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过法院审判视频的杀人案件会上电视吗?

台湾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捷运杀人案 1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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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捷运杀人案 1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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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律师的自白》作者:高西宁——我渴望大战、激战、恶战,我等待大案、疑案、难案;——我的一切属于平民,命运早已把我安排在邪恶、权贵和恶势力的对立面。——我的头颅不值一钱,假如有一天需要用它作为武器,我将毫不吝啬的将它掷出去!——我不容忍:法官随意呵斥;我不容忍:权力滥施淫威;我不容忍:恶人威胁恐吓;我不容忍:偏离法律的狗屁理念。——我知道,总有那么一天,我可能被戴上镣铐,但请相信:那一定是我为中国法治进程作出的贡献!
西安刑事案件律师故意杀人死刑辩护案
&&&&&&& (本案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西安电视台对高西宁律师的辩护及案件的审理进行了专题采访,并连续播报)&&&&&&& 宝鸡日报讯《为与情人结合,恶夫竟然杀妻》:为了达到与情人结合的目的,犯罪嫌疑人王海林竟残忍地将妻子杀害后抛尸。日前,渭滨公安分局民警经过连续 18小时艰苦细致地工作,成功破获3.12故意杀人案。&&&&&&& 于此同时,宝鸡各大媒体、宝鸡电视台及西安、陕西各地报纸、电视台、网络媒体纷纷报道:3月12日上午,一位自称王海林的人来到姜谭路派出所报案,称其妻子董玉环被人绑架,对方给其手机上发短信让他准备 5万元赎人。接警后警方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王海林称,其妻董玉环因山东老家有事,于 3月 10日晚 8时许乘坐由宝鸡开往山东的火车回老家,当时是他亲自送妻上的火车。次日,他就收到恐吓短信。但在对其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王海林的言行极为反常。侦查民警分析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绑架案,可能另有隐情,遂对王海林进行了控制,同时多渠道、全方位展开侦查工作。经过 18个小时的斗智斗勇,王海林终于交待是自己杀死了妻子。原来,王海林几年前认识了青岛女子陶某,两人一直保持着不正当关系。近日陶某要来宝鸡与王海林约会,因担心其妻董玉环发现后闹事,王海林遂起了歹心, 10日晚将熟睡中的董玉环掐死,第二天晚上用三轮摩托车运到老家凤翔县,抛尸于家里果园的一口废弃井中。日前,王海林已被渭滨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也在与此同时,远在加拿大留学的王海林的妹妹透过满眼的泪水,正在查遍全中国的法律网站,苦苦寻找着能替哥哥提供最好辩护的律师。晚上11时40分,西安市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的高西宁律师接到海外打来的带着哭声的越洋电话:救救我哥哥……&&&&&&& 接受委托后,高西宁律师立即赶赴宝鸡。在宝鸡的出租车、公交车、街头巷尾,人们在纷纷议论且愤怒着:听说还有两个孩子,一个九岁,一个才三岁。听办案人员愤慨的介绍了案情,一股无名怒火升腾在律师的心头:如此灭绝人性的人,我还能替他辩护什么?随即,律师的天职,那犹如洪钟般时时鸣响在耳畔的声音,又一次向他敲响:当社会、法律、舆论的天平都向一边倒的时候,在人们一片的喊杀声中,律师的头脑务必要保持高度的冷静。即便是恶魔,也要维护法律赋予他的权利,也要保证他受到公正阳光的照耀。&&&&&&& 8月12日,王海林故意杀人案在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代表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明确表示:被告人王海林不属于投案自首,无从轻情节。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2条之规定,请依法判处。身戴脚镣手铐的王海林面色如腊,他知道:死神已在向他招手。&&&&&&& 在经过法庭调查后,高西宁律师发表了他的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海林的父亲王均的委托,指派我作为王海林故意杀人案的被告人王海林的辩护人。经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及参加法庭调查,本辩护人认为,王海林故意杀人的事实成立,本辩护人没有异议。但王海林在本案中的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却被侦察机关和审查起诉机关有意或无意的忽略了。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直接影响着对被告人的正确量刑,对王海林来说生死攸关。故辩护人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案被告人王海林实施犯罪后,在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情况下,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自己故意杀人的罪行,依法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王海林投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依法属于自首。一审判决对王海林的自首情节不予认定,是对本案事实的重大歪曲。&&& 1、在王海林向公安机关报警前,公安机关并不知道发生了故意杀人犯罪,也并不知道王海林实施了故意杀人犯罪。&&& 2、接到王海林的报警后,侦察人员向王海林了解情况时发现王海林所说案情前后矛盾。这种发现,只能说明侦查人员对王海林的报警产生了怀疑。正如抓获人、侦查人员王强在《抓获经过》中所述:认为这可能不是一起简单的绑架案件,可能另有隐情。王强的这两个可能,足以证明当时侦查人员对王海林只仅仅是怀疑和推测。推测的结论只是认为其&可能另有隐情,而并不知道另有什么隐情,更不可能知道已经发生了王海林故意杀人的犯罪。&&& 3、侦查人员又从其衣兜内查获向其发短信索要现金的董玉环手机卡。侦查人员的这一查获,只能证明王海林向公安机关报警的内容有假,即妻子董玉环被人绑架并向自己索要五万元现金属于王海林编造的谎言,只能证明王海林形迹可疑。但仅凭手机卡,并不能证明董玉环已经被杀,也并不能证明王海林实施了故意杀人犯罪。侦查人员也不可能仅凭这张手机卡,就得出董玉环已经被杀、王海林实施了故意杀人犯罪的结论。事实上,在没有其他任何证据和线索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也不可能仅凭王海林说话前后矛盾及这张手机卡,就发觉王海林故意杀人的罪行。&&& 4、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在王海林向公安机关交代自己故意杀人的罪行前,王海林故意杀人的罪行已经被公安机关发觉。&&& 5、客观事实是:在王海林向公安机关交代自己故意杀人的罪行前,公安机关并不知道董玉环被人杀害,也并不知道王海林实施了故意杀人的犯罪。&&& 6、公安机关之所以知道或发觉王海林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源自于王海林向公安机关的交代。&&& 7、王海林是在行动自由,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前,主动来到公安机关的。&&& 8、在王海林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后,公安机关才对王海林实施了拘留的强制措施。而在此之前,公安机关向王海林发出的传唤,依法不属于强制措施。&&& 9、、本案各项证据证明,王海林交代的主要犯罪事实属实。&&& 10、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综上所述,被告人王海林在行动自由,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前主动来到公安机关;因其形迹可疑,经司法机关盘问、讯问后,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自己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和罪行,依法属于自首。《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一审侦查和审查起诉机关故意淡化、忽略、甚至隐瞒被告人王海林的自首情节;一审判决拒绝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对王海林的自首情节不予认定,均是对本案事实的重大歪曲。故恳请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对被告人王海林的死刑判决,依法对被告人王海林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王海林具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的行为。在还未查证落实的情况下,轻率判处被告人王海林死刑立即执行,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辩护人在一审会见被告人时了解到,王海林到案后,有数起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的行为。经向审查起诉机关核实,王海林确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的事实,但还未查证落实或侦破。辩护人认为,对刑事案件的查证落实或侦破,是侦查机关的职责。侦查机关还未查证落实或侦破,不等于被告人的检举、揭发不属实。因此,依照刑法的规定,被告人王海林仍存在具有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定情节的可能。在这种可能性还未排除的情况下,轻率判处被告人王海林死刑立即执行,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三、一审判决对本案事实未查清楚,对被告人王海林故意杀人犯罪动机的认定不合常理,站不住脚。&&& 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海林为了达到和情妇陶素梅一起生活的目的而故意杀人,这种对王海林杀人动机的认定不合常理,站不住脚。事实是,在事件发生前,王海林已经和被害人董玉环依法登记离婚。王海林非常明白,他完全可以随时和他人合法结婚,合法生活,根本不需要为此而去冒死杀人。王海林在一审庭审中一再声称他不是故意想要杀死董玉环,而是失手了,并且,他还对董玉环做过人工抢救。一审法庭对这一重大事实并未查清。一审判决对王海林杀人动机的认定完全没有事实根据,不合常理。&&& 四、对被告人王海林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9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200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召开的第五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因被害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案件,案发后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案件,应慎用死刑立即执行。 &&  200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部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又再次强调:对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案件,在处理上应当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案件有所区别。 &&  最高人民法院在先后召开的多次会议上,都强调要慎重处理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的死刑适用,对贯彻宽严相济、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一般事出有因,被告人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犯罪行为,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有所区别,在量刑时,应当综合犯罪动机、犯罪起因、犯罪手段等因素考量,不能因为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就一律适用死刑。就本案来看,被告人王海林究竟为何要杀死董玉环,杀人动机是什么,是故意还是失手?这些十分重要的问题都还未查清。且被告人王海林具有自首情节,其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立功情节的事实还有待侦察落实。故即使对王海林判处死刑,也不宜立即执行,而应缓期执行。&&&&&&&&&&&&&&&&&&&&&&&&&&&&&&&&&&&&&&&&&&&&&&&&&&&&&& 辩护人:高西宁&&&&&&& &&&&&&&&&&&&&&&&&&&&&&&&&&&&&&&&&&&&&&&&&&&&&&&&&&&&&&&&&&&&&&&&&&&&&&& (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西宁律师网:)&&&&
上一篇:下一篇:写在最前面:  当看到这些真实的案件之后,我突然发现,其实变态电影的情节真的是源于生活。  人性本恶么?  人类大概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动物吧。  下面开始一一介绍我要讲述的案件。  第一个:  日本名古屋孕妇剖腹被杀案(这个剧情让我想到了咒怨里面那个情节,看过的人都懂的。。。)  日下午7点半,上班族守屋靖男(假名/当时31岁)结束工作,快步地赶回位于名古屋市中川区的自家公寓。   因为他即将临盆的爱妻─守屋美津子(27岁)1个人在家中,而且当时她已经超过预产期5天了。靖男每天打2通电话回家,询问美津子是否开始阵痛。而18日当天下午1点的电话中,美津子回答他说还没有。之后,靖男在下午6点50分离开公司前又打了1通电话,但平常美津子响了3声就应该会拿起话筒,这次竟然响了10多声都没人应。   下午7点40分,靖男到了公寓楼下,抬头看了看二楼的自家窗户。平常应该会开灯的家里一片漆黑,而平常早该收进屋里的衣物还原封不动的挂在外面。靖男急忙地跑上楼梯,将手放在门把上。然而,平常都会上锁的门竟然啪的一声就转开了。   一片死寂的屋内有一阵声音从里头的房间传来。刚开始靖男以为是他听错了。他小心地朝着声音的方向走去,渐渐的他分辨出那是什么声音,并开始怀疑起自己的耳朵。因为那声音百分之百是婴儿的哭声。   进入房间后,这次靖男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了。他惊见美津子双脚张开地仰卧在电暖炉桌旁,一动也不动。身上穿着蓝色的孕妇装、粉红色运动夹克,脚上穿着黑色裤袜,双手被白色线状物反绑在身后,脖子上缠绕着电暖炉的电源线,电源线还插在插座上,双脚中间有一个满身是血的婴儿,正虚弱地哭泣着。从美津子的腹内,有一条30公分左右的脐带蜿蜒地落在榻榻米上。   美津子的身体从胸部、经过心窝到下腹部,有一道长38公分、深2.7公分的切痕,像是被美工刀等利刃划过的痕迹。利刃绕过不易切开的肚脐往下切割,可以看出婴儿并不是异常分娩,因为连子宫也被切了一道长12公分的刀口,犯人就是从这里硬生生地将胎儿拉了出来。离开母体的胎儿,脐带被随意剪断,膝盖内侧、大腿内侧和胯下等三处皆有刀伤。   靖男跑到玄关打算要拨电话时,原本该放电话的地方却不见电话的踪影,只看到被扯断的电话线。为什么没有电话?靖男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他火速跑到楼下跟邻居借电话叫了救护车。胎儿竟然奇迹似地存活,体重2930公克。   但是为什么电话不见了?经过鉴识小组的勘查后,终于真相大白。他们调查美津子的遗体,发现被切开的子宫里面,被硬塞入了一台按钮式的电话机、以及挂着车钥匙的米奇造型钥匙圈。   犯人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指纹全被擦拭干净,流理台有将血冲洗掉的痕迹。此外,遗体没有受到强暴的迹象,也没有激烈抵抗的痕迹。   警方不管如何搜查,还是无法了解犯人的目的。这起事件,只有美津子的钱包连同里头的现金数千块日圆遭窃,犯人并没有对其他值钱的东西下手,警方只能从闯空门这条线来追查。这天,除了调查靖男和美津子的交友状况外,还仔细询问了当天有经过公寓附近的435位路人,一个个盘问过后,并没有发现可疑人物。靖男本身也遭到怀疑,但是他回家之前都一直在公司,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嫌疑也因此洗清。   死者美津子利用网络贩卖家庭用品,事件当天下午1点50分左右,美津子的友人主妇A(当时31岁)带着孩子来串门子,还买了2千几百日圆的除臭剂。美津子将那名主妇付的钱收在钱包里,之后钱包则被到犯人偷走。下午3点左右,两人谈笑过后,美津子送主妇A到停车场,警方推测犯人可能是趁这段时间侵入屋内。   主妇A带着草莓登门拜访,美津子和她一起品尝。吃剩的草莓装在餐具里,就这样放在电暖桌上。根据美津子胃里残留的食物来看,美津子的遇害时间推测应该是下午3点过后。   事件当天下午3点10~20分,住在死者家楼下的主妇B目击到一位可疑男子。根据主妇B的说辞,她当天听到有人在转自家的门锁,同时还按了电铃,因此将门半开,往门缝外一看,发现有一位身高165公分左右、年龄约30岁上下、圆脸、看似上班族的男子站在门口。那名男子问道:「请问你知道中村先生住在哪吗?」,主妇B回答:「不知道」后连忙将门关上。之后有多人目击那名男子在公寓附近徘徊。无法确定那名男子跟事件是否有直接的关系,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死者的名字并不叫「中村」。   最后,犯人被描绘成「喜好毁损尸体的性倒错者」,并在邻近的各车站周遭设置了〈如果您的身旁有对孕妇怀有异常癖好的人,请马上通知警方〉的告示牌。而后,警方努力的搜查却毫无任何结果。   在『犯罪地狱变』这本书中,有提及到这起事件,书中写道:「案发前天的3月17日,电视的深夜频道当中,曾经介绍歌川国嘉和芳年的残酷浮世绘「无残绘英名二十八句」」。据说芳年的浮世绘是以「将勒弊的孕妇开膛剖肚,取出胎儿」为主题。因此,书中怀疑犯人是因为看了这个节目后才引发犯行。这么说或许有点太过于武断,但也不能说两者毫无关系。   从美津子的子宫内发现了「电话机」和「挂着车钥匙的米奇造型钥匙圈」,把电话藏起来的举动,可以解释为:犯人想拖慢他人对外联络的时间,而藏车钥匙也可作同样解释:犯人是想拖慢将美津子送医急救的时间。但是为什么要藏在子宫内?不易发现的地方应该还有很多才对,为什么偏偏要藏在子宫?从此可以推测犯人对孕妇有异常的癖好。如此看来,这整起事件似乎不是单纯的窃盗案。   另外,和美津子一同利用网络贩卖商品的团体,过去曾经传出疑似非法多层次传销的事件。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有人认为:塞入腹中的「电话机」和「米其造型钥匙圈」可能就是表示「老鼠会」,有可能是因此引发杀机。如果真是这样,那车钥匙是死者的物品,而「米奇钥匙圈」则是犯人准备的吗?   日,过了有效时限,无法再被起诉。  注:日本从日起,杀人案的时效改为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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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案件 福田孝行杀人案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判死刑的案例  1999年在日本山口县光市,一名刚满18岁的少年杀害了一对母女,并且进行奸尸的严重罪案。尽管人权律师大声疾呼枪下留人,但日本舆论却强烈支持被害人家属,经过缠讼9年,少年终于被判死刑,这是日本第一个刚满18岁(日本20岁才成年)判死刑的桉例;也在近年最有名的死刑案例。  凶手照片  
  曾经幸福的受害人一家三口  
  案件发生  被害人本村弥生与宝宝  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23岁的本村 洋先生于晚间七点左右下班返家,发现大门没有锁。进了家门之后,四处不见妻子【本村弥生】 跟11个月大的女儿【夕夏】的踪影。家里一片凌乱,不安的本村洋先生开始在不算大的家里找寻妻女的踪迹。最后,在收纳棉被的柜子里面,发现妻子半裸而且已经变僵硬的尸体。本村洋先生马上报警,警察抵达之后,在收纳柜最上层的地方,发现用塑料袋包着,当时才11个月大的本村夕夏的尸体。  日,警方逮捕当时刚满18岁一个月的少年。根据犯人的供述,他于4月14日当天下午两点左右,乔装成排水管检查的工人,按门铃顺利进入被害人家中。目的只有一个——强奸被害人。少年将【本村弥生】压在身体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于是动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弥生窒息死后,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被害人双手捆绑,并在口鼻处也黏上胶带(预防被害人"万一"又苏醒),对死去的被害人进行尸奸。当时11的月的婴儿【夕夏】一直在妈妈的旁边哭泣不休,少年将婴儿抛往别处,可是婴儿还是挣扎哭着,往
曾经幸福的一家人已死去的母亲遗体处爬去。兽性大发的少年怕婴儿的哭声引起邻人的注意而坏了他的好事,于是将哭闹不止的【夕夏】从母亲遗体旁边拉开,重摔地面数次之后再用绳索勒毙。
  马,楼主继续  
  好恶心的呢。。。  
  对不起,我只是个程序员...  
  看到毛骨悚然,但是还是想看
  马克  
  = =我擦,刚从另外一个讲日本变态杀人案的帖子出来的,太禽兽了。
  以前读九把刀的恐怖小说看得想吐,但比起真实生活来说,小说永远是逊色的。
等着看呢 快来更啊。。。。。。。。。。。。。。
  @brongrong  23:28:15  = =我擦,刚从另外一个讲日本变态杀人案的帖子出来的,太禽兽了。   -----------------------------  我也是············
  马克  
  为了楼主的IDmark
  缠讼历程  虽然加害的少年当时未满二十岁,可是所犯的案情残忍重大,山口县的少年法庭决议将全案移交山口地检署审理。第一次开审议庭时,【本村洋】先生抱着妻女的遗照出庭,却被法官阻止。法官的考虑是,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家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绪。(是的,你没有看错,当时主审的法官确实是这么说的。因为,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者的心理情绪。)开庭时,犯人【福田孝行】穿着拖鞋进入法庭,辩护律师推推他的手示意,福田这才对着被害人家属的方向鞠躬,说了一句:「真是对不起,我做了无法宽恕的事。」这句"对不起",成为之后法官认定犯人"已经有悔改意思"的参考。杀了两个人,只要事后表现出"我很抱歉"的样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后就可以得到宽恕。  【本村洋】先生不断的跟法官抗议,最后,法官准许他带遗照进去,条件是必须用黑布将照片盖住才可以。当时一审下的判决是——无期徒刑。跟台湾类似的是,日本并没有真的无期徒刑。尤其当时的少年身上有着少年法保护,顶多关个七、八年(表现良好的话)就可以出狱。当时被告的辩护律师,竟然在法官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 对着旁听席的被害家属,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本村洋】先生在判决之后招开记者会,他是这么说的:  「我对司法很绝望。原来司法保护的是加害人的权益,司法重视的是加害人的人权。被害者的人权在哪儿?被害家属的权益在哪儿!?如果司法的判决就是这样,那不如现在就把犯人放出来好了,我会亲手杀了他!!」  记者会结束之后,本村先生走进担任本命案的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吉田】先生戴着银框眼镜, 个性沉稳内敛。平时给人一种酷酷的感觉的吉田先生,突然以愤怒颤抖的声音对着本村先生说出自己的想法,这突然的举动让本村先生屏息。吉田检察官说:  「我自己也有个年幼的女儿,无法想象有人可以狠心到,将一个还不会走路却拼命的爬往母亲身旁的婴儿,抓起来往地面重击然后残忍杀害。如果司法对这样的人无法做出严重的惩戒,那还要司法做什么?我绝对不认同这样的审判结果!一但你屈服于这样的审判结果,以后这个案子就会成为法官判案的基准。我绝对不容许!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对意见,我也要控诉到底。就算失败一百次我也要试第一百零一次。【本村洋】,让我们一起为推动司法改革而奋战吧!」  吉田检察官的这番话,让本村先生的脑海里第一次浮出"使命"这两个字。为了不让妻女宝贵的生命就这样白白的牺牲,本村先生决定,今后他要扛起改变司法的这个使命。  走出吉田检察官的办公室之后,【本村洋】从宇部机场搭飞机前往东京羽田机场,参加日本朝日电台的热门新闻节目「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现场演出。自从"使命"这两个字浮现在脑海之后,【本村洋】决定透过电视传播媒体,向一般社会大众表达自己的主张,让社会大众更加了解犯罪被害者的心境以及及犯罪被害者在司法前 受到的不平等待遇。  当天晚上十点半,本村先生准时的出现在「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节目上。脸上的表情已经没有中午开记者会时的激动,或许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的「使命」,所以他冷静客观的对着全国观众作诉求。他说:  「在现今的刑事诉讼法中,就我知道的范围之内,关于被害家属权利的部分,什么都没有。不但没有权利这两个字,就连被害家属可以做什么也完全没有提及。现状是这样的:“ 国家独占了刑罚权,居于强势位置的国家(政府)裁决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所以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有着许多法规保障被告人(人民)的权利。可是在这样的体系之中,完全将受害者及其家属屏除在外。”所以,今天我带妻女的遗照出庭,也被阻止。 」  【本村洋】的诉求,很快就 得到正面的响应。当时的总理,【小渕恵三】,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说:  「法 律对于无辜受害者的救济跟保障很显然是不够的。身为政治家 的我们,对【本村洋】的情境跟诉求不容忽视!」  在响应的11天后,小渕总理因为脑梗塞紧急送医、不幸于5月14日逝世。可是 在他过世前两天,「犯罪被害者保护法」、「改正刑事诉讼法」、「改正検察审査会法」这三个法案在国会全数通过。本来只能在旁听席上旁听的罪被害者及其家 属,以后可以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像本村先生一样的犯罪被害者的声音,开始被司法正视。  检察官不服第一审无期徒刑的审判,决定继续上告广岛高等裁判所(法院)。日,广岛高等裁判所将检察官对被告求处极邢的控诉驳回。理由是:“犯人当时才刚满18岁又一个月,思想尚未成熟,顾及被告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性。对于将来,不能 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二审虽然又被法院驳回,可是检察官还是不屈不挠,决定继续上诉最高法院。检察官得知被告在狱中曾经寄出几封信件给外面的友人。于是挨家挨户的查访,终于探访到差出信件的收件人,并且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亲笔书写的信件。让人震惊的是福田孝行竟然在信中写道:  「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 自然而然的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信中甚至充满了侮辱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言论,其中还有藐视司法的部分,他写着:  「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7、8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
帮福田孝行辩护的律师团官司从一审打到叁审,缠讼9年,被告【福田孝行】因为法律的保障,国家有义务提供替他辩护的律师,费用由国家全数支出。特别值得提出的是,这次福田被告的辩护律师并非由国家提供,而是民间的律师团体自愿出任。本案上诉到最高法院时,被告【福田孝行】的辩护律师由原来的两人(自愿担任)增加为二十一位,规模之大,堪称世纪辩护律师团。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第一、二审时,被告福田对于犯行的经过以及对受害人的杀意完全没有否认也没有争论的地方。可是到三审,由最高法院开庭公审,福田被告的辩护律师从原本的两人改成二十一位辩护律师团之后,突然全盘否定之前的供述。辩护团的主任律师——安田 好弘指出,在他接见被告时,被告向他宣称当时他对受害人【本村弥生】以及【本村夕夏】并无杀意。之所以没有在一、二审的时候提出,是因为被告当时的主张并没有被采纳。世纪辩护团提出以下的主张:  「被告福田的母亲是自杀身亡,被告因为渴望母爱,希望被母亲拥抱的欲望过于强烈,才会在见到被害人时情不自禁的抱紧被害人,最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遗憾。被告并非是强奸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爱。至于被害人死后还对被害人尸奸的行为,世纪辩护团的律师是这样辩解的:因为被告福田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所以死后对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至于用绳索勒毙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杀意。因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让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  世纪辩护团律师的结论是: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还好,检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给友人的信件做为证据。对照一审跟二审法官认为「被告未来仍然有无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经有悔改之意的说词」与福田被告差出信件的内容,无疑是一大讽刺。
本村洋先生拿著妻女遗照准备出庭的情景【本村洋】虽没有庞大律师团助阵,却不是孤军奋战,日高院开庭,4千位日本民众齐聚替本村加油打气。 同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福田终于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诉最高法院。但【本村洋】说,「我会把判决书带到墓前让妻女知道」。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2002年审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本村先生曾经这样说过: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打从心里反省自己的误行, 决心将自己剩余的人生用来赎罪并对社会做有意义的奉献。一个本来十恶不赦的坏蛋,最后可能会脱胎换骨变成真诚努力的善人。可是,国家社会却 要夺去这位,已经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残忍,很冷酷,是不是?是的!无情的夺取他人宝贵的生命的确是很残忍的一件事。相对的,这个时候犯人才会真切的体会到,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他们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无价。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本村洋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张,现在在福田身上应验。一、二审判无期徒刑时,福田本身也很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后就可以假释出狱。在写给友人的信件当中,充满了侮辱被害人以及其家属的言论,其中还有藐视司法的部分:  「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 七、八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这句话完全没有感受到犯人的悔意。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开始写信给遗族表达自己的忏悔。  网友认为,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了解生命的尊严及意义。「没有亲人、好友被凌虐杀害,你不懂那种痛!社会要和平本该存在尊重他人生命!不尊重他人者没资格谈人权!法律保护人,但不该保护加害者。」在「强烈反对台湾『废除死刑』」 Facebook上留有这么几句话。
  楼主不是对不起我只是个程序员么。。。  
  最后一张照片  持之以恒为自己亲人讨回公道的本村洋先生  
  阿 一环
  第三个  人皮玩偶连环杀手——Edward Gein         姓名:Edward Theodore Gein   出生日期:1906 年 8 月 27 日 现况:死亡,于 1984 年 7 月 26日于 Mendota 精神复康病院自然死亡 杀人数目:最少 2 人,实际数字不详,估计该有接近 20 人      杀人方法:枪杀并肢解剥皮,制成手工艺品   犯案地点:美国东岸 Plainfield,Wisconsin   杀人时间:1954 年 12 月 8 日至 1957 年 11 月 16 日   定罪日期:从未经法庭定罪,但在日被判终生囚禁于国家精神病院。   恶行实录:连环杀手的经历曲折离奇,确是非常适合作为电影的题材,因此亦经常被搬上大银幕,但多数只是 B 级恐怖电影,能同时成为两部荷里活一级大作参考对象的连环杀手,就只有 Edward Gein 一人。他的生平跟希治阁 (Alfred Hitchcock) 在《触目惊心》内对主角 Norman Bates 所描述的非常相似,他和哥哥 Henry 和妈妈 Augusta 住在 Plainfield,Wisconsin 郊外一个非常偏僻的独立平房。他和哥哥在成长过程中几乎都留在这楝建筑物内,没有朋友和正常的社交圈子,更不知异性为何物,生命中最重要的位置就一直被那位占有欲强、憎恨女性的母亲所占据,形成了他孤僻和不知常理世情的性格。在他的兄长和母亲相继去世后,他开始显露他潜在变歪了的性格。他先是把母亲的尸体保留在家中,好像她从未死去。接著为了满足对女性的欲望而去掘墓起尸,最初只是观看她们或触摸她们,但后来变本加厉,把尸体剥皮并缝制成人偶。  但他第一次亲手把活人杀死,却要等到 1954 年的 12 月 8 日,他把附近酒吧的店主 Mary Hogan 杀死并剥皮。他的恶行要直至 3 年后才被发现,在警方找寻工具店店主 Bernice Worden 的时候,Bernice 的儿子想起他在案发前曾经来买防雪剂而起疑,结果在他的家中发现了大量恶心的「人类手工制品」,包括用人皮造的灯罩、由人头骨所造的汤碗、头骨床头布置和由乳头造的皮带等,死者面部的皮肤连头发则成为了面具。虽然听起来如此令人发指,但他也有值得可怜的地方,因为与世隔绝令他根本连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也毫不知情。据说后来他重投社会后行为变回正常,更在精神病院内成为一位慈祥的老者!  最后附凶手照片一张  
  第四个  罗斯杀人烹尸案  凶手:Andrei Chikatilo  出生日期:1936 年 现况:死亡,于 1994 年 2 月 14 日在狱中被枪毙处决 杀人数目:最少 53 人     杀人方法:折磨至死、虐杀并烹尸吃掉     犯案地点:横跨整个俄罗斯,主要在罗斯托 (Rostor)、莫斯科 (Moscow) 和圣彼得堡 (St. Petersburg)   杀人时期:1978 年 12 月至 1992 年 定罪日期:1992 年 10 月 15 日 有关电影:《Citizen X》(这个电影我看过,整个过程让人感到压抑,俄罗斯警察破案的样子和中国警察很像)      恶行实录:Andrei Chikatilo 曾经是一名受人尊敬的老师,在家人眼中更是一个慈祥和蔼的祖父,在邻居眼中则是一个快乐的已婚男人,他是那一种在「可能是连环杀手」的嫌疑名单中排名最低的人,偏偏他正是俄罗斯一连串虐杀和食人案件的元凶。根据他的妻子 Fayina 在后来所讲,导致他丈夫连环杀人的原因,应该是因为他无法正常地勃起与女性性交,他只有在对方死了之后,才能进行性行为。   他最喜欢在巴士站或火车站留连,遇上适合的猎物便跟踪,偶然也在街上找。对象以离家出走的小孩子和妓女居多,性别和年龄对他而言也不重要,例如他第一位杀害的就是一个只有 9 岁的女孩,也杀过 20 多岁的男性。另外他杀人时有一个特点,就是他会把被害者的眼睛除去,因为他害怕死者眼中那份欠缺生命的空洞。他也喜欢把猎物带到森林里去,有时甚至先和他们行几哩路才下手。但比起他令人齿冷的杀人行为,他的被捕过程却相对地平淡得很,只是警行凭不断努力进行侦查,证明他是真凶并拘捕他。   凶手照片:  
  @k165图解网程序员
00:58:50  最后一张照片  持之以恒为自己亲人讨回公道的本村洋先生    -----------------------------  这么长的时间,能坚持下来,一次又一次去面对那惨痛的经历,为妻女寻找正义,了不起呢!
  马  
  首页留名昂
  留名~  程序猿哥哥~  我是个性签名,想禁用或更改请到google商店的安装页面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以便更改或取消  上天涯社区,用Chrome浏览器扩展 天涯助手,谁用谁知道!
  发现日本人变态的比较多些
  第一个故事在某个纪录片里看过差不多的,真恐怖  
  我什么也不知道,我只是个程序员。  
  等肥,马克。  
  马  
  第一个案子的凶手到现在也没有找到吗?
  作为一位母亲,看第二个案例凶手将爬往母亲身边的孩子拉起重摔并勒死表示非常愤怒!泪奔…  
  马了个克  
  @小时候很乖-26 10:46:07  第一个案子的凶手到现在也没有找到吗?  -----------------------------  是滴,而且就算现在找到 也无法惩罚他了
  第一个案件还被改编成漫画了……  
  第五个  曼森家族杀人案  莎朗-泰特,美艳绝伦的好莱坞明星;丈夫罗曼-波兰斯基,著名的好莱坞导演,然而就是他们的名气为他们带来了杀身之祸。1969年的8月9日,泰特怀孕8个月的胎儿随母亲被活生生地勒死;4位在她家度周末的朋友也难逃一劫,更残忍的是,他们都死得血肉模糊,面目全非;豪宅鲜血淋淋;快乐周末骤眼间变成了死亡周末……莎朗-泰特是好莱坞的美艳女星,她的丈夫是好莱坞著名电影导演罗曼-波兰斯基。1969年的8月9日,因为丈夫远在欧洲拍片,已有8个月身孕的莎朗邀请4位朋友到自己比弗利山庄的豪宅度周末,这本该是个快乐的周末。  那天晚上午夜12点半至1点钟之间,91米外的邻居科特斯听到莎朗家里传来一些零星的枪声。与此同时,在莎朗家1.6公里外露营的提姆-艾瑞兰德听到了凄惨的呼叫:“噢,上帝,不,不不……”  莎朗家的清洁工温妮费德早上8点钟来上班时,她发现车道上停着一辆不熟悉白色蓝博车。温妮费德一般都是从房屋的后门进去,这天她走进厨房从地上捡起了一部被剪断线的电话,然后她继续走向起居室。温妮费德惊奇地发现前门居然大敞,然后她看到地上有两大摊鲜血,外面的草坪上好像躺着一个人。温妮费德尖叫着往回跑,在车道上她猛地发现那辆白色的蓝博车里也躺着一具尸体。温妮费德狂呼着跑向邻居家求救。  警察迅速到达现场。白色蓝博车后座上的尸体是一个年轻男人,浑身浸泡在鲜血里。莎朗家修剪得十分整齐的草地上躺着两具尸体,一个是30多岁的白种男人,尸体的头和脸被刀刺得面目全非,身体其他部位被刺了51刀。另一具尸体是穿着睡衣的棕色长发女子,她被刺了28刀。警察在前门的下半部分看到用鲜血写的一个字“猪”,在走廊上,警察看到一副眼镜、一些枪夹子的碎片和两条很粗的线。当他们走到睡房后真正被吓了一大跳,一个年轻的金发怀孕女子躺在地上,身旁全是鲜血,一条从天花板横梁垂下来的绳子紧紧绕着这名女子的颈脖,绳子的另一端绕着一个躺在旁边的男人的脖子上,他同样也是浑身鲜血。  利奥和罗丝玛丽-拉比安克夫妇,住在比弗利山庄富贵人家。1969年的8月10日晚,就在他们准备就寝的那一刻,噩梦降临了。死前经过强烈挣扎的拉比安克夫妇死相极其恶心,利奥死时胃部插着一把餐刀,血液如流贯注,最可怕的是,肚皮上还写着“战争”。房子里还写有“血字”:“去死吧猪猡”,“复活”,“暴动”。  第二天的夜晚,也就是8月10日,利奥和罗丝玛丽-拉比安克夫妇和他们21岁的女儿苏珊度假回家,苏珊回到了自己的宿舍,而拉比安克夫妇在凌晨1点到2点之间回到自己的家。  8月11日拉比安克夫妇的儿子弗兰克在晚上8点半的时候回家看父母,一进家门他就觉得有些不对劲。父母出去玩开的跑车还停在车道上,而且所有的窗户都是敞着的,这让他很奇怪,父母从来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弗兰克敲门没人应,打电话也没人接。正巧这时苏珊和男朋友回家了。他们突然发现房屋的后门是敞开的。弗兰克和苏珊的男朋友让苏珊留在厨房,然后两人走向客厅,惨不忍睹的情景出现在眼前,穿着睡衣的利奥躺在床上头下的枕头套浸在鲜血中,脖子上缠绕着一条绳子,有一些粘粘的东西从胃部流出来。  他们狂呼着奔出房间立刻报警。警察迅速来到现场,他们看到利奥的双手被皮带捆绑在身后,一把餐刀插在胃部,肚皮上还写着“战争”。而罗丝玛丽躺在主人卧房的地板上,睡衣被掀到头上,同样的罗丝玛丽的头也罩着枕头套,脖子上也紧紧地缠着一条绳子。房子的3处地方有用被害者的鲜血写的字,客厅的墙上写着“去死吧猪猡”,另一面墙上写着“复活”,电冰箱门上写着“暴动”,其中还有一个字拼错了。  凶案发生后,好莱坞人心惶惶,关于谋杀原因的流言满天飞,有人认为谋杀与邪教有关。明星们躲起来生怕自己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莎朗丈夫波兰斯基提供25000美元的悬赏,警察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和成百上千次的面谈之后,案件却毫无进展。  惊惧与恐慌很快在市民中散布开来。两天之内,一家位于贝弗利山庄的运动器材店就卖出了200支枪,而在谋杀案发生之前,他们平均每天只能卖三四支枪。好莱坞一片恐慌,有报道说明星们纷纷取消约会,并且躲避起来,生怕自己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一定要马。。。。
  逃过一劫的导演
罗曼-波兰斯基    他可怜的老婆  
  惊惧与恐慌很快在市民中散布开来。两天之内,一家位于贝弗利山庄的运动器材店就卖出了200支枪,而在谋杀案发生之前,他们平均每天只能卖三四支枪。好莱坞一片恐慌,有报道说明星们纷纷取消约会,并且躲避起来,生怕自己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短短几天之内,好莱坞的流言蜚语就为谋杀找到了原因。人们一致认为是由于某种原因,被害者自己引火烧身。报刊头条充斥“杀人祭礼”、“血腥的狂欢”等诸如此类的东西。根据受害者被杀的方式,有人认为谋杀与邪教有关系。因为波兰斯基曾导演过一部名叫《罗斯玛丽的婴孩》的电影,片中的女演员米娅-凡诺被魔鬼授孕。  为使杀害莎朗-泰特、她未出生的小孩以及其他4个被害者的凶手能被捉拿归案,并被定罪,波兰斯基和波兰斯基家族的朋友们提供了25000美元的悬赏,准备奖给那些能提供情报的人。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和成百上千次的面谈之后,警察们在查出凶手这一点上却仍旧毫无进展。  就在警方准备放弃之际,突然柳暗花明,案情突破口出现。监狱里一个名叫阿特金斯的年轻女人在吹嘘之中不经意透露出是谁的指示造成了这两个晚上的惨剧。  由于没有发觉这两起谋杀案之间有任何联系,洛杉矶警察局便作出结论,认为两起谋杀案相互间没有关联。但到了11月,警察终于在一场监狱自白--更准确一点说是吹嘘--中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一个名叫苏珊-丹尼斯-阿特金斯的年轻女人,由于被控告参与另一桩与此案毫无关联的凶杀案被捕,她在狱中向一个同狱的伙伴谈起一个叫做“查理”的男人。阿特金斯曾是一名高中辍学生,作过裸胸舞女,她在旧金山著名“嬉皮士区”遇到了查理。阿特金斯吹嘘道:“他是世上最坚强的人,所有和他住在一起的孩子都毫不怀疑地执行他的指令。”正是在他的命令下,她和其他3个伙伴,穿上黑衣,随便挑了一户人家(波兰斯基家),杀死了她们见到的每一个人。阿特金斯谈到,当莎朗-泰特恳求放过她和孩子时,她回答说:“看着,骚货……我才不管你是不是要生小孩……你就要上天堂了,对此我毫不在乎!”  这个煽动起这种狂暴精神的男人,名叫查理-曼森。曼森家族很强大,有25名铁杆成员和60非正式成员。后来,曼森和他的追随者们向南迁移到达了洛杉矶地区。  下令逮捕曼森一伙 阿特金斯成为此案的关键人物,在她的“帮助”下,泰特和拉比安克谋杀案终于被侦破。经过警察们8750个小时的工作,警方签发了对查理-曼森等人的逮捕证。  10月中旬,即谋杀案发生后两个月,在位于洛杉矶城外一个偏僻地方的斯培恩牧场,曼森、阿特金斯和其他22名家族成员碰巧都被围捕。他们被控犯有纵火和盗窃汽车等完全与谋杀无关的罪行。因为逮捕证上的日期写错了,所以除阿特金斯外,其他所有的人都在48小时内被释放了。阿特金斯被当作嫌疑犯扣留下来,是因为在泰特和拉比安克夫妇谋杀案前几天,她涉嫌参与了发生在玛利布的拷打、谋杀音乐家加里-欣曼一案。同狱的罪犯把阿特金斯的故事告诉了警察,暗示阿特金斯知道是谁谋杀了泰特和拉比安克夫妇,而且告诉警察,阿特金斯就与此案有关并正被拘禁,但是其他凶手仍逍遥法外,如果不将他们逮捕,不久将会发生更多的谋杀。  日,洛杉矶警察局长埃德-戴维斯宣布:经过警察们8750个小时的工作,塔特和拉比安克谋杀案均被侦破。并且,戴维斯还签发了逮捕查尔斯-德克斯-华生、帕特里夏-克仁温凯尔、琳达-凯萨宾、 苏珊-阿特金斯、莱斯利-宛恩-奥腾和查理-曼森的逮捕证。  一位名叫文森特·巴格里奥西的律师被委以重任,他和助手检察官斯蒂芬·凯一起对曼森提起公诉。  找到动机之后,巴格里奥西对曼森及其4名家族成员提起公诉。这场审判总共进行了9个半月,是当时美国历史上花钱最多的诉讼案。直到90年代这个纪录才被辛普森案打破。
  整个审讯过程全部被摄像机拍了下来,向全美国播放。曼森充分展示了他演戏的天赋,每天都以一个不同的面目示人,在电视机前和观众大玩猫抓老鼠的游戏。而3名女嫌犯则更是惹眼,她们每天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唱着歌走向法庭。而法庭外,每天都有一批“曼森家族”的成员坐在门口,异口同声地说她们爱曼森。在审讯期间曼森剃了个光头,并在前额上画了一个十字,后来又改成了纳粹标志,所有的家族成员就立刻亦步亦趋地跟着做。电视机前的观众们都不知道对曼森的所作所为到底是该恐惧,还是该惊讶。  1971年,曼森和另外4名嫌犯被陪审团认定有罪,法官判处5人死刑。可第二年美国联邦法院废除了死刑,5人自动改判为无期徒刑。现在他们仍然被关在监狱里,其中普遍被认为最有希望获得假释的就是莱斯丽·范豪顿。她作案时才19岁,是5人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可今年她的第14次假释申请仍然被拒绝,看来她和其他4名成员很可能将在监狱过一辈子。
  这个故事本来应该到这里就结束了,而事实上却不是这样。  到今天,曼森案造成的影响依然余波未了,到今天仍有许多年轻人给曼森写信,希望能加入曼森家族。也有许多关于曼森的电影、游戏、纪录片甚至戏剧。查理自己作的音乐还被一些摇滚乐队演奏。 在Google里打入Charles Manson,你会找到16万个相关网页!有许多曼森的崇拜者为曼森建立了个人网站,宣传曼森的“思想”。曼森还是迄今为止美国历史上收信最多的监狱犯人,直到现在他平均每天还会收到4封崇拜者寄来的信件。曼森在1968年录的一些歌曲小样被做成了一张名为《谎言》(Lie)的CD,一直有恒定的销量。不断有艺人翻唱他的歌曲,在美国挺有名的一个“死亡金属艺人”干脆把自己的名字改作玛莉莲·曼森。《滚石》杂志曾把曼森的照片登在了封面上,称他是“世界上活着的最危险的人”。  这个现象非常奇怪,为什么许多比曼森杀人更多的杀人犯早已经被遗忘,而曼森虽然声名狼藉但却仍然被人们牢牢记住。也许是因为曼森家族杀害和计划杀害的都是名人,也许是因为1975年曼森家族的李内特刺杀福特总统失败,尽管这事似乎不是曼森指示他干的。  犯罪专家认为,曼森的臭名之所以到现在仍被人们牢记是因为这几乎是美国历史上最奇特、最难以置信的谋杀案件。“曼森”这个词在美国几乎成为邪恶的代名词。这个叫曼森的男人在美国人心中就像癌症和地震一样恐怖。 曼森从6岁起就陆陆续续地呆在监牢?即使是身为囚徒,他也不会表现得老实些,几乎从来没有争取到假释。但他的影响却一直很大,犯罪专家在研究这一现象时,将曼森的影响力与动荡不安的社会本身联系起来:“在今天的美国,几乎所有具有反叛倾向的团体都受到了曼森邪恶说教的影响,无论是邪教分子,还是新纳粹主义者。曼森已经变成了他们的精神图腾,一个反叛既定体制的复仇符号,一名煽动者。”
  好贴~其实我觉中国黑暗和变态杀人犯也很多,只是很多我们国家都没报道出来吧~  
  这个案件我还想再介绍下传奇杀人犯 曼森的背景故事  先上几张曼森的照片   被捕之后的曼森,不得不所他真的有点在玩cosplay基督的样子    这样一个凶残的杀人犯,现在居然一副慈祥老爷爷的样子  
  继续继续,等肥等肥
  忽悠,第一个案件BUG太明显:案发时间1988年,“死者美津子利用网络贩卖家庭用品”,而WorldWideWeb网络在1991年才提出。耸人听闻的小故事没编好啊。
    @杯具里养鲨鱼
13:25:51  忽悠,第一个案件BUG太明显:案发时间1988年,“死者美津子利用网络贩卖家庭用品”,而WorldWideWeb网络在1991年才提出。耸人听闻的小故事没编好啊。  -----------------------------  这个案件是真实的,当时我在看这一块的时候也很奇怪,为啥说她利用网络贩卖家庭用品。  我猜测可能是翻译过来的时候出现了问题。  懂日语的同学可以帮忙翻译下。。。
  天涯发不上日语  我丢链接。。  有懂日语的朋友可以去看下这个案例的详情  /0306/nihon6/msg/432.html
  @k165图解网程序员  23:04:14  曾经幸福的受害人一家三口    -----------------------------  男的长得挺帅,女的挺漂亮,小孩虽然还小但挺可爱的,可惜啊
  刚从隔壁那个日本杀人案帖子里出来~霓虹的司法系统简直奇葩  
  马克一个  
  楼主继续  
  LZ继续
俺也刚从那个日本的帖子出来~~  这个世界太危险了
大家还是回火星吧~~
  。。。。。
  o.O  
  @k165图解网程序员
22:49:00  写在最前面:  当看到这些真实的案件之后,我突然发现,其实变态电影的情节真的是源于生活。  人性本恶么?  人类大概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动物吧。  下面开始一一介绍我要讲述的案件。......  -----------------------------  程序员你好,你终于肯多说话了。
  @暗夜精灵的翅膀
12:12:13  @k165图解网程序员
22:49:00  写在最前面:  当看到这些真实的案件之后,我突然发现,其实变态电影的情节真的是源于生活。  人性本恶么?  人类大概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动物吧。......  -----------------------------  强π!!
  回复第52楼,@k165图解网程序员  @杯具里养鲨鱼
13:25:51  忽悠,第一个案件BUG太明显:案发时间1988年,“死者美津子利用网络贩卖家庭用品”,而WorldWideWeb网络在1991年才提出。耸人听闻的小故事没编好啊。  -----------------------------  这个案件是真实的,当时我在看这一块的时候也很奇怪,为啥说她利用网络贩卖家庭用品。  我猜测可能是翻译过来的时候出现了问题。  懂日语的同学可以帮忙翻译下。。。  --------------------------  传销网络?  
  我印象一直很深刻的是2002年抚顺的那个变态残害少女案子。  罪犯用一米长的刀锯对一名14岁的女孩下体进行摧残,致使这名少女的器官受到常人难以想像的伤害。用后来医生的话说,里面器官像用绞肉机绞过一样。  凶手跟女孩素未谋面,在女孩下晚自习的路上随机拦截了她。这个案子我寒了这么多年……绞肉机……
  残忍的马克
  程序员gg的帖mark
  今晚怎么睡觉啊好恐怖
  没有了吗?
  @Moldavite
18:59:44    我印象一直很深刻的是2002年抚顺的那个变态残害少女案子。  罪犯用一米长的刀锯对一名14岁的女孩下体进行摧残,致使这名少女的器官受到常人难以想像的伤害。用后来医生的话说,里面器官像用绞肉机绞过一...  -----------------------t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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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继续
  还是人最可怕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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