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一起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了,可以同时请一个律师吗?分开请好,还是一起请好?

盗窃罪四个人的可以请一个律师吗?_百度知道
盗窃罪四个人的可以请一个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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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一个律师不能为同案两个以上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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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一起开一家有限公司,一个是法人另外三个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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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他只是法人代表,你们都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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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四个人一起溜冰,其中一个当时一边身体没劲但有知觉,(在他溜冰的时候我反复问过他七八遍你真的还行吗,他也一直说没事)我们以为他是溜多了,我说你休息会吧他也说休息会就好了然后就带他去休息了我们也在看着他,后来他父亲找到他把他送到医院。我第二天被当地派出所和刑警抓到并审讯,我如实交代了事情的经过,我被刑警带到了拘留所因为年关原因拘留所并没有收留我,当地派出所让我交了两千元保证金就让我回家了。我回家第二天去派出所拿被扣留在那里的手机时听警察说进医院的人现在死了,那么我还会被处理或者判刑吗?这件事是什么性质的?
问题类型: 问题来自:山东 - 潍坊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22:18 咨询人:fuxk8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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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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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行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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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  近日天气暑热,匹夫相当无聊郁闷,反复观看新闻联播也无法排解,不免恶趣味难耐,八卦不已,李天一案在网上吵吵的沸沸扬扬,尽管与己无涉,也忍不住猜测判断一番。下述所谓猜测与判断,纯属个人依据网上信息作出的个人推测,八卦而已,非事实陈述。  个人以为,兰和律师几个月来的卖力公关秀,风格有失厚道,狡侩至底线扭曲,属常规化武全无忌的无边界公关舆论战,唯一对社会有点积极意义的是,为法院依法判决减去舆论压力;可能这也是兰律师的工作目标。匹夫日常一贯装蛋,八卦也要找点积极意义,特此强调在这点上匹夫八卦的积极意义与兰律师是一致滴!以下是匹夫的猜测:  一,关于被害人(依公诉方称)及酒吧张某的身份及事件经过猜测  根据网上信息,受害人深夜仍在酒吧,张某招之即赴陌生人包厢饮酒,在包厢内被陌生男耍赖灌酒过量且男多女少甚至仅剩自己一人的情况下,无胁迫仍坚持到凌晨散局,在酒吧内有更衣箱,以上情节主要有张某披露,据此推断受害人为酒吧陪酒,在酒吧非为散心,乃是工作状态应为合理推测。  被害人过量饮酒,凌晨散局更衣后仍由张某陪同无胁迫(酒吧地面胁迫困难)上陌生男汽车,宵夜时身体病酒不适,且发生冲突打斗之不愉快情况,仍选择上陌生男汽车(夜场打烊时,红火宵夜店夜间出租车可是排到趴活的),一直跟到陌生男家(送人回家没先回自家的,再迟钝的被送人也应觉出不靠谱),依被送人张某表述,此前一直像个护花使者,在此明显不靠谱的情况下竟扔下醉酒孤女,先搭车走了,前后判若两人,情节过渡太突兀。  至此,事件存在三种说法,下面匹夫猜测判断一下合理可能性:  1,如张某所主张,李天一等人乘张某走后,孤女醉酒有机可趁,以送人回家为由,将之挟持至宾馆轮奸,此可能性存在,依目前网上信息无有力证据推翻,(李家提出张某事先知道天一身份且撒谎说不知,走后打电话安排卖淫,不足否定此可能,撒谎是推脱给未成年人买酒责任,打电话可能是安排送被害人,当然,李家若能找送张某的河北李某司机作证就不同了。)但匹夫觉得有几点反常。  a,被害人对危险的迟钝反应在青年女性当中异乎常人,可谓小几率;b,张某护花表现前后反差;C,送张某的另一个李某可能作证张安排卖淫;D,匹夫怀疑的重点,此说法中,李天一轮奸之前挟持杨女四处找宾馆的情节,不符合见色起意,乘危轮奸的犯罪模式,如此犯罪一般猴急难耐,胆大妄为,肆无忌惮,不计后果,天一家中无人,车库亦方便,哪有耐心找宾馆这种公共场所行事之说,还一找再找?行为反常,故存疑。  另外,从李家的表现来看,若事实如上述可能,李家还如此大闹,就邪恶的离谱了,相信李家还是掌握了一定对己有利的事实,所以,梦鸽才觉得冤!匹夫极讨厌无底线打公关战的兰和,为点钱至于如此无品吗?但匹夫不想指责梦鸽,可怜天下父母啊!当天下人都唾弃你的时候,最后相信你,关爱你的,唯可能有母亲尔!对母亲请务怀感恩!切切!  2,如李家所主张,此事为卖淫嫖娼,匹夫笑了,5人轮上,还包夜,给2000,哪有这价格,法官明察秋毫,你欺负法官不懂行市吗?重要的是帝都公安神马水平,检察院神马水平,不吃白饭,这样高关注的案子,能走到起诉这步,一定有过硬证据,天一无辜,匹夫不信!别拿酒吧后台说事,一个落难将军的孙子,北京格格贝勒多了,镇不住都买账,公安早关门了;众目睽睽,硬办高关注的明星,后台得多大能量,问题是,这个层次的后台,为个小姐仙人跳之类才几十万油水的破事出头,可能吗?  3,匹夫的猜测  先说明,此为匹夫根据逻辑自洽,在有限信息下的猜想,不是事实描述,纯扯八卦,无意伤害任何人。  匹夫猜被害人是性工作者,不光陪酒还偶尔出台,张某是经纪人,俗称皮条客、马夫。  问题是张某不大称职,匹夫见过这样的业务人员,急于成交,承压差,谈判不敢清晰报价,含含糊糊,害怕得罪客户业务告吹;他报的1000元是单人价,若涉包夜说不定还是友情价,主观判断是陪一人,一直到李天一家,也没敢把这事掰扯清楚就溜了;被害人本有些病酒,加上宵夜打斗一闹,兴致不高,到底陪几个有忐忑,直到最后上了魏某的车,发现是陪五个,就不干了,如果有胁迫威胁冲突,这时就开始了;合理猜测被害人曾给张某打电话求救(可查该人电话记录),于是张某给李天一打了两个电话来协调此事(可能此时被害人电话已被控制),大概猜测李天一糊弄过去了,或者加钱,或者只上一人,所以张某还让被害人听电话做工作;此处去河北的大李某是电话内容的关键证人,可无论张某还是李家在口水仗中都不提;说得通的推测是,张某不提是因为怕暴露拉皮条,若仅嘱咐送人回家,张某应该提,李家不提是因为这是违背被害人意愿的证据,于己不利,不然,以李家的公关作风早喊破天了。  被害人由宾馆大堂到房间的录像,应有胁迫情节,不然检方证据太单薄。  被害人伤可不是自己弄的, 双方均承认李天一打被害人,匹夫相信是在发生关系前打的,匹夫猜测被害人在金鼎轩时就无兴致进行了,仅为消极应付经纪人安排的工作,一人向隅,趴在桌上就是典型消极抗拒的身体语言;按此前猜测,车上就有冲突,在最后关头,五人轮上已清晰,女性自我保护,本能抗拒是再自然不过的,参照李少当年在众人面前仍无畏出手的性格特点,这时李少出手暴力制服就非常有可信度。  至此,发生关系具有法定的强奸情节已够充分。  另外,五人不带套的情节也可从侧面说明发生关系时的冲突与抗拒性,正常性交易,失足妇女若适五人必备足够的安全套,纵然有极少大尺度的小姐接受,嫖客也不会全都这么重口味,五人全部不带套极不寻常,注意是全部!  以上为匹夫对案情的推测。  以目前网上所披露的信息来看,匹夫认为上述推测与各方共同确认的信息是兼容且自洽的,与常识情理的冲突程度要低于李家主张以及张某并被害人律师的描述,度之发生的几率要大些。  二、对李天一心理的简陋推测  太晚了,稍后再续
楼主发言:53次 发图:0张
  是否应该严惩轮奸案首犯?  
  请问楼主,您是否认为应该严惩轮奸案首犯?  
  顶顶顶,  顶死李家水军狗。  
  别装了。匹夫是个屌。  老夫,匹夫。都不是当下日常用词。在网上,凡以老夫和匹夫自称的,必是刀笔手,水军中的战斗机。  貌似公正,暗露杀机,你是酒吧丘某人的水货吧?  尾巴都露出来了,就别丢人现眼了,好吗,匹夫。  别装了。匹夫是个屌。  老夫,匹夫。都不是当下日常用词。在网上,凡以老夫和匹夫自称的,必是刀笔手,水军中的战斗机。  貌似公正,暗露杀机,你是酒吧丘某人的水货吧?  尾巴都露出来了,就别丢人现眼了,好吗,匹夫。  别装了。匹夫是个屌。  老夫,匹夫。都不是当下日常用词。在网上,凡以老夫和匹夫自称的,必是刀笔手,水军中的战斗机。  貌似公正,暗露杀机,你是酒吧丘某人的水货吧?  尾巴都露出来了,就别丢人现眼了,好吗,匹夫。
  @郑五爷 6楼
02:43:37  别装了。匹夫是个屌。  老夫,匹夫。都不是当下日常用词。在网上,凡以老夫和匹夫自称的,必是刀笔手,水军中的战斗机。  貌似公正,暗露杀机,你是酒吧丘某人的水货吧?  尾巴都露出来了,就别丢人现眼了,好吗,匹夫。  别装了。匹夫是个屌。  老夫,匹夫。都不是当下日常用词。在网上,凡以老夫和匹夫自称的,必是刀笔手,水军中的战斗机。  貌似公正,暗露杀机,你是酒......  -----------------------------  作为网民,匹夫只是个年纪偏大的无聊理科男而已,匹夫是夫子自况,皮普取自《远大前程》,老英国小说,暴露了匹夫还是个过气文青。  匹夫混了小半辈子了,富贵无成,但够生活,勉强混到有闲而已,匹夫一般不打这类狗血八卦的,不过无聊之极,自作聪明抖机灵罢了,案子也快开审啦,是否如匹夫猜测,立贴为证!不过猜准了也挺没品的!不过恶趣味人人有,匹夫倒也善于原谅自己。  匹夫不是水军,原因是人偏老,脑偏残,打字手还笨,爷脾气,架子足,自视高,小钱看不上,看的上的水军怕出不起,水军哪会雇我。  郑五兄说我是水军,匹夫看五兄倒像!  在此诚邀五兄与匹夫学网上孩子们妙法,同喊水军死全家如何?当然,仅针对匹夫与郑五两人,匹夫不想殃及其他水军,水军虽说贱点,也算混饭吃,不易,是吧?  当然,郑五兄若真是水军,也不必同喊,若看出匹夫有水军潜质,想拉匹夫入伙,也不难,估计钱郑兄未必出得起,不过,若郑兄肯动员尊夫人对匹夫使点美人计,匹夫口味重,八成下水!以上建议,务请郑兄认真考虑为盼!
  郑五敢喊拿钱发贴全家死光吗  
  lz蠻公允  
  匹夫牛逼!!!!
  @tybzsqj 9楼
03:44:56  lz蠻公允  -----------------------------  楼主还很无聊呢,吐酒睡不着,打个帖子眼都花了,瞬间就沉鸟!唯一得个消息还是个卖顶贴机的哥们!自辩了半天匹夫不是水军,NND,雇水军,当水军老板的心都有了,幸亏有兄台回个帖,夸一句,否则,楼主冒没品伤人之嫌,低俗裸奔了半天,连点小聪明自得也捞不到,苦也!多谢兄台了,若能蒙面,请你喝酒!  还有一不情之请,案子快审了,若楼主推测的对,兄台再回一句,留个记号,剑南春请兄台!
  @偶然的花火吓 10楼
04:16:10  匹夫牛逼!!!!  -----------------------------  谢谢夸奖,低俗真爽!,若日后匹夫猜对了,花火吓兄也留个字,剑南春匹夫一块请!
  @xiaoyu188 7楼
03:44:06  郑五敢喊拿钱发贴全家死光吗  -----------------------------  便不喊也罢了,匹夫自己喊就是,郑五兄大概是网站鼓励发帖活跃气氛的福利水军,得,不过骂匹夫本人,又没骂长辈,他那骂法,碰上粉魔幻现实主义抽象风格的文青,还以为郑五兄崇拜匹夫的阳物活力哪!匹夫不计较了!匹夫道歉,不该把郑五兄损没电了,深更半夜郑兄值个班容易嘛!
  不过,在下有一点心得,与匹夫所言相左:  在下曾在北京工作多年,常常招妓。  有皮条客的小姐,谈妥价钱后,嫖资,是要预先支付给皮条客的,而并非是由小姐收取。  此乃行规。通过皮条客召妓的同道们,应该都能证明这一点。  本案中,假如杨女士是出台小姐,而张服务员是皮条客,那么嫖资应由张服务员按规矩预先收取,不可能由杨女士时候自己收取。  故此,本人判断,其真实情况很可能是这样的:  杨女士,是酒吧中的暖场女孩儿,所谓暖场女孩,就是打扮得妖娆性感,可跳舞,可唱歌,可陪酒把客人有偿聊天喝酒,有和酒吧的合作关系,但并非专职雇员,酒吧挣酒钱,暖场女孩儿挣小费。关于这个,常去此类酒吧玩耍的同道们肯定也能证明这一点。  暖场女孩儿,不是妓女,不出台。正所谓,卖笑不卖身。但是不可否认遇到年少多金,又无比顺眼的花样美男,相互勾引,共赴如家这样的可能,但这属于勾搭成奸,说好听点儿,叫陷入爱河搞对象,不叫出台。  案发时值大年初七,杨女士孤身离家在外,必然有思想愁绪,陪酒时,更顺了借酒销乡愁的心思,但求一醉。而酒吧打样后随同张服务员上了客人的车共同吃夜宵,乃是常事,本人过去也常在夜场带着下了班的服务员和姑娘们去簋街吃麻小儿,这都不叫事儿,很正常,吃完了以后,顺路的就送一程回家,太远的就让自己打个出租车走。  张服务员之所以能够单人离开,把杨女士交给李天一送回家,是因为张服务员与李天一较熟,又互有电话号码,应完全想不到李天一会起意强奸。  这在是非常不上台面儿的事,极其不讲究。常在外面玩儿的,都是玩一个面子,玩一个名号。强奸,尤其是强奸夜场里的女孩儿,甚至是强奸不愿意提供性服务的出台小姐,都是让场面中的人极其鄙视的。  为何鄙视?有钱人,想玩女人,大把大把的,只要花得起钱,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花大钱的玩电影明星,花小钱的玩出台小姐。但是花不起钱的,就回家撸管子,千万别强奸,每个妓女都是场子里的摇钱树,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  一群开着豪车,年少多金的公子少爷们,能干出强奸这种事,张服务员肯定是打死都不相信。但这帮小牲口,确实干了。  杨女士平日里的本职工作是某广告公司的文员秘书,晚上在酒吧兼职暖场陪酒挣小费,这是很多女孩子的生活方式,学生兼职商业模特,白领兼职夜场领舞,这都很正常。不可幼稚地把她们当成是妓女。  哪位朋友不信的话,晚上去酒吧,找一个陪酒姑娘问问她,打一炮多少钱,看看你会不会被场子里的保安拖出去打……
  要论嫖妓,薛蛮子别看他岁数大,老薛头儿在这个领域里,他就是个雏儿。  从文中看,匹夫想必也未曾深入涉足此道。  如果有兴趣多了解,在下可以就着一壶剑南春,给各位摆摆龙门阵,妓女都在哪里,怎么寻妓,又如何才能嫖得风花雪月,心旷神怡。  楼凤,真良家兼职,假良家兼职,站街女,窑子窝,绿茶表,援交妹,林林总总,光怪陆离,各有其道。  老李家的水军说酒吧仙人跳,敲诈勒索,纯属扯淡。要真是仙人跳,那就抓现行了,李天一和小伙伴们的人都必须扣在酒吧手里,现场照片,视频,证人,一个都不能少。什么叫仙人跳?不私了,那就是板上钉钉的铁证,一点儿漏洞都不会有,更别提什么无罪辩护的可能性。  事先连点儿都没踩好,设备都没到位,人去了哪里都不知道,这叫神马仙人跳……一帮脑残编故事,把真正玩这种局的人满嘴牙都笑掉了……
  分析的透彻  
  @偶然的花火吓 14楼
04:45:00  不过,在下有一点心得,与匹夫所言相左:  在下曾在北京工作多年,常常招妓。  有皮条客的小姐,谈妥价钱后,嫖资,是要预先支付给皮条客的,而并非是由小姐收取。  此乃行规。通过皮条客召妓的同道们,应该都能证明这一点。  本案中,假如杨女士是出台小姐,而张服务员是皮条客,那么嫖资应由张服务员按规矩预先收取,不可能由杨女士时候自己收取。  故此,本人判断,其真实情......  -----------------------------  匹夫判断张某与天一熟,非不识,算是重点客户,杨亦非职业,模式恐与三里屯边上站街不同,恐怕能挑挑客户,坚持陪下去,是碍于张某面子;  匹夫也不愿相信杨是性工作者,但若非如是,且李天一也确定知道杨身份,则无法解释李天一等人犯案后的心态和行为。  一个小孩可能是心理异常,五个都如是就可能是判断认识偏差了,五个都不跑,对和解要求还漫不经心,置若罔闻,看样子确实不了解违背妇女意愿即为强奸,与女方身份无关之法理。  希望匹夫误判了杨小姐,若误判匹夫愿谢罪,不过那样李天一等人就太反常了,有悖常情,几率太低。匹夫没有不尊重性工作者人格的意思,奈保尔在获诺贝尔文学奖致辞时,曾专门对性工作者表示过谢意,匹夫也有同样的理由致谢,拟在下次颁奖致辞时实现之!希望有机会!  匹夫曾大致估了一下李天一当天的花费,一万上下,猜测熊孩子拿了一万现金就兴冲冲得回京了,春节前后由三亚飞北京不预定机票现买得四千多,下机打的带请六人晚餐,春节期间,头一次接风饭不能太马虎,熊孩子不喝酒也得一千大几,这就小六千了,安排酒吧唱歌1880,估计连另外女子的小费也是李付的,这就八千了,猜测李天一自恋好面子,靠砸钱再小伙伴小团体中充老大,分析是乃父成就大,母亲期望高造成得孩子自卑,加上又劳教刚出来,自卑加剧,就更加变本加利地以狂悖自大,花钱慷慨,来掩饰自卑了,小团伙中他拿别人当食客,别人拿他当大头,可此时天一钱花得没剩多少了,开始肉疼,可小伙伴还窜弄着打炮,可能张某也鼓动,天一大头当得火起,这也是夜宵打架的诱因。匹夫商务多年,见过不少请客的慷慨过头,发无名火的情况,借酒撒风有之,打孩子骂老婆有之,金鼎轩那种粤菜风格的馆子费用不好控制,单品不贵,点点就超,宵夜不如麦当劳省钱好装,八人四五百不多;李天一此时兜里大概就剩最后强塞给杨的1500现金了,(当然明天还可以给娘再要);故挑事打仗,打完自己开领头车往家跑,就是为了躲嫖资,保面子,可是魏某带着张、杨和弟兄们在后紧跟,没躲了,张也没眼力,到李家,李天一给面子逼到墙角,心态有了质变,从坐魏某车带杨去开房就打算强吃霸王餐,本来有暴力倾向,钱不够得靠暴力服同伙充面子;注意,此刻暴力是用来炫耀的,故超出制服杨女的范畴很正常;五人轮也有炫耀及团伙仪式成分,不纯为性欲;判断大魏较成熟,实为团体实际操控者,猜测吊李天一回京当大头招待其表弟是他,组局也是他;此时,很乖觉地缴了房费,又补了杨500元,图息事。这才是首脑胚子,李天一那种砸钱,炫力的是傀儡!  当然,上述都是根据有限信息做出得片面推测,纯属个人酒后八卦看法,与事实可能有差异,不足为据。
  28日李冠丰会当庭翻供
  社会妇女权益公益组织为何不介入保护杨某?  
  杨某和李某均非大错。  需要警惕的是酒色场所可能的黑恶资本和社会福利保障措施的极度匮乏  希望社会少些被住房医疗教育等生活所迫的性工作者。  
  @偶然的花火吓 14楼
05:06:05  要论嫖妓,薛蛮子别看他岁数大,老薛头儿在这个领域里,他就是个雏儿。  从文中看,匹夫想必也未曾深入涉足此道。  如果有兴趣多了解,在下可以就着一壶剑南春,给各位摆摆龙门阵,妓女都在哪里,怎么寻妓,又如何才能嫖得风花雪月,心旷神怡。  楼凤,真良家兼职,假良家兼职,站街女,窑子窝,绿茶表,援交妹,林林总总,光怪陆离,各有其道。  老李家的水军说酒吧仙人跳,敲诈勒索,......  -----------------------------  仙人跳一说,分析的是!花火兄文文通字顺,赞一个!  关于花丛醉卧,攀杨折柳,枫林潇洒,匹夫有心无胆,最没出息的,敬谢了!
  @偶然的花火吓 14楼
05:06:05  要论嫖妓,薛蛮子别看他岁数大,老薛头儿在这个领域里,他就是个雏儿。  从文中看,匹夫想必也未曾深入涉足此道。  如果有兴趣多了解,在下可以就着一壶剑南春,给各位摆摆龙门阵,妓女都在哪里,怎么寻妓,又如何才能嫖得风花雪月,心旷神怡。  楼凤,真良家兼职,假良家兼职,站街女,窑子窝,绿茶表,援交妹,林林总总,光怪陆离,各有其道。  老李家的水军说酒吧仙人跳,敲诈勒索,......  -----------------------------  对头
李家的水军先人跳
  @xiaoyu188
03:44:06  郑五敢喊拿钱发贴全家死光吗  -----------------------------  @匹夫皮普 12楼
04:42:20  便不喊也罢了,匹夫自己喊就是,郑五兄大概是网站鼓励发帖活跃气氛的福利水军,得,不过骂匹夫本人,又没骂长辈,他那骂法,碰上粉魔幻现实主义抽象风格的文青,还以为郑五兄崇拜匹夫的阳物活力哪!匹夫不计较了!匹夫道歉,不该把郑五兄损没电了,深更半夜郑兄值个班容易嘛!  -----------------------------  在他们所有的帖子里,那几个货没一个敢喊的,要么不答复,要么发诸如“拿钱发帖‘你’全家死”这样的小把戏帖子糊弄,他们什么身份一目了然
  回复第13楼(作者:@偶然的花火吓 于
04:45)   不过,在下有一点心得,与匹夫所言相左:   在下曾在北京工作多年,常常招妓。   有皮条客的小姐……  ==========  这个说法是靠谱的。至少可以解释为什么竟然是5P1,李少们年纪虽小,却是久经风月,很难让人相信这么重口味。还有一个猜测是拿这女子当玩具,教导手下某个小雏鸡吧?这就更加恶劣。  其实对待这些边缘人群的暴力软暴力,还是相当普便的,不过只要不是太过份,或者多掏点钱,都是可以摆平的。那怕是道上混的,也讲究个面子,弄到最后去强奸一只鸡,这算是把将军府的脸皮,当成破鼓任人捶了。  所以说姓张的服务生没想到有这事是可信的,必定有五个人呀,一个发浑其他人会劝,除非李少其人极其自负,一意孤行,那几个不敢悖逆。  
  科普式轮流xx全国网民智商。  
  理性分析,支持楼主。等待审判结果。  
  @xiaoyu188
03:44:06  郑五敢喊拿钱发贴全家死光吗  -----------------------------  @匹夫皮普 12楼
04:42:20  便不喊也罢了,匹夫自己喊就是,郑五兄大概是网站鼓励发帖活跃气氛的福利水军,得,不过骂匹夫本人,又没骂长辈,他那骂法,碰上粉魔幻现实主义抽象风格的文青,还以为郑五兄崇拜匹夫的阳物活力哪!匹夫不计较了!匹夫道歉,不该把郑五兄损没电了,深更半夜郑兄值个班容易嘛!  -----------------------------  拿钱发贴死全家。  不拿钱,有目的的发贴丶设局丶鼓动舆论力量,也死全家。OK?
  大致推测相同。  杨女一直跟着李某等直至酒店开房,更可能是杨女与李某5人之1事先谈好包宿,张服务员跟踪陪同半程,一是与李某等拉拉关系,二来确认李某5人无不妥行为,后离开,有过泡夜场经历的同学应该了解,小姐跟你出台,经常会拉个无关姐妹甚至妈咪陪同宵夜。  至于5P1是事先预谋或是半途酒兴发作起意,不好推测了,杨女发现可能被几P时当然不安,但事先又答应出台,酒意上来迷糊,李某等半哄半胁加暴力先骗至酒店很正常,进了房,就由不得杨女。  如果李某等事后给个万儿八千,再好言一番,有可能杨女就忍下了。但这帮孙子就扔了2000千,态度还不好,杨女非全职不可能当给狗咬了几口,忍不下这气,诉至张服务员,此时由酒吧出面找李某质问并要求陪偿就正常了。李某确实不知天高地厚,家里有点势力,自己也不差,认为就是一件嫖资纠纷,并没估计到杨女报案的可能。  因为杨女出台,酒吧也知惯例,所以在杨女身份等隐瞒,并力图划清酒店与事件的联系,毕竟这事不能上台面。李家和兰和这一段造势,也正是抓住这个软肋。
  对于拿钱发帖死全家,我很不屑,做为水军连这都不敢说还怎么做水军?当然也有愤青存在!有时候越想证明什么却让人感觉要掩饰什么才是真!小李子不得民心这是事实,平日做威做福惯了!如果酒吧方面有什么猫腻相信警方也不会枉法,只是杨女士做为受害者,如果是受害者,为什么那么多人支持,不能出来对质!当全国人的面把小李子打入大牢!梦鸽无话可说!兰和一败地,大快人心,多好的机会!也不会留下什么话语纠缠了!是否被控制?如果败了,你还能安好不?这才是我关心的!天时,地利,人和,杨女士都占尽,田律师也能被打乱阵脚?几乎没还手能力?不回应还好,回应一把,让我失望一把!枉费网民对你们的期待!  
  @匹夫皮普 分析靠谱,存在合理性,而非一些极品脑残者的帖子,除了声嘶力竭的口号,就是极力抹黑污名化或者污蔑、诬蔑、侮蔑,其实想想狗急跳墙了,这样的目的一目了然,翻案没有过硬的证据,就剩下杀人一途,孤注一掷,可惜晚了······梦鸽之悲,悲在自负,这个不是在打仗,必须坚持阵地——硬拼。
  @njfeelcoolgao 24楼
07:50:31  科普式轮流xx全国网民智商。  -----------------------------  李敖评说   【敖评】要么轮奸民女,要么轮奸法律,没有其他选项。要么小淫棍坐受铁窗之报,要么全国人民亲睹司法尊严被操,没有其他结果。轮唱红歌的歌唱家培养出轮奸孽子,尚为家耻,开脱罪责不择手段,已成国耻!律师烂核:别着急,一切才刚刚开始。牛逼!如果轮奸可以无罪,中国梦碎,才刚刚开始…
  @偶然的花火吓
04:45:00  不过,在下有一点心得,与匹夫所言相左:  在下曾在北京工作多年,常常招妓。  有皮条客的小姐,谈妥价钱后,嫖资,是要预先支付给皮条客的,而并非是由小姐收取。  此乃行规。通过皮条客召妓的同道们,应该都能证明这一点。  本案中,假如杨女士是出台小姐,而张服务员是皮条客,那么嫖资应由张服务员按规矩预先收取,不可能由杨女士时候自己收取。  故此,本人判断,其真实情......  -----------------------------  @匹夫皮普 16楼
06:44:42  匹夫判断张某与天一熟,非不识,算是重点客户,杨亦非职业,模式恐与三里屯边上站街不同,恐怕能挑挑客户,坚持陪下去,是碍于张某面子;  匹夫也不愿相信杨是性工作者,但若非如是,且李天一也确定知道杨身份,则无法解释李天一等人犯案后的心态和行为。  一个小孩可能是心理异常,五个都如是就可能是判断认识偏差了,五个都不跑,对和解要求还漫不经心,置若罔闻,看样子确实不了解违背妇女意愿即为强......  -----------------------------  有合理的成分.  由于强奸行为违背妇女意志,所以,行为人必须采取某种足以使妇女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手段,这便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这些手段是强奸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行为人没有采取这些强制手段,即使其行为客观上违背妇女意志,也不成立强奸罪。  那么,你认为强奸是否罪成?
  如果事主的表现,并不令到行为人认为违背事主的意志,那么是否强奸罪成?
  顶顶顶。  顶死李家水军狗。  
  @xiaoyu188
03:44:06  郑五敢喊拿钱发贴全家死光吗  -----------------------------  @匹夫皮普
04:42:20  便不喊也罢了,匹夫自己喊就是,郑五兄大概是网站鼓励发帖活跃气氛的福利水军,得,不过骂匹夫本人,又没骂长辈,他那骂法,碰上粉魔幻现实主义抽象风格的文青,还以为郑五兄崇拜匹夫的阳物活力哪!匹夫不计较了!匹夫道歉,不该把郑五兄损没电了,深更半夜郑兄值个班容易嘛!  -----------------------------  @郑五爷 26楼
08:24:31  拿钱发贴死全家。  不拿钱,有目的的发贴丶设局丶鼓动舆论力量,也死全家。OK?  -----------------------------  五哥哥讷讷憋了半日,终于冒泡了,五哥哥呆样好萌奥!  匹夫最喜小儿无赖,喊得是:水军死全家!(仅限匹夫与 @郑五爷之间),啥是水军,待匹夫与五哥哥细细道来:水军就是为了些许钱财,出卖自己作为万物灵长,生来便被赋予的,依照自己的自主意识判断,独立发表自主意见的权利,把自己变成出钱主子的肉喇叭的可怜虫!水军比性工作者还悲惨啊!因为自主发表意见的权利,比肉体更神圣和珍贵嘛!整个自然界里就找不出一种比水军还贱的物种啦!因为万物中,上天唯独赋予人类才拥有自主发表意见的权利呀!此权利如此宝贵,水军竟拿去卖,够贱啊!  所以,五哥哥,你我之间,不管发帖的,还是跟帖的,任何一个若是拿钱水军,就不累家人了,此人必遭厄报,不得好死!  还有,匹夫发帖扯八卦,啥明确目的自己也没细琢磨过,不过有目的发帖有何可非议的马?比如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了解放全人类而在网上发帖,意图影响舆论,教育下一代,为世界大同出一份力!很高尚嘛!这也要死全家?五哥哥,你提如此妙论,侬这是要笑翻匹夫吗?  另外,五哥哥提设局是指啥意思,莫非是水军术语,匹夫听不懂啊,还请明示才好.
  @QQ 19楼
07:12:08  杨某和李某均非大错。  需要警惕的是酒色场所可能的黑恶资本和社会福利保障措施的极度匮乏  希望社会少些被住房医疗教育等生活所迫的性工作者。  -----------------------------  这兄台的立论就正当的多了,这才是讨论李天一案的正道!  相较之下,匹夫就显得有点八卦低俗了
  分析的有一定道理,比李家请的那几个五毛强太多了。  
  李天一与文革  By有点   最近李家律师面对网络指责,说出了文革再现的胡话。  我想说批评不等于文革,批评在任何时期都存在,做错了连别人说都不允许么?  要说文革特点,其一,有罪推论,其二,原罪论,其三,无视人权。  先说其一,有罪推论,李家律师一口咬定杨小姐是妓女,理由居然是半夜跑出来喝酒的不是良家妇女,那当然就是妓女啦。此外李家律师团体那么说杨小姐的脏话,杨小姐居然躲起来不应战,那么就是默认你是妓女啦。等等,这些都没有证据,一切都是你有罪所以我可以联想出证明你有罪的任何证据来。  其二,原罪论。黑五类永远就是黑五类,你永远不会翻身,做的事情永远都是错的。当有罪推论出杨小姐是妓女,第二步就是你做任何事情都是错的,包括陪Mr小李的伙伴们喝酒都是错的,你一定有目的,你一定在仙人跳,因为你有原罪。  其三,无视人权。好了,既然有罪推论出你是妓女,并且成功的证明你有原罪,那么对你做任何事情,你都被剥夺了一切权利,你都不再有权利去反对,包括5P1,你的声音一定是空气。我必须5P1你,你就必须接受5P1,在5P1过程中我打了你,因为你居然敢反抗,要知道你已经没有反抗的权利了,你居然还敢反抗!我们看到了,在李天一案子中,究竟谁在利用文革手段。  一边用文革手段来打击对方,一边却把对自己不利的舆论抹黑成文革,这就是一个文革高手的行为,正是李家律师的独门武器。  很可惜,为天下人不齿。
  @网络暴民多多 32楼
11:42:55  如果事主的表现,并不令到行为人认为违背事主的意志,那么是否强奸罪成?  -----------------------------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就是违背妇女意愿,若无此证据或此证据存疑,则强奸罪不成立。  但是否违背妇女主观意愿,不以男性性行为人的主观认知为必要条件  关于是否违背妇女意愿,主要以妇女表述和强奸嫌疑人的行为情节来定性,比如发生殴打暴力强制,或胁迫,麻醉,及以迷信欺骗等,还有当妇1女无法表达意愿时,比如昏迷,沉睡,植物人,及痴呆或精神病发,年幼等辨识能力受限时;侦查检查机关若得到妇女明确告发主张后,能收集到违背意愿情节的证据,基本上强奸罪没跑。比如,若有陌生女网民找暴民兄在密闭无人处玩SM,事后到公安报案兄台强奸,若公安找到发生性行为的证据,比如女方体内有兄台精液,又找到暴力强制情节的证据,比如身体有捆绑痕迹,又比如那女又把有你DNA的绳带来了,尽管当时是那女求你绑的,,可你又找不到如视频啊,录音啊,有效证言等证据,恭喜暴兄,您强奸犯当定了!因为法律是用证据说话的。可见,男人多危险啊,不过兄台也不要担心,人的行为是有模式的,上述情况无端发生的几率是超小的。也许还没轮到兄台,暴兄已经幸运地死于车祸鸟!  李天一案,有五人发生性行为的证据,有被害人证言,有暴力痕迹证据,还有五人口供证据,口供相互印证,还可能有视频证据,退一万步,那女的性饥渴,非要和天一那啥,可偏偏拍视频时天一玩闹夹着女的脖子进电梯,这视频加上上述证据,那证据链钢钢的!这要判成无罪,那监狱里就没人了!  神马?非法证据排除?五个熊孩子,记住五个啊!分开一审,几头一虎,红白脸一咋,12小时不秃噜预审都该下岗,CIA反审讯培训过啊?当他有江姐的本事啊?还用刑讯逼供,还用诱供,还能让律师抓着把柄,你拿警察当猪啊!太侮辱智商了!
  @一晚懦夫司机 27楼
09:31:53  大致推测相同。  杨女一直跟着李某等直至酒店开房,更可能是杨女与李某5人之1事先谈好包宿,张服务员跟踪陪同半程,一是与李某等拉拉关系,二来确认李某5人无不妥行为,后离开,有过泡夜场经历的同学应该了解,小姐跟你出台,经常会拉个无关姐妹甚至妈咪陪同宵夜。  至于5P1是事先预谋或是半途酒兴发作起意,不好推测了,杨女发现可能被几P时当然不安,但事先又答应出台,酒意上来迷糊,李某等半哄半胁加......  -----------------------------  懦夫里面也有明白人啊!看样子司机兄考驾照的时候,不光考坡道起车,还加了智商情商测试啊!
  @youdiang 37楼
23:14:09  李天一与文革  By有点   最近李家律师面对网络指责,说出了文革再现的胡话。  我想说批评不等于文革,批评在任何时期都存在,做错了连别人说都不允许么?  要说文革特点,其一,有罪推论,其二,原罪论,其三,无视人权。  先说其一,有罪推论,李家律师一口咬定杨小姐是妓女,理由居然是半夜跑出来喝酒的不是良家妇女,那当然就是妓女啦。此外李家律师团体那么说杨小姐......  -----------------------------  近百年的革命,特别是革到文革后,中国原有的道德价值体系被摧毁涤荡无余,可偏偏赶上共产主义全球实验失败,旧是破了,可新价值体系面临着权威性失效,结果一代国人变的全无底线,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掘祖坟发财也不皱眉头!神毁道灭,全无悲悯。那兰和几乎是个典型!
  @偶然的花火吓 13楼
04:45:00  不过,在下有一点心得,与匹夫所言相左:  在下曾在北京工作多年,常常招妓。  有皮条客的小姐,谈妥价钱后,嫖资,是要预先支付给皮条客的,而并非是由小姐收取。  此乃行规。通过皮条客召妓的同道们,应该都能证明这一点。  本案中,假如杨女士是出台小姐,而张服务员是皮条客,那么嫖资应由张服务员按规矩预先收取,不可能由杨女士时候自己收取。  故此,本人判断,其真实情况很可能是这样的:  ......  -----------------------------  可信性相当高!
10:14:16  对于拿钱发帖死全家,我很不屑,做为水军连这都不敢说还怎么做水军?当然也有愤青存在!有时候越想证明什么却让人感觉要掩饰什么才是真!小李子不得民心这是事实,平日做威做福惯了!如果酒吧方面有什么猫腻相信警方也不会枉法,只是杨女士做为受害者,如果是受害者,为什么那么多人支持,不能出来对质!当全国人的面把小李子打入大牢!梦鸽无话可说!兰和一败地,大快人心,多好的机会!也不会留下什么话语纠缠了!是否被控制?如......  -----------------------------  明兄金句:做为水军连这都不敢说还怎么做水军?  明兄此说可拿去当水军培训的心灵鸡汤!  明兄在一个女子被灌酒玩弄,被殴打,被五人奸,遭遇又被全国闲汉们善意恶意品评咀嚼,吃了吐吐了吃后,还郑重主张把她带到法庭上,让为钱不要良心的各路专业好汉用语言再凌迟一遍,明兄口味咋这么重呢?  匹夫就够不是东西的了,没想到居然还有明兄这种残忍的人渣!失敬,失敬!
  顶啊,顶啊,顶啊顶。  顶死李家水军狗。  
  @逍遥游长安 29楼
10:23:59  @匹夫皮普
分析靠谱,存在合理性,而非一些极品脑残者的帖子,除了声嘶力竭的口号,就是极力抹黑污名化或者污蔑、诬蔑、侮蔑,其实想想狗急跳墙了,这样的目的一目了然,翻案没有过硬的证据,就剩下杀人一途,孤注一掷,可惜晚了······梦鸽之悲,悲在自负,这个不是在打仗,必须坚持阵地——硬拼。  -----------------------------  梦鸽好歹是个母亲,哪怕是个护犊子的母兽,母性总是能让人尚敬三分,恶的骇人的是那兰和,为点钱,打舆论公关化学战火力全开,全无底线,无一丝悲悯之人味。  恶人恶报,因果真的不爽乎?  千夫所指,必无疾而终!阿门!!
  @偶然的花火吓
04:45:00  不过,在下有一点心得,与匹夫所言相左:  在下曾在北京工作多年,常常招妓。  有皮条客的小姐,谈妥价钱后,嫖资,是要预先支付给皮条客的,而并非是由小姐收取。  此乃行规。通过皮条客召妓的同道们,应该都能证明这一点。  本案中,假如杨女士是出台小姐,而张服务员是皮条客,那么嫖资应由张服务员按规矩预先收取,不可能由杨女士时候自己收取。  故此,本人判断,其真实情况很可能是这样的:  ......  -----------------------------  @红番薯99 41楼
01:06:08  可信性相当高!  -----------------------------
  弱弱地说,窃以为在这种狗血案子中找政治意义不大合适,有点不严肃。还是关心人性吧  案子中双方都有可怜之处,杨女士就不说了,除了兰和那种为钱为赢无底线的人渣,估计正常人都持同情怜悯的态度。  说说李天一,匹夫一贯认为,所谓罪犯,多数首先是心理病人,若在李天一第一次砸车打人后,不判他劳教,而判他和他父母强制接受一段时间的心理治疗,评估不合格就不中止,估计今天的社会就会少一个受害的姑娘,和五个强奸犯家庭,多几个有用或平庸的小青年,和他们起码还有点幸福感的母亲!也少了兰和那种人渣赚钱和割裂社会的机会!  舆论裹挟着政治,干预法律,政府为给自己涂脂抹粉,拿执法当猴皮筋,美好的愿望,正义的愤怒,如果不结合法律的理性,未必能够带来正义和美好!
02:37:28  是否应该严惩轮奸案首犯?  -----------------------------  弱弱地说,窃以为在这种狗血案子中找政治意义不大合适,有点不严肃。还是关心人性吧  案子中双方都有可怜之处,杨女士就不说了,除了兰和那种为钱为赢无底线的人渣,估计正常人都持同情怜悯的态度。  说说李天一,匹夫一贯认为,所谓罪犯,多数首先是心理病人,若在李天一第一次砸车打人后,不判他劳教,而判他和他父母强制接受一段时间的心理治疗,评估不合格就不中止,估计今天的社会就会少一个受害的姑娘,和五个强奸犯家庭,多几个有用或平庸的小青年,和他们起码还有点幸福感的母亲!也少了兰和那种人渣赚钱和割裂社会的机会!  舆论裹挟着政治,干预法律,政府为给自己涂脂抹粉,拿执法当猴皮筋,美好的愿望,正义的愤怒,如果不结合法律的理性,未必能够带来正义和美好!
02:38:19  请问楼主,您是否认为应该严惩轮奸案首犯?  -----------------------------  李天一案证据链不弱,强奸罪名成立,且为轮奸是大几率事件。  梦鸽这样闹,不是为给儿子减刑,而是和社会赌气!李天一可能会翻供,有加重情节,算上未成年人减轻情节,正负相抵,匹夫猜十年!
  @偶然的花火吓
05:06:05  要论嫖妓,薛蛮子别看他岁数大,老薛头儿在这个领域里,他就是个雏儿。  从文中看,匹夫想必也未曾深入涉足此道。  如果有兴趣多了解,在下可以就着一壶剑南春,给各位摆摆龙门阵,妓女都在哪里,怎么寻妓,又如何才能嫖得风花雪月,心旷神怡。  楼凤,真良家兼职,假良家兼职,站街女,窑子窝,绿茶表,援交妹,林林总总,光怪陆离,各有其道。  老李家的水军说酒吧仙人跳,敲诈勒索,......  -----------------------------  @蜗居虎 21楼
07:19:55  对头
李家的水军先人跳  -----------------------------  天涯有高人! 你太有才了。  先人跳…………妙哉,妙哉!!!
  李天一案不复杂,证据搜集也不复杂,且证据强度比一般强奸案足。  明显外伤暴力证据,犯罪嫌疑人五人相印证的证词,外加影像证据,要早判也容易。  李家兰和上窜下跳好像很有用,其实不过是早上打鸣的公鸡,决定不了太阳的升起。  如果要在李天一案中打点政治八卦的话,匹夫猜李天一案迟迟不审,就是为了留着给济南审判打掩护,分散注意力,以助济南审判平滑过渡,保持舆情平稳。
  @偶然的花火吓
05:06:05  要论嫖妓,薛蛮子别看他岁数大,老薛头儿在这个领域里,他就是个雏儿。  从文中看,匹夫想必也未曾深入涉足此道。  如果有兴趣多了解,在下可以就着一壶剑南春,给各位摆摆龙门阵,妓女都在哪里,怎么寻妓,又如何才能嫖得风花雪月,心旷神怡。  楼凤,真良家兼职,假良家兼职,站街女,窑子窝,绿茶表,援交妹,林林总总,光怪陆离,各有其道。  老李家的水军说酒吧仙人跳,敲诈勒索,......  -----------------------------  @蜗居虎
07:19:55  对头 李家的水军先人跳  -----------------------------  @偶然的花火吓 49楼
02:53:49  天涯有高人! 你太有才了。  先人跳…………妙哉,妙哉!!!  -----------------------------  花火不点,还真没看出来,本案绝妙好辞,有才!
  匹夫真乃高人,先顶下。俺夜班闲来无事拜读此贴受益非浅。正如兄台所说劳教变心理治疗儒子可教也,现如今也只能是李家之悲也!  
  楼主整天为2000元五嫖一愤愤不平,5000元不是小姐一人全拿的。四六分账,李某某给了2000,但别忘了皮条张承诺出1000。小姐不许直接与嫖客谈价钱,这是规矩,所以皮条张带着杨女士到李家车库谈妥价格才离开杨女士。嫖娼多少价格,陪多少人不是强奸的证据。检方起诉没有李某某没有什么证据,只有杨女士对8915房间所发生事情的指证,加五个被告的口供。这是五个被告律师作无罪辩护的理由,也是杨女士不敢出庭的原因。15、16岁的孩子有多少性经验,有什么能力解释8915房间发生的事情,辩护律师就不同了,杨女士害怕。
  @羽翔yuc 53楼
03:31:51  楼主整天为2000元五嫖一愤愤不平,5000元不是小姐一人全拿的。四六分账,李某某给了2000,但别忘了皮条张承诺出1000。小姐不许直接与嫖客谈价钱,这是规矩,所以皮条张带着杨女士到李家车库谈妥价格才离开杨女士。嫖娼多少价格,陪多少人不是强奸的证据。检方起诉没有李某某没有什么证据,只有杨女士对8915房间所发生事情的指证,加五个被告的口供。这是五个被告律师作无罪辩护的理由,也是杨女士不敢出庭的原因。15、16......  -----------------------------  光顾了一位有点料的兄台,羽翔兄上座,匹夫有礼了!  讨教个事,此次辩方会不会请送张某的司机李某出证言乃至出庭哪?毕竟关于张某与李天一的途中通话内容他应该听到,尽管有倾向但还是个不错的客观证人嘛,辩方藏着的秘密武器啊!  杨女不出庭符合人道精神,也是正确的策略,观察田参军谨言慎行,算有料,参照匹夫打交道的律师,田算律师行内主流风格(偏经济风格,除非混到顶尖,律师好像不选刑事),不像白给的,像兰和那样不入流,唯一卖点就剩不要脸了,律师里面是公关,公关里面是律师,还号称专业,让两行门内看笑话。匹夫厌恶兰和,就是因为他们没人道底线,有些红线吃亏也不要碰,心黑可以,不能没规矩。  匹夫相信强奸成立,因为匹夫判断插入前就有冲突和暴力!根据就是五人不戴套这个事实。这算半开门,这个档次的五人不戴套非有暴力威胁不可。别以为匹夫没见过,就欺负匹夫这本分人。  上述是匹夫的自由心证,下面就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公诉方发生性行为的证据双方无异议不用讨论;被害人证词不会有变化和漏洞,想庭上突破也没戏了;暴力控制证据明显吧,有殴打,有伤;还有五人口供与被害人证词相印证:辩方除非拿出充分有效证据排除这些口供合法有效性,这案子不就这么判了吗?所谓人民法院几十年不都是这么判的  嘛!折腾个屁啊!你就是证明被害人唱着歌进的8915,有用吗?何况还有醉酒情节,你怎知大堂中视频不入证据,只要是被害人走路有醉态,就足以主张被害人辨识能力受  损!;神马小姐不许直接讲价钱,神马规矩,傻逼别帮倒忙好不好,性奴啊!这更证明被害人性自主权被侵犯,那强奸不更做实了,轮奸是定性严重情节,少判的了吗?  在被害人身份上做文章,打口水丈有用,在法庭上属于捞稻草,身子掉井里,还指望耳朵挂着!唯一的赢面是攻口供,匹夫敢保证此案没刑讯逼供,恐怕也没明显诱供,办得合规性能达90分,因为预审难度太低,用不着!众所周知,中国法院公诉证据合规60分就算铁案,况且五个人翻供还得对细节订同盟,百分百风险,搞不好律师都得折进去;唯一理性的算计是争取个好态度,少判几年,可惜梦鸽那傻疯娘们跟社会赌气,匹夫明告诉那四位,李天一翻供是给你们送大礼,!立功机会啊!天上掉馅饼啊!  梦鸽根本拎不清状况,以为是个人上人,其实在当局眼中就是个彰显公平的牺牲行货!人渣兰和,挑弄完公众再骗绝望母亲,必遭报应!!!
  忽然猜到李家的辩护策略,可能啊,比如一人1000,五人5000,按6:4分成,受害人得3000,张让1000,所以给2000,没这么算账的啊,所以受害人要5000,或,争执,受害人挨打,因受害人要钱所以意味着受害人认可前面的关系和虐待,所以嫖资纠纷。够毒,五人翻供是难点,小心折律师!
  猜测张可能以在庭审调查中发现违法或犯罪线索,移送公安,进去,李家案可能翻,受害人好惨
  分析透彻,坐等宣判!  今天水军下班了吧?
  @youdiang
23:14:09  李天一与文革  By有点   最近李家律师面对网络指责,说出了文革再现的胡话。  我想说批评不等于文革,批评在任何时期都存在,做错了连别人说都不允许么?  要说文革特点,其一,有罪推论,其二,原罪论,其三,无视人权。  先说其一,有罪推论,李家律师一口咬定杨小姐是妓女,理由居然是半夜跑出来喝酒的不是良家妇女,那当然就是妓女啦。此外李家律师团体那么说杨小姐......  -----------------------------  @匹夫皮普 40楼
00:59:51  近百年的革命,特别是革到文革后,中国原有的道德价值体系被摧毁涤荡无余,可偏偏赶上共产主义全球实验失败,旧是破了,可新价值体系面临着权威性失效,结果一代国人变的全无底线,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掘祖坟发财也不皱眉头!神毁道灭,全无悲悯。那兰和几乎是个典型!  -----------------------------  我為蓝和说句话
目前为止 蓝和的作为都在法律范围内
  回复第42楼(作者:@匹夫皮普 于
01:21)  @明楼
10:14:16  对于拿钱发帖死全家,我很不……  ==========  先生此言差矣,杨女士在案中是正派角色,且案子不公开,至于她本人又有谁认得?何来丢人之说?反观李,梦鸽,舆论四起,谩骂不断,她才是丢人!如果没个都因为丢人,有谁出来指证犯罪?至于你说的人渣,我想我还真没法胜任!我倒也是安分守己上班,拿自己该拿的!也不谩骂他人,对于有疑问的东西比较感兴趣而已!如果非要说什么...我觉得那只能是贱而已,这案子与我何干?没事瞎参和!  
  楼主分析靠谱
  @MJisforever 61楼
10:06:49  楼主分析靠谱  -----------------------------  举报 回复 作者:大浪淘鑫 时间: 22:26:37   这个祖坟挖得好。  天一的年纪,我怀疑上次打人事件就改了,应进行骨龄测试。  
  @智源s 57楼
08:25:16  分析透彻,坐等宣判!  今天水军下班了吧?  -----------------------------
  @匹夫皮普 56楼
08:20:25  猜测张可能以在庭审调查中发现违法或犯罪线索,移送公安,进去,李家案可能翻,受害人好惨  -----------------------------
  @youdiang
23:14:09  李天一与文革  By有点   最近李家律师面对网络指责,说出了文革再现的胡话。  我想说批评不等于文革,批评在任何时期都存在,做错了连别人说都不允许么?  要说文革特点,其一,有罪推论,其二,原罪论,其三,无视人权。  先说其一,有罪推论,李家律师一口咬定杨小姐是妓女,理由居然是半夜跑出来喝酒的不是良家妇女,那当然就是妓女啦。此外李家律师团体那么说杨小姐......  -----------------------------  @匹夫皮普
00:59:51  近百年的革命,特别是革到文革后,中国原有的道德价值体系被摧毁涤荡无余,可偏偏赶上共产主义全球实验失败,旧是破了,可新价值体系面临着权威性失效,结果一代国人变的全无底线,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掘祖坟发财也不皱眉头!神毁道灭,全无悲悯。那兰和几乎是个典型!  -----------------------------  @sami_zou 58楼
09:25:32  我為蓝和说句话 目前为止 蓝和的作为都在法律范围内  -----------------------------  无知就不要出来丢人, 人家说道德,你说法律,道德仁义礼,法律是排最后的,道德仁义都丢光了之后才会用到法律,你出来扯得什么淡?
  @网络暴民多多
11:42:55  如果事主的表现,并不令到行为人认为违背事主的意志,那么是否强奸罪成?  -----------------------------  @匹夫皮普 38楼
00:07:43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就是违背妇女意愿,若无此证据或此证据存疑,则强奸罪不成立。  但是否违背妇女主观意愿,不以男性性行为人的主观认知为必要条件  -----------------------------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为主观故意.  (一)  违背意志,实际上就是违背对方发出的"意志表达",既然有"表达"的含义,那么就有受体的"主观认知".  1.如果受害人的一些言行引起了行为人的重大误解,能否构成犯罪?  2.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是轻微精神病患者,对确实不知道对方为未成年女性,在女方自愿或者在女方主动要求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能否构成犯罪?  3.一个女性受到多人施加的强奸,如果前序行为人主观意识上并不意识到后面有人要实施强奸,能否认定为轮奸?  (二)  成年女性根据其生活经验可以预知,独自一人进行以下行为具有危险性:  1、深夜进入成年男性的房间,或者与其开房、同居;  2、对成年男性的性挑逗行为不制止等等。  如果受害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自愿进行可能存在危险的活动,是否可以推定接下来发生的危险是受害人愿意接受的,并不违背其意志?  如果在性行为结束之后,在受害人的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的情形下,并没有选择迅速离开现场。而是继续与行为人进行其他的活动,是否认为并不违背其意志?  一个成年女人被一个成年男人带领着给一群青年或青少年陪酒,然后一起去宵夜,并且一起去寻找酒店,并且进入了酒店.  如果该成年女性在有自由表达意志的情况下完成上述行为,你认为他们在干什么?  那么,你认为他们的目的是谈理想,谈人生?  我认为他们的目的是进行人体生理卫生探索!
  @youdiang
23:14:09  李天一与文革  By有点   最近李家律师面对网络指责,说出了文革再现的胡话。  我想说批评不等于文革,批评在任何时期都存在,做错了连别人说都不允许么?  要说文革特点,其一,有罪推论,其二,原罪论,其三,无视人权。  先说其一,有罪推论,李家律师一口咬定杨小姐是妓女,理由居然是半夜跑出来喝酒的不是良家妇女,那当然就是妓女啦。此外李家律师团体那么说杨小姐......  -----------------------------  @匹夫皮普
00:59:51  近百年的革命,特别是革到文革后,中国原有的道德价值体系被摧毁涤荡无余,可偏偏赶上共产主义全球实验失败,旧是破了,可新价值体系面临着权威性失效,结果一代国人变的全无底线,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掘祖坟发财也不皱眉头!神毁道灭,全无悲悯。那兰和几乎是个典型!  -----------------------------  @sami_zou
09:25:32  我為蓝和说句话 目前为止 蓝和的作为都在法律范围内  -----------------------------  @rapire 65楼
10:10:32  无知就不要出来丢人, 人家说道德,你说法律,道德仁义礼,法律是排最后的,道德仁义都丢光了之后才会用到法律,你出来扯得什么淡?  -----------------------------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那就是道德!  除非证明兰说的不是事实,否则上面那位的评价是不道德的!
  @匹夫皮普 55楼
08:15:36  忽然猜到李家的辩护策略,可能啊,比如一人1000,五人5000,按6:4分成,受害人得3000,张让1000,所以给2000,没这么算账的啊,所以受害人要5000,或,争执,受害人挨打,因受害人要钱所以意味着受害人认可前面的关系和虐待,所以嫖资纠纷。够毒,五人翻供是难点,小心折律师!  -----------------------------  匹夫代公诉人拙拟反驳,法律规定的强奸罪中的违反妇女意愿,是指强奸发生中对妇女意愿的违反,本案中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强奸结束后,对受害人的胁迫威胁环境条件,还在,受害人的辨识力受损,自由意志仍受限制,这时受害人的表达和心理状态,不能够排除强奸发生时对受害人意愿的违反和暴力威胁的事实。冰果!嫌疑人脱罪?没门!
  @匹夫皮普 55楼
08:15:36  忽然猜到李家的辩护策略,可能啊,比如一人1000,五人5000,按6:4分成,受害人得3000,张让1000,所以给2000,没这么算账的啊,所以受害人要5000,或,争执,受害人挨打,因受害人要钱所以意味着受害人认可前面的关系和虐待,所以嫖资纠纷。够毒,五人翻供是难点,小心折律师!  -----------------------------  猜测有几处矛盾:  1.张光耀和梦鸽一致的供述中,杨某早在酒店开房一个多小时前,在餐馆的时候就已经醒酒,行动自如,但在酒店大堂里,李天一等5人是以为杨某醒酒为由才开到的一间房,杨某此时肯定不在醉酒状态,也就是说她还主动为6人开一间房提供了便利,这和从李家车库出来就被胁迫的猜测明显矛盾;  2.如果杨某在开放时仍然非常配合提供便利,那就是已经很清楚自己是即将面临6P的状态,而其代理律师田参军在梦鸽起诉书公布之后面对凤凰网的采访中也强调,如果杨某进房间为5人手淫帮助性行为进行,也是被强迫的,这个说法实际是承认了梦鸽所述的杨女士为5人手淫,而酒后性功能障碍本身是杨某不做这单生意最好的借口,协助手淫实际是帮助了性行为的发生,这本身就是非常矛盾的,也就是说房间里性行为发生前,杨某是一个协助者的可能性非常大。
  @匹夫皮普
08:15:36  忽然猜到李家的辩护策略,可能啊,比如一人1000,五人5000,按6:4分成,受害人得3000,张让1000,所以给2000,没这么算账的啊,所以受害人要5000,或,争执,受害人挨打,因受害人要钱所以意味着受害人认可前面的关系和虐待,所以嫖资纠纷。够毒,五人翻供是难点,小心折律师!  -----------------------------  @匹夫皮普 68楼
10:21:43  匹夫代公诉人拙拟反驳,法律规定的强奸罪中的违反妇女意愿,是指强奸发生中对妇女意愿的违反,本案中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强奸结束后,对受害人的胁迫威胁环境条件,还在,受害人的辨识力受损,自由意志仍受限制,这时受害人的表达和心理状态,不能够排除强奸发生时对受害人意愿的违反和暴力威胁的事实。冰果!嫌疑人脱罪?没门!  -----------------------------  很多人质疑6P才2000  但是,有没有可能是利益输送呢?  某成年男性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而刻意的讨好的结果?  呵呵
  楼主:匹夫皮普 时间: 06:44:42  @偶然的花火吓 14楼
04:45:00  不过,在下有一点心得,与匹夫所言相左:  在下曾在北京工作多年,常常招妓。  有皮条客的小姐,谈妥价钱后,嫖资,是要预先支付给皮条客的,而并非是由小姐收取。  此乃行规。通过皮条客召妓的同道们,应该都能证明这一点。  本案中,假如杨女士是出台小姐,而张服务员是皮条客,那么嫖资应由张服务员按规矩预先收取,不可能由杨女士时候自己收取。  故此,本人判断,其真实情......  -----------------------------  匹夫判断张某与天一熟,非不识,算是重点客户,杨亦非职业,模式恐与三里屯边上站街不同,恐怕能挑挑客户,坚持陪下去,是碍于张某面子;  匹夫也不愿相信杨是性工作者,但若非如是,且李天一也确定知道杨身份,则无法解释李天一等人犯案后的心态和行为。  一个小孩可能是心理异常,五个都如是就可能是判断认识偏差了,五个都不跑,对和解要求还漫不经心,置若罔闻,看样子确实不了解违背妇女意愿即为强奸,与女方身份无关之法理。  希望匹夫误判了杨小姐,若误判匹夫愿谢罪,不过那样李天一等人就太反常了,有悖常情,几率太低。匹夫没有不尊重性工作者人格的意思,奈保尔在获诺贝尔文学奖致辞时,曾专门对性工作者表示过谢意,匹夫也有同样的理由致谢,拟在下次颁奖致辞时实现之!希望有机会!  匹夫曾大致估了一下李天一当天的花费,一万上下,猜测熊孩子拿了一万现金就兴冲冲得回京了,春节前后由三亚飞北京不预定机票现买得四千多,下机打的带请六人晚餐,春节期间,头一次接风饭不能太马虎,熊孩子不喝酒也得一千大几,这就小六千了,安排酒吧唱歌1880,估计连另外女子的小费也是李付的,这就八千了,猜测李天一自恋好面子,靠砸钱再小伙伴小团体中充老大,分析是乃父成就大,母亲期望高造成得孩子自卑,加上又劳教刚出来,自卑加剧,就更加变本加利地以狂悖自大,花钱慷慨,来掩饰自卑了,小团伙中他拿别人当食客,别人拿他当大头,可此时天一钱花得没剩多少了,开始肉疼,可小伙伴还窜弄着打炮,可能张某也鼓动,天一大头当得火起,这也是夜宵打架的诱因。匹夫商务多年,见过不少请客的慷慨过头,发无名火的情况,借酒撒风有之,打孩子骂老婆有之,金鼎轩那种粤菜风格的馆子费用不好控制,单品不贵,点点就超,宵夜不如麦当劳省钱好装,八人四五百不多;李天一此时兜里大概就剩最后强塞给杨的1500现金了,(当然明天还可以给娘再要);故挑事打仗,打完自己开领头车往家跑,就是为了躲嫖资,保面子,可是魏某带着张、杨和弟兄们在后紧跟,没躲了,张也没眼力,到李家,李天一给面子逼到墙角,心态有了质变,从坐魏某车带杨去开房就打算强吃霸王餐,本来有暴力倾向,钱不够得靠暴力服同伙充面子;注意,此刻暴力是用来炫耀的,故超出制服杨女的范畴很正常;五人轮也有炫耀及团伙仪式成分,不纯为性欲;判断大魏较成熟,实为团体实际操控者,猜测吊李天一回京当大头招待其表弟是他,组局也是他;此时,很乖觉地缴了房费,又补了杨500元,图息事。这才是首脑胚子,李天一那种砸钱,炫力的是傀儡!  当然,上述都是根据有限信息做出得片面推测,纯属个人酒后八卦看法,与事实可能有差异,不足为据。  ===================================================================================================  我认为以上两位的猜测大致靠谱。  不过目前不清楚的是,第一,什么时候打的。第二,几个人实际进行了插入。目前看,辩方律师和告方律师说法是不同意的。  关键点在于,一是,几个孩子都喝多了。事情回忆本来就有出入。第二,警方目前给律师看的证据都是不完全的。  我的猜测是:  一、李天一本人不想嫖妓。因为无论如何,以他好充大头的性格,如果去嫖,最后不管花费多少,最后都算自己的。他不愿意掏这笔钱,这是他急急忙忙从夜市逃回家的内在动力。为何不愿嫖?一是可能小姐的成色不大好,在夜市也不是那么主动,他索然无兴趣;二是刚在夜市与人发生冲突,也没心情;三十也许这一晚上花费确实比较多了,这几个人中他其实关系好的只有魏某,其他人他觉得没必要花那么多钱。也许一开始就是张姓经理介绍两个女孩子给他和魏某晚上可以开放的,但其中一个中途变卦,最后也许就是杨小姐只是答应和李天一一起去开房,所以一路追随来,但李天一此时回家心态已经发上变化,不想嫖了。张某和杨小姐不知道她的这个心理变化。  二、但那几个男孩子也许想继续占便宜,或者是想玉成李天一和杨小姐晚上的美事,就继续怂恿李天一把杨小姐带去开房。李天一好面子,怕别人说他出不起这点钱,就只好和这几个人一起去开房。张姓男子如果负责任的话,应该在临走前交代杨小姐只能和李小姐一个人发生性关系。杨小姐应该也是只打算和李天一一个人发生性关系。  三、在开房的时候,只开了一间房,应该是几个其余的男孩子说不会和杨小姐做,担可能很无聊地说要在旁边看,或者他们睡自己的,那两个人做随便他们。节约房费。他们是起哄占便宜,李天一觉得无所谓,这帮熊孩子这种事是真的做得出来的。但杨小姐这时就有点不乐意了,感到自己这次出台有点亏,也许语言上和行动上就有点反应,双方开始发生不愉快。  四、进房后,李天一自己就硬不了,因为酒喝多了。他也许就逼杨小姐给自己手淫,杨小姐答应了。那几个孩子在旁边看,也许起哄说也要杨小姐给自己手淫。李天一也要杨小姐为他们手淫,也许哄着说加钱的事。杨小姐看在钱的份上,为几个孩子手淫,胡里麻友地对付一下了事,李天一又不高兴了。这时李天一心中怒火也许积累得很多了。  五、杨小姐随便应付后,就要李天一和她上床做,早点完成任务早点走,不想多呆。李天一也和她做了,也许因为酒劲还没醒的缘故,时间很短,早泄都有可能。等她做完后,魏某也要做,杨小姐在提出再次加钱的情况下,也做了。但也许态度很不好,魏某也许一趴上去就觉得索然无味滚下来,然后李天一就骂杨小姐混蛋,杨小姐反骂没见过这样的嫖客,这种生意她做不了,要走。然后就提出要钱,不仅算李天一和魏某的,还要算她为几个男孩子手淫的钱,李天一只愿给她自己的一千元,并认为她为魏某服务没到位不算钱,手淫更不算,内心里也许是觉得这晚上自己不值得,想耍赖。  六、双方就吵起来,都认为自己有理对方混蛋。杨小姐提出钱没给到位不走,众小伙伴内心里也许都认为杨小姐提的要求合理,都没做声,殊不知李天一一来兜里钱就不多了,二来觉得自己这晚从夜市到开房都挺不高兴的,三来本来就是个混小子,就摔了兜里仅剩下的1500元要杨小姐拿了钱滚。杨小姐当然不行,李天一突然脾气发作打杨小姐,众小伙伴目瞪口呆,对李天一内心不满而不作声。魏某出来转寰,补充了500院,劝杨小姐离开。李天一还要打杨小姐,众人劝杨小姐赶紧来开。  七、杨小姐本单生意是吃了亏的,更莫名其妙挨了打,找到张经理投诉,张经理找到高层丁总岳总,都觉得李天一欺人太甚,必须给他一点颜色看,此案既有嫖娼成分也有强奸成分,比如魏某的上身,杨小姐是不乐意的,但也没坚决抗拒,后来又挨打,必须狠狠敲诈几家一笔钱。李天一和他父母认为这是明显的嫖娼,因为即使杨小姐不乐意被魏某上,他们也没按手按脚。这是他们不懂法。所以阴差阳错到了今天这地步。
  @精诚亲爱
07:08:46  28日李冠丰会当庭翻供  -----------------------------  果然
  作者:604816 时间: 14:44:00  @精诚亲爱
07:08:46  28日李冠丰会当庭翻供  -----------------------------  果然  ============================================================================================================  这就证明了一件事,口供不可靠,口供随时可以被推翻。警方依靠口供办案,拿到法庭上站不住脚。  此案,警方没有提取到实质性的证据,完全依靠口供。现在只要五个被告全部推翻口供,警方和法庭就彻底没辙。  既然杨女士不敢现身,那么就干脆来个被告方连发生性关系都不承认。我觉得对付充满恶意的警方和法庭,这是最好的办法。  谁证明杨女士和五个男孩子发生性关系了?有五个男孩子的精斑吗?  杨女士是时隔那么长时间才报案的,她有证据吗?警方拿到什么证据证明五个男孩子与她发生了性关系?警方完全靠口供,现在众目睽睽之下,看怎么把这个案子办成铁案吧。
  匹夫……看来地球上的生物,不管是不是水军,全都搞错了。  今天李天一当庭翻供,自称喝醉了什么都不记得,没有发生性关系。  原来此案是这样无罪辩护的呀……  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古人诚不我欺!  此案过后,兰和,王冉,陈枢,陈有西……是否在律师界仍存一丝脸面?  梦鸽,李双江,是否还在红歌界有脸登台?  李天一入狱后,是否会落下一个“括约肌外力损伤性无法自主闭合”?
  @youdiang
23:14:09  李天一与文革   By有点
  最近李家律师面对网络指责,说出了文革再现的胡话。   我想说批评不等于文革,批评在任何时期都存在,做错了连别人说都不允许么?   要说文革特点,其一,有罪推  -----------------------------  8错?8错?
  @匹夫皮普
00:07:43  @网络暴民多多 32楼
11:42:55   如果事主的表现,并不令到行为人认为违背事主的意志,那么是否强奸罪成?   -----------------------------   强奸罪的构成  -----------------------------  我觉得暴民也就那么一问 匹夫兄的回答有些过激呢。。。不过你之前的分析蛮给力!
  @youdiang
23:14:09  李天一与文革  By有点   最近李家律师面对网络指责,说出了文革再现的胡话。  我想说批评不等于文革,批评在任何时期都存在,做错了连别人说都不允许么?  要说文革特点,其一,有罪推论,其二,原罪论,其三,无视人权。  先说其一,有罪推论,李家律师一口咬定杨小姐是妓女,理由居然是半夜跑出来喝酒的不是良家妇女,那当然就是妓女啦。此外李家律师团体那么说杨小姐......  -----------------------------  @匹夫皮普
00:59:51  近百年的革命,特别是革到文革后,中国原有的道德价值体系被摧毁涤荡无余,可偏偏赶上共产主义全球实验失败,旧是破了,可新价值体系面临着权威性失效,结果一代国人变的全无底线,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掘祖坟发财也不皱眉头!神毁道灭,全无悲悯。那兰和几乎是个典型!  -----------------------------  @sami_zou
09:25:32  我為蓝和说句话 目前为止 蓝和的作为都在法律范围内  -----------------------------  @rapire
10:10:32  无知就不要出来丢人, 人家说道德,你说法律,道德仁义礼,法律是排最后的,道德仁义都丢光了之后才会用到法律,你出来扯得什么淡?  -----------------------------  @网络暴民多多 66楼
10:19:14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那就是道德!  除非证明兰说的不是事实,否则上面那位的评价是不道德的!  -----------------------------  那是你麻痹的道德,就你这文盲脑残还自己定义道德?爷说的是道德经里的原文,你也敢喷?真是胆大不害羞。  出来当5毛好歹看两本书提高下个人知识层次,专业点,你这样的出来只能丢人现眼。  你说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说好听点叫律师的职业素养,连tm职业操守都谈不到。  当然,你这种连职业素养都没有的sb分不清其中的区别也是正常的。
  作者:604816 时间: 14:44:00  @精诚亲爱
07:08:46  28日李冠丰会当庭翻供  -----------------------------  @云老兄 72楼
14:47:21  果然  ============================================================================================================  这就证明了一件事,口供不可靠,口供随时可以被推翻。警方依靠口供办案,拿到法庭上站不住脚。  此案,警方没有提取到实质性的证据,完全依靠口供。现在只要五个被告全部推翻口供,警方和法庭就彻底没辙。  既然杨女士不敢现身,那么就干脆来个被告方连发生性关系......  -----------------------------  呦?貌似你这sb知道的还挺多?我就想问下你咋知道警方只有口供的?谁告诉你的?你是造谣的还是传谣的?你是在教唆5个被告串供么?  杨女士现不现身不是你这sb决定的,换种说法:我说你妈被我艹成黑木耳了,你让你妈出来贴照片回复说她不是黑木耳,你妈敢么?  一个27号的猜测性回复就能让你当真事一样的打鸡血。你是干嘛的到底?拿钱发帖的杂种?
  作者:rapire 时间: 16:38:52  作者:604816 时间: 14:44:00  @精诚亲爱
07:08:46  28日李冠丰会当庭翻供  -----------------------------  @云老兄 72楼
14:47:21  果然  ============================================================================================================  这就证明了一件事,口供不可靠,口供随时可以被推翻。警方依靠口供办案,拿到法庭上站不住脚。  此案,警方没有提取到实质性的证据,完全依靠口供。现在只要五个被告全部推翻口供,警方和法庭就彻底没辙。  既然杨女士不敢现身,那么就干脆来个被告方连发生性关系......  -----------------------------  呦?貌似你这sb知道的还挺多?我就想问下你咋知道警方只有口供的?谁告诉你的?你是造谣的还是传谣的?你是在教唆5个被告串供么?  杨女士现不现身不是你这sb决定的,换种说法:我说你妈被我艹成黑木耳了,你让你妈出来贴照片回复说她不是黑木耳,你妈敢么?  一个27号的猜测性回复就能让你当真事一样的打鸡血。你是干嘛的到底?拿钱发帖的杂种?  ==================================================================================================  从你的用语我就知道你是黑社会派来的水军,满口污言秽语,根本不想讲道理。但是我为了让旁观者清楚,还是愿意回答你的问题。  今天的梦鸽提交法庭的“八问”文章讲得很清楚,天涯杂谈现在也在挂着。她既然敢对法庭讲,也敢对社会公布,就必然赶赴法律责任。  第一,明确证明警方从头至今没有李天一的精斑。  第二,明确证明警方至今也没有任何扎实的物证,主要靠口供。  第三,梦鸽现在在追问,酒吧老板到底是何方神圣。她不会善罢甘休的,必然会拼死争到底追到底,北京警方与酒吧是何种关系,今天陈有西律师已经把话挑明了,北京警方在想装聋作哑掩盖酒吧的来历,掩盖此案的真相,怕是行不通了的,我还不相信,要是真的军方有更多的人站出来追查这个酒吧追查北京警方某些人在其中的问题,警方还能斗得过军方。
  @偶然的花火吓 73楼
15:04:55  匹夫……看来地球上的生物,不管是不是水军,全都搞错了。  今天李天一当庭翻供,自称喝醉了什么都不记得,没有发生性关系。  原来此案是这样无罪辩护的呀……  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古人诚不我欺!  此案过后,兰和,王冉,陈枢,陈有西……是否在律师界仍存一丝脸面?  梦鸽,李双江,是否还在红歌界有脸登台?  李天一入狱后,是否会落下一个“括约肌外力损伤......  -----------------------------  看样子,关于发生性关系的证据偏弱,这点匹夫没蒙到,YY细想来,五人轮的第一个的生物证据破坏得最严重,不过不会几个全灭失,那个被揪住的麻烦了,大魏吧,最后的吧,囚徒困境啊!又或者酒精作用,未完成那一爆,现在的熊孩子肿末了?匹夫这岁数,上个生理卫生都硬的尴尬;至此,有些猥琐了,匹夫啊,好脸别说了!装明白扯点法律,英美律政人证强度大于物证,中国的公诉口供亦有强悍地位,无强大非法收集口供证据,仅靠翻供,效果近于无,五人中一人与检方达成立功交换,检方证据链就牢不可破,以天一态度和在此事中作用,十年可能性大。  此案狗血且扯不完呢,还有上诉哪!此案人多,各有情节,公检腾挪空间大,律师最好在真实的基础上谨慎行事,否则,扯得时间越长,折律师的可能越大。最近当局讲老话,发草根鸡血文,规矩大V,公知,再看律师群体,阴虚阳亢,正义感爆棚,快成江山异己势力了,重庆没拿下李庄,这次案子有民粹基础,政治色彩又弱,别让棍子抓了典型,这可是匹夫真心不愿看到的!比对这破狗血案子上心。
  李天一当庭翻供,既不承认第一个性交,也不承认殴打被害人,一句喝醉了啥都不记得,就想把自己摘干净,法官和公诉人答不答应暂且不论,就说其他四个人,能答应吗?  小魏已经在李天一翻供后,当庭指证李天一殴打被害人了,在车上搧了两耳光,在酒店房间里又踹了两脚。为此梦鸽当庭发飙,与李在柯律师发生冲突。  从这一点上来看,原本李天一的首犯和怂恿小魏这个15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情节被李天一当庭否认,那么本可以从轻量刑,甚至只需劳动教养的被唆使的小魏,减刑轻判的可能性直线下降,大魏是小魏的亲戚,肯定是要站在小魏这一边,李天一在该案中已经为自己树立了两个对手,随时可能被魏氏兄弟愤怒反水,指证李天一的犯罪事实,以求己方被轻判。  在这种情况下,梦鸽不但不能委屈求全,在庭外预先协调利害关系,做好其他被告的工作,反而当庭翻脸,是否意味着梦鸽早有让李天一踩着其他4人的脑袋独自脱罪的计划?  阴谋可能早已经被李在柯察觉,可以从李在柯前些日子的微博言论:“可能做轻罪辩护”窥得一二。  大戏已经开锣,兰和前期的种种舆论操控均被当庭翻供所摧毁,全国人民在掉了一地眼镜之后,三观尽毁,对老李家的不可思议的脱罪策略已经无语问苍天:既生和,何生鸽!!!
  这下真搞大了!没发生性行为.....这案子越搞越乱,到底谁是谁非?看老金这次怎么说???  
10:03:21  回复第42楼(作者:
01:21)  @明980412
10:14:16  对于拿钱发帖死全家,我很不……  ==========  先生此言差矣,杨女士在案中是正派角色,且案子不公开,至于她本人又有谁认得?何来丢人之说?反观李,梦鸽,舆论四起,谩骂不断,她才是丢人!如果没个都因为丢人,有谁出来指证犯罪?至于你说的人渣,我想我还真没法胜任!我倒也是安分守己......  -----------------------------  骂人是我不对,给兄台道歉!  匹夫就觉得兰和逼杨女出庭的手段有点下作。一个小女子,性工作者怎么了,芳汀,羊脂球就可以一再地侮辱损害?就没隐私权?就没有点为人的基本尊严?杨就算卖淫,也刚经历了一场异常屈辱的买卖,就算嫖娼,李天一等人的嫖法也是侮辱性的出格:况且大几率是轮奸;对罪犯还有个人道关怀那!杨女就不能躲起添添伤口?非得倒法庭上让人把伤口重新撕一遍,还得冒着被个别拿职业精神当缺德挡箭牌的,心硬腹黑刀子嘴的律师往伤口撒盐的危险!你兰和为你雇主利益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人家杨女就不能为自身利益在法律保护下采取点正常策略?兰和逼杨女出来的手段,无非就是些让别人一看就明白的小聪明,小伎俩,明明没效果,可还站在贞洁烈女的道德牌坊上沾沾自喜地徒劳炫耀,这不光是蠢,而且是蠢得残忍,蠢得下三滥!可怜梦鸽雇你就是让你且秀且炫你那不要脸的小聪明吗?还专业精神,我呸!  当然,明兄本分,就以为杨女出来,大家会支持她,可明兄碰到杨女会尊重她吗?有一丝可能爱上她吗?反正匹夫不会!一个小女子,可能还奢望着为人妻,为人母,日子还长,不管她多不堪,也没大恶,明兄厚道人,就放她且瞒且骗地活过去吧!  其实,匹夫真觉得要不论社会秩序,法律尊严,李天一该去看病而不是进监狱!明兄你看,匹夫这虚伪劲和兰和有一拼吧!
  回复第14楼(作者:@偶然的花火吓 于
05:06)   要论嫖妓,薛蛮子别看他岁数大,老薛头儿在这个领域里,他就是个雏儿。   从文中看,匹夫想必也未曾…… ==========  也有几分道理。  
  回复第82楼(作者:@匹夫皮普 于
20:58)  @明楼
10:03:21  回复第42楼(作者:
……  ==========  你说的也不无道理!我真心不希望在如此透明下还造假!难道我们国家腐败到这程度?杨女士不出庭,李天一都翻案了!否认发生性行为!那杨女士是不是该出来指正?众目睽睽下我就不信他如果犯法还能逆天?现在好了,更乱了!前先杨这边的证词确实前后不符!现在李这边也.......哎,只能寄托法院了!不管怎么判,但要证据明了!  
  这次李家应该是下了血本要洗罪或者减轻罪责  看看杂坛首页上铺天盖地大都是替李家洗罪的帖子  还是从不同的角度企图论证李天一无罪  轮奸也能无罪  那真是中国梦碎的开始啊
  本案中,酒吧组织卖淫如果不能确定,再判处五个孩子轮奸,大家说说,这是不是说明酒吧的老板后台比李家硬?
  卖淫估计是存在的,强奸的成份也有。这可能是真相。
  本案中,只凭杨某等人的证词,证据是不充分的。如查监控没有强制杨某进酒店房间的情节,则无法判定五人轮奸。
  强奸。  5个人。  一个也跑不了。  李天一是主犯,即将被另外四人反水指证,而李天一已翻供声称自己醉酒后什么都不记得了,那么也就是说另外四人随便指证,李天一都不能反驳,因为他什么都不记得。
  田参军律师微博消息:  今天上午九点半,海淀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涉嫌强奸案。庭前,有被告人通过律师表示愿意向杨女士道歉并赔偿;庭后,又有被告人家属表示愿意对杨女士进行赔偿,争取杨女士的谅解。明天上午九点半,海淀法院将继续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如果明天能完成全部庭审工作,估计海淀法院会在近期择日宣判。  内讧局面已经形成,由于梦鸽和兰和玩弄阴谋诡计,企图甩开其他四人单独脱罪,犯罪集团的攻守同盟正在迅速崩溃,29号的庭审必将上演逆转大戏,李天一由于喝醉了现在什么都不记得,故此另外四人将对其进行史无前例的犯罪指证,以此检举揭发手段来换取被害人的谅解,争取换取轻罪量刑。  李天一的末日不远了。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对手……古人称不欺贫道……
  喝的有点儿高,纠正一下: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古人称不欺贫道……
  @北京晚报:本报记者杨昌平 林靖发回的最新消息 //@北京晚报: 最新消息:李某某案已有三名被告认罪,酒吧经理张光耀出庭作证,法院明天9:30分继续审理此案,预计庭审仍将持续一天
  @偶然的花火吓
04:45:00  不过,在下有一点心得,与匹夫所言相左:  在下曾在北京工作多年,常常招妓。  有皮条客的小姐,谈妥价钱后,嫖资,是要预先支付给皮条客的,而并非是由小姐收取。  此乃行规。通过皮条客召妓的同道们,应该都能证明这一点。  本案中,假如杨女士是出台小姐,而张服务员是皮条客,那么嫖资应由张服务员按规矩预先收取,不可能由杨女士时候自己收取。  故此,本人判断,其真实情......  -----------------------------  @匹夫皮普 16楼
06:44:42  匹夫判断张某与天一熟,非不识,算是重点客户,杨亦非职业,模式恐与三里屯边上站街不同,恐怕能挑挑客户,坚持陪下去,是碍于张某面子;  匹夫也不愿相信杨是性工作者,但若非如是,且李天一也确定知道杨身份,则无法解释李天一等人犯案后的心态和行为。  一个小孩可能是心理异常,五个都如是就可能是判断认识偏差了,五个都不跑,对和解要求还漫不经心,置若罔闻,看样子确实不了解违背妇女意愿即为强奸,与女方身......  -----------------------------这个分析较靠谱
  回复第17楼(作者:@精诚亲爱 于
07:08)  28日李冠丰会当庭翻供  ==========  此乃神人  
  楼主追随兰和肯定输,因为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法庭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你看你们弄的那些质证叫什么证据啊,法庭一个也没采信,一句“与本案无关”统统拒之庭外。为什么?思考过么?  如果当初在收集否认暴力的证据上多下下功夫,还有翻盘的机会。现在晚了,连二审都没机会了,轮奸已经被做实了。
  @色盲观察员 95楼
03:13:59  楼主追随兰和肯定输,因为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法庭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你看你们弄的那些质证叫什么证据啊,法庭一个也没采信,一句“与本案无关”统统拒之庭外。为什么?思考过么?  如果当初在收集否认暴力的证据上多下下功夫,还有翻盘的机会。现在晚了,连二审都没机会了,轮奸已经被做实了。  -----------------------------  这位仁兄的自我认知还真准确,哲人也做不到啊!佩服,佩服!居然看出楼主匹夫追随兰和,就这眼神还干观察员,色盲之说名至实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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