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调解后经交警队调解后赔偿死者一笔费用后,还可以找保险公司获得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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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书签字后才发现其中误工费保险公司不给全部赔偿后对方要求个人赔偿,合理吗?
保险公司只给赔付了住院期间误工费,签字时对方受害人不在场,其中误工费是四个月的16000元,当时住院买了水果营养品去医院看对方。因没钱未支付,对方说我方亲属车是全险能全部赔偿让我方一次性按他的要求先支付。之后找我方亲属到交警部门签字。保险公司赔付后按调解书上写的只给赔付了大部分,余下3个月公司不予赔偿,到法院起诉会强制赔付的,对方现在找我方承担余下一万多,对方家属在交警队签的,也没细看内容就签了?不胜感激真心谢谢了:保险公司不给赔偿的其余由我方支付。回来才发现其中还有条协议是,请精通此类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士给予帮助怎样解决啊,因签字了对方说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签调解书时我方亲属本就不识几个字
提问者采纳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达成一致意见:1,也就是说对方主张的误工费不合理,可以进行诉讼,保险公司没有进行赔偿,其主张不合理、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也是对其合理损失进行赔偿,也就是说你们达成的调解协议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你现在的情况的就属于未按调解协议履行的情况,但未按照调解协议内容履行的;2,那么你方也就不用赔偿其误工费了、误工费是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即便你方按照协议进行赔偿请不要太过担心
哦,哦,那协议里有一条是保险公司不给赔付的那部分由我方赔付。签字了到法院是不是就按调解书判决啊?那可亏死了。
不是,由法院认定对方损失数额,由保险公司和你作为共同被告,对对方合理合法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分担赔偿责任。
都快焦急死了,我方也不懂得啊,让签调解书就签了,对方以我方签字了证明承认并接受了协议,说调解书有法律效力,起诉至法院我方必败诉的,调解书上有金额要求
提问者评价
谢谢你的耐心解答,好详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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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条回答
对方主张的误工费要有证据证明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会判决保险公司来承担该笔费用、调解书和公正机关作出的债权公证书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你们签了协议你不履行对方只能起诉你,交警队的调解书对方无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误工费属于交强险的赔付范围,对方无权通过强制执行来实现,只有法院的判决书你让对方走法律程序就行了
误工费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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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的感言:谢谢! 相关知识
其他回答 (5)
一是去保险公司申请意外保险理赔,没有收据并不代表不理赔。
二是去申请对的交强险理赔 

由客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客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获得赔偿后还可以申请人身伤害的保险理赔,但是医药费不能获得双重赔偿。
交通事故应由公安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要求赔医疗费、误工费。可按本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同行业收入标准算。 当然有法律依据。 
这种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如果没有造成残疾的话,就不需要陪生活费了。而你说的那个份钱,就属于误工费的范畴。但是,赔偿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陪全部的份钱的,除非一个月不能出车。具体的赔偿方法是:用平均每天出车能够取得的收入乘以没有出车的天数,这个就是应当赔偿的数额。其实那个份钱已经包含在每天出车取得的收入里面了,也就是说,赔偿的份钱并不是满月的,而是你没有出车这些天的份钱,另外再加上你应当获得的利润在里面。表现在法律上,就是平均每天出车的收入了。 
因此,份钱是必须要赔的,你可以向法院提出你的请求,而且法院肯定会支持的,因为对方已经负全责了。
交通事故损害索赔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保管好医药费、住院费单据、病历、诊断证明,及一日用药明细条等单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据,结合病例和诊断等相关证据确定。

这一规定要求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供病历、诊断证明及医疗费住院单据,法院才会支持当事人要求赔偿的主张。。


二、及时申请身体伤害、财物损失鉴定

身体受到伤害后,应当及时申请医疗机构或是法医对伤情进行鉴定,以确定伤势的程度、医疗终结时间以及与交通事故的关系。

医疗终结时间届满,应当及时申请伤残评定。当事人身体伤害程度较大及财物受到损失的,要及时到伤残鉴定部门及财物损失评估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和财物损失,便于交警部门调解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侵害人支付伤残补助费及财物损失。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伤残等级鉴定书和财物损失鉴定书是被侵害人要求支付伤残赔偿金及财物损失的依据。


三、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当在接到认定书3日内申请上级交警队复核。


事故认定书直接关系到可得利益的实现。所以如果对认定书有异议。应当及时提出。


四、申请交警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五、提起民事诉讼,要注意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一年,一般从伤害之日起算,如果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而超过时效起诉的,法院将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六、提起民事诉讼,要注意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查封、扣押、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或者其他财产,被告车辆投保的,可申请法院查封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诉讼保全措施是原告为了防止被告转移、隐藏、变卖财产的有效措施,可确保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原告及时获得赔偿。


七、判决或调解生效后,被告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如果超过执行期限的,法院不再对被告强制执行,原告损害赔偿得不到实现。因此,原告要注意执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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