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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直,广州市直机关单位公务员工资待遇介绍!zz
广东省直公务员,广州市直机关单位公务员工资待遇(天涯整理)!!
广东省直公务员VS广东省直单位公务员工资待遇(仅供各位参考)(转载)
作者:自由心岸&&
提交日期: 13:15:46 &
  公务员的待遇,也就是月收入到底多少,是我们大家最关心的!希望下面的转帖能给大家一点参考!
  (一)不要考广东省直公务员
  主要从用收入解决住房这一最大宗消费品的能力角度分析:
  一、省际横比,全国多数省份还保留了公务员福利房制度,比如浙江、重庆,而浙江的省直收入与广东差不多。
  二、在珠三角,收入/房价比,省直最低。
  三、在广州范围,最低收入也是省直。
  四、全省地级以上比较,省直也是处于垫底位置。
  如不考虑工作满意度、职业发展,建议学弟学妹不要考省直单位,
  如果家庭富裕,省直还是比较理想的。
  补充一点,省直新进公务员不但没有福利房分配,多数单位也没有廉价租房了,用实习期2000不到,转正3000的工资在外租房(按1000元计),日子远谈不上宽裕,而面对不断上涨的房价,只有徒叹奈何了。
  省直的待遇?确实如此吗?
  第一年,试用期,好像是1.7K,还不到2K;第二年,本科定科员,研究生定副科,科员大约是2.5K,加100元电话补贴;副科约是2.8K,加
150元电话补贴。事实上,这个工资对于刚出来工作一两年的本科、研究生来说,还是比较超值的,毕竟刚进机关的人不可能有很多活干,大多是打一下杂之类的,研究生进来也是打一下杂,对不起,可能有点挫伤你的自尊。本科进的科员过四年满后可以定科员(不是一定可以,一般都可以,八成左右的机率),副科后运气好的话,满三年后可以定正科,这也不是一定的,五成左右的机率,四五年定不了正科的大有人在。正科第月是3.1K左右,加200元电话补贴。也就是说,本科22岁毕业,到你拿一个月3.3K,至少需要满七年,您已经30岁了。此外,你一年有4个1000的节日奖金,年底多发一月工资,计划生育奖约
1.5K。到了正科这一级,平常人可能挨6年都上不了一个副调、副处长(当然牛人例外),这样的话就是40岁的副处,50岁的正处。正处长工资也就4.5
左右,电话补贴是450。当然,除了这个,还有每个月共14%的公积金,以及300元左右的货币房补。奋斗三十年,工喜你,你的工资可以翻一番。但是如果选择了企业、或是单干,三十年的奋斗,会给你换回来什么,我没办法体会,却是见了很多,有依然潦倒胜我的,更多是的“碧海潮生”。当然,你二十几的时候,你会很热衷于参加同学聚会,那时候的你意气风发,帽似高人一等,受人羡慕;当你四十的时候打的去参加同学聚会的时候,你会发现,你不是很想去了,人家都是风风光光的进口车、国产车,而你却顶着个将军肚在那里说人家听不懂的三个代表,人家在说你听不懂的如何从猎头手里挖腕。
  再说一说精神(社会地位)。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好转,官老爷已经不是人们崇拜的偶象,更多是的漫骂的对象。公务员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了解内情的人都不以为然,也是一份职业;不了解的人只会以蛀虫或腐败分子相称。
  再说一说腐败机率。就省直而言,处以下干部,除了个别职位,相信机会极少,收成也薄,没人会把宝押在一个没有决定权,而只有操作权的人身上;到了处级,就多也就两三成的人有这个机会。
  然而,在广州这个城市生活,住房成本是多高,这个月八区房价平均7100,若你想30岁结婚,老婆也是公务员,那你完蛋了,两人月收入约8K,80万的房你供都供不起,更不要说买。供了房,一个人的工资就算跟银行白打工了,一个人养两个,甚至以后的三个,你肯定完蛋。
  因此,公务员能吸引谁,能吸引到精英来吗,不行,精英都到外企了,帮资本家赚钱,三五年后月入8、9K没问题,过万的也大把,当然,精英需要付出几倍于公务员的精力。太差的人进公务员,还真有没难度,1.1万人争475,我看混蛋是进不了了。因此,是中庸的人。这些出去搏杀,心里没底,惟有在围墙内,看外面的精彩世界。
  (二)广东省直单位公务员工资待遇
  现在社会上好多人都说广东省的公务员的工资高,待遇好。其实不是这样的,就拿广东省某省直单
  位公务员(科员)的工资待遇来分析一下。
  实发工资:2500元 /月(注:四舍五入,实际上只有2480多,以下如同。)
  电话费补贴:100元/月
  阳光工程补贴:750元/月
  四大节日过节费:4000元(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各1000元)
  过年双薪:3000元(注:要评为称职才有)
  计划生育奖:600元(注:如果本单位有人超生,那就取消此项奖金)
  住房补贴:250元/月 (注:一共发15年)
  其它的什么医疗保险、车改、年终奖金通通没有!
  全部加起来一年有:50800元/年平均:4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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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直的,不是一个惨可以形容的
作者:试算平衡&&
提交日期: 12:43:01 &
  前几天东托西托认识一个在省委办公厅的师兄
  2年前毕业的,告诉我现在省直的待遇:
  基本工资试用期/m,转正2500/m
  过四个节日1000一个
  刚去通讯补助,交通补助什么都没有,大领导多的是什么灰色收入都轮不到你个小喽喽
  社保,公积金全部按照上面的工资安比例提
  想搞点额外的福利有被查的那么紧,在广州大学毕业一般过的去的工作都有了,嗨,后悔当初没考好中央那次和地税了!
  今年2月以来,省纪委会同省财政厅对省直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初步核查,发现有6家省直单位擅自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统一执行的7%标准。近日,省纪委责成这6家单位立即纠正擅自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问题,对过去单位缴存的超出7%比例的768万元住房公积金,由省财政予以收缴。
  通过核查发现,6家缴存比例超过7%的省直单位,主要资金来源是挪用公用经费或其他物业收入等。省纪委已责成这6家单位立即予以纠正,对过去单位超出7%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省财政予以收缴;个人缴纳部分,由公积金中心退回原单位处理。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一律改按7%的比例执行,以前多缴纳部分可不作退款处理。
  省纪委重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案未作调整之前,省直机关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一律按广州市政府1998年制定的单位、个人各7%的缴存比例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擅自提高缴存标准。省纪委强调,省直单位统一岗位津贴后,一些单位挪用公用经费或使用其他收入替干部职工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会造成新的收入不公和违纪违规。今后如再发现有单位擅自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一律按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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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iyac&&
回复日期: 19:00:00
  从楼主的工资条可以计算得出以下结果:科员每月公积金1441,广州市公务员公积金现有缴存方式为全年平均应发工资除以12得出每月平均应发工资额,再用每月应发工资额乘12%,得出科员每月平均应发工资为12008元,每年应发工资为14.41万元。另减去个人所得税为527*12+[144100-(7393*12)]*20%约=18000元,另加单位缴存公积金1441*12=17291。其他非税收入可能有计生奖1200,伙食补贴每月300,出差补贴一年1000左右,开会补贴一年3000左右,各类劳保用品等等不计!总体收入大概在15万元左右!基本符合开发区、番禺区、南沙区和部分富裕街镇的工资收入情况。依次推得工勤人员(如有编制的司机)约为13万元,正科约为19万元,副处约为21万。另推得副科应为17万左右,正处约为25万左右。
  另需说明的是:楼主所列出的情况基本属实,因为有五项(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地区差、岗位津贴、月均年终奖)跟市直的工资条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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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直单位工资不升反降!!!
作者: zhushunxiang&&
提交日期: 14:33:44
  又见到问省直单位工资的帖子了,我这里说一下我的情况:
  去年6月我参加了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在近千人(招考2人,报名人数987,缺考人数未知)报考的情况下以笔试第一的成绩进入现在的单位(单位名称省略),
  入职后我的工资情况如下:应发:3280,扣除:养老保险 260 住房公积金 270 个人所得税
80,实发:2670,每个月单位发100元电话费(现金),每年发十三个月工资,四大节日各1000,计生奖1200(我还没有拿过),总计收入约4万。除此之外一无所有(也就是某些人眼里的灰色收入之类为零)
  后来听说(只是听说而已)要加工资了,于是一直在热烈的期待中,上个月听说要工资改革了(只是工资改革)从下半年开始实行新的工资制度,今天终于等到了发工资的这一刻,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去银行查帐,结果如下:2480,我顿时两眼发黑,胸闷,血压升高,马上去了中山三院。据说领导们觉得我的工资太高了所以还要取消每个月100元电话费,我现在只想撞显示器。
  声明:以上数字省略了个位数及小数点后的数字,同时提请注意以上数字的单位为人民币(非美元、欧元)
  以上情况属实,各位朋友可以自由参考,我的qq:
cvbnm890&&
回复日期: 15:14:00 &
  呵呵~你省直的已经算不错了
  我是广州市直的,入职后实发工资才1799
  每年发十三月工资,四大节日各1000,计生奖1000多点,
  除此之外也是一无所有,这就是所谓的阳光透明工资!
作者: taiyac&&
回复日期: 18:54:00 &
  广州市直的新进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在工资改革以前就1700,工资改革以后,个人扣的公积金从20%调整到了12%,每月到手2000块整.另应届毕业生是肯定会定一年试用期的啦,往届生定不定试用期,要看你的档案管理单位能不能提供你工作时间的证明!如果能证明你工作时间超过1年就不用定施用期啦,收入每月大概可增加1000,到手工资为29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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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一晒广东省直部门一个副科级工作人员的工资单
提交日期: 19:04:18 &
  职务工资:410;
  级别工资补贴:446;
  地区工资补贴:11;
  生活性补贴:2030;
  工作性补贴:218
  月平均年终工作合计:218
  应发:4008。
  扣款部分:
  养老保险:303;
  住房公积金:593;
  所得税:126;
  所以,一个月所得是:2986元!!
  年终没有一分钱了。
  命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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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务员(科员)工资
luckyboy23&&
提交日期: 21:06:54 &
  职务工资 173;
  级别工资 158;
  基础工资 230;
  工龄工资 3(丢人啊);
  地区补贴 8.5;
  岗位津贴 2570;
  月均奖金 143.1; 共3285.60
  扣公积金787 扣税 64.8 实发 2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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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含笑斩情&&
回复日期: 14:45:00 &
  职务工资 173;
  级别工资 158;
  基础工资 230;
  工龄工资 3;
  地区补贴 8.5;
  岗位津贴 2570;
  月均奖金 143.15
  政法补贴420
  其他补发500(注:这个只有在每年的年前那个月才有)
  合计4205.65
  扣公积金413,扣税203.9,实发 3588.75
  这就是我2月的工资~~~
  在广州而言,确实有点寒酸,听说今年要大幅度调整工资了,人均涨薪1000以上,不知道真的还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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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iyiwu&&
回复日期: 16:12:00 &
月份: 2008.01
    部门名称: 办公室(基建财务处)
    姓名: xxx
    职务(岗位)工资: 640
    级别(技术等级)工资: 686
    工龄工资: 0
    工人奖金: 0
    93年套改增资补差: 0
    文明奖: 300
    见习期工资: 0
    保留物价福补: 0
    住房补贴: 145
    特殊岗位津贴: 0
    独生子女费: 0
    托儿补助费: 0
    女职工卫生费: 0
    政府特殊津贴: 0
    其它津补贴: 0
    补发以前工资: 0
    工作性津贴: 830
    生活性津贴: 1170
    应发项*: 3771
    所得税*: 161.55
    住房公积金: 262
    养老保险费: 0
    医疗保险费: 43.48
    水电气费: 0
    其它扣款: 0
    扣发项*: 467.03
    实发工资* 3303.97
    这是我们副处级干部的工资单,呵呵
  发现差距真是大 啊
  我1800,还是副科待遇呢,晕
  以前觉得公务员应该还是不错的,现在发现实在是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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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直公务员的工资条--各位要考公务员的同仁请慎重选择
作者:想太多的不易快乐&&
提交日期: 10:10:21 &
  广东省政府一级机关,大家总以为广东经济发达,作为广东省政府一级公务员工资应该不少吧,进来后才知道....,不多说,工资条如下:
  科员,级别25,档次2
  职务工资:380
  地区补贴:8.5
  生活性补贴:1800
  工作性津贴:775
  月平均年终奖:192.1
  应发合计:3535.6
  扣除养老保险:267.12
  住房公积金:531
  所得税:88.75
  实发:2648.73
  每年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四个节日,每个1000元过节费;
  年终多发一个月工资3535.6,这就是我们的年终奖;
  年终还有一个计划生育奖,这两年我们单位生小孩的人少,所以可以拿到最高的1600元.
  所有的工资就这么多了,广东省直是财政统一发工资,发办公经费,控制比较严格,在广东省直同一级别大家的工资都是一样的.而且我们不是实权部门完全没有灰色收入,所谓不用靠工资过活的人毕竟只是少数实权人物,像我这种只不过也是靠工资过活的小老百姓,我想工资应该是要维护我们这些普通公务员的权利,而不是因为少数不用靠工资过活的人就我们这些普通公务员过不下去吧.
  在90年代末以前进来的广东省直公务员还好,因为都享受了房改的福利分房,没有买房子的压力,象我们这些年轻的公务员就惨了,广州的房价一手均价12000/平方米,二手8000/平方米,每年抛去生活开销,也就买个一平方.
  因为工作缘故,接触了不少广州市市直机关的公务员同仁,广州市市直的工资也是一样的可怜,和我们省直的差不多.不过区一级政府机关的公务员就各区不同了,萝冈的很高,曾接触到一个原来在萝冈区政府一个部门的后来为了更好的发展跑到省直来,当拿到工资条时肠子的悔青了,我问他到底差多少,他说具体不好更我说,只是告诉我一个大概,他原来住房公积金就是他现在工资的总额;番禺一直都不错;南沙也不错,曾和南沙区政府某个机关的人一起吃饭,对方也是科员级别,他的工资是我的两倍多;越秀据说也和省直差不多;花都和白云据说每年有5位数的年终奖。不过要特别注意工商部门是省以下直属的,所以区工商局的工资是跟市直机关统一的,所以各区工商局的人如果是在萝冈这样的地方也只能看着其它单位的同仁享受着高工资,而自己只能拿着市直的刚够糊口的工资。
  我说的都是政府机关这边的情况,根据新的《公务员法》省委和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是公务员,各级省委和民主党派人士的工资都比政府高一点,但是也就高个一、两百,两、三百。
  很多人喜欢那国税、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来说公务员工资多高,这三个部门是公务员中的特殊部门,他们是中央直属系统,工资标准自己内部定,所以特别的高,他们的财务自成系统。我说的广东省省直机关是指工资由广东省财政发的省政府下面的各个厅、局、办。
  特别要提醒应届毕业的同学们,公务员有一年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工资扣除公积金、养老保险和所得税后,到手的不到2000。如果你考进的单位还不安排住房的话,租了房子后,你的工资就只够勉强维持一日三餐了。
  很多人问这种工资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考公务员,很多原因,以我自己来说吧,第一是不考进来之前,我不知道广东省直公务员的工资原来是这么少的;第二父母希望我的工作稳定,不管钱多少稳定就好;第三尽管钱不多,但是衙门大了,听起来还是比较好听的,省政府的公务员呢,多体面啊;第四就是这个地方就是一个围城,现在进来了就不知道自己出去还能做什么,望着外面却有点害怕出去;第五就是我们国家整体的工薪阶层收入普遍都不高,我也不确定自己出去后能挣到比现在更多的工资。
  社科院刚公布的广州市白领的工资标准是4750/月,我们可是远低于这个标准啊。看着网络上有人动辄拿公务员的工资说事、动辄说海关怎么了国税怎么了、动辄说公务员的灰色收入怎么了,我们这些拿着这点工资,而且也是靠这点工资过活的公务员委屈而悲哀。我想在这种舆论环境下,公务员加薪的压力极大,像今年公务员加了一次薪,广东省各个除广州以外的地级市的工资都涨了,广东省直的也将住房公积金由7%调到了12%,但是总体的工资还是只有这么一点。
  总之,要选择公务员这个职业的年青兄弟姐妹们,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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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意见的公告
  日、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号)分别印发,要求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广州实际,我局拟定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1》)。在多次征求市各职能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对《征求意见稿1》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于今年3月在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随后,我局对该方案再次充分调研,经多次修改、反复研究后形成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2》)。
  虽然该方案是根据国家、省的文件要求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但由于该项政策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且涉及面较广,为提高该方案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我局根据今年4月市府办公厅印发的《广州市重大民生决策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制度(试行)》(穗府办〔2013〕15号)的有关要求,成立了广州市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异地中考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并于11月27日召开了异地中考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征求意见稿2》的意见。如对《征求意见稿2》有何意见或建议,请自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书面意见或建议发送到异地中考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的指定电子邮箱:(异地中考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同时,我局继续委托广州日报收集《征求意见稿2》公众意见,市民也可以将对《征求意见稿2》的书面意见或建议发送电子邮件到广州日报社(邮箱:)。&
  附件:广州市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
广州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28日
(联系人:黄炜雄,联系电话:)
广州市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
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我市生活、就学的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子女(以下称“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以下称“中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及意义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做好我市随迁子女中考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有利于我市创建新型城市,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我市城市资源尤其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原则,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市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和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学校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准入条件,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有关工作。
三、报考条件和实施办法
(一)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条件
所有具有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学籍毕业生在规定时间报名参加我市中考,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下同)。
(二)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
1.设2014至2015年(或2016年)为过渡期
2014年开始公办普通高中停止招收择校生。为保持政策的延续性,2014年至2015年(或2016年)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参照原择校生的招生录取方法,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过渡期内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分别是:
(1)积分入户的随迁子女
根据省、市有关积分入户工作精神,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毕业生相同。
(2)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经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具有与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的报考资格,可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毕业生相同。
(3)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但不具备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以下称“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县级市)属公办普通高中。
2.2016年(或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
2016年(或2017年)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分别是:
(1)积分入户的随迁子女
根据省、市有关积分入户工作精神,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毕业生相同。
(2)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经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具有与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的报考资格,可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毕业生相同。
(3)同时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
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以下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县级市)属公办普通高中。有关条件具体为:
①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正式生效连续满三年,并同时在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就业登记;或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它商业活动并依法纳税连续满三年。
②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拥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之一);或在我市连续三年有合法租赁住房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在我市范围内、在服务单位提供住所居住满三年的(须提供服务单位提供居住证明,以及单位宿舍用房产权或租赁证明)。
③具有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按国家规定在我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下同)并缴费累计满三年。
④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相关证明。
有关条件的年限截止当年3月31日。
根据《粤府办〔2012〕137号》精神,我市中考有关规定在必要时,可视实施情况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对报考条件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生计划
根据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承载能力,2014年至2015年(或2016年)过渡期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或10%);2016年(或2017年)起,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或10%)。
(四)录取实施办法
1.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纳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范畴,在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限额内,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分批次择优投档录取。
2.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过渡期内)或符合条件随迁子女(2016年或2017年起),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本区招收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过渡期内)或符合条件随迁子女(2016年或2017年起)。
3.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我市户籍考生(含享受我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的其他类型考生,简称“户籍生”,下同)和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过渡期内)或符合条件随迁子女(2016年或2017年起)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同时投档。
4.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进行投档,若户籍生招生计划已完成,而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过渡期)或符合条件随迁子女(2016年或2017年起)招生计划未完成,则继续投档至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止;若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对空余学位统一安排补录。户籍生若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对该校适当降分继续投档,直至完成户籍生招生计划;若在同一分数线上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过渡期)或符合条件随迁子女(2016年或2017年起)招生计划仍未能完成,则对空余学位统一安排补录。
5.有两个批次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若第一个批次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不降分录取,其剩余招生计划并入后一批次进行投档录取,规则同前。
6.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因未录满招生计划或因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而留有空余学位,需进行补录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在招生学校原录取最低分数线上进行投档。补录时,不再区分户籍生或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过渡期内)或符合条件随迁子女(2016年或2017年起)招生计划。
(五)其他
所有学生在我市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后,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的资格,按省招考部门报考规定执行。
四、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服务
1.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指导辖区所有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在开展初中招生工作中提醒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及其家长,务必对照前述有关条件,慎重考虑是否让孩子报读我市初中学校,以免影响三年后中考报考。
2.各区(县级市)要根据所辖区域随迁子女入读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特别是普通高中学校的需求增长情况和变化趋势,统筹考虑、适时调整高中阶段学校特别是公办普通高中学位数量。
3.要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制度,加强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确保平稳实施
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要把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平稳实施。要加大建设投入,健全经费保障,把符合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纳入公共财政资助范围,加大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财政投入,切实提高规范化学校办学条件,充分挖掘办学潜力,增大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积极为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创造条件。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全力维护我市招生考试的良好秩序。
我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
教育部门要合理调配资源,做好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并负责随迁子女在我市连续就学年限和学籍的审核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要把进城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的审核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并负责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审核工作。
国土房管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合法住所进行审核。要制订相配套的用地政策,解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在我市接受教育所需要的建校用地指标等问题。
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信息。
其他相关部门要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的服务工作,确保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等工作顺利实施。
由于考生资格审核涉及部门较多,本方案实施初期先采取由各级招考部门凭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或发证机关的审核回执进行认定。其中一部分证明材料可直接出示各部门核发的证件、执照或发票等,另一部分证明材料凭各部门发放的审核回执予以认可。在今后要逐步积极建立各部门网上审核工作机制,统一纳入“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审核,以便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相关信息管理、互通,简化随迁子女报考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为随迁子女报考提供优质服务。
六、本方案自印发起实施,有效期5年。
2016年(或2017年起)随迁子女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
具体条件及证明材料
或审核单位
合法稳定职 业
(一)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务工的,须提供:
1满连续3年的劳动合同(最近一份须在有效期内)
2.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证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及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须提供:
1.连续3年营业执照
2.连续3年纳税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税务管理部门
合法稳定住所
(一)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市自有住房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房屋产权证
2.房屋购买协议
3.宅基地证明
4.集资房证明
5.拆迁协议
国土和房屋管理部门
(二)考生父亲或母亲租赁住房满连续3年的,须提供:
1.连续3年房屋租赁协议
2.连续3年房屋租赁协议备案登记证明
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
(三)考生父亲或母亲工作单位提供宿舍的,须提供:
1.工作单位开具的居住满连续3年的证明材料
2.单位宿舍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劳动合同工作单位
国土和房屋管理部门或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
考生父亲或母亲社保缴费证明(累计3年以上,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考生具备我市初中完整3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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