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2015年乡镇2015年计生办工作计划无编人员会收编吗

关于印发《平江县2008年度综合治理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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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江县2008年度综合治理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 点击数:1252 更新时间: 19:47:58
&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平江县2008年度综合治理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目标要求,具体部署,逐项落实。
二○○八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综合治理部门 △&& 考核方案&& 通知&& &&&&&&&&&&&
报: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 市人口计生委&&&&&&&&&&&&&&&&&&&&&&& &&&&&&&&&&&&
发:县直有关单位&&&&&&&&&&&&&&&&&&&&&&&&&&&&&&&&&&&&&& &&&&&&&&&
平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印发
(共印40份)&
平江县2008年度综合治理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单位(31个)
组织部、编委办、纪委监察局、统战部、党校、总工会、妇& 联
团& 委、宣传部、广电局、人事局、科技局、人口计生局、计生协
民政局、政法委、法& 院、公安局、发展和改革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工业局、交通局、农村办、商务局、财政局、工商局、建设局
房产局、教育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考核内容
1、基础工作(25分)
①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本系统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初与所辖下属单位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确定分管领导、计生专干,专干岗位津贴落实到位。年内对本系统履行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专题研究和全面督查二次以上,年终进行考核评估,认真兑现奖惩。记18分,每缺一项扣3分。
②制定落实既符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又能与人口计生基本国策兼容的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的文件。记7分。
2、人口计划管理指标(45分)
①政策内生育率100%的记20分。一级单位工作人员当年出现一例违法生育的此项不计分,并实行“一票否决”。一级单位所辖的二级、三级单位工作人员中,当年出现一例违法生育行为扣一级单位5分(违法生育多孩加扣5分),同时对有违法生育的二级、三级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有两个二级单位被否决的,否决主管一级单位;二个三级单位被否决,否决主管二级单位。一、二、三级单位出现一例计内出生漏统的扣5分。离退休、退线人员的子女和亲属(无工作单位、住址地)、户口挂靠人员、流动人口(基建工地、租用本单位房屋和门面人员、单位临雇人员)当年违法生育一例扣10分或查出漏报2007年度违法生育的一例扣6分,出现计内漏统的一个扣5分。所联系的建整扶贫村或小康示范村当年出现一例违法生育的此项不计分,并直接降为二类,出现二例(含二例)以上的违法生育直接进入“一票否决”。
②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6%;药具应用率达100%;独生子女领证率和保健费兑现率100%;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85%以上的。记10分。
③下岗歇业人员建档率、合同率、孕检率100%记3分,向当地居委会及时提供流入人口(含门面出租,基建工地,临时用工,房屋出租,户口挂靠)的基本情况,为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避孕措施。流入人员持证率、合同率、孕检率100%。记4分。
④对所联系的建整扶贫村和小康示范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支持力度大记8分。其中村级阵地建设做到“六有”(有女性专干,有组级指导员,有分管领导,有健全的村级计划生育服务阵地,有健全的协会机构,有将所联村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年全面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文件)的记3分。所联系的村已婚育龄妇女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达85%以上的记5分,长效手术拖欠严重的对单位直接予以降类。
3、履行部门职责(30分)
①检查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违法生育、非法收养,以及违反《条例》规定为直系亲属违法生育提供方便的案件。记10分。
②直接查处所管辖范围领导干部违法生育案件;严肃查处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和工作失职的案件。记10分。
③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人工终止妊娠典型案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党政纪责任,立案查处率100%。记10分。
县委组织部:
①表彰奖励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时,了解被表彰对象和单位计划生育情况;考察、任用领导干部,须考查其本人计划生育情况,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记15分。
②督促党校对一个月以上的培训班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课(有计划、教材、试卷)或专题讲座。记10分。
③注重计划生育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记5分。
县委宣传部:
①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在评比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户的创建活动中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记10分。
②抓好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的人口理论学习。督促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加大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和先进生育文化的宣传力度,督促新闻单位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专栏。记15分。
③把握好新闻宣传导向,报道与计划生育有关的重大事件、数据等,须征求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记5分。
县委统战部:
①督促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民主监督力度。记10分。
②加强各级政协委员的国策意识教育,杜绝违法生育,取消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政协委员的委员资格。记20分。
县委政法委:
①督促司法部门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决定纳入普法工作规划。记10分。
②督促检察院、法院依法受理阻碍计划生育公务和涉及计划生育的刑事民事的犯罪案件,依法受理非诉执行征收社会抚养案件。记10分。
③督促公安侦破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案件;支持、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记10分。
县农村办:
①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先进基层组织等农村创优评先活动的重要内容。记10分。
②优先安排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实施沼气应用推广项目;为计划生育家庭减免生产技术技能培训费用;在扶持、引导群众发展生产过程中,优先帮助建立销售渠道,并提供相关信息。记10分。
③经常督查业务,指导下属单位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记10分。
县发展和改革局:
①形成人口与经济发展综合机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进行有关重大决策时充分考虑人口问题。记20分。
②在县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支持。记10分。
县工业局:
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助计生部门检查落实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配备计划生育专(兼)干,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记15分。
②在评选先进企业、优秀企业经营者时,须征求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并坚持“一票否决”。记15分。
县教育局:
①在初中以上学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列入教学计划(每学期不少于3课时)。记10分。
②在审批社会办学的学校资格时,必须查验办学单位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合同。未签定计划生育合同的,不予批准,合同签订率达100%。记10分。
③家庭困难的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优先免收课本费和享受困难生活补助;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入学、入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学校招聘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独生子女及农村双女户家庭子女。记10分。
县科学技术局:
①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宣传,将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新技术、新产品列入科技开发项目,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牵头进行优生优育科技研究和应用。记15分。
②免费为计划生育家庭传授实用技术,传递致富信息,帮助计划生育家庭提高生产技能和效益。记15分。
县公安局:
①将迁入户口的已婚育龄妇女名单、新登记上户人口名册和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专用收据,每月通报其户口所在地乡(镇)人口计生机构。记15分。
②对拐卖、遗弃女婴和“两非”案件依法进行重点打击,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免费为符合政策生育的新生儿办理上户手续。记10分。
③依法查处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件和破坏计划生育的犯罪案件。记5分。
县民政局:
①在办理婚姻登记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审查,把好男女双方年龄关,分别以乡镇造好新婚花名册,每月与乡镇通报一次。发证合法率达100%。记10分。
②在办理收养手续时,先查验收养人常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状况证明,无证明的不予办理。记5分。
③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村民自治的内容,并作为村(居)民自治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条件。记5分。
④符合低保条件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优先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计划生育家庭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优先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医疗救助;在民政部门开展的各类慰问和爱心助学活动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重点照顾。记10分。
县财政局:
①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落实本级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并及时拨付到位,督促乡财政部门按照省定投入标准,落实县乡级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并把财政对计划生育的投入纳入财政业务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确保投入到位。记15分。
②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强化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记5分。
③认真贯彻《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推动落实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记10分。
县人事局:
①对行政奖励评选立功和录用国家公务员,具有代表性公职人员推荐,综合性评先评优时,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机关事业单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及时办理开除和辞退手续。记15分。
②确保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符合有关规定,适应工作需要。记5分。
③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给独生子女及农村双女户家庭子女加2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充分发挥人才交流中心的作用,优先推荐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家庭子女就业,并免除职介费用。记10分。
县编委办:
①保证县、乡计划生育工作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适应工作需要。记20分。
②督促、支持和协助县计生部门对乡级计生工作人员跨乡调动,合理使用。记10分。
县劳动局:
①按《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协助落实城镇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凭县、乡镇(街道)提供的相关证明,参加市、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举办的各类劳动技能培训,每人减免50元培训费用;为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免费提供就业介绍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计划生育户中的“4050”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为创办企业的计划生育户优先办理用工等手续,免收劳动合同鉴证费;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为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办理失业保险金。记10分。
②在组织劳务输出时,查验外出务工已婚育龄妇女婚育证明。无证明的,及时通报当地人口计生部门。记10分。
③在办理招工、调动、档案托管业务和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时,必须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无证明的,及时通报当地人口计生部门。记10分。
县建设局:
①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建筑)主管部门与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在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年检时,凡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单位,按照省建设厅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查验施工工地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持证率达100%,并将名册每月通报现居住地的乡(镇)或街道人口计生机构,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每季度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到当地乡镇或街道人口计生机构进行孕情检查,施工人员中的计生重管对象两查率达100%,发现违法生育对象及时配合人口计生部门落实管理措施。记10分。
②对提出危房鉴定申请要求的独生子女户和农村双女户家庭,减免10%的鉴定费;独生子女户和农村双女户家庭建房或办企业建厂房过程中,其工程报建、质安监督、检测、审图、档案归存咨询服务等,减免10%的费用;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在参加建筑行业劳务培训时,凭有关证明每人减免50元培训费。记10分。
③在办理城镇公房租赁手续和办理公房或属建设局产权的房屋租购手续时,要先查验租购人的婚育证明,并登记号码,查验登记率达100%。记10分。
县卫生局:
①本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接收产妇时,必须查验登记计划生育证明(生育证、身份证),查验、登记和准确率达100%,对无生育证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计生部门。记10分,
②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的B超、染色体检测设备及操作、诊断人员和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依法查处医疗保健机构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和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等违法行为,对14周以上妊娠对象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查验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医疗保健院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无规范证明和诊断证明的,及时通报当地人口计生部门。记10分。
③卫生监督机构为流动人口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时,必须查验和登记现居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并将结果定期书面通报计生管理部门,查验率、登记率达100%。记5分。
④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凭生育证补助生育医疗费用;在农村改水、改厕时,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家庭;优先计划生育户办理卫生许可证,并给予优惠照顾;计划生育家庭凭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证明到卫生院、医疗机构看病可享受优先就诊;疾控中心负责为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家庭子女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苗、麻诊苗、百白破苗;在结核控制项目中,对患病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免费提供抗结核药物治疗。记5分。
县工商局:
①在登记注册或年检年审已婚育龄妇女的营业执照时,核查其婚育证明并登记号码,查验、登记率100%。没有婚育证明的,在一个月内通报其现居住地乡(镇)或者街道人口计生机构。记10分。
②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协助当地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个体从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对违法生育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依法落实相关处理措施。记5分。
③审批和监督管理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时,及时依法查处违法制作、发布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广告的行为。记5分。
④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二女户结扎证的家庭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行业外),在办理工商登记时,免收工本费;办理经济合同鉴证和发放经济合同示范文本时,免收所有费用;营业执照年检时免收年审费;创办企业时,注册资金可以最低标准分期到位。记10分。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
①建立和完善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管理、监督制度。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禁止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记15分。
②依法查处非法批发、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和个人,且建立查处个案,依法查处假冒伪劣避孕药品、医疗器械。记15分。
县总工会:
①采取各种宣传形式,教育工会会员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新的婚育观念,带头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督促各级工会组织优先帮助解决城区实行计划生育100户的就业或再就业问题,并对其中的贫困职工动员社会力量予以经济帮助。记20分。
②在推荐和评选劳动模范时,主动与计划生育部门进行衔接,严格把关审核,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记10分。
①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和宣传、教育广大团员和青年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倡导新的婚育观念。动员各级团组织救助家庭特困的独生子女户和农村两女户100户。记20分。
②在评选各类先进共青团组织和青年先进个人时,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记10分。
①组织广大妇女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优生优育知识,提倡晚婚晚育,实行少生优生。在开展“巾帼扶贫”活动、“春蕾计划”和“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中,重点扶持计划生育户,特别是已领证独生子女户和农村双女户。记20分。
②在评选“五好家庭”及先进个人时,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记10分。
县交通局:
①在办理外出或流入流动人口从事运输业手续时,严格把关,先要查验运输人的婚育证明,并登记号码,查验登记率、持证率、重管对象两查率、合同率均达100%;对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持无效证件的,不予办理。记10分。
②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个体营运户落实处理措施。记10分。
③积极配合并派员参加县计生局定期或不定期牵头组织对城关和全县建制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工作。记10分。
县广播电视局:
①加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和先进生育文化的宣传力度,在平江电视台、平江广播电台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栏目。记15分。
②平江电视台的计划生育专题栏目每半个月一期,报道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新闻,应征求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记15分。
县房产局:
①办理城镇房屋租赁手续时要查验承租人的婚育证明,凡属已婚育龄妇女必须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到位率均达100%。记10分。
②所辖市场从业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口持证率、已婚育龄妇女签订合同率、两查率均达100%;记10分。
③对提出危房鉴定申请的独生子女户和农村双女户家庭,减免10%的鉴定费;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户家庭在农村建住宅办理房产手续时,减免10%的登记费。记10分。
县商务局:
①负责所辖市场从业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市场从业人员中的流动人口持证率;已婚育龄妇女与市场管理机构签订的合同率%;重管对象两查率均达100%。记20分。
②年初同所连下属单位及本部门延伸到各相关的职能机构签订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进行季查、年终检查,与其他业务工作一并考核评估。记10分。
①从法院行政庭抽调一至二名法官到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局专门负责计划生育非诉案件把关,强制执行时,法院要安排专门警车,配备法警。记5分。
②对计划生育行政案件,经人民法院依法审查通过并已送裁定书的,坚持快审、快结、快执。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缴纳义务的对象,法院要强化法律手段,依法对当事人施行拘留和财产抵押。记10分。
③凡已经强制执行拘留的案件,力求一次性到位。法院解除当事人拘留要征求县人口计生局征收局负责人的意见。记10分。
④2008年度全县办结强制执行案件不少于150起。记5分。2008年度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以暴力、威胁、阻碍执行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裁定的行为,要求法院刑事拘留。记5分。
县委党校:
①在开展培训班中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人口理论、生殖保健、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列入党校教学计划。记15分。
②每期培训班(凡周以上的培训)必须有一堂计划生育课(有课程安排表,讲稿,试卷,成绩单)。记15分。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①认真履行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记5分。
②深入开展“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依法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和做假节育手术等违法生育行为。记10分。
③认真贯彻《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等制度。记10分。
④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的发放和查验工作。记5分。
县计生协会:
①教育协会会员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积极开展“三结合”工作,为育龄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协助党委、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发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记20分
②创造条件扶贫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记10分。
三、评估奖惩方法
1、以省市检查数据为各评估主要数据来源。
2、以县人口计生局、城关镇人口计生办平时抽查和年终验收数据为评估主要数据来源。
3、年终以县人口计生局对其所联扶贫村或小康村验收为评估主要数据来源。
4、以省、市、县检查结果为评估排队依据。
5、根据本考核方案内容,由县人口计生局组织调查,数据录入,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审定,报县委常委会审批。
①按照百分制记分,按得分高低划分模范单位、一类单位、二类单位和三类单位。模范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一类为计划生育工作合格单位,二类为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合格单位,三类为计划生育工作不合格单位。
②先进单位和二、三类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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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2015年乡镇计生办无编人员会收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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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投诉主题:平江县南江计生办的人态度恶劣
标签:岳阳&&南江计生办
我是平江县南江镇人,结婚,生孩子都要上计生办办理相关手续,嫁到外地手续比较多,办理准生证,流动人口证的李春逢对待来办理证件的人态度非常恶劣,从来都是面无表情,回答所提的疑问时态度好差,很不耐烦,因为来办事的老百姓是没什么知识文化的,又有求于她,所以只能任她这样,很无奈,我扪心自问,每次都好声的说话,可是她没有一次好语气的,心里真的好气又好无奈!真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这样的素质怎么能让她来为人民服务啊!我这两年结婚又生孩子,计生办跑了好多趟,有些事情可以办,她都故意刁难说办不了!有关部门一定要正正那里的风气!
网友评论&&&&共 3 条
嫁到外地办准生证什么的是不是好麻烦啊,都需要些什么?
评论者:急急急 &
21:26 & 第3楼
我也是南江桥的,情况也如你所说那样,顶起顶起顶起顶起
评论者:02222 &
14:53 & 第2楼
我也是南江桥的,情况也如你所说那样,顶起
评论者:邹小姐 &
10:14 & 第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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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随地便捷投诉关于印发《童市镇2015年机关干部职工分工办村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3
发布时间:
各村(居)会、镇直各部门:
《童市镇2015年机关干部职工分工办村方案》已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童市镇委员会
&&&&&&&&&&&&&&&&&&&&&&&&&&&&&& 童市镇人民政府
&&&&&&&&&&&&&&&&&&&&&&&&&&&&&&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9" Month="3" Year="年3月9日
童市镇2015年机关干部职工分工办村方案
一、班子成员分工安排
&&& 段曙光(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联系党群线、计生线、政法民政线。
周红人(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工作,联系财税线、国土城建线、农业线。
柴润江(副书记):主管党群、教育、武装、机关、部门、公路交通、组织、作风建设、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联系水源保护线、林业线。
易恒持(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候选人):主管人大、计划生育、国土、城建、生态移民、“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李赛南(副镇长、政协联络办主任):主管政协、统战、老龄、商务、环保、工会、文化、体育、科技、宣传、旅游、招商引资、企业、创建工作。
叶朝阳(党委委员):主管农业、水利、扶贫、农电、卫生、城乡环境整治、纪检监察工作。
孔极民(党委委员):主管政法、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信访、民政、残联、农保、砂石开采和中小河流治理协调工作。
赵行军(副镇长):主管林业、水源保护、城关饮水移民工作。
二、内设机构负责人安排
吴贾:正科级干部,协助水源保护工作。
郑天柱:财政所长、工会主席,协管财税、工会工作。
余向南:党政办主任、“十三五”规划编制办主任,负责办公室工作。
童志仁:司法所长,综治办主任,负责河道砂石开采协调工作
彭旭红:城建办主任
黄维:安全办主任
吴柜才:民政办主任
罗& 谦:团委书记、信访办主任
胡晓丽:组织、宣传、远教专干
王& 英:财政所副所长、协税护税办主任
余& 韵:党政办副主任、妇女主任
吴高照:监察室主任、农技站站长
钟丘河:畜牧站站长
胡世恩:统计、经管站长
江& 剑:水管站站长
李龙兵:农机站站长
吴金堂:林业站站长
陈& 勇:生态移民办主任
吴近农:城管队队长、道路交通办主任
李书书:计生办主任
童增维: 应急分队队长
袁呢英:文化站站长
徐都堂:水源保护与产业扶持办主任
钟& 红:农保站站长
朱波洋:武装部长
李新文:扶贫专干、城乡环境整治督查办主任
三、大学生村官到村安排
徐昌武:天和村副书记
陈& 勇:居委会主任助理
四、干部到线安排
(一)党政线(10人)
1、人员:段曙光、周红人、柴润江、李赛南、余向南、余& 韵、张& 源、朱波洋、蔡瑞云、胡晓丽。
2、线组长:柴润江;副组长:余向南。
3、职责:主要负责党务、政务、群团、后勤、公路交通、机关、接待、武装、部门、组织、作风建设、贷款清收等工作。
(二)财税线(7人)
1、人员:郑天柱、王英、彭金龙、魏威、艾耀国、彭宏、黄昕。
2、线组长:郑天柱&& 副组长:王英、钟丘河
3、协税护税工作组:组长:周红人&& 副组长:郑天柱
成员:王英(兼办主任)、周胖东、李金海、黄昕
4、职责:主要负责财务、争资争项、协税护税、工会等工作。
(三)农业线(16人)
1、人员:叶朝阳、吴高照、钟丘河、胡世恩、江& 剑、李龙兵、徐如意、李新文、童成贵、钟黎明、袁丁、陈红霞、李& 宏、黄深根、王建平、李援军。
2、线组长:叶朝阳;副组长:吴高照。
3、职责:负责农技、农机、畜牧、水产、农村经营管理、水利建设、河道管理、防汛抢险、农业技术推广、卫生、农电、城乡环境整治、纪检监察等工作,其中黄深根、王建平、李援军三人负责农资经营承包,协助农业生产工作,搞好农技服务。
(四)林业线(8人)
1、人员:赵行军、吴金堂、李永红、朱格洋、邬枫林、徐荣菊、胡卫红、方& 宗。
2、线组长:赵行军;副组长:吴金堂。
3、职责:林权、林政管理、林业技术推广、森林防火等。
(五)国土城建线(5人)
1、人员:彭旭红、吴近农、陈& 勇、李宏源、徐波波。
2、线组长:彭旭红;副组长:吴近农。
3、职责:主要负责镇村规划建设、城建国土、生态移民、无房危房户工作。
(六)政法民政线(9人)
1、人员:孔极民、童志仁、吴柜才、李小坚、钟红、童增维、黄& 维、徐& 洲、罗& 谦。(其中吴柜才、李小坚、钟红为民政办工作人员)
2、线组长:孔极民;副组长:童志仁、吴柜才
3、职责:负责民政、残联、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应急处理、安全生产、农保、砂石开采和中小河流治理协调等工作。
(七)计划生育线(15人)
1、人员:易恒持、李书书、方& 杰、徐卫斌、喻丽君、魏江月、王& 江、袁呢英、徐前进、林兰香、张龙江、徐昌武、徐达明、陈& 威、徐振翔。
2、线组长:易恒持;副组长:李书书。
3、职责:负责计划生育、人大、“十三五”规划编制等。
(八)水源保护线(7人)
1.人员:赵行军、吴贾、徐都堂、彭洞庭、徐活斌、胡杜平、刘成。
2.线组长:赵行军;副组长:徐都堂。
3.职责:主要负责恩溪库区水源保护与产业扶持工作,兼顾恩溪片区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职责另行方案),确保工作日有4人以上常驻恩溪。
附:童市镇2015年干部办村安排
童市镇2015年干部办村安排
段曙光、余向南
周红人、吴高照、张& 源
柴润江、胡晓丽
李赛南、蔡瑞云
郑天柱、王& 英
叶朝阳、李龙兵
李新文、余& 韵
童成贵、徐如意
胡世恩、钟黎明
钟丘河、陈红霞
江& 剑、李& 宏
吴金堂、方& 宗
国土城建线
彭旭红、李宏源、陈& 勇
吴近农、徐波波
政法民政线
孔极民、黄& 维、徐& 洲
吴柜才、李小坚、钟& 红
童志仁、童增维、罗& 谦
计划生育线
易恒持、徐达明、徐昌武
方& 杰、徐前进、袁昵英
徐振翔、喻丽君
水源保护线
徐都堂、胡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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