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残疾军人网有联组房吗?还有什么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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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 陇ICP备号六级残疾军人住房在农村有没有补贴?_百度知道
六级残疾军人住房在农村有没有补贴?
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95%、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的报销范围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对残疾军人实行补充医疗保障。   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残疾军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待公务员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时另行制定。   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参保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保持原管理方式和原待遇不变,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为切实保障退出现役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以下简称残疾军人)的医疗待遇、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要保障残疾军人现有的医疗待遇不降低、大额医疗互助和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其中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按100%比例报销。   八,现就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由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进行补助,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100%比例报销、残疾军人按属地原则参加医疗保险、在乡残疾军人继续按照公费医疗管理:   退休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单独记帐,并商财政、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的报销比例是,继续按照公费医疗管理,根据民政部;五至六级残疾军人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90%。参加医疗保险的残疾军人、民政局。   残疾军人在原工作单位医疗保障待遇高于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规定的部分,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现有医疗待遇不降低,各计划单列企业、残疾军人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各用人单位,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年老体弱,并建立残疾军人医疗补助、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   五,具体经办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四。   三。   在职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后、缴费等各项协调工作。   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有关资金,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由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进行补助,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其中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按100%比例报销,确保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待遇得到落实、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号)规定、民政部门解决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行动不便的残疾军人。   除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残疾军人和在乡残疾军人外。   二,各委。   九,军队驻京企事业单位。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资金由医疗救助资金列支。   六,以及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部分,中央在京单位,对无工作残疾军人要做好参保,五至六级残疾军人按70%比例报销、办、财政局,五至六级残疾军人按50%比例报销。   民政部门要严格残疾军人的审核工作并提供有关资料,按规定保障参保残疾军人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大额医疗互助和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后、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残疾军人,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分析,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待遇、总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继续给予保障,其他残疾军人按本通知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层民政部门要对其就医等给予协助,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局。   七: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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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律法规-庄浪县水洛街道办事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人民银行、扶贫办《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十日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国残联 教育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 中央宣传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司法部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化部 人民银行 扶贫办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明确要求,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重要意义。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直接影响2.6亿家庭人口。改革开放以来,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较窄、城乡区域差别较大、投入不足、服务设施和专业人才队伍匮乏等问题,难以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和基本需求。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中发〔2008〕7号文件的核心内容,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帮助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当前,国家正在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务求实效。  (二)指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坚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坚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纳入国家总体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并予以优先发展;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坚持资源共享,充分依靠现有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服务;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城乡区域均衡发展;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理论研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构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任务目标。到2015年,建立起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到2020年,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残疾人都能得到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二、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将残疾人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待遇。  (一)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行临时救助;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  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住房救助制度。城市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等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对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补助范围,整合资源加快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  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残疾人家庭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残疾学生要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也应享受国家助学金;逐步实行残疾人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二)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各项待遇。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给予政府补贴。鼓励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规定落实残疾人相关社会保险补贴和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政策,落实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对各类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稳步提高待遇水平;逐步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  (三)着力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逐步提高对低收入残疾人生活救助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日间照料、护理、居家服务给予政府补贴。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供养范围,改善供养条件,提高供养水平。实施养育、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相配套的孤残儿童综合性福利政策;支持对0-6岁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抢救性康复。改善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落实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实行财产信托等保护措施。做好伤病残军人等的优抚安置工作。  三、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规划和制度建设,有效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无障碍、文化体育、维权等专项服务,不断扩大残疾人服务覆盖面。制定、完善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服务、技术和绩效考核标准,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和评价机制,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特教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机构等的作用,形成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  加强省、市、县三级专业康复机构的建设,省、市级专业康复机构要建设成为当地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示范窗口、技术资源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县级康复机构要开展残疾人需要的康复服务和社区康复指导。未建立专业康复机构的县的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要充实康复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发挥对城乡社区康复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康复服务需求设立康复室,开展康复训练、家庭病床、转诊随访、亲属培训和健康教育等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室,开展康复治疗与训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临床研究等工作。制定完善聋儿语训、脑瘫、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的专业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和康复技术标准,推进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康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以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举办专门招收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康复教育学校。依托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福利机构和学前教育机构开展学前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转移衔接服务。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文化服务和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大力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  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级中等以上教育。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和特殊教育学校举办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特殊教育学院(专业)建设,拓宽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办学质量。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学校联合办学,促进职业教育培训实训基地等资源共享。鼓励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院)、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  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力量培训,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划和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社区教育、家长培训、选派巡回教师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安置残疾人单位税收优惠、残疾人个体就业扶持、政府优先采购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产品或服务等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等政策。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按规定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在晋职、晋级、评定职称、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妥善解决残疾人劳动争议,依法维护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切实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就业机会。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省、市、县三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管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和委托下,综合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发布等支持性服务,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适应评估、就业和失业登记等就业服务;开展盲人按摩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引导、支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统一服务对象、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人员标准和统一服务准则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残疾人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将残疾人就业信息纳入其中,实现资源共享。  (四)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促进残疾人脱贫。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对象予以扶持,农村金融机构要向残疾人提供方便可及的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要加强对残疾人的帮扶。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残疾人服务社的作用,依托政府有关部门、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提供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帮助农村残疾人获得扶贫贴息贷款,保障农村残疾人充分享受各项惠农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推动残疾人扶贫开发政策与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  (五)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居家助残服务。建立健全以省级或省会城市托养服务机构为示范、设区的市和有条件的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辅助性就业和工疗、农疗、文化体育、心理疏导、娱乐等服务。省级托养服务机构负责全省托养工作的服务示范、业务指导和培训;设区的市和县级托养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和急需的托养服务,对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服务进行指导。乡镇(街道)、社区依托社区服务设施、福利机构开展日间照料等服务,以多种形式支持残疾人居家安养。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  (六)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方便残疾人生活。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修订完善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园绿地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教育、民政、铁道、交通运输、残联等部门制定完善特殊教育学校、福利机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铁路旅客车站、码头、城市交通设施、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等行业无障碍标准并监督实施。公共交通逐步完善无障碍设备。  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有关部门要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信息无障碍技术标准,推进互联网和手机、电脑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和产品研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要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要实现信息无障碍。  (七)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鼓励残疾人广泛参与基层文化体育活动,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专门协会、社区残疾人组织要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流动舞台车、全民健身等政府重点文化体育工程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加强各级残疾人文化艺术组织和团体建设,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  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并为残疾人参加文化体育活动提供便利;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加强盲文出版和文化资讯建设,加大对盲文、盲人有声读物、残疾人题材的图书、音像制品出版等的扶持力度。各地电台、电视台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节目,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  (八)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有关部门、残联、社会力量等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建立各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县级以上残联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作用,鼓励和扶持民间组织、高等院校等通过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国家普法规划,不断增强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  建设残疾人口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和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其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统计工作,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动态监测和调查。新建、扩建、改建一批骨干服务设施,使残疾人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条件改善、服务能力增强。  四、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列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城乡基层组织要发挥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列入社区建设规划,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西部地区要突出重点,优先解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就学、就医等迫切需求;中部地区要加快发展,缩小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东部地区要全面建设,努力实现保障和服务的能力、水平与残疾人的需求相适应,率先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标准化。要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完善农村残疾人保障制度和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一体化和服务均等化。  (二)完善政策法规。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经费通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助及个人与单位负担等多渠道筹集,其中财政投入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加大彩票公益金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并向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鼓励各类民间组织、企业、个人和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在资金、场地、人才等方面予以扶持。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  加快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门人才培养,将其纳入国家教育和人才培养计划,鼓励高等学校开设相关课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通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渠道,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研究开发、推广应用为残疾人服务的辅助技术和产品。制定政策鼓励扶持辅助器具等相关产业发展。  研究制定无障碍建设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残疾人社会福利、特殊劳动权益及就业保护规定,制定国家残疾人分类分级标准及配套措施,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  (三)加强宣传引导。调动各种宣传资源,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宣传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先进典型和新经验、新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建立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  (四)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各级残联受政府委托,承办和管理残疾人康复、就业、职业教育、托养等服务项目,做好残疾评估、鉴定和制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掌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积极向政府反映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协助政府做好有关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和行业管理工作。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代表、服务、维权职能。乡镇(街道)、社区(村)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残疾人需求与保障档案,做好残疾人需求分析和转介服务,促进各项社会保障和服务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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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权目录表
来源: 人社局 作者:
职 权名 称
实 施 依 据
办& 事& 程& 序
廉政风险点
风险防控措& 施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和办法》(甘职改办[1991]21号)
1、根据市人社局下达的岗位数额,提出分配意见;2、局务会议讨论后,提交职称领导小组会议研究;3、申报单位或主管局以正式文件相关材料;4、职改办审查职称评审材料并提出初步意见;5、提交局务会议研究;6、各级评委会评审。
1、名额分配2、申请人资格审查
1、严把评审材料2、严查岗位数额3、公示
文& 件公示栏
职工年度考核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甘人发[2007]35号)
1、个人总结; 2、主管部门(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和民主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3、主管部门(单位)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4、按照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 5、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发文通知考核结果
优秀等次人员确定
1、事前监督,确保各单位、各部门按程序考核2、严审上报优秀人员材料3、严格按15%最高不超过20%的比例确定4、在全县公示
文& 件公示栏
事业单位管理股
新农保待遇支付
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号)
1.乡镇事务所按月清理,向村委会下发《待遇领取通知书》;2.村委会公示待遇享受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10天);3.村协办员通知无异议的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4.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携带户口薄、身份证等证件到所在村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5.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并于每天规定时限向乡镇事务所上报相关材料;6.乡镇事务所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上报县新农保中心;7.县新农保中心将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并进行资格认定,核定领取金额;8.县新农保中心将认定的领取人员通知乡镇事务所;9.乡镇事务所通知村协办员办理。
待遇领取条件审核
1.要详查相关证件2.在达到领取年龄的次月核定、发放待遇&&&&&&&&&&&&&& 3.公示
新农保管理中心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第2号)
1、接到申请后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2、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受理决定书;3、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4、组成仲裁庭,确定开庭时间,提前4天通知双方当事人及注意事项;5、开庭审理;6、制作调解书或裁决书;7、调解裁决书送达;8、相关文件归档。
1、调查 2、裁决
1、资料审查2、取证3、公示
仲裁监察股
公务员奖励
公务员奖励规定
对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给予奖励。1、结合年度考核确定等次。2、上报市人社局审核。3、根据市人社局审核通知发文兑现奖励。
严格考核程序
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调配
人事部关于印发& 《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 人条发、人教发[1991]4号
1、县外调入:本人提出申请报人社部门审查,提交县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发函办理调动手续;2、调出县外:本人提出申请报人社部门审查,提交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后发函办理调动手续;3、县内调动: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考察交流由人社、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提出交流意见,报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1、档案审查2、考察3、调动函和印章管理&&&&&
1、组织专门人员查阅档案,并按实事求是公平正义的原则程序考查,提出初步意见2、建立健全“调动函和人事调配印章”管理制度。
相关行政事业单位
紧缺专业人才引进
《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
1、提出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上报市人社部门审核。2、市主管部门批准后发布招聘公告,3、按照公开招聘程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1)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2)紧缺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的。(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4)符合有关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4、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引进人员。4、公示拟引进人员。5、上报拟引进人员。6、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审查2、考核
1、严格资格审查和相关证件的审核2严肃考查程序3、公示
人才中心、人事管理股(只负责上报公开引进计划)
养老金发放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意见》(甘政发[2006] 16号)
1、参保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管理岗位女职工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相关资料到县社保中心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手续;2、县社保中心根据本人提交的资料,对其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认定,并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3、基本养老金由县社保中心委托国有银行按月发放,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按时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核定
1、领取资格认证2、严格审核基数
社保中心社保股
失业金发放
《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8号)
& 1、失业人员已按规定缴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2、申领失业金人员向县社保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和规定的其他资料;3、县社保中心根据失业人员缴费情况,确定申领失业金金额和享受期限,并审核发放;4、失业金由县社保中心委托国有银行按月发放,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按时调整待遇标准。
1、发放对象审核2、失业金金额核定
1、认真做好资格认证2、公示
公开栏网& 络
社保中心社保股
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费报销
《平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平政发号)《平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平政发[2007]93号)
1、参保职工、居民按规定到县社保中心办理住院登记;2、参保职工、居民出院时,持住院结算发票、费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参保单位证明等资料到县社保中心申请报销;3、县社保中心按规定支付报销费用,并委托国有银行及时发放。
1、用药目录监管2、报销比例
1、督促医疗机构严格实行有关部门颁布的药品目录2、严格执行医疗费报销比例
网& 络公开栏
社保中心社保股
村干部养老保险待遇享受
平凉市村干部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市委办发〔2008〕89号)
1、参加村干部养老保险的人员,不论男、女,年满60周岁、缴费满3年以上的人员,由个人申报书面申请及规定的其他资料;2、县社保中心对申报的资料进行受理,并上报市局申请待遇;3、县社保中心为符合待遇申领条件的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待遇调整。
1、严把审查关2、社会公示
网& 络公开栏
社保中心社保股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1、《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甘肃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号)2、省、市、县工作安排。
(一)用人单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并报送《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表》,获审核认定后,方可招聘安置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二)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和县社会就业服务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三)招聘安置人数少或聘用条件较低的,招聘工作可由用人单位选择公开招聘或委托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推荐。(四)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变更的,应及时填报公益性岗位变更申报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变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1、资格审查&&&&&&&& 2、资金使用
1、严把审查关&&&&&&&&&& 2、实行公示制&&&&&&& 3、随机抽查检查
网& 络公示栏
依申请公开
就业培训股
就业资金使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甘肃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号)
1、依据本县实际测算就业资金需求计划;2、报财政部门审核列入财政预算;3、就业中心审核各项补贴申领手续;4、财政部门复核后拨付就业专项资金;5、建立各项补贴台账;6、完善资金内部管理制度;7、年终清理各项收支结余情况;8、开展就业资金年度绩效评估工作
1、资金使用的程序;2、资金使用的项目。
1、使用计划审批制;&&& 2、使用过程监督监管;&&&&&&&&&&&&&& 3、使用情况定期通报制。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依申请公开
就业培训股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
《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及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为依据。在编制及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出现岗位空缺时,提出招聘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上报市人社部门审核;2、市主管部门批准后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布成绩,考察,体检(体检标准暂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3、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招聘人员;4、公示拟招聘人员。5、上报批拟招聘人员;6、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审查2、考察3、体检
1、成立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2、制定招聘方案并予公布3、严格资格证件审核、严肃公开招聘、考试纪律4、邀请监督员全程监督5、向社会公示
人才中心、人事管理股(只负责上报公开招聘计划)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号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发文安排;2、单位及主管部门摸底并上报有关表册;3、审查上报的资料;4、分管领导审核;5、提交局务会议讨论同意后审批(重要调资事项须提交政府常务会议);6、发文通知。
1、认真审核;2、严格把关。
工资福利股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
1、申报单位上报设岗方案;2、初审并提出初步意见;3、局务会议研究;4、报市人社局审批。
设岗方案及结构比例
对拟设岗位在单位内部公示
文& 件公示栏
事业单位管理股
事业单位岗位认定(聘用)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
1、各主管部门(单位)对取得任职资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出岗位认定意见;2、审查并提交局务会议研究;3、初级(专技、工勤)、管理人员,县人社局认定;4、中高级(专技、工勤),市人社局认定;5、发文通知认定结果,各主管部门(单位)聘用人员;6、兑现工资。
空岗位审核,被聘用人员的资格审查
1、严把审查关2、公示
文& 件公示栏
事业单位管理股
新农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号)
1.县、乡、村经办人员定期向待遇领取人员发放资格认证通知;2.待遇领取人员在规定认证时间内按通知要求的认证方式自觉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认证;4.经办人员对通过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发放待遇领取通知书,并对未通过的人员,据实际情况按经办规程分别处理。
领取资格认证
1.要对领取待遇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2.要对待遇领取人员按月进行公示
新农& 保管& 理中& 心
劳动合同鉴证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1、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劳动合同文本2、审查劳动合同双方资格3、审查劳动合同有关附件资料
1、资料审查&& 2、公示
仲裁监察股
农民工权益维护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1、通过投诉或巡查等,对有违法行为的进行立案;2,调查取证,一般60内完成,最长不超过90天;3、处理,根据调查取证,作出撤销立案、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决定;4,结案,当事人履行处理决定后,办理结案。
1、调查 2、运用法律
1、资料审查2、取证3、公示
仲裁监察股
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1、通过投诉或巡查等,对有违法行为的进行立案;2,调查取证,一般60内完成,最长不超过90天;3、处理,根据调查取证,作出撤销立案、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决定,对涉嫌犯罪的移送整整司法机关处理;4,当事人履行处理决定后,办理结案。
& 运用法律
1、资料审查2、取证3、公示
仲裁监察股
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十号)
1、确定整顿范围:全县从事职业中介机构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2、整顿内容:有无资质,有无坑骗拐卖、非法中介、招用童工、扣押劳动者证件及财物以及超标收费、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等内容;3、处理:根据情节责令改正、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行政处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等决定。
1、严审资质2、超标收费
1、资料审查2、公示收费标准
仲裁监察股
非党一般干部职工惩处
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实施
1、依照县纪律检查监察部门处分建议书调查核实一般职工违纪事实。2、向人社局局务会提交书面处理意见。3、报县政府批准。4、发文通知。
调查取证、核准事实
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
军转干部安置
平凉市军转干部安置办公室文件通知
依市军转干部安置办公室文件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严把政策、及时安置
相关行政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费征缴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意见》(甘政发[2006] 16号)
1、参保单位、职工到县社保中心申报;2、县社保中心核定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并开具核定通知书;3、参保单位、职工到地税局缴费,缴费结束后,将缴费票据送至县社保中心;4、县社保中心根据核定基数和缴费票据记帐。
缴费基数核定
社保中心社保股
职工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75号)
&1、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书面申请,县社保中心查验申请资料,并在规定时效内予以受理;&2、县社保中心负责将认定资料上报市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3、县社保中心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4、职工或者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严格按照行业等级评估2、公示
网& 络公开栏
社保中心社保股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75号)
1、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本人应提交书面申请和主治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等资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2、县社保中心对申请人提出的鉴定申请予以受理,资料完善的,上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3、鉴定结束后,对鉴定结果进行公示,并将鉴定结果告知本人或本人所在参保单位。
1、劳动能力复查鉴定2、公示
网& 络公开栏
社保中心社保股
生育保险费支付
《平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平政发(号)
1、参保职工按规定到县社保中心办理生育保险住院登记;2、生育保险职工出院时,持住院结算发票、费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参保单位证明、准生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县社保中心办理住院费报销;3、县社保中心按规定支付生育保险报销费用,并委托国有银行及时发放。
生育费报销比例
1、专项审计2、公示
社保中心社保股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
《关于完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号)
1、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持退休证、身份证到县社保中心进行认证;2、办理了异地居住手续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委托当地县社保中心进行协助认证;3、离退休、人员因高龄、重病、住院、严重残疾等原因不能前来办理认证的,本人向社保机构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上门办理认证手续;4、对逾期未参加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人员,社保机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认证手续完备再予以补发。
1、资料审查2、公示
网& 络公开栏
社保中心社保股
社会保险稽核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6号 )
1、县级以上县社保中心及社会保险稽核人员依法开展稽核工作;2、稽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3、稽核结束后,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并告知被稽核单位,被稽核单位对稽核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基金征缴支付
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2、加强资金审计
社保中心社保股
下岗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办理
1、《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银发[号])及历年补充政策;2、《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金[号);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8)56号);4、省、市、县工作安排。
1、贷款人(下岗位失业人员、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复转退伍军人和军转干部)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身份证、担保人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提出贷款申请;2、中心派出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3、考察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贷款审批表;4、贷款人填写表格,并由人社局、财政局及担保人单位盖章确认;5、审核贷款手续;6、贴息;7、贷款回收。
1、资格审查;&&&&&&&& 2、资金使用。
1、严把审查关&&&&&&&&&& 2、实行公示制&&&&&&& 3、贷款使用跟踪抽查
网& 络公示栏
就业培训股
中小企业贷款办理
1、平凉市分行、平凉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平凉市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创业促就业小额信贷试行办法》(平银发〔2009〕81号);2、《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庄浪县扶持中小企业创业促就业小额信贷试行办法的通知》(庄政办发[号)
1、贷款企业携带本企业相关资料申请;2、就业服务中心依据贷款政策进行审查;3、合格后公示(不合格予以退还);4、公示结束后转银行放贷。
1、贷款项目和资格审查2、资金使用
1、严把审查关&&&&&&&&&& 2、实行公示制&&&&&&& 3、贷款使用跟踪抽查
网& 络公示栏
就业培训股
科以下一般干部及职工申请提前退休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号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资料;3、单位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字;4、主管部门会议研究、上报正式文件;5、人社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6、对病历资料审核、查阅本人档案;7、填写提前退休审查审批表;8、提交局务会议;9、发文办理。
1、核查档案;2、审查病历资料。
工资福利股
科以下一般干部及职工申请病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务院[1981]52号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资料;3、单位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字;4、本单位公示三天确无异议后;5、主管部门会议研究、上报正式文件;6、人社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7、对病历资料审核、深入医院进行调查;8、填写病休审查审批表;9、提交局务会议。
1、核查档案;2、审查病历资料。
工资福利股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号
1、本人向单位提交新学历;2、本单位办公室和财务处登记;3、单位主要领导在复印件上签字;4、本人提供学历原件、复印件、学籍档案;5、工资福利股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或联系主考院校查验;6、套改学历工资;7、填写工资审批表等表册;8、提交会议讨论审批;9、发文通知。
工资福利股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年认证
《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26号
1、本人提供身份证、退休证等相关资料;2、退休前所在单位审核;3、填写有关表册;4、工资福利股审核;5、资料齐全、健在的继续发放离退休费;6、去世的通知财政局停发离退休费;7、提交局务会议;8、发文通知
严格审核资料
工资福利股
亡故职工遗属抚恤金审批
《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26号
1、通知单位上报有关手续(家属申请、遗属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等);2、填写审批表;3、核算有关丧葬费、抚恤费、遗属生活补助费;4、提交局务会议;5、发文通知
严格审核资料
工资福利股
新农保参保登记
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号)
1.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携带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和参保申请向村协办员或乡镇事务所申请。2.乡镇事务所初审上报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向县新农保管理中心上报。3.县新农保中心对乡镇上报的参保人员的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并建立个人账户,将相关资料归档备案。
参保条件审核
1.要查看相关证件2.公示
新农& 保管& 理中& 心
新农保保险费收缴
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号)
1.参保人员选择缴费档次(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在当地规定的缴费截止日前缴费。2.业务经办员打印缴费票据,填写缴费手册。3.经办员将参保人员的缴费计入个人账户,并按规定将地方财政补贴一并计入个人账户,从缴费的次月起计息。
参保人员 补贴标准
1.特殊人群要报相关部门审批2.公示
新农& 保管& 理中& 心
集体合同审查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1、审查双方参加集体合同协商代表资格;2、审查集体合同有关附件内容;3、审查合同文体内容;4、1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1、资料审查2、公示
仲裁监察股
劳动保障年审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1、用人单位提交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书、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内部规章制度等相关资料;2、审查;3、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4、限期不整改的 依法处理。
1、资料审查2、整改
1、资料审查2、公示
仲裁监察股
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9]第259号)
1、缴费单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介绍信及县社保中心要求的其它证件,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其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即时受理;符合规定的登记备案,并建立参保登记信息
单位变更、注销
社会保险登记年检
网& 络公开栏
社保中心社保股
个人账户管理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意见》(甘政发[2006] 16号)
1、县社保中心根据缴费情况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2、县社保中心按年度对个人账户资金计息,并为参保人员免费提供对账单。&
社保中心社保股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1、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参保人员,向县社保中心提交缴费凭证、养老保险手册、解除劳动合同文件或辞职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2、县社保中心根据参保人员提供的资料,本人在当地就业的证明,向原参保地发出接收函;3、县社保中心接到原参保地寄回的转移函后,为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个人账户转移基金
1、核对账户2、暂收款管理
社保中心社保股
失业保险费征缴
《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8号)
1、参保单位到县社保中心申报缴费基数;2、县社保中心核定参保单位和人员缴费,并开具核定通知书;3、参保人员持核定通知书到地税局缴费,缴费结束后,将缴费票据送至县社保中心;4、县社保中心根据核定基数和缴费票据记帐
缴费基数核定
严格核定缴费基数
社保中心社保股
医疗保险费征缴
《平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平政[号)《平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平政发[2007]93号)
&1、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人员到县社保中心申报缴费基数;2、县社保中心核定参保单位、人员缴费,并开具缴费通知书;3、参保单位、人员到地税局缴费,缴费结束后将缴费票据送至县社保中心记账;&4、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照片等到所属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由各社区具体办理。
缴费基数核定
社保中心社保股
“两定机构”审核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规范管理的通知》(平劳社[号)
1、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的医院、药店,向县社保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规定的资料;2、县社保中心会同卫生、药监部门对提出申请的医院、药店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上报市医保中心备案;3、县社保中心对定点医院、药店进行社会公示,并加强监督管理。
“两定机构”资格审查
“两定机构”年检
网& 络公开栏
社保中心社保股
工伤保险费征缴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75号)
1、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到县社保中心申报缴费基数;2、县社保中心按照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等级,确定费率,并开具缴费通知书;3、参保单位持核定通知书到地税局缴费,缴费结束后,将缴费票据送至县社保中心记账。
风险等级认定
1、资料审核2、核定缴费基数
网& 络公开栏
社保中心社保股
工伤医疗费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75号)
1、参保职工对工伤认定无异议的,到县社保中心申请支付工伤医疗费,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提交因工伤住院的相关资料;2、县社保中心审查参保职工提供的资料,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3、县社保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审批情况,为参保人员支付工伤医疗费,并通过国有银行按时发放
补助金核定
1、专项审计2、公示
网& 络公开栏
社保中心社保股
生育保险费征缴
《平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平政发(号)
&1、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到县社保中心申报缴费基数;2、县社保中心核定参保单位缴费,并开具缴费通知书;3、参保单位按照核定通知书到地税局缴费,缴费结束后,将缴费票据送至县社保中心记账;
缴费基数核定
1、社保稽核2、公示
社保中心社保股
村干部养老保险缴费
平凉市村干部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市委办发〔2008〕89号)
1、县社保中心负责组织各乡镇按时征收村干部养老保险个人缴费;2、参加村干部养老保险人员持《村干部养老保险证》到所属乡镇缴纳养老保险费;3、缴费结束后,县社保中心组织乡镇上报缴费资料,将个人缴费记入参保人员账户。
1、社保稽核2、公示
社保中心社保股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1、《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劳社发[号);2、《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和就业业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换发工作的通知》(甘劳社发[号)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等证件进行申请;&&&&&&&&&&&&& 2、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查;&&&&&&&&&&&&&&&&&&&&&&&&& 3、登录办证系统办理证件;&&&&&&&&&&&&&&&&&&&&&&&&& 4、每年对就业失业登记证要进行年检,及时完善就业失业变更、享受优惠政策情况。
1、严把审查关&&&&&&&& 2、实行公示制&&&&&&&&&&& 3、年检
网 络公示栏
就业培训股
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1、申办人提出申请:2、申请人提交完整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审批表等材料。3、审批机关对申请人的申办材料和实际条件进行审查。4、经审查和核实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者,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相关权利。5、对新批准正式设立的职业介绍机构,颁发《职业介绍许可证》。6、获得《职业介绍许可证》后,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发布成立公告。
1、严把审查关&&&&&&&&&&&& 2、实行公示制&&&&&&&&&&&&&&& 3、年检
网& 络公示栏
依申请公开
就业培训股
1、《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甘肃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号);2、省、市下达的职介就业任务和安排的活动。
1、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申报,填写《职业介绍补贴申报审批表》;   2、提交已实现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就业人员花名册(纸质及电子版)等资料;   3、就业中心审核;   4、审核合格后转财政局复核;5、拨付职业介绍机构
职介补贴使用
1、严把审查关&&&&&&&&&&&& 2、实行公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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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培训股
职业技能培训
1、《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甘肃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号)2、省、市、县工作安排。
1、凡自愿申报初、中、高、工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人员可直接到县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报名处报名,集体申报可由本单位劳培部门统一申报,报名后由培训部门按专业(工种)统一组织培训
1、培训质量和过程&&&&& 2、培训补贴资金使用
1、严把培训质量关&&&&&&&&&&& 2、实行公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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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培训股
职业技能鉴定
1、《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甘肃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号)2、省、市、县工作安排。
1、考生到鉴定所报名并填写《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2、资格审核。3、领取准考证。4、考生应考,进行所申报工种的理论和实操鉴定考核。5、公布考核鉴定成绩。6、领取证书
1、鉴定对象条件的审查、公示;2、考试考核过程的监督抽查。
1、严把审查关&&&&&&&& 2、规范鉴定程序&&&&&&&&&&&& 3、实行公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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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贴发放
1、《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甘肃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号)2、省、市、县工作安排。
&1、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地税局出具的当年社会保险费征收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劳动保障所申请补贴。&& 2、社区劳动保障所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社保补贴申请表》。 && 3、申请人持所需证件及社区劳动保障所出具的《社保补贴申请表》,到就业服务中心开设的社保补贴申领窗口申领补贴。&& 4、负责发放补贴的工作人员复核后,符合补贴条件的,将补贴对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时间和补贴金额记入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内,并发放补贴。
1、严把审查关&&&&&&&&&& 2、实行公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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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培训股
科以下一般干部及职工正常退休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号
1、对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进行清理;2、查阅本人档案;3、填写退休审批表;4、提交局务会议;4、发文办理。
工资福利股
监督单位及电话
县委组织部:&& 县监察局::&&& 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 && 县政府法制办:
监督受理电话: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1、公开时限主要包括短期公开、长期公开、随时公开、依申请公开。
2、廉政风险等级依据风险高低程度依次分为一级(风险程度高)、二级(风险程度一般)、三级(风险程度较低)。
---中央各部位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土资源部
交通运输部
环境保护部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新闻出版总署
安全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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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参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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