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怎么证明男方产假转给女方证明没有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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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诬陷强奸怎么办?强奸罪律师给你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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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知识設犯人威脅說,你敢反抗我就殺你全家 之類。故女方在整個強姦過程中順從。事後該如何證明發生了強姦?(编辑)如果男方带套了未在女方阴道内检出怎么证明?看知乎討論強姦案,其中一個重點是用暴威逼。如男性使用非暴力手段威逼發生性行為,那不就很難證明發生了強姦案嗎?
我是公安大学刑侦毕业的。对于第一个自称检察院的回答并且有那么多赞简直无力吐槽。首先其一,公安机关办案没有那么潦草,检察机关公诉也没有那么草率。强奸罪在实际办案中是最难最后提起公诉的案件,最主要就是无法确定当事人(女方)是否愿意,提起公诉大多数是因为口供突破,或者有关键性证据,比如撕扯、抓伤、性伤害等。其二,公安机关将女子也刑拘,这个如果是真的就是完全的蔑视法律法理,首先,这个女子不是伪证,众所周知,笔录不够成直接证据,而当事人一旦翻供,其之前的笔录法律效力就全部无效,所以,强奸案件从根本上也就不成立了,强奸案件不成立,伪证更是立不了脚。其次,女孩也不够成诬告陷害罪,的确从法理上来说,女孩构成诬告陷害罪的客观要件,但是最主要一点是女孩主观,她只是为了吓唬那几个人,并不是要让他们承担刑事责任为目的,而且,最重要的事由,是否是诬告尚不清楚,单从笔录就刑拘,这不符合证据法的要求。其三、那么有钱,不雇个律师么?所有的男士一翻供,并且都说是女孩是自愿的,这个案子就根本没办法判。是发生了性关系,而且是6p,但是你没法证明是强奸。证据不足,疑罪从无。如果法院执意要判,可以上诉。也可以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对于题主的问题。我知道很多人都希望第一个的回答是对的,这样就可以更好的保护女性权利。但是事实上,发生这种事很难依法追究强奸犯的责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主任戴鹏给我们讲过,强奸案件发生十起有一起女的去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受理的强奸案,十起有一起可以提起公诉,提起公诉的案子,十起有一起可以进入审判(这是有相关数据统计的,有好多强奸犯被抓以后,都供诉强奸了多少个已经数不清了)。而且,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必须询问当事人,其实质上就是对女孩的精神的再次强奸,很多被强奸者鼓起勇气报了案,做了几份笔录就不告了。当然,很多地区法律水平不高。只要差不多觉得是他强奸的,就公诉,审判也是有的。林德新案件 于2008年一月份以来,在辽宁省铁岭市、沈阳市和吉林省辽源市先后犯下11起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其中杀死5人、强奸8人)。这是百度百科上的资料,老师在授课时候给我们详细讲了这个案例,林德新首先是因为在录像厅无意间看到了黄色录像,之后沉溺其中,追求同校一个女孩,被拒绝。之后一个偶然机会,将那个女孩强奸了,强奸之后,女孩并没有任何反应,从此林更加大胆,强奸第二个,第三个,有段时间甚至一星期一个,但是,这么多女性,没有一个人报案的,直到他开始杀人,才进入警方视野,上面讲他强奸8个人,这八个人只是上法院出庭的,其实在开始杀人后,公安机关掌握的他就已经强奸20多人,很多人根本不承认,有的人承认,但是拒绝出庭作证。讲这个故事只是想告诉大家三点:一,熟人作案并不是强奸的主流,只不过,在公安机关掌握的案件里,大部分是熟人,其实陌生人作案,手段更恶劣,更难破案,而且很多女孩被强奸了都没有见到男的的脸,更有女孩被强奸了都不知道,视频流出才知道自己被侵犯了。二,不反抗原则,大家对强奸存在误解,对强奸的理解太温柔话了,认为只是性器官的侵犯,其他地方都没事,在实际中,很多被侵犯的女孩,有毁容的,残疾的,性器官撕裂的.....如果真遇到,不要肢体过度反抗,要注意言语沟通,强奸犯也是人,林德新杀得人中都是剧烈反抗的...有个案例,出租车司机作案,强奸杀人,而且只要强奸了就杀,反侦查能力很强,公安机关最后破案因为他破天荒没有杀一位女性,女性在他要强奸时候,说自己是妓女(实际是良家妇女),并给了犯罪分子一个套,说快点完事,司机觉得妓女应该不会告,就放过了她,正是因为套中的精液,最后公安机关才固定证据,抓到了强奸犯。三,女性要注重保护自己,避免夜里单独出行,即使没办法,也要打扮的丑一点,土一点,严实一点,这样会降低很大几率。进入楼道等封闭地方,要注意有没有人跟随,夏天是强奸高发期,提高意识,带一些相应防护工具。最后说一点,其实强奸发案率很高,只不过大家并不知道,我在实习时候。杭州就有个特种兵,强奸抢劫,从路边强奸升级到入室强奸,一个月内强奸5位女性,而且手段恶劣。公安机关内部已经每天加班,巡逻,各种技术手段都上了,已经沸沸扬扬,但是,极大部分公众一点都不知情。实习结束离开时候,我们的局长松了一口气,技术侦查显示特种兵去了上海了...在此解释一下。这个人和军队没关系,是退伍的。公安机关很用力在抓,有俩个警察巡逻看到他,被他从腹部捅了俩刀。当时已经把他所有的人际关系,老家啊父母啊都弄明白了,最后抓是肯定能抓到,跑不了,除非偷渡,大家要相信公安机关。至于去了上海办过案子没就不知道了。
谢邀。其实法律没有那么晦涩难懂,有时发问前可以先查一查法条和司法解释。强奸罪的解释里很清楚,违法不仅有暴力手段,还有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这和抢劫一样,言语上的威胁也是胁迫手段。除了反抗的证据。生物学痕迹、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周边监控等视频材料、医学鉴定都可以作为证据。侦查工作是根据刑法对于罪名的界定开展的,也就是在卡罪行的主观和客观要件,证据的收集也是这样,符合刑诉法的规定,哪怕仅有口供,也要工作的。至于能处理到什么程度,还是要交给司法流程。的回答是最简单高效的,为何只有一赞?其他答主的回答也非常好啊。反对高票的来自于“检察院”的那个故事,公检法坐一起,才是司法悲哀,而这么多的赞反映出一个令人困扰的现象,很多朋友是来听故事的,对于情节的兴趣远超过了对于问题本身的关注。
h作为前法医对排名第一的回答有点不理解。第一,法医从女性阴道里提取的一般是精斑,从男性龟头上提取女性脱落细胞,问题是提取到了就能证明是强奸?公安就会抓人?精斑只能证明是发生了性关系而已。强奸定罪这么重是因为最重要的是违背妇女意愿,侵犯的是女性性自主权,所以该案肯定是结合多方证据才会这么判的;第二,从我个人经验来说,这么多人的精斑混在一起,DNA鉴定报告是肯定不可能敢下肯定性结论的,最多说该精斑可以由ABCDE几个嫌疑人的精斑混合而成,这应该是极限了。总结就是类似的案子不是楼主所说的靠法医提取证据就能定性的,可能倒是双方的陈述更重要。但有一点是没问题的,千万不要趁女性醉酒‘或多量饮酒后发生性关系,现实中的案例很多,现在的失足妇女也很精明的,一旦发生关系后报警说趁她丧失意识后强奸她,男方是极其被动的,因为事后抽血检验结果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据。针对评论区统一回答:1由于强奸案往往是一对一的证据,就是只有男方和女方的陈述,所以定性比较困难,要是真碰到女方被打的鼻青脸肿的情况警方也不是傻子,问题是实际上目前我们这边暴力强奸的很少,大家一般宁可花钱找小姐,没必要犯罪。2目前报强奸实质上是嫖资纠纷的比例很高,很多报案的女方都是失足妇女。3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女方到底是不是醉酒真的很难判断,有的女汉子血酒精浓度高的吓人但神智不一定丧失,有的女性可能稍微喝点白酒就昏迷了,只能靠个案分析了。
警届刘德华法律咨询:11年前的强奸案未成年少女还能告么?_百度知道
法律咨询:11年前的强奸案未成年少女还能告么?
有一个女性朋友,每天放学回家要去很远的地方担水,请问现在还能不能向法院告他坐牢,天黑了就被同村一个男的连哄带骗、反抗不过他被强奸了,导致怀孕了,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2000年,是个身家几百万的女强人,就把女当事人赶出家门……
现在女当事人已经有了自己的事业,那时她读书天天回家,又不住校,男方提亲,男方家里人见是个女孩,因为阴影,没有打结婚证,后来产下一女婴?花多少钱也无所谓……强奸所生的女儿今年11岁,一直没有结婚,心中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还是16岁的她还在读初中三年级
提问者采纳
个还真有难度,因为证据已经搜集不到了,至于女儿只能证明系与其所生,如果当时她14岁,肯定可以告,但是16岁就不行了,无法证明其强奸罪成立。强奸罪只是以14岁为分水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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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比较难办,如果14岁就肯定可告强奸。强奸一般追溯是10年。现在证据可能不足了
可以告强奸,但事隔11年之久,还有证据吗?仅有个女儿,只能说明是与男方所生,但不能证明是强奸所至。如果能补充收集证据,证明该女孩子是因为当时强奸所生,就好了。
我觉得,有点困难,一切还得靠证据说话。如果在当时,当事人被侵犯的时候,当事人能把一些含有犯罪人精子的衣物,保留下来,及时去报警,并提供那些衣物给警方作证据,那告倒那个犯罪人的可能性还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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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男孩强奸邻家5岁女孩 称为证明自己是男人
来源: 作者: 郑诚
严峻 未成年人性犯罪骤增  对于上述未成年人涉性犯罪案件的数量增加,南海区法院少审庭庭长陈小桃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忧心”。我国最先成立少年法庭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曾做过一份关于未成年人涉性犯罪案件调查分析的报告。
某起性侵案件中的受伤女童 羊城晚报记者 蔡弘 摄
未成年人犯罪令人忧心 羊城晚报记者 宋金峪 摄
  羊城晚报记者 郑诚 通讯员 卢柱平
  2012年南海区法院审理了未成年人强奸案十多宗,轮奸案3宗,较以往每年只有两三宗强奸案相比,增量惊人。去年6月1日,17岁的阿洪与另外四名男子在打完游戏回家途中碰到独身一人的小茹,随后上前搭讪并将其带到附近一公园内,其中两人对小茹进行了轮奸。7月29日,四名90后少年带着朋友小梅、小花到南海罗村一出租屋内玩,强行与两名女孩发生了性关系,警察及时赶到出租屋将四人抓获。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当地法官痛心地透露,未成年人性犯罪的年龄近年正呈下降趋势。
  严峻 未成年人性犯罪骤增
  对于上述未成年人涉性犯罪案件的数量增加,南海区法院少审庭庭长陈小桃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忧心”。“按照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就要对包括强奸罪在内的8种重罪负刑事责任了。过去,未成年人性犯罪多在16岁至18岁,现在却出现了刚刚年满14岁的小男孩强奸了邻居5岁幼女的案例,真的很令人痛心。”
  陈小桃认为,青少年性犯罪增长的原因错综复杂。“现代社会信息量暴增,其中有很多不良信息会影响到青少年身心的健康成长,再加上性早熟时间提前,但与之相对应的性教育却相当匮乏。正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自我调控能力差,在性冲动和性好奇心理的作用下,加之外界不良环境的刺激,极易通过极端手段满足性欲望而实施性犯罪”。
  恶劣 未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未成年人初犯平均年龄已由上世纪80年代的16岁变为目前的14岁。而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这其中就包括了大量的性犯罪。
  有法院统计,目前因为性犯罪入狱的孩子正日益增多,仅次于抢劫,成为未成年人入狱的第二大原因。
  我国最先成立少年法庭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曾做过一份关于未成年人涉性犯罪案件调查分析的报告。报告显示,未成年犯的文化程度较低,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者居多,占到了涉性未成年犯的七成。另外,有六成的涉性犯罪未成年人来自父母离异、再婚或者婚姻不稳定的家庭。而在未成年人涉性犯罪案件中,有90%的被告人曾受过黄色书刊或影视、黄色网站的影响。
  有律师告诉记者,未成年人涉性犯罪中所侵犯的对象往往也是未成年人,而这样的犯罪目前来看不仅仅是单一的、个体化犯罪,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了集体性犯罪,如轮奸、聚众淫乱等。
  案例一:14岁的强奸犯
  日,对于5岁的小红来说是阴暗的。这一天,经常会给她买好吃的、带着她一起玩的14岁大哥哥小瑞强奸了她。
  当天下午3点左右,小瑞在家闲着无聊,便来到了南海三山一工厂的员工宿舍找3岁的阿智玩,当时阿智还在床上睡觉,于是小瑞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不一会儿,5岁的小红也来了。小红是阿智的表姐,没事就会来找阿智玩。
  小红进屋后,小瑞便招呼她过来一起看电视。几分钟后,小瑞将小红抱了起来,让她坐在自己的大腿上。当时,小红穿了一件小方格连衣裙,边看电视边拍手,甚是可爱。慢慢的,小瑞感觉到自己有些异样。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好几分钟,“小红,你去把房门锁上吧。”小瑞说道。听到哥哥这么说,小红从他腿上跳下来,跑过去将门锁了起来。此时,屋内只有小红、小瑞和阿智三人。而接下来的一幕,成了小红无法忘记的伤痛。
  锁完门刚回到小瑞身边,小瑞就一把将小红抱起,并按倒在了沙发上。
  “好疼,好疼……”小红哭喊着。见此情形,小瑞停了下来,而小红也趁机跑开躲进了厕所。当小红再出来时,发现小瑞已经不在了,于是忍着疼痛跑到厂里找妈妈。小红的妈妈一看,发现了血迹。
  很快,小瑞被警方抓获。对于为何会对小红做出这样的行为,小瑞的回答竟然是:“我在学校的时候,几个高年级男生总是嘲笑我,说我没‘弄’过女孩子,不是个男人,我就是想证明给他们看!”
  去年年底,法院对小瑞做出了一审判决:强奸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案例二:90后的轮奸者
  小云,今年18岁,湖南人,2011年初来到佛山,因为只有初中文化,所以一直没能找到工作。平日里,多和几个老乡到处游荡,无所事事。日晚,她在被老乡小莹叫出去后,遭到四名男子的轮奸。这四人均为90后,其中,最小的阿冰才17岁。
  当天晚上,小莹和男朋友在南海一溜冰场玩时,碰到秦政等五人。随后秦政等人用摩托车将小莹带到了一家旅店。在旅店的房间里,秦政和小莹发生了性关系。完事后,小莹坐在床边玩手机,突然看到了小云的电话,于是打电话给小云叫她一起来玩。此时,小云正和朋友小艳在南海一公园内玩。接到电话后,小云和小艳便打车去了旅店。到了房间外,推开房门,小云看到除小莹外还有五六个男人在里面,“这么多人啊,还是不进去了吧。”小云说,当时她害怕了,于是拉着小艳下了楼。不一会,小莹打来电话,让小云上来接她一起走。当小云再次准备离开旅店时,她被秦政等人拦了下来。“小莹也走了,除非你们把她找回来,否则不许走!”于是,小云被拉回了房间,而阿冰则陪着小艳去找小莹。
  回到房间内,秦政便提出要和小云发生性关系,小云不从。此时,旁边上来一名男子,给了小云一耳光。“如果不答应,今晚就打死你。”秦政放出狠话。小云被吓着了,也不再反抗,随后,秦政和她发生了性关系。约半个小时后,小艳由阿冰带着回到了房间,称找不到小莹。阿冰见小云还在房内,于是拿出刚买的避孕套,不顾小云的反抗,和另两名男子轮流与小云发生了关系。秦政随后又强行和小艳发生了关系。
  24日凌晨2点左右,多名警察冲了进来,将他们控制住。原来,小莹在离开旅店后就报了警。2012年4月,4名涉案人和1名参与其中的男子分别获刑,其中阿冰因为案发时还未成年,获得一定的减刑,被判入狱五年六个月。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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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汤云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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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海岛图片 万元大奖等你拿隐竹淡定广州女大学生被强奸后到处炫耀广州警方日前戒护一名嫌犯就医时,无意间听到一名疑遭性侵的女大学生与友人的对话,言谈间,女大学生不仅没有被性侵的痛苦,还得意洋洋地四处打电话给友人张扬“我被性侵了”,更离谱的是,她还说这次没有50万元绝不和解,劲爆的言词让员警也傻眼。广州市警局某单位前2天押解一名抢夺嫌犯至医院戒护就医,无意间听到一名女大学生与友人的手机对话,惊讶不已。据指出,该名女大学生对友人说,“我昨天和一名男网友相约见面,吃完晚餐后,他提议到KTV唱歌,他一直灌我喝酒,我假装喝醉,果然他马上露出马脚,拦了计程车就把我载到汽车旅馆”。“接着他连澡也没洗,就猴急的脱掉衣服往我身上扑,我假装挣扎了一下就让他‘上’了,没想到不到一分钟他竟然就‘出来了’,但是他长得又不帅,我越想越不甘愿,当下决定控告他性侵害”。女大学生接着说,“还好办完事后,我除了用卫生纸擦掉精液保存证据,连内裤都没换,这下子事证明确,没有50万元绝不跟他和解”。女大学生越讲越得意,还打手机给好几个友人陈述,嘻笑的表情一点也没有遭性侵的羞愤感,让一旁的员警傻眼,“我们的教育到底是那里出问题了?联想到女大学生认可潜规则,被潜规则后不报案,以及一些女大学生被强奸后但看到是帅哥就不报案的新闻,不仅想问:我们的教育怎么了?-图片资料来源于凯迪社区
34楼所以,以后开房的时候一定要带着女方在宾馆前台等有摄像头的地方走一走,在镜头前跟她逗逗乐,进了电梯可以吓吓她,比如突然指着她背后喊一声“有鬼啊”,她肯定会回头看或者打你一下跺跺脚笑笑什么的,这就会被摄像头拍下来,这些动作足以证明她跟你是亲密关系,是清醒的,是自愿跟你来开房的。这就不用担心遭讹了。 41楼更多楼层已隐藏,42楼还是不对。既然醉酒与否牵扯到犯罪与否,那到底是醉还是不醉。醉需要证明,而不醉不需要证明,你不能证明醉那就是没醉,不能定罪。酒不是迷药,用迷药可以直接说明是违背妇女意志,而且必须是在证明用了迷药的情况下。你说语言威胁,有何证据?言辞证据的证明力是非常弱的,只有言辞证据不能定罪这是法律规定。保障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是根本,任何人不必自证其有罪与否是保障。实务部门对这种情况的态度都是谨慎的,没有最够的证据不会以强奸处理。既然你行为不检点,非要见网友,在当前的社会风气下,你告发强奸是值得怀疑的。必须审慎判断。这样的审慎也是在客观上制止这些不要脸的女性的行为。
这女子的行为我不认为有什么大错。顶天也就是要点钱来补偿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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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话让人摸不着头脑是孔老二的孔
还是 孔方兄的孔?说清楚嘛
我弱弱的问一句:什么是“员警”?
同情个屁啊,这样的人就该进监狱教育上几年才好。网友见面,原本素不相识,见面就灌人家酒,醉了就弄进旅馆奸污,这是男人该干的事吗?当自己是公鸡啊见母鸡就踩,分分钟完事。
34楼所以,以后开房的时候一定要带着女方在宾馆前台等有摄像头的地方走一走,在镜头前跟她逗逗乐,进了电梯可以吓吓她,比如突然指着她背后喊一声“有鬼啊”,她肯定会回头看或者打你一下跺跺脚笑笑什么的,这就会被摄像头拍下来,这些动作足以证明她跟你是亲密关系,是清醒的,是自愿跟你来开房的。这就不用担心遭讹了。 果然经验丰富。。。。
这女子的行为我不认为有什么大错。顶天也就是要点钱来补偿一下。
广州女大学生被强奸后到处炫耀广州警方日前戒护一名嫌犯就医时,无意间听到一名疑遭性侵的女大学生与友人的对话,言谈间,女大学生不仅没有被性侵的痛苦,还得意洋洋地四处打电话给友人张扬“我被性侵了”,更离谱的是,她还说这次没有50万元绝不和解,劲爆的言词让员警也傻眼。广州市警局某单位前2天押解一名抢夺嫌犯至医院戒护就医,无意间听到一名女大学生与友人的手机对话,惊讶不已。据指出,该名女大学生对友人说,“我昨天和一名男网友相约见面,吃完晚餐后,他提议到KTV唱歌,他一直灌我喝酒,我假装喝醉,果然他马上露出马脚,拦了计程车就把我载到汽车旅馆”。“接着他连澡也没洗,就猴急的脱掉衣服往我身上扑,我假装挣扎了一下就让他‘上’了,没想到不到一分钟他竟然就‘出来了’,但是他长得又不帅,我越想越不甘愿,当下决定控告他性侵害”。女大学生接着说,“还好办完事后,我除了用卫生纸擦掉精液保存证据,连内裤都没换,这下子事证明确,没有50万元绝不跟他和解”。女大学生越讲越得意,还打手机给好几个友人陈述,嘻笑的表情一点也没有遭性侵的羞愤感,让一旁的员警傻眼,“我们的教育到底是那里出问题了?联想到女大学生认可潜规则,被潜规则后不报案,以及一些女大学生被强奸后但看到是帅哥就不报案的新闻,不仅想问:我们的教育怎么了?-图片资料来源于凯迪社区 这不一BIAO嘛,卧槽
说的好!如今是魑魅魍魉,妖孽横行,谁奉公守法谁‘煞笔’!唱歌的,演戏的婊子都上了位!
那你如何证明你没有违背妇女意愿,没有使用暴力,女方还是清醒状态(假装醉酒)?即使你真的没打过她,她也真的未曾反抗,那她也可以跟警察说你当时用语言威胁她,她害怕所以不敢反抗。你怎么证明你没有说过威胁的话?摊上这种事还真是说不清楚。
所以,以后开房的时候一定要带着女方在宾馆前台等有摄像头的地方走一走,在镜头前跟她逗逗乐,进了电梯可以吓吓她,比如突然指着她背后喊一声“有鬼啊”,她肯定会回头看或者打你一下跺跺......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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