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久内受到行政处罚法全文的吊销特行证

李利诉安徽省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案
聚焦命中&& 转第条
显示法宝之窗
隐藏相关资料
李利诉安徽省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案&&
【案由】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案件字号】 (2007)合行终字第80号【审理法官】 ,,
【文书性质】 【审结日期】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行政责任情节】 ,,,,,
【诉讼关键词】 ,,,,,,,,
【核心术语、争议焦点、案例要旨】 (这部分内容由北大法宝编写)
 核心术语: ,,
 争议焦点: 1.行政机关能否根据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生效的裁判文书,对有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
 案例要旨: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尊敬的用户,您好:请后查看全部内容;如果您还不是用户,请申请免费试用或致电400-810-8266成为法宝用户。谢谢!您也可通过进行单篇购买,支付成功后即可立即查看本篇内容。
【全文】【】 &&&& 李利诉安徽省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案
  问题提示:司法行政部门能否依据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裁判文书确认的事实对有违法行为的律师进行行为性质认定并实施行政处罚?
  【要点提示】
  司法行政部门依据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确认的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中,经人民法院审查没有发现裁判文书确认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律师违法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司法行政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有权对律师违法行为的性质予以认定。
  【案例索引】
  一审: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2007)庐行初字第38号(日)
  二审: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合行终字第80号(日)
  【案情】
  原告:李利。
  被告:安徽省司法厅。
  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2006年1月和4月,安徽省阜阳市颖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颖东区法院)在对董炳旭、陈和平、巩固华受贿案分别作出的刑事判决中,认定了原告李利对上述三人的行贿行为。日,被告安徽省司法厅以李利向法官行贿为由,对李利立案查处。同年11月14日对李利进行调查,12月18日送达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书,12月29日举行了听证会。日,安徽省司法厅作出皖司罚决(2007) 3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2002年8、 9月间,李利为了和时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阜阳中院)经济二庭庭长的董炳旭搞好关系,方便其代理案件的协调,以董炳旭女儿上大学送贺礼为名送给董现金2000元。2004年初,李利代理的安徽华源药业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同纠纷案在阜阳中院经济二庭审理,董炳旭任审判长。审理期间,李利多次找董炳旭要求尽快审理,并请董炳旭对华源公司予以关照,董炳旭表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帮忙。后李利到董炳旭办公室送给其现金10000元。2004年初,因代理外地的一个案件较为复杂,李利找时任阜阳中院经济一庭庭长的陈和平商讨并请其帮忙查找资料。此时正逢阜阳中院调整经济一庭、经济二庭对上诉案件的分片管辖,安徽省太和县转由经济一庭分管。李利在陈和平办公室以咨询费的名义送给陈现金5000元,请陈和平对其今后代理的案件给予帮助,陈和平收下后表示答应。 2001年至2005年间,为了得到时任太和县法院院长巩固华对其业务的关照和支持,李利分多次共送给巩固华现金8300元。上述事实已被颖东区法院(2005)东刑初字第99号、(2005)东刑初字第104号及(2006)东刑初字第31号刑事判决书确认。安徽省司法厅认为,李利先后多次向担任法官职务的董炳旭、陈和平、巩固华送钱物的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构成了律师向法官行贿。根据《》(以下简称)第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决定对李利处以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李利不服,于日向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同年6月7日,司法部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安徽省司法厅作出的皖司罚决(2007) 3号行政处罚决定。李利仍不服,于同年7月17日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诉称:(1)原告与涉案三位法官的交往中所送钱款,是朋友间的礼尚往来,没有谋取不当利益的故意,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行贿问题。(2)涉案的刑事判决中相关证据,因为原告未参加庭审质证,有些数额、原因与客观事实不符,不能作为处罚原告的依据。(3)规定的“向法官行贿”,是指经人民法院认定构成行贿犯罪或者情节轻微,依照《》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行为。原告与上述三人交往的行为,无相关判决认定为行贿,被告对原告的行为是否构成行贿无权确认。(4)被告在2006年5月年检时就将原告的执业证书扣押,未作任何说明,直到2007年1月才作出处罚决定,程序违法。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皖司罚决(2007)3号行政处罚决定。
  被告辩称:(1)颖东区法院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书确认,原告在担任诉讼代理人期间,向时任法官的陈和平、董炳旭、巩固华送钱。被告依据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对原告作出处罚决定,证据确凿。原告称其向巩固华送钱是礼尚往来,与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不符,且没有提供足以否定生效判决所认定事实的证据。(2)原告在担任律师职务期间给办案法官送钱送物,明确要求对方“予以关照”、“给予支持”,客观上有向法官送钱的行为,主观上有谋取不当利益的意图,符合第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构成向法官行贿。(3)被告于日对原告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同年12月29日依法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在此基础上作出处罚决定,程序合法。(4)行使包括吊销律师职业证书在内的行政处罚权,是赋予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能和职责,被告对原告实施行政处罚,属于正常的履行职责。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合法的、适当的,请人民法院予以维持。
  【审判】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安徽省司法厅作为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对原告李利向法官送钱物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后,认定李利向董炳旭、陈和平、巩固华送钱的行为,违反了第第(二)项规定,作出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不违反《》的规定。依照《》第第(四)项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李利的诉讼请求。一审诉讼费50元由原告李利负担。
  一审宣判后,李利不服提出上诉。
  上诉人李利诉称:(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_上诉人提供相关证人证言,一审法院以不具有关联性、没有证明效力等为由不予认定错误;一审判决称颖东区法院的刑事判决“认定了李利的行贿行为”与事实不符。(2)一审判决称被上诉人有权认定上诉人的行为构成“行贿”缺乏法律依据。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被上诉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被上诉人安徽省司法厅辩称:(1)上诉人李利向时任法官董炳旭、陈和平、巩固华行贿的事实,有颖东区法院(2005)东刑初字第99号、第104号、(2006)东刑初字第31号生效的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被上诉人依据生效刑事判决确认的事实,作出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合法、合理。(2)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律师的行贿行为进行认定。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是法律赋予的职责。(3)虽然上诉人从不同侧面、不同程度上提出了应适用《》关于从轻处罚的规定,但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对上诉人进行行政处罚优先适用正确;且法律对律师向法官行贿的处罚未做情节区分,不能以律师行贿的数额、情节来衡量处罚轻重,本案没有从轻处罚的依据。(4)被上诉人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履行了法定程序。上诉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一审认定的基本事实和证据,但一审判决认定颖东区法院在对董炳旭、陈和平、巩固华受贿案分别作出的刑事判决中,认定了李利对以上三人行贿行为的表述不够准确,应当是生效的刑事判决确认了李利向时任法官的董炳旭、陈和平、巩固华送钱的事实,在此予以纠正。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我国律师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被上诉人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有对律师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职权。被上诉人经过立案、调查、听证,依据生效刑事判决所确认的事实,认定上诉人在担任执业律师期间,以各种名义向时任法官的董炳旭、陈和平、巩固华送钱,为其代理的案件予以关照、帮助,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构成了律师向法官行贿,依法作出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上诉人称其送给董炳旭现金10000元及送给陈和平现金5000元的事实不存在、给巩固华送钱属朋友间的正常交往,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上诉理由,缺乏足以否定生效刑事判决所认定的事实的证据。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依照《》第第(一)项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尊敬的用户,您好:请后查看全部内容;如果您还不是用户,请申请免费试用或致电400-810-8266成为法宝用户。谢谢!您也可通过进行单篇购买,支付成功后即可立即查看本篇内容。
&北大法宝:()专业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解决方案,是全国目前数据最丰富、内容最权威、功能最强、更新最快、用户最多的综合法律信息平台。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欢迎。法宝快讯:&&&&
本篇【】 &&&&&&关注法宝动态:&
法宝联想【相关案例要旨】           【本案法律依据及相关资料】       【同案由重要案例】           【本法院同类案例】           【相关实务专题】           【相关论文】           [卫生法规]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不满二年的
[卫生法规]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不满二年的
<font color="#07-5-17 14:46:44
[卫生法规]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不满二年的?选项:答案:D解析:[考点]不予医师执业注册的情况、注销注册的情况[分析]参见《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查看: 1037|回复: 6
【卫生法规】医师注册后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是
版主考核分0
主题帖子积分
实习医生, 积分 2, 距离下一级还需 7 积分
实习医生, 积分 2, 距离下一级还需 7 积分
在线时间71 小时
本帖最后由 小时候会飞 于
17:25 编辑
医师注册后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是
A中止医师执业活动
B注销执业医师注册
到底选什么啊
贡献值1119
版主考核分63
报道分4160
主题帖子积分
答疑版、内科版期待您的到来!
金币396408
推广币4545
在线时间3200 小时
B注销执业医师注册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苗圃医学社区(大苗老师官方网站)感谢您参.
再考不过就去跟老舅卖猪肉!
版主考核分0
报道分3060
主题帖子积分
mp1839-刘晓伟
推广币3130
在线时间2316 小时
不管成功与否,只要自己努力了,付出了,就会有回报的。
版主考核分0
主题帖子积分
实习医生, 积分 2, 距离下一级还需 7 积分
实习医生, 积分 2, 距离下一级还需 7 积分
在线时间71 小时
版主考核分0
主题帖子积分
见习医生, 积分 0, 距离下一级还需 1 积分
见习医生, 积分 0, 距离下一级还需 1 积分
在线时间135 小时
jp225夏双双
版主考核分0
主题帖子积分
mp1647-胡鑫昂
实习医生, 积分 2, 距离下一级还需 7 积分
实习医生, 积分 2, 距离下一级还需 7 积分
在线时间236 小时
版主考核分0
主题帖子积分
mp1043-曾英
金币475231
推广币35591
在线时间3667 小时
人生若只如初见
发帖量超过100即可申请
发帖量超过500即可申请
发帖量超过1000即可申请
在线时间超过100小时
超级帖王 发帖大于5000可以申请
在线时间超过200小时
在线时间超过500小时
鲜花超过500朵
申请时提供1周内的0点后的专业区,考试区主题帖5个,到督察版申请就可以了.
苗圃医学社区推广达人
苗圃医学社区推广达人 感谢您的推广付出
如何推广 请看连接:/thread--1.html
苗圃休闲灌水版达人
苗圃休闲灌水版达人
苗圃医学社区优秀答疑会员
苗圃医学社区优秀答疑会员
苗圃医学社区发贴达人
苗圃医学社区发贴达人
苗圃医学社区之星
苗圃医学社区之星
参加苗圃之星活动发放
苗圃医学杰出贡献
苗圃医学杰出贡献
苗圃医学社区元老
苗圃医学社区元老
苗圃医学社区宣传部
苗圃医学社区宣传部
苗圃医学社区版主
苗圃医学社区版主 版主实习期满后发放
苗圃医学社区版主团队
苗圃医学社区版主团队 实习期满后申请获得
苗圃医学社区优秀版主
苗圃医学社区优秀版主
版主考核第一名申请
苗圃医学社区实名认证
苗圃医学社区实名认证 版主可以直接申请 会员联系QQ4937062大苗老师提供相关资料认证后发放
鲜花超过500朵
您在心情日志版下发一篇带有照片的游记后,到苗圃督察院发帖申请此勋章
逢考必过 活动后发放
苗圃好运伴随勋章
苗圃好运伴随勋章
蛇年幸运勋章
蛇年幸运勋章
马到成功勋章
马到成功勋章
苗圃辛勤耕耘奖
苗圃辛勤耕耘奖
苗圃写作高手
苗圃写作高手
苗圃答疑高手
苗圃答疑高手
苗圃学习之星
苗圃学习之星
苗圃优秀班委
苗圃优秀班委 请获得后督察版发帖申请
专业版优秀勋章
专业版优秀勋章您在专业版发布20个以上病例讨论,即可在督察版发帖申请
苗圃安全督查
苗圃安全督查 坚持不懈举报广告帖获得
苗圃最佳人缘奖
苗圃最佳人缘奖您的鲜花达到200即可在督察版发帖申请
签到达人勋章
凡连续签到满100天未中断者督查版申请获得
苗圃勇士勋章
苗圃勇士勋章
merry christmas
merry christmas
羊年得意勋章
羊年得意勋章
Powered by安全员题库
本试题来自:判断题: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行政处罚决定后3日内提出。正确答案:对,
您可能感兴趣的资料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判断题:正确答案:对判断题:正确答案:对判断题:正确答案:对判断题:正确答案:对
考试中心最新试卷
·还没有相关试卷
考试中心热门试卷
·还没有相关试卷前几天,高晓松受到 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行政处罚。 还会被判拘役???_百度知道
前几天,高晓松受到 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行政处罚。 还会被判拘役???
提问者采纳
。很可能是3个月1-6个月。
提问者评价
六个月果然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回答者:
吊销驾驶证的相关知识
按默认排序
其他2条回答
被判是正常的,不被判是非正常的。
按照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七种情形可能影响醉驾定罪量刑:  一、是否有抗拒、阻碍、逃避交巡警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  二、是否有交通违法行为前科劣迹,比如酒后驾驶、闯红灯等违法记录的;  三、是否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认罪态度是否良好的;  四、是否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  五、是否在人群密集场所醉酒驾驶的;  六、开车人的醉酒程度;  七、醉驾涉及的车辆性质,是营运车辆还是非营运车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