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乱作为是什么意思应到什么部门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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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例环境公益行政诉讼案——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清镇市国土资源..
我国第一例环境公益行政诉讼案——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清镇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行政不作为案在法院开庭。被告当庭表示将撤回某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因为该项目对环境有潜在危险。这说明(  )①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②政府应依法行政,审慎行使权力&③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受人民法院的监督&&④有效制约和监督政府权力的关键在于司法监督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③④
题型:单选题难度:中档来源:不详
A试题分析:①②③选项观点正确且符合题意,题中中华环保联合会状告国土资源局不作为,说明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政府应依法行政,深深行使权力,同时说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受人民法院的监督,故入选。④选项观点错误,有效制约和监督政府权力的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而不是司法监督,故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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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魔方格专家权威分析,试题“我国第一例环境公益行政诉讼案——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清镇市国土资源..”主要考查你对&&依法行政,政府权力接受监督,树立政府权威&&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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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篇幅有限,只列出部分考点,详细请访问。
依法行政政府权力接受监督树立政府权威
依法行政的含义: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 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的意义可以从“三个主体”来分析:(1)对人民: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2)对政府: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3)对社会: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政府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必须加强立法工作:(1)在我国,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拥有修改宪法、制定法律的权力。(2)省、直辖市等地方权力机关不属于立法机关。但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各级政府根据法律、法规有权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但不是立法机关。&
建设法治政府所蕴涵的基本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个包括政府职能定位、管理模式和追求目标在内的完整体系。它蕴涵了政府逐渐走向有限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的基本理念。&法治政府应当是有限政府。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政府的权力不仅是法定的,也是有限的。要加快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政府就不要去管;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政府就不要去插手;凡是通过社会自律能解决的问题,政府就不要去干预,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法治政府应当是服务政府。政府机关应当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减少多头审批、重复审批,提高办事效率。要加快健全各种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大力推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公共事业发展,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法治政府应当是透明政府。按照依法行政原则和WTO规则的基本要求,行政权力运作的依据、程序应当公开;行政权力运作的过程应当开放,公众可以依法参与;行政行为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应当公开。法治政府应当是诚信政府。政府机关应当重视政府信用建设,在行政管理中遵循诚实信用和信赖保护原则,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作出的行政行为要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可预期性。 政府依法行政: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区分行政内外,辨清机关与否:对于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在做题时要注意两个限定:一是“行政内外”的限定,也就是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和行政系统外部的监督的区分;二是“国家机关”的限定,也就是国家机关的监督与非国家机关监督的区分。
对政府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意义:(1)从政府接受监督与政府依法行政的关系看,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权力一旦缺少监督就容易超越法律的界限,违背依法行政的要求。(2)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 制。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3)对政府的意义(四个“打造”)。①打造科学政府:加强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利于政府科学民主决策。 ②打造高效政府:有利于提高政府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 ③打造廉洁政府:有利于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④打造威信政府:有利于政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人民,从而建立起一个具有威信的政府。(4)“阳光工程”。①含义: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②作用: 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协调各方面利益,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③意义:A.有利于增强政府工 作的透明度,便于群众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B.有利于群众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两个“意义”要区分:政府接受监督的意义与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要注意分清。前者侧重强调“监督”的意义,其主体主要针对政府而言;后者侧重强调“依法”的意义,则体现在对公民、对政府、对民主法制等诸多方面的意义。
我国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1)我国行政系统外部监督的形式——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①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其监督的主要方式有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决算,审查政府的法规、决定和命令,质询和询问,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罢免政府组成人员。 ②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中共作为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政府与其他国家机关一样要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其很重要的方面是通过纪委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来实现的。 ③人民政协的监督。政协可以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也可以通过调查研究,主动向政府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还可以视察工作。④司法机关的监督。即法院、检察院分别通过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 ⑤社会与公民的监督是指包括群众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等在内的社会各界以及各种媒体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督。(2)我国行政系统内部监督的形式——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等。 ①行政监察指由政府设立行政监察机构,对行政机关和人员的工作予以监督检查的监察制度。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实行这种监察体制的国家不多,其中以日本最为典型。②审计监督是根据会计记录等有关经济资料和国家有关法规,由国家专门设立审计机关依法审核和稽查有关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经法纪的遵守情况,作出公正的评价,并提出审计报告,以加强经济管理,维护法制的监督检查活动。审计对象是各级行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经济业务、财务行为等。审计的目的是督促和帮助财务行政部门等的财经活动纳入国家法制轨道,维护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纠正错误。
对“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认识的几个误区:误区一:我国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政府权力想怎样使用就怎样使用。 我国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职权,滋生腐败,损害人民的利益。因此,政府行使权力时,必须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政府行使权力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误区二:政府的民主决策就是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政府在国家机关体系中所占比重最大、人数最多,与人民群众关系最为密切,对国家和社会的影响也最大。政府的民主决策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政府的民主决策必须要集思广益,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是,政府的民主决策要科学、合法、合理,还必须要遵循依照法律程序的原则和尊重少数的原则。误区三:大量具体问题经《焦点访谈》曝光后,迅速得到解决,因此,政府监督主要靠媒体监督。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媒体具有传播面广、影响力大等特点,成为监督政府权力的一种有效形式。但是,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目前,我国已经依据宪法和法律,初步建立起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它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通过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误区四:政府的权威是通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道德形象树立的,因此,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只要遵循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就能树立起政府的权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德行操守,是一种无形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促使政府与公民的关系趋向协调和谐,促进政府权威的形成。但政府权威的形成也离不开政府依法行政的态度、能力和水平及其履行职责的效果等。政府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同时政府的权威也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政府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自身,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它的权威便得到树立和维护。
我国政府接受人民的监督:
&政府权威的含义:
政府权威指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得到人民认同的慰问和公信力。从根本上讲,一个政府能否具有这种权威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区别有权威与无权威的政府的标志:
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被人民认可和接受,这是区别有权威与无权威的政府的标志。&政府权威的体现:(1)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依法行政的政府,它会维护宪法和 法律的尊严,从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廉洁、高效、团结合作、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声望。(3)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讲信誉的政府,有令必行,有禁则止,它得到人民的认可和拥护。(4)有权威的政府对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都会有促进作用。
政府权威的决定因素:从根本上讲,一个政府能否具有这种权威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政府权威的来源: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决策科学、执行顺畅、清廉高效、业绩卓著等。
政府权威的树立:(1)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审慎用权、 优化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与人民 群众保持和谐关系。&(2)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业绩。(3)政府工作人员要重品行、作表率,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误区警示:误区:政府的权威是使人民有所畏惧从而服从政府。注意: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被人民认可和接受,这是区别有权威与无权威的政府的根本标志。误区:政府的权威从根本上说,是由政体决定的。注意:政府的权威从根本上说,是由国家性质(即国体)决定的。 &
&误区1:政府的权威是使人民有所畏惧从而服从政府。 注意: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被人民认可和接受,这是区别有权威与无权威的政府的根本标志。
误区2:政府的权威从根本上说,是由政体决定的。 注意:政府的权威从根本上说,是由国家性质(即国体)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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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国第一例环境公益行政诉讼案——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清镇市国土资源..”考查相似的试题有:
290194212990286908110555216625209849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百姓告状难难于上青天(原创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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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的裁定书,行政乱作为
令人啼笑皆非的《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
180.109.67.*
违法行政应追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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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立人集团案件的部分债权人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申请国家赔偿,被告是温州市泰顺县政府和公安局。
这份起诉状由147位债权人联名具状,要求判令国家赔偿6864万余元。据147位原告的委托人张仁律师称,这一申请赔偿金额由147位债权人手中所握债权的本金加总而来。147位原告涉及福建寿宁、泰顺县等多地的债权人,其中债权数额最高的达到394万元,最少的债权数额为2万元。
据悉,温州中院立案庭已接下这份诉状,但并未给予能否立案的答复。按法律规定,法院应在一周内向原告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答复。另一位委托人林才红律师表示,温州中院立案庭庭长高兴兵亲自收取了诉状,温州法院对这一案件很重视。
2月15日,泰顺县启动了立人集团债权登记工作,目前为止还未公布最终的债务总额。此前,立人集团方面称未付债务金额为22亿元。但据新华社2月24日报道,立人集团债务规模达45亿元,涉及债权人数逾7000人。
民间纠纷演变为民告官纠纷
147位债权人一共列举了三个阶段政府不作为和行政行为违法的理由。
首先,原告认为,在长达13年中,立人集团的固定收款地点未曾改变,泰顺县政府及泰顺县公安局不但没有制止,一些领导干部也参与集资;同时还宣传发动各级单位给立人集团的育才学校放款;
第二阶段是在立人集团崩盘前三四个月,默许立人集团以3、4、5分的高息“钓鱼式”集资,导致这期间立人集团疯狂集资9亿余元,该部分集资款一部分用于支付给领导干部的本金及高息,让领导干部先走;
第三阶段是立人集团宣传无法清偿债务之后,泰顺县政府对立人事件处置不力。被告以政府大会小会、县委书记在泰顺电视台讲话、立人集团董事长董顺生现身说法等方式,宣传以“企业自救,政府帮扶”手段解决立人债务危机;同时控告对泰顺县政府干扰法院对债权人起诉立人集团的案件不予受理,并暴力对待部分债权人;对立人集团旗下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矿的4.5亿元转让款不知去向无能为力。
全国律协行政法委员会副主任袁裕来表示,就立人案件而言,13年的放纵,可以作为一层法律关系;政府领导讲话若造成误导,又可作为一层法律关系。这两层法律关系均涉及纠纷,对于法院而言,立案的标准是,只要有纠纷,就应受理。至于哪一方更有理,在法庭上双方可以展开证据,以确定过错是否存在。
起诉状称:立人案件集资总额超百亿,集资范围除"重灾区"泰顺县,波及苍南、文成、平阳、福建寿宁、福鼎,以及江苏、内蒙古等地,参加人员上至政府官员本人及亲属,下至平民百姓,直接借款人数超7000人,涉及泰顺县80%以上的家庭,是新中国建立至今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件。
破产迟迟不启动
让法律界人士始终不明白的是,立人案件为什么至今没有启动破产程序。
日,立人集团公开宣布已经无法偿债付息。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律师表示,这个时候,董顺生应立即向法院申请破产,迟迟不破产,很可能最终导致他本人以刑事案件论处,还有可能面临重判的结果。
“即使债务人不申请破产,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去年立人集团的公开宣布,即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前提。如果债务人不申请破产,债权人此时亦应立即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陈有西表示。
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的申请人可以为债权人,也可以为债务人。到目前为止,7000多名债权人一直无人向法院申请破产。
《企业破产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亦对本报表示,2011年10月末,立人集团即已公开宣布无法清偿债务,政府即应启动监管和干预职能,让法院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进入债务清偿或破产、破产重整的程序。
泰顺县县委书记张洪国对媒体记者表示,立人集团其实早已严重资不抵债。《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在温州采访时发现,当地的官员和民众,对破产一词甚为敏感,认为一进入破产,可能导致资产严重缩水,以致降低清偿率。
自日立人集团公开摊牌以来,立人集团进入政府支持和主导下的自主重组,但陈有西律师认为,自主重组的企业,不具备司法手段,注定要失败。“进入法院程序,可以令高利贷停息,令银行停息,令所有的在途诉讼暂停,而且通过谈判,接盘人可以通过债务重组代为清偿债务,资产也不至于过多缩水。”
事实证明,自主重组由于不具备强裁措施,只要有一个债权人不同意重组方案,就可令重组搁浅,董顺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即宣告了自主重组的失败。
是什么原因令债务人宁愿冒着刑事承担的风险也不愿意申请破产?又是什么原因令债权人亦不申请破产?当地政府既早知立人集团资不抵债,考虑到涉及债权人众多,为什么也没有想到对社会影响损害最轻的破产重整这条法律途径?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立人集团在去年10月31日公开摊牌前后,向一些不得不偿还的“关键人士”偿还债务,或是迟迟不肯进入破产程序的“难言之隐”。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这意味着,如果进入破产程序,这部分‘提前清偿’是要‘吐出来’的。”上述法律界人士称。
本报记者获取的央行温州中心支行数据显示,在温州的9个县、市、区中,仅有泰顺县10月份和11月份的本外币余额和人民币余额,反常地较年初有所下跌,10月末,泰顺县本外币余额和人民币余额,分别较年初减少0.36亿元和0.31亿元;11月末较年初减少0.11亿元和0.06亿元。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说明在这两个月,尤其是10月,有人从泰顺县各大银行调走了大量现金或抽调到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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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超市& (5000多套光盘)“民告官”案件不要求具体行政行为 一把手应出庭
来源:新京报
作者:邢世伟
2013年3月,西城区区长王少峰(右二)出庭行政诉讼案。 新京报资料图片 王贵彬 摄
2011年11月,平谷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平谷区区长张吉福出庭应诉。资料图片
  新京报讯 (记者邢世伟)昨日,《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草案首次提出,“民告官”案件,行政机关“一把手”应出庭应诉。同时行政诉讼不要求“具体行政行为”,也让民告官更易立案。
  “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是行政诉讼制度。因此,这次修法对于促进十八届四中全会将要确定的&依法治国&任务和目标的实现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说。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修福金调查,由于地方政府直接或者隐性干预,大量符合行政诉讼标准的案件得不到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存在“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问题。
  对此,此次修正案(草案)对原法律进行相应修改,确保行政诉讼法可以得到公正执行。该草案的最大亮点是首次提出,“民告官”案件,行政机关“一把手”应出庭应诉。
  同时,综合各方意见,该草案将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从“三个月”延长到“六个月”。据了解,目前行政诉讼案件实践中,存在超过诉讼期限的情形。对此,草案将起诉期限从三个月增加至六个月,这既有利于保护当事人诉权的实现,又不至于过分影响行政效率。
  亮点1 官员应诉制打破“告官不见官”
  修法重点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也可以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解读:“当前我国”民告官“案件存在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三难“问题。”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认为,这与行政机关和法院存在利益勾连不无关系。由于利益上的原因,民告官案件,行政机关打个招呼就可以不予立案,造成行政诉讼案件立案难的尴尬。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姬亚平说,行政诉讼案件中,政府机关和老百姓本身就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因此,遇到行政诉讼案件政府机关只会派代理律师和法律顾问出庭。
  在杨建顺看来,此次修法规定“一把手”应出庭应诉,有利于解决行政争议。他表示,当前我国最亟需改变的行政诉讼的外部环境。政府部门的每一位公务人员都应学习法制思维,在行政事务上按法制办事。
  新京报记者 邢世伟
  亮点2 告政府不要求“具体行政行为”
  修法重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读:此次修正案(草案)将“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虽没有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出大的调整,但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认为,此举可为适当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去除法律障碍,如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对行政合同案件的受理等。
  “我个人一直主张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在这方面,思想应更解放一点,步子应更大一点。”姜明安建议,可采取“负面清单”的方式,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相对人起诉的,相对人不服行政行为,都应该允许其向法院起诉。如果规定得模模糊糊,“信访不信法”的问题就终不能解决,法治的梦想就终不能完全变成现实。 据新华社
  亮点3 行政诉讼起诉期增至六个月
  修法重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读:“很多案件因当事人超过3个月的起诉期限而被法院挡在门外。”姬亚平说,对于老百姓来说,和政府机关发生纠纷首先想到的是调解,甚至托关系找人,而不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而调解的时间就有两到三个月,调解不成,便耽误了起诉期限。起诉期限延长至6个月,将会大大方便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与政府机关的纠纷。
  姬亚平表示,当前最重要的是要改变老百姓一方的当事人在与政府机关发生纠纷时首先想到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而不是首先想到调解,甚至上访,当然这需要司法机关逐渐去地方化、去行政化,独立审判,让老百姓对行政诉讼保持信心。 新京报记者 邢世伟
  亮点4 改变行政复议“维持原状”格局
  草案要点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解读:根据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姬亚平说,这也就是说,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如果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进入司法程序后,不会列为被告,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会成为被告。
  这个规定本身就会让复议机关很难改变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多数时会“维持原状”,因为复议机关不想当被告,这会大大影响行政复议的效果。而修改后,会让复议机关更好地履行复议责任,促进行政案件的纠纷在复议时就可以解决。 新京报记者 邢世伟
  区长出庭接败诉判决
  近年来,时任北京平谷区长、现任北京平谷区委书记的张吉福曾代表政府出了两次庭。坐在被告席,一次赢一次输。北京市平谷区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目前在平谷,和政府打官司看到“一把手”出庭的应诉率已达到85%。
  日,平谷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平谷区蒋里庄村村委会将区政府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涉案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此案审理时,平谷区区长张吉福出庭应诉,并当庭承认国有土地使用证在颁发程序上存在瑕疵。经过审理,平谷法院判决区政府撤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平谷区政府对第三人采取补救措施。
  领到败诉判决后,平谷区区长张吉福认为,此次区政府败诉并不是给政府抹黑,政府也应有平等的心态,也希望能引导更多的群众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建立法治政府的必经之路,以此让行政领导甚至公务员,在做出一个决定时,一定要依法、依照程序来办理,否则就是要面临被起诉。
  西城区自2013年起也开始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今年7月11日,家住西城区的李先生因不服区政府作出的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告知,将区政府上诉至人民法院。区长王少峰出庭应诉。
  西城区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是西城区政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未来,西城区政府将会有更多行政机关的“一把手”出庭应诉,通过法庭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新京报记者 马力
(责任编辑:UN654)
事件中双方都要担责。[]
数字之道:
谣言终结者:
主演:黄晓明/陈乔恩/乔任梁/谢君豪/吕佳容/戚迹
主演:陈晓/陈妍希/张馨予/杨明娜/毛晓彤/孙耀琦
主演:陈键锋/李依晓/张迪/郑亦桐/张明明/何彦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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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演:艾斯?库珀/ 查宁?塔图姆/ 乔纳?希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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