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才出生的孩子出生时父母的感受在和他生父母签协议时应注意些什么,必须写上那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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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已过继给他人收养还能继承生父母遗产吗
南国早报&& &&&& &&&&
&&&&南国法援值班记者&陈维整理&&&&孩子由他人收养&能否继承生父母遗产&&&&李先生问:我一个弟的儿子早年过继给了我伯父母收养,他们没有小孩,请问这个儿子还能回来分我弟家的财产吗?&&&&骆玲律师解答:过继给你伯父母的小孩与你伯父母形成收养关系后,即与亲生父母原有的亲子关系消灭,在亲生父母无遗嘱将遗产给他的情况下,不应有继承亲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男子婚前借人钱&婚后他妻子要承担吗&&&&周先生问:6个月前,有个朋友因生意周转借我20万元钱,承诺3个月还清,但一直未还。现朋友结婚了,生意一直在经营。请问,我能否要求其妻子一起承担债务?&&&&赵壮涛律师解答:从借贷时间看,该债务是他婚前的个人债务,应由其本人负责偿还,也即用其婚前财产偿还。这笔借款虽然是婚前所借且用于其个人的商业经营,但婚后的经营收入却是用于家庭开支,也就应该用家庭的共同财产进行偿还。所以,此时你可以主张由其夫妻共同承担偿还。&&&&唯一住房作抵押&法院能不能强制执行&&&&某先生问:别人欠我钱,以房屋抵押给我,但是这套房产是他们家的唯一住房,债务人说即使我起诉法院也不会执行。请问,这种情况能执行吗?&&&&赵壮涛律师解答:此种情况下,法院仍然可依有效判决执行。债务人以房屋抵押并与债权人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债务人未偿还到期债务的,债务人可申请执行抵押房屋以实现抵押权。&&&&只有赠与人签名&赠与协议算合法有效&&&&李女士问:赠与协议只有赠予人签名,没有被赠与人签名是否有效?&&&&赵壮涛律师解答:赠与是单方的意思表示,只要有赠与人作出明确的赠与意思或行为,赠与合同即成立,并不需要受赠人承担义务,除非受赠人明确表示不接受赠与。如题所述的赠与协议书,即使没有受赠人的签名,但仍然是合法成立了赠与合同,受法律保护。&&&&物业人员锁车&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陶先生问:因我的车没停在车位里,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将我的车上锁,对方有没有刑事责任?&&&&骆玲律师解答: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出于管理的采取锁车的行为,由于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及行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侵犯了业主的财产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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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协议书范本及签收养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文章来源: &&作者:11464网&&点击数:
&&&&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收养也要签订收养协议,本文为您提供了一份范本,以及签订该协议是应注意的问题...
&&& 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收养也要签订收养协议,本文为您提供了一份范本,以及签订该协议是应注意的问题。
&&&&● 收养协议书
&&&&收养协议
&&&&1.格式 收养协议
&&&&甲方(收养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详细]
&&&&● 涉外收养协议
&&&&甲方(收养人):________(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________(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________(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 收养人________是________(国名)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职务),现年____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________国____市____区(县)_______街____号。
&&&&第三条 收养人________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详细]
&&&&● 收养协议是否受合同法约束?
&&&&李女士来信咨询:李女士与张先生达成协议,由张先生收养李女士七岁的孩子李某,李女士向张先生一次性支付5万元费用。收养协议中还规定,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收养协议成立以后,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一年后小孩李某上学,在校期间与同学打架,并将同学眼睛打伤,张先生为此向受害人支付了医药费7万元。张先生遂以该孩子顽皮为由提出解除收养协议。李女士考虑孩子已无法与张先生共同生活,故同意解除收养协议,但要求张先生退还5万元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李女士问他与张先生之间的收养协议是否有效,张先生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详细]
&&&&● 收养协议纠纷案
&&&&1995年3月,原告李敏与被告张林达成协议,由被告收养原告六岁的孩子李刚,原告为此而向被告一次性支付5万元费用。合同中还规定,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收养协议成立以后,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一年后小孩上学,在校期间比较顽皮,经常与同学打架,并将一同班同学眼睛打伤,被告为此向受害人支付了医药费10万元。被告遂以该孩子顽皮为由提出解除收养协议。原告拒不接受,后因考虑孩子已无法与被告共同生活,故同意解除收养协议,但要求被告退还5万元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原告要求被告一次性赔偿20万元)。被告提出,其已经为小孩殴打他人支付了10万元,不能再向原告返还财产...[详细]
&&&&● 收养孤儿协议书应具备的内容
&&&&收养孤儿协议书应具备的内容
&&&&1、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及相互关系;
&&&&2、收养的原因;
&&&&3、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的意思表示;
&&&&4、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意思表示;
&&&&5、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
&&&&6、收养开始的时间;
&&&&7、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在协议书上签字...[详细]
&&&&● 签订收养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收养人的条件】签订收养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收养被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收养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是确立拟制血亲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以充分维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收养法》第4条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①丧失父母的孤儿;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无子女;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③年满三十五周岁。
&&&&送养人的条件是:①孤儿的监护人;②社会福利机构;③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④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⑤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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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孩子能领养吗
来源:张慧帮你问编辑:
淮海网消息:市民王女士一直没有孩子,想抱养一个,但一直没能如愿。前两天,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她遇到了一个和自己投缘的小生命,王女士很想抱养这个孩子,但在办理收养手续时却遇到难题。王女士:我就觉着她能活,因为我也是7个月早产的,所以我就想抚养她,就想改变她的命运。王女士所说的她,是个小女婴,因为早产,体重只有两斤多,体质很弱。王女士说,她也是通过一位在医院生产的朋友,得知了这个女婴的情况,当时,孩子的亲生父母正打算放弃对孩子的治疗。王女士说,打从一见面开始,她就喜欢上了这个孩子,于是经过商量,她和孩子的亲生父母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上约定,由于家境贫寒,孩子的亲生父母无力支付医药费,愿意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特求助好心人收养孩子。王女士:她愿意,她说的如果你愿意救我的小孩,她自己愿意签下的这个协议,她也说让我们给这个小孩看,我说的我们会尽全力给她看的,直接就上救护车,就来了医院,回来我老公就去拿的出生证,孩子亲生父母他们,我也不知道上哪去了。为了救治这个弱小的生命,王女士把孩子送进了市区一家医院,住进了重症监护室。经过一个星期的治疗,孩子的情况基本平稳,但因为早产、脑缺氧,孩子什么时候能出院还是个未知数。而此时,孩子的医药费成了困扰王女士一家的难题。王女士:现在住了一个礼拜,花了两万五,后续也不知道需要多少,就是我愿意花钱看,我就想把农保给报上,报销一部分,剩余费用由我自己和亲戚朋友借点给她看。要想给孩子办理农保,必须先落上户口,而给孩子落户口的前提条件,是办好收养手续。可收养手续办起来的难度,超出了王女士夫妇的想象。王女士:去了民政局,但是有人说年龄不满30不能领养小孩,再说民政部门也没找到人,另外她亲身父母不是咱本地的是外地的,这个户口也没法上。记者:如果你确实不符合领养怎么办?你考虑过以后吗?王女士:确实不符合,我先把她看好再说,现在也是借了一部分,再慢慢借呗,医生说现在小孩情况还算比较稳定,我觉着肯定能把她弄好。那么像王女士这种情况,和孩子亲生父母已经达成收养协议的,是否可以办理领养手续呢?对此,帮问记者咨询了徐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社会事务处的高处长在了解到王女士的情况后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女士办不了收养手续。徐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高立安: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等国家五部委在2008年的时候联合下发了一个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孩子的通知,号之后这个捡拾到的孩子,都要报案,由公安部门陪同送到社会福利机构去,你不能说是通过亲戚朋友熟人,在哪个医院或者其它地方不正当的渠道弄的孩子,这样的孩子是办不了收养手续的,就是防止社会上有一些不法分子把这个小孩偷过来,之后进行金钱上的交易。高处长解释,根据2008年民政办132号通知规定,公民捡拾弃婴的,一律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门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抚养。公民申请收养子女的,应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但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根据这个规定,王女士也不符合收养人条件。徐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高立安:这个夫妻双方没有孩子,结婚多年不能生育,或者其它情况一直没有孩子,她可以申请,提出申请写申请书,但是这个孩子必须是阳光的,我说的阳光就是这孩子必须有户口,才能符合收养,然后你找到孩子来源以后,你可以递交申请书,到医院去出具没有患有不适合收养孩子的疾病的体检证明,第三还得有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还有街道出具的子女证明,你一切手续都得合法以后你才能符合收养条件。另外,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都可以成为送养人,但如何界定是否有困难,也是有严格规定的。徐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高立安:比如说他有残疾或者因病返贫等等,他这都是有特殊困难,抚养不起了把这个孩子需要送人了,给孩子找一个很好的生活或者教育条件这个材料他必须提交清楚。高处长最后也提醒,各位想收养孩子的家庭,一定要办理正规收养手续,否则这个被您收养的孩子,今后户口、上学都将是个问题,而对于王女士,高处长建议她尽快联系孩子亲生父母,实在联系不上情况下,只能报警,通过警察寻找她亲生父母,或者将孩子送往社会福利机构。&编辑:瞿彬领养了一个超生的小孩,想给他落户,他的父母不愿出面,应该如何办理,请大师指点一下,说说具体的程序!谢谢!_百度宝宝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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