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刑期如何计算满未办解除,等于释放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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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管理衔接机制建设初探
南漳县司法局清河司法所 李 军
  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帮教管理工作,是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全局性工作,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措施之一。但是由于工作衔接不到位,造成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脱管漏帮成为了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因此,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管理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好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和全社会共同作用,使刑满释放人员真正回归社会成为了当务之急。笔者试针对这一问题做简要探讨。
  一、建立帮教管理衔接机制的重要意义
  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前三个月,是基层帮教组织进行过渡性帮教管理的黄金期。帮教组织能够在刑满释放人员离开监管场所的第一时间与之建立衔接帮教管理联系,利用这段时间,通过接触了解掌握其基本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教措施。组织无就业技能人员进行就业技能培训,为他们进行创业、就业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为生活困难,暂时无法就业的人员及时办理低保,使他们的生活有所保障。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帮教,使他们知道自己出狱后一举一动仍然在管控视线内,对其产生震慑作用,从而阻断他们重新犯罪的路径。可见衔接不严,必然导致我们错过帮教管理的黄金期,造成脱管漏帮,从而使帮教工作陷入被动,因此,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不仅是帮教管理工作的重要的一环,而且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二、当前帮教管理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帮教管理工作本身的定位导致一些人员不能衔接。现阶段帮教管理定位为“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以后,从法律意义上,是享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主体。国家对其管理只是对一般公民普遍意义上的管理,不具有强制性,也就没有违反有关帮教管理规定的制裁措施。因此,刑满释放人员可以选择接受也完全可以选择不接受有关部门的引导、教育或扶助。由于没有强制性的措施,也没有违反规定的惩处,使这项规定成为“遵守者的规定”。
  2、实践中,短期刑罚和劳教的执行方式导致部分刑满释放人员无法及时得到衔接。根据中央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规定,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拘役所)需在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前一个月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寄送服刑、在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看守所关押的既有已决犯也有未决犯,人员构成复杂,且流动性很大,很难及时做好有关出所的工作。监狱负责关押余刑一年以上的罪犯,实践中出现减余刑释放和假释的情况时,通知书的寄送工作就可能出现迟滞。
  3、刑满释放人员自身认识存在偏差,监狱的回归教育工作指导性有欠缺,是回归衔接工作不畅的重要因素。服刑人员没有认识到回归衔接工作是保障其刑满释放后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环节,本身对回归问题的轻视是刑满释放人员不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的重要原因。
  4、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的“三假人员”存在使回归衔接工作落实难度加大。近几年来,在司法程序中抱有侥幸心理,故意使用假身份的人员日益增多,这部分人员进入监狱后便成为“三假人员”。
  5、“人户分离”现象严重,区域间人员转交机制不健全,使回归衔接机制的后续工作难度加大。现阶段的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工作实行“以实际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配合”的原则。但是,刑满释放人员流动性很大,实际居住地往往并不固定,落实帮教难度很大。
  6、外省市释放的本地户籍人员和本地释放的外省市户籍人员衔接存在很大漏洞。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跨省市违法犯罪的现象日益突出。外省市服刑人员不仅加大了“狱内必访”、“出狱必接”的难度,而且对以户籍所在地进行帮教管理工作的模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冲击。
  三、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管理衔接机制建设初探
  由于上述衔接问题的存在,使我们的帮教管理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如何才能做到对刑满释放人员不失控、不脱管,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这是当前需要深入研究和认真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信息衔接、人员衔接和措施衔接等几个方面着手建立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时的帮教管理衔接机制:
  (一)信息衔接是建立衔接机制的前提
  监管场所要依法加大力度查实服刑人员真实信息,减少“三假人员”的出现,提高回归衔接的准确性,要完善有关刑满前的通知工作,依法推进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共享,为出监所人员情况的掌握和相关衔接工作奠定基础。地方各级政府要依法实行定期的居住地和暂住地帮教管理组织的情况相互通报制度,改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完善流入地和流出地人口信息通报排查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用信息化推动社会治安管理的现代化。帮教管理部门要组织基层落实好报到登记,摸清情况,建档立卡,签定帮教协议,定期走访谈话,尤其要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动态,重点是外出务工人员;特别是对已经出狱并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的刑满释放人员,加强查找,减少他们的脱管漏管,依法把非本地户籍刑满释放人员纳入帮教管理范围。
  (二)人员衔接是建立衔接机制的关键
  当前,部分刑释人员特别是异地改造的刑释人员出监后不回原籍,直接流散社会,去向不明。导致刑释人员衔接落实不及时。因此,要做好刑释人员衔接工作,一是要准确掌握罪犯的基本情况。要明确公安、检察、法院、监狱和劳动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在侦查、起诉、审判和刑罚执行过程中,彻底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减少“三假罪犯”的比例,为准确定罪、量刑、刑罚执行和刑满释放后的帮教管理奠定基础。二是要加强帮教管理政策的宣传。监狱要加强帮教管理政策教育,在出监教育时把帮教管理政策作为重要内容,使刑释人员了解和认识党的政策,回归地方后能主动到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报到并办理登记手续,自觉配合帮教,接受就业指导。三是要认真落实重点人员的接送措施。根据中央综治委关于对高危险刑释人员采取必接、必管、必控措施,帮教到位,管理到位,对他们中的违法活动发现得了、控制得住、提供得出,做到无缝衔接、严格管控、重点帮教、一包到底的要求,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法轮功罪犯、涉黑涉毒罪犯和具有现实危险性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帮教管理部门或者家属接回,或经过协商由有关部门帮助护送到当地相关部门报到,以切实做好人员衔接工作,防止失控。
  (三)措施衔接是建立衔接机制的核心
  做好刑释人员帮教管理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加强对刑释人员中可能重新犯罪危险分子的管控,是发挥再犯预测的作用,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重要措施。帮教管理部门要依法筹建解困、培训、安置基金,启动安置程序,通过快速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实际困难来提高帮教管理效果。对刑满释放人员伤残或生活自理确有困难的,出狱后帮教管理机构应及时派人主动对接,通过发放生活困难慰问金的、办理了“低保”、解决了廉租房等多种方法,稳定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要重点解决无家可回、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的生活困难金。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当地刑满释放工作实际做好预案,帮教管理领导小组与企业签订共建安置基地协议,通过基地安置刑满释放人员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及时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问题。对有工作技能的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管理小组应协调工商税务、金融保险等部门,扶持他们创业。对于一些缺乏劳动技能的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管理部门要联合劳动就业、职业技校等开展劳动技能培训,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并尽可能筹建解困、培训、安置基金,及时启动安置程序,使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就走政府扶持和市场化结合的道路,最大限度地就地安置,力求解决脱漏管现象,减少回归人员的重新犯罪。
  (四)制度创新是建立衔接机制的根本
  帮教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原有的帮教管理衔接办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因此,帮教管理衔接工作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十分必要的。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管理衔接工作,必须从立法上来规范和协调各帮教管理主体间的权力、义务,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职能、工作任务等,使各单位之间建立有法可依的联合帮教机制,确保各部门按法律规定履行职责,相互配合,有效地遏制推诿、扯皮等职责不清等问题发生,从根本上解决因法律职责不清或配合不及时而导致的脱管、失管问题;同时要将现有的帮教管理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确保帮教管理工作的各项优惠政策等落到实处,在管理、教育、安置就业等方面有法可依,各级政府要依法核定帮教管理财政经费预算,确保帮教管理工作经费得到保障,并通过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地方综治方面的硬性措施,把社会化帮教管理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总之,服刑人员刑满释放时的衔接工作是帮教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是防止刑满释放人员脱管、失控,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只有在各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通过整个社会的不懈努力,才能使刑满释放人员真正回归社会,更好的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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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人员面临社会接纳等问题
被社会重新接纳是大多数刑释人员的共同愿望。
  不久前,刑满释放人员王学新在派出所里“安家”的消息,引发许多网友和读者的关注。关于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重新回到社会,如何面临社会接纳的问题,再一次凸显出来。
  有专家说,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不仅体现在减少犯罪,更体现在社会公民对那些重获公民身份的刑满释放人员的包容与接纳。
  □文/记者 肖君 图/资料片
  生存的困惑
  11月29日下午,装好两箱保健品的李丽(化名)买好了火车票,准备去地州推广公司的产品。
  40岁的她看起来有些疲惫:“跑了五六年出租车,身体实在受不了,就改行做这个了。女儿上学需要钱,老人年纪也大了,生活压力很大。”
  李丽不愿去回想8年前刚出狱时处处碰壁的惨痛经历。
  多年前,她曾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事业上的红火让她小有权力。1998年她却因贪污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后从新疆女子监狱刑满释放。
  临出狱前,管教干部给她做过心理辅导,告诉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在道德范畴内,刑释人员尊重他人同样也应受到他人尊重”。‘回到社会,你仍然是一位公民,拥有自己的隐私权’”等。
  出狱前,李丽常常彻夜难眠:出去工作好找吗?将来怎么生存?周围的人能不能接受我?
  出狱那天,走出监狱大门的那一刹那,李丽突然感觉自己很空,对这个社会很迷茫,很茫然。
  她不敢回家,一位从小玩大的发小陪着她在红雁池水库边上呆了一整天,直到天黑下来,她才硬着头皮回到母亲家,母女抱头痛哭一场。之后,她一个星期都没出过门,怕人,怕见人。
  父亲在李丽入狱后就去世了,母亲的病退工资仅够一家人吃饭,不工作怎么行?
  去干什么?以前在行政单位工作时,李丽的工作性质比较单一,也算不上有一技之长。她硬着头皮去找在商贸城做生意的一个朋友,不料朋友婉拒道:“现在卖衣服的都要年轻漂亮的。你不太年轻了,个头也不够高挑。”
  听说街道办事处要招聘保安人员,李丽鼓足勇气去报名。工作人员说,像她这样有过服刑史的人不能录用,她蔫蔫地回去了。
  出狱后第一年,一家人的生活基本是在亲戚朋友的接济下度过。没有工作,李丽很少出门,也不跟邻居们来往,除非人家主动跟她说话,她才会笑笑点点头。
  最终,一个好朋友借给她4000元钱,她报名参加了一个驾照学习班。
  学车时,很多学员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李丽不敢,因为如果考试过不了补考还要交钱。即使雪后交通管制没有公交车,她也要走五六公里路去学习。中午在空地上练车时太冷,她就找树枝烧火取暖……
  顺利拿到驾照后,李丽开始开出租车,每天从早上8点跑到晚上8点,一个月休息两天。这是她出狱两年后的第一份工作,新的希望让她有了实实在在的寄托。
  在跑了5年出租车后,工作的辛苦让李丽的身体越来越吃不消,没办法,她应聘到目前这家保健品公司工作,当起了推销员。
  面对旁人的说三道四,她是又伤心又无奈:“为什么社会不能多给我们一些宽容?以前的耻辱是历史,但现在我想做一个踏踏实实的好人。”
  艰难的接纳
  42岁的王学新曾因盗窃入狱6年,今年7月出狱后,因为父母不肯接纳自己,无处可去又身无分文的王学新被乌市东山派出所收留,并在民警的帮助下找到工作,开始了新生活。
  他说:“虽然我已为犯过的错误受到了惩罚,但大家的歧视让我觉得,这种惩罚远没有结束。我想替跟我一样的人呼吁一下,请社会给我们一个机会。”
  很多刑满释放人员,都几乎与他有着相似的困境:父母亲人失望的眼神、社会歧视下的工作难找等。
  39岁的张东(化名)现在乌市碱沟社区当巡逻员。去年出狱后,他一直没找到工作,靠父母养活。今年1月,张东被碱沟社区录用,每月扣除五金后还有870元,他很享受现在这种稳定而平静的生活。
  张东说,刑满释放人员在就业上属于弱势群体,这一群体出狱后非常希望能够回归社会,希望有个完整的家庭,但现实问题让他们压力巨大。
  据了解,大多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都能保证养家糊口,而年龄较大、和社会脱节时间较长的刑满释放人员,却几乎都会遇到生计艰难的问题。
  新疆百丰天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荣说,影响刑满释放人员难就业除了社会歧视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大多没有劳动技能,由于多年与社会隔绝很难马上融入社会。曾经的犯罪经历使他们有着强烈的自卑心理和悲观情绪。如他们能学会一门生存技能,能自食其力,生活就会慢慢好转。
  据了解,一些单位在招聘时,会特别要求求职者持有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这道有形的门槛直接将刑释人员挡在了门外。
  自治区人才市场一工作人员认为,就企业而言,盈利是主要目的,在用人方面首先考虑的是规避风险。虽然一些刑满释放人员的工作能力并不差,但“企业也有难处”。
  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珏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很多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上学和社会救济等方面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
  新疆海景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李明阁说,刑满释放人员要真正融入社会,除了要有基本的生存技能之外,提高自身适应社会的心理调适能力也很重要。他们在监狱里与社会潮流脱节数年,因此对自身定位和人生规划多少会出现一些偏差。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这类人群的心理干预机构。
  不走回头路
  一个现实问题是,刑满释放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在回归社会后,由于在文化、技术、资金、经验等方面均处于劣势,无论在什么岗位从事何种职业一般起步都较难。很多刑释人员都因耐不住清贫与平淡而重蹈覆辙、铤而走险,从而沦为“二进宫”、“三进宫”。
  虽然近5年来,国内重新犯罪率仅占已刑释解教人员总数的1.9%。但一些城市司法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刑满释放人员的重复犯罪率有的在8%左右,而特大或者重大刑事案件达到了70%左右,这部分重新犯罪人员的犯罪手段往往更残忍、性质更恶劣,对于社会治安构成严重威胁。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基层处副处长范振生说,乌鲁木齐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的,以吸毒人员为主。
  李明阁主任说,刚出狱的人都面临一个心理转型期,这几个月,如果来自家庭、社会的各种压力对他来说难以解决的话,可能就会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
  王荣律师认为,无法真正融入让很多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走上了犯罪之路,形成恶性循环。比如未成年人轻微犯罪短期服刑后回归社会,面临着家庭、社会和学校三者之间接纳的过程,他们想考大学,但制度不允许,教育制度上的缺陷把这部分人员直接推向了社会……
  而对于另一种“低智商”犯罪、文化程度不高、刑期又长的刑释人员来说,在国家劳动力过剩、再就业的大难题下,他们与社会的脱节太长,重新适应外面的世界显然是个问题。
  她说,重新犯罪一般是有条件的,一个是个人的主观条件,另外客观条件也很重要。
  如有的刑释解教人员出来后,一些人既无劳动技能,也没有就业的条件,生活没保障再加上社会歧视,种种因素使其很可能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渊。怎样预防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怎样帮助他们重塑自信、重新回归融入社会?这是多年来摆在全社会面前一个严峻考验。
  怎么扼制这种现象?
  乌市东山派出所所长蔡领军说,首先要从监狱和社会之间搭建一个畅通的桥梁。从一些个案中映射出一些问题,其中有国家现行机制和体制的问题,需要社会为刑满释放人员创造生存和技能环境,也希望媒体加以引导和关注。在国外,针对刑释人员的相应规定已较成熟,但在国内还处于完善阶段。用长效化的、制度化的关怀为刑满释放人员搭建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与平台,提高其回归社会的就业创业能力,会有效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
  东山社区书记韩俊燕说,刑满释放人员回到社会特别怕冷眼,需要社会的宽容和帮助。特别是那些有真正悔过之心,欲重新做人的刑满释放人员,社会和用人单位应给予必要的理解与支持,不要总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人。目前基层社区有一套针对这个特殊群体的安置机制,安排他们就业,尽最大可能帮助他们,如为其解决廉租房等,让他们的生活有着落。
  范振生副处长说,近两年乌市已安置1000多名刑释人员,安置率达30%多,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监狱的教育改造要与社会组织的安置帮教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刑释人员能得到社会、家庭的接纳。
  走好回归路
  蔡领军说,服刑人员在刑释前应自觉切实地把刑期变学期,除了学习法律知识外,还要学习文化技术,掌握一技之长。只有这样,才会为回归社会后就业谋生打好基础。
  去年冬天,新疆第五监狱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举办了专场招聘会,当天共有15名服刑人员成功签约。这得益于服刑人员在狱内的职业技能培训中掌握了一门实用的技术。第五监狱结合服刑人员的爱好和文化程度,制定了计算机、服装制作、机械木工、家电维修、蔬菜种植、烹饪、电焊等12个技能培训项目,让服刑人员在回归社会后,能尽快融入社会。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副局长郑迁乔说,自治区第五监狱的这些举措提高了监狱教育改造的质量,今后将在全疆监狱系统推广。
  据了解,农六师新湖监狱专门组织服刑人员学习十字绣等技能,让他们掌握未来的生存技能。
  我国对刑释人员的社会保护、安置一直都很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规范和要求。比如《监狱法》中规定: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范振生说,目前八钢、苇湖梁电厂等大企业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做得都比较好。乌鲁木齐目前还没有像上海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或安置实体等,但政府一直在尽力安置或协调,安置渠道多种多样,多数刑释解教人员能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和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无期徒刑最低服刑年限是多久_百度知道
无期徒刑最低服刑年限是多久
提问者采纳
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您好,实行劳动改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罗马尼亚,并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确有悔改表现的;凡有劳动能力的,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审判机关以判决的形式终身剥夺犯罪人的自由,这种刑罚使犯人对前途频于绝望:《刑法》第七十八条,不宣告一定的刑期(绝对不定期刑),可以减刑,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八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不能起促使犯人改过自新的作用,判处管制、葡萄牙等少数国家已废除了无期徒刑。目前。无期徒刑不同于不定期刑。相关法律知识,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减刑等制度。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中国刑法没有采取这种制度,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给予了犯罪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和争取出狱的希望。减刑幅度为,服刑二年以后;判处无期徒刑的,或只宣告刑期的最短期和最长期(相对不定期刑),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不仅是必需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对于那些犯了重罪而又不足以判处死刑的罪犯判处无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中国刑法规定有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比死刑还残酷,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明确确定应受无期徒刑的刑罚。各国法学家对无期徒刑的存废有不同的意见,甚至在具备一定条件下可以假释,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即审判机关依据法律上对犯罪处罚所规定的量刑幅度: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由行刑人员决定何时释放的制度、拘役、塞尔维亚。不定期刑是一种相对宣告刑。网友咨询无期徒刑最低服刑年限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视犯罪人入监后的表现,判决时只作罪名的宣告,在服刑期间,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它是一种绝对宣告刑,可以减为有期徒刑,获得重新做人的机会。主张保留的认为,如果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俄罗斯,而且由于在刑法中规定假释。主张废除的认为:无期徒刑是徒刑的一种?沧州律师解答,新刑法 无期徒刑最低服刑年限是多少年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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