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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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春季消防安全监督,维护区域平安。3月1日,龙泉街道在办事处主任黄永立、副书记何荣的带领下,组织龙泉安监站、管委会会同芦淞消防大队、龙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龙泉洗水园区企业、芦淞区服饰园加工场所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对企业电线未按规定安装、灭火器过期、厂房装有易燃材料、防火门损坏等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同时街道办事处主任黄永立支出:&企业的经济活动一定要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共同构建平安龙泉。&您的位置是& :&>&&>&
试论企业如何抓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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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试论企业如何抓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政府统一领导是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基础
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和经
试论企业如何抓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 一、政府统一领导是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基础
&&& 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消防工作包括企业消防工作的领导,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消防工作是一项地方性很强的政府行政工作,许多具体工作必须以地方政府负责为主。在宏观规划方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在火灾预防方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在执法监督方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安机关报请的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责令停产停业意见,依法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毫无疑问,有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就成了有源之水,有本之木,就有了坚实的基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二、部门依法监管是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有力保障
&&& 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工作齐抓共管,这是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属性决定的。各级公安、安监、建设、工商、质监、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对企业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要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加强对企业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各类企业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建设部门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给予施工许可;质监、工商等部门要依照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可以说,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监管到位的情况下,企业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很大程度上也就得到了有效的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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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各单位,各驻区单位:
&&按照蚌埠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蚌安〔2014〕22号)要求,区管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强力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督促落实企业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理清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纺织、制鞋、制衣、玩具加工、电子加工、食品加工、农产品加工、日用百货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二)重点
&&1.企业建筑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或备案手续。
&&2.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3.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6.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7.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8.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9.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10.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总体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底,主要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火灾多发的势头,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第二阶段从2015年4月至2015年底,主要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水平。
&&(一)动员部署(日前)。区管委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培训(日前)。区消防委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全员集中消防培训。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划片排查(日前)。以社区中心、街道办事处、长淮卫镇为基本单元,由社区中心、街道办事处、长淮卫镇行政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基层力量,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各社区中心、街道办事处、长淮卫镇要抽调专人,对各自管辖范围内进行逐一排查,建立台账(附件1),全面摸清企业数量、规模、性质以及行政许可等基本情况,各社区中心、街道办事处、长淮卫镇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汇总统计,于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和区消防委办公室。
&&(四)集中整治(日前)。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形成合力,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建筑、违规企业,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区消防委与相关部门、单位签订责任状,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交自查自改承诺书,全部存档备查,逐级明确落实整治责任。
&&(五)检查验收(日前)。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对我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实地随机抽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并将检查验收情况纳入各社区中心、街道办事处、长淮卫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检查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将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四、工作措施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社区中心、街道办事处、长淮卫镇要通过发布公告(附件2)、召开会议等形式,发动各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全面的自我检查。相关企业要建立由法定代表人牵头的消防安全组织,对照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内容,逐条逐项查核登记并认真填写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3)。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各社区中心、街道办事处、长淮卫镇。各社区中心、街道办事处、长淮卫镇要及时将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3)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和区消防委办公室。
&&(二)依法严格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非法违法建筑,各社区中心、街道办事处、长淮卫镇要依法整治。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责令立即消除隐患或者予以临时查封;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发现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一律依法立即清理;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一律按照标准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简易喷淋,加强技防、物防措施。
&&(三)政府挂牌督办。对整改不积极、进度缓慢的单位,区管委会将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四)纳入诚信体系。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纳入当地信用管理体系,并通报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工商(市场监管)、银监、保险等部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火灾隐患整改。
&&(五)舆论有效监督。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各单位,各驻区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区管委会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附件4),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负责定期通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社区中心、街道办事处、长淮卫镇是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各社区中心、街道办事处、长淮卫镇行政负责人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区管委会其他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协调行动。区发展规划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及区市容管理局要依法查处企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区经贸发展局要全面排查本系统行业内劳动密集型企业(规模以上)的消防安全情况,填写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劳动密集型企业登记情况,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许可的企业;要全面排查存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企业,依法查处企业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公安分局及区消防大队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用足用好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罚款、拘留等执法手段,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指导整改火灾隐患。&&
&&(三)形成工作合力。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及时协调,明确各自责任,防止推诿扯皮。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行业管理部门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督促隐患整改情况,要及时反馈消防部门。各社区中心、街道办事处、长淮卫镇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责任,并督促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四)强化督导检查。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隐患突出的地区,各社区中心、街道办事处、长淮卫镇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区管委会将组织专人对重点县(区)进行专项督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生火灾事故,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社区中心、街道办事处、长淮卫镇日前上报排查统计表。日、12月20日前分别将第一阶段和总体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专项办、区消防委办公室联系人:袁德超,联系电话:,邮箱:; 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俊,联系电话:,邮箱。
主办单位: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蚌埠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邮编:233040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市政府院内 Email:postmaster@xxzx.&&网站运维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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