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检检查学校工作表方案搞好检查学校工作表提高校力

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1〕35&号
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天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  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就认真开展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清理检查2006年以来我市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及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建设用地置换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按照增减挂钩试点要求,严肃纠正规范;认真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深入研究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推进改革创新。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国土资源&一张图&动态监管,确保我市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开展。  二、检查对象  以区县为考核单位,全面清理检查2006年以来我市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含第一批到第四批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各个项目。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对增减挂钩试点开展清理检查。对国土资源部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增减挂钩试点,从增减挂钩试点周转指标管理、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设置、项目区审批、拆旧复耕及耕地质量、安置建新、收益分配、权属调整、尊重农民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和总结规范。重点要对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不顾条件大拆大建、违反农民意愿、不合理分配资金、未按土地整理复垦责任书和土地整体审批要求落实有关工作等行为进行严肃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政策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对规范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提升;对增减挂钩的现实和长远作用及综合性操作办法进行探索研究,并制定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增减挂钩试点监管的措施。  (二)对增减挂钩试点外开展的建设用地置换进行清理检查。对在国土资源部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增减挂钩试点之外,区县在推进农村新居建设、危房改造和示范村建设等工作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置换、调整使用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区县要摸清增减挂钩试点以外以各种名义开展的城乡建设用地置换、调整使用的情况,对不符合《通知》规定,涉及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等的地方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一律予以废止;对继续在增减挂钩试点以外进行建设用地置换和复垦土地周转的,一律停止实施,进行整顿规范。  (三)对农村土地整治的清理检查。对农村土地整治中涉及建设用地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重点摸清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节约土地留用分配、使用、资金管理以及确权登记发证等情况,对不符合《通知》精神的地方政策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同时,认真总结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研究制定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的办法和措施。  四、工作安排  清理检查工作从日开始至5月30日结束,分学习自查、清理检查、整改纠正、迎检四个阶段。  (一)学习自查阶段(3月26日至3月27日)。区县人民政府及增减挂钩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在认真学习《通知》和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照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区县和项目区自检自查,如实准确填报工作方案的有关附表(见附件),认真撰写本区县和项目区的自查清理报告,于3月27日前以区县人民政府名义送市国土房管局。  (二)清理检查阶段(3月28日至3月31日)。在区县和试点单位自查清理工作结束后,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自查清理报告有关情况进行清理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和现场复查等方式,检查区县和项目区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核实填报和报告内容,汇总材料上报国土资源部和抄送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  (三)整改纠正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按照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纠正整改政策意见,对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风险点逐一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纠正整改,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并总结好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国土资源部,同时抄送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  (四)迎检阶段(5月1日至5月30日)。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提升我市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水平,全力做好迎接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抽查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天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清理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熊建平、李文喜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国土房管局主管领导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清理检查工作,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建立相关工作机制,逐级动员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和目标,做好自查清理、纠正整改等各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试点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沟通、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在自查清理过程中,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共同研究解决。对清查整改和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通过报纸、网络宣传公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媒体、社会公众监督,保证清理检查全面、真实、可靠。  (三)全面清理,认真整改。区县人民政府和试点单位要在全面自查清理、明确问题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对未按要求完成自查清理或整改不到位的区县和项目区,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等有关部门可要求进行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暂停下达该区县增减挂钩试点周转指标,暂停该区县的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审批。  (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市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试点单位要通过清理检查工作,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确保规范执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和增减挂钩试点以及农村土地整治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内容和程序,完善项目区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机制,严格监管,确保我市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健康有序进行。附件:1.区(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情况表&&&&&&2.区(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外开展的建设用地&&&&&&&&置换等情况表(按项目区管理)&&&&&&3.区(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外开展的建设用地&&&&&&&&置换等情况表(未按项目区管理)&&&&&&4.区(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情况表&&&&&&5.区(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落实复垦责任书和&&&&&&&&整体审批情况自查表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主题词:城乡建设 土地 治理 检查 方案 通知瓷都景德镇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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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收费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方案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作者: &&发布时间: &&&【浏览字号选择: 大&中&小&】
  &&  为整顿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税收管理,提高纳税遵从度,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税收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检查,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着依法治税、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本次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引导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实现应收尽收,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营造公平、公正税收法治环境,为推进“千年古镇、世界瓷都、生态都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清理检查对象和时限&  本次清理检查的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有收费项目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清理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清理检查重点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营性收费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地方税费。&  (二)未办理免税资格认定的非营利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等组织(以下简称“非营利组织”)和营利性组织经营性收费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四、清理检查方法和步骤&  本次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从2014年4月1日开始,至2014年10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由财政部门提供已经批准或自印票据的单位名单,并注明各单位收费项目及是否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地税部门负责按名单确定其收费项目征免范围。对属于征税范围的,由地税部门提供单位名单,财政部门应立即停止发放票据,进行票据清缴,并通知其向地税部门购买或申请自印所需发票。同时,地税部门对应征税单位召开税收自查动员会议,宣讲政策,辅导自查。&  (二)自查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要求使用了财政票据收费且属于应税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自查,自查范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各项收入,自查期限为一个月。对自查中发现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主动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税款,地税部门对自查出的应缴税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进行征收并加收滞纳金。&&&&&&&&&&&&&&& &  (三)检查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  由税务主管部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清理检查。对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税务部门除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外,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处。&  (四)总结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总结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具体做法、成果和经验,认真分析税收征管薄弱环节,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完善建议并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堵塞征管漏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收费税收征管秩序的长效机制,提高税源管理水平,促进地税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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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应县土地整治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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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国土资(2014)48号各镇(区)国土资源所:为认真贯彻《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扬州市土地整治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扬国土资[2014]97号),为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对全县近三年土地整治项目的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宝应县土地整治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认真贯彻执行,做好清理检查工作。附件:《宝应县土地整治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方案》&&&&&&&&&&&&&&&&&&&&& &&&&&&&&&宝应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5月15日&宝应县土地整治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方案为全面清理检查我县土地整治工作管理情况及实效,摸清底数,理出问题,找出原因,进一步完善制度,改进监管措施,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根据《扬州市土地整治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对年市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和占补平衡项目相关制度建设与落实、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工程建设质量与监管、项目实施与成效、各类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通过清理检查和梳理总结,摸清我县市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和占补平衡项目的实施情况,从深层次特别是制度设计方面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完善有关制度、改进和加强土地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认真贯彻扬州市委、扬州市政府关于《&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的通知精神,制定&全过程阳光,全环节留痕&监管模式,推进我县土地整治领域制度创新和源头防腐,确保土地整治项目依法规范,高效廉洁。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一)对近三年立项的市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土地整治各项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特别是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公告制、合同制、监理制等制度执行情况,项目立项论证、审批、实施、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后续管护及群众参与、权属调整管理和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二)对市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成效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重点对已实施完成的土地整治项目,通过实施增加耕地、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生产能力、增强农民收入等方面成效,包括典型做法与经验以及工作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三)对近三年实施完成的占补平衡项目&回头看&。对占补平衡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后续管护措施、新增耕地的数量与质量及项目的报备和指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进一步将占补平衡工作落到实处。(四)对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梳理。重点对近三年市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和占补平衡项目耕地开垦费使用情况和管理现状进行检查摸底,对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提出改进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的思路和方法。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日&5月15日)制定出台《宝应县土地整治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方案》,部署全县土地整治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县国土资源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工作简报等媒介在项目区公布本次专项清理检查的工作要求及举报电话,宣传清理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自查清理阶段(日&6月30日)本次自查工作主要由各镇国土资源所负责,耕地保护科、土地整理中心、财务科、地籍科等相关科室按各自职能共同参与。(1)检查土地整治项目相关中介机构情况。规划设计单位、测绘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计单位是否通过招投标确定,相关业务单位是否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从业资格,是否在其资格许可的业务范围和有效期内从事业务工作。(2)检查土地整治项目制度执行情况。一是是否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和公告制等规定进行实施和管理;二是项目工程是否进行公开招投标,是否通过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或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如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三是是否存在施工、监理企业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四是是否存在通过虚假签证和变更设计虚增工程量,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问题;五是是否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和决算。(3)检查工程数量和质量情况。一是配套工程数量是否按照项目规划设计量全部建设;二是单体工程质量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建材是否合格;三是新增耕地指标是否完成,质量是否达到了可耕状态并与周边的耕地质量相当。(4)检查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一是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二是是否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三是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有无挤占或挪用和伪造、变造凭证,虚造名目,套取资金的情况;四是资金支出是否实行转帐结算,有无超范围支出;五是涉及农民的拆迁补偿、青苗补偿和树木补偿等是否支付到位。(5)检查补充耕地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一是检查占补平衡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是否落实;二是补充耕地项目入库是否符合要求;三是项目实施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执行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四是后续管护措施有无制定和落实;五是新增耕地的数量与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六是补充耕地项目资金拨付和资金使用是否规范;七是项目是否及时报备,指标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6)检查项目管理及工程建设人员廉洁情况。一是项目管理有无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确定合同单位、参与土地整治相关业务;二是有无帮助、默许有关单位规避招投标或者虚假招投标,降低标准或者弄虚作假帮助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投标、与投标单位串通泄露标底;三是有无违规插手或者干预项目实施工作,有无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各镇国土资源所要针对各地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切实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并于6月28日前,将自查清理情况及对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监管的意见建议形成报告和填报的表格(见附表)报县国土资源局。  (三)重点检查阶段(日&7月31日)(1)督促检查。县土地整治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各镇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掌握工作整体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督促进行整改,促进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2)全面核查和重点抽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土地整治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采取&听汇报、查台帐、看现场&等方式对各镇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并对一些重点镇、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清理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做到查有结果。(3)集中力量审计一批项目。在自查清理阶段和检查阶段县局计审科委托财务审计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审计。(四)总结与整改完善阶段(日&8月31日)各镇国土资源所对清理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认真总结清理检查工作成果;县国土资源局对各镇清理检查工作情况汇总通报,督促各镇将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研究制定加强土地整治全程全面监管的规定措施。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安排本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检查工作。(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镇要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对我县市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和占补平衡项目工作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全面检查,各镇国土资源所要把这次检查作为今年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并及时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按照检查内容要求,积极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主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积极争取支持解决,确保专项检查工作不摆形式、不走过场。(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县局职能科室要通过此次清理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和成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完善制度和工作机制,提出加强监管措施,确保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健康、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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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信局网络清理检查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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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网络失泄密防范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县工信局按照《关于集中开展网络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溧保发1号)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措施、消除隐患,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对文件制发、网络使用、 ...
  为加强网络失泄密防范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县工信局按照《关于集中开展网络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溧保发[2012]1号)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措施、消除隐患,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对文件制发、网络使用、信息发布、网站监管、网络检查4个方面21个环节进行了清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高度重视。为了加强网络失泄密防范工作,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工信局召开网络清理检查研讨会,制定网络清理工作方案,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承办涉密文件、载体的管理,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局领导班子非常关注和重视涉密保密工作,保证了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管理载体。指定专人负责文件的制发、传阅、整理和归档工作,严格规范网络信息审查发布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了对涉密网络的检查。
  3、加强网络管理。实行双网络管理,即内部信息网和互联网物理隔离,涉密数据只能在内网才能进行交换传输。所有内网电脑实行专人专用。内部信息网内的每台电脑上都安装有相关的防杀病毒软件,对木马、间谍等病毒程序有一定防范作用。连接内部信息网的计算机,实行专机链接,从未链接过互联网。
  通过自查,我局从未发生过失密事件和因失密受查处的情况;没有在计算机非涉密网络中传输涉密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现离岗、离职、退休人员等私存、带走秘密载体的情况;没有对外复制、提供过秘密载体中的需保密内容;对无需保存的文件资料及纸质材料全部进行了妥善处理,基本做到了无违规、泄密现象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保密工作教育力度需不断加强。开展保密工作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加强单位成员的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十分重要。利用计算机网络、电子邮件向外发送资料已是十分方便和快捷的方式,但因此也可能带来泄密的危险。二是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有关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的依据范围,使检查工作有据可依。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虽然在不断地完善和进步,但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需要加强保密工作教育宣传力度,不仅要增强保密意识,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使事前行为得到规范,杜绝可能发生的失、泄密事件,消除隐患。二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下一步将继续细化保密审查依据,制定本单位的定密规定。三是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创新途径,对原有的政府公开信息进行补充完善,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上传我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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