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机构改革中,省市县2015农机展局定为事业单位还能履行行政职能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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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blems. Please try again later.公务员事业单位与参公单位的区别(一)
发布日期: 10:58:18
《公务员事业单位与参公单位的区别(一)》是有志坤教育()为你整理收集:
 资深专家特对公务员、事业单位、参公单位的概念做一比对区别。  很多人对公务员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对于事业单位的属性更是迷糊。那么,究竟什么是事业单位呢?下面为大家详细讲解三者的性质概念。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简单来讲,我们看到的学校、医院等这些带有固定编制,和具备公益性质的社会机构,就是属于事业单位范畴。  很多同学比较关注的是事业单位和公务员之间的区别,这需要从二者的整体特点上来看。首先,看二者的定位: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拔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简单来讲,公务员算是嫡系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而事业单位则是辅助政府工作的一些单位部门,但都有国家指定的编制,享受国家的财政拨款下发工资或者补贴。在这里还要补充一个介于两者之间的单位,也就是参公单位。  全称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政府委托或受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是事业单位的一种,单位的管理制度参照公务员管理,但人员属于事业编制,而不是公务员编制&。&参照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工勤除外)与公务员的区别,我们认为主要是人员使用的编制不同,公务员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参照管理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现在公
 问:参公事业单位好不好?参公是不是公务员?参公有没有前途等问题。  答:首先,参公单位全称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机关单位),是中国特色行政体制下的产物。由于国家公务员编制数额有严格规定,一些单位从事的工作又和公务员一样,但是没有那么多公务员编制名额,于是参公单位就这么诞生了。  顾名思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就是事业编制,而不是公务员的行政编制,之所以参公,是因为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公务员执行,享受津补贴,没有绩效。  在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需要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进行公务员登记,而被录用为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后,需要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进行参公登记,此为分水岭。明确了公务员为行政编制,而参公人员为事业编制。  参公事业单位到底有没有前途?参公人员和公务员在职务晋升上有什么区别?  众所周知,参公单位很多都是依附于行政单位,比如卫生执法大队是归卫生局管,文化执法大队是归文体广电局管,路政大队归交通局管,还有诸如农机局、城管局、党校、科协等部门都属于参公单位。  这些单位从前都是事业单位,因为后来工作性质履行了大部分公务员职能,经过批准参公。里面的人员通过参公过渡从纯事业编制转变为参公事业编制。  参公人员在参公单位内部的职务晋升和公务员一样,例如从一个县级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工作员晋升为大队长,就相当于从科员变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但是身份还是参公。  那么路政队大队长如果本身是从事业过渡的参公身份能不能晋升为交通局局长或者调任副科级行政单位呢?  身边的实例是可以的:组织有意提拔你,一切皆有可能,只是程序上比较繁杂,需要上级部门长时间的讨论通过。我有一个老师是事业编制,后来进入党校工作,党校参公以后也跟着变为参公人员,去年被调任至某乡镇任副书记,从此身份变为公务员。但是其中的过程是很复杂的,且例子不多。  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参公单位这种特殊情况。  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参公单位,身份依旧是参公。  不过这和过渡性参公有区别。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xx文件,参公人员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可调任只行政机关并转变编制为公务员(前提是此行政机关有公务员空缺编制):  1.军转干进入参公单位的。  2.原本是公务员,因工作需要调入参公单位的。  3.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参公单位的。  从第三条就可以看出,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参公单位的参公人员实质上和公务员没有区别。流动到行政单位,就是公务员
 事业编制和公务员编制有什么区别?  公务员是行政编制,财政全额拨款。  事业编制分三种,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  1、经费来源不同。  2、升迁不同。公务员除了熬年头,即工龄长薪级工资涨,就只能升职才能涨薪水。  而事业单位,除了熬年头,升职之外,还可以通过职称聘用来涨工资,比如中级职称相当于正科工资。就说你专业扎实,你收入也不必你上司少,甚至还高。  3、公务员升迁机会大,而且可以一直升,直到顶。事业单位基本都是行政机关下面的二级单位,所以升迁机会很少,因为职数少。  4、事业单位未必工资比公务员低,一是看哪个单位,比如烟草专卖就比公务员多得多,二是你自己努力考职称,副高相当于副处待遇,很不错的。毕竟基层公务员一辈子混到副处的很少。当然我指的是基层。省市和国家的除外,省里公务员起步就是处级。  事业编制  开放分类:&社会、政治  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适用单位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事业编制的分类】  1、事业编制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全额编制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基本待遇与公务员一致,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和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城管、学校、农技站等。差额事业编制,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自筹自支事业编制,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宾馆、培训中心、设计室等。  2、事业编制一般都是要考的,比如烟草局、海关、检察院之类。  3、以前有经济警察、现在的港口警察、铁路警察等,他们是事业编制,现在不允许出现这样的编制,现在警察中的公安就要求统一编制,即是公安即是公务员。  公务员编制的待遇最稳定。  事业编制分三种:1、全额拨款事业;2、差额拨款事业;3、自收自支事业  其中,以1为最稳定,但工资较少;
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的区别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中除了工勤人员以外的人员都是公务员身份,都属于公务员编制,包括国家机关、共产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等。  事业人员主要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另外,还有一种行政事业单位,指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如部门所属的执法监督、监管机构等,其工作人员事业行政事业编制,行政事业单位目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将来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将纳入公务员序列。  二、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的区别  公务员编制是行政编制,是政府机关的正式人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国家行政机构(即国务院、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各职能管理机构)的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国家权力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党派组织、人民政治机构的人员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一般不要求实行公务员管理,但也有个别事业单位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  事业编制是辅助编制,事业编制按照财政来源又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全额编制即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不允许也不能自主创收,完全靠财政拨款的单位,多指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和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防疫站、海事局、公办干休所、交通局下属交通稽查队、卫生局下属防疫站等等。差额事业编制,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公立医院、公立大学、日报社等等。自筹自支事业编制,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政府招待所、政府下属培训中心、从事应用性研究和开发的科研单位、政府直属印刷所等等,随着事业单位的改革将逐步改制成企业。  现在的政府机关有部分人是公务员编制,部分人是事业编制。公务员编制是要中央编制委审批才有的,一般单位名额都是固定的,除了每年报计划,公开招考公务员以外,不能随意增加。但是由于政府
 国家有关部门对此前发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与《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内容上进行了部分修改,若考生参加的公告中明确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考生请按照原体检标准与下文中的修改标准来衡量。如有疑问,考生可在线咨询国家公务员局。  国家公务员局现将国家有关部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告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厅(局)、公务员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现就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第7条“关于肝炎”的内容(具体见附件)。  三、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第1.3.5条3)“甲状腺肿大的分度:Ⅰ度,不能看出肿大但能触及者;Ⅱ度,能看到肿大也能触及但不超出胸锁乳突肌前缘者;Ⅲ度,甲状腺肿大超过胸锁乳突肌前缘者。”修订为“甲状腺肿大的分度:Ⅰ度,不能看出肿大但能触及者;Ⅱ度,能看到肿大又能触及,但在胸锁乳突肌以内者;Ⅲ度,超过胸锁乳突肌外缘者。”  四、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第6.3.3第八行“血清ALT高于参考值上限1倍以上”修订为“血清ALT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以上”。  五、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7.2第3)条&“暂时不作结论:一般是指需要做进一步检查,”修订为“暂时不作结论:一般是指需要复检,或做进一步检查,”。  六、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中1.1.6第4)第(14)“偶发良性早搏”修订为“偶发早搏”。  七、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公务员录用体检
 选调生与公务员有什么区别?  选调生也属于公务员系统,但与普通公务员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一)报名条件不同  选调生的报名条件除符合一般国家公务员的报名条件外,还要求是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主要选调本科生、研究生中的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  (二)培养目标不同  选调生的培养方向主要是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公务员一般招考的是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人员。  (三)选拔程序不同  选调生的选拔采取本人自愿报名、院校党组织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而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要院校党组织推荐。  (四)培养管理的措施不同  选调生到基层工作采取岗位培训、脱产轮训等多种形式,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期间,至少要脱产培训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而公务员主要采取岗位培训的形式,在工作初期一般不安排脱产培训。  (五)管理使用有所差别  选调生是省委组织部的后备干部,放到基层锻炼,人事权归省委组织部管辖,委托接收单位考评。调动范围是全省建有党组织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社团,可以理解成一种特殊的干部身份。  公务员是针对具体职能的职位,人事权一般归该单位人事机构或上级单位人事机构或人事厅管辖。一般只要有人事权的单位都有管辖权。调动范围取决于人事归属单位,在该单位人事管理范围内调动。  (六)发展前景有所差别  选调生是省、市、县委组织部掌握的后备干部,而招考录用的公务员,是普通的机关工作人员。选调生提拔速度比公务员快得多,一般本科毕业定科员,硕士定副科,博士定正科。我国干部队伍中,许多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都是选调生出身。所以,组织部门一直把选调生工作视为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  选调生的提拔一般采取借调方式,借调满一年可转入借调单位,有公务员岗位编制的不通过公开公务员考试直接提拔,借调单位可以是省级机关或该生所在市级组织部人事范围内。
  选调生和公务员的比较  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这批毕业生简称“选调生”。中国国家公务员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利、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叫“公务员”。  二者可以同时报考,但是选调生的要求相对较高些:  一是报名条件不同。选调生的报名条件除符合国家公务员的报名条件外,还要求是学生干部、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的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  二是培养目标不同。选调生的培养方向主要是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  三是选拔程序不同。选调生的选拔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等程序。  四是培养管理的措施不同。选调生到基层工作后,组织部门将通过举办培训班、抽调到上级党政机关跟班学习,鼓励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得力措施进行重点跟踪培养,帮助选调生脱颖而出。  选调生的前景好。虽然要去几年基层锻炼,但晋升机会多。&但是公务员要好考些,要求不高,大部分集中在城市等相对发达的地区,但是晋升机会没选调生大。如果是党员的话,选调生要好些,晋升机会大些。但是要去基层去锻炼2--3年。锻炼期间待遇要差些。要求要吃的苦,受得累。追求大志向的话就考选调生。  选调生是什么编制?  选调生和公务员的编制是一样的吗?如果不一样,那么选调生是什么编制呢?下面就这一问题我们从公务员和选调生编制对比进行分析,您可以了解到选调生是什么编制。更多信息请关注四川选调生网。  选调生是省委组织部的后备干部,放到基层锻炼,人事权归省委组织部管辖,委托接收单位考评。调动范围是全省建有党组织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社团。可以理解成一种特殊的干部身份。  公务员是针对具体职能的职位,人事权一般归该单位人事机构或上级单位人事机构或人事厅管辖。一般只要有人事权的单位都有管辖权。调动范围取决于人事归属单位,在该单位人事管理范围内调动,比如你的人事管理权在市人事局就只能在市级或以下的政府机关或市直机关调动,而不能调往省级机关或平行及垂直单位,但达到副处级干部后不受此限制,可在全省范围调动。  可以理解为选调生是先人后岗,公务员是先岗后人。  选调生如果分配在有编制的公务员岗位就自然而然成为公务员,无需考试直接提拔,但人事归属不变;如果分配在没有公务员编制的岗位则纳入所在市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是指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职位类别  职位类别的划分,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将所有公务员职位划分为若干类别。划分职位类别,是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的需要。根据本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一)职位类别划分  1.综合管理类是指除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以及其他职位类别以外的公务员职位类别。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机关中数量最多的主体类别。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机关工作需要各类专业知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中有不少为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在其工作领域从事研究、政策制定工作,具有丰富的知识、经验和造诣,但这些人员的工作仍然属于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因此,不作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2.专业技术类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职位的本质特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的职位。  专业技术类职位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职位具有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的纯技术性特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只对专业技术业务本身负责,不直接参与公共管理,不具备行政决策权和行政执法权。二是低替代性。决定专业技术类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的主要因素是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的高低。因此,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之间的替代性不强,应尽量避免跨类别的人员流动。三是技术权威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提供的技术结论不受行政领导干预,不因行政领导意志的改变而受影响。但这种权威性仅体现在技术层面上,仅为行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最终的行政决策权仍掌握在行政领导手中。  根据上述特点,专业技术职位首先体现为某些行业特有专业的技术岗位,如公安的法医、海关的商品归类、原产地管理专家等;其次,体现为一些社会通用性专业的技术岗位,如工程技术、化验技术等。  面对政府管理与服务内容日趋专业化,各级行政领导越来越需要依赖各类专家、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技术支撑,以更好地承担法定的领导责任。因此,设立专业技术类职位,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执行的准确性;同时,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公务员提供职业发展阶梯,吸引和稳定机关不可缺少的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他们立足本职岗位,成为本职工作的专家。  3.行政执法类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的公务员职位类别。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与综合管理类相比,行政执法类只有对法律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出现纠纷时不具备裁定权。  设置行政执法类对于完善和加强对基层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第一,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是建立一线公务员执法队伍的长效约束机制的需要。一线公务员执法队伍,是政府形象的“窗口”,是政府社会管理与市场监管职能的直接履行者,对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具有直接的影响和重大意义。第二,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有利于促进建立一线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标准,规范录用进口,克服实际中的“近亲繁殖”。过去许多部门没有对行政执法岗位制定专门的任职资格条件,使培训失去针对性,执法的专业水准不高;同时,由于一线公务员执法队伍的职务层次低,而执法权限又比较大,造成权责失衡,产生一些行政违法的现象。第三,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可以更好地激励一线执法公务员。过去由于一线公务员所处的机构规格低,人数较多,职数少,晋升台阶较少,其职业发展空间不大。据统计,科员、办事员占全部一线行政执法公务员的70%,绝大多数人在30-40年的职业生涯中只有办事员与科员两个晋升台阶,严重挫伤了一线执法公务员的积极性。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对解决基层执法部门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狭小、职务晋升困难的问题,激励一线执法公务员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加强一线执法公务员的管理和约束,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4.关于法官与检察官职位  与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本法在公务员的范围上有新的变化,法官和检察官也纳人了公务员的范围。在本法的立法过程中,曾有一种意见主张在职位分类中设置司法类公务员,将法官、检察官纳入这一类别,但法律并未明确。其主要考虑是,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一规定就是考虑到法官、检察官与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相比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而且我国已经制定了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因此,在本法有关职位分类制度中,未将法官、检察官与其他公务员合并在一起进行分类。在这里,对法官、检察官不作职位分类上的调整,实际上正是贯彻和体现了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职位类别的增设  除专业技术类与行政执法类职务具有职位特殊性以外,还有其他一些公务员职位类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践中需要单独进行管理。例如,在制定公务员法的过程中,有的意见主张,应当专门设置人民警察职务,进行单独管理,这是将来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为将来增设职位类别留下空间,本条对此作了规定。对于条件成熟,并且管理确实需要的职位,国务院可以规定增设除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以外的其他职位类别。  (三)关于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  目前,虽然存在大量从事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务员,但在本法实施之前法律并未在职位类别上予以确认。公务员法明确设置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后,具体将哪些机关中的哪些人员纳人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并享受有关的待遇,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尚需在对不同部门、不同机构职能以及不同职位的职责、工作性质、特点进行充分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国家另行作出规定。所谓由国家另行规定,既可以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来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发布决定、命令的方式予以规定,或者是中央有关部门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级别的规定。  一、公务员级别的概念  公务员除了其所任职务以外,还有级别。公务员的级别高低,既体现公务员所任职务的等级高低、责任轻重和职位难易程度,又反映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等素质条件和工作状况。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特色。  各国公务员都有级别,但确定级别的依据和级别所反映的内容不尽相同。在美国等实行职位分类的国家,公务员级别反映的是公务员所在职位的责任轻重和难易程度,与公务员本身的资历条件无关,级别不随人变化。责任轻重和难易程度相同的职位划入同一级职位,职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不变,级别也不变。而在实行品位分类的国家,公务员的级别主要反映公务员本身的学历、资历等条件,级别随人走,同一职位可由级别不同的人来担任。我国公务员的级别,既考虑了职位分类的因素,又吸取了我国传统的官员品位制度、干部等级制度以及现代品位分类的因素。  二、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1993年9月发布的《关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党的机关工作者的级别划分,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执行。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1)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级;(2)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二至三级;(3)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三至四级;(4)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四至五级;(5)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五至七级;(6)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委委员(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7)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调研员:七至十级;(8)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常委,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纪委委员(常委),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9)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10)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常委,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11)科员:九至十四级;(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另外,各级党的机关中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其他职务,也适用上述规定。  本法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但没有对具体的对应关系作出规定,这就为改革留下了空间。根据有关部门设想的新的级别设置方案,将来要增加级别数量,扩大相邻职务层次的交叉对应幅度,同时体现向基层倾斜的指导思想。我国92%的公务员,其职务层次处于主任科员以下,因此职务层次越低,与级别的交叉对应幅度应当越大。  三、公务员级别的功能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的级别,影响公务员工资的作用不大,级别的激励功能较弱,公务员感觉不到级别的激励功能。而根据本条规定,公务员级别与公务员的职务一起构成了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目前我国实行的公务员待遇体制,比较强调职务。按照现在的体制,工资、住房、医疗、交通等福利待遇都与职务高低挂钩,但从职务升迁上讲,每个单位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都是有限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更少,而这就使得许多人都去跑官、要官、买官,不利于干部队伍建设。在实行职务晋升制度的同时,根据工龄、业绩等因素,确定公务员的级别晋升制度,并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就可以充分照顾到大多数公务员的利益,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确定公务员级别的根据  本条规定,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具体来说,在确定公务员级别时,应考虑如下因素:  (1)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包括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职务决定公务员的级别范围(可能的最高级别与最低级别),每一职务对应一定范围的级别。  (2)公务员的资历。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长、学历高的,级别也高。  (3)级别的晋升与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相联系。根据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级别的工具。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可能受到降级的处分。  五、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如前所述,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指公务员的职务对应一定的级别范围,这种对应并非一一对应,同一个公务员职务可以对应多个级别,具体对应哪一个级别,要根据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来确定。因此,公务员如果德才兼备,有工作实绩,或者资历有提高,即使公务员的职务没有晋升,也可以晋升其级别。而由于级别与职务一样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之一,这对于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克服“官本位”的思想具有重要意义。本法的规定,使得公务员的级别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台阶,除了职务晋升之外,级别晋升也是公务员职业发展的一条重要渠道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公务员:&在中国,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二十七级。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  (三)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  (四)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  (五)&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  (八)&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  (九)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十)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十一)社区或驻村干部:二十五级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  (二)&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  (三)&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  (四)&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  (五)&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  (六)&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七)&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本科生大专生)  (八)&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军队的职称级别(军衔)分为: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中国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等级行政级别代表政府职务对应军队级别1国家级正职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2-4国家级副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4-8省部级正职省、直辖市、自治区正职国务院部委部长或主任大军区、军兵种正职6-10省部级副职省、直辖市、自治区副职国务院部委副职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局长正军级8-13厅局级正职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省市自治区厅、局正职&地级市正职非领导职务:巡视员正师级10-15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省市自治区厅、局副职&地级市副职非领导职务:副巡视员副师级12-18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下属处正职省市自治区厅局下属处正职&地级市局、区、县正职非领导职务:调研员正团级14-20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下属处副职省市自治区厅局下属处副职&地级市局、区、县副职非领导职务:副调研员副团级16-22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乡长&地级市局下属处处长县级市下属局局长非领导职务:主任科员正营级17-24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副乡长&地级市局下属处副处长县级市下属局副局长非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副营级18-26科员级科员连级19-27办事员级办事员排级
工人、农民也可以考公务员了!  16日从湖北省公务员局获悉,今年湖北省公务员招录将向基层倾斜,并进一步降低基层招录门槛,高中、技工学校、中专学历也可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  今年我省拟录用公务员5753名,同比增加1262人,增量中的1064个计划全部来自县乡基层。  湖北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公务员招录降低了基层招录门槛,乡镇(街道)机关继续降低学历、年龄门槛,定向招录147名村&(社区)干部。对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阜山试验区,以及国贫县、省贫县等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学校)、中专。符合条件的工人、农民等人员都可以报考。  据了解,去年湖北省招录县乡基层3699人,从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633人。今年,湖北省将继续开展分级分类测评,结合村(社区)干部的特点和乡镇(街道)能力素质需求,分类单独命制笔试、面试题本。面试环节将采取结构化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种测评形式,按照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个层次实施分级考试。
  北京计算器  不管什么地方的社保计算器,都必须掌握一些社保计算基础知识,才能轻松了解社保缴费标准是怎么算出来的。  首先是北京社保计算公式,具体的社保计算公式是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比例。  其次,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与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确定了社保缴费基数之后,将以此为基数按比例扣除社保费用。而每个参保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所对应的是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除以12。  而按规定,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对于高收入及低收入者,报缴费基数还设定了上限、下限。上限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高于此数者,以此数计算缴费基数。按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69521元、月社会平均工资5793元计算,今年的上限为17379元;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40%(养老、失业按照40%,医疗、生育、工伤按照60%)的,按下限缴纳。今年的下限即为2317元或3476元。  在了解北京社保缴费基数相关知识之后,我们再看一下北京社保计算器相关的另外一个计算要素,北京社保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基本医疗保险单位9%+1%大额互助,个人2%+3元大额互助;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工伤保险单位0.2%―2%,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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