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傻了老弟歌词在看守所会一点他的消息都没有会不会在裏面生病了

我在中国看守所的日子
  我觉得很真实,至少看守所描述的很真实。  
  留爪  
  @前台商
17:29:00  问题不是枪!整个案子我对们取证有很大疑问,比如他的鉴定报告,太多的法律疑点,程序的错误,但大陆就没办法完全是人治社会不是打法律观点的,你也不用跟我说这个罚多少,检察官提审我事后已经吓唬我“可以判三年,不重,判你三年还不到三十岁”,之前不是有个大陆女歌手被关然后说公安跟他说“哭什么,又不是判你死刑”我真是身同感受,没有受过刑的人永远无法明解那种感受。   至于说我故事有漏洞云云,只告诉你我的故事根本没写下去,那个是“临时羁押”和正式关押也不算,正式羁押跟那个牢房比根本就是天堂和地狱比的差别。  —————————————————  不要再维护大陆的垃圾法治了,一堆黑警,一堆贪官,进了牢房确实没有一点人权,有钱快移民吧!  
  这不是小说是什么?  
  @俏无忌V
11:29:00  台巴子真够矫情的,别人说台湾人喜欢玩悲情,果真不假!   明明犯了罪,还把自己写的像被冤枉一样   一个大男人,犯了错就应该接受惩罚,装得这么可怜兮兮的~   要是警察真的污蔑了你,你可以去法院告啊   何必在这里装死?一面之词谁相信你?   —————————————————  就算诬蔑你,你告你得了吗?傻b  
  可以拍成电影,,剧情编的口可以,,,,  
  太假了,楼主的语文确定是在台湾学的?这语气不像台湾人。  
  @太平洋的蛙 294楼
22:34:00  我去当地看守所看过XX人,也邦看守所做过通信设备工程。看守所是个看管特宽松的地方,大门都是常开的状态,那些“犯人”只要你完成了当天的工作(如果有的话),可以随便进出大门,去边上的小店买烟买零食给手机充话费,坐路边晒太阳聊天等,注意“犯人”还有手机哟。  但是关押的环境不怎么好,比较破旧。  我想有些地方看守所出事情,正是因为这种管理松散造成的。  监狱里的正式犯人就要可怜的......  -----------------------------  呵呵~~  俺只能呵呵了~~~~~~~
  @俏无忌V 10楼
11:29:00  台巴子真够矫情的,别人说台湾人喜欢玩悲情,果真不假!  明明犯了罪,还把自己写的像被冤枉一样  一个大男人,犯了错就应该接受惩罚,装得这么可怜兮兮的~  要是警察真的污蔑了你,你可以去法院告啊  何必在这里装死?一面之词谁相信你?  -----------------------------  为一点小事把你关几个月你就老实了,SB
  @消饱胀
21:44:00  @
12:02:00  粗略看了下。。。就你那张图就知道是编的了。。。  呵呵,而且编的很劣质。。。  -----------------------------  @消饱胀
20:10:00  呵呵~~  就这张图还真实一些~~  看守所一般进第一道铁门是放风间~~  进第二道铁门才是房间~~  但厕所一般在房间最里面而不是在门口边上~~  -----------------------------  @
20:20:00  真实??反正我没在上海的监狱见过什么放饭口。。。  写这个东西的人典型的是影视作品看多了。。。呵呵  -----------------------------  @
22:03:00  看守所是从窗口  —————————————————  1.我没见过  2.没搞清楚一个基本概念,就是到底是谁管饭犯人  算了,多说麻烦,随便吧。。。  -----------------------------  @前台商 287楼
22:07:00  在上海我只是关了一天有些细节我可能记不清楚,比如连狱友的名字我都不知道  但是在粤江蹲苦牢生活真是记忆犹新,跟上海比真实天堂地狱之分  上海起码不用怎么劳动,洗澡有热水。后来有狱友告诉我那个地方应该属于“拘留所” 之性质,秩序比较款,有人质疑我说不用换囚服什么,我进去的确只给马甲穿,但是在粤江是要换衣服的  -----------------------------  我表示 楼主说的都是对的,2年前,我也不小心进去了,哎,同情,中国法律真心有问题,而且还很大  我也见过很多可怜的人。都是被冤枉进去的,可是那时候谁会同情谁?  哎,不想再回忆了。
  至于这些没有进去过的人,都不懂,然后在这边说风凉话,  见过一个40多岁的,满脸灰尘的中年人,连普通话都不会说的。  竟然说他是黑社会,我笑了,  见过一个路过打群架的,然后看一眼,就说是他组的人,可那人让人一眼看过去就是个老实得连说话都不会说的人。  等等等,哎,不要再维护了,没什么可以维护的,
  楼主如果是写小说也请不要天马行空不切实际好吗?  
  @不许心疼我 318楼
23:59:00  楼主如果是写小说也请不要天马行空不切实际好吗?  -----------------------------  光是我的文章已经不短违反法律程序  拘留证等文书没有我签名,强制执行,不是笔录没有当时人签名不能作为证据吗?  警察打人  不然我打电话,时候只让我给他们电话号码而已  不能见律师就做笔录,没有缄默权  还有人跟我说中国是法治社会真是对法治的践踏
23:59:00  至于这些没有进去过的人,都不懂,然后在这边说风凉话,   见过一个40多岁的,满脸灰尘的中年人,连普通话都不会说的。   竟然说他是黑社会,我笑了,   见过一个路过打群架的,然后看一眼,就说是他组的人,可那人让人一眼看过去就是个老实得连说话都不会说的人。   等等等,哎,不要再维护了,没什么可以维护的,  -------------------------  说普通话跟黑社会有什么必然联系吗?你让东北混黑社会的面子往哪儿搁?  
  犯法的人唧唧歪歪个毛线啊  
  楼主,我想说得很多! 这帖子里面中共的五毛党很多!非常顶你!请继续揭露这黑暗的社会!辛苦了,请你继续!不要理会那些猪狗不如的五毛!  
  我一年前刚出的看守所,写的东西很多不符合里面,也许楼主不注意细节,或者是写小说
  在中国大陆,没有违反法律的事是不可能把你关起来的,劳动教养都废除了。  所以这位独运轮先生和巴子编造的故事太虚假了。  你说的故事是不是在台湾?党国在大陆的时候可是比这厉害多哦。
  在中国大陆,没有违反法律的事是不可能把你关起来的,劳 动 教 养都废除了。  所以这位独运轮先生和巴子编造的故事太虚假了。  你说的故事是不是在台湾?党
国在大陆的时候可是比这厉害多哦。
  写得好啰嗦,比女人啰嗦  
  马克一下,养肥再看  
  你是台湾人?在鼻孔插两根葱就是大象了?台湾什么时候都普及简体字了?
  @俏无忌V
11:29:00  台巴子真够矫情的,别人说台湾人喜欢玩悲情,果真不假!  明明犯了罪,还把自己写的像被冤枉一样  一个大男人,犯了错就应该接受惩罚,装得这么可怜兮兮的~  要是警察真的污蔑了你,你可以去法院告啊  何必在这里装死?一面之词谁相信你?  -----------------------------  @wdwzfwwh001 315楼
23:50:00  为一点小事把你关几个月你就老实了,SB  -----------------------------  卖仿真枪是小事?白痴!
  @不归的倦鸟 322楼
00:14:00  楼主,我想说得很多! 这帖子里面中共的五毛党很多!非常顶你!请继续揭露这黑暗的社会!辛苦了,请你继续!不要理会那些猪狗不如的五毛!  -----------------------------  继续扣帽子啊 文革余孽!
  @消饱胀
21:44:00  @
12:02:00  粗略看了下。。。就你那张图就知道是编的了。。。  呵呵,而且编的很劣质。。。  -----------------------------  @消饱胀
20:10:00  呵呵~~  就这张图还真实一些~~  看守所一般进第一道铁门是放风间~~  进第二道铁门才是房间~~  但厕所一般在房间最里面而不是在门口边上~~  -----------------------------  @
20:20:00  真实??反正我没在上海的监狱见过什么放饭口。。。  写这个东西的人典型的是影视作品看多了。。。呵呵  -----------------------------  @
22:03:00  看守所是从窗口  —————————————————  1.我没见过  2.没搞清楚一个基本概念,就是到底是谁管饭犯人  算了,多说麻烦,随便吧。。。  -----------------------------  @前台商
22:07:00  在上海我只是关了一天有些细节我可能记不清楚,比如连狱友的名字我都不知道  但是在粤江蹲苦牢生活真是记忆犹新,跟上海比真实天堂地狱之分  上海起码不用怎么劳动,洗澡有热水。后来有狱友告诉我那个地方应该属于“拘留所” 之性质,秩序比较款,有人质疑我说不用换囚服什么,我进去的确只给马甲穿,但是在粤江是要换衣服的  -----------------------------  @6楼
23:53:00  我表示 楼主说的都是对的,2年前,我也不小心进去了,哎,同情,中国法律真心有问题,而且还很大  我也见过很多可怜的人。都是被冤枉进去的,可是那时候谁会同情谁?  哎,不想再回忆了。  -----------------------------  犯罪分子都说自己是冤枉的,你觉得有用吗?  你没犯罪人家抓你干啥?怎么警察不抓我?  看来你和楼主两人在监狱的改造效果不大!还敢倒打一耙!
23:59:00  至于这些没有进去过的人,都不懂,然后在这边说风凉话,  见过一个40多岁的,满脸灰尘的中年人,连普通话都不会说的。  竟然说他是黑社会,我笑了,  见过一个路过打群架的,然后看一眼,就说是他组的人,可那人让人一眼看过去就是个老实得连说话都不会说的人。  等等等,哎,不要再维护了,没什么可以维护的,  -----------------------------  你就说你自己吧 别扯别人  你是怎么进去的?
  回复第82楼(作者:@taiwaian 于
12:56)  @小战士之风云再起 77楼
12:52:00  仿真枪具有一定杀伤力
……  ==========  其他不知道,米国当然无所谓。  
  @消饱胀
21:44:00  @
12:02:00  粗略看了下。。。就你那张图就知道是编的了。。。  呵呵,而且编的很劣质。。。  -----------------------------  @消饱胀
20:10:00  呵呵~~  就这张图还真实一些~~  看守所一般进第一道铁门是放风间~~  进第二道铁门才是房间~~  但厕所一般在房间最里面而不是在门口边上~~  -----------------------------  @
20:20:00  真实??反正我没在上海的监狱见过什么放饭口。。。  写这个东西的人典型的是影视作品看多了。。。呵呵  -----------------------------  @
22:03:00  看守所是从窗口  —————————————————  1.我没见过  2.没搞清楚一个基本概念,就是到底是谁管饭犯人  算了,多说麻烦,随便吧。。。  -----------------------------  @前台商
22:07:00  在上海我只是关了一天有些细节我可能记不清楚,比如连狱友的名字我都不知道  但是在粤江蹲苦牢生活真是记忆犹新,跟上海比真实天堂地狱之分  上海起码不用怎么劳动,洗澡有热水。后来有狱友告诉我那个地方应该属于“拘留所” 之性质,秩序比较款,有人质疑我说不用换囚服什么,我进去的确只给马甲穿,但是在粤江是要换衣服的  -----------------------------  @6楼
23:53:00  我表示 楼主说的都是对的,2年前,我也不小心进去了,哎,同情,中国法律真心有问题,而且还很大  我也见过很多可怜的人。都是被冤枉进去的,可是那时候谁会同情谁?  哎,不想再回忆了。  -----------------------------  2年前,我也不小心进去了  ------------------  怎么个不小心法啊
犯了罪没逃掉?还是没犯罪被冤枉?
  回复第88楼(作者:@taiwaian 于
12:59)  @小战士之风云再起
12:52:00  仿真枪具有一定杀伤……  ==========  在家买药可自制毒品了,难道毒品不需要打击了  
  @前台商
11:34:00  @俏无忌V 10楼
11:29:00   台巴子真够矫情的,别人说台湾人喜欢玩悲情,果真不假!   明明犯了罪,还把自己写的像被冤枉一样   一个大男人,犯了错就应该接受惩罚,装得这么可怜兮兮的~   要是警察真的污蔑了你,你可以去法院告啊   何必在这里装死?一面之词谁相信你?   -----------------------------   法院?真可笑,我足足被关了4个月才开庭,1后月才宣判。大陆的法律制度我还相信吗?我只不过网路上卖玩具就被控走私,当我真是“走私”当然我不承认,也不至于关我5个月不让交保吧?没有法治的国家真是恐怖  -------------------------  我相信,这是实情!看守所就是如此!很真实  
  回复第88楼(作者:@taiwaian 于
12:59)  @小战士之风云再起
12:52:00  仿真枪具有一定杀伤……  ==========  同理,在家买药可自制毒品了,难道毒品不需要打击了。  
  @pyinlon
11:40:00  楼主造谣吧,你说的很多情况很不真实   -------------------------  很真实啊,怎么不真实!你没蹲过吧  
  @澎湖渔人之一
12:03:00  大陆是法制社会,台湾乡亲还是好好遵守大陆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带着优越感叫嚷,这么多人口,法律不严,能不乱吗?这些警官很客气了,你以为我们台湾,官商黑道勾结,杀人也可以假释,一个小案子办几年,在俄罗斯,你叫嚣解释的机会都没有,直接推进去,大陆走的程序是符合国际惯例,不要以台湾负面报道大陆的有色眼睛来看待这种事务,严师出高徒,稳定国家才富强,民族才兴旺,今天的台湾省,是大陆的一面镜子,就无需过多解释了OK!   -------------------------  看来这位仁兄是没海外代购的经历吧  
  @cxmeng123 337楼
01:21:00  回复第88楼(作者:
12:59)  @小战士之风云再起
12:52:00  仿真枪具有一定杀伤……  ==========  同理,在家买药可自制毒品了,难道毒品不需要打击了。  -----------------------------  白痴!这有可比性?  仿真枪拿在白痴手上都能杀伤人,你能把药品变成毒品吗?再说,对于特殊药品,本来就有管制
  回复第332楼,@俏无忌V  @7楼
23:59:00   至于这些没有进去过的人,都不懂,然后在这边说风凉话,   见过一个40多岁的,满脸灰尘的中年人,连普通话都不会说的。   竟然说他是黑社会,我笑了,   见过一个路过打群架的,然后看一眼,就说是他组的人,可那人让人一眼看过去就是个老实得连说话都不会说的人。   等等等,哎,不要再维护了,没什么可以维护的,   -----------------------------   你就说你自己吧 别扯别人   你是怎么进去的?  --------------------------  你他吗真让人看着不爽,你是一个人激动个毛啊  
  回复第332楼,@俏无忌V  @7楼
23:59:00   至于这些没有进去过的人,都不懂,然后在这边说风凉话,   见过一个40多岁的,满脸灰尘的中年人,连普通话都不会说的。   竟然说他是黑社会,我笑了,   见过一个路过打群架的,然后看一眼,就说是他组的人,可那人让人一眼看过去就是个老实得连说话都不会说的人。   等等等,哎,不要再维护了,没什么可以维护的,   -----------------------------   你就说你自己吧 别扯别人   你是怎么进去的?  --------------------------  犯人有没有被冤枉我不知道,我们那些司法机关的维护国家法律的人自己有遵守国家法律么?都是些收黑钱的,你说这种人办的案子他能不冤枉人?  
  楼主 是不是以前
那个 M 开头的 淘宝卖仿真枪
被投诉 封店那个?  现在升级 叫台商了?  台商这身份 太水了  水泥工 登陆 断掌诈保 自称台商  贩卖 仿真枪支的 也自称台商
  刚刚到天涯 觉得这位仁兄文笔写的不错 还有个人说的也正确 他都已经说啦 没有知识也要有常识 没常识也要常看电视 人家写的不错 应该得到赞扬 不应该批评 只是不需要当真就好 请大家掌声鼓励鼓励 在内陆地方发生就不好说啦 但是如果发生在机场就被扣押的台湾人士 一定会轰动港台媒体新闻杂志的 而且会一直报道相关消息 你们以为狗仔队是干假的啊 去香港台湾住一阵子就知道 发生在机场这样子的大事 媒体不炒爆掉才怪 再来就会海基会人员进来查询 然后大陆事务委员会与台协会进来关注 跟着就是楼主的工作岗位公司就会声名大噪 然后楼主就会名声远播 肯定上水果日报头条 还有数字周刊 然后就会成为风云人物 回去还有机会上电视台接受访问 不会骗你们 因为台湾媒体就是这么8卦 想要出名的台湾人真的可以这样做 相信我说的话 港台人士应该没有争议吧 一定出名的 如果真实 那楼主确实早出名啦
  @前台商 319楼
00:05:00  光是我的文章已经不短违反法律程序  拘留证等文书没有我签名,强制执行,不是笔录没有当时人签名不能作为证据吗?  警察打人  不然我打电话,时候只让我给他们电话号码而已  不能见律师就做笔录,没有缄默权  还有人跟我说中国是法治社会真是对法治的践踏  -----------------------------  楼主,你在文章中多次断言大陆不是“法治社会”。  “法治社会”的意思,就是依法治理国家,依法治理社会。  大陆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法律依据的是中国的法律,任何国家(地区),都是依据其本国(地区)的法律,来治理国家和社会。  楼主认为大陆不是“法治社会”,那么,大陆公安、警察对你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你需要说明警察在哪一条没有遵照法律的要求,或者说,你需要具体指出,大陆关押你的过程中,违反了哪些法律的规定,具体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哪一条,请一一列举。列举后,可以到法院去告、诉。  如果大陆警察没有违反规定,大陆警察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对你采取强制措施,那就说明大陆是“法治社会”。不是你说的,“大陆不是法治社会”。
  @前台商 319楼
00:05:00  光是我的文章已经不短违反法律程序  拘留证等文书没有我签名,强制执行,不是笔录没有当时人签名不能作为证据吗?  警察打人  不然我打电话,时候只让我给他们电话号码而已  不能见律师就做笔录,没有缄默权  还有人跟我说中国是法治社会真是对法治的践踏  -----------------------------  每一个人,出了国门,或者出境后,都要遵守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这是基本常识。而不是相反,认为该国该地区的法律,要依照台湾标准。  到了新加坡,违反相关法规,还有可能受到鞭刑呢,如果触犯刑律,受到鞭刑处罚,是不是就认为新加坡不是法治社会呢?
  @woshierpi222 301楼
23:21:00  @前台商
中国的监狱 确实黑暗 听进去过的人都这样说
尤其是没钱没势的
进去挨打 劳动 伙食非常差
在里面经常有的  -----------------------------  确实是这样的,我朋友妈妈寄了3次衣物,他儿子就收到一次(2件内裤),都是亲手交给民警的...
  中国的司法是很黑暗的,亲身经历过才知道的。
  @zrz2014
11:32:00  @zrz2014 7楼
11:26:00   小说编的不错   -----------------------------   @前台商 9楼
11:29:00   亲身经历,只是用小说形式写出来   -----------------------------   呵呵 不相信 看着太假 真的。如果是真的是哪年的事啊  —————————————————  确实真事,他说的好像上海吧啊,老子也经历过,  
  @前台商 249楼
20:23:00  基本上最短都要4-5个月,我关了5个月虽然很长但在大陆来说也是差不多,很多关一年半载,最长的3年还没开庭呢!我没见过关两三天就释放,除非转所,里面人流行一句话“进来容易出去难,你别别老是想着出去了”  -----------------------------  4-5月的没见过几个  我朋友酒后开车擦碰到别人三轮车上的板子,板子飞出去撞伤行人,之后又惊慌跑路肇事逃逸,算起来比你的严重多了,也只是关了15天拘留所。  就是关里面要天天组装霓虹灯用的小灯泡,说撸电线手指头都快撸脱皮了。
  @俏无忌V
11:36:00  一看就是犯罪分子报复警察的意淫贴,你最好去法院告当事警察,否则一面之词在这写这种废贴,没人同情你   要么就去告,你敢对质吗?   连个娘们都不如的废物!   —————————————————  这是真的,在中国犯了罪就这样的  
  @俏无忌V
11:25:00  一个犯了罪的社会渣滓,还还想怎样??你当监狱是度假村啊   要不要给你请个保姆?   —————————————————  这是真人真事,他说的应该是上海,上海看守所就这样  
  你真没事?大陆警察吃饱了撑的,告诉你你因为涉嫌走私枪支被网上追逃,所以你一入关系统就自动报警了,因为案发地为广东所以要移交广东警方。  
  +10086  
  入境被抓,LZ觉得冤?  
  @lqfngwg-15 11:51:00  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  虽然我也想说是假的,但是他说的百分之九十是真的,因为我去过那地方,大家如果不信,就去问问身边待过的人  
  继续  
  @taiwaian 102楼
13:11:00  就憑你這個問題,就表明你們中國人與井外的世界觀是如何的不同  法律是保護個人利益,人們是為了個人利益才團結在一起的,交給公權力來保護自己,如果公權力不能保護自己,拉倒。  -----------------------------  露怯了不是?  天天叫嚣自己民主的不知道保护大多数人利益才是民主的宗旨吗?保护个人利益那是自由的事。  难怪一个小岛政治乱象横生,个个打着民主的招牌行个人自由之实,丝毫不顾及大众利益的得失。
  贩卖枪支,该判死刑!  
  自己犯事了
  楼主:前台商 时间: 11:34:00  @俏无忌V 10楼
11:29:00  台巴子真够矫情的,别人说台湾人喜欢玩悲情,果真不假!  明明犯了罪,还把自己写的像被冤枉一样  一个大男人,犯了错就应该接受惩罚,装得这么可怜兮兮的~  要是警察真的污蔑了你,你可以去法院告啊  何必在这里装死?一面之词谁相信你?  -----------------------------  法院?真可笑,我足足被关了4个月才开庭,1后月才宣判。大陆的法律制度我还相信吗?我只不过网路上卖玩具就被控走私,当我真是“走私”当然我不承认,也不至于关我5个月不让交保吧?没有法治的国家真是恐怖  ===========================================================  法律不同而已  米国有些州大麻合法  但是你从米国试着向台湾卖大麻试试.....
  楼主:前台商 时间: 11:36:00  空中戒护   他又再安慰我,一再强调“没什么大不了的事”试图稳定我的情绪  “你有带枪吗?”我问他  运动服用力怕自己的口袋“呵呵,枪就在里面”说着从口袋掏出东西来  只不过是一只手机  “呵呵,开玩笑吧!你这个小案子!用不着带枪吧?况且我一掌就把你推到了”  “如来神掌!降龙十八掌。哈哈”他比手画脚的把掌伸出  看着运动服得意忘形的表现,只有他一人,逃跑的想法我心中闪过  ===================================================================  (只能说,楼主,你想多了,他要带枪上飞机麻烦的很,除非确定有大案,否则警察一般不带枪,不过这种出外勤的,一般身体素质好,多数是退伍兵什么的,而且你就算跑了,很快就会被抓回来——顺带,如果丢枪,对警察来说后果也很严重,带着也硌腰,所以一般警察都不带枪)  ====================================================================  沉重的手臂又再按到我肩膀上,“洗完手就赶紧跟我来吧!其他事你想都不要想了”运动服似乎已经看穿我  离开厕所,西装外套已经在门口守候  他们已经买好机票,把我叫去柜台面前,然后登机牌和证件交给胖子保管  我行李箱由西装外套拉着,包包由运动服背  我们一行人通过了海关检查,他们把护照机票和证件递给我,一出境又从新收起来  “他们知道我被你们押送吗”我紧张的问  “傻子!机票上有写警察两个字吗”运动服笑道  “你来过上海吗?我们还第一次来,要不是执行任务也没有机会过来,帮我们照个相吧”运动服把手机给我,要求我替他们几个人拍合照  一切的虚情假意,只是让我所有松懈  ===========================================================  对你来说,是人生一场大事  对他们来说,只是一场出差而已  带个嫌疑人回当地调查  仅仅是工作而已  看起来他们也没有把你当需要特别对待的罪大恶极的凶徒  ===========================================================
  @前台商 52楼
12:30:00  这个问题我不答,看下去你就知道大陆到底有没有遵守“法律程序”,到时再评论大陆到底是否法治国家  -----------------------------  @想个名费尽 56楼
12:36:00  你走私的,不会是仿真BB枪吧。  其他的东西,不会这么夸张的。  不过肯定不是白粉,否则早就脚镣子砸上了,等着靠墙打眼了。  -----------------------------  你猜中了一半不是白粉,邮件被扣然后就说我“走私”  ===================================================================  仿真bb枪啊,这玩意枪口动能超过1焦耳的话,在大陆就会被认为是真枪  然后你就是走私军火,所以....  顺带,你也别那么悲情  估计是判你有罪,然后你之前在看守所的日子抵消刑期,是不是这样  而且你对押送你的警察啊什么的  都是充满了你自己的想法  其实很简单  他们只是工作,很简单,没有难度的工作
  楼主是诈骗犯吗?
  作者:@taiwaian
时间: 13:13:00  @天崖浪子123 99楼
13:10:00  回复第88楼(作者: @taiwaian 于
12:59)  @小战士之风云再起 77楼
12:52:00  仿真枪具有一定杀伤……  ==========  三D打印还没普及到每家每户的程度,而且就算普及了那个打印枪支的行为也是犯法的同样要判刑  -----------------------------  「3D 列印槍枝」和「改造槍枝」,「製造槍枝」這三個行為違法  「賣玩具槍」這行為,在台灣不違法  「買了玩具槍然後改造」,違法  =====================================================================  可惜,台湾在大陆没有领事裁判权  否则的话,楼主就没事了  本案应该适用归属地法律吧  这种事情也不是第一次  我记得有个中国商人就被米国诱骗到欧洲  然后逮捕
  我相信是真的。
  作者:@taiwaian
时间: 13:22:00  @天崖浪子123 99楼
13:10:00  回复第88楼(作者: @taiwaian 于
12:59)  @小战士之风云再起 77楼
12:52:00  仿真枪具有一定杀伤……  ==========  三D打印还没普及到每家每户的程度,而且就算普及了那个打印枪支的行为也是犯法的同样要判刑  -----------------------------  @taiwaian 105楼
13:13:00  「3D 列印槍枝」和「改造槍枝」,「製造槍枝」這三個行為違法  「賣玩具槍」這行為,在台灣不違法  「買了玩具槍然後改造」,違法  -----------------------------  @木沉晨 108楼
13:17:00  如果严格意义上来说卖也是纵容的一种.  老大哥也没把民主旗帜举好呢?  最少温良恭俭让也没好好贯彻啊  -----------------------------  賣玩具槍原意是讓人玩  被改造然後去做壞事是賣家可以控制的嗎?  如果這是縱容,不難理解賣菜刀也是縱容  更不要教孩子磨石頭做工具了,教了就是縱容  你們中國人最好回去石器時代之前  =============================================================  这里不应该转移话题  法律合理与否不是本帖子的主题吧  首先本案适用大陆法  而不是大陆法是否合理什么的....
  作者:@南宮瀚陽
时间: 14:10:00  其實臺灣也好不到哪去,雖然沒去過監獄,但是曾經在高雄有過被關押的經歷。當時為了防止所謂的偷渡,把我們一群人都關在一個名叫『船員服務所』類似的地方,其實跟坐牢差不多。我承認,關押防偷渡說得過去,但那地方是人住的嗎?連監獄都不如。再說差點,養豬的地方都比那好幾倍。自己帶被子枕頭,洗漱用品。可是睡覺地方除了有股味道,還有垃圾,電風扇肯定就不敢奢望了,浴室就如廁所一般,而廁所就更不用講了,尿味,還有大便都能看到。裏面提供的飯菜就更差了,沒有油的素菜,參雜著沙粒和蟲的米飯。墻內牆外簡直是天壤之別。這還不是監獄呢,要真是監獄簡直無法想像。這就是臺灣所謂的民主自由人權。當臺灣某些人嚷嚷大陸很差怎麼樣,怎麼也不回頭看看自己呢?  回复 收藏 156楼  作者:浅酌微凉 时间: 14:13:00  @前台商   ===============================================  有个投奔自由的大陆人  貌似写过帖子举报台湾看守所被狱警浴霸联手殴打什么的  这人忘记叫什么  不过面对大陆的时候,洋洋自得的说,现在台湾把他养起来了,每月2万多台币  然后到处写在台湾看守所的日子,被殴打什么的
  楼主:@前台商
时间: 15:29:00  @妹子上我床干啥 147楼
14:03:00  我觉得关5个月关少了,你不知道大陆是禁止枪支流通吗?虽然不是真枪,但也不是玩具枪,肯定是具有一定杀伤力的,这点触犯了中国的法律.然后就因为你是台湾人就需要对你格外关照吗?你不懂得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吗?难道中国的法律一定要跟台湾和美国一样才叫合理吗?  -----------------------------  5个月不是我刑期,这是羁押等开庭的时间(正确来说4个月,1个月拿裁定文书)我不想跟你争辩了,这个问题我在法院已经交代清楚,我卖的只是玩具不是改造或具杀伤力枪支,根本就是小朋友的玩具,我们观点角度不一样,无谓争论。要羁押5个月真是非常无理的,即使在台湾是真枪只要检察官认为被逃亡串供之虞分分钟也可以交保。  ===============================================================  你到现在还不明白  仿真枪到底是真枪还是玩具,不是你定义  你用网络向大陆销售,在大陆就违法了  比如你向大陆卖大麻  你坚持,我卖的只是药品,不是毒品,那我也只能呵呵了
  看完了真是喜大普奔的感觉
  有些意思
  YY小说吧,破绽太多.
  你违法在先,还来得瑟?  中国不会为了你有钱,就让你交钱保释。  而且你有逃跑之嫌疑。更不可能放你了。
  @前台商 首先,你贩卖枪支,这罪名可大了去了。在中国,玩具枪是有标准的,不是你说是玩具就是玩具。  其次,从你的帖子来看,警察已经做得很好了。还是给了你充分的人权的。毕竟你是罪犯,至少是嫌犯,难道还要给你住五星级酒店?  第三,在中国,别说你一介平民,就算是部长。一旦被抓,就没有保释的说法,警力有限,同时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  第四,关你5个月,其实不是他们想关你,而是案子太多了,还没轮到审理你的案件。我们是13亿人口额,你以为和台湾一样,一泡尿就出头了?就像我14号在小米官网买到手机,到今天都没出库发货。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排在我前面的太多,只能慢慢等吧。  入乡随俗,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不同的法律和规定,去之前要好好学习,不然会吃亏的。
  还有,楼主口口声声说在台湾和香港会怎样怎样,你不知道大陆的法律和台湾香港不一样吗?还是那句话,入乡随俗很重要!自己没搞清法律,还怪东怪西的。
  建议出书啊  《我在中国坐牢的日子》  然后
再改编成电影
连续剧 什么的  台湾之光啊
  @yzp楼
02:36:00  刚刚到天涯 觉得这位仁兄文笔写的不错 还有个人说的也正确 他都已经说啦 没有知识也要有常识 没常识也要常看电视 人家写的不错 应该得到赞扬 不应该批评 只是不需要当真就好 请大家掌声鼓励鼓励 在内陆地方发生就不好说啦 但是如果发生在机场就被扣押的台湾人士 一定会轰动港台媒体新闻杂志的 而且会一直报道相关消息 你们以为狗仔队是干假的啊 去香港台湾住一阵子就知道 发生在机场这样子的大事 媒体不炒爆掉才怪 再来......  -----------------------------  我覺得很詭異
我當然不懂大陸的牢房啦 機場啦 制度啦
  可是! 這方面我很信任我們的記者
他們出於職業天性
聞到一點"冤獄"的味道就不得了
陸委會多少也會出來講幾句話
  但是這事我怎麼一點印象也沒有的咧?
  中新网12月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澳门海关联同治安警侦破2宗走私仿真枪零件案,拘捕一名从事贸易的台湾男子,行动中先后在内港码头报称五金配件货箱以及在北区某货仓起出大批包括左轮、曲尺及俗称“火神炮”的仿真电动机关枪。调查发现有关人士未有正式申报入口,海关已将该批“武器”送交治安警枪械暨弹药科进一步鉴定,不排除有人以澳门作中转,将货品转至外地。   被捕男子姓林、39岁,台湾人,为某贸易行业务顾问,他涉违反《对外贸易法》相关规定,被海关行政起诉。
  回复第13楼(作者:@前台商 于
11:34)  @俏无忌V 10楼
11:29:00  台巴子真够矫情的,别人说台湾人喜……  ==========虽然我讨厌台湾人、但是你说的很多东西我朋友经历过、甚至有过之、所以还是要准纪守法才对、与人权、法制关系不大、特别在现在的中国。  
  @想个名费尽
12:36:00  你走私的,不会是仿真BB枪吧。  其他的东西,不会这么夸张的。  不过肯定不是白粉,否则早就脚镣子砸上了,等着靠墙打眼了。  -----------------------------  @前台商 59楼
12:39:00  你猜中了一半不是白粉,邮件被扣然后就说我“走私”  -----------------------------  估計你被你那"同事"給陷害了!你第一次到大陸去,資料很清白,所以放了點東西到你的行裡去,以為大陸海關不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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