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民事调节书找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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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640
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与判决书有何不同?
处理中的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与判决书有何不同?是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提问者:辽宁-阜新调解谈判浏览2330次 00: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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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1368338**** (北京-朝阳区)帮助网友:59487称赞:59交通事故处理中的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审调解书不能上诉了,判决书可以上诉。 09:10:04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浙江-金华)帮助网友:75061称赞:3465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08:14:10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北京-西城区)帮助网友:7860称赞:3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08:15:11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安徽-合肥)帮助网友:20553称赞:11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08:49:29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11538称赞:5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一审的判决不服,可以上诉。但调解书不能上诉。 09:05:03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北京-东城区)帮助网友:257038称赞:341效力是相同的.若不执行,均可申请执行. 09:11:55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北京-东城区)帮助网友:23004称赞:9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18:32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北京-朝阳区)帮助网友:29430称赞:15效力是相同的. 22:08:28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黑龙江-绥化)帮助网友:50192称赞:31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3:27:33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400-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17称赞:0判决与调解只是形式不同,效力是相同的.若不执行,均可申请执行. 04:48:54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1339609**** (湖北-武汉)帮助网友:37616称赞:7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07:16:20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1897045**** (江西-吉安)帮助网友:2687称赞:0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07:40:25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 (安徽-阜阳)帮助网友:2917称赞:3判决与调解只是形式不同,效力是相同的.若不执行,均可申请执行. 07:47:57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1365807****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61630称赞:33
民事调解书与判决书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07:54:41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400-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17称赞:9民事调解书与判决书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07:59:00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1360768**** (河南-郑州)帮助网友:42396称赞:13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08:14:42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1891674**** (上海-徐汇区)帮助网友:49156称赞:18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调解书不能上诉。 09:08:10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1379858**** (广东-深圳)帮助网友:56称赞:0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都是法院处理案件纠纷的一种法定结果认定,具有同等的法律强制执行力. 10:54:13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1376406**** (上海-浦东新区)帮助网友:3109称赞:1效力是相同的.若不执行,均可申请执行. 14:29:38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1390885**** (云南-昆明)帮助网友:7703称赞:1一样,同等效力。 17:32:53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1336688**** (北京-东城区)帮助网友:15669称赞:8效力是一样的。 23:09:13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400- (陕西-西安)帮助网友:74447称赞:35它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03:22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1381630**** (上海-徐汇区)帮助网友:13724称赞:4请综合分析以上律师意见。有必要查找相关规定核实。 11:24:45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1312251**** (上海-浦东新区)帮助网友:23661称赞:71、同意以上律师的观点
2、建议与当地律师联系 08:39:55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400-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17称赞:0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11: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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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说明:不履行民事调解书不产生私法上的民事责任
来源:人民法院报0731第六版
作者:廖永结
   【要旨】
  民事调解书系执行名义,非私法上债的发生原因。执行申请人以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给付义务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案情】
  原告蔡念学与被告联发置业公司因拆迁安置补偿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后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联发公司将原先安置给蔡念学的某市商城B区1025号、1034号面积为98.93平方米的两间门面房,调换到某商城中央街6号门面房,面积为85.8平方米;面积不足部分的13.13平方米,由联发公司按与该6号门面房最临近的门面房开盘价补偿给蔡念学。法院依据该调解协议制作了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联发公司没有履行安置与补偿义务,蔡念学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后,蔡念学认为联发公司为逃避司法拘留和刑事制裁,使用换房换面积不换房号的手法,欺骗法院执行,交付某商城中央街6号门面房的面积、位置不符合调解书的约定,对面积短少部分的补偿数额,法院强制执行偏少,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联发公司追加安置补偿款1425389元、停业费1590794元以及赔偿因故意将安置房出卖给第三人的赔偿款5556178元。
  【审理】
  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蔡念学与联发公司之间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生效后,联发公司未能按约履行,蔡念学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联发公司所有的66.04平方米门面房执行并交付蔡念学,不足面积部分32.89平方米以开盘价足额执行并支付给蔡念学,已执行完毕。现蔡念学又以同一事实要求联发公司再进行补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据此判决驳回蔡念学的诉讼请求。
  蔡念学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蔡念学认为联发公司未及时履行生效的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实际交付的房屋与调解书确定的内容不符,系对前案生效裁判文书的履行提出的异议,属执行程序中解决的问题,不应通过新的诉讼加以解决。现蔡念学诉请追加安置补偿款、停业损失费以及其他赔偿,法院不应受理。原审驳回蔡念学诉讼请求,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遂裁定驳回蔡念学的起诉。
  【评析】
  1、民事调解书作为执行名义并非债的发生原因
  法理上,债的发生原因包括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我国学界以及立法上仅将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四种法律事实作为债的发生原因。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该法第九十二条和九十三条分别规定了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行为作为债的发生原因。在第六章将违反合同以及侵权行为作为民事责任的组成部分。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和解协议等合同系私法上债的发生原因,能够作为民事诉讼的标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然而,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的调解协议作出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一样能够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均为执行名义。
  2、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了终局性变更
  裁判的作用应当是对产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作出终局性裁判,并以此作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内容。经过裁判包括送达民事调解书之后,经判决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变更为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以及强制执行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被执行人不履行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产生的是公法上的责任,而不是私法上的民事责任。公法上的责任,并非民事审判的标的。以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公法责任提起的诉讼,民事审判不应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驳回起诉。
  本案一审法院在裁判理由中指出“协议生效后,某置业公司未能按约履行,蔡念学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存在不当,实为民事调解书生效后,置业公司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完全履行。
  3、对执行权行使不当,只能寻求执行异议等救济,不应提起民事诉讼
  执行权的内容包括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其中执行裁决权类似于审判权。执行的标的也包括行为和财产。本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即系行为给付,即应当建设符合调解书确定的85.8平方米的门面房并交付给蔡念学(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时某商城中央街6号门面房尚未建设)。对于给付行为的执行,执行部门可以按照法律、司法解释赋予的对行为执行的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本案中,被执行人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行为给付义务存在瑕疵履行,执行部门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被执行人交付标的短少面积部分单价进行鉴定,并据此相应划扣被执行人财产补偿执行申请人,此时执行部门已经行使执行裁决权。当事人认为执行部门行使执行裁决权不当(如本案蔡念学认为执行部门确定短少面积补偿额较少等)的,不应提起民事诉讼,而应寻求执行复议等执行救济方式。  
  (作者单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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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标题是什么字体,几号?
。。。,急,好像比黑体粗貌似不像是黑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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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体加粗应该不过每个法院的好想不一样
我设置了一下,法院发过来的标题比较粗,比黑体加粗还要大一点点,不是宋体
XXX法院那部分应该是黑体,不确定加不加粗文书名称是宋体加粗
法院名称宋体二号字调解书名称宋体一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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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1996海民初字第5570号民事离婚调解书,这个法律文书的性质是调解,不是判决,因其性质,调解内容是出于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对当事人提出的协议内容所作出的肯定,不是强迫性质;然而,为什么还要找法院出具调解书呢?那是需要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协议的合法及保证协议的履行,因此就有了海民初字第5570号调解这个法律文书。  此法律文书中第三个调解意见,对房屋的居住分配,***男住*间,***女住*间,费用共同负担;  此协议成立时,当事人协议居住分配的房屋,是***男单位的自管房屋,是以租赁的方式在此居住,当事人都不是房屋的权力人,也未经权利人协商,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就求得人民法院的确认,并出具了海民初字第5570号调解书。  这个法律文书自96年至今已十八年有余,当事人的居住分配始终没有经过登记,  在此期间,房屋的权力人得知此调解后对承租人提出了清理外租户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1996-4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这是一个要求各级法院执行的司法文件,第八条:人民法院在调整和变更单位自管房屋(包括单位委托房地产部门代管的房屋)的租赁关系时,一般应征求自管房单位的意见,经调解或判决变更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关于在执行案件中涉及房地产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三条:房屋、土地权属的确认以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和他项权利人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登记,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权属证明为准。  在这个调解中,  1、这个调解不符合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要求,没有权利人的意见参加,对权利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无法对权利人主张权利,  2、当事人在调解后的数年没有办理有关规定的登记,不符合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要求,表明当事人已放弃了此权利,
(未完待续)
楼主发言:2次 发图:0张
  没图没真相。。。
  @台风海葵来了
16:45:31  没图没真相。。。  -----------------------------  这是离婚案件,要啥图像,你是起哄的吧。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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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当事人要求确认和解协议的,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
来源:  14:26:56 【】 
__________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当事人要求确认和解协议的)& ( )民 字第 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本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写明案由)一案。依法由审判员___________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进行审理。(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请求本院确认其自行达成的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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