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全国网上国家信访信息系统统第一次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

提升信访满意度功夫应下在网外
日16:49&&&来源:
国家信访局最新制定的《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将于日起实施。《办法》首次将群众满意度评价纳入信访工作考核,如果因群众不满意发生信访事项处理不当,工作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情节严重的按规定问责。(12.19新京报)
实行网上信访受理制度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新措施。“网上信访”是利用网络载体,通过网上发送、接收电子邮件的形式,实现网上反映、受理、办理、转办、督办、回复信访事项处理结果和传递信访信息的一种新型信访业务。意在引导群众多上网、少走访,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逐步把网上信访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主渠道。
群众满意度评价,是指信访人对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工作情况作出的评价。《办法》限定满意度评价的范围是通过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第一次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其实质意义在于对网上信访的推广。一方面引导群众走网上信访的途径,紧盯网络追结果。通过把信访工作评判权交给群众,接受群众监督,推动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就地解决。
再一方面,倒逼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切实负责,认真处理群众信访事项。如属于处理不当的,要求及时纠正,工作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问责。
怎样提高网上信访满意度?关键是要把功夫下在网络以外。
网上网下相结合,才能搞好信访。开通网上信访是便利群众之举,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真正解决,还要从网上走出来,到群众中间去。依靠网络但不依赖网络,应该作为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的基本思路。往往信访本身是简单的,而问题解决是复杂的。必须走近群众,了解实际,从实际出发,为群众排忧解难。
一是要把群众的诉求办到位,需要一个好机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是信访部门的工作要求。“件件有回音”容易做到,而“事事有着落”可不是容易的,往往一件事情涉及许多单位,需要做大量的协调工作,说破嘴、跑断腿也不一定能办成。所以,实现“事事有着落”要靠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信访部门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诉求,在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对有权处理的责任单位和部门提出的处理意见、工作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反馈,客观上形成一种监督机制,可以有效防止网上信访“好听不管用”,流于形式的弊端。
二是要把一时解决不了的事解释清楚,争取群众的理解。群众的诉求,有些是可以立行立办的,而有些是眼前办不到的,或因力不从心,或因缺乏政策依据,条件不成熟。遇到这种情况,恐怕不是单靠网上交流能解决好的。这就需要“身入基层,心入群众”,与群众当面锣对面鼓的摆事实、讲道理,说清楚,让群众相信“世上没有万能政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要发动群众,带领群众,共同克难攻坚,实现群众的共同利益。说到底,群众的困难还要靠群众自己来解决。政府的作用只是充当组织者、牵头人。组织好群众,就需要来到群众中间团结群众,发动群众,才能带领群众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发展好。这些都不是逗留在虚拟空间里可以完成的。所以,网上信访的功夫在网外。入得网,出得网,才能解决好群众诉求。
《办法》明确,按照“诉访分离”和“法定途径优先”原则,对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信访事项,不纳入满意度评价范围。这意味着,涉法涉诉问题不在考核之列。此举的长远意义,在于法治引导,是对法律崇高性的张扬。
社会进步是矛盾运动的结果,法治社会的发育也不例外。在民主与法治的行进中,没有民众的舍命奋争,我们可能仍是大清国的子民。都不去给法律找麻烦,法治就永远长不大;都不去走法律途径,法治的路永远踩不出来。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党员学习微平台”
(责编:黄策舆、谢磊)
热点关键词
热门点击排行榜
12345678910新信访条例规定不越级上访,但辖内不回应玩推搡怎么办?
楼主正文显示宽度
跟帖显示为
本帖只代表的个人观点,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如将本文用于其他媒体出版, 请与联系。举报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帖到朋友圈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帖到朋友圈
112.240.74.*
新信访条例规定不越级上访,但辖内不回应玩推搡怎么办?
112.240.74.*
新信访条例规定不越级上访,但辖内不回应玩推搡怎么办?投诉了超过半年的广州市华乐派出所警察13年8月9日深夜接警到场未能有效妥善处置酒醉
125.107.111.*
信访不越级,贪官笑开;天高皇帝远,啥都看不见。
27.30.79.*
添加内容新信访条例规定不越级上访,但辖内不回应玩推搡怎么办?自己武力解决。
111.14.47.*
14.159.54.*
连州市福安街146号一家人还纠结一群人对我进行24小时窃听脑控技术,更为大事传播,给我造成极大的生活负担和精神压力。期间还不断恐吓,毁谤,恶意敲诈,恶意人身攻击
125.40.218.*
我们对处理意见不服要求复查,在2014年的5月18号递交到区政府,工作人员找任何理由推脱到现在都没有进入复查程序。
图文编辑模式
请登录后继续操作....
强国社区-人民网关于转发市委、市政府《2015年全市信访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镇直各部门,各办事处、村:
近期,滕州市委、市政府下发了《2015年全市信访工作要点》(滕发[2015]1号),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信访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和规划。就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提出了八大项,二十三小项的工作要求。为确保信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扎实展开信访维稳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希望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附:市委、市政府《2015年全市信访工作要点》
2015年4月28日&&
滕信字〔2015〕1号
2015年全市信访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年,也是信访工作加强法治建设、深化改革发展的落实年。根据中央、省和枣庄市信访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市信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为主线,以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确保基础夯实、责任压实、任务落实,有效预防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效能和群众满意度,着力打造“民生信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为我市争当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加快建设法治滕州、平安滕州、幸福滕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深入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
(一)抓好信访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牢固树立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理念,处理好信访维稳与厉行法治、维权与维稳、末端处理与源头治理、发扬传统与改革创新四个关系。组织专门力量,进一步加强对《信访条例》和信访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实践经验和制度机制创新成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二)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和《山东省信访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以“学《条例》、用《条例》”为主题,坚持面向领导干部、面向信访干部、面向广大群众“三个面向”,扎实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层层抓好业务培训,使全市信访干部成为精通和落实《条例》的行家里手。
(三)支持和配合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严格按照访诉分离原则受理来信来访,全力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投诉请求。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救济途径的边界,推动职能部门按照法定途径优先原则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根据上级信访部门职责清单,研究制定工作职责清单,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二、进一步畅通和规范信访渠道
(五)健全完善信访问题源头预防机制。推动建立信访隐患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组织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对本辖区、本系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进行实时排查,对可能引发聚集上访或滋事扰序行为的信访隐患,加强预警预报,逐一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化解。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六)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继续做好市级领导同志接待群众来访和直接处理信访问题组织协调工作;加大对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检查、抽查力度,确保市、镇街、部门领导干部每周至少一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对市、镇街、部门领导接访制度落实情况、信访事项化解情况、越级上访情况等,于年底时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阅信制度,重要来信由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办理意见、签发办结报告。
(七)进一步规范联合接访。积极推进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建设,健全联合接访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行市、镇街、部门联合接访的做法,减少镇街、部门之间及其相互之间推诿扯皮,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效率。
三、进一步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
(八)深入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全面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办法,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着力解决工作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依法逐级走访宣传活动,加强对越级走访群众的思想教育疏导和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其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建立对镇街、市直各部门联系沟通机制,加强对越级访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九)大力推行“阳光信访”新模式。开通使用并规范运行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纵向联通市、镇(街道)二级,横向联通市、市直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部门,将全部信访业务纳入网上流转,实行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全过程公开,着力推动责任部门提高处理问题的质量和效率。特别要加强网上投诉受理办理,使信访群众感到网上信访好用管用,引导走访向“网访”转变。
(十)全面推进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信访局《满意度评价办法》和省实施细则,按照“谁初次办理、谁负责公开、谁接受评价”的原则,将通过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初次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全部纳入满意度评价范围,强化结果运用,倒逼责任落实。对国家、省、枣庄市信访局纳入评价范围的信访事项,作为重点案件,及时立案交办或报送领导阅批,强化过程监督,推动问题解决。
(十一)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健全完善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定期对初信初访办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通报,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和办理质量。部署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
四、进一步做好重点疑难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
(十二)开展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化解活动。集中排查梳理和交办一批疑难复杂信访积案,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包案。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三不限、三重新”的要求,着力推进重点案件的化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评估工作。
(十三)强化复查复核工作。进一步加大复查复核政策宣传力度,对接初信初访办理答复环节,积极引导信访群众依法行使复查复核救济权利;加强复查复核能力建设,健全机构、配强人员、抓好培训,确保工作力量满足形势任务需要;着力提升复查复核质量,完善机制、优化流程、规范程序,深入实施《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抓紧组建信访听证员库,实行听证关口前移和复核案件“件件听证”,确保每一起复查复核事项都经得起检验。
五、进一步加大进京非正常上访治理力度
(十四)巩固和扩大进京非正常上访依法治理成果。抓住《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鲁公发﹝2015﹞35号)出台的有利时机,进一步理顺非正常上访处置的体制机制,强化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有效协作,实现非正常上访的系统治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进京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滕办发〔2014〕46号),继续加强对进京非正常上访特别是重复、集体进京非正常上访和长期在京滞留、失控重点人员的治理工作,有效落实劝返、处置、稳控和化解责任,对进京非访人员逐人建立台账,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落实“五个一”工作措施,建立化解稳控长效机制,加大对违法信访行为依法处置力度,确保全年进京非正常上访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
(十五)切实加强驻京值班工作。充实配强驻京信访值班工作力量,在省、枣庄市驻京工作组统一指挥下,依法文明安全及时劝返我市进京非访人员,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各类异常突发事件。
六、进一步强化信访基层基础工作
(十六)加强基础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从信访业务基础入手,积极适应信访业务网上流转的形势需要,对办信、接访、网上信访、复查复核、督查督办等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完善,细化优化工作流程。积极稳步地推进信访工作标准化建设,在办信领域率先探索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按照“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标准、一切标准有监督”的要求,把运行成熟的制度机制,用标准的形式固定下来,实现对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十七)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紧紧围绕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法治化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信访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推出一批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调研成果。总结提炼我市信访工作的经验做法,重点培养一批基层信访工作典型,适时召开现场会议予以推广。
七、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十八)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常态化的信访事项办理督查、巡查、评查机制;建立分级督查制度,重大疑难信访问题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进行联合督查。每三个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暗访督导活动,针对重点工作和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尤其是对群众评价不满意的典型事项、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阅批交办事项、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信访积案化解等情况开展督查督办。
(十九)健全完善信访考核体系。层层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逐级压实责任。配合市委组织部,认真做好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定性项目“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率”和特别事项扣分项目“进京非访”考核评价工作。研究制定2015年信访工作考核办法,突出非正常上访治理、信访积案化解、逐级走访、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及参评率等工作重点,改进信访通报工作,树立正确工作导向。
(二十)严格落实信访约谈问责制度。健全完善信访工作约谈制度,对信访工作被动的责任单位领导同志视情进行约谈。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导致发生极端行为或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建议市委、市政府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八、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一)突出抓好能力建设。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培养他们持之以恒的学习习惯、娴熟精湛的业务技能、勇于改革的创新精神、坚持不懈的工作韧劲,为工作开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十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广大信访干部自觉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在党纪国法约束中工作,在内外监督下干事,形成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十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抓好思想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倡导信访战线的奉献文化,培养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健全副科级领导干部联系镇街、市直有关部门制度,深入了解基层实际,及时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切实抓好党建、纪检监察、综治平安建设、人口计生党政保障等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
中共滕州市委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8日
2015年信访工作责任分解表
进京非正常上访治理工作
按照《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理顺非正常上访处置的体制机制,强化各有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写作,实现非正常上访的系统治理。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进京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措施,加大对违法信访行为依法处置力度。
加强驻京值班劝返工作,依法开展进京上访人员清理劝返工作。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号
主办:滕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 Tel: E-mail:Webmaster@信访事项须15日内交办到位 明年起信访人可凭查询码网上评价【】【字体: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 10:05:04法制网记者 梁士斌
从2015年起,每一位信访人都将获得一个查询码,在国家信访局网站随时查询信访事项的进展,并在一定时间节点后进行满意或不满意评价。这是今天对外公布的《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内容。该《办法》将自日起施行。
登录国家信访局网站即可
今年年底,依托互联网的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成使用。明年起,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可登录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凭查询码了解各级信访部门的受理转送情况和有权处理机关的办理情况,并可以对办理结果进行评价,选择满意、基本满意或是不满意。
国家信访局对纳入评价范围的来信、来访事项,采取短信、邮寄、告知等方式向信访人提供查询码,信访人凭查询码登录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查询评价;对信访人未留手机号码的来信事项,逐级转交后,由直接转交有权处理机关办理的信访工作机构负责打印查询码并告知信访人。
国家信访局有关负责人特别提示信访人,在提出信访事项时能够留下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对没有留手机号码的,将由相关信访部门打印并告知。比如,应由县级土地部门办理,那么县级信访部门就负责打印查询码并告知信访人。
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登记受理纳入评价范围的网上信访事项,信访人可通过注册账户登录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查询评价。
信访人评价有时限要求
《办法》规定,信访人自收到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即可进行满意度评价;超过30日未作评价的,视为“超期未评价”。
信访人自提出信访事项之日起超过90日,未收到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的,可进行满意度评价;超过120日未作评价的,视为“超期未评价”。
哪些信访事项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范围呢?《办法》规定,通过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第一次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全部纳入满意度评价。
但是以下情形不纳入满意度评价范围,即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信访事项。
(责任编辑:于洋) 1
法律法规库
·····
·····
·····
地方司法厅(局)页面
地方普法网站
国家政法机关
法律专业网站
普法微博网群
京ICP备号-3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国家信访局就“不受理越级上访”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信访局负责人就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我们体会,这个《意见》的出台,有这样几个背景:一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对信访工作作出了新部署。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等等。这些都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信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就需要将这些部署和要求具体化,形成推动工作的明确思路和有力措施。基于此,出台一个指导性文件就显得十分必要。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既为做好信访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也为出台这个《意见》提出了基本遵循。二是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的实际需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解决了大量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应当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现象,引发了大量信访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些地方和部门把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效果。为了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信访工作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下发一个文件是十分必要的。三是新形势新任务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全国信访形势总体平稳的情况下,也出现了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情况,主要是矛盾上行趋势明显,信访突出问题集中,群体性利益诉求增多等,特别是随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推进,必将触及现有体制、机制和各种利益关系,引发一些新的利益矛盾,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对加快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的期待会更加迫切。面对这些新情况,也有必要下发一个文件,对相关工作进行规范,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回应社会关切,取信于民。四是总结经验指导实践的客观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创造总结了一些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经验做法,比如“阳光信访”、干部下访、联合接访、集中力量化解信访积案等,都体现出用群众工作理念和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思路,需要在更高的层面提炼并固化下来,使之转化为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实践。加之中央在浙江省召开了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对新形势下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与此同时,中央明确提出推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这客观上需要出台一个规范性文件对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进行系统部署,以推动信访工作创新发展。
  问:《意见》对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出哪些要求?
  答:《意见》从健全公开透明的诉求表达和办理方式、突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重点、完善联合接访运行方式、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充分发挥法定诉求表达渠道作用等五个方面,对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出要求。这些方面,都是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信访秩序的关键。其中,既重视传统信访渠道的畅通,又根据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提出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大力推行“阳光信访”;既着重强调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又对省、市、县、乡各级领导干部接访次数作出最低限定,并要求集中领导资源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既提出在市、县两级全部实行联合接访,又要求结合实际加强对进驻联合接访场所责任部门的动态管理,防止形式化;既明确提出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又强调坚决依法严惩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良好的信访秩序;既明确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又强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加快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
  问:《意见》对推行“阳光信访”提出哪些要求?
  答: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信访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意见》强调,要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这是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的一个重要突破。目前的工作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是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将接待来访、办理来信、督查督办、网上投诉等全部信访事项放在网上流转,把受理、办理和结果等重要环节通过网络公开,实现信访事项的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二是推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把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这项工作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信访局对本局初次登记受理的非涉密署名的求决类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事项,依托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实行群众满意度评价。各地区各部门也将根据工作要求全力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真正让老百姓当信访工作的“监督员”和“裁判员”,以实际行动提高信访公信力。
  问:《意见》对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是如何规定的?
  答:《意见》指出,“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并明确了中央信访工作机构不受理来访的三种情形,即: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接待部门对应到而未到省级职能部门反映诉求的,或者省级职能部门正在处理且未超出法定处理期限的,或者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意见》这么规定,就是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压实责任主体责任,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效率,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本级和属地,防止矛盾上行,依法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问:《意见》对“诉访分离”是如何规定的?
  答: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意见》强调,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或及时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办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尊重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法律结论。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方式,使合理合法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解决。总之,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就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问:《意见》对解决信访积案是如何规定的?
  答:信访积案一直是困扰信访工作的一个难题。《意见》从多个方面对有效化解信访积案和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了明确。主要有:健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的机制,强调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认真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建立信访听证制度,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公开听证,促进息诉息访;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对已审核认定办结的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健全信访事项协商会办等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加大化解“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力度;建立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其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中的推动作用。同时,强调领导干部要把接访包案的重点和精力放在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上;对一些久拖不决的信访突出问题,提请党委和政府督查机构督查督办;健全经常性教育疏导机制,对问题解决到位仍坚持上访的人员,重点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问:《意见》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是如何规定的?
  答:开展督促检查是一个重要的领导环节和领导方法。加强信访督查工作,是落实党和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促进信访问题解决的重要举措。《意见》强调,要健全统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工作机制,并从督查机制、范围重点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一是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不只是信访部门一家的工作,而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从而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力度。二是对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信访突出问题,列入党委政府督查机构督查范围。党委政府督查机构督查信访突出问题,增强了督查权威,有助于问题解决。三是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跟踪督查和问效。四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信访部门开展督查,重视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建议。信访部门行使好“三项职权”,关键是要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意见》给各级党委政府及信访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强。
  问:听了您的介绍,我们感到,这个《意见》确实很重要,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必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请您谈谈这个文件的重要意义?
  答:《意见》的出台,对于探索创新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方法,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重大意义。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信访工作的核心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意见》从加强群众工作、创新工作方法、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出实招、出管用的招,强调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健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机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根本落脚点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必将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有利于指导信访工作实践。《意见》在全面梳理以往成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将其系统化、概括化,既着眼于打基础、利长远,在实践层面提出了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方式方法;又指方向、明任务,对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必将对信访工作的创新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三是有利于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意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顺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针对“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以改革的精神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思路和举措。《意见》的出台,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重要标志。各地区各部门抓好《意见》贯彻落实的过程,客观上将成为结合实际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过程,必将推动信访工作改革取得新成效。
  我们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新要求,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完)
版面编辑:周天
新闻订阅:订阅后,一旦财新网更新相关内容,我们会第一时间通过发邮件通知您。
在这里,您可以选择接收的频率:
确定增加订阅含有的新闻?
,您所订阅的新闻会发送到邮箱:(此邮箱不可更改,且每个邮箱最多可同时订阅20个关键词
您已选择接收的频率为
苹果客户端
安卓客户端
微信号:caixinfinance
微信号:caixintmt
微信号:on_china
微信号:wuyang
微信号:on_equaducation
caixinenergy
caixin-enjoy
caixin-life
全站点击排行榜
全站评论排行榜
新媒体实验群}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规定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