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基督教的国家国家婚外恋多吗?

神设立的婚姻制度是非常圣洁的,而且结婚后夫妻二人是不可以任何理由离婚的。乔治.光是在爱、婚姻和性方面国际知名的专家。他也是美田纳西州富兰克林&Beam研究所&的创始人兼主席。而且他专门开通网站帮助婚姻中遇到困难的伴侣。
日前,乔治.光特别针对婚姻中外遇的问题撰文分享挽救婚姻的一些策略。乔治.光将婚姻中的外遇分为三类,短期外遇、得到认可的外遇和关系型的外遇。
1、短期外遇。这种外遇持续一夜或是几个月,主要是关于性。其子类别包括为了复仇的外遇,偶然的外遇即在对的地点、对的时间做了错的事情,自尊心膨胀导致的外遇等等。
2、得到认可的外遇。针对美国文化中道德的弱化现象,乔治.光认为这种外遇越来越普遍。它一度被称为&性放任&。
3、关系性的外遇。这种外遇通常始于友情,开始是共享情感,之后演变为共享身体。卷入关系性外遇的人通常都爱上了对方。
通常,用圣经、逻辑或后果和一个爱上别人的外遇者谈,并不能挽救婚姻。因为他们被强烈而迷人的情感控制。乔治.光根据自己的辅导经验,提出了挽救受到外遇挑战婚姻的10条建议。
1、不要放弃、坚持祷告
外遇不一定是婚姻的终结,甚至是格外强烈地涉及关系和爱的外遇。它可能是,但不一定如此。面对外遇,不要放弃,不断地祷告、做正确的事情,不管它看起来多么无望。
2、不要做情绪化的事情
不要乞求、哄骗或试图操纵外遇者。因为他/她已经很情绪化了,如果你也情绪化,这会使情况更糟。要坚定,但总要友爱而平静地处理事情。
3、不要试图说服他/她
不要试图说服他/她,他/她的情人是坏人或是这场外遇的主要负责人。对于那种短暂的外遇,这可能管用。不过,对于陷入关系性外遇的人来说,这通常会让他/她和情人组成联盟来对抗。
4. 尽可能拖延任何离婚诉讼
情感强烈的&热恋&会延续6-36个月。尽管有外遇的一方会很生气,试图迫使另一方离婚。他们会说:&如果你不答应,我会让你更难受&&&等之类的话,但被遗弃的一方应该要坚强,忍受另一方的愤怒,尽可能拖延。有外遇的一方很可能最后失去对情人的强烈渴望。
5. 被遗弃的一方应该表现出就算没有对方,自己还是可以生活得很好
被遗弃的一方应该表现出,就算没有对方,自己还是可以生活得很好。被遗弃者必须关注生理、心理、情感和属灵上的健康。这会达到两方面的效果。1)被遗弃者本身需要这些。2)有外遇的一方常常会被他/她吸引,因为他/她仍然很坚强而且独立。
6. 在虔诚的祷告中,祈求神带来罪的结果。
在虔诚的祷告中,祈求神带来罪的结果。比如混乱、财政困难等等,使得外遇者难以继续这段外遇。
7. 被遗弃的一方应该请一名律师,来保护他/她的权利、财务等。
律师应在保护被遗弃者利益的同时,尽可能让外遇者感受到离婚的痛苦。有外遇的一方可能会非常愤怒。然而,使罪有严重的后果,这是正确的事情。
8. 教会应该发挥作用。
尽管在我们这个时代,教会不再有圣经时代所产生的影响力。现在走到街上,很容易就可以去另一间教会。然而,如果带着爱和怜悯去做,还是有可能产生效果的。
9. 请他人调停或辅导。
10. 说服有外遇的一方在结束婚姻之前做最后一次努力。
有时被遗弃的一方可以给出这样的条件:&如果你这样做,我可以在离婚这件事情上有所让步&。有时朋友、教会领袖,甚至是子女可以劝服外遇者,出于良心,他/他应该多做一件事情,看看婚姻是否还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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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代世俗婚姻观及其与基督教婚姻观的比较
20世纪以来,世界上各发达国家在性领域中发生了一系列全面的巨变,即性革命,它实际上是对传统性关系与伦理发起的全面挑战,促使人们对性传统进行再反思、再评价和再调整。这一革命在60年代形成高潮,主导者是弗洛伊德、霭理士、伯特兰?罗素、金西等。在性革命的猛烈冲击下,西方传统的性道德分崩离析,代之而起的是一种"新"的性道德。这种性伦理观力图建立在如下的三个基本前提上:
1、性是健康的,自然的就是美的,任何让身体觉得愉快而又不会伤害到他人的行为都应该被接纳。
2、性关系是平等,要扬弃旧有的鼓励男人而压抑女人的"双重标准",在一种性关系中,男女两性均应有自由表达其需要并分推责任的平等关系。
3、传统上为了调节性关系而建立的婚姻及家庭制度,应该尽可能具有弹性,符合个人的僻性,而非强迫每个人都套进同一个框架里。
为何会造成这场性革命?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对过去长期性压抑的反动;其二,追求政治、经济、性权力平等的女权运动;其三,科技的发达--工业化、都市化;其四,避孕方法的进步及宗教权威的弱化;其五,新的性伦理观的提出及传播.
西方性革命实际上走上了二元发展的路。一条是消除长期以来性压抑造成的异化心理,达到性解放。另一条是付出了并继续付出巨大的伦理代价--性堕落与道德的沦丧。西方性史学家蕾伊?唐娜希尔高度概括地指出这一事实:性革命所带来的冲击几乎是世界性的;性革命为人类心灵带来的最大冲击则是道德的混淆。英国前保守党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1982年3月曾发表过一段有代表性的评论:"我们正在遭到60年代播种下去的东西的报应。那些时髦的理论和放任的哗众取宠的语言,造成了这样一种社会背景,自我约束和自我克制的古老美德在这种社会背景下都被抹了黑。"英国当代著名心理学家罗洛?梅也在其著作中指出:"我们的性价值沦入一片混乱与矛盾,而性爱则呈现出我们现在看见的那种几乎无法解决的悖论。""性解放运动最终不是以狂欢而是以悲泣转向攻打自己了。"
为什么几度声势浩大的性革命会造成西方伦理观的混乱?为什么性革命在很大程度上演变为"无限制的性运动"?美国学者柏忠言和他的同事们在大量的第一手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展开了中肯的剖析:享乐主义的哲学就是这些乌七八糟东西的理论基础。在这种哲学看来,生活的目的就是为了感官的享受。享乐主义者因此对自由和进步产生出一种不正当的观念:一个受自己感官所控制的人就是自由的人,而一个耽于享乐的社会就是进步的社会。这种享乐主义和自私行为在西方社会日益蔓延,造成越来越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反映在婚姻上则是大量出现婚前性关系、婚外性关系、同性恋、离婚、试婚等现象。
近二十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和发展,性革命思潮对当代中国产生了强大的冲击。当代中国正面临着一场势在必行的性伦理的大变革。这场变革在一定意义上具有全社会性和全民族性。这场大变革也集中体现在青年人对婚恋观念、性观念的开放上。比如也出现了类似西方的婚前性关系、婚外性关系、同性恋、试婚、离婚等现象,致使性爱与生育日益脱离。下面将具体探讨一下当代这种新婚恋观。
婚前性关系,主要是指未婚男女在结婚以前自愿发生的性行为。婚前性行为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当代中国颇为普遍地存在,近年来发生率又呈上升趋势。一位作者从重庆市中区人民法院1986年和1987年审结的离婚案中随机抽取了200例作性问题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有婚前性行为的72例,占36%。另外,据性伦理学家估计:有婚前性行为的人占谈恋爱总人数的50%。
这种现象的增多,究其因如下:发育的前倾化、性生理成熟与性伦理成熟之间的不平衡,进一步加深当代青年的危机,并进而扩大成为青年婚前性行为增加;许多青年通过恋爱确立了火热的爱情,以及性伦理学的私事原则在不同层次上逐步渗入青年的伦理价值观中;避孕方法的进步等。
虽然婚前性关系在当代中国已成了司空见惯的事,但即使在当代西方社会也不完全赞同这种行为,某些性伦理学的著述中包括许多反对理由,主要有:破坏传统道德,如果允许婚前性行为就会使终身伴侣的特殊而珍贵的关系黯然失色,就会破坏婚姻制度,就会鼓励背离真正爱情和生儿育女目的的性行为;促成乱交,鼓励临时的而不是持久的男女关系;造成当事人的犯罪感和被唾弃,因为西方的文化和社会也不齿于婚前性行为;婚前性关系常常可能导致女方怀孕;如果一方染有性病,很容易会传给另外一方;婚前性关系单纯强调性吸引关系,亵渎了婚姻的神圣性。基督教对此行为更是反对有加,除了上述理由外,主要论据是:违反神的诫命,放纵情欲,是种犯罪行为。
试婚,这种婚姻观在中国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较流行,但为数似乎不多。持这种婚姻观的理论依据是:试婚有助于互相了解,提高婚姻质量。在双方共同生活中,原先恋爱中有意无意掩盖着的品行得到充分暴露,这不仅能进一步了解对方的思想、性格、习惯和身体状况,而且有助于培养心理感应,达到真正心心相印的境界,为能否结为终身伴侣提供依据,避免一时感情冲动定终身的草率做法,也避免唯条件论的局限。
这种观念提出者是罗素,他完全相信试婚是朝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而且会带来巨大的好处。在罗素看来,婚姻的真正目的为的是儿女,在怀孕以前,婚姻不能认为完成;避孕法将整个的性关系和婚姻完全改变,并且使性关系和婚姻相区别,人们可以只为性关系而交合;所有的性关系,只要没有儿女,纯粹都是私事;妻子在第一次有孕之前,任何婚姻没有法律上的束缚。
其实试婚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不合理之处,因为婚姻好比人生的许多别的大事,原是一个冒险的历程,要把全部历程的安全与事前完全加以肯定,是事实上所不可能的。另外,试婚倡导者也并不认为试婚就是赢得幸福婚姻的有效途径。还有试婚者如果不能明确自己的生活理想,那么就永远不能摆脱似是而非、患得患失的矛盾心理,去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目标,甚至会误入歧途或者错失良机,使幸福失之于交臂之间。
这种合则居、不合则离的无名有实夫妻关系的试婚观,也违背了基督教互为终身伴侣的婚姻观及性德。
独身,虽非中国社会普遍问题,但现却已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存在。80年代初,这一问题首先以:"大龄青年婚姻"的独特方式,提到了社会的议事日程上。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统计,1982年,中国28-49岁独身人口共有人,占同一年龄总人口的4.36%,其中男性为人,占同一年龄男性总人口的7.28%;女性为713830人,占同一年龄女性总人口的0.58%。与欧美国家和日本相比,这个比例并不算高,而男性人数竟是女性人数的15倍,却大出一般人的意料。
据20世纪80年代以来历次人口调查显示,中国独身人口有两个显著的特点:第一,男性人数远多于女性人数;第二,年龄越大,男女人数相差越多,性别比也因此越高。另外,从地区分布看,独身男性主要集中在农村,独身女性主要集体在城市,从文化构成看,存在男低女高的文化差。
其实在当代中国,独身还是种不被人们心理所普遍接受的现象,大家见到独身者不可避免会投以异样的眼神,认为他们是"二等公民",并被冠以不正常的帽子,这说明中国几千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观念还根深蒂固。既然如此,为何又会在当代中国出现这种现象,并且还呈上升趋势?其思想观念基础是当代性革命、女权运动下新性观和新婚恋观。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现实矛盾。在当代中国的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是中上文化层独身女性的集中地;农村,尤其偏僻、穷困的农村,是低文化独身男性的集中地。由于现实落差,迫使很多青年被动地踏上独身之路。
这与基督教的独身观截然不同。虽然在中世纪基督教中曾盛行独身制,并渐演变为禁欲主义,导致很多悲剧,《牛虻》中的主教和《巴黎圣母院》中的大主教就是很好的例子。但事实上,这种禁欲主义是对圣经独身观一种歪曲理解所致,这是对人性的一种否定与扼杀。圣经上主耶稣论到婚姻关系,曾强调起初创造时,是造男造女,所以夫妻联合为一体,是神的美意,也是人生的常态。照圣经观点,基督教独身是基于神旨意与人的自愿,丝毫没有强迫之意。
正如主耶稣说的:"唯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
保罗是基督教独身第一人,他对众人的教导是:"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可见,在基督教的观念中,结婚是正当的轨道,独身是特殊的情形。没有人有权柄反对人结婚,也没有人有权柄教训人不可结婚或轻看结婚的人。凡没有独身恩赐的信徒,均要按着正轨进行婚事,订婚、结婚、夫妻同居、生育子女,这些都是没有人可加以批评非难的。现在很多人认为基督徒不能结婚是对其一大误解。
婚外恋,在其严格意义上,通常指已婚者与非配偶的异性之间形成的爱情关系。根据我国社会学者近几年来的分析研究,中国式的"婚外情人"有以下特点:1、当事者大多处在一个工作单位或同一部门,平时来往密切,不似恋爱,胜似恋爱。当事人双方不发生性关系,而以"精神恋爱"为限度。2、当事人中约大多数文化素养不低,各方面表现较好;即或分情他人,也注意使夫妻关系不致受到根本影响。3、"婚外情人"的组成,以一方是未婚女子,另一方是已婚男子占绝大多数。其主要原因是已婚女子很少再有闲情逸致谈情说爱,而已婚男子相对说来却有过剩的精力与财力。4、当事者对这种婚外爱情比较珍惜,双方往往看重彼此的性格、知识、才华。鉴于这种行为和社会道德规范不相容,因之行动上颇为隐秘。5、"婚外情人"一般都有时间性,女方一旦成婚,或任何一方工作调动,原来的情人关系可能就此结束。有些人确有感情,但一般也能正视现实,不以拆散已有婚姻关系为目标。
根据以上特点,可将婚外恋概括为三种情况:一种是婚外恋当事双方有性行为的;一种是虽然没有性行为,但有暧昧关系,包括一些亲昵举动;再有一种是尽管没有超越友谊行为,但双方都把相互结婚作为交往的目的。这些都势必破坏原有婚姻。据调查不少地方的离婚案中,由婚外恋导致的达20%,有的地方甚至达到50%。可想而知,婚外恋对婚姻和家庭的冲击和破坏很大。不仅给原配偶带来心灵上的痛苦,给家庭蒙上不光彩的阴影,而且也会招致当事人与婚外爱情身败名裂。
为何会产生婚外恋?其一,这是我国传统伦理观念的裂变和当前社会变革的一种必然反映。我国当前仍然大量存在着以传统婚姻价值标准和观念为基础结合起来的婚姻关系。在这种婚姻中产生婚外恋的两个基本条件是:在原婚姻家庭中的爱情已不存在;已无爱情的婚姻难以解除。其二,道德观念的变化导致人们在婚姻生活中权利和义务的分裂。产生婚外恋的当事人往往过于强调自己获得爱情自由和性自由的权利,这种个人权益感的上升,往往导致义务感、道德感的下降。
据有关专家认为,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首先在于设法充实原有婚姻关系中的爱情内容;如果爱情确实无法修复,则应果断地采取离婚的有效途径,而不应在维系无爱情的婚姻的情况下,去追求有婚姻的爱情。事实上,第一种方法可能行不大通。因为出现婚外恋的一般是按传统婚姻价值标准和观念建立起来的婚姻,这种婚姻关系的双方在文化构成上往往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沟通起来较难,除非有一种强大的爱将他们重新维系起来,否则已出现裂痕的婚姻一般很难愈合。而第二种方法则会造成另一种社会问题,即形成单亲家庭,这对子女的伤害很大。
在基督教看来,即便是不发生性关系的婚外恋也算犯罪。圣经上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同性恋,是一种对同性所产生的性爱行为或感情。在中国,同性恋历史由来已久,最早记载在《商书?伊训》里,虽然同性恋在当代中国还不多见,也尚未构成一个社会问题,但近年来却有上升趋势。
同性恋的成因何在?这一问题在目前科学界尚无定论。有些人主张同性恋倾向是先天的,认为同性恋者天生下来脑部结构异于常人,所分泌的荷尔蒙与其他同性别但却异性恋者的不一样。但比较多的学者认为同性恋倾向多是后天养成的,尤其是童年的经历及生活环境的影响。
随着性革命,在西方,同性恋已经越来越被接受和赞同。而美国曾掀起过一次"开放同性恋运动",这个运动解除了几千年来西方社会对同性恋的排斥,他们的生活方式正式受到了肯定,权益得以保障。他们甚至公开游行,庆祝同性恋的生活方式。而荷兰还通过立法来承认同性恋婚姻。但在中国,从总体上看,同性恋是为传统性伦理所坚决排斥的,就是在当代,同性恋仍然还是被许多人所无法接受。
同性恋一直以来都是被基督教所反对的,新旧约圣经都数次明文禁止及谴责同性恋行为: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的。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可见,基督教的神非但厌恶同性性交,而且定它为"可憎的罪"和"逆性的罪"。因为神设立婚姻,是为了两性可以互补不足。一男一女的结合,带出婚姻的秩序。这秩序是神不容人去破坏的。旧约中所多玛、蛾摩拉两座城因为同性恋行为泛滥而遭灭亡。
其实,同性恋婚姻一旦合法化将产生另一种新的家庭模式,这是对传统家庭模式的一个史无前例的挑战。因为两个男人或两个女人缔结婚姻,在原则上绝不可能自己生育,虽然现代科技发达,可以人工繁殖,但这将造成很多社会问题。
当前的离婚情况是:全社会的离婚率普遍上升,而且城市高于农村,具有新思想的人高于传统家庭的人,没有儿女的人高于有儿女的人。看来新思想的传播和妇女运动的开展是社会离婚率提高的直接原因。离婚问题,在当代中国,尤其近几年已越来越引起公共的注意。
我们应如何看待离婚自由?到底离婚是好事还是坏事?
在性伦理学看来,离婚自由具有重大的伦理意义。他们认为:结婚自由是引导未婚男女建立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的一种手段,同样离婚自由是解除不正常的痛苦的婚姻关系的一种手段。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两者是婚姻自由不可缺少的方面。他们还认为离婚自由同其他自由一样,属于历史的范畴。在整个古代是没有婚姻自由的,自然也就不会有离婚自由。在封建社会中,虽然已有所谓的"离婚",但那是极其片面的,离婚权只在男子手中,女子只能"从一而终"。在封建家庭中为人妻者,实际上是无法表达和实现其意愿的。"七出"是我国封建社会男子遗弃女子的理由。但在现代由于女权运动开展,妇女取得离婚权益,因此女子也越来越多地主动提出离婚。所以现代社会已成为离婚自由的社会。
但不可忽视的是,离婚自由导致当前离婚率直线上升。当然离婚率上升有其社会原因:经济发展强烈地冲击着事务性合作的夫妻关系,对婚姻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家庭的结构与功能逐步外移,都市化过程和人员的自由流动,都必然动摇家庭旧有的凝固性和稳定性。此外,还有内在原因:感情不和。但离婚自由观念的流行是其催化剂和钥匙。
事实上,离婚自由可能会解除一些人的痛苦,使他们脱离水深火热的婚姻苦牢,但也造成很多社会问题:单亲家庭、再婚、子女问题、社会不稳定等。对这一观点基督教持反对态度。因为基督教认为婚姻乃一生一世的盟约。当基督徒出现问题时,他们不会想到离婚,而是把问题带到神的面前,求神帮助解决。在基督教中,有着深深的忏悔意识,所以出现问题,一般基督徒会先来省察自己,他们知道要想改变配偶,最短的路是先来改变自己,这体现了婚姻中委身和舍己的原则。基督教婚礼,见证着婚姻的神圣性(图:pixabay)
最近,“山城”重庆出现了一个“新兴职业”——“小三劝退师”,专门从事“劝退小三”的工作。《重庆晨报》称,一家专门从事此项工作的机构成立2年来,劝退超过100位“第三者”。不过这与越来越普遍的“婚外情”现象相比,恐怕不过是杯水车薪。“小三劝退师”并非“婚外情”的真正对手。或许,“小三劝退师”乍一出现,会让人眼前一亮,似乎看到解决婚外情的一线光芒。然而,这一职业的出现,事实上不仅不能给“婚外情”现象带来真正的缓解,反而更印证着“婚外情”已经愈加腐蚀着我们所生存的这个社会。因为这一现象已经被当做一种市场需要来看待,成为某些“颇有市场头脑”的人盈利的一种手段。当然,我们不能完全否认这种做法所带来的益处,毕竟他们曾经帮助过上百个家庭免于破裂。或许对于整个社会来讲没有根本性的影响,但是对于当事人家庭来说,却是难以估量的帮助。因此,笔者绝非指责这种做法,反而鼓励更多人了解这种方式,希望更多公益机构能够免费提供类似的服务。但是,这种情况实在不能让我们稍微乐观一些。毕竟,按照重庆这家公司的收费标准,目前要想得到这种服务,所需的费用相当高,堪称“天价”,并且一般为“提供服务前一次性收费”。这些费用并非一般收入家庭能够承担得起的;因此,能够帮助到的人群也非常有限。若是真的想要降低居高不下的离婚率,“亡羊补牢”虽然不失为一种补救措施,但更加根本的是从其源头抓起。今天这个社会的离婚率之所以居高不下,是因为社会已经被“世俗化”潮流浸透,人们对婚姻和家庭的观念也基本处于一种世俗的考虑——为了自己(偶尔也会考虑到他人)活得更好。只要这种观念仍然流行,居高不下的离婚率就很难真正降低。因为人们选择离婚或者不离婚,大多会从私人利益来考虑;只要感到对方不再适合自己,且双方在经济上的纠纷能够达成妥协,就可以随意选择离婚。60后和70后人群头脑中可能还会受到我国传统价值观较大的影响,将婚姻和家庭看得较为重要,若生活没有剧烈的变动,一般会坚守婚姻的完整。但是对于80后出生的人群来讲,婚姻和家庭已经不比自己的幸福重要,甚至不比自己一时的感觉重要;婚姻对于这个群体的许多人来讲不过是一纸合同,只要婚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随时可以将之撕破;如果有需要的话,以后还能“重新缝合”。同时,社会也给予他们越来越多的方便,离婚所需要经过的程序已经变得愈来愈简单。虽然这些观念看起来更加流行且风靡全球,而且表面来看既不会侵犯到他人的利益,又可以给当事人最大的方便,实在是好得无比的思想。然而,就是在这种思想影响下的社会,并没有变得美好多少。居高不下的离婚率已经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极大的不稳定,从单亲家庭走出来的儿童存在的问题,已经让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严峻的挑战。这些问题绝非出现一个“小三劝退师”的职业就能够解决的,而是需要整个社会珍爱家庭的人们共同站起来,维护家庭的完整,用众人的实际行动,并用一种温和、潜移默化的方式,改变整个时代的思想潮流,保护社会赖以存在的根基——家庭。其实,这也是我们能够幸福生存的前提。试想,若是身边充斥着离异的家庭,我们想要过正常且幸福的生活,也只能是一个不太现实的幻想,至少需要面临着更大的挑战。我们所面临的敌人,是一种肤浅的“享乐主义”。这种思想将婚姻和家庭当做追求幸福的手段,却又极其缺乏对婚姻和家庭的重视。之所以说它是肤浅的“享乐主义”,是因为真正追求“享乐”的人,会有意地克制自己本身的的缺陷,让自己“延缓”享乐,这样自己就能得到更大且持续的享乐。盲目追求“享乐”的人会把“享乐”当成唯一目标,他们把“先享乐,后付费”奉为座右铭,因此所付上的代价也是巨大的。在婚姻一事上,他们往往跟着感觉决定结婚或离婚,很少有意克制自己内面和外面的缺陷,最终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可惜的是,肤浅的“享乐主义”者往往不觉得自己有错,他们深入骨髓的观念已经让他们将自己的行为完全合理化了,甚至只有在夜半醒来时才能感受到一种锥心之痛和无限懊悔,第二天早上就又把这些感觉完全抛开、随意生活。抵制“享乐主义”的力量之一就是基督教信仰,尤其在婚姻和家庭这一议题上。基督教信仰在长达两千年的传统中,对婚姻所持守的观点并没有太大的改变。在基督教会中,尽管稍微自由一点的观念会认可基督徒在一些特殊的遭遇中可以离婚,但整个基督教对离婚持守相当保守的态度,是没有任何异议的。基督教是一个重视婚姻的宗教,这在《圣经》中有着显明的体现。上帝创造人类,并为亚当造了夏娃之后,以这样的语言来描述了上帝对婚姻和家庭的期望:“二人要成为一体”;这就意味着,进入婚姻之后,原来不同的两个人,将成为一个整体。也许正因为这个原因,现在人们普遍将夫妻的另一方称为“另一半”。的确,正常情况下,如果我们的“另一半”受伤的时候,我们的“这一半”恐怕也不会好过;而如果我们的“这一半”喜乐的时候,我们的“另一半”也会感到幸福。因着对婚姻和家庭的重视,为解决婚姻和家庭矛盾,我国基督教会已经且正在进行着种种努力。尽管社会也已经意识到离婚率居高不下,必将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也有许多人正在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出谋划策”、“多方思考”。不过,不得不承认的一点是,在这方面,基督教会仍然走在了社会的前面。在许多事情上,“宗教往往是社会的先知”——因着它对人类心灵等领域的特殊关注,所以能够比社会更早预见会发生的问题,并能推测出这种现象发生后,对于教会以及社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因此也会提前思考相应的对策。这在婚姻和家庭一事上再次得到印证。许多地方教会已经开始重视婚姻的问题,并且正在为之付出努力。据笔者了解,北京一些教堂已经成立并努力运营夫妻团契,这一团契致力于解决基督徒夫妇之间的矛盾,共同建立基督化的婚姻家庭,并且已经或多或少解决了信徒中间存在的问题。除北京以外,我国多地教会也建立有类似的团契,以帮助基督徒夫妇解决日常生活中出现的种种矛盾。另外,一些重视青年人的教会也开办有青年事工,或者单身基督徒团契,这种团契经常使用《圣经》中有关爱情的《雅歌》的名字,以体现其宗旨是帮助单身基督徒认识爱情和婚姻,预备自己从单身生活进入家庭生活。综上所述,若想要真正对抗“婚外情”越来越蔓延的社会现实,对婚姻和家庭的一种保守且神圣的观念的传播,在这个时代显得非常重要。尽管“小三劝退者”这一行业的出现有着积极的一面,但是它能起到的正面作用毕竟有限。基督教对家庭和婚姻的观点,才是“婚外情”的真正对手之一。
今天早晨的天气格外的冷。不是因为已经进入初冬,不是因为阳光要穿透层层雾霾才能射到地面,而是因为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一个新闻:卡卡离婚了,他和妻子卡罗琳9年的婚姻走向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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