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当地民政部门能查到69年服兵役退伍档案吗(退伍证丢了,当时上面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优抚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公众信息网 mzj.
当前位置: &&
>> 民政救助政策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现行优抚政策
   http://mzj.         责任编辑:优抚安置科
一、何谓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病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此,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这里的患病是指,能够直接造成《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
二、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
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原则上年满45周岁(精神病、长期卧床不起等除外);2.农村户籍和无工作单位城镇户籍的退伍军人;3.有原始病历或服役期间在军以上单位指定医院就医的相关医疗结论;4.服役期间所患疾病导致部分能力损失,明显影响本人生产生活;5.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退伍军人。
三、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需要经过怎样的程序?提供哪些材料?
(一)申报程序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初审后,提出书面意见,连同本人书面申请、本人档案材料等一并报送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审查。
3.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对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安排申请人到指定复查鉴定机构对军队医院证明的慢性疾病进行检查。对在部队所患慢性病未痊愈的,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审批表》,由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审批。
4.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在《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从批准之日下月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
(二)申报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户口本;
3.退伍军人证;
4.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
(1)退伍档案中记载的部队军以上单位指定医院作出的相关医疗结论、原始病历、患有不够评残的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
(2)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
5.盖有指定检查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申请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初审后,提出书面意见,连同本人书面申请、本人档案材料等一并报送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审查。
四、如何定义慢性病?慢性病范围?
慢性病不是指某种疾病,而是对起病隐匿,病程长且迁延不愈,病因复杂,需长期医疗服务,给生活和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的一类疾病的总称。
根据民政部《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规定,常见慢性疾病或功能障碍按系统列举如下:
(一)消化系统
反流性食管炎;
反复消化道出血;
食管成形术咽下运动不正常;
食管切除重建术后;
食管裂孔疝;
消化性溃疡;
慢性萎缩性胃炎;
消化道息肉病;
消化道或消化腺肿瘤;
慢性胆囊炎;
慢性胰腺炎;
炎症性肠病;
轻度慢性活动性肝炎;
肝硬化代偿期;
胃部分切除术;
小肠部分切除;
结肠部分切除;
脾切除或部分切除;
肝部分切除;
胆囊切除;
胆肠吻合;
胰腺部分切除;
(二)呼吸系统
慢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哮喘;
支气管扩张;
呼吸系统肿瘤;
肺纤维化;
慢性活动性肺结核;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肺间质性疾病;
肺段切除术或修补术;
气管或支气管成形术;
部分胸廓改形术;
(三)循环系统
高血压病;
慢性心律失常;
心脏瓣膜病;
慢性心包炎;
主动脉瘤或主动脉夹层;
周围血管疾病(如:大动脉炎、雷诺综合征、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静脉血栓形成等);
(四)神经、精神系统
轻度癫痫;
不完全性面瘫;
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失语;
截瘫或偏瘫肌力小于4级;
双手部分肌瘫肌力小于4级;
单肢瘫或单手全肌瘫肌力小于4级;
双足部分肌瘫肌力小于4级;
单足全肌瘫肌力小于4级;
周围神经炎性疾病;
脊髓压迫症;
脊髓空洞症;
颅内或脊髓占位性病变;
帕金森病;
多发性硬化症;
脑血管疾病;
肌营养不良;
重症肌无力;
神经系统肿瘤;
各类精神病性障碍;
(五)泌尿生殖系统
一侧卵巢病变;
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
单侧输卵管切除;
一侧肾上腺病变;
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一侧睾丸、副睾切除;
慢性肾炎或肾病;
肾病综合症;
慢性泌尿系感染;
泌尿系结石或梗阻;
泌尿生殖系统肿瘤;
慢性前列腺炎;
(六)内分泌系统和代谢性疾病
低糖血症;
下丘脑-垂体疾病;
肾上腺疾病;
甲状腺疾病;
甲状旁腺疾病;
胰岛内分泌肿瘤;
(七)造血系统和免疫、风湿性疾病
各种慢性贫血;
淋巴及血小板性疾病;
免疫缺陷病;
类风湿关节炎;
系统性红斑狼疮;
成人Still病;
色素沉着绒毛结节性滑膜炎;
血清阴性脊柱关节病;
多发性肌炎;
原发性血管炎;
痛风及高尿酸血症;
大骨节病;
顽固性牛皮癣;
严重白癜风;
(八)骨骼系统疾病
慢性骨髓炎;
硬化性骨髓炎;
骨无菌性坏死;
滑膜软骨瘤病;
骨、关节结核;
腰椎管狭窄症;
(九)五官系统
因眼病(近视眼除外)致视力下降,一眼矫正视力≤0.5,另眼矫正视力≥0.8;
因病双眼矫正视力<0.8;
象限盲或偏盲;
瞳孔散大;
眼睑不能闭合或下垂影响外观者;
泪器疾病;
因耳疾双耳听力损失≥30dBHL或一耳听力损失≥70dBHL;
前庭功能丧失,闭目不能并足站立;
严重声音嘶哑;
发音或构音不清;
嗅觉完全丧失;
五、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从日起,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54元,另每月享受门诊医疗补助25元。
上一条:下一条:
中央及国家部委网站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信息产业部
国防科工委
国家经贸委
国家宗教事务局
全国各省市区政府网站北京市
内蒙古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自治区
重庆市部门网站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政协
重庆市法院
重庆市检察院
重庆机关党建
重庆共青团
重庆北部新区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重庆高新技术开发区
重庆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中国投资指南
重庆招商网
西部大开发
重庆政府采购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仲裁委员会
重庆招投标网
重庆社会科学院
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图书馆
重庆公共文化信息网
重庆青少年电子社区
重庆市急救医疗救助基金会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重庆航运网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重庆市陆上货运交易信息网
重庆港信息网
重庆网上房地产
重庆空港高新纺织工业园
电子政务工程服务网
重庆发展网
国内主要城市地方门户石家庄
重庆各区县政府网站长寿区
新闻媒体网站人民日报
中国青年报
中央电视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人民网重庆视窗
新华网重庆频道
中新社重庆网
重庆电视台视界网
重庆华龙网
重庆经济报
COPYRIGHT & 2012 CIVIL AFFAIRS BUREAU OF CHANGSHOU DISTRICT ,CHONGQING,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统计: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保留所有权利! 地址:长寿区凤城镇长寿路25号 邮编:401220 电话:023-
 技术支持:退伍军人带病回乡补贴_百度知道
退伍军人带病回乡补贴
我爷爷是1955年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
有补贴吗有是多少呀
我们是湖北十堰的
对曾参与作战保障部队的复退军人也,不光是曾参战的复伍军人,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你可备齐下列材料至现户口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退伍军人证. 新政策执行的起算时间、退伍时档案记载的部队军以上单位指定医院作出的相关医疗结论或原始病历,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1,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之规定.;,每月每人发给100元生活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对参加核试验的退役人员.。另外,统一从今年8月1日起计算,经体检.,应享有不等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生活补贴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退伍军人的相关知识
其他1条回答
找当地民政部门咨询一下就清楚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带病回乡没有得到优抚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涪陵区政府公开信箱
&&&&&&&&&&&&
邮件字号:
渝民政信箱[
发布单位:
涪陵区政府
来信内容:
带病回乡没有得到优抚
我父亲于1973年在当时四川56173部当兵,在训练时把腰部摔伤,当时在连队卫生所医治,78年3月带病退伍回家,现在他们部队83年整编为四川武警总队第一支队,我们去问了,他们说83年以前档案消毁,随着年龄增长,腰痛一年比一年增加,请问市局领导,我父亲该怎么去申请,谢谢‘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你向重庆市政府系统公开电子信箱反映的问题,已转交我局,现将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号)精神,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伍军人可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这里的患病是指符合民政部《关于印发〈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的通知》中规定的九大类慢性病。
申报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需要的材料包括:
一、本人申请;
二、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或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
三、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
1.退伍档案中记载的部队军以上单位指定医院作出的相关医疗结论、原始病历、患有不够评残的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
2.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
如你父亲确系带病退伍,请提供以上所需材料,报户籍所在地民政办并填写相关表格后,报区民政局审核确认身份。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工作规程
_蒙阴县民政局_部门与乡镇信息公开_蒙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频道
相关信息:&没有相关信息
蒙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当前位置: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
来源:区民政局
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的,应当提供以下各项认定证明材料:  (一)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二)退伍军人证复印件;  (三)军队医院证明复印件,具体指下列之一:  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军队体系医院原始病历(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  2、驻边防、海岛等边远地区部队,按规定可以就近到地方医院治疗的,凭服役期间地方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地方医院原始病历);  3、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  (四)盖有地方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五)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关于其生活状况证明;  (六)本人近期1寸照片3张;  (七)城镇户籍的,须有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未就业和未享受社保待遇的证明。  第五条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  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第四条规定的各项证明材料。  (二)乡镇(街道)对申请人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的,填写《浙江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填写初审意见,连同其申请材料报送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  (三)县级民政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验收登记,认为材料齐全的,填发《受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申请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及时对申请人提供的原始材料进行核对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开具《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病情鉴定通知书》,安排申请人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病情鉴定;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理由并填写《不予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申请通知书》,通知申请者本人。申请材料原件核对完毕后,当面退还申请人。  指定医疗鉴定机构根据原军队医院治疗慢性疾病住院记录或相关档案证明,对申请人进行相应病症检查,并出具检查结果。  (四)县级民政部门根据病情鉴定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将《浙江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审批表》报送市级民政部门备案,并将拟批准人员名单反馈到所在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经乡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公示期间,对拟认定人员有举报、投诉的,乡镇(街道)应查实后上报县级民政部门。  县级民政部门对公示的结果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浙江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县(市、区)民政局印章,批准其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应认真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是否批准其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对不符合条件的,县级民政部门在《浙江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审批表》上签署不符合条件的意见并加盖县(市、区)民政局印章。同时,填写《不予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申请通知书》,在3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者本人。  (五)设区市民政部门要及时督查指导本辖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工作,对县(市、区)上报备案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纠正。  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安排申请人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复检。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为最终结果。  第六条县级民政部门指定一至两所病情鉴定机构,报市级民政部门备案。市级民政部门应当指定一所病情鉴定机构,并报省级民政部门备案。县、市民政部门可以安排申请人进行异地病情鉴定。  指定医疗机构须成立医疗鉴定小组,由不少于三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疾病治疗的人员组成。对申请人的检查结果,由鉴定小组出具书面意见。  第七条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审批材料,分别由市、县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保存。《浙江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审批表》(含不符合条件的)一式三份,市、县、乡镇(街道)各存一份;审批材料和医疗机构鉴定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存档。  第八条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自批准之日下月起,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发给《浙江省抚恤优待证》,享受相关待遇。  按照《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具有多重抚恤优待身份的,按就高原则享受其中一种身份的抚恤优待。  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的病情鉴定费用,先由申请人本人支付。经审定,批准其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的,病情鉴定费用由当地民政部门给予报销;不符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条件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第九条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实行动态管理。县级民政部门应定期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不含60周岁以上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和资格审查,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所患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其享受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通缉期间,中止其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从下月起停发相关待遇。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取消其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资格。  对中止或取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的,收回《浙江省抚恤优待证》,纳入其个人材料档案保管,今后重新被批准享受待遇时可继续使用。  第十条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审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申请人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骗取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的,县级民政部门中止其享受的补助、优待,限期追回非法所得。}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退伍证图片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