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房产过户要钱但又发现老人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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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前将房产留给赡养人
房产局称未公证无法过户(2)
导读:合肥市民靳传文一位曾祖父辈亲属去世前,将名下一套房产通过遗嘱方式,赠送给他。只因遗嘱未办理公证,市房产局认为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拒绝过户。如今,被继承房屋成了无主财产。有律师认为,房产局拒绝过户行为及所依据文件均属违法。为获取房屋所有权,靳传文已将市房产局告上法庭。
&&&回应 &拒绝过户系照章办事
只因遗嘱没公证,房产局便可拒绝过户?记者就此咨询了合肥市房产局政策法规处。一位叶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1991 年8 月31 日我国司法部和建设部共同下发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等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继承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
&公证是继承房产、办理过户必要条件,遗嘱必须公证,仅请邻居作证是无效的。&叶女士说,靳传文的情况是比较麻烦,但他们也是照章办事,&如果直接给他过户反而是违规。&
      责任编辑:孙晨手握老人“遗嘱”,房产为何不能过户?
&&&&燕子:本报编辑&&QQ:&&&&蓝天:某社区居民&&&&HXLS: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蓝天:燕子,今有一闹心事让我吃不好睡不香的。&&&&燕子:这么严重啊,说来听听是什么事闹成这样?&&&&蓝天:我手里明明有“遗嘱”,房子为什么就过不了户?前几天,我拿着我母亲将房产留给我的遗嘱,原以为能顺利过户,可是房屋登记部门却要求还得有一份全家其他继承人都认可遗嘱的公证证明才行,否则就得走诉讼程序。我不明白:房子只给我一个人,凭什么其他人还要认可;得不到别人的认可,就得撕破脸对簿公堂。我觉得房管部门是不是在难为我呀?&&&&燕子:哦,其实,法律的规定与百姓的想象着实还有些距离的。&&&&蓝天:这套房子是父母单位分的公房,老人在世时因为房改政策,老人让我出了购房款买下了房子的产权,并决定今后就把房子留给我。由于兄弟姐妹众多,为了避免出现纷争,两位老人亲自写了遗嘱,写明房产由我继承。母亲怕其他子女有异议,还找来两个邻居签名作证。两位老人先后去世后,去年底,我料理完母亲的后事,就拿着遗嘱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燕子:按规定,你的手续还不健全。&&&&蓝天:对呀,这不我正闹心哪。我认为这份遗嘱应该是合法有效的,拿着它就能顺利办过户。但我没想到,办过户还需要我出具一份遗嘱继承公证书。&&&&燕子:那去公证处办一个不就行了吗?&&&&蓝天:哪那么容易啊,办理遗嘱继承公证,还需要其他兄弟姊妹认可才给办理。&&&&燕子:是的。那就让其他兄妹到场办理就可以了。&&&&蓝天:兄弟姐妹岁数都比较大了,有的还在外地,把人家全叫来做证明根本不现实。更重要的是,人家都没得到利益,也没有义务给咱出证明啊。&正在我为难的时候,工作人员给我出了个主意,让我去法院起诉其他兄弟姐妹。因为有遗嘱,案子肯定能打赢,有了判决他们就能给办过户了。&&&&这不是明摆着在挑事嘛!其他兄弟姐妹都没得到房子,人家对遗嘱没不同意,也没来争房子就很不错了。我要是起诉,人家什么都没捞着,还得当被告,输了官司还得交诉讼费,这亲戚今后还怎么处啊!&&&&燕子:是啊,可以理解你的心情。但没证明就不能办过户,又不可能起诉手足兄妹,这事是挺难办的。&&&&蓝天:实在不行我就打行政官司,起诉房产部门不作为。我宁可民告官,也不会和自家人对簿公堂。&&&&燕子:我想,公证员要求全部继承人到场,目的可能是询问是否还有其他遗嘱,为的是保护其他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吧。&&&&蓝天:不太懂,咱不有律师吗?请教律师,像我这样的情况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HXLS:在很多人的理解中,遗嘱就是为了确定遗产将来的归属,是可以直接办理过户。甚至有人认为,公证遗嘱应该可以直接办过户。其实,不然。&&&&本案中,蓝天即使拿着公证遗嘱,也不能直接办理过户。办理房产过户除了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证、房产平面图等材料之外,还要有遗嘱继承公证书或证明房产权属转移的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蓝天:公证的遗嘱尚须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才能办理过户,那我这没公证的遗嘱岂不更麻烦?&&&&HXLV:是的。经过公证的遗嘱,可以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后,可直接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过户,不是公证的遗嘱,还须其它几个法定继承人认可,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后方可办理房产过户。&&&&蓝天:为什么有此规定?&&&&HXLS:因为遗嘱只是一个单方赠与的行为,只能证明被继承人有指定某个继承人继承财产的真实意思表示,并非是确定遗产归属的最终生效文件。更重要的是,遗嘱公证可以做多份,也可以依法撤销,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如果仅仅拿着一份遗嘱公证去要求过户,房屋登记部门不可能判断这是不是最终的遗嘱。&&&&因此,遗嘱受益人需要拿着遗嘱公证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遗嘱没有公证的,公证人员询问了全部继承人手中是否还有其他遗嘱,以确定受益人所持遗嘱是最后或惟一的一份,才给办理遗嘱继承公证。&&&&蓝天:那继承公证是必备条件,但其他继承人没有得到遗产,又怎么能心甘情愿配合我办理继承公证;如果亲属在外地,不方便或不愿到场配合,岂不是就办不了公证?&&&&HXLS:可以去法庭诉讼啊。如果其他继承人对你所持遗嘱的真实性存疑,继承公证就不能受理或中止办理,你就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也就是说,除非一家人能接受遗嘱,且在很好沟通的前提下,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否则的话就难以避免法庭相见的尴尬。如果法院确认遗嘱有效,就可以拿着法院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到房产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遗嘱无效,那么多个继承人就要按照法定继承原则来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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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给孙子,现在老人均已去世,房产过户需要交税吗?是按继承算还是赠与算?
,初步解答如下:
在老人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只能首先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老人的遗产。
一般情况下,此孙子没有直接获得老人遗产的权利,但是特殊情况下,还是有可能的:
此孙子的父亲先于被继承人(老人)去世(请原谅作这样的假设,绝无恶意),孙子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继承其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这种情况下,只要其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老人的儿女及老伴、老人的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最好公证),那么此孙子就可以获得老人的这套房产。
如果此孙子的父亲还健在,那么同样只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公证),此孙子的父亲由此获得老人房子的产权,然后,再赠与其儿子(也就是老人的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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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来看至少不用交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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