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好像有一个现代诗大全比赛。好像是大学里的。就是说要用最短的语句来作诗,获奖的作品是什么了

用菜作诗中四道菜表示哪四句诗有一位厨师精通诗词没做出一道菜都能说出一句优美的诗句来.一位秀才故意出题为难.给厨师2个鸡蛋要他做出4道菜,并且每道菜要表示一句古诗.厨师欣然接受_百度作业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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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菜作诗中四道菜表示哪四句诗有一位厨师精通诗词没做出一道菜都能说出一句优美的诗句来.一位秀才故意出题为难.给厨师2个鸡蛋要他做出4道菜,并且每道菜要表示一句古诗.厨师欣然接受
用菜作诗中四道菜表示哪四句诗有一位厨师精通诗词没做出一道菜都能说出一句优美的诗句来.一位秀才故意出题为难.给厨师2个鸡蛋要他做出4道菜,并且每道菜要表示一句古诗.厨师欣然接受作了4道菜第一道2个纯蛋黄几根青菜丝.第2到菜把鸡蛋白切成小块,排成一字下面捕了一张青菜叶子.第3道菜是清炒金蛋白一嘬,第4道菜一碗清汤上面漂着4只蛋壳.秀才见了深表佩服,这四道菜表示那四句诗?
分别是: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描写一首关于诗歌朗诵会 (要16行,不是在诗歌朗诵会上表演的诗,而是表演结束后,老师说要自己作诗)_百度知道
描写一首关于诗歌朗诵会 (要16行,不是在诗歌朗诵会上表演的诗,而是表演结束后,老师说要自己作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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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言双燕倚檐过,碧纱舒卷云梦长:凄风寒月桂子香:玉弦柔起白玉堂,请包涵,冷酒浸泪伤断肠。何畏寒冽总坚劲。 菊赞。 写的得不好月夜咏怀,露为风味月为妆,清剑傲举惹鹅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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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余光中诗集有七个女儿,是真的么?想看看余老都取了啥名。 - 教科目录网 - 文学艺术的天堂,欢迎你的光临!
余光中诗集有七个女儿,是真的么?想看看余老都取了啥名。
叶慈少作两题&余光中
叶慈少作两题
作者:余光中
当中文遇见英文——余光中先生在“江南大讲堂”的演讲
编者按:余光中教授早已为大陆民众所熟知,他的诗歌、散文,是那样的优雅隽永。《乡愁》一作代表着余先生的大爱,那种永久的扎根于黄土地的爱的情怀。记得乾隆皇帝曾经六下江南,现有余光中先生五渡无锡。他曾经说:“我肯定要比乾隆皇帝来的次数还要多。”因为他爱这个城市,喜欢这所学校。他每次来都赞扬无锡这座城市。他说天南海北走过很多地方,无锡是我非常喜欢的地方。他赞美我们的学校,他说虽然他到过世界上许多大学做过演讲,但是江南大学让他觉得有非常浓厚的书卷气息,他很喜欢这所学校。这就是缘分,前世注定的江南情缘。用赤诚吐纳优秀文化,锦心绣口畅言真挚,弘扬善德,歌颂美好。凭灵感指挥文学,融合中西抑扬顿挫。
  我这次回到大陆,是从北方开始,先去了北京大学,然后南下,到江南大学来。北京呢,可看的地方很多,风景很好,北大的校园未名湖也非常的诗情画意,但我总觉得缺少一样什么东西。到江南大学校园之后,每天我和我的妻子在校园里散步,开始我觉得我找的东西也没有找到,直到后来有一天我闻到一股扑鼻的异香,原来那么多桂树还开着花,我觉得桂花的香是我的嗅觉理念中最敏感的一种,最能代表秋的嗅觉。月亮上的桂树是秋的魂魄,而地面上的桂树,就是秋之使者。我们夫妻两个闻着桂花香发现了许多桂花树,很多很多金桂的美丽金蕊躲在绿叶的深处,还在等待我,我觉得感谢。就是这个金桂,让我在江南大学里找到真正秋的嗅觉,秋的精神,秋的意义,我回到住所后立即写了一首诗。上次来江南大学是两年多以前的5月29日,我的讲题是《灵感从何而来——美感经验之转化》,主要用意是说“写实主义”。而我今天所要讲的题目呢,与之前很不相同,叫做《当中文遇见英文》。这样一来中文和英文就成为了两个人,比较有亲近感,如果我说《中文与英文的比较》,那就是论文了。
  当中文遇见英文
  两种语言第一次相逢的时候会发生什么现象呢?相处久了以后,又会发展成什么样呢?这就是中文和英文,我来说一个例子,所有的语言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双方都不知所措,因为有很多观念、很多想法,在母语里面没有的,要用很多外语表达出来,这要靠翻译,翻译不仅要翻意思,也可以把声音翻过来,我来举几个例子,比如说“Democracy”,当然我们现在一看就知道,是“民主”,民主的制度、民主的精神,可是在梁启超那个时候还没有现成的字眼,没有办法,他就把声音翻译过来,变成“德莫克拉西”。后来五四运动把西方的民主观念、西方的科学精神引进到中国来,就变成了“德先生”和“赛先生”——“德先生”就是“Democracy”,“赛先生”就是“science”。再后来梁启超写文章又碰到另外一个字眼——“Inspiration”,这个字眼当然是名词,它的动词是“inspire”,形容词是“inspiring”。梁启超也觉得不知该如何翻译,就把它生译过来,叫“烟士皮里纯”。虽然英文已经传入中国这么多年了,但我们好像完全没有脱离当中文遇见英文最初打招呼的那个情形,比如我们讲“抵制”,也有人说“杯葛”,“杯葛”就是英文“Boycott”的发音。这类的字眼在今天其实还很多,比如说你开一辆越野小汽车,你叫它叫做“吉普”,那么打仗时候的战车,我们现在还叫“坦克”,很小很小叫做“迷你”,一种神话叫做“尼斯”,你去坐公交车,在香港叫做“巴士”。当然在香港,你会碰到很多这样子的字眼,因为香港毕竟是被英国统治了150年,很多都是用声音翻译过来的,比如说“士多”,就是“store”,邮票叫做“士丹”(stamp),还有人把交卷叫做菲林。KONGFU,是李小龙所演出的《功夫》,现在最出风头的一个中文译音是Fengshui,要看风水,豆腐也是译音。
  在香港,半吊子的翻译其实更多,就是中英文混杂的,比如说“睇波”。“睇波”是什么意思呢?就是看人家打篮球或者踢足球,这个“波”就是“ball”,“睇”是非常文雅的一个中文字眼,就是“看”。其实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即两岸三地,日常用语往往相互影响,而且转来转去,比如无锡的停车场也叫“Parking”,泊车,这个“泊”原来是停船的意思,车怎么能叫船呢?因为在英文中停车就叫“Park”,Park
a car,在台湾也叫“Park”。台湾把“take a
show”叫做作秀,表演,也形容装腔作势,于是“秀”这个字眼在两岸三地流行起来,这些都是很好的例子。我自己做翻译的时候碰到有兴趣有灵感了,我也这样做,可是要把一个英文字眼翻译过来,不但意思要翻译过来,声音也大致上要翻译过来,那就比较生了。比如说“Pegasus”,“Pegasus”是希腊神话里面的神阿波罗驾的马车的马的名字,所以我把它译作“倍加速驶”,跑得更快,另外呢,有一种美国用语,叫做官方的用语,调子很高、很空洞,叫做“gobbledegook”,我把它译作“高拔的固格”,就是这个意思,有种主义、有种主张非常有排他性,唯我独尊,叫做“dogma”,这个不是我译的,是其他学者译的,叫做“独格码”。
  语言难纯
  如果你现在在街上问一个路人,说你除了英文外还会哪种外文,那个人一定会说一种也不会。其实我们生活在现代这样一个互相交流的国际的情况下,必须接受许多不同的外文,比如说现在打手机或者任何电脑的操作,都要用阿拉伯数字。1234,没有这个程度的阿拉伯化,这个世界就难以运转了。
  希腊文好像离我们很远很远,其实与我们的生活还是有关系的,心理学叫“psychology”,“logy”是一种学问,一门研究,前面的“psycho”就是希腊神话里的一个美女,她与小爱神丘比特相恋,丘比特都是晚上出现,所以她从来见不到情郎的面貌,有一天晚上,她半夜起来点起灯来看自己的情郎,一看之下丘比特就惊醒了、就逃,她就起来追,所以“psycho”后来就变成了灵魂的一种象征,所以我们读心理学psychology,就是研究灵魂、研究我们的潜意识。一本英文大字典往往有十几万字,里面的字眼很多根本就不是英文,是外文进入英文的,比如说哲学“philosophy”,“sophy”就是智慧,“philo”就是爱,爱上智慧就是哲学。还有,美国东部有一个大学叫“Philadelphia”,是怎么来的呢?这个“Phila”就是兄弟之间的手足之情,爱乐交响乐团叫做“philharmonic
orchestra”,“harmonic”就是和谐的音乐,和谐之声,“philharmonic
orchestra”就是爱和谐的交响乐团,这些都是希化的拉丁化。
  我们现在还在某些场合用罗马数字,像罗马数字一连串看过来,这是I, II,
III然后是IV,IV就是V的左边有一个1,就是5减1,V就是5,X就是10,L代表50,C代表100,D代表500,M就是1000,这些我们还用得到。
  拉丁化就不用讲了,一个人英文读到某种程度一定会碰到不少拉丁文的片语,比如说“etc”等等,还有“per se”本来,“ad
hoc”是特别,“cum laude”就是毕业,得到荣誉的学位,“in medias
res”就是从中间说故事说起,等等。还有一个字跟各位同学都有很大的关系,比如说“alumnus”这是拉丁文的校园,不用几年大家都毕业了,男同学都变成“alumnus”,女同学都变成“alumna”,这些都是拉丁文的文法,男性和女性这样分,不是英文的文法,可是,男校友有多数,那就是“alumni”,女校友是“alumnae”,“nae”就是复数,这些字都在英文字典里,可是这是拉丁文,保持拉丁文的数量跟性别。“venereal
disease”这个词很有意思,就是“花柳病、性病”,这个字怎么来的呢?“disease”就是病的,那为什么花柳病叫做“venereal
disease”呢?这还得从维纳斯讲起,罗马神话里面的爱神叫Venus,形容词就是“venereal”,所以是“爱神惹出来的麻烦”,现在医生听我这么解释都很不高兴,他们说早就不这么讲了,有新的说法。
  法文在英文字典里也不少,其实很多英文都是由法文转化过来的,像我们现在举例的在英文里面还常用t&te-&-t&te头对头,就是耳语、俚语,a
la carte照菜单定价来点菜,genre门类,fait accompli既成的事实,adieu是再见,d&j&
vu到一个地方。
  英文的西班牙化也较常见。你要到旧金山去,San Francisco,其实英文里不讲San
Francisco,英文要讲这个名字讲Saint Francis,这个San Francisco根本就是西班牙文,Los
Angeles,los是西班牙文的多数的一个冠词,意思就是The Angels,所以英文把它翻译成天使城,Los
Angeles的意思,然后这San Jos&, Santa
Barbara,这些就是西班牙文。意大利文和我们也是有关系的,比如听古典音乐时有快板allegro,慢板 adagio,
行板andante,我们每个人都吃过spaghetti细面条,这些都是意大利文。
  中文之外语影响
  我举这么多例子无非是证明我们生活在现代世界语言是互相交流的,没有一种语言是纯粹的,包括我们的中文,我们的中文可能是受外语影响比较小的一个,不像日文,吸收的那么快。确切地说汉文一直受外文影响,因为蒙话和满话也已经是中文了,所以应该叫汉文。在蒙古统一的时候,即元朝,他们遗留下许多语言方面的东西,比如《西厢记》中张生见到崔莺莺时的唱词是“顛不剌”,全戏结尾处用到了“該打孩”,这些都是蒙话。当然,清宫片中的“贝勒、格格、皇阿玛”这些都是满话对汉文的影响。影响汉文最大的,历来还是梵话,很多梵话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太频繁,以至于我们不认为它是外来语,菩萨就是(bodhisattva),还有涅盤
(nivana)。我们现在形容女性长的很凶叫“母夜叉”,来源于梵文里的
yaksha。玄奘法师去西天取经,许多国家的龙门庙前有金刚,他在记录时把金刚叫做yaksha,译成“雅克萨”,但他的译法并未被大家普遍接受,人们习惯按读音念“夜叉”。
  英文之外来因素
  英文受外来因素影响很大,比起中文来,即多且深,我后面稍加分析。语言学家常常把英文分成三个时段:古代的英文,是语言正宗的英文,现在已经变成苏格兰、威尔士和爱尔兰的语言,所以叫做Celt或G老英文大概到公元1100年为止,就变成了中世纪的英文,叫做Middle
English,有400年,从1100年到1500年;然后现代的英文,莎士比亚的英文被叫做现代的英文是广义的,现代的英文是从文艺复兴起到现在,有500多年,这是Modern
English。有一个现象值得我们所有读英文的人注意,叫做Norman
Conquest。Normandy是法兰西法国北部的一个大的半岛,那里的人被叫做Norman,他们在1066年跨海北征,打败英国,进入伦敦,这个战役就是Norman
Conquest,自此以后法国人统治了英国一百多年,英文也因此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比如说牛叫做cow、羊叫做sheep、猪叫做pig,可是吃的时候我们却不会把牛肉叫做cow
meal或把羊肉叫做sheep
meal,羊肉变成mutton,猪肉叫做pork。这其实就是法文对英文的影响。法国人统治英国之后,在田里面放牛放羊喂猪的牧童都是英国人,用英语。可是,厨师做好菜端上桌子,却得使用法文,因为主人是法国人,所以改用beef、mouton,porc……许多英文单词看似简单,但却都很有来头,有雅有俗,英文好的人会把握住分寸。比如一个男同学赞美一个女同学“how
pretty you are”,当然也可以说“how beautiful you
are”!如果我是女同学,我会我喜欢男同学赞美我“how beautiful you
are!”因为pretty是老英文,beautiful是法文来的,显得很有学问,很有来头。
  今天是礼拜二,礼拜二叫Tuesday,礼拜三叫做Wednesday,礼拜四叫做Thursday,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这三个名词都有个共同点,就是某人的日子Tuesday、Wednesday、Thursday,张三的、李四的,怎么来的呢?这个tue原来是tiu,是北欧,像瑞典、挪威、丹麦、冰岛,北欧这几个国家神话里的战神,战争之神,星期二是战神的日子。星期三呢?是北欧的大夫,相当于南欧的朱碧德,或者宙斯,叫做Woden’s
day,星期四是雷公的日子,Tho,是指thunder,星期四要打雷。这些个字眼包括Friday
星期五是Frigga’s,Frigga’s是Woden的妻子,玉皇大帝的娘娘,所以英国的礼拜几是从北欧来的。但是英国的月份是从南欧去的,法国的礼拜几就是从南欧去的,因为法国到底是拉丁文字,法国的礼拜二Mardi,就是罗马的战神,礼拜三Mercredi是罗马神话里众神之食神,然后这个礼拜四Jeudi,就是丘比得,Vendredi,爱神或者是美神,这个是南欧的,所以说英国文化来源复杂。而且跟当地民族不一样。然后看看它的月份,一月是纪念门神,门神叫做“Janus”,一栋建筑,因为你要从门进去,所以一月是十二个月的开始,你要从一月进去,所以叫做“January”,“April”四月是爱神的月份,希腊的Aphrodite,后来在西欧各国
把后面两个音节删掉,剩前面两个音节叫做“Ap”,德文、法文、意大利文等等都是两个音节,May就是“Maia”,就是大神的妻子很凶狠,所以罗马人把六月用她来命名,July.(Julius)。然后罗马大帝凯撒用他的名字July,然后奥古斯都另一个大帝就不服气,就说他是七月,那我呢,他就变成八月,奥古斯都变成
(Augustus).而且呢,罗马的历法一月三月五月七月是大月,二月四月六月是小月。那么奥古斯都他就不服气,他说那好,下半年双数的就变成大月,所以八月有31号,九月就没有了。我们现在这十月就有31号了,12月也有31号了。
  因为罗马的日历它是从三月开始的,所以有两个竖行的差别,所以Decem,在拉丁文中表示“10”。原来December指十月,古罗马历原来只有十个月,后来是古罗马皇帝(哪一个待查)决定增加两个月在年尾。后来Caesar凯撒大帝把这两个月移到了年初,即现在的一月和二月,剩下的月份往后顺延。于是原本的December变成了十二月。(上)
英文中之中文
  我们中文有没有影响英文呢?也有。比如我们中国的特产,茶和丝绸。所以这两个词非常有地方性,发音也都很像中文。茶tea,匈牙利文的也是这样的拼法,tea是从“de&”来的。闽南话赣州话厦门话泉州话,喝茶叫“jī
de&”。可是中国其他地方叫茶(ch&)。所以你看德文瑞典文丹麦文波兰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都念“de&”,可是斯拉夫民族念“茶”不同,他们念成“cha&”。捷克,俄罗斯土耳其日本也都是念“cha&”,欧洲的文字,只有波兰文用我们的中文“ch&”的音。
  我们的丝绸从丝路传到了欧洲去,马上拉丁化变成seta ,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变成了
seda,这都是丝。
  以唐诗为例
  我在美国教过大孩子中国的古典文学,当然这个大孩子中文读过一两年,还不足以读原文,往往是英文翻译。有一天我就讲到了贾岛的《松下问童子》。我就翻译给他听“under
the pine tree,I ask the boy, and he said he master away picking
medicine for ,he must be somewhere on the hill,but the cloud was so
heavy I don’t know
where.”美国人听得懂了,但这像唐诗吗?隔着十万八千里,他问唐诗的语境是怎样的呢?我说是这样的”I ask a boy ,say
master pick medicine away,only this hill amount ,cloud heavy not
place.”那美国的大学生一看就觉得很奇怪,他问每一句话为什么没有主词,它们是无头句:谁早问呢?谁在回答呢?谁在山中呢?谁在云深处呢?所以我说你们既然要主词,我就还你们主词,我就把它延长变成七言绝句“我来松下问童子,童子言师采药去。师行只在此山中,云深童子不知处。”那美国人就放心了,可是大家觉得五言好还是七言好啊?当然五言好。还有个例子,王维的诗《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我现在用英文语法变成白话文来说,代名词或者代名词的所有格就进来了。所以“我独在异乡为异客,我每逢佳节倍思我的亲人,我遥知我的兄弟登高处,他们遍插茱萸唯独少了我一人。”这些代名词一进去就不是唐诗了,也不是好的新诗。
  中英文法之异
  再看下面中英文法之异,我们说士兵必须爱国,这是很好的中文。英文不可以这样说的,英文要说“A
soldier must love his
country”,一个士兵必须爱他的国家。我们不需要这样说,因为一个士兵爱国,五个士兵也要爱国,而且爱国不要爱到菲律宾去,所以爱国无须说的。第二个例子,广州的气候比巴黎热,英文不可以这样说,要讲广州的气候比巴黎的气候热,就变成了“The
weather of Guangzhou is warmer than that of
Paris.”一定要用“that”,绝对不能说“The weather of Guangzhou is warmer than of
Paris.”英文的逻辑是他不会比自己高,所以要把“other”讲出来,任何其他就出来了。
  介词 (preposition) 与连接词 (conjunction) 重要吗?
虚字要译吗?
  在我们中文里面,介词和连接词也不是那么的重要。君臣、夫妻、老少、来回,而不是君与臣、夫与妻、老与少、来与回。一年四季,春夏秋冬,英文要说spring,summer,autumn
winter。我们不能想象一个中国人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以及茶,他绝对不是中国人。同样的《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竹林七贤、中文系、文学院,都没有介词,都不用preposition。否则那中文系叫department
of chinese,文学院college of arts。
  虚字重不重要呢?我把英文里面这些介词的、连接词的等等,叫做虚字。其实对中文并不重要。英文有个成语叫“where 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
”中文翻译成“有志者事竟成”。同样的以美国为例,美国的女性主义非常发达,也影响着语言影响着英文。比如说主席叫做chairman,女的主席就叫做chairwoman,你弄不清楚的话,就讲chairperson,确实可以这样子去思考。可是呢,女主席chairwoman
,women里面就有一个chairperson
,person里面有一个son,都还是男性,你无论如何都逃不掉。swordsmanship就是剑道,可是如果看电影《卧虎藏龙》,它里面也有女侠,她舞剑的话,难道你叫她swordwomanship?还是我们中文最简单。我们说“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男人可以诛女人也可以诛。我们说“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个“人人”是男女都有份。
  成语:中文的基本美学 (对仗、平仄)
  从“五四”以来很多人认为,文言就靠边站,甚至就作废了。我们现在用的是白话文。作家、学者现在都用白话文来写作,其实不完全如此。文言转了个弯化了身,变为成语存了下来。我们看看成语的构成,里面有中文的基本美学。比如张三李四,这是没有学问的一句四言成语,但为什么不讲张四李三呢?因为我们讲平平仄仄,张三平平,李四仄仄。承先启后、鸡飞狗跳、千军万马,一路念下来都是平平仄仄。四字成语也有不对仗的,比如说天下为公,不口而信等等,不过对仗的非常多。比如说千军万马,难道你打仗的时候一个军人骑十匹马吗,你倒过来讲难道不可以吗,千马万军那也不对了,十个兵骑一匹马。千军万马就表示军马是多而已。千方百计也是如此,千山万水也是如此。这些中文的基本美学平仄协调,文艺对仗,简单尔雅,这就是中文基本美学。百家姓开头是四个姓氏,赵钱孙李。这四个字,赵第四声,钱第二声,孙第一声,李第三声,四声都有就好听,赵钱孙李,道理就在这儿。
  当中文遇见英文 (举例)
  我举几个比较深的翻译的问题。翻译到了最后的最高境界就把风格翻译过来而不是拘泥于逐字逐语的意译过来。接下来我举的这个例子,左边的是我的翻译,右边的是中国一位有名的诗人和翻译家穆旦的翻译。那么这三个摆在一起,可以来做个比较。我先解释一下这个原文的作者济慈。济慈得了肺病,爱情不顺利,他的诗并没有成名。他有各种错误,他明知自己会成为一个大诗人,可是年不我与,很快就死掉了,所以他和时间赛跑,非常悲壮。那他在23岁的时候一个朋友跟他晚上一起读一本英文翻译的《荷马史诗》,译者是柴普曼。我现在把他英文写的念一下:
  On First Looking into Chapman’s
  Much have I travell'd in the realms of
  And many goodly states and kingdoms
  Round many western islands have I
  Which bards in fealty to Apollo
  Oft of one wide expanse had I been
  That deep-brow'd Homer ruled as his
  Yet did I never breathe its pure
  Till I heard Chapman speak out loud and
  Then felt I like some watcher of the
  When a new planet swims into his
  Or like stout Cortez when with eagle
  He stared at the Pacific—and all his
  Look'd at each other with a wild
  Silent, upon a peak in Darien.
  John Keats ()
  这里面有很多代名词,有i、有its,有he,有his,有each other
等等,很多代名词。也有很多虚字,例如这个which,例如
that,例如when等等。我的翻译里面差不多留下来的很少,所以我的翻译是这样的:
  初窥柴译荷马
  曾经我畅游金色的领域,名邦与古国也见识了不少,
  而去过的许多西方列岛,古诗人曾向日神献祭。
  有一片广土常听人提起,说深思的荷马曾经领导,
  却无缘吞吐其中的灵妙,要等柴普曼的洪音壮语,
  于是我有如夜观星象,忽见有新星游入眼底,
  又像壮哉戈达士鹰目奋张,俯瞰着太平洋而众兵丁,都面面相觑,充满了质疑,
  肃然,立在达利安的峰顶。
  事后,各位可以更仔细地来分析,你就会发现原文是14行,每一行是10个音节,请看英文的第十行,我的译文最短的一行是9个字,最长一行是11个字,加起来,英文是140个音节,我是141个音节,几乎是对准的。可是穆旦和我不同,他对于文言有避之唯恐不及,对于英文的虚词他还不太清楚该怎么化解或者删减,所以他翻过来152个字,比我多11个字,就多在我与他这些代名词。穆旦怎么说呢?他说:
  我游历了许多金色的国度,看过不少好的城邦和王国,
  还有多少西方的海岛和歌者,都已使它们向阿波罗臣服。
  我常听说有一种境遇,广阔无垠,
  智慧的荷马在那里称王,我从未领略他的纯净、安详,
  直到我听见贾普曼的声音,无畏而高昂。
  于是我的情感有如观象家发现了新的星座,
  或者像考第磁,像鹰隼的眼凝视着太平洋,
  而他的同伴,在惊讶的揣测中彼此观看,
  静站在达利安的高峰上,沉默。
  沉默在原文是开头,我翻成肃然,在结尾,缺少空词。并不是说穆旦翻的不好,他对文白之间并没有像我这样子的考虑过。再看下面的例子,左边的原文是爱尔兰大诗人叶慈,他是爱尔兰人,后来到英国去,成为英语世界的一大诗人,可能是二十世纪用英文写诗最伟大的一个,他早年的诗呢比较华丽,就有很多人模仿他,于是他就繁花突进见征程,用本身来写诗:
  A Coat
  I made my song a coat
  Covered with embroideries
  Out of old mythologies
  But the fools caught it,
  Wore it in the world’s eyes
  As though they’d wrought it.
  Song, let them take it!
  For there is more enterprise
  In walking naked.
  ---W. B. Yeats ()
  非常老练,非常有古文的味道,所以我索性用文言来翻译,才能够配得上,我是这样译的:
  为吾歌织华衣,
  织锦复绣花,
  织古之神话,
  自领至裾;
  但为愚者攘去,
  且衣之以炫人,
  若自身所手纫。
  歌乎,且任之,
  盖至高之壮志,
  唯赤体而行。
  我的翻译也是短句,押韵也跟着他来,这当然是很高雅。可是有些原文并不高雅,你也不能粉饰太平,那也不忠于原文,原文是骂人的,我的译文也是在骂人的。美国有位诗人,叫做Robinson
Jeffers,他非常讨厌美国的资本主义社会,所以他离纽约远远的,在加州三藩市南边的一段海岸,他跟他的儿子,父子两个人造了一座房子,写了很多诗都是谴责美国这套。所以他写了这首诗,野猪在讲话。我们看英文:
  ‘Keep clear of the dupes that talk
  And the dogs that bark revolution,
  Drunk with talk, liars and
believers.
  I believe in my tusks.
  Long live freedom and damn the
ideologies,’
  Said the gamey black-maned wild boar
  Tusking the turf on Mal Paso
  那我的译文就还以粗鲁:
  管他什么高谈民主的笨蛋,
  什么狂吠革命的恶狗,
  谈昏了头啦,骗子和信徒。
  我只信自己的獠牙。
  自由万岁,他娘的意识型态,
  黑鬃的野猪真有种,他这么说,
  一面用獠牙挑毛巴索山的草皮。
  我的演讲《当中文遇见中文》到此为止,谢谢大家。(下)
  (本文根据录音整理)
  这两首诗(见文后)都是叶慈的少作,也都是情诗,诗中的“她”和“你”可能都是叶慈苦恋多年而未能终成眷属的龚慕德(Maud
Gonne)。慕德是演员,美丽而刚烈,热衷于爱尔兰的抗英爱国运动。她的美丽迷住了叶慈,但她的刚烈叶慈却受不了。叶慈为她而作的情诗并不止这两首,在名诗《为吾女祈祷》中诗人甚至期望爱女将来能享受安定而贤淑的家庭生活,不要学慕德的作风。
  一般学者都认为叶慈的作品老而愈醇,他能成就二十世纪英语世界最伟大的诗人,主要是靠中年以后的“晚作”:因为那些晚作举重若轻,化俗为雅,能把生活提炼成艺术。对比之下,他的少作优美而迷离,不脱“前拉菲尔派”的唯美意境。这些我完全同意,却认为他那些少作虽然只有“次要诗人”(minor
poet)的分量,其中颇有一些仍是不可多得的精品,值得细赏。《在柳园旁边》(Down by the Salley
Gardens)是一首失恋的情诗:诗人怅念当年对情人的迷恋十分认真,但情人似乎不太领情,反而有意摆脱,所以慰勉他要看开一点,不可强求。可是诗人一往情深,不听劝告,结果当然是自作多情,吃了很多苦头。此诗向读者暗示了一则爱情故事,但其细节却隐在凄美的雾里,并未开展成为小说。也许如此反而令读者更感到余恨袅袅。最动人的该是每段的第三行:前半行似甜实苦,说不尽美丽的哀愁;后半行就地取喻,有民谣的风味。末行的“痴心”,原文是foolish,译作“愚蠢”,当最现成,似乎忠于原文,但是不免拘于字面。英文里面,真正骂人是说stupid,带点宽容与劝勉,才是foolish。情人之间,说对方foolish,反而有“看你有多痴”的相惜之情。事隔多年,诗人犹感余恨,不过是恨命苦,并非记恨情人。李商隐不是说吗:“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当你年老》(When You Are
Old)里面的情人,由第三人称变成了第一人称,有趣的是:《在柳园旁边》里,诗人以我出现,但到了《当你年老》里,我一直在自言自语,却始终不提“我”了。这就牵涉到末段第二行的“爱情”:原文Love是用大写,一般是指爱情之为物,亦即爱情之人格化。然则诗人的用意,究竟是指情人老来孤单,追思前缘,不胜惋惜,但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像是传说,又像是神话;抑或是指爱她的人,亦即诗人(也就是次段第三行的“有一人”)早已远去,成了传说,登上了艺术之峰,与灿亮的名家为伍了呢?首段第二行,“请取下此书”(take
book),是什么书呢?应该就是诗人正在写的书了,也就是这首情诗要纳入的诗集吧:当你年老,这本诗集就在你的书架上,所以要“取下”。于是你一面读着,一面就神游(梦见)往昔,发现当年追求你的人虽多,但真正爱你知你如我者,仅我一人。众多追求者爱你的青春(韶光)美貌,而我啊,即使你美人迟暮(青春难驻)也仍然爱着你呢。
  学者曾指出,此诗起句来自法国十六世纪“七星诗派”领袖洪沙(Pierre de
Ronsard)《赠海伦十四行集》(Sonnets pour Hl&ne)之一,其起句为:“当你年老,夜晚在烛光下”(Quand
vous bien serez vieille, au soir, a la chan
delle)。洪沙之诗大意是:“当你年老,烛光下纺纱,吟着我的诗句,说当你绮年美貌,洪沙曾赋诗赞你;我已经入土为鬼,躺在桃金娘的荫下。你也成了老妪,蹲在炉火旁边,悔恨自己高傲,错失我的爱情。与其空待明日,不如爱我今朝。”洪沙的情诗语含威胁,有欠宛转。叶慈起句学他,但温柔敦厚,更为体贴,无怨无尤,一结余韵袅袅。
  附:叶慈诗二首
  在柳园旁边
  在柳园旁边和我的情人相见;
  她雪白的纤足穿越过柳园。
  她劝我爱情要看淡,如叶生树梢;
  但我年轻又痴心,不听她劝告。
  在河边的田里和我的情人并立,
  她雪白的手扶在我斜倚的肩际。
  她劝我人生要看开,像草生堤堰;
  但我年轻又痴心,此刻泪涟涟。
  当你年老
  当你年老,头白,睡意正昏昏,
  在炉火边打盹,请取下此书,
  慢慢阅读,且梦见你的美目
  往昔的温婉,眸影有多深;
  梦见多少人爱你优雅的韶光,
  爱你的美貌,不论假意或真情,
  可是有一人爱你朝圣的心灵,
  爱你脸上青春难驻的哀伤;
  于是你俯身在熊熊的炉边,
  有点惘然,低诉爱情已飞飏,
  而且逡巡在群峰之上,
  把脸庞隐藏在星座之间。
《余光中选集(第五卷):译品集》内容提要:
余氏作品,畅销长销,享誉于世。本书选集五卷,一为诗集,二为散文集,三为文学评论集,四为语文及翻译论集,五为译品集,最能反映余氏文学的全面成就。本书为第五卷。
余氏作品,畅销长销,享誉于世。本书选集五卷,一为诗集,二为散文集,三为文学评论集,四为语文及翻译论集,五为译品集,最能反映余氏文学的全面成就。本书为第四卷。
《余光中选集(第五卷):译品集》图书目录:
英美现代诗选
叶慈 为吾女祈祷
艾略特 三智士朝圣行
汤默斯 而残废亦不得独霸西方
卷二 梵谷传
伊尔文·史东
卷三 不可儿戏
《余光中选集(第五卷):译品集》编辑推荐与评论:
余氏作品,畅销长销,享誉于世。本书选集五卷,一为诗集,二为散文集,三为文学评论集,四为语文及翻译论集,五为译品集,最能反映余氏文学的全面成就。本书为第五卷。
余氏作品,畅销长销,享誉于世。本书选集五卷,一为诗集,二为散文集,三为文学评论集,四为语文及翻译论集,五为译品集,最能反映余氏文学的全面成就。本书为第四卷。
我的四个假想敌—余光中&二女幼珊在港参加侨生联考,以第一志愿分发台大外文系。听到这消息,我松了一口气,从此不必担心四个女儿通通嫁给广东男孩了。&
&&&&我对广东男孩当然并无偏见,在港六年,我班上也有好些可爱的广东少年,颇讨老师的欢心,但是要我把四个女儿全都让那些“靓仔”、“叻仔”掳掠了去,却舍不得。不过,女儿要嫁谁,说得洒脱些,是她们的自由意志,说得玄妙些呢,是因缘,做父亲的又何必患得患失呢?何况在这件事上,做母亲的往往位居要冲,自然而然成了女儿的亲密顾问,甚至亲密战友,作战的对象不是男友,却是父亲。等到做父亲的惊醒过来,早已腹背受敌,难挽大势了。&
&&&&在父亲的眼里,女儿最可爱的时候是在十岁以前,因为那时她完全属于自己。在男友的眼里,她最可爱的时候却在十七岁以后,因为这时她正像毕业班的学生,已经一心向外了。父亲和男友,先天上就有矛盾。对父亲来说,世界上没有东西比稚龄的女儿更完美的了,唯一的缺点就是会长大,除非你用急冻术把她久藏,不过这恐怕是违法的,而且她的男友迟早会骑了骏马或摩托车来,把她吻醒。&
&&&&我未用太空舱的冻眠术,一任时光催迫,日月轮转,再揉眼时,怎么四个女儿都已依次长大,昔日的童话之门砰地一关,再也回不去了。四个女儿,依次是珊珊、幼珊、佩珊、季珊。简直可以排成一条珊瑚礁。珊珊十二岁的那年,有一次,未满九岁的佩珊忽然对来访的客人说:“喂,告诉你,我姐姐是一个少女了!”在座的大人全笑了起来。&
&&&&曾几何时,惹笑的佩珊自己,甚至最幼稚的季珊,也都在时光的魔杖下,点化成“少女”了。冥冥之中,有四个“少男”正偷偷袭来,虽然蹑手蹑足,屏声止息,我却感到背后有四双眼睛,像所有的坏男孩那样,目光灼灼,心存不轨,只等时机一到,便会站到亮处,装出伪善的笑容,叫我岳父。&
&&&&我当然不会应他。哪有这么容易的事!我像一棵果树,天长地久在这里立了多年,风霜雨露,样样有份,换来果实累累,不胜负荷。而你,偶尔过路的小子,竟然一伸手就来摘果子,活该蟠地的树根绊你一交!&
&&&&而最可恼的,却是树上的果子,竟有自动落入行人手中的样子。树怪行人不该擅自来摘果子,行人却说是果子刚好掉下来,给他接着罢了。这种事,总是里应外合才成功的。当初我自己结婚,不也是有一位少女开门揖盗吗?“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说得真是不错。不过彼一时也,此一时也。同一个人,过街时讨厌汽车,开车时却讨厌行人。现在是轮到我来开车。&
&&&&好多年来,我已经习于和五个女人为伍,浴室里弥漫着香皂和香水气味,沙发上散置皮包和发卷,餐桌上没有人和我争酒,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戏称吾庐为“女生宿舍”,也已经很久了。做了“女生宿舍”的舍监,自然不欢迎陌生的男客,尤其是别有用心的一类。但自己辖下的女生,尤其是前面的三位,已有“不稳”的现象,却令我想起叶慈的一句诗:&
&&&&一切已崩溃,失去重心。&
&&&&我的四个假想敌,不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学医还是学文,迟早会从我疑惧的迷雾里显出原形,一一走上前来,或迂回曲折,嗫嚅其词,或开门见山,大言不惭,总之要把他的情人,也就是我的女儿,对不起,从此领去。无形的敌人最可怕,何况我在亮处,他在暗里,又有我家的“内奸”接应,真是防不胜防。只怪当初没有把四个女儿及时冷藏,使时间不能拐骗,社会也无由污染。现在她们都已大了,回不了头。我那四个假想敌,那四个鬼鬼祟祟的地下工作者,也都已羽毛丰满,什么力量都阻止不了他们了。先下手为强,这件事,该乘那四个假想敌还在襁褓的时候,就予以解决的。至少美国诗人纳许(Ogden&Nash,1902~1971)劝我们如此。&
&&&&他在一首妙诗《由女婴之父来唱的歌》(Song&to&Be&Sung&by&theFather&of&Infant&Female&Children)之中,说他生了女儿吉儿之后,惴惴不安,感到不知什么地方正有个男婴也在长大,现在虽然还浑浑噩噩,口吐白沫,却注定将来会抢走他的吉儿。于是做父亲的每次在公园里看见婴儿车中的男婴,都不由神色一变,暗暗想:“会不会是这家伙?”&
&&&&想着想着,他“杀机陡萌”,便要解开那男婴身上的别针,朝他的爽身粉里撒胡椒粉,把盐撒进他的奶瓶,把沙撒进他的菠菜汁,再扔头优游的鳄鱼到他的婴儿车里陪他游戏,逼他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而去,去娶别人的女儿。足见诗人以未来的女婿为假想敌,早已有了前例。&
&&&&不过一切都太迟了。当初没有当机立断,采取非常措施,像纳许诗中所说的那样,真是一大失策。如今的局面,套一句史书上常见的话,已经是“寇入深矣!”女儿的墙上和书桌的玻璃垫下,以前的海报和剪报之类,还是披头,拜丝,大卫•凯西弟的形象,现在纷纷都换上男友了。至少,滩头阵地已经被入侵的军队占领了去,这一仗是必败的了。记得我们小时,这一类的照片仍被列为机密要件,不是藏在枕头套里,贴着梦境,便是夹在书堆深处,偶尔翻出来神往一番,哪有这么二十四小时眼前供奉的?&
&&&&这一批形迹可疑的假想敌,究竟是哪年哪月开始入侵厦门街余宅的,已经不可考了。只记得六年前迁港之后,攻城的军事便换了一批口操粤语少年来接手。至于交战的细节,就得问名义上是守城的那几个女将,我这位“昏君”是再也搞不清的了。只知道敌方的炮火,起先是瞄准我家的信箱,那些歪歪斜斜的笔迹,久了也能猜个七分;继而是集中在我家的电话,“落弹点”就在我书桌的背后,我的文苑就是他们的沙场,一夜之间,总有十几次脑震荡。那些粤音平上去入,有九声之多,也令我难以研判敌情。现在我带幼珊回了厦门街,那头的广东部队轮到我太太去抵挡,我在这头,只要留意台湾健儿,任务就轻松多了。&
&&&&信箱被袭,只如战争的默片,还不打紧。其实我宁可多情的少年勤写情书,那样至少可以练习作文,不致在视听教育的时代荒废了中文。可怕的还是电话中弹,那一串串警告的铃声,把战场从门外的信箱扩至书房的腹地,默片变成了身历声,假想敌在实弹射击了。更可怕的,却是假想敌真的闯进了城来,成了有血有肉的真敌人,不再是假想了好玩的了,就像军事演习到中途,忽然真的打起来了一样。真敌人是看得出来的。在某一女儿的接应之下,他占领了沙发的一角,从此两人呢喃细语。嗫嚅密谈,即使脉脉相对的时候,那气氛也浓得化不开,窒得全家人都透不过气来。这时几个姐妹早已回避得远远的了,任谁都看得出情况有异。万一敌人留下来吃饭,那空气就更为紧张,好像摆好姿势,面对照相机一般。平时鸭塘一般的餐桌,四姐妹这时像在演哑剧,连筷子和调羹都似乎得到了消息,忽然小心翼翼起来。明知这僭越的小子未必就是真命女婿,(谁晓得宝贝女儿现在是十八变中的第几变呢?)心里却不由自主升起一股淡淡的敌意。也明知女儿正如将熟之瓜,终有一天会蒂落而去,却希望不是随眼前这自负的小子。&
&&&&当然,四个女儿也自有不乖的时候,在恼怒的心情下,我就恨不得四个假想敌赶快出现,把她们统统带走。但是那一天真要来到时,我一定又会懊悔不已。我能够想象,人生的两大寂寞,一是退休之日,一是最小的孩子终于也结婚之后。宋淇有一天对我说:“真羡慕你的女儿全在身边!”真的吗?至少目前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可羡之处。也许真要等到最小的季珊也跟着假想敌度蜜月去了,才会和我存并坐在空空的长沙发上,翻阅她们小时相簿,追忆从前,六人一车长途壮游的盛况,或是晚餐桌上,热气蒸腾,大家共享的灿烂灯光。人生有许多事情,正如船后的波纹,总要过后才觉得美的。这么一想,又希望那四个假想敌,那四个生手笨脚的小伙子,还是多吃几口闭门羹,慢一点出现吧。&
&&&&袁枚写诗,把生女儿说成“情疑中副车”,这书袋掉得很有意思,却也流露了重男轻女的封建意识。照袁枚的说法,我是连中了四次副车,命中率够高的了。余宅的四个小女孩现在变成了四个小妇人,在假想敌环伺之下,若问我择婿有何条件,一时倒恐怕答不上来。沉吟半晌,我也许会说:“这件事情,上有月下老人的婚姻谱,谁也不能窜改,包括韦固,下有两个海誓山盟的情人,‘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我凭什么要逆天拂人,梗在中间?何况终身大事,神秘莫测,事先无法推理,事后不能悔棋,就算交给21世纪的电脑,恐怕也算不出什么或然率来。倒不如故示慷慨,伪作轻松,博一个开明父亲的美名,到时候带颗私章,去做主婚人就是了。”&
&&&&问的人笑了起来,指着我说:“什么叫做‘伪作轻松’?可见你心里并不轻松。”&
&&&&我当然不很轻松,否则就不是她们的父亲了。例如人种的问题,就很令人烦恼。万一女儿发痴,爱上一个耸肩摊手口香糖嚼个不停的小怪人,该怎么办呢?在理性上,我愿意“有婿无类”,做一个大大方方的世界公民。但是在感情上,还没有大方到让一个臂毛如猿的小伙子把我的女儿抱过门槛。&
&&&&现在当然不再是“严夷夏之防”的时代,但是一任单纯的家庭扩充成一个小型的联合国,也大可不必。问的人又笑了,问我可曾听说混血儿的聪明超乎常人。我说:“听过,但是我不希罕抱一个天才的‘混血孙’。我不要一个天才儿童叫我Grandpa,我要他叫我外公。”问的人不肯罢休:“那么省籍呢?”&
&&&&“省籍无所谓,”我说。“我就是苏闽联姻的结果,还不坏吧?当初我母亲从福建写信回武进,说当地有人向她求婚。娘家大惊小怪,说‘那么远!怎么就嫁给南蛮!’后来娘家发现,除了言语不通之外,这位闽南姑爷并无可疑之处。这几年,广东男孩锲而不舍,对我家的压力很大,有一天闽粤结成了秦晋,我也不会感到意外。如果有个台湾少年特别巴结我,其志又不在跟我谈文论诗,我也不会怎么为难他的。至于其他各省,从黑龙江直到云南,口操各种方言的少年,只要我女儿不嫌他,我自然也欢迎。”&
&&&&“那么学识呢?”&
&&&&“学什么都可以。也不一定要是学者,学者往往不是好女婿,更不是好丈夫。只有一点:中文必须精通。中文不通,将祸延吾孙!”&
&&&&客又笑了。“相貌重不重要?”他再问。&
&&&&“你真是迂阔之至!”这次轮到我发笑了。“这种事,我女儿自己会注意,怎么会要我来操心?”&
&&&&笨客还想问下去,忽然门铃响起。我起身去开大门,发现长发乱处,又一个假想敌来掠余宅。●  这两天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之前看过的余光中的一篇散文“我的三个假想敌”。我知道余光中是位著名的诗人,鉴于我一向不怎么能看懂诗,所以想看看他的其他作品。有一次有可能是从龙应台的某篇文章中看到提及其的作品“我的三个假想敌”,说的很是风趣,这令我非常想看到原文。不知过了多久我有机会看到他的这篇文章了,看了后觉得真是诙谐幽默。现在已经记不起这文章的大部分细节描述,大概意思是说:他有三位待嫁女儿,因为这他想象出他未来三个女婿的情景,文字间透漏出他的女儿们各自的特点。通过这篇文章我了解到余光中有三位非常优秀的女儿,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他的女婿们到底是如何的。因这又想到中国一句俗语,丈母娘看女婿啥的。对于成年的女儿,父亲的情怀往往是担心女儿出嫁的,担心女儿婚后的生活是否美满,很不舍得自己一手扶养成人并且是如花似玉出类拔萃的女儿就这么交给一位陌生的男人,让其坐享其成;而母亲似乎更多考虑的是通过女儿的出嫁能圆满自己人生中某些不足,让自己的幸福能够得到更好的延续。
是四个假想敌,刚才看了原文,真正的是妙语如珠,娃哈哈,太搞笑。
  “至少美国诗人纳许(Ogden Nash,)劝我们如此。
他在一首妙诗《由女婴之父来唱的歌》之中,说他生了女儿吉儿之后,惴惴不安,感到不知什么地方正有个男婴也在长大,现在虽然还浑浑噩噩,口吐白沫,却注定将来会抢走他的吉儿。于是做父亲的每次在公园里看见婴儿车中的男婴,都不由神色一变,暗暗想:“会不会是这家伙?”
想着想着,他“杀机陡萌”,便要解开那男婴身上的别针,朝他的爽身粉里撒胡椒粉,把盐撒进他的奶瓶,把沙撒进他的菠菜汁,再扔头优游的鳄鱼到他的婴儿车里陪他游戏,逼他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而去,去娶别人的女儿。
  袁枚写诗,把生女儿说成“情疑中副车”,这书袋掉得很有意思,却也流露了重男轻女的封建意识。照袁枚的说法,我是连中了四次副车,命中率够高的了。
  这件事情,上有月下老人的婚姻谱,谁也不能窜改,包括韦固,下有两个海誓山盟的情人,‘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我凭什么要逆天拂人,梗在中间?何况终身大事,神秘莫测,事先无法推理,事后不能悔棋,就算交给21世纪的电脑,恐怕也算不出什么或然率来。倒不如故示慷慨,伪作轻松,博一个开明父亲的美名,到时候带颗私章,去做主婚人就是了。”
  PS,我很少看诗,现代诗还是通俗易懂一些的。没听说洛夫,算是记住了。。
至少美国诗人纳许(Ogden Nash,)劝我们如此。
他在一首妙诗《由女婴之父来唱的歌》之中,说他生了女儿吉儿之后,惴惴不安,感到不知什么地方正有个男婴也在长大,现在虽然还浑浑噩噩,口吐白沫,却注定将来会抢走他的吉儿。于是做父亲的每次在公园里看见婴儿车中的男婴,都不由神色一变,暗暗想:“会不会是这家伙?”
想着想着,他“杀机陡萌”,便要解开那男婴身上的别针,朝他的爽身粉里撒胡椒粉,把盐撒进他的奶瓶,把沙撒进他的菠菜汁,再扔头优游的鳄鱼到他的婴儿车里陪他游戏,逼他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而去,去娶别人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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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光中还翻译过叶慈Yeats的一首诗,名字是《为吾女祈祷》,不如纳许的那首诙谐,是更好的诗,我印象很深。余光中的诗文诗涉及的方面很广,诗兴很大,生活中的千头万绪都能激发他的灵感,住院割个盲肠还是阑尾啥的,写诗赞颂护士,看到一枚硬币,也有感慨一番……他是爱家爱生活的人,为老婆、孩子、、父母、朋友不知写了多少诗,都挺好看的,也都是一看就懂的那种
  余光中其实也比较滑头,靠一首《乡愁》被我dang赏识,在大陆声名远扬,但很少有人知道他以前在台湾还有许多反gong的诗文言论……他在大陆会交朋友,也从不提我dang不高兴的人事,俨然一副诗翁面目。台湾的诗人,洛夫、痖弦等名气、实力并不下于余光中,在大陆的人气就远不如余光中了,呵呵
2004年百花文艺出版社的9卷本《余光中集》并未收录译文。《为吾女祈祷》,在1999年安徽教育出版的《余光中选集》第五部“译品集”有收录,此外想看到,只能看海外的版本了
诗坛祭酒余光中
日 10:07 && 来源: 人物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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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叶慈少作两题&余光中& /&
一、记忆像铁轨一样长
  “去什么地方呢,这么晚了,/美丽的火车,孤独的火车?/凄苦是你汽笛的声音,/令人想起了许多事情。”余光中说他读过、写过、译过相当多的抒写火车的诗,他最喜欢的是土耳其诗人塔朗吉的这一首。探究一下余光中的内心世界,抑或是那一声凄苦长啸的汽笛,唤醒了诗人绵长而沉重的记忆吧。
  “记忆像铁轨一样长。”诗人如是说。
  余光中记忆深处铁轨上的第一颗铆钉,当是九九重阳节。“谁言秋色不如春,没到重阳景自新。随分笙歌行乐处,菊花茱萸更宜人。”重九登高,二千年来绵延不绝,典出何处?据余光中考,源之《续齐谐记》中记录了一个家族为避灾祸,盛茱萸囊饮菊花酒登高的故事,一个美丽而哀怨的传说。
  1928年的重阳节,美丽的少妇孙秀君偕同亲友攀南京栖霞山登高眺远,动了胎气,次日凌晨产一男丁,族人为之命名“光中”,光耀中华之意。母难,令余光中的“寸草心”终有难报“三春晖”之恨,但他很自豪自己的生日,那毕竟是个诗和酒的日子,菊花的日子,茱萸的日子。余光中得意地自称为“茱萸的孩子”。
  余光中,祖籍福建泉州永春,那里是著名的侨乡。母亲孙秀君江苏武进人。在常州师范学校毕业后,到福建永春任教,与时任县教育局长的余超英结为伉俪。余超英后供职于民国政府专事侨务。“茱萸的孩子”生于人文荟萃的六朝胜地金陵,十代名都的灵山秀水浸润着他的豁齿童年。
  然而,记忆又像铁轨那样凄冷。
  往事知多少?童年的花瓣还未尽绽放,却被战争的硝烟骤然卷去。“故国不堪回首”,烙在余光中记忆中最深的印记是做亡国奴的悲哀。炮声一响,父亲旋即随机关撤往武汉。母亲携着9岁的余光中随着逃亡人群从南京城里到常州乡下,旋经陶都宜兴、太湖渔村,萍飘四处。为避日寇追捕,他们母子或藏身佛寺大殿的香案下,或躲在路边败垣残壁的阁楼上。绝望之中搭乘一条运麦的民船逃往上海,孰料船过鼋头渚撞上了宝丹桥,翻舟覆顶,幸大难不死,总算到了上海滩,寄居在法租界友人的屋檐下。余光中要上学了,租界是洋人的世界,要学英文,只靠母亲为他启蒙。烽火三月,幸而接到万金家书。远在重庆的父亲希望他们去团聚。次年,由水路经香港,绕道越南,再由昆明辗转万里到达山城重庆。江南少年的余光中成了川娃子,他进了由南京迁来的教会学校青年会中学。校舍是借用的破败的民宅,但他在这里受到良好的基础教育。学校里的孙良骥老师,家中的二舅,把他引入古典文学殿堂。韩潮苏海的圣贤文章陶冶了他的身心,英文也大有长进。经一番风霜,在校内语文竞赛中,余光中脱颖而出,“光耀校中”,英文作文第一、中文作文第二、演讲第三。战时书籍匮乏,他向一位同窗借得一本《英汉大辞典》,频频翻阅,恨不得鲸吞。一次富家子弟们聚首斗阔,余光中好胜挤入“露一手”,他问谁知道一个英文单词最多有多少字母。无人敢接招。余光中一口诵出“fioccinaucinihilipilification”二十九个字母,语惊四座。那时,余光中学业偏科,考语文,他为同学捉刀;考数理,同学给他打派司。不知何因,他对地理的兴趣特浓,爱读地图,把地图当作《圣经》来读,以至形成他终身收藏地图嗜癖;同时,亦钟情天文、绘画和翻译。后来翻译了《凡高传》,博得盛名。
  抗战胜利后,余光中随父母回归故土。1947年他高中毕业,同时报考北京大学、金陵大学,双榜题名。哀哀父母,生我劬劳。余光中有太深的恋母情结,为依母膝,他选择了金陵大学外语系。此时,他曾受教于吕叔湘先生帐下。吕先生朴素清纯的译风使余光中受益终身;那时他还常聆听冰心、曹禺的讲演……大一的那年,余光中牛刀小试,翻译了拜伦、雪莱的诗作在报刊上发表。痛心的是内战狼烟又燃,他在金陵大学仅读一年半,复流离上海、厦门。在厦门大学学生会主办的一次“各言其志”座谈会上,他第一次表白心迹:“我将来要当作家。”
  国事蜩螗。1947年他滞港辍学一年。1950年就读台湾大学外文系。在文风颇盛的台大,他成为黎烈文、赵丽莲、曾约农先生的高足。曾先生是曾国藩之后,他的开明与宽容,令余光中铭感五内,先生竟允许他以译文《老人与海》充作毕业论文。更令他难忘的是有幸亲炙梁实秋。经同窗好友蔡绍班介绍,将余光中的诗作转请梁实秋圈点。梁实秋读之,觉得此后生可爱,前途无量,亲笔复信鼓励有加,同时指点迷津:“师承囿于浪漫主义,不妨拓宽视野,多读一些现代诗,例如哈代、浩斯曼、叶慈(今分别译为豪斯曼、叶芝——编者)等人的作品。”余光中受惠欣喜不胜,旋登门拜师,梁实秋一心奖掖,余光中不孚厚望终成诗文大家。这对师生之谊酝造了一曲文坛师生的佳话。是时,余光中经常向《中央日报》、《新生报》投稿,每稿必中,声誉鹊起。大四的那年,余光中出版了处女诗集《舟子的悲歌》。他恳请梁实秋作序。而梁实秋潇洒,竟以一首三段格律诗充之。余光中怏怏,斗胆上门宣泄怨绪,说先生的诗没有针对自己的集子写。梁实秋很大度,淡然一笑,说以后再写一篇书评弥补吧。梁实秋果然践诺,写书评,对余光中的诗作中旧诗的功底和对英诗营养的一并汲取的创作方法予以肯定。他认为“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一条发展线路。”余光中一直称梁实秋是“恩师”。他为梁实秋87岁华诞编了一本《秋之颂》。1987年梁实秋突然西去,次年梁实秋冥寿日,余光中在梁墓前,三次点火将578页《秋之颂》焚祭,祈祷恩师在天之灵。曾有评论者说余光中是“新月传人”、“新月的最后一位旗手”。此言确否,历史自有公论。但梁实秋的文风,特别是他的为人,那恢弘的气度,风趣不失仁蔼,戏谑自有分寸的儒雅风范,对余光中影响深远。
    由此,余光中正式开始他的文学之旅,70年代他如日中天,虽未达“诸葛大名垂宇宙”之望,但真正地“光耀台湾”了。
  此时的记忆对余光中来说,又像火车汽笛那样昂扬、激越。
  后来,余光中与友人共同创办《蓝星诗社》杂志,参与现代诗的论战;再后来他“文化充军”,三度赴美,在爱荷华大学创作班深造;拜美国当代名诗人佛洛斯特为师……一路拾级而上,春风骀荡,终成大器,光耀中华。
二、满亭星月
  余光中说他是“艺术的多妻主义者”。年少气盛时他自诩右手写诗,左手为文。他将第一部散文集冠名为《左手的缪思》,以彰显诗为正果,文为副业,评论、翻译为余事,皆隶属“第三只手”;此外他还钟情于绘画、音乐以及天文、地理、历史,乃至人类整个文化,好一个“千手观音”。其著译林林总总排列案头,犹如风光无限,满亭星月。
  透视他的生活和家庭,亦可堪称星月满亭。
  余光中在思想上是一位因循守旧的人。他不烟不酒,一杯茶足矣,过的是清教徒式的生活。机械得连吃饭都上固定的餐馆,点菜都是千篇一律。他是当年办《文学杂志》的朋友中惟一一个不上牌桌的人。他不想见那些不必见的人,因为他既不求官,也不竞选。对有共同旨趣的朋友,他盛情接纳。在香港7年,他的家几近成为台湾会馆,人称“沙田孟尝君”。对话不投机者,则三句嫌多,道不同不与为谋。但他确实又是一位冷面热心者,很会善解人意,乐于提携有才情的朋友与后学。余光中文章写得好,人品又高尚,他晚年供职的高雄中山大学,校长把他当作镇校之宝,请他在运动衫、雨伞上题字,以赠来宾。在他退休后仍热情挽留,作为学校的“门脸”,每遇事不遂,一打余光中牌,便无往而不胜。而余光中自己“不喜欢在媒体上晃来晃去”,他是一位唯美主义者,追求心灵一片净土。
  他说他生就一副“不列颠的脸”,西装、领带,洋气十足,外表一本正经;但他的锦心绣口是有名的。他把谐趣作为社交场合一件漂亮的服饰。他刚到中山大学执教,他称女研究生们为“村姑”,毕业后这些女弟子们相约来为他祝寿,他对“村姑们”说:“不要以为毕业离校,老师就没用了。写介绍信啦,作证婚人啦,为宝宝取名字啦,‘售后服务’还多着呢!”说得大家笑得前仰后翻。学生们都说,把听他的课当作一种享受。他是诗文大家,一次饭桌上论道,他说菜单是诗歌,账单是散文。自己却戏言:“写诗,是为了自娱;写散文,为了娱人;写批评,尤其是写序,为了娱友;翻译,是为了娱妻,因为翻译的工作平稳,收入可靠。”又说:“这四样东西的版权将来正好分给四个女儿。”由于他德高望重,出书索序者如过江之鲫,他一面发牢骚:“奇怪了,我又没跟人借钱,怎么一下子出这么多债务,永远都还不清呢?”一边又说:“受序人像新郎,新书像新娘,写序者就是证婚人。”于是又一本正经地“证婚”。他写序,于人为略,而于文为详,就文本探人本,亦艺术人格。在不胜其烦中,他说真想写一篇《序你的大头》,朋友听了,抚掌大笑。青年时期,他亦参加文坛论战,中年以后,他已无兴趣,对请邀的朋友说:“与其巩固国防,不如扩充军备,不如提高品质,增加生产。”晚年,他的作品仍频频获奖,他见其他领奖者都是后生,在致词时说:“一个人年轻时得奖,应该跟老头子一同得,表示他已成名:但年老时得奖,就应该跟小伙子一同得,表示他尚未落伍。”
  1996年,余光中应邀到四川大学讲学,有几位研究生拿出他的诗集请他签名题辞。当有人指出某本书是山东某出版社盗印时,余光中幽默地说:“山东出圣人,又出响马嘛。”把幽默当作是荒谬的解药。
  余光中的家庭是女性世界。他戏说他与五个女人为伍,戏称余宅是“女生宿舍”,他是“舍监”……他的谐趣尽现在他的洋洋洒洒文字中,《我的四个假想敌》清淡中蕴深情,读之无不捧腹、喷饭!
  关于婚姻,余光中有一段精彩的论述:“家是讲情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地方,夫妻相处是靠妥协。”他认为“婚姻是一种妥协的艺术,是一对一的民主,一加一的自由”。值得玩味。
  说来有趣,余光中与妻子范我存的结合,没有传奇色彩,但倒真正体现一种缘分。
  童年时代,母亲常携余光中到常州漕溪探亲,舅家的表兄弟姐妹有三四十之多。斯文秀气的表妹们给儿时的余光中留下了美好回忆。两家长辈曾戏说,将来让余光中娶哪个表妹吧。若干年后,余光中果真娶了表妹,不过是那一群表妹之外的一位表妹范我存。
  范我存的父亲范肖岩早年留法,是浙江大学教授。母亲孙静华在上海蚕丝公司工作。他们夫妇都很“前卫”,将女儿寄在她南京的姨妈家,就读贵族学校明德女中。范我存9岁那年,父丧。抗战胜利后,余光中回到南京,在范我存的姨妈家两人初识。少男十七,少女十四,初次相识谈不上一见钟情,但双方留下了美好的印象。范我存印象最深的是听姨妈说这位表哥人品好,学习好,又会绘画。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初识不久,范我存便收到余光中寄来的一份同人刊物,刊有余光中翻译拜伦的诗作。可笑的是余光中不知这位表妹的大名,在信封上写小名“范咪咪”收(此昵称延续至今)。范我存觉得有点突兀,蒙眬中被表哥的文采倾倒。1948年,因时局动荡,范我存回到上海。俟余光中第二次逃难到沪,欲觅这位表妹时,范我存已随亲戚飞往台湾,失之交臂。直到1950年,余光中一家到台,才重续旧缘。那时范我存肺病刚愈,身材颀长如水仙般袅娜飘逸;余光中元气淋漓,风华正茂。台北、中坜两地相望,有点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之憾。共同的志趣与爱好催发了爱情的种子。刚开始双方家长不太欣赏此事,一个烦对方患过肺病,一个嫌对方有点书呆子气。余光中痴情,用小刀在自家枫树干上刻下“Y·L·M”(余、爱、咪三字的第一个英文字母),范我存也是“我心匪石,不可转也”。余光中在翻译《凡高传》时,每译一章便寄给范我存誊写,正面是译文,反面是情书。两人合作珠联璧合,十分愉悦。他们携手划桨,终将爱情之舟驶达彼岸。相恋6年之后的1956年,他们携手步上红地毯。梁实秋等一批社会名流是他们婚宴的座上客。
  余光中追求范我存,不全因表妹温柔美丽,重要的是“她了解我,对文学艺术富有敏感的品位,这是吸引我的特质”。遗憾的是婚后的范我存不得不淡出殿堂(文学),深入厨房,继而成了“一窝雌白鼠的妈妈”。7年内,她成为珊珊、幼珊、佩珊、季珊四个女儿的母亲。家中八条小辫子在飞舞,范我存上奉高堂,下育四位千金,成了八口之家的掌家婆。公公生性好客,余光中交游又广,主雅客勤,访客的鞋子常在门玄关排成长龙。门铃声电话声声声入耳,小的哭大的闹不胜其烦。有时门铃电话铃齐响,范我存不得不挟着孩子去开门或接电话……范我存成了余家的内务部长、外交大臣、不管部部长。古训“子不教,父之过。”余家非也。对女儿教育的重担,余光中也尽数下放给太太。“从小到大,四个女儿的学校他都没去过,老师叫什么名字他更不知道。”一次,范我存打趣地问:“哎,你怎么不担心孩子的功课?”余光中倒理直气壮:“为什么要人管哪,我以前念书还不是自己念?念书本来就靠自己。”这话倒真把范我存噎住了。外柔内刚的范我存,亲和力又特别强,里里外外她都处置得十分周到和得体。她像一株大树,为余光中撑起一片绿荫。每谈妻子,余光中十分动情:“她帮我摒挡出一片天地,让我在后方从容写作,我真的很感谢她。”这些深情洋溢在余光中献给范我存的诗作《三生石》、《私语》和《珍珠项链》中的字里行间。
  昔日范我存,而今成了“范我无”了。范我存不是圣人,有时心中难免有点怨气:“他忙起来,可以几天关在书房中,对你不理不睬,好像天塌下来都要由我去挡。”范我存是“圣人”,她明白牺牲了“我”事小,得到的却是他的辉煌事大。“当然,开始我也不能适应,后来觉得他的创作的确很重要,我们以他为幸,为他牺牲也值得了。”范我存是一个站在余光中后面的无名英雄。
  夫唱妇随,是中国式的传统美德,夫不语,妇善为,这个境界就更上了一层了。余光中一生作诗八百余首,其中有百首是情诗。像《等你,在雨中》中的一位像“莲”的小情人,就很引人遐思,甚而,有人妄加臆测,范我存表现出一种惊人的理智与大度。她说:“有些情诗不一定写实,何必认真研究?有很多事情最好别追根究底。”话中充满着理智、宽容,更多的是自信。余光中十分欣赏太太见怪不惊,大而化之的美德,压根儿不去从字里行间搜寻微言大义。否则,余光中岂能“光中”?余光中不止一次地对朋友们礼赞他的太太:“她的优点很多。”“最重要的是,在精神上我们能契合,而且她能充分和我的事业、我的朋友融成一片。我们有共同的兴趣、嗜好,又有共同的朋友,婚姻怎么不稳固呢。”结缡四十多年,他们相敬如宾,夫妇好合,如鼓琴瑟。
  内睦者家道昌,外睦者人事济。余光中的四个女儿中有两位博士,另两位也学有所成,早羽翼丰满翱翔在自己的天空。她们在人品与文品上都秉承了父母,文雅而又有棱角。她们都有较高的文学艺术的潜质,都是舞墨的好手,但她们却很少写文章。余光中埋怨“她们大都懒于动笔”,而女儿们却振振有词:“我们怎么也写不过爸爸了,所以干脆不写。”
    从女性的角度,林海音对余光中有个十分中肯的评价:“没有像光中这么好的丈夫了。”而朋友痖弦说得更酷:“我还真希望他也有点缺点呢!”
  岁月不居。如今星星已不是那个星星,她们星罗棋布在世界各地;月亮也不是那个月亮,白发与皱褶使其黯然几许;但在范我存的心中,他们家的太阳仍是那个太阳——不老的余光中。
  余光中、范我存伉俪,一对终身最佳“牵手”。
三、“望乡的牧神”
  “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
  龙文百斛鼎,笔力可独扛。
  余光中以这首“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的《乡愁》,一夜间令千万大陆读者倾倒。他这位“望乡的牧神”在阔别近半个世纪后,才独自擎着“一把怀古的黑伞,撑着清明寒雨霏霏”回到故土。不过,自那以后历史已翻开了新的一页。
  辛巳年重阳节时分,余光中应邀随江苏籍台湾作家代表团回乡采风。他再次踏上魂牵梦绕的故乡土地,屐痕处处,访问了南京、扬州、苏州、无锡,特地在故里常州独自作了短暂的逗留,所到之处受到的礼遇和欢迎是空前的。惟有门前旧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在南京的一次座谈会上,他激动地说:“我在南京出生,9岁才离开南京到四川读中学,后来又回到南京读大学,过了3年快乐的时光,这12年的积累使我成为一名有思想的21岁的青年。”“我是台湾作家,我也是南京作家,也可以说是福建作家,其实我最想说的是‘我是中国作家’!”他在谈两岸诗歌创作时,还诚恳地说:“他乡之石,可以攻玉,故乡之石,可以攻错”。南京大学是他的母校,为母校2002年的百年华诞,他专门写了七千字的长文祝贺。他渴望参加这一盛典。他目睹了南京的巨变后说:“刘禹锡曾写过‘金陵王气黯然收’,而我看到的南京是‘南京勃然新’。”他说他想到夫子庙、长江边独自走一走,在故乡的怀抱里沉思默想之后,写点东西出来。“蛟龙东去欲探海,崇楼北望可阅江”。当他登上下关狮子山新建的阅江楼时,更是感慨万千:“我们登阅江楼,感觉气象非凡,长江天堑可以克服,海峡两岸的关系也一定可以的。”
  余光中与江苏的学者、诗人、作家们讨论诗歌创作时,对读者反映当前有的诗歌太晦涩看不懂时,他表示忧虑和关注。但他不抱怨读者,他认为主要是诗人没有把诗写好。“假如一个诗人真正能够做到深入浅出,诗还是有读者的。‘深入’就是言之有理,‘浅出’就是让人理解并进入你的境界。”他倡导应用各种形式推广诗歌,他以自身的感受提倡诗朗诵。他认为“一首诗要读出来,生命才算完成,朗诵者要像演奏家一样,把诗歌的潜在生命激发出来,这样才能吸引人”。会上,有与会者赞美他的《乡愁》,他说:“那是70年代,我写《乡愁》,表达对祖国的爱。”他语重心长地忠告正旅居海外的学子:“还是少些乡愁为好,现在和70年代的我不一样了,那时我有家难回,而他们现在可以随时回家。应该克服情感因素,把时间和精力花在学习上。”
  余光中在故乡采风为期一旬。四面八方的盛邀,教他喜不暇接,尽管他谢绝了好多,仍忙得不亦乐乎。11月2日,他中午刚从常州赶回南京,下午即到一所大学去演讲。晚饭后又到电视台去做一个名叫《成长不烦恼》的特别节目,那是缘于一位17岁的盲人诗作者,特别想谒见余光中,余光中与他以及一批青少年朋友做了面对面的交流。他希望青年朋友们热爱生活,健康成长。节目做得“非常活泼、生动”。做完节目已是九时半了,他还赶赴“开有益斋”与一批文学界的朋友交流。余光中一到,一边向大家表示歉意,一边让大家分享他的快乐:在电视台做节目时,与他暌违54年的老同学刘镇东,手捧着一帧当年与他的合影赶来重逢。故友相见,何其兴奋!余光中风趣地拿出镜框中的照片,让大家“竞猜”哪一个是他。发黄的旧照,朋友们连猜两次都没有命中。余光中不得不自报家门,指着照片右上角的一位说:“这就是我。”刚说完,刘镇东先生手持余光中诗文集《大美为美》赶来请余光中签名。余光中激动地说:“我应该送给你才是。”告别时,他们相留地址,互道珍重。崇拜余光中的诗迷们,手持着诗人不同年代不同版本的诗文集,请他签名纪念。余光中一笔一画地为他们签名,并针对读者不同的身份,即兴题上一句或隽永或幽默的题辞。活动一直持续到十一点多,而次日一早还要赴机场,会议主持人不得不强行干预,才告结束。
  余光中对大陆的“破冰之旅”始于1992年。那年他应中国社科院外研所之邀,讲演《龚自珍与雪莱》(他们诞辰两百周年纪念),紧接着“海峡两岸外国文学研讨会”、“当代华文散文国际研讨会”……请柬纷至沓来,他回乡的步伐越来越紧密,几近一年一趟。令他难忘的是1995年,他回母校厦门大学参加校庆并讲演,“雕栏玉砌今犹在”,只是物是人非,所幸老校长汪德耀先生仍健在,在庆典会上重逢,忘情相拥之后,余光中怀揣着母校的温情,回台后写下了新诗《浪子回头》:“鼓浪屿鼓浪而去的浪子/清明节终于有岸可回头/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一百六十浬的海峡,为何/渡了近半个世纪才到家?……”另一次要数1997年,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了他的七卷本《诗歌散文集》,他足遍沈阳、长春、哈尔滨、大连和北京,为他的诗迷们签名。在东北师大演讲《诗与散文》后,他抑压不住内心的激动,朗诵墨迹未干的新作《只为了一首歌》:“……只为了一首歌槌打着童年
/槌在童年最深的痛处
/召魂一般把我召来/来梦游歌里的辽河、松花江”。在台下如雷掌声中,他又朗诵自己的《民歌》和《乡愁》,当吟到“传说北方有一首民歌/只有黄河的肺活量能歌唱”时,台下的青年学子同声应和“风/也听见/河/也听见”,情感鼎沸到极致。当时,中央电视台跟踪采访,这催人泪下的一幕在央视《读书节目》中数度播出,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
  余光中的诗,之所以受到推崇,被誉为大家,除了他的天赋和才气之外,“不是无端悲怨深,直得阅历写成吟”,无疑是一个重要因素。
  血永远浓于水。
  第一位把余光中“引进”大陆的是诗人流沙河。80年代初,他俩通信,相互颇为欣赏对方的文采。流沙河本姓余,故互称“本家”。余光中在四川生活了8年,也算半个川娃。1986年流沙河在一柄素扇上录了一阕《临江仙》辗转托送余光中,题词是“聊拂残暑”。余光中收到后马上回复:“时值溽暑,而清风在握,见者索阅,莫不称羡。”又惠诗《蜀人赠扇记》,有句云:“问我乐不思蜀吗?不,我思蜀而不乐。”后来,流沙河将此诗和相关资料推荐给《人民日报》发表,各大报刊纷纷转载,大陆读者始知海峡那边有个光耀中华的诗人余光中。
  余光中和柯灵神交已久,他们还有一段难忘的友情。1988年的汉城国际笔会,余光中因故缺席。柯灵从上海带去一把宜兴茶壶准备相赠,后托请友人转交。余光中十分感动,作《宜兴茶壶》一诗答谢柯灵,诗中写道:“最清的泉水是君子之交
/最香的茶叶是旧土之情/就这么举起空空的小壶/隔一道海峡犹如隔几
/让我们斟酌两岸,品味古今。”真是一杯今日酒,万里故园心。
  余光中这位望乡的牧神,对祖国的热爱历来已久,珍藏在心中。早在他38岁(1966年)壮年时,毫不忌讳地含泪写了遗嘱式的诗篇《当我死时》,诗中吟道:“当我死时/祭我,在长江与黄河之间,枕我的头颅/……用十七年未餍中国的眼睛/饕餮地图,从西湖到太湖/到多鹧鸪的重庆,代替回乡。”
  且用余光中的诗作结:“我的血管是黄河的支流 /中国是我的中国。”
  权借颜元叔的话作为标题:诗坛祭酒余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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