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废品偷秤犯偷什么东西不犯法法制

【南通】收废品时在地磅秤偷装干扰器,三车锌渣被“雁过拔毛”了14余吨
| 17:14:25
摘要:2012年,为了减少废旧锌渣的重量,两名在南通专业从事废品收购的男子从范某手中购买了电子干扰器,并请薛某帮忙操纵遥控器,致使三车锌渣过秤重量少了14.59吨,价值达14万余元。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涉案四人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
2012年,为了减少废旧锌渣的重量,两名在南通专业从事废品收购的男子从范某手中购买了电子干扰器,并请薛某帮忙操纵遥控器,致使三车锌渣过秤重量少了14.59吨,价值达14万余元。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涉案四人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至三千元不等。几年前,刘某、王某从江苏省兴化市来南通从事废品收购生意。2012年初,两人预谋利用遥控磅秤显示重量的方式骗取货物。同年3月初,刘、王二人向范某购得电子干扰器。翌年3月10日夜,在刘、王二人的安排下,范某采取攀爬围墙、翻窗入室的手段,潜入当地一家锌业公司的地磅房内,安装了电子干扰器并调试成功。同年3月24日,薛某在范某的指使下,跟随刘、王二人至该公司。在二人购买该公司锌渣过磅称重时,薛某操纵遥控器减少三车锌渣的磅秤显示重量共计14.59吨,价值人民币元。因被该公司当场发现而未得逞。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本案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法院依法做出上述量刑。陈莹 严君臣 顾建兵 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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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废品亏秤近半被发现 反说卖者斤斤计较
来源:牛城晚报日字号:|
制图:孙涛
  本报讯 “收废品的秤也忒没准了,27斤重的废报纸只称出了14斤。”昨日,家住房管局家属院的申大妈就碰上了这样的怪事。更让人气愤的是,申大妈拿出了自家的秤后,收废品的竟说申大妈“斤斤计较”。
  一包报纸少秤了13斤
  昨日,申大妈收拾屋子时想把家里没用的报纸卖掉,想起经常在小区门口“蹲守”的收废品的人,申大妈就喊来一个,协商好收购价格一斤0.5元。
  当收废品的人称重后说14斤时,申大妈起了疑心。凭经验,那包废报纸远不止14斤,申大妈估计起码有20斤。当她提出质疑后,收废品的人却说他的秤是准的,一气之下申大妈把自己家的体重秤拿出来,称出废报纸的重量是27斤。
  “整整差了13斤啊,你也太黑了吧。”申大妈气愤地说。看到此情景,收废品的人连说“斤斤计较”,并谎称车子在外面没锁,匆忙逃离申大妈家。
  收废品的秤不准是常事
  针对申大妈碰到的这种情况,记者进行了调查。问到废品收购的秤准不准时,家住胜利小区的刘大爷直摇头,他向记者说起了他卖废纸时的经历,一捆18斤重的报纸只称出了12斤,还好自家备有一杆秤,对方才无话可说。
  记者又采访了市区多个小区的居民,大多数市民都有过“黑心秤”的经历。“虽然废品值不了多少钱,但废品收购者用这种手段进行欺骗,太可恶了。”政协小区居民王女士说。
  记者从一名曾从事废品收购人员那里了解到,上门收购废品用的秤一般都是不准的。“企事业单位、年轻人卖废品,最容易挨宰。”这名废品收购人员道出了其中的秘密:他们用的秤通常备有两个砣,看谁容易下手就多偷点称头,不容易下手就用准点的秤砣。
  (本报记者 麻国栋
  通讯员 焦飞龙 刘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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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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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废品亏秤近半被发现 反说卖者斤斤计较
制图:孙涛
  本报讯&“收废品的秤也忒没准了,27斤重的废报纸只称出了14斤。”昨日,家住房管局家属院的申大妈就碰上了这样的怪事。更让人气愤的是,申大妈拿出了自家的秤后,收废品的竟说申大妈“斤斤计较”。  一包报纸少秤了13斤  昨日,申大妈收拾屋子时想把家里没用的报纸卖掉,想起经常在小区门口“蹲守”的收废品的人,申大妈就喊来一个,协商好收购价格一斤0.5元。  当收废品的人称重后说14斤时,申大妈起了疑心。凭经验,那包废报纸远不止14斤,申大妈估计起码有20斤。当她提出质疑后,收废品的人却说他的秤是准的,一气之下申大妈把自己家的体重秤拿出来,称出废报纸的重量是27斤。  “整整差了13斤啊,你也太黑了吧。”申大妈气愤地说。看到此情景,收废品的人连说“斤斤计较”,并谎称车子在外面没锁,匆忙逃离申大妈家。  收废品的秤不准是常事  针对申大妈碰到的这种情况,记者进行了调查。问到废品收购的秤准不准时,家住胜利小区的刘大爷直摇头,他向记者说起了他卖废纸时的经历,一捆18斤重的报纸只称出了12斤,还好自家备有一杆秤,对方才无话可说。  记者又采访了市区多个小区的居民,大多数市民都有过“黑心秤”的经历。“虽然废品值不了多少钱,但废品收购者用这种手段进行欺骗,太可恶了。”政协小区居民王女士说。  记者从一名曾从事废品收购人员那里了解到,上门收购废品用的秤一般都是不准的。“企事业单位、年轻人卖废品,最容易挨宰。”这名废品收购人员道出了其中的秘密:他们用的秤通常备有两个砣,看谁容易下手就多偷点称头,不容易下手就用准点的秤砣。  (本报记者&麻国栋  通讯员&焦飞龙&刘文军)强迫智障人收购废品 黑心老板坐收渔利获刑发布时间: 10:35:10【】【字体:
法制网讯 见习记者马维博 通讯员赵晓敏 王天朝 近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田某、田某某强迫劳动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田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田某夫妇及女儿田某某一家在登封市区中岳办事处2号公交车终点站附近经营废品收购生意。从2012年初开始,陆续将流浪的智障人刘某旺、刘某玉、刘某敏三人收留在收购站内,采取殴打、辱骂等方式,限制三人的人身自由,强迫三名被害人在收购站内从事废品收购等体力劳动。期间,三名被告人经常持电线、铁棍、皮带等物对三被害人进行殴打。经鉴定,被害人刘某敏左臂、刘某玉右小腿伤情均构成轻伤。日,附近村民贾某在收购站内拉水时,刘某玉偷偷递给其一张纸条,求其与家人联系解救自己。家人接到贾某电话后来到收购站找到刘某玉后报警。
登封市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劳动罪,根据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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