让群众知道”。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内容,搞好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做到“管理让群众参与”。进一步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推行重大村务“全民公决”,做到“村务让群众决策”。进一步健全村干部任期目标和践诺奖惩制,搞好民主评议和对村干部离任审计,做到“干部让群众监督”。
(四)积极探索村务公开新路子,强力打造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民主监督长效机制&&& 按照“规范、创新、落实、提高”的工作思路,强力打造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村务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创新公开内容,提高满意率。在继续规范完善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村务公开由办事结果公开向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全过程公开延伸,从物质文明向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全方位发展,特别要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内容、决策过程和决策执行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公开,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创新公开形式,提高真实性。在目前普遍采用公开栏公开的基础上,创新村务公开形式,由过去只注重张榜上墙的“背靠背公开”向“面对面直接公开”发展,由“我贴你看”的单向公开向“我贴你看,你问我答”的双向交流发展,由“只见栏不见面”的间接公开向“既见栏又见面”的直接公开发展,由只注重村务公开向县、乡、村三级联动、协调发展、相互监督、整体推进发展。三是创新监督机制,提高透明度。建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季度暗访一次制度,对暗访情况进行通报,严格责任追究。推行量化管理、位次排列,积极探索监督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村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五)加快经济发展,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是摆在广大农村基层组织和群众面前的一项主要任务。“抓班子、促经济、学技术、奔小康”,积极推进农村市场化进程,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破除自然经济和传统小农意识,逐步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主、竞争、平等、民主、法制、科学、效益、创新等现代意识,成长为合格的市场经济主体。只有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得到实惠,才能极大地调动村民参与“四个民主”的积极性,确保村民“四个民主”的高质量运行,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良性发展。
(六)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向纵深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加快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整合农村社区资源,强化农村社区功能,实行公共服务重心下移,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深化村民自治,持续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社区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搭建平台,努力建设管理工作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农民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实践,发挥好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坚持民主评议村干部规范化、制度化,村委会成员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工资)的所有村务管理人员列为被评议对象,每年一次评议时,所有村干部要向村民会议实事求是地报告自己的工作,实事求是地报告自己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具体工作,虚心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并把评议结果予以公布,确保农村社区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社科专项研究
您的位置:
>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更新时间: 10:28
浏览量:次
来源:肇庆论丛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促进社会和谐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需要我们不断地稳步推进。几十年来,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实践,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日,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并明确提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国家民主政治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对促进国家民主政治建设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广大农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保证
  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首先,它基本实现了主权在民,为民服务的政治新格局,构建了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为基本内容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次,它规范了农村基层干部的日常行为,变过去的只唯上为唯上与唯下的有机结合。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改变了过去乡村垂直型行政管理的模式,对村一级的管理从过去的行政命令式的管理向民主指导性的管理转变,乡镇干部的行为方式也由过去的唯上型为主向唯下型为主转变,这一转变推动了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转变,密切了干群关系,维护了基层的政治稳定。第三,它实践了公开性的民主政治。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基本内容的村民自治组织的建立,标志着农村民主政治体制的基本确立,真正实现了农村政治的全面开放和透明,为广大农民群众直接参政、议政和督政创造了条件和机会。
  二、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全面实施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基础
  十一届三中全会启动了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为了整个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如今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又在广大农村兴起,就像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基础性工程一样,村民自治也已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基础性工程。首先,它是实施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实验田。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着手改革时,必须慎之又慎,力求做到成本低、风险小、效率高、成功系数大,为此,选择在农村先行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符合上述的基本要求。其次,它是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的基础性工程。现代社会,随着国家人口规模的越来越大,社会分工的越来越细,就目前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来说,无法实现单一的直接民主制,而只能是基层的直接民主与国家层面上的代议制民主相结合。第三,它为全面实施国家民主政治建设造就了一支合格的民主建设大军。通过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实践,可以使广大农民群众亲身接受民主的洗礼,不断增强民主的意识,为国家的民主政治建没拓展基础,提供合格主体,壮大民主力量,进而不断推动整个国家政治的民主化进程。
  三、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实现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环节。
  追求稳定是当今世界各国政权主要政治目标之一,而通过实施公开和透明的民主政治,可以缓解多种矛盾,消除各种障碍,增强政治调控能力,促进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发展。首先,它具备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和代表性,可以使各种社会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较为畅通,各种社会的矛盾可以及时释放,不易积累、酿成危机。其次,它能较好地综合社会各方的利益要求,通过各方面的反复交涉和民主协商,使社会的矛盾在利益的综合协调过程中得到不断的调整和完善,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第三,它可以通过合法的政治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或满足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要求,求同存异,以确保整个社会利益的统一性和稳定性,进而来确保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 二
  过去的六十年,我们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取得过辉煌的成就,但也出现过严重的失误,甚至停滞和倒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也受到不少因素的制约。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法制保障乏力,影响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长期以来,我国奉行的是&立法是对现行行为的规范和对经验的总结和固定&的立法观。这种立法观表现在具体社会实践中,一方面,就是不考察如何充分运用法律的手段,发挥法律对社会实践的指引和推动作用,只是到创新的社会实践已经积累了比较成熟的经验时,才通过立法,以法律形式来确定和巩固实践的创新成果;或是在创新的社会实践中出现了严重问题,难以继续向前推进而迫切需要依靠法律的强制力来排除障碍时才不得已进行某种立法,使立法缺乏预见性和超前性,滞后于活生生的社会实践。另一方面,过分强调政策的作用,轻视法律的效能,使得法律制度本身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中,起不到法律制度应有的作用。而且,在立法工作中又过于强调经济立法,而忽视民主政治立法,尤其是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方面的立法更是明显滞后,至今国家还没有一部完整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法》,只有少部分省、自治区颁布了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条例》。当前在农村普遍推行的村民自治,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农民自发实践而进行的体制方面的摸索和创新,在这一过程中,虽然离不开国家对整个宏观政治环境的创造,但国家行为更多地集中在对成熟的制度安排予以法律确认,而很少作出前瞻性的安排。国家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只对村民自治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缺少可操作性的制度和规章。村级如何规范实施直接选举,只有部分省市制定了地方性的法规,缺乏全国性的村级直接选举的程序性法律和法规。如某地在上届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曾出现个别村的村民贿选强选、扰乱选举秩序等事件。   但在有关部门查处这些事件时,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作罢,给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随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面对所出现的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迫切需要有一些相应的法律制度来加以不断的规范和完善,满足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民主意识不强,延缓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随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逐步推进,广大农民群众在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中得到了锻炼,民主的意识也得到了增强,但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崇尚人治的传统观念的束缚,再加上当前农村市场经济的相对不发达和农民文化素质的相对偏低,以至目前的农民在民主素质上还有种种不足:首先,在参与民主的意识上,还难以达到为民主而民主的自觉性状态,需要通过一定的经济手段和物质的刺激,有的甚至还要由组织出面做工作。如当前在各地农村开展的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中,为了能够达到规定的参选人数,许多地方都采取了用现金换选票的情况。其次,在参与民主的行为上,还难以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如有的在民主选举中以个人的好恶亲疏作为标准,有的则持无所谓的态度,缺乏主见。如某地在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有一个村竟把一名因嫖娼被开除党籍的人推选为候选人。类似上述失范的行为,严重地偏离了民主发展的轨道。
  三、农村非组织活动,干扰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目前,在农村较普遍地存在着宗教、宗族组织,新兴经济组织以及各种协会、互助会等非正式的组织和民间团体,在法律上对这些非正式组织没有明文规定,也没有明文禁止,它们有时也起着沟通政府和农民的桥梁作用,具有行为调节功能,情感满足功能以及生产互助功能等,在农村的实际生产生活中,具有一定的存在合理性。因此,在实践中得到了民众的认可。但是,他们为了维护和发展本团体的利益,千方百计地扶持和培养自己在基层政治机构中的代言人,甚至直接参与和干扰农村基层政治组织的正常工作,给当地农村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社会的稳定造成了一定的隐患。如某地在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有一个村由于宗族势力的干扰,使该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受到严重的影响,给该村的各项工作带来了不良的后果,造成该村村级班子软弱涣散,日常工作严重受阻,经济发展明显减缓,农民群众意见纷纷,使一个远近闻名的先进村和示范村曾一度变成了当地的问题村和上访村。
&&&&&&&&&&&&&& 三
  当前所面临的问题,应当通过上下共同努力,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民主素质以及增强农村基层组织调控力度等方面入手,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为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一、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力求实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生活的制度化、法律化。民主不仅仅是一种思想作风行为,而是一个由制度体系、行为过程、规范程序等构成的完整的系统。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建设是首要的环节。国家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制化环境,及时实现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法律化,用法律制度严格规范权力的运作界限、程序、方式和范围,形成严密完善的权力监督机制与约束机制,如现阶段国家应加快对《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立法建制工作,以有效地推进乡镇和村两级的民主政权建设。同时,结合当前的农村实际,还要不断健全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制度,建立和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和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等各项制度,切实有效地保障农民群众享有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并进一步加大民主法制创新的力度,逐步扩大民主参与的范围,以权利制约权力,真正从法律制度的源头上解决官僚主义、腐败现象等政治顽疾,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
  二、努力提高农民的民主意识,积极创造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条件。
  要真正实现民主,除了要有具体的民主制度外,还必须使人们具有强烈的民主意识和基本的民主素质。为此,我们应着重抓好以下二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加强农村文化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民主素质高低将直接取决于农民文化素质的高低,文化素质是民主素质的基础,因此,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中,应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力度,千方百计提高现有农民的文化素养,不断增强他们的民主意识,丰富他们的民主知识,提高他们参与民主的能力和水平。其次,要加强农村的民主操练,为农民提供直接参与民主的机会和场所。目前要全面实施村一级的直接选举,要发动群众,相信群众,大胆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真正让农民群众自己直接选举自治组织的负责人,用他们自己的实际行动,真切的民主实践,来增强他们对民主的感性认识,操练他们的民主参与能力,从而来不断激发他们参与民主的热情和愿望,实现由民主的感性认识到民主的理性认识的升华,由被动式的民主行为向自觉性的民主行动转变,进而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切实加强基层组织调控力度,努力确保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顺利发展。
  农村的基层政治系统不能对正常活动的宗教、宗族等非正式组织予以强制取缔,而是要通过规范约束和正确引导这些业已存在的非正式组织的发展,及其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生活的参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此,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首先,要巩固党的基层组织。要真正确立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加强对村级其他组织的领导。要通过配强、配好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加强农村党员队伍的建设,改进领导的方式和方法,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驾驭全局的能力和水平。其次,要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通过法律的规定来确立村民自治组织的应有地位,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独立自主地大胆开展工作,努力增强自治组织对农村社区的实际控制能力。第三,要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导,完善村级配套组织,健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第四,要坚决取缔非法组织,严厉打击非法活动,有效限制非正式组织的违规行为,净化农村社会的政治环境,为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造一个健康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者单位:肇庆学院政法学院)
作 者:高阳
欢迎参加肇庆百科全书计划}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村基层团建创新项目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