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赔偿标准案件医药费赔偿要多久能讨回

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要赔偿多少?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由于与女朋友的同事发生口角和一些轻微打斗,女朋友同事的朋友打电话来骂并且叫我到某地点打架,后来我拿了家里的菜刀去了。到了那里,对方拿着警棍先对我动了手,后来又用电棍。最终我失去理智用菜刀将对方砍成轻伤或轻微伤(还没有经法医鉴定)。后来派出所协调不成,对方医药费以及住院期间地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共花了五千元,但却要求我赔五万元。我因为赔偿能力不足表示愿意赔偿一万五千元,但对方不同意,表示要进行诉讼,请问这种情况我需要负什么责任,赔偿金多少比较合适?
2002年有一个拐卖儿童的人,被人介绍去买儿童,后被骗取了现金4000元人民币,后来又被5人殴打,导致死亡,现在受害方要求赔偿,而被告方的家庭条件恶劣,应该怎么赔偿?赔多少?
张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刑事附加民事,这种罪刑判多少年?赔偿多少?
我姐姐今年29岁,已婚,有两个孩子,女儿8岁,儿子2岁,爸爸57岁,妈妈56岁,我家只有两个女儿,姐姐是老大,在农村大女儿需要招到家里,负起儿子的责任,
3.4号2点多姐姐出的车祸,3.21号姐姐去世了,在ICU重症病房抢救了19天,在医院咱们花了11万多,后来办姐姐的后事,花了几万,现在肇事人那边找中间人说赔偿的事,我想问您一下对方肇事人需要赔偿多少钱?
我简单说下案件过程:他们都是朋...
您好,我叫彭晓慧,我姐姐今年29岁,已婚,有两个孩子,女儿8岁,儿子2岁,爸爸57岁,妈妈56岁,我家只有两个女儿,姐姐是老大,在农村大女儿需要招到家里,负起儿子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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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打架(已认定责任在对方),被对方用刀看到左手,导致左手手筋断3条,伤愈后做了伤残鉴定,鉴定等级为九级伤残,现想咨询下,要是打官司,大概能获得多少赔偿金额。谢谢 !!
与同事争吵,他说话太难听我就推了他一下,随后抱住他不让他还手,他抽出手拿起桌上一杯子砸到我脑袋上,结果流血不止,瓷杯碎裂结果面部出现五处伤痕全部缝针,头部有一处伤口,请问他这属于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如果他这是故意伤害,我这个又鉴定为轻伤,他应该赔我多少钱,他是不是应该去坐牢 是这样,我走在他后边,他肯定看见我了,就在身后一米左右,然后他把我直接关门歪了,我当时趁门没关严就赶紧用脚踢门,结果他就开骂了,说你再踢再踢一下试试,就发生了争吵,说道最...
我是一名的士司机,一星期前因车上乘客与车外过路人发生口角导致我车前挡风玻璃破碎,我在要求乘客赔偿玻璃的过程中遭乘客所叫凶手用木棒打致一过路人锁骨骨折,我眼眶骨折,视神经损伤。现我需追究凶手多少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诚望帮忙解答。谢谢
误工费、伙食费、营养费等四川有没有统一的标准
因举报厂长贪污,被厂长于日晚9点半左右开车带来两人骗开大门,持刀将我头部及腿部砍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头部为8级重伤,腿部为9级重伤),请问这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如是故意伤害应判多少年?还有赔偿应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起诉要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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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处理的最大难点则是如何确定赔偿范围和标准。这是由于我国法律对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散见于多个法律部门之中,且立法时出于各自不同目的考虑。
  法律咨询:人身损害赔偿起诉要哪些证据
  人身损害赔偿 本人在春节期间,腊月29的时候被人无故殴打致轻微伤,在家里造成了很不好得影响,为了讨回公道,我向对方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和理由如下,请各位朋友帮我看看我的要求是否合理。 1.检查及费:700元,事情发生后派出所民警让我去医院检查,费用已经由我自付了,全部有医院的票据。 2.车旅费:300元,去医院和派出所的往返路费,有票据。 3.伙食费:300元,去医院和派出所期间的3餐伙食费 4.住宿费:200元,去医院检查产生的住宿费用,我家在离医院比较远的地方。以上费用都是实际发生的费用 5.误工费:5600元,按照我的月收入8000元/月,节日期间是3倍工资,每天的工资是800元。受伤康复期是7天,所以误工费是5600元。虽然我是在休假,但是因为对方的殴打造成我不能享受正常的假期,我认为对方应该赔偿我这些费用。不知是否合理。 6.精神抚慰金:5000元,我是腊月26,29就被对方无辜殴打影响很不好。过年都过得很不开心。所以我要求对方赔偿此项。 如果看到此留言请及时回复我,谢谢你!非常需要你的帮助。 问题补充:也请大家给我提一些建议。我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我目前在深圳工作,老家在重庆合川,事件是在老家发生。目前派出所还在调查此事,但是我已决定要起诉对方。我想要委托帮我处理此事,但是我又不能为了这点事专门回老家一趟,请各位帮我看看我应该怎么办,如果有哪位律师朋友可以帮我打这个官司请联系我。 此人态度恶劣嚣张,至今未有一个道歉电话,所以调解的话看来是比较难的,只有通过起诉了。请问如果我要起诉的话需要有哪些证据呢?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车费等的各种发票,然后申请向派出所调取笔录。
  相关法律知识:
  《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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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双方打架,对方轻微伤去法院告了,要赔偿,_百度知道
双方打架,对方轻微伤去法院告了,要赔偿,
我会说有钱就赔?我要是拒不赔付会怎么弄啊,后鉴定是轻微伤,法院强制执行?要是法院判决后我依然不赔付,要是法院判决的话对方来我家里。这样死赖会怎么样, 我不愿意赔偿他,我把对方的头用砖头砸破了,双方打架,我不给,打了1天的吊瓶,后来拘留10天。他住了一天的院,他要钱?但是我不会对法院说我不陪。现在出来后他去法院告了,,双方发生争吵,能判决陪他多少钱》诉讼费是多少,会怎么弄。但是我就是不给钱,我得拿多少,,要求我赔偿1万元
提问者采纳
对方涉嫌侵入住宅等等,误工费,要赔偿精神损失必须要有重大伤害才能要求赔、护理费(这个不一定有,查你的银行存款。 第二 建议你也不要一味想着逃避,怎么为自己辩护!如果你不赔偿,我认为不应该赔偿精神损失,只要判得不是很离谱,你主要是想着怎么让你少赔一点,他要那么多法院不一定就会支持那么多,如果法院判决你赔付,你就赔了吧、营养费,具体要看医院医生的诊断意见)。
第三 诉讼费用一般也就100~500元之间,对方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当然主要是看实际花费了多少一个轻微伤估计花不了1万多,比如他来你家闹事啊第一
对方要求要1万元,这个钱很可能由你来出、和交通费:医疗费,主要赔偿项目有,主要是对方有过错的你可以减少赔偿,执行你的其他财产等等,轻微伤远远不构成重大伤害,你要找的是对方的过错在哪儿,本人感觉有点多了
我银行没存款,一点都没有,。我有自己的门面房,自己做生意, 到时候要法院要是强制执行的话, 会怎么弄?强制执行是不是还要拿钱啊
会的,会拿你的相关财产拍卖、变卖、折价的,但是法院一般会先调解,放心好了,应该赔不了几个钱的。如果调解没要求你赔多少,就元的话,你就答应了吧!省得麻烦,而且影响生意。
要是打的话, 我还用请律师吗?
请律师帮打官司得话多少钱??
请律师也就是 让法院少陪他们钱 ,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弄啊?
这个案子我个人觉得请律师不太划算,因为这个案子只是轻微伤,本身也赔不了多少钱,而且对于民事赔偿方面律师起到的作用不是很大,请律师一般要花费元左右,再加上赔偿的钱代价就有点大了。
提问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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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法院是会强制执行的、住宿,法院会根据其实际损失,你不履行,不履行,如你的房车,如医疗、误工等费用的实际情况而定、护理,毕竟赔偿也不是很多!如果法院判决你赔偿如果诉讼,法院最后还是会让你履行~、银行存款等、伙食,这个案件的诉讼费用倒是不多、交通,最好还是协商解决了,这样你也可以节省很多成本
我银行没存款,一点都没有,。我有自己的门面房,自己做生意,法院会不会 到时候要法院要是强制执行的话, 会怎么弄?强制执行是不是还要拿钱啊,,
我们要是 就是不赔钱就是说没钱,会怎么样法院开庭后 我们还要去吗?
还要请律师吗?
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啊?
法院开庭,你可以不去,法院会作出缺席判决,但诉讼会照进行,你不去一般是对你不利的!不履行判决,法院会强制执行你的财产,如门面房以及其他财产,但不会执行你生活所必须的财产!律师你还请做什么呢,你都打算不履行不打算去了,请个律师你还得支付几千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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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万元的部分、名誉权,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肖像权。  部分胜诉,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造成死亡的、名称权。造成残疾的、部分败诉的,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但我觉得肯定不到一万,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不履行判决法院会强制执行.5%交纳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应当赔偿医疗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涉及损害赔偿.侵害姓名权。各地法院判的标准不同、护理费: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按照0,按照1%交纳。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不另行交纳。败诉后承担诉讼费
打架没有赢家,打赢了钱吃亏,打输了人吃亏。法院判决一般是,医疗费(凭发票)、护理费(按天数,日平均工资)、误工费(按天数,日平均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橡皮尺)、交通费(居住地到医院间往返,可多次)、后续治疗费(还需要继续治疗的)、伤残赔偿金(经鉴定伤残等级需要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橡皮尺)等 。死赖不赔,后患无穷。
1,建议及时报警,同时你们要做法医鉴定,若是轻伤或以上,对方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你们同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药费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般是三年以下若是轻伤以下,你们只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药费等费用或要求将对方行政拘留,对方不用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首先,你应当感到庆幸,如果你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他人身体轻伤(包括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那么你将会面临刑事公诉,即案件就不是治安案或件(治安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依据你的违法事实可以对你处以拘留、罚款或拘留与罚款与拘留并用的治安行政处罚,当然如果对方与你能够和解,公安机关可以不追究你的行政责任)而是刑事案件,既然是刑事案件你就会被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依据犯罪行为及情节处以刑罚;其次,你已被拘留了(这是公安机关对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他人进行殴打且造成他人受轻伤以下的伤害的行为进行的治安处罚,很高兴,你没有被并处罚款;再次,你承担了行政治安处罚的不得法律后果,这并不能免除你行为致他人受伤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公安机关可以组织你们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然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你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审理你们的案件是依据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即你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应 当根据损害后果承担你该当的责任,具体你要承担多少责任,那要看你们双方当事人对损害后果的出现主观上的过错程度及其比例,结合损失(住院治疗等)来进行判决,而不是仅凭一方的主张或否认,请你相信法院的公正、公正。你如果在民事判决书生效后,恶意不执行民事判决,那么法院会根据申请执行人(即原告)的强制执行申请对你采取相应的强制手段。请你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该是自己的法律责任就要勇于承担,不要将事件扩大化,对你们双方都不好。
看来你情况和我一样!只不过我被扣押了5000,没拘留,现在对方也把我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1.8万,估计你的情况赔不了多少,赔偿金额根据医院发票决定,其它可以忽略!下来法院强制执行,没钱他们也没办法
我银行没存款,一点都没有,。我有自己的门面房,自己做生意,法院会不会 到时候要法院要是强制执行的话, 会怎么弄?强制执行是不是还要拿钱啊,法院开庭后 我们还要去吗?
还要请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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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被对方打成轻微伤只赔医药费和部分伤残鉴定费吗?_百度知道
被对方打成轻微伤只赔医药费和部分伤残鉴定费吗?
我知道那个法官跟派出所是熟人.(被告自己说的)伤残鉴定的在家休息20天也没有赔? 现在还有王法吗.营养费.听说被告打点了关系,不过我不知道.法官告诉我说(还没开庭)我的要求里面只有医药费可以全赔.被告派出所说拘留过他了.伤残鉴定费等等不能支持.精神损害费.其它什么交通费.昨天法官通知我去拿传票我上个星期立案了.难到等到开庭那天我只能被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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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审理案件是需要证据的,那么你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障、有效,只要你证据充分、合法,但都需要你提供证据证明这些费用的发生,伤残鉴定费应由对方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相对你的伤情一般也会支持一点,对方也被行政治安处理过,营养费也需要有医院的证明你需要增加营养,交通费要有票据并且要和你去医院的时间及次数相印证,如医疗费有医院的诊断及治疗记录,你的民事赔偿部分你可以提出上述的赔偿要求,你的伤情较轻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如果你认为一审权利未得到保障你可以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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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你必须对你提出的赔偿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除非有人出价1000万(现在基层法官的最低价位),你提出的赔偿请求项目都应得到支持,你要相信任何一个法官绝不可能因为人熟悉就枉法裁判,更不能听信什么对方有关系之类的,不能凭口说,但赔偿的具体数额法律有严格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民法通则》!
您提供相关的单据。赔偿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您可以上诉。法律依据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五十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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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后反悔可以吗
,被人打成轻伤,后派出所调解赔偿医药费,要求我朋友写了个保证书向检察院撤诉,保证不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但对方后来拒付医药费,现我朋友向重新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不知可以吗?先谢谢各位大虾了!
我一个朋友,被人打成轻伤,后派出所调解赔偿医药费,要求我朋友写了个保证书向检察院撤诉,保证不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但对方后来拒付医药费,现我朋友向重新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不知可以吗?
你所咨询的这起原来由派出所立案的伤害案件,本来就是属于公安侦查、检察起诉、法院判决的公诉案件,而公诉案件严格说来不存在调解结案,也不存在被害人撤诉的问题。只是这一两年以来,国家讲社会和谐,司法机关也在搞改革。最高检曾下一文件:对一些社会恶性小的轻伤害案件,如果双方可以和解或被害人能够谅解,公诉机关可以考虑不起诉。但是,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一是被告人积极赔偿,二是双方可以和解或被害人谅解,像你所说的这样,如果对方没有积极赔偿,自然就不能得到你的谅解。所以,你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尤其是公安人员曾经承诺过,那你就抓紧去找他们吧,看他们怎么说。
有什么后续问题,可以随时再来咨询,愿意帮助你。
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双方就赔偿达成协议,同意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提交申请不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司法机关可以不追究(有司法解释)。至于达成协议未履行,本人认为可以再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只有在检察院明确不予起诉时,才能由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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