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设施不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致人命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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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围墙倒塌酿人命 律师支招城市设施致人伤亡咋维权
来源: 兰州晨报
原标题:城市设施致人伤亡受害方该如何维权?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5月17日下午,西固区玉门街一施工工地外围围挡墙突然倒塌,9名路人遭埋压。事故最终导致2人死亡、7人受伤。专家勘察分析认为:围墙上方的广告牌制作、安装质量存在缺陷,围墙墙体内侧堆土加之锚固广告牌支架,是导致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
本期说法,就城市设施致人伤亡后,如何索赔,在取证方面该怎样做等问题邀请律师予以详解。
主持人: 记者 董子彪
嘉 宾: 甘肃载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侯克岩
甘肃载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振仪
案例1:路人坠窨井受伤 住建局担责七成
日晚11时许,马某步行至皋兰县医院大门对面马路边时,不慎掉入一没有井盖、未设警示标志、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的地下管道检查井中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腰部骨折,花去医疗费2482.39元。后经鉴定马某为十级伤残。今年初,皋兰县法院一审认为,在该起管道伤人案中,皋兰住建局未尽到相应审批及监管处罚等城市道路管理职责,应赔偿各种损失55464元中的70%共计38825元,扣除施工方中人管道公司已垫付的5000元,剩余3382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马某夜间行走不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对损害结果自担30%,即16639元;而中人管道公司,鉴于无证据证明其为涉案窨井的建造人和所有人,故不担责。宣判后,皋兰住建局不服,提出上诉。
5月13日,兰州中院二审认为,施工方中人管道公司在施工作业期间,不能有效证明在无盖窨井处设置了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管理方皋兰住建局,存在管理疏漏和缺失致人损害,二者都存在过失,遂改判,除一审的赔偿外,施工方也应共同承当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2:行人被学校围墙砸伤 施工单位、学校均担责
日下午5时左右,原告徐某在大雨过后到山东省莒县某小学附近的田地里看姜地放水。当徐某从西往东走至该学校西墙边的一条小路时,校园围墙突然倒塌,徐某头、背等部位被砸伤。而当时,该小学墙内莒县某建筑公司正在施工。倒塌的墙体将徐某背、头等部位砸伤。事发后,徐某在医院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4万余元。此后徐某起诉要求莒县某小学、承建该小学工程的莒县某建筑公司赔偿损失6万余元。
莒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人身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本案中,被告莒县某小学的院墙倒塌将路过的原告徐某砸伤,由此造成原告的损失,被告莒县某建筑公司作为正在施工建设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莒县某小学作为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主持人:城市设施造成的损害,如何认定事故责任方?
朱振仪: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受法律的严格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认定责任主体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侵权责任法》。该法对产品致人损害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损害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对于城市设施给人造成的损害,首先要对致害设施的归属、管理、使用等客观情况作出审查判断,并据此确定其应属于哪一类损害责任,进而确定相应的责任主体。再者,在致人损害的侵权纠纷中,判定责任主体要承担的责任大小,还要看各个责任主体对损害发生的过错程度。总之,确定责任主体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要根据损害发生的原因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侯克岩:案例1中,施工方中人管道公司作为窨井的施工作业单位,在施工作业期间,不能有效证明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管理方皋兰住建局,存在管理疏漏和缺失致人损害,二者都存在过失,应共同承当连带赔偿责任。
主持人:那么,在具体实践中,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朱振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侯克岩:例如,造成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主持人:当事故发生后,作为受害者第一时间应该如何做?
朱振仪:在此类损害赔偿案件中,作为受害人能够主张的赔偿项目相对较多,而要合法、合理要求责任方赔偿,是需要靠证据说话的。作为受害人,当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由涉事设施的管理部门对事故的发生情况作出调查确认;同时,受害人在接受治疗过程中,要向医疗机构客观陈述事情经过,以便于医疗机构在病历资料中对损伤原因作出准确记载。
主持人:受害人应该如何举证?
朱振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八类。受害人要合法合理主张赔偿,要提出真实、客观的证据材料证明四个方面的问题:1.事故发生的事实经过;2.损害后果即损失情况;3.所涉事故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4.各责任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
侯克岩:据此,受害人在证据方面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及时收集、妥善保管证据材料。人身损害案件中,因治疗、伤情恢复以及其他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往往在索赔程序启动时,已经距离事故发生时间有了较长的时间差。为避免后期索赔过程中的法律障碍,受害人应树立起清醒的证据保留意识,要及时收集、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据材料。例如,治疗期间,应收集保管好医疗费用的票据、凭证以及处方、就诊记录等资料。2.证据材料要客观、真实。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作为当事人,要对自己所提供证据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任。
主持人:政府有关部门、施工方如何预防此类事件发生?
朱振仪:不论是政府有关部门还是施工方,预防此类事件发生的根本还是在于切实履行职责,要把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作为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照规范设置警示标示,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方所采取或设置的防护措施、标识等,要能够真正起到警示、提示作用,而不能仅流于形式。作为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职责,及时排查、发现设施隐患并采取措施排除危险。
侯克岩:与此同时,有关部门首先应建立起较为清晰的责任机制。在此类事件中,相关道路、线路的产权单位应对地面及地下附属物经常性检查检测,形成制度,发生事故后就依照规定责任到人。这样就防止出现问题后责任不清,互相推诿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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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致人死亡 副区长获刑11年
安徽阜阳颍州区原副区长被认定滥用职权,收受开发商贿赂;“强拆官员”获刑引关注
《南方人物周刊》陈磊对本文亦有贡献
  房子被强拆后,陈少远在废墟边搭了个棚子,与妻子轮流“值守”。
 ■&关注焦点 安徽阜阳,一个土地开发项目中,开发商与业主无法达成补偿协议,双方僵持不下。这场拉锯战,因政府公权力的介入而失衡。业主的房屋被违法强拆,一名业主服毒自杀。 事后,授权强拆的一名副区长被问责,他同时被查出收受了贿赂。今年4月被判刑11年。 暴力拆迁事件中,鲜有官员被问罪。此起事件被认为是“开先河”之举。 □本报记者&钱昊平&安徽报道 安徽阜阳市双清路和阜王路交叉口南侧,一片废墟边上,搭着一个棚子。 棚子是市民陈少远夫妇搭的。这里本是他们的家,2008年底被强拆。 他们轮流在棚子里“看守”废墟,阻止开发商的房地产项目施工。 与这片废墟紧密相连的,还有颍州区原副区长曹颍章的命运。他曾经分管颍州区的城建、市容工作。 今年4月14日,曹颍章被判刑11年。他没有上诉。 法院认定,曹颍章在两起强拆事件中,犯有“滥用职权罪”,造成两家财产损失、导致一名市民服毒自杀成为植物人,并收受开发商贿赂。 “植物人”指的是陈少坤,陈少远的三哥。 陈少坤的房子在弟弟家的西边,如今也是废墟的一部分。他在遭遇强拆时喝下了毒药,从此未醒,去年11月死亡。 市委书记批示调查 得知市委书记批示后,副区长曹颍章让开发商取回此前送来的档案袋,那里面是5万元  对陈少坤家的强拆,发生在日。 陈少坤家有四排房子,其中两排被纳入了政府道路扩建范围。另两排,一家房地产商一直想要拆,但双方一直未达成协议。 本来,陈少坤已与政府部门达成协议,他自行拆除了两排房子。但日上午,开发商带领大队人马出现,强行拆除他家另两排房子。 双方冲突中,陈少坤服毒自杀。家人认为,他至死都不知道,强拆的变故从何而来。 几天后,“强拆逼人自杀”的消息,传到阜阳市委书记宋卫平耳中。 阜阳近年来几乎每年都有“闻名”国内的“负面新闻”。2007年,宋卫平由安徽省交通厅长空降至阜阳任市委书记。阜阳正经历一次重塑形象的过程。 知情人士透露,宋卫平获知“强拆逼死人”消息后,颇觉紧张。他立即批示,“由市纪委和市建委派员对拆迁过程的合法性进行调查”。 日中午,宋卫平的批示发到颍州区委。 时任颍州区副区长的曹颍章,大约在下午1点多了解到领导批示的。他在回办公室的路上,给阜阳市天马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天马公司)总经理李朝阳打电话。让他到其办公室来一趟。 李朝阳后来向检察机关回忆,他是当天下午2点左右到的曹颍章办公室。曹指着一个档案袋对他说:“你送给我的这东西,我以为是烟呢,你拿回去吧。” 李朝阳看到,还是原来他送去时的那个档案袋。他看见曹颍章脸上表情比较严肃”,于是连连说好。 李朝阳把档案袋拿走了。这是他两天前放在曹颍章办公室的。里面是5万元。 强拆陈少坤房屋的,便是李朝阳带领的人。 开发商瞄准的机会 拖了十多年没解决,开发商希望借政府强拆的机会,搞定自己要拆迁的部分  十多年前,天马公司就想拆陈家的房子了。 临近颍州区双清路的地段,陈家兄弟共有十排房子,陈少远家6排,陈少坤家4排。 今年5月26日,李朝阳介绍说,天马公司1998年取得双清路附近地块的拆迁许可证,欲建设商品房。陈家两兄弟的十排房子在拆迁范围内。 天马公司与陈家两兄弟在拆迁面积与补偿标准上,一直达不成共识。两家的房子十多年了,没完成拆迁。 2008年5月,天马公司看到了一个契机。 阜阳市政府决定扩建市内的双清路,陈少远、陈少坤两家的房屋,各有一部分位于扩建的红线内,需要拆除。 天马公司希望,藉此机会将两家全部房屋拆除。 日,天马公司向颍州区政府递交报告,请求进行强拆。时任区长李士坤签署意见后转副区长曹颍章,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做思想工作,最好协商自拆;二是依法、按程序拆除。 此后,天马公司总经理李朝阳找到曹颍章,说“拆迁的事情,请你多帮忙,以后不会忘记你的,一定感谢。” 不过,天马公司没料到的是,双清路扩建红线内的拆迁问题,政府与陈少远、陈少坤两兄弟,也未达成拆迁协议。 时任阜阳市建委副主任、现颍州区长顾恒中今年5月25日说,当时陈家兄弟要求临街房都按门面房补偿,政府无法满足这一要求,谈判陷入僵局。 日,阜阳市政府副市长王改林主持召开会议,会议决定,在日前,将陈少坤等人位于规划红线内的房屋强制拆除,并按政策补偿。 政府决定强拆,这成了天马公司真正的机会。 副区长许可借势强拆 “我明白曹区长的意思。是让我公司借政府拆除……把后面房屋借势一块给拆掉。”开发商李朝阳说  日,时任颍州区副区长的曹颍章,协调颍州区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准备实施强拆。 曹颍章将强拆范围扩大,不仅要求将陈家兄弟位于红线内的部分拆除,而且要求将两家所有房屋全部拆除。 曹颍章的意见传到颍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后,副局长侯刚在党组会上提出,全部强拆不符合法律程序。 该局局长曾亚民事后向检察院作证,他曾将以上情况向曹颍章电话汇报,曹的回答是:“那拖到什么时候?不能影响工期。先拆除,即使拆错了,我们依法赔偿就是。” 当年9月25日,曹颍章安排天马公司总经理李朝阳找来搬家公司和挖掘机,将陈少远家房屋全部强拆。 在开发商强拆陈少远家房屋时,陈少坤找到曹颍章,表示可自行拆除红线内房屋。曹颍章同意了。 陈少坤于是拆除了自家第一和第二排房屋,其中第二排房屋剩有房茬。 日,接到天马公司李朝阳“反映情况”后,时任阜阳市建委副主任顾恒中安排发文通知颍州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陈家未拆除到位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尽快组织拆除。 按照这个文件,陈家的后两排房屋不在拆迁范围。 李朝阳后来回忆说,他找到时任颍州区委书记姜涛,要求对陈少坤家所有房屋强行拆除。姜涛事后向检察机关证实,他当时表示不同意。他让李朝阳去同陈少坤家,协商解决。 李朝阳于是又找到了曹颍章:“姜书记同意拆前边的(红线内),后边的房屋让我再谈谈。这咋办呢?我真的没办法了。” 曹颍章回答:“只有这样拆,别的没办法——到时候我拆前边的,你们紧跟着就拆后边的。” “我明白曹区长的意思,是让我公司借政府拆除建筑红线的危房时,把陈少坤家后面的房屋借势一块给拆掉。”李朝阳说。 日,李朝阳将装有5万元现金的档案袋,放到了曹颍章办公桌上。 次日,曹颍章电话通知李朝阳对陈少坤家进行强拆。 当年11月28日,天马公司的挖掘机,先拆除了陈少坤家本该政府出面拆的部分,又将陈少坤家剩下的房屋全部拆除。 拆除过程中,陈少坤喝农药自杀。送医院后一直未苏醒,成了植物人。 一年后,去年11月,59岁的陈少坤死亡。 两罪并罚判刑11年 曹颍章供述称,强拆两家房屋,他没有请示领导。而相关领导也表示不知情  事发后,日,曹颍章被刑事拘留。 相关部门调查中发现,曹颍章不止收受天马公司一家的贿赂。2007年10月,他还利用职权,接受了另一地产商阜阳巨川公司5万元贿赂。 巨川公司的一起拆迁中,曹颍章也给了一些照顾。 受贿罪之外,法院还认定曹颍章构成滥用职权罪:超越指挥部的决定要求,擅自决定强制拆除陈少远、陈少坤家所有房屋;造成陈少坤服毒自杀形成植物人、其儿媳轻伤的严重后果,给两家造成财产损失1380593元。 判决作出是今年4月14日,当时陈少坤已死亡。不过判决中仍采用“形成植物人”的说法,当地媒体发的新闻稿件亦采用了这一说法。 案件调查过程中,曹颍章供述称,强拆两家房屋,是考虑到市容市貌的需求和天马公司的要求,他没有与任何人商量,没有请示领导。 时任颍州区区委书记姜涛称,“曹颍章没有向我汇报说要对陈少远家全部拆除,我也没有同意全部拆除。我说政府的强拆工作,只能按上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我让李朝阳去同陈少坤家协商解决。” 时任颍州区区长的李士坤也说,他也不同意强拆,只同意依法拆除,曹颍章也没有向他请示过强拆房屋。 事后,姜涛调任阜阳市委副秘书长,李士坤调任阜阳西湖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天马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但因数额较小(按相关法律,20万元以上立案,涉及其他严重情节的10万元至20万元间亦立案)未被立案处理。 今年4月,曹颍章因受贿罪判刑10年,滥用职权罪判刑2年,二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1年。 曹颍章被判刑后,媒体评论“终于看到‘强拆官员’被判刑”,亦有评论指出,希望此举能被广泛“效仿”,终止暴力拆迁的再发生。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陈磊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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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女子因停放电动车与他人发生争执,随后用手猛抓一名男子下体,最终致其阴囊致剧烈疼痛引起神经源性休克死亡。4月8日,该案在海口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邓某,女,1971年出生,农民;被告人邓某国,男,1977年出生,个体户。日,被告人邓某与丈夫方某到九村小学接孩子放学时,将电动车停放在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上贤村李某家经营的店铺门前。因李某的姐姐认为方某停放的电动车影响生意,双方随后发生口角。店里的李某见状走出来帮忙,双方相互推搡并扭打在一起。在推搡过程中,邓某持一张木凳乱打,打中了李某的前额。此时,被告人邓某的弟弟邓某国路过此地,见状后也冲上前持一张木凳及用拳头帮邓某殴打李某,双方再次扭打在一起。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邓某倒在地,双手紧紧抓住李某的睾丸不放达数分钟,并喊着:“捏死你,让你以后不能生小孩”,直至李某疼痛休克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系外力作用于阴囊致剧烈疼痛引起神经源性休克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邓某无视国法与其弟被告人邓某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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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①表示大气降水,特大暴雨造成降水过多,是产生内涝的主要原因;②是蒸发,蒸发在消水过程中作用不大;③是径流,径流过快不易导致涝灾出现;④是下渗,下渗增大也利于积水的减少,选项A正确。
2.城市积水,内涝的出现,客观上因为降水强度过大造成的,人类对降水环节影响不大,只能从主观上去解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径流排水,才能减少或避免涝灾的出现,所以选项B正确,其他三个选项,与解决内涝无关。
考点:该题考查水循环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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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地理
来源:2013届北京北师特学校高三上学期第二次月考地理试卷(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日下午,北京城上空突然电闪雷鸣,一场四十年来罕见的暴雨侵袭北京城。据此回答问题。【小题1】华北地区雨季带来丰沛降水的大气环流系统是 A.赤道低压B.北太平洋副高C.台风 D.印度低压【小题2】次暴雨发生过程与图2中天气系统相符的是 【小题3】 由于城区多处积水,造成严重交通堵塞,甚至危及生命安全,下列措施有利于此问题解决的是①用透水砖代替实心水泥砖硬化地面②调整产业结构③在低洼处标示安全警戒线④人口外迁⑤组建志愿者队伍⑥避灾自救技能培训A.①②③④B.②③④⑤C.①③⑤⑥D.②④⑤⑥
科目:高中地理
来源:学年黑龙江大庆实验中学高二上学期期初考试地理试卷(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日至22日的暴雨过程影响范围很广,北京、天津、河北中北部及山西北部均出现了大范围强降雨过程。其中北京全市平均降雨190.3毫米,石景山模式口达328毫米,全市最大降雨出现在房山区河北镇,为460毫米,达到了特大暴雨量级。另外,北京还有11个气象站观测到的雨量突破了建站以来的历史极值。这场暴雨历史罕见,由于雨势强,雨量大,对北京造成严重影响。【小题1】暴雨对降水区域可能造成的影响有哪些(&&&&)①影响交通&②人员伤亡&③泥石流&④洪涝A.①B.①②C.①②③D.①②③④【小题2】此次暴雨的形成原因是(&&&&)①七八月份华北进入雨季&&&②东南季风带来了充足的水汽③城市热岛效应加大了雨量&④全球气候变暖A.②③④B.①③④C.①②③D.①②④
科目:高中地理
来源:学年湖南省永州市高三下学期第一次模拟考试地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综合题
自然灾害与防治:阅读下列材料,回答有关问题。
材料一& 日,北京暴雨疯狂肆虐,降雨量历史罕见。全市受灾人口达190万人,其中79人遇难,经济损失达116亿元。中央气象台从20日下午就开始发布暴雨蓝色预警,21日中午升级为黄色预警,其中北京市11个气象站观测到的雨量突破了建站以来的历史极值。
材料二& 北京市降水量分布图(日10时至22日06时)
(1)说明本次暴雨对北京造成严重危害的原因。(4分)
(2)你认为采取哪些措施可以减轻城市涝灾的影响?(6分)
科目:高中地理
来源:学年广东省增城市高三调研测试文综地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日10时开始,北京市出现历史少见的强降雨,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地形略图,回答下列问题。
1.此次降水最强降雨集中在房山、门头沟等地的主要原因是
受高压脊的控制降水丰富 &&&&&&&&&&&B.夏季气温高形成对流雨
C.地形有利于暖湿气流形成抬升运动&&&
D.受暖锋系统控制形成长时间降水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城市内涝成因的是
A.强降水或连续性降水&&&&&&&&&&&&&&&&
B.城市排水设施落后,排水能力差
C.地势低平排水不畅 &&&&&&&&&&&&&&&&&&D.城市公园绿地等建在地势低洼处
科目:高中地理
来源:学年北京北师特学校高三上学期第二次月考地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日下午,北京城上空突然电闪雷鸣,一场四十年来罕见的暴雨侵袭北京城。据此回答问题。
1.华北地区雨季带来丰沛降水的大气环流系统是
A.赤道低压&&&&&&&&&& B.北太平洋副高&&&&&&&&&& C.台风
&&&&&&&&&&&D.印度低压
2.次暴雨发生过程与图2中天气系统相符的是
3. 由于城区多处积水,造成严重交通堵塞,甚至危及生命安全,下列措施有利于此问题解决的是
①用透水砖代替实心水泥砖硬化地面
②调整产业结构
③在低洼处标示安全警戒线
④人口外迁
⑤组建志愿者队伍
⑥避灾自救技能培训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⑤&&&& &&&&&&C.①③⑤⑥&&& &&&&&&D.②④⑤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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