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以一个作者写的一篇完结小说排行榜完结版为背景,创作另一篇小说排行榜完结版,会涉及到什么版权问题之类的吗?

我想写小说,高手指教_百度知道
我想写小说,高手指教
怕受打击,自己感觉还是蛮精彩的?写小说非要写得罗里啰嗦,要的就是真情实感,最近空闲时间特别长很想写我经常性会有写小说的冲动,感悟很多的类型。写完了的话该怎么去投稿呢,给别人看说还可以。不知道这样的能不能得到认可,我不太喜欢华丽的文章,想尝试?得到认可的几率有多大呢,身入其境,华丽光鲜的吗,特别是有时候脑袋像做梦一般出现许多故事情节?我这种写作风格适合什么类型的网站呢。以前在读初中的时候自己随便写过长篇的。说实话
提问者采纳
必须下苦功,因为我每个口划成一个田,像你这样拈轻避重,诸多作品千篇一律,未来或许吊山上。认可,里面写了四个字还不过瘾,结果,宁缺勿滥?没把书读好?其他题目都没做。为什么,考了倒数第一、码字机,想当年我交周记,通常超标4倍帅弟靓妹,想当年我考试作文,在文学界打拼数载,连对喜欢的人说挨了无有都怕打击,又如何写出不怕雷劈的风流韵事。纵观我的过去,预见我的未来,写来没好书。你如果想写优秀文学,到头来穷得响叮当,那些网络人物顶多称之写手,现在人称吊二郎,博大精深?几率为100%没有,让人嗤之以鼻。但我灰常赞同你的最后一句,朴实无华是每个作家的必备素质,以时间为代价磨出精益求精的面料,才能大含细入,不是现在就打击你,那是一本一本地交
提问者评价
谢谢你的提醒,我会掂量轻重的,感触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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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写小说一定要记得,目的是为了自己,能感动自己的小说,才是好小说,我给你找了些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充分准备,打好基础 写作短篇小说与写作中、长篇小说一样,在写作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首先,在执笔 写小说之前,必须具有一定的思想修养和生活积累。其次,读过较多的文艺作品,喜爱文学 创作,有一定的文艺修养和文艺理论的基础常识。茅盾在《创作的准备》开头就指出:&世 界文学史上的巨人们遗留给我们的不朽的著作,以及他们毕生的文学事业的经历,就是这题 目--'创作的准备'的最完美的解答。理论家们从这些文学巨人们的业迹研究分析解释, 写了很多论文,数十万言一厚册,也就是给这题目作注脚。&再次,在写作小说之前,从事 过表达方法的基本练习,并从事过一般散文尤其是速写的写作...
不是呀,写小说不一定要有很优美的文字希望你好好的努力咯加油!
虽然我不会写,但我相信,坚持自己的理念,坚持奋斗,我相信你行的,努力吧`
我自己也在写小说,我写的小说在红袖这个网站发表的,如果你写的好也是有稿费的,点击率越大稿费越多了。你可以去试试。
呵呵,其实你根本不用怕,读者对于第一次写小说的人都会谅解,很少有人会打击他,除非他写的实在是太烂了。。。。你可以先去某一个网站试试,比如说手机起点网或者书旗网都不错。小说,讲究的是抒发自己的真情实感,太过的华丽光鲜反而不好,不过适当的还是要有一点。鄙视复制党!!!
去晋江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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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您好,我想写一本关于寻仙的小说,是腾讯的一个游戏。我想以里面的背景什么的写,会侵犯版权吗?_百度知道
您好,我想写一本关于寻仙的小说,是腾讯的一个游戏。我想以里面的背景什么的写,会侵犯版权吗?
可能会用到里面的职业,背景故事什么的。如果在网站连载会有版权问题吗
提问者采纳
这不要担心!我会看你写的小说的,你一定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小说家,加油!我支持你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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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你名字要起的好一些..不会.,一个小说名字很重要.你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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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林筱聆抄袭我两部小说作品的对比举证之二
我在描述谭蕾的丈夫,在谭蕾出卖肉体和孟水贵相好,丈夫陈传书并不知情,我有一段具体的文字:“孟水贵果然没有食言,在此次换届选举中,他力挺陈传书,陈传书被当选为镇党委委员,仍保留住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的位置。谭蕾暗中感激孟水贵。只是陈传书本人并不知道这种选举结果的背后蕴藏着让他戴上绿帽子的交易。”
林文在第四章第3分节也出现丈夫胡成对自己戴绿帽子的文字描述:
“我小人之心?”胡成狰狞着怪异的表情,越来越往狠里说,“你做都做得出来,还怕人家说?我这绿帽子都戴出名了!”“我做什么了我?”袁玫不想引燃战火。虽然理直气壮,她却尽量压着音量,“我什么时候给你戴绿帽子了?”“
我们从这段文字进行对比,我文是对谭蕾出轨后丈夫暗中戴上了绿帽子。林文是袁玫在和丈夫的一次争吵中,丈夫自己怀疑戴上绿帽子。都是两个女主人公的丈夫,都出现一个戴绿帽子的文字符号。如果单独一段,我们也许还无与说明林文与我文类似只是一种巧合,或者说是我的牵强附会,但是我们只要与我前面举出的林文那七、八处与我文的雷同文字联系起来,就可形成一个抄袭的证据链:林文一部小说里与我一个万字章节的小说里就有这么多处在情节、细节、人物、语言和文字的雷同,其抄袭行为任她有七八张嘴来狡辩,都无法逃遁其抄袭。
7、、我文女主人公谭蕾的丈夫陈传书是生活低能人,林文的丈夫胡成也是生活低能人,只是我文的陈传书在换届选举中妻子暗中委身于男镇长(即性贿赂),才保住原镇党委委员和镇政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而林文的女镇长丈夫胡成也是在换届选举时要妻子公开出面去送当官的礼物为其跑官——副科长(我的主人公陈传书也是副科职),没跑成,女副镇长反而阴差阳错地晋升为正镇长。
林文女镇长的丈夫胡成的人物形象和造型,与我文谭蕾的丈夫陈传书是雷同的,而女镇长为其夫跑官这个情节与我文也是雷同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在时间背景上,两文都是在政府换届选举时才出现,然后才围绕这些跑官、贿赂,之后家庭发生的婚姻和家庭危机。如果没有这个核心背景,那么林文这部小说所有的情节、细节、事件、人物的结局,都将是另一个样子。换句话说,如果林文没有抄袭我文这个核心背景,她这部小说是无法开展的。而像这种只有抄袭才能出现的时间背景雷同,主体事件雷同,人物形象和情节都雷同,在一些已经被披露的抄袭案例中,还是比较少见。一般的抄袭者,大都是在段落、文字整段的抄袭,像林文这种截取某个时间节点、人物特征、故事情节和细节的剽窃,在近年来的抄袭案实在还不多见。但抄袭就是抄袭!因为任何真正属于自己创作的作品,都不可能出现一个时间节点一样,又有那么多的人物形象、故事情节、细节都一样,甚至连跑官都是为了副科级都一样,而后面家庭婚姻发生的危机也一样。
我文男镇长的人物形象还被林文拆开,抄袭到林文其他人物身上。
我文在描述男镇长孟水贵人物形象特征时有这样的文字:
“孟水贵口才很好,他会讲些让人忍笑不止的黄段子来调解牌桌气氛。”
“孟水贵还擅长耍嘴皮子的功夫,他耍的嘴皮子就是讲那些从酒桌上听来和搜集来的民间街头巷尾的黄段子,他耍这些黄段子能做到别人大笑,他却不会笑,忍俊不禁,样子诡诘而且俏皮。”
林文在《女镇长》第二章第1段落也出现与我文雷同的人物形象描写:
前几天刚听到一个新版本,枫桥区有个瀚将镇政府的副镇长开会时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让人捧腹大笑。他怎么说来着,他说:‘汉奸镇政府,发展要靠败类,生产要养瞎子……今后我们要继续下大力气发展败类,养更多瞎子……’”
  “汉奸镇政府?败类?瞎子?”袁玫听得一头雾水。
  “哈,哈……听傻了吧?‘瀚将镇政府’被他念成了‘汉奸镇政府’,‘贝类’被他念成了‘败类’,‘鱼虾’的‘虾’被他念成了‘瞎子’……”袁菲手舞足蹈起来,“这么一弄不就成了,汉奸镇政府,发展?靠败类,生产要养瞎子……”
  “哈,哈,哈……”听完袁菲妙趣横生的解释,连出租车司机都笑得连呛了几下。
如果林文这段耍嘴皮子文字只是单纯在其它文章中出现,我们还无以说明她是抄袭,还可以认定为是巧合。但因为是在同一篇被认定为抄袭的文章里出现,就给她这篇抄袭之作多了一份的抄袭佐证。根据判断作品是否抄袭的定义:按照国内外通行的著作权审理规则,判断两部作品之间是否存在抄袭关系,只须比较两者的相似之处,而无须比较它们的不同之处。林文在女镇长这个人物出现抄袭,连我文的男镇长人物形象的“边角料”她都拿来用到别的人物形象和其它环境描述中,应视这段文字也是属于抄袭。
我文一个男镇长形象就是这样让她随意分割成七零八落,我的一章小说里成了她整部小说的写作大纲,她需要什么样的人物素材和情节描述,就到我这章小说里去割取,我的这章小说就像她的万能胶和狗皮膏药,她想往哪个人物贴就往哪里贴。其抄袭的手段可谓无所之不极,其可卑和可笑的程度简直令人无法想象。
林文在一部小说的前七章里却有这么多的内容、主题、语言、人物造型,甚至连行文文字都与我一章万字小说雷同,是不是抄袭,相信大家看后都不言而喻。因为这不是两篇同题作文,即使是高考的同题作文,都不可能出现考生作者在主题、思想、语言、情节、细节、遣词造句的相同。退一步讲,一篇小说的文字和人物造型,有可能与别人另一篇小说出现一处与别人的作品雷同,但不会出现两处以上与别人的雷同,这是写作的常识。我从文也有三十余年了,发表和出版小说文字也有一百七十多万字,我敢负责任地说,我这些小说文字除了成语、固定词组、引用语之外,如果有谁能从我的文字里找到一段超过十个字的一个联合词组里,与我上面对林筱聆的举证那样与之雷同或相同,或者与别人(全国任何一个作者作品时间比我先前发表的文字),有像我举证林筱聆这样的与我文雷同或相同之处,那是我抄袭了人家的作品,我应负抄袭的责任,我从此扔笔不敢再写作,不在众目睽睽下丢人现眼,从此不再端文学这碗饭。我欢迎全国的读者对我已发表和出版的作品进行审察监督,找出我是否有像林筱聆这样类似的抄袭行为,给我以惩处。
两个女主人公生活际遇、人物形象雷同
我的主人公谭蕾和镇长孟水贵有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后,发现了丈夫陈传书是个性低能儿,夫妻关系开始出现冷战,婚姻出现危机,谭蕾最后选择了逃避不回家,最后与陈传书分居,到木阁楼独居。我的文字是:“两个人在一个家里,有时难免会不经意碰上陈传书的手啊、身子啊、衣服啊,谭蕾就会烦躁起来,极快地避开他,仿佛陈传书是一堆臭狗屎,或一堆污染物,会弄脏她自己。平日里也不愿跟陈传书说一句话,尽量躲着他,好像他是一个与己无关的、陌生的天外来客。她心里就会发起无名火,然后大发雷霆,尖刻而无缘由地对陈传书指责这指责那。于是家里开始出现了那种无爱夫妻的“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的状况。家庭再也不是那种避风遮雨的温暖港湾,而更像是一只火药桶,随时随地都有被引爆的危险存在。谭蕾搬进木阁楼住时,起初,中午还偶尔回镇政府的家吃午饭,但晚上从不在家里留宿。她对那个已经死气沉沉的家、对陈传书已失去了任何兴趣。”
林文在第一章第5小节里原文:“袁玫在矛盾中做好做好了长期冷战的准备。”“她选择刻意的沉默,选择不回家的逃避。”
接之、在第三章第1小节里原文:“上了三十岁,袁玫实在连吵架的精力都没有了。书上说,如果连吵架都没有,婚姻也就快死了。最后也是和丈夫胡成冷战,婚姻出现了危机。林文原文:“袁玫在矛盾中做好了长期冷战的准备。”“她选择刻意的沉默,选择不回家的逃避。”
随后,在林文第四章第9小节里原文:“当上镇长后,因为三天一小会,两天一大会,袁玫经常回县城,与他(指丈夫胡成)面对面的机会也自然增多。在外人面前,两人天衣无无缝地配合着“相敬如宾”的表演,但是在两个人独处的时间,即使四目相对也是没有言语。谁也不想先开口,谁也不想先挑开那层隔阂。他很知趣地主动睡到另一间卧室,没有谁来打扰她。两人各自安营扎寨,倒也相安无事。
从这两段文字里可以看出,我文人物谭蕾和丈夫陈传书夫妻冷战关系,而林文也出现袁玫和丈夫胡成夫妻冷战关系。两文比较,不难看出从谭蕾、陈传书到袁玫、胡成的人物叙述,包括语言、行为、情节、细节,尤其是两个家庭矛盾冲突后出现的形态都是惊人的一致,几乎可以把不同的两部小说这两个家庭的场景放在同一部小说里不分彼此,不出其左。两文中的主体事件和主要人物如此相似,没有抄袭是做不到的,这属于主体事件与人物的严重雷同。
我的女主人公谭蕾的丈夫陈传书是生活低能人,林文的丈夫胡成也是生活低能人,我的作品陈传书在换届选举中妻子为了丈夫的官职暗中委身于男镇长,才保住原镇党委委员和镇政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而林文的女镇长丈夫胡成也是在换届选举时要妻子出面为其跑官——副科长。我的主人公陈传书是副科级,林文中胡成要妻子女副镇长去跑官也是副科级。袁玫在为丈夫跑官前也是副科级——副镇长。
我文是秋季换届选举,妻子为丈夫跑官。林文也是在秋季换届选举妻子为丈夫跑官。——而且跑的都是副科级,这是两部作品主要事件的雷同。
另外,我文在对孟水贵镇长的经历,我文出现了孟水贵从高中到去读师大中文系,回来在中学教一年书,然后应考招聘到县政府一步步走到镇长职位的过程,在林文,她除了把孟水贵镇长的经历移花接木用到袁玫身上之外,还采用张冠李戴的手段用到另外人物身上。
现再举我文一例:
“1975年刚好有一名可以保送上省师范学院的名额,他大哥使尽一切关系和办法,终将已在大队当了三年民办教师的孟水贵送进师范学院中文系读书。学期三年后,孟水贵回青佛第二中学任语文教师。1980年,一位新来的县委书记叫黄哲厚,刚上任就在全县招聘县委办公室秘书,条件必须是中文系毕业的,应聘者每人要递交一篇内容与青佛县本地有关的文章。只教了一年书的孟水贵瞅准这个契机,写了一篇题为《青佛县贫困根源之考证》……面试那天,黄书记亲临现场,看到孟水贵人虽然年龄大了一点,但孟水贵一脸书生意气、高高瘦瘦的模样让他感到诚实可靠,于是当场拍板。孟水贵就此成为黄哲厚的私人秘书。”
&下面是林文在第一章第6小节里的一段文字:
“许倩倩是袁玫高中时的同学,高中毕业她考上了师大,师大毕业后顺利地进入海城市第一中学任教。两年前,在一次公开竞选副校长活动中,她就地竞选上了副校长。”
这又是林文一个很明显的张冠李戴和移花接木的抄袭细节,即东一锒头,西一锒头把一个人物或一个主要事件,进行肢解选择其有用的部分,再安装到另一个人物身上。我在这篇举证文里反复地说,她这种剽窃手段相当的隐蔽,读者只有都读过这两部小说,还要非常细心才能发觉。也只有像我这样的原创作者才能发现。否则,根本没人会发现她这种隐蔽的抄袭手段。
林文里还有类似在其他人物没能抹去的剽窃我文的地方。
另外,我文5、6章所涉及到有关教育问题、计划生育问题所描述的细节和出现的文字符号,在林文还能能找到许多。在她《女镇长》前七章,女镇长就是围绕着教育问题、计生问题和事件展开的。因篇幅关系,我就不再多费笔墨。我就以上的举证已足够证明林文抄袭我文的事实了。如果林筱聆还嫌不够丢脸,需要我再给予一一举证,那么我后面还会再给予举证。
我在此重申一下:我的第6章只是一部长篇小说中的一个章节,而孟水贵镇长只是第6章中的一个部分,是为了整部长篇小说女主人公谭蕾的三个情人中的第一个情人。林文将其抄袭后用到《女镇长》一部小说中的多个人物身上,她用一部小说来表现我一个章节的思想主题。就是说,我一章小说的主题,内容思想,人物故事,主体事件被林文分割、肢解后拿去用到她一部小说里。我一章小说的框架和结构,成了林文整部小说的创作提纲,林文整部小说都是用我第6章节提供给她的现成素材和文字来进行结构,她的《女镇长》所有的主题、情节、故事、脉络、线条和人物设置和人物造型,都在我的《木阁楼情人》第6章的范畴里,林文整部小说没有脱离我第6章节的窠臼和架构。我的一章小说被她偷梁换柱后成了她一部长篇的创作大纲和写作题纲。有了这个大纲和题纲,&
她就可以装进她所要装进的东西,就像一只精美的大缸可以随时随地装进她那些烂酒。
我为了写作《木阁楼情人》和近期出版的其姊妹篇《六点红情殇》在安溪县感德镇生活和体验了整整十二年,我才能这么熟悉乡镇的生活场景,镇政府官员的生活面貌,人物特征……,虽然我在作品里注明“本作纯属虚构,切勿对号入座”的提示。然而我现在可以告诉大家,那是因为所写的人物和事件都是在我眼皮底下的,而且这些人物大都还活蹦乱跳生活在安溪县里。为了不使小说出版后,被人对号入座发生一些没必要的官司,我不得已才在作品里这样提示。事实上,我这两部长篇小说所写的人物都是有生活原型的,我写小说有个特点,没有生活的原型我“作”不出来,我缺乏虚构小说的能力和天赋。而这些原型在我的小说里“死去的”已经死去,而没死的人现在大都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其笔下的人物哪个人物我都能一一找到或例举出其生活的原型,包括其真人的名字和现在居于何地、何处、他们现在在哪个地方任职、工作和生活情况,我都可一一道来。包括在给小说地名,乡镇地域名称我都是选原始地名中的某一个特征或一个文字符号来命名的,也包括小说事件的来源始末,都是有其真实性作为依托。因而,林筱聆的《女镇长》哪个地方是抄袭我文的,我看了一目了然。正如自己生的小孩,被人贩子偷走多年以后都能认出,或被人抱走放到万人广场里,母亲一眼都能从万人堆里认出自己的孩子一样。因为,我体验这些人物用了12年(是1990——2002年之前,写《木阁楼情人》则是2008年,前后是18年,这些人物和故事虽已物是人非,我生活过的那个岁月早已流逝,那个乡镇早已不是人们记忆中的乡镇。在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我这个想当作家的人才能把他们、它们融进到我的脑海里,也只有我才能把这些经历和体验过的人物和故事进行重新复原(再创作)。可以说任何人都无法写出和我一样的这些已深深融进我的血液的人物和故事。我的整部小说写作是一气呵成的,没有一个地方再需要任何的参考材料。在这样的情景下写出来的文字,有哪个人能写出和我相似和雷同的文字呢?而林筱聆在《女镇长》却有那么多的文字与我雷同,这只有抄袭,别无他解。
如果关注林筱聆这个抄袭我文的读者,可以去把林文发表在网上的《女镇长》前七章(百度可以找到),与我也重发在网上的《木阁楼情人》(华声文苑·光阴故事/小说版)挑出第6章与之我上面例举的举证进行比对,抄袭与否,大家一目了然。
我以上的举证,林筱聆也可以像近年来那些卑劣的抄袭者,被媒体公开曝光后却厚颜无耻地狡辩:长篇小说有那么长的篇幅,谁不能在作品里找出与他人相似的人物、相似的情节、相似的内容、&
相似的文字?……
然而,抄袭者这种为自己开脱和辩解,是不堪一击的。以我从文三十多年的经验我可以告诉大家,一个成熟的、真正的作家,他(她)的写作是经过自己洗练生活挑选出来的,都是作者自己认为要怎样或如何表达作品才去对人物进行构造的。其主题思想、小说故事和主体事件、情节、细节,都是从他心里、肚子里自然而然流淌出来的。尤其是在作品人物语言方面,成熟的作家都有他自己的表达方式,都有他自己的语气,语言也都是那种“胸有成竹”十分自然的表达方式,即每一个场面,每一个对手戏,每一个人物对话,每一段文字语言都是恰如其分用在那个地方,那个场景,那个人物身上的,读者在阅读时感到那句话就是要这样说,而不会是那样说。决不会给人有磕磕碰碰东一锒头西一锒头的感觉,不会给人是从别的地方或哪本书摘录下来的语气或语调的感觉。成熟作家的作品里的语言是任何人都无法去从别的作品找到相似的地方,或与其他另一部作品相似的地方。因为好作家的写作、在修改时,都无需再去翻找书来作参考。因为他作品的每一个段落、每一个情节,每一个人物的每一句话都是属于笔下人物要在那个场景出现的。别人根本无法替代也不可更改,他的人物和故事,仿佛就是天生和与生俱来就是要用在那里的。你有可能从中找到某一个句子,或某一个人物的动作、语言与他人类似,可以在别人的作品找到相似的一处,但绝对只能是一处,绝不能再找到第二处!这就是文学创作的独创之处和严谨之处,也是一个成熟作家的标志之处。
现在言归正传,我再次重复我上面有些地方已经介绍过的我这部长篇小说的写作,和我是怎样发现林筱聆抄袭我文的过程。现在我为了让读者更全面的了解这个抄袭案,我不厌其繁把它作为一个专门段落来叙述。
我的《木阁楼情人》初稿始于2008年5月,完成于同年8月,二稿修改于2009年1月,完成于同年3月。2009年9月在作家出版社出版。出版后因这部长篇小说有其独到之处,由出版方全程发行。我只得到10本样书。为了让该作在出版后造成影响,我选择到我老家福建泉州鲤城区文联主办的《剌桐》发表其中第5、第6章节和后记。因为我的文学生涯或起步是从福建那儿开始的。尤其是在福建泉州报刊上,我发表过相当数量的小说作品。况且,2009年我虽在长沙定居七年,但我的省作协会员关系还在福建,我选择福建泉州发表这两章作品,是很自然的事。《剌桐》于2010年1月份刊载其两章和后记。后再发该区文联的网页。这期《刺桐》同期第14页还刊出一位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对泉州市2009年文学工作的总结发言:“一向相对薄弱的小说创作出现良好转机,今年(指2009年)安溪青年女作家林筱聆接连出版了两部长篇小说《致命六合彩》《嫁给女人的男人》。”《剌桐》虽是内刊,但它的受众主要是以泉州市所辖各县文联、作协和文化宣传部门。因此,身为泉州市所属的安溪县文联主席的林筱聆,是能及时地看到2010年1月刊有我的《木阁楼情人》的杂志的。而上面刊有同是安溪作者(我至今的户籍还在安溪,因此我理属安溪作者)的长篇小说节选,并且是篇目刊在封面上,她会不会去看我的文字?这个问题不要我多做解释。
林筱聆的《女镇长》于2010年8月在作家出版社出版。出版时因我长期居于长沙并不知道。出版后一段时间,泉州一文友打来电话告诉我,我才知道。我因2005年患眼疾没敢上网,干脆把家中的电脑停了。我因此有六年时间没上过电脑。一直到2012年6月,我眼疾略有好转,又因有几个短篇小说稿要向期刊投稿,那时已开始流行网上电子邮箱投稿,我不得已恢复了电脑上网。我是在一次上网无意中看到林筱聆发在网上《女镇长》的前七章网文,读之觉得林文与我文第6章里的文字很相似,我把它下载后进行认真比对,最后确定林文的《女镇长》抄袭剽窃了我的《木阁楼情人》第6章。也就是我以上所例举的这些抄袭事实,我当时非常气愤,即给《剌桐》刊发我文的主编打去电话,把林筱聆的抄袭行为向他披露。之后,我又从该区文联下载了刊有我文的网文(此前我因没上网不知道,该刊主编也没告知过我。)不日,我重新上鲤城文联网,其刊有我文的网页已被删除。随后,我打电话给林筱聆,但她一听是我的声音,显出惊慌,没等我说几句话,即把电话挂断了。此后凡是我打给她的电话她都不敢接,我发去的短信,她也都不敢回。何谓做贼心虚?我想大抵就是这样的。我原是想举报的,后又想,我人已离开福建安溪,居在长沙,远隔千里,举报又有多少效果?也想,安溪文学创作的作者本就不多,我如果这一举报,搞得天下人都知道,影响不是很好。理解的,会说对抄袭者应该这样让她像过街老鼠,无处藏身。不理解的,会说同是一个县的作者何必这样“窝里斗”。因此,我当时选择没有举报她。不过,想到自己的亲生儿却要叫别人娘,我心里仍然是满腹愤恨。2012年秋季,《泉州文学》因创刊200期,约我这个《泉州文学》的“老作者”写一稿以期记念。我在发表的记怀文章《三十三年织锦,二百期繁花》结尾处仍然言及《木阁楼情人》第6章被剽窃一事,我那时还没有指名道姓。该文发表后,我又于2012年12月向泉州市委宣传部用实名打去电话举报我文被林筱聆抄袭的行为。据说泉州市委宣传部曾派人做过调查。该调查人还给我来短信,要我提供举报材料。我才在几天之内整理出以上的这些举证材料,然后用电子邮件发给那个调查者。然而,过后那个调查者收到邮件后却沓无音信,没给我任何文字的回复。再后来,我从泉州前文友那里获悉:林筱聆在知道我的举报后那几日惶惶不可终日,寝食难安,从安溪跑往泉州市,去找市委相关领导和泉州市那些调查者家里,去游说她没有抄袭我文。那文友还对我说,他也是调查者之一,但在讨论林筱聆是否有抄袭时,没人看到我电子邮件的举报文字,最后大家都以都是在泉州市一个文学圈子里混,以后还要相互碰面,不想把关系搞得太僵,都以不想得罪人为理由,最后以“和稀泥”不负责任的态度不了了之。面对这种结果,我啼笑皆非,只能暂时作罢。
2012年12月,我把《木阁楼情人》全文发到湖南《华声文苑·光阴故事·小说版》上。我在发文时也特地提到该作出版后被盗版,还遭遇了被他人抄袭、剽窃,故全文在光阴故事/小说版重新发表,以此来打击盗版和抄袭行为。在发表时我依然附言该作被人抄袭。
2013年3月,我给在北京的一位著名文学评论家发去我上面举证的电子邮件。该评论家回复我说,情况如像我文中所叙,要我向有关版权部门申诉,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作品被侵权的权益,他还安慰我,不要因为这种被他人抄袭作品事件而影响自己的写作。
2013年6月26日,我把被林筱聆抄袭一事,用实名写信给福建省安溪县委书记和县长,因为林是县文联主席、在安溪县委还兼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的职务。我一方面是要让当地父母官知道林筱聆抄袭我文。另一方面,是要给当地父母官提个醒,我是安溪籍作者,小说作品却被同一个县的作者抄袭,而这个抄袭者还是县里的干部,当然要让当地县委书记和县长知道此事,如果以后该县要对本土作者的文学作品重版和再版,应引起注意,不要让抄袭之作浑水摸鱼,混进本县相关文集。
我还想,林筱聆经过这次因抄袭而惊惶失措,此后应该不敢再抄袭他人作品了,我暂时放过她一马,没有向国家版权部门和中国作家协会维权机构举报。
以上这些过节,都可作为我对林小玲抄袭一案的佐证,都有其原始记录和证据可查询.
第二部分:
林筱聆再次抄袭我另一部短篇小说《性乐声响》始末
我以上对林筱聆抄袭行为没有公开曝光,并没引起她的收敛和痛改前非。今年8月份我上网看到林筱聆发表在《山花》2014年第三期的短篇小说《关于田螺的梦》系再次抄袭我的短篇小说《性乐声响》的劣迹。面对她的再次抄袭,这次我不能再宽恕她,我只能拿起维护著作权不被他人侵犯的法律武器,新账老账一起算,先在网上和媒介进行公开曝光,让天下人知道林筱聆的“文抄婆”行为接之我准备诉诸法庭,让法律为我讨回公道。
现在,我把林筱聆《关于田螺的梦》是抄袭我发表于2004年10月《华声文苑·光阴故事·小说版》的短篇小说《性乐声响》的网文抄袭行为,用事实举证给大家看,让大家来评判。
我的短篇小说《性乐声响》于2003年秋在长沙写成。2004年春,我开始玩互联网。不久,我出任湖南日报署下的《华声在线·华声文苑·光阴故事/小说》版主,不久任超级版主。当年,互联网上有一个叫“木子美”的女作者,在网上发的小说因被诩为是“下身写作”而火爆一时。而在我任版主的小说版上也出现有作者直接题名为《性x》,《性姐xx》之类的小说。然而,不管是火爆的木子美,还是光阴小说版上写性爱题材的作者其所写的性问题小说,都没能真正写出性问题的那种深度,这些作者大都是为了博得读者一时青睐而写的很浅显的文字,没有一个作者,或一部作品不是那种炒作之作(木子美炒作后不久出版了一本《木子美日记》畅销书,销完从此销声匿迹。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这个叫木子美的作品或作者再出现)。在那个背景和木子美火爆的影响下,我把我原稿的《快乐声响》改了题名叫《性乐声响》(当然也有那种能让读者关注拙作的动机和想法),发到华声光阴版后,因该作与一般写性的小说不一样。我本人曾在医疗部门任职,管理的是疾病防控工作这一块,在以前工作中接触过来求医的患有性问题的病患者,我有这方面工作经历和生活体验。我写的《性乐声响》是选择以性医学和性科学的角度来描述,而侧重点放在“性障碍”和“性心理障碍”来描述。并且描写的人物是我在乡镇医院所接触过的病者,人物和场景鲜活,而在描写性问题的笔墨也比较大胆,故该作很快在光阴版上“火”起来。发出第二天就被时任超版“长沙青蛙”加为精华贴。几天之内读者点击量过万,随后还在华声文苑引起一场对性问题小说的大讨论,接之又因大讨论在华声文苑引发一场轩然大波。跟贴二百多个。到后来我因眼疾不能上网辞去华声超版和版主时,该作的点击量已有五万之多。这都有光阴故事版的原始记录可查阅。而因该作全篇都涉及到“性问题”和“性心理障碍”,我一直没把它向纸媒投稿。后来我不在华声任版主,把精力都放在长篇小说写作上,我本人也没去光阴故事/小说版更新过,我本人有九年时间没去更新过该作。但偶尔仍有网友把它点击更新。现在该作的点击量是七万余人次。
以上是《性乐声响》发表和发表后的情况概述。
一直到2011年2月份左右,那时,我还没发现林筱聆的《女镇长》抄袭我文《木阁楼情人》第6章(我发现林筱聆抄袭我文是2012年6月以后)。而那时刚从安溪县文联副主席升任文联主席不久的林筱聆要复刊县文联《铁观音》文学内刊,她从安溪寄来约稿函到长沙,并打电话给我,说我是安溪的小说作家,应给她一篇小说稿发到复刊号上支持支持她的工作。作为曾是安溪县的作者,我当然要支持一下,因此我即放下手头写的长篇,履约写一个短篇《异乡女茶商》小说稿用快件给她本人。我们也因此通过几次电话。其中,2011年6月份之前(即还没发现她抄袭我文《木阁楼情人》之前),我和她有过下面的一段电话对话:
林问:“你现在有没有上网呀?”
我答:“以前上过。那时在华声任版主、超版,每天要看好几个文学版网页,在网上时间太长,把眼睛看坏了,患了眼疾,我干脆把家里的电脑停了,以防再上网。”
林说:“哦,原来这样,没上网很不方便。那你在华声任版主,有没有发表过比较有影响的小说?”
我说:“发过。都是短篇小说,其中有一篇叫《性乐声响》的,在华声小说版点击量近六万。”
林说:“是吗?点击量近六万?不过,网上还有点击量几百万,上千万的。”
我说:“几百万,上千万的那是长篇,我这篇《性乐声响》是短篇,短篇能有近六万的点击量已算是很高的了。”
林说:“那也是!短篇有六万点击量是很高了。”……
她过后什么时候上网去看我这篇小说,我不可能知道。但有上面这段我曾与她的电话对话,说明林筱聆在此前的时间段是知道我这篇叫《性乐声响》的短篇小说发表在《华声文苑·光阴故事/小说版》上的。
&2012年6月份,我眼疾好一些(已发现并举报林筱聆的抄袭行为,只是没有公开曝光),重启家中电脑上网,并在新浪网开个人博客,并把自己以前发在网上的多篇小说移到博客上。其中就有这篇《性乐声响》移到个人博客的时间为2012年9月6日。转到博客时我还附注了一下说明:本作曾在某知名网站以单篇作品点击率过六万,赢得网友读者好评,现移至本人博客,以飨博友。也就是说我这篇《性乐声响》不管发在华声文苑光阴故事小说版上,还是发表在新浪博客个人网页上的时间都比林文的《关于田螺的梦》要早许多。而网文是有版权的,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当发现林筱聆抄袭我这篇小说后,我上网查了我的博客记录,显示出有安溪县好几个人访问过我的博客,也有不明访客的来访记录(就是临时注册来访后又怕被人发现马上注销的不明访客记录)。
我发现她的抄袭行为是2014年8月,我上网看到她发表在《山花》(2014年第三期下半月刊)的短篇小说《关于田螺的梦》(因她犯有前科,我自然对她的文章格外注意)。我发现,林筱聆的《关于田螺的梦》其抄袭手段仍然与我上面所叙的抄袭《木阁楼情人》第6章手段如出一辙,仍然是采取对我的作品进行分割、肢解、拆散,再东一锒头西一锒头进行移花接木式的取舍,组装、拼凑到她的小说里。而最重要的是她这次的抄袭剽窃是以截取我文的内容、主题、人物构造、细节、情节其中的部分和一部分。这种不是原文文字照抄的剽窃更加隐蔽,更不易让人发觉和发现。如果不是原作者,谁都无法察觉。我通过认真的比对,林文《关于田螺的梦》有多处是与我文《性乐声响》雷同。
现在先把我《性乐声响》其中一个主人公女教授,治疗另一个男主人公的主题内容(即核心部分)一段原文贴出:
“女教授说:
在性学上,我们对那些性障碍的病患者,所要指点迷津的就是要&
让他们的性生活回归原始和动物的本性。比如我上面所说的犬的交媾。这种高质量和原始野性的交媾,正是能给患性心理障碍的病人提供最好的借鉴和诊治方案。不了解的人,听我这样说,都以为我这种观点是荒谬的、不道德的,甚至说是兽行的。但是,我用这种特殊的治疗方式,已治好了数百例性心理障碍的病人。如果你相信我的话,回家后不妨把我写的这些文字拿给你的先生看。然后叫他到乡村去寻找我上面所写的犬欢的场面。有条件的话,最好能叫你先生多去体验几遍。我这样的开导,你现在可能认为我很下流,但我告诉你,这对治好你先生的病,一定会有新的收获的。
女教授没有告诉她,她的这种指点迷津在性心理学上叫做“意淫”。是一种视觉的理疗效果。正如给性障碍病患者看毛片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毛片的主体是人的性交媾,而她说的意淫对象却是乡村里的犬。
她隐约地感到心底有种原始的躁动情绪在撩拨着她。她不知是在什么样的心境下,从这个巫师一样的女教授那里离开的。”
以上摘录的我文原文是我这篇以“性问题”小说在治疗性心理障碍病患者的“文眼”的关健部分和核心部分,也是林文《关于田螺的梦》这篇小说在治疗她的几个性心理障碍病患者“共用”的主题部分。林文就是根据我这个女教授开出的这个理疗方案进行构思、臆造她这篇小说的,并把它套用(用之四海而皆准)在几个人物身上。林文抄袭剽窃我文表现在主题雷同、人物雷同、主要事件雷同几个方面。
一是主题雷同。
我文《性乐声响》主题(内容梗概):
《性乐声响》是一篇探讨“性题材”以性学方面的性心理障碍为主题的短篇小说。我文描述了一对新婚不久的年轻夫妇,婚后丈夫突然发生了性冷淡之一的阳萎病症——对妻子的肉体不感兴趣。之后,多方询医问药均无果。后经人介绍,妻子到省会一个性医学研究所,向一位名叫“东村狼行”的女医学教授咨询。女医学教授诊断后,确诊为“问题出在你先生男方身上,他患的不是性器质上的问题,而是患在性心理障碍方面上的问题。女教授没开处方,却在处方上写出四行玄诗。这四行玄诗主要是以治疗他(男方)阳萎的性问题,是选用对其在“视觉”上的性心理障碍“对症下药”。妻子回来后果真按女教授玄诗上所示告诉丈夫,丈夫依玄诗所示行事,果真在“视觉”上获得理疗的效果,然而丈夫在对自己“对症下药”的心理治疗过程中进一步发现自己在“听觉”上也有性心理障碍的故障。最后,他再次对自己“对症下药”——去他们婚前两人幽会的场地——镇郊一火车铁桥桥墩下,实景录下了火车从桥面上经过时的声响,回家后播放,最终治愈了性心理障碍的病患。这对夫妻重新获得了夫妻性生活的快乐。
现我把这个内容梗概简缩:夫妻患有性冷淡病症——去询咨一个有着日本名字特征的女医学教授“东村狼行”——她确诊为男方患的是性心理障碍的病症。女医学教授对其病“对症下药”——以视觉来治疗他的性心理障碍。——他自己还发现患有听觉上的性心理障碍,又用女教授的治疗方法治愈了听觉疾患——夫妇重获昔日的性快乐。
下面我把林文《关于田螺的梦》主要抄袭我文的部分的主题(内
容梗概)简述如下:
一个去日本学习心理学的女医生,回国后创办了自己的心理工作室。她在给心理咨询者咨询治病时,她自己也患有性心理障碍病症。而且比其他病患者更为严重。一天,一个美体美容男医生来向她咨询。男医生患有“面对老婆时自己竟然阳萎了”的病症,女心理咨询师对他诊断:“你是长期性压抑所致的心理障碍”。女心理咨询师没给他开处方,选择用治疗性心理障碍的“对症下药”理疗方法。之后,女心理咨询师特地去找他做美体。通过接触(触觉),他给她全方位的按摩,他“性致”很高,她却没有任何性心理的反应。而后,有一个名叫田螺的女患者来向她咨询,田螺向她讲述了自己一段正在与一位男士婚外情的“激情史”和床头戏,通过田螺亲口对她讲述的“听觉”和“视觉”的性生活的剌激,女医生产生了强烈的性心理反应。当天晚上回家,对原来已经毫无性兴趣的丈夫示以温情,想以此和丈夫重归旧好。然而,丈夫对她的示爱无动于衷。她因此未果。田螺再一次来心理工作室向她咨询,当田螺把自己的“艳史”再次向她演绎时,这时,门外有人造访。开门后,田螺喊出女咨询师丈夫——张扬的名字。
现在我们也把林文内容简缩一下:从日本学成的心理女医生——回国开了一家心理工作室——她给别人咨询心理病患的同时,自己也患上性心理障碍病症——来访的一个男美体美容师患有阳萎,对她施于肉体按摩并没能激起她的性欲望。——而另一个来咨询的叫田螺的女人讲述(听觉)的男女激情戏,用这种听觉唤醒了女咨询师的性心理的欲望——她的性心理障碍病症终于得到了治愈。
从林文讲述的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出,林文这个短篇是以“性题材”为主题来讲述和结构她的小说的。尽管林文对人物和细节进行了技术上的处理,但是,我们从我文和林文进行比对,林文小说主题与我文的主题完全雷同。
我文的男主人公患性冷淡的阳萎,被性医学女教授诊断不是器质性的障碍,而是患有性心理障碍,并施以对症下药的治疗,最后治愈了。林文的女医生也是患有性心理障碍的病症,来咨询的另一位美容美体男按摩师,也患有与我文男主人公一样的阳萎。林文的女心理咨询师用另一来访病者田螺的“听觉”效果来治疗自己的性心理障碍,与我文男主人公也是用“视觉”和“听觉”的治疗方式一模一样,都是在性心理障碍上做文章,都是用外在的听觉和视觉上“对症下药”,最后都治愈了性心理障碍的病患。虽然林文经过精心的改头换面和偷梁换柱后增进了她的内容,但其两篇作品的主题没有什么两样,都是以治疗性心理障碍病症,都是通过咨询用视觉和听觉来对症下药,最后都治愈,主题依然雷同。根据判断作品是否抄袭的定义:按照国内外通行的著作权审理规则,判断两部作品之间是否存在抄袭关系,只须比较两者的相似之处,而无须比较它们的不同之处。主题雷同就是抄袭,因此可以判定林文这篇小说的主题系来自我文、抄袭我文。
二是人物雷同
我文被咨询的性学医学女教授的主人公是以心理咨询为主要职业,林文的女医生也是以心理咨询为主要职业。差别只在一个是省会性医学研究所的女教授,而一个是个体开的心理工作室的女咨询师,这是经过林文的改头换面把我文的性心理学教授改为女心理咨询师,身份不同但职业是相同的,都是以心理咨询为职业。我文的女教授名“东对狼行”是个很明显的日本国人的名字,经林文改动后其女咨询师是从日本学习心理学才回来开的心理工作室。经林文精心的改头换面后仍无法抹去其都是心理咨询职业的抄袭痕迹。我文的男主人公患阳萎中的性心理障碍病症。林文在设置给女咨询师按摩的“触觉”人物的男美容师,他本人也是患阳萎也是患性心理障碍病症。这个女咨询师患的是女性性心理障碍中的一种性冷淡,男美容美体师患的是与我文男主人公(丈夫)的阳萎,都不是患器质性的病症,而是患性心理障碍病症。我在这里不对林文作品是否有胡编乱造作出我的评述,只针对林文与我文人物雷同进行我的举证。
我文在设置男主人公患有性心理障碍病从头至尾是一个人物。林文把我这个男主人公患的阳萎症除了用于男美容美体师之外,再是把我文女性学教授移花接木到林文的女主人公女心理咨询师身上,而女主人公患的却是我文女教授确诊病患者的性心理障碍病症。其咨询师职业是把我文女教授张冠李戴到林文的女咨询师身上。这是林文抄袭所惯常的手法,即把两个不同人物糅合到一个人物身上。但经过比对,其糅合过的人物是一样的——不管我文的女教授,还是林文的女咨询师,其身份和职业只是量的不同,其本质都是一样的。不管是我文的男主人公还是男美容美体师,都是阳萎病患者。其经林文糅合过的四个人物,都是患性心理障碍病症,林文的女咨询师与我文的女教授职务,人物雷同,林文的男美容美体师患阳萎与我文男主人公患阳萎病症雷同,人物完全雷同
三、主要事件雷同
我文男主人公患性冷淡之一的阳萎病症,妻子才去寻医问药,找到女教授咨询,确诊为不是器质性病症,是患性心理障碍病症。女教授没开处方,没用药物,而是用心理理疗的“视觉”(我文是用动物——犬交欢)的场面来对病患的男主人公进行视觉治疗,再是“听觉”并举,最后治愈了病症。这是我文主体事件的重要部分。而林文在她主要人物女咨询师、男美容美体师患的也都是性心理障碍病症,同样是不开处方,不用药物,都选用“视觉”的性心理理疗方案。先是美容美体男按摩师对女咨询师的“触觉”肉体按摩,她却无动于衷和刀枪不入,再用田螺讲述的与男性情人交欢的性激情画面的“视觉”和“听觉“并举,来剌激女医生的性冷淡的心理障碍,从而激活和治愈了女医生的性心理障碍——她终于有了性欲望。就是说,我文是用动物交媾的画面来对男主人公(丈夫)“对症下药”进行剌激性心理,而经过林文抄袭剽窃后,在治疗女咨询师的性心理障碍这一同样病症时,把我文女教授对性心理病患者开出的心理理疗方案改到治疗女咨询师身上。最后用人体(田螺与其情人)的交媾画面来对女咨询师“对症下药”,来剌激她的性心理,最后有了性欲望,性心理障碍病症得于治愈(林文具体表现在女咨询师最后不再阴道干燥,通过田螺对她讲述的性交媾场景和画面,她终于阴道湿润,久违的荷尔蒙出现了)。不管林文在她的文字里插入多少的社会问题内容在里而,但她这篇小说主体事件和核心内容都无法脱离这个医治性心理障碍病症的故事。这是林文与我文主要事件的雷同。
我文对男、女主人公的情景描写事件先后出现多次的梦幻和梦境:
1、夜里,他梦见了他和她的约会。不过,他头脑反复重现的是,一趟火车从他的身上滑过铁轨而发出的凄厉的铁响……
 醒来时,他发现他的身下是一片白马驶过的痕迹。
虽然只是梦境,却是一段对昔日美好时光的回忆……
2、 他的脑海出现了小时在池塘里逗玩捕鱼的景象:一条条活蹦乱跳,张着小嘴的红鲤在他身下跳跃;
3、她感到自己在他的身下有一片绿绒绒的田园,她像个喜盼丰收的农家妇人提着一只朴拙的篮子……
4、她感到这是美好旧梦的重温!不!不是旧梦!是实实在在的现景!这种重拾的美好时光把她软化……
我文这些梦幻和梦境都是在小说的结尾处出现。
林文里那个叫“田螺”也出现相同的梦境和心理咨询师出现的梦境也都是出现在结尾。
如果单纯从这个雷同的梦境事件和结尾来看,我们似乎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说林文是抄袭我文,她甚至还可辩解这只是一种巧合,但只要与我上面和以下还要举证的情节、人物、事件、文字等雷同之处结合起来看,那这种同时出现在小说结尾的梦境就不是一种巧合,而是多了一个抄袭的证据链。
大家还可到发表我文的华声文苑·光阴故事/小说版网上(只要百度《性乐声响》就可立马找到)读我的原文,并且把原文二百多个跟帖和回帖全部看完,从帖里多次出现的医生、多次出现的性心理障碍这个名称、性医学女教授的形象、咨询诊断、对症下药的视觉、听觉的理疗过程,治疗场景、性心理梦境的描述、男主人公阳萎治愈后重现美景的结局……其主题、人物、情节和细节的构成,包括读者对我这部小说的非议、评批、讨论和点评、赞许,我对读者的解答,对这部作品的写作经过,题目的命名,我为什么要写这部小说,都能在那里找到答案。就是说,大家把,网上我文二百多个读者跟帖和我的回帖看完,林文《关于田螺的梦》抄袭我文的行为就昭然若揭了。
四:文字方面的雷同
1、我文在女教授诊断男主人公病因时有这样的文字:
女医学教授诊断后,确诊为“问题出在你先生男方身上,他患的不是性器质上的问题,而是患在性心理障碍方面上的问题。
林文在女咨询师诊断男美体美容师病因是这样的文字:
“你这是长期性压抑所致的心理障碍。”我不假思索一瞬间对他下了诊断。
2、我文对来咨询者的(她)有这样的表述:“我用这种特殊的治疗方式,已治好了数百例性心理障碍的病人。”
林文里对来咨询的心理病患者(田螺)有这样的文字:“这是我第128号病人。”
这虽然只是一句话,初看好像是与我文不一样,然而,细想却是有抄袭问题的。我文是在治疗病人时,这句话是由女教授向咨询者说的,其中“已治好了数百例心理障碍病人”我用的是概数。林文“这是我第128号病人”,用的是确数。但都是咨询医生对咨询者说的。这世界上如果不是抄袭会有这样巧合的语气量词吗?不会有的!同是在治疗咨询者的心理病患者,同是心理医生对病人这样说,不管是概数,还是确数,在两篇文学作品是不会出现这种在相同场合,来对她们的咨询病人说的,并且同样出现在咨询与被咨询者的环境里,并且都是指对病患者。差别之处只在数量上,但内容实质却是相同的。我们不说是同在为心理咨询者看病找出这种特殊的例句,但我们可以从别人写的两篇是关于治疗病人的作品里找寻看能不能从两个正在诊治的医生那里找到“已治好了数百例病人”和“这是我第128号病人”的句子吗?何况,这都是在为来咨询心理障碍的病患者时说出来的。这样的细节和这样的语式结构永远都不可能出现!现在出现了,就是只有抄袭才能出现。可见,林文不管抄袭的手段如何隐蔽,都还是留下了没能擦干净抄袭的痕迹。我们再联系上文的种种,就不难发现她的抄袭是何等的用心,手段又是何等的卑劣。
还有,林文在她这篇抄袭之作里,不仅只抄袭我文的《性乐声响》,我还发现她有抄袭我的《木阁楼情人》第5章里对性爱描写的文字。我再贴出我文《木阁楼情人》第5章被她在这篇《关于田螺的梦》抄袭的文字。
我文《木阁楼情人》第5章里的文字:
他的手是灵巧的,富有磁力的,也是富有移动性的,不是在她身上的某一个点,而是广泛的,像老练的农人播撤种子四散而均匀,时而轻柔,时而弹压,时而散漫,在她的土地上催芽施爱,他是个多情的情人。他的唇的吻点从她的脸颊到耳廓,又从眉头到眼圈,从鼻梁到鼻翼,然后从肩胛到腋窝。
林文在《关于田螺的梦》里设置的美容美体师给女咨询师按摩时是这样的文字:“他用手代替了话语,他的手带着力气开始温柔地行走,走过勃颈,走过肩膀,跃过胸部,走过腹部,走过小腹……他的手是细腻的,他的手是质感柔软的,他的手是温暖的。
看看吧,林文这段描述与我上面的描述语言句式何等的相似。她在抄袭我文唯恐被人发现,把我先行的句式,翻倒过来。我文先用的是“他的手是灵巧的,富有磁力的”,再是“他的唇的吻点从她的脸颊到耳廓,又从眉头到眼圈,从鼻梁到鼻翼,然后从肩胛到腋窝。”林文先是用我文后面的句式““他用手代替了话语,他的手带着力气开始温柔地行走,走过勃颈,走过肩膀,跃过胸部,走过腹部,走过小腹”
我文前面的句式:“他的手是灵巧的,富有磁力的”
林文套用的句式:“他的手是细腻的,他的手是质感柔软的,他的手是温暖的。”
林文套用我的这个句式,就是再重复一百遍或再延伸一百句,都无法改变她是套用我文的句式结构和排列组合结构。这是非常明显的词语和文字抄袭。
同理,她如果能在我比她先发表和出版的作品里找到像她,或者他人作品有这种句式的文字,那就是我抄袭了她和别人的作品。因为类似这种描述性场景的文字,作者和读者看了心中都有数。真正属于自己创作写出来的作品文字句式怎么会和别人相似呢。如果相似就是有抄袭。当然她这处抄袭是我前提到的《木阁楼情人》,但仍是抄袭我文,仍属于我的举证范围。
我在此列出意在说明,林筱聆就是采用这种非常隐蔽的、拆开别人的段落文字,这里东抄一句,那里西抄一句来进行她的所谓“创作”。这是非常卑鄙的抄袭。卑鄙到什么程度呢——连我文《木阁楼情人》“后记”里的文字也不放过!
我在《木阁楼情人》后记里有这样的文字:
认为她是个放荡的女人,……改变了先前对她是个淫荡女人的看法。
在林文《关于田螺的梦》里女咨询师对田螺咨询时也用这样的文字:“你不要以为我是个淫荡的女人。”
这两段文字是如此的同出一辙,谁能说它们在什么地方的不同?不是我文《木阁楼情人的》后记中的文字。
除此之外,我文《性乐声响》在文本中出现的“性心理障碍”、
“床笫之欢”“交媾”、“器具”“荷尔蒙”、“胴体”等男女性特征的特殊文字符号,在林文的这个短篇小说文本里都一一出现。这是两个不同作者写的两个短篇小说作品。大家知道,这些文字符号不是常用语,而是男女性描述方面的特殊用语,然而这种不是常用的特殊用语的文字符号,却在两个短篇里都能找到,也是极其不正常的。我可以对大家说,可以把我的作品与其他比我先前发表或出版的作者的作品拿来寻找、比对,看能不能在一篇七千字的短篇小说里找到与他人也是一个短篇小说找到这么多与别人相同的特殊用语,这么多相同的特殊文字符号。要么是前者抄袭后者,要么就是后者抄袭了前者。别的你无法解释。我们知道,每一个作家都有这方面的写作常识,自己辛苦写出来的原创小说作品其词汇和文字符号,绝对不可能在他人的一篇短篇小说作品,同时出现的文字符号。这个问题其实不用我费太多的口舌,读者心里都明白。如果没有抄袭,为什么自己的作品词汇和文字符号会在人家比她早10年发表的同一篇作品里出现?
我已不必再多做举例了,因为这已经足够了!只要把我所举证前后、上下材料联系起来,一条抄袭的证据链以无可辩驳的事件摆在了大家面前。同理,林筱聆也可以用我以上所列举证来对我的作品做相同的举证,或从别人的作品里去找我文对她以上所列举的相同的、雷同的文字来加予反证。说她这不是抄袭。这样,她也许就能撇清她没有抄袭我文的行为。但我相信,她把这世界上所有的原创作品找遍,都不可能找到像我上面对她两部作品抄袭我文所举证的这样的案例!我之所以敢这样断言,是因为我所举证的是只有抄袭才能出现这样的文字。
有幸读到我以上举证林筱聆抄袭一案这篇文章的人,对林文有没有抄袭我文,到这里只要对抄袭者深恶痛绝和有正义感的人,我相信已经可以做出一个非常清晰、明确的评判。
2014年11月3日于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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