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男方生理网络有问题怎么办办,生理缺陷怎么办 ?

结婚后发现男方生理有问题,每次性生活都要几个小时都不行,我想离婚,他们要退彩礼钱&&。我该怎么做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
该问题已关闭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结婚后发现男方生理有问题,每次性生活都要几个小时都不行,我想离婚,他们要退彩礼钱&&。我该怎么做
北京-朝阳区&10-27 10:36&&悬赏 0&&发布者:119554…… & 回答:(20)
号结婚,当天晚上性生活就不行,以后做了几次都不行,今年五月份我就跟他说要求离婚,&他们一直没有解决这事,现在倒反过来起诉我&,说我骗了他们。明明是自己有毛病,还非要倒打一把&,我需要怎么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北京-朝阳区]
回复时间:
您好,建议积极应诉。你不属于骗婚,对方的主张方需要提供证据。你们双方是否有孩子或者其他共同债权债务?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
,我们结婚才一年,他这种情况 ,说实话 晚上这事都不行,哪里会有孩子呢 。我嫁到他们家一年 没花过他们一分钱,,不存在债务,
[北京-海淀区]
172843积分
回复时间:
你好,对方起诉,那么你出庭应诉吧。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可来电咨询或带证据材料面谈。
您好,暂时还没有孩子 ,只是他单方生理有问题的问题 ,也还没有结婚证 ,因为结婚当天就觉得有问题 ,就一直没敢去领结婚证, 今年五月份提完离婚之后,就一直这么耗着呢 。他现在想起诉我,我需要怎么做呢,觉得很无辜,明明我是受害者呀
[北京-朝阳区]
123126积分
回复时间:
(一)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起诉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如果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收入、车辆和房产等,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北京-朝阳区]
153511积分
回复时间:
搜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积极应诉
[北京-海淀区]
回复时间: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北京-朝阳区]
318871积分
回复时间:
建议是委托律师积极的应诉的
[北京-海淀区]
回复时间:
自己最好做一次生理检查,为积极应诉做好准备工作。
每次性生活都要几个小时,都不行,然后还一直声称自己没病,我真是受够了 。不知道怎么办了, 他这样毛病 算是骗婚吗 ,我是不是可以跟他要 损失费之类的
不能协议离婚,就诉讼离。您可以主张您该有的,损失费很难主张。
[北京-东城区]
回复时间:
建议电话联系,详细说明情况。
[北京-朝阳区]
回复时间: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北京-海淀区]
1296999积分
回复时间: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北京-朝阳区]
回复时间:
如对方已起诉,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积极应诉吧。
[北京-朝阳区]
回复时间:
可以解除婚约&因为对方原因彩礼不予退还
[北京-朝阳区]
回复时间:
起诉离婚,彩礼钱不退。如果他们已经起诉至法院,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就是了。
,我们还没有结婚证,也没有孩子
结婚当天晚上就知道有问题了,
就没敢去领结婚证, 刚开始以为紧张 或是累。没在意,再后来每次都不行 。我们就分开了
他们要我退还彩礼钱。明明是他们欺骗了我
,我也觉得很委屈
我要退还吗
我该怎么做呢?
如果没有结婚,退还彩礼有可能。但如果你们已经共同生活,是不退还彩礼的。你在法庭一定要提出他的问题来。。
[北京-东城区]
200067积分
回复时间:
搜集男方生理有问题的证据,积极应诉
可是这个证据我怎么收集呢,晚上的事只有自己知道啊
[北京-朝阳区]
276200积分
回复时间:
夫妻感情破裂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北京-海淀区]
回复时间:
建议积极应诉答辩,已经进行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彩礼钱是不退还的
[北京-海淀区]
回复时间:
可以起诉离婚,彩礼以结婚共同生活为目的,所以彩礼一般不会退的。
[北京-朝阳区]
133547积分
回复时间:
[北京-朝阳区]
回复时间:
这不见得是坏事,应对好了,你可以离婚而且还能得到钱,如果弄不好,离婚得退钱
[北京-朝阳区]
回复时间:
你好!如果同意离婚的话,可以就财产、债务等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吉安推荐律师
江西景德镇
江西南昌市
江西景德镇
最佳律师解答
(李东军)()&
(毕丽荣)()&
(莫高经)()&
(李东军)()&
(康治斌)()&
(李东军)()&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闸北区
人气:2115
人气:1227
人气:369786
内蒙古 鄂尔多斯
人气:2848
人气:17798
人气:47179已有天涯账号?
这里是所提的问题,您需要登录才能参与回答。
"天涯问答"是天涯社区旗下的问题分享平台。在这里您可以提问,回答感兴趣的问题,分享知识和经历,无论您在何时何地上线都可以访问,此平台完全免费,而且注册非常简单。
基督徒婚约盟书的内容是什么?
基督徒婚约盟书的内容是什么?
09-10-07 &匿名提问 发布
基督徒婚姻观     (一) 引言
   婚姻是世界上最基本及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单位。婚姻的重要性实在难以高估, 然而在二十世纪的今日, 婚姻似乎已被世人所轻视, 未婚而同居, 试婚, 性解放已因被提倡而渐渐变得合理化。结婚反而被人觉得是累赘和多余。在这样的一种风气和潮流影响下, 基督徒应如何看婚姻呢?       从一般人的角度去看婚姻, 正确的婚姻必须包括有以下几种意义:1、法律: 任何一种文化中都有一些法律来确定那人是否结婚。其作用是为了保护和束缚。法律是要保护夫妇彼此间的绝对权利, 保护夫妻两者不受外人侵扰。但两人亦必须各负起责任, 否财法律有权干涉。未婚而同居虽然不必受法律限制, 但却亦不受法律的保护。2、精神意志: 婚姻是两个个体在精神, 意志土的结合。有了法律虽然可以保障两人的婚姻, 但并不能保证两人在思想上的结合。今日婚姻多数是由青年人自己去抉择, 是彼此的一种选择。故在婚前, 两个意志一定有所交流, 而在结婚之后, 这意志成了一新的潮流, 两个意志合而为一, 不能走两端, 否则有问题发生。思想意志的交流是不能停止的, 否则也有缺陷而产生婚姻的暗礁。3、社会文化: 人是一种群性的动物, 世界土并非只有我自己一个, 我们的习惯、思想、背景等是受着社会影响。当夫妇结合时, 在这方面也应有一交流, 故文化背景不应相差太远, 否则会因相异点太多而可能成为一种磨擦。沟通亦很重要, 若不坦诚相对, 很容易产生破裂的危机。婚姻的结合乃是一个家庭与另一个家庭的结合, 非单个体与个体的结合。4、情感: 情感方面的结合, 范围广于「钟意」; 故情感的深度是不可以忽略的, 深到可以赦免对方的任何过失, 可以接纳对方的任何性格上的缺陷。在情感土有裂痕, 婚姻是很难有美满的。5、生理: 肉体上的联合, 是爱的表达之一种 , 这种爱的表达而与其它方面一样重要, 若在这方面发生问题, 其它方面亦可能有问题。但今日一般西方的心理学家或婚姻问题专家却过分强调这方面, 把任何婚姻上的问题, 都归咎于性的不协调。这会引导人对婚姻走向一错误的观念。若婚姻的爱单用这方面来表达是不应该的, 尤其在谈恋爱的阶段时。     基督徒的婚姻与其它婚姻最大的分别是什么呢? 是属灵(Spiritual) 方面, 这是其它人所没有的, 而基督徒的婚姻应把「属灵」方面包括 在以上所讲的各点之内。换言之, 基督徒应以属灵之看法深入法律、精神、意志、社会文化、情感和生理各方面, 而用这属灵的原则来判断其它各种的风俗习惯和风气潮。 (二) 圣经的婚姻观点:1、婚姻是神所设立的: 创二 :18.25, 神创造一对新人, 这是神创造的最高峰。神造凡事都很好, 只有那人独居不好, 婚姻是在人犯罪之前设立的。神创造的身体是美丽的, 故人赤身并不觉羞耻, 有羞耻感乃是由于罪进入了这世界, 既然婚姻是神所设立, 故人不可轻易随便来看婚姻 , 来十二: 4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 床也不可污秽。」婚姻乃为人的好处而设立, 故美满的婚姻可成为天堂人间; 但因罪的影响, 婚姻又可变成人间地狱。2、婚姻的目的:a) 满足情感方面的需要: 人有伴侣的需要, 灰心、跌倒时若有人扶助是很不同的。亚当非世上的唯一生物, 但神觉得仍不够, 神认为人的爱应有一对象, 而人与动物之间始终有一距离, 故神为人造一配偶, 来满足这方面的需要。b) 生理的需要: (1) 性欲必须要藉婚姻才可以得到满足, 因为唯有在婚姻之内才是好的, 才合神的心意。婚姻以外的性行为是罪的结果。性欲是神所赐的, 是「圣」的, 「性爱」是爱之其中一种表达方式, 但非唯一的表达, 这非罪, 也非羞耻, 但必须与其它关系连在一起。 (2) 生育方面是爱的结晶, 男女有爱的关系才有生育的表示, 而生育非婚姻的唯一目的, 生育若没有「爱」的支持, 可能成为一担子, 甚至成为一咒诅。c) 家庭方便的培养: 健康的家庭是建基于「爱」上, 每一个小生命要有一家庭, 在爱中长大, 否则他的生存有困难, 主耶稣来世上亦经过家庭的养育, 父母之照顾, 一个不健康的家庭往往是来自一个不快乐的家庭, 除非有另外一力量使之明白何谓健康的家庭。3 、婚姻是男女的首要关系: 创二 :23.25; 太十九 :5-6, 在人的生活上与许多的「他」有不同的关系。根据圣经, 婚姻的关系比任何一种关系更紧密, 孩童与母亲的关系很密切, 在怀胎期, 更密切到不可分, 没有母亲的照顾, 他没有生存的可能性, 但渐渐孩童开始独立, 学习独立, 准备以后的独立生活, 甚至情感也学习独立, 要逐渐自己作决定。最后他可以完全独立离开家庭而能有新的关系, 故最原始的关系乃是丈夫与妻子的关系。4、婚姻是永久性的: 太十九: 6 从圣经角度看, 唯一可以把婚姻关系分散的是「死」, 婚姻在神的眼中是永久性的, 主不准人娶一离婚的人。法律上的离婚不过是结束婚姻的一部分, 但神仍看这婚姻是永久性的, 仍然在继续的, 故离婚是信徒不可的。这并非消极, 乃是叫人知道婚姻就是永久性, 就应积极地全力以建立美满幸福的家庭。5、不与未信的人结婚: 如果一个人看自己的信仰是很认真的, 他是不可能与一非信徒结合, 因为基督教之信仰乃是整体的委身, 而非部份, 故这这情形下很难与非信徒之丈夫共处。林后六: 4 「不可同负一轭」。如果是同方向, 就必须是要两人同意。6、一夫一妻: 圣经没有明言必须一夫一妻, 但从圣经所得之资料中推测, 神造亚当是一个, 夏娃亦是一个, 一个生命只可参与一个生命, 与一个生命分享, 多妻是罪的影响。而圣经记载的多妻, 家庭往往多有不和。而在新约中系罗写信给提摩太要他设立长老, 资格之一是只是 一个妇人的丈夫。(提前三: 2,12)  离婚就是解除婚约, 故在谈及离婚以前, 必须先考虑婚约。究竟基督徒的婚姻是什么? 婚约是否可以解除? 基督徒对于婚约本质的立场, 远比离婚较更为一致。 基督徒婚姻观的基本要素 一、婚姻的本质    从基督徒的角度来看, 婚姻的本质和时限都是非常重要的。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间终生的委身, 涉及彼此的性权益。圣经的婚姻观至少包括三个的基本要素。1. 婚姻乃是一男一女的结合: 圣经所说的婚姻, 是生物学上的男性和生物学土的女性之结合, 这一点从起初开始已经很明显了。神「造男造女」(创一:27), 又命令他们「繁殖增多」(28 节)。只有透过男女的结合, 自然的繁殖方能成立。根据圣经的记载, 神「用地上的尘土造成人形」(创二:7); 然后, 「用从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 造了一个女人」(22 节)。神便加上这一句话:「因此人要离开父母, 和妻子连合, 二人成为一体」(24 节)。    丈夫和妻子这两个名称 , 是在「父亲」和「母亲」的上下文中使用, 清楚地显示出所讨论的是生物学上的男女。主耶稣论到亚当和夏娃被造和婚姻结合时, 引述了创世记的记载: 「造人的时候 , 就造男造女」(太十九:4)。然后, 耶稣又引用了同一段讲述离开父母, 与妻子成为一体的经文(5节), 肯定了婚姻必须是男女之间的结合。所以, 那些所谓同性婚姻, 根本就不是圣经所说的婚姻, 而是不正当的性关系(看第十四章) 。由于这些不是真正的婚姻, 同性恋者终止这类罪恶的关系, 也不能算是离婚。一男一女的结合, 才是婚姻首要而最基本的特征。2. 婚姻涉足性的联合: 圣经亦表明婚姻包括了性的联合。有几个理由可以证明。圣经说婚姻是「成为一体」的关系。婚姻包括了性关系, 这从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六章十六节采用「成为一体」这词组来 谴责卖淫, 就可以看出。神命令祂所造的「男女」 , 要生儿育女(创一:28)。这只有借着生物学上的男女间之性关系, 才能达成。神造了他们, 把他们逐出伊甸园后, 圣经说: 「亚当和他妻子夏娃同房, 夏娃就怀孕, 生了该隐」(创四:1) 。保罗论到婚内性关系时, 清楚写到:但为了避免淫乱的事, 男子应当各有自己的妻子; 女子也应当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对妻子应该尽他的本分; 妻子对丈夫也应当这样。妻子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主权, 权在丈夫; 照样, 丈夫对自己的身体也没有主权, 权在妻子(林前七:2- 4)换言之, 婚姻涉及一男一女在性方面联合的权利。婚前的性行为被称为淫行( 徒十五:20; 林前六:18), 婚外的性行为则称为奸淫( 出二十:14; 太十九:9) 。按照旧约的律法,有了婚前性行为的人必须结婚(申二十二:28-29) 。只有在婚姻内的性关系, 才会被神分别为圣(林前七:2)。故此, 希伯来书的作者宣 告: 「人人都应该尊重婚姻, 婚床也不要站污, 因为上帝一定审判淫乱的和奸淫的人」(来十三:4)。婚姻虽然涉及性权利, 却不限于性。婚姻是一个伴侣的关系(玛二:14)。这联合的范围, 远比性为广, 包括了社会和属灵方面的联合。再者, 性也不独以繁殖为目的。婚内性关系有三重目的: 繁殖(创二:28)、联合(创二:24) 、满足(箴五:18-19)。3.婚姻涉及在神面前的盟约: 婚姻不单是涉及配偶权(conjugal rights〔性权益〕) 的男女联合, 更是一个彼此承诺盟约的联合。从起初人要离开父母, 与妻子连合的概念中, 这样的委身已经被暗示出来了。这婚姻的盟约被先知玛拉基讲述得最为清楚直接:耶和华在你和你年轻时所娶的妻子间作证: 她是你的伴侣, 是你立约的妻子, 你竟对她不忠!(玛二:14)。箴言也提到婚姻是一个「盟约」, 是彼此之间的委身。箴言谴责那个淫妇「离弃年轻的配偶, 忘记了上帝的约」 (箴二:17)。从这些经文便可以证明, 婚姻不但是一个盟约, 更是有神为见证的盟约。设立婚姻的是神, 见证盟约的也是祂。盟约实际上是在神「面前」所许下的。耶稣指出在婚姻之中, 是神把二人连在一起的, 又说: 「所以上帝所配合的, 人不可分开」(太十九:6)。还有一个关于婚姻本质的重点, 就是婚姻是神为全人类所命定的制度, 并不限于基督徒。婚姻是神在人类堕落之前所设立唯一的社会制度。希伯来书宣告说: 「人人都应该尊重婚姻」(来十三 :4)。因此, 神为基督徒和非基督徒设立了婚姻。不论当事人有没有邀请祂, 祂都是一切婚礼的见证。不论新人知道与否,婚姻总是一个神圣的场合。二、婚姻的时限至于婚姻的时限, 圣经已经很清楚地说明: 婚姻是一个终生的委身。神设计它是有一定的时限, 但却非永远。1. 婚姻是终生的委身: 耶稣提出「上帝所配合的, 人不可分开」(太十九:6) 的概念, 就是婚姻终生性的基础。保罗又提到这一点「一个已婚的妇人, 在丈夫活着的时候, 她是受律法约束归属丈夫。丈夫若死了, 她就脱离丈夫在律法上的约束」(罗七:2)。在婚礼中「直到死亡才可以把我们分开」这句话, 就是以这概念为背景。2.婚姻并非永恒:  虽然婚姻是在神面前所立终生的盟约, 但这盟 约却不能延伸到永恒。耶稣己清楚地说明:「复活的时候, 人们也不娶也不嫁, 而是像天上的使者一样」(太二十二:30)。虽然我们在天上能够认出所爱的人, 但天堂里却没有婚姻。再者, 寡妇可以再婚的事实(林前七 :8-9), 表示她们的委身只是直至配偶死亡时为止。摩门教有「直至永恒」的天上婚姻 (celstial marriage)的教训, 但圣经却强调婚姻只是地上的制度。它有一定的时限, 但不是永远的。若宣称耶稣只是说天上没有婚礼, 而并非没有婚姻关系的论调, 也不能避免这结论。因为这句话, 正是别人问及祂有关天上婚姻关系时, 祂所给予的答案。他们问祂:「那么, 复活的时候, 她是这七个人中那一个的妻子呢? 因为他们都娶过她」(太二十二:28) 。耶稣的答案是: 她和这七个人都没有婚姻的关系, 因为复活之后, 天上并没有婚姻的关系。三、在婚姻中当事人的数目    另一个基督徒同意的事实是: 婚姻是一夫一妻制的。保罗说: 「男人〔单数〕应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单数〕, 女人也应当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七:2)。作长老的, 必须「只作一个妻子的丈夫」(提前三:2)。然而, 一夫一妻制也不单是新约圣经的教训。这项教训从起初造男人(亚当) 和给他一个妻子(夏娃)的时候, 就已经存在了。    倘若一夫一妻制是神对婚姻的规则, 为什么祂似乎又容许一夫多妻的行为呢? 旧约圣经很多伟大的圣徒, 如亚伯拉罕、摩西和戴维, 都是一夫多妻的人。事实上, 所罗门更有妃七百、嫔三百(王上十一:3)。为了响应以上的问题, 请注意圣经并没有赞成其中所记载的一切, 至少并不明显地赞成。例如说, 圣经记载撒但的谎言(创三:4), 却肯定绝不赞同这事。同样, 圣经记载戴维的淫行(撒下十一 ) 但并不赞成这一个行为。    与流传的意见刚相反, 新旧两约圣经激烈地反对多妻的行径。很多经文可以证明这一点。旧约圣经的先例教导一夫一妻制。神给亚当 一个妻子, 这就是全人类先例的楷模。此外, 一夫一妻也是命令, 神对摩西说: 「不可为自己加添妃嫔」(申十七:17) 。因此, 一夫多妻是受明文所禁止的。在禁止奸淫的道德规范中, 也有一夫一妻的教训。「不可贪爱你邻舍的妻子〔单数〕」(出二十:17) 的命令就蕴含了这一点。这句话暗示对方只有一位合法的妻子。人口的比例也有一夫一妻的教训。普遍来说, 男婴和女婴出生的比率大致相同。倘若一夫多妻是神所设计, 女人的数目使该比男人为多。最后, 惩罚中也有一夫一妻的教训。旧约圣经中每一个一夫多妻的人, 都为他的罪付出了严重的代价。所罗门乃是典型的例子。圣经说: 「他的妃姨诱惑他的心偏离了上帝去随从别的神。他的心不像他的父亲戴维那样完全归于耶和华他的上帝」(王上十一:4)。神容许一夫多妻并不表示这是祂的命令, 正如神容许离婚也不表示这是祂的愿望。耶稣对离婚的看法, 也可应用在多妻制上: 「因为你们的心硬, 才准许你们但起初并不是这样」(太十九:8)。四、结婚的动机与婚姻幸福    心理学家罗曼赖特在分析今天为何有愈来愈多的人离婚时指出不幸福的婚姻, 最主要的原因是结婚时存有不健康的目的。大部分人结婚并非与所爱的人结合, 乃是与对方所拥有的条件一一美貌、学位、才干、金钱, 或他 / 她觉得有利用价值的一些东西一一结婚。当人发现那些可利用之处已经失去, 或已经不再需要时, 彼此的关系也就宣告破裂。    不合乎圣经, 不健康的目的, 使婚姻瓦解; 而合乎圣经的却可在任何困难、挫折、试炼中站立得稳。夫妇可在困难时增加彼此的亲密与了解。我们要婚姻关系变得更加美满吗? 是否期望夫妇暸解更深, 彼此的爱更多, 个人品格更成熟, 生命更丰盛呢? 若然, 我们不能不重新检讨结婚的目标, 并认真去认识神所定下的目的, 以享受婚姻的生活。五、一般人结婚的目的   1、基于社会或心理的压力: 「男大当婚, 女大当嫁」, 年纪渐长, 看到同年的人都已经成家, 感到不胜寂寞的时候, 使容易有「年晚煎堆, 人有我有」的想法, 于是赶快结婚。2、父母之命: 父母不断催促, 甚至找媒人介绍, 又唠唠叨叨, 使子女不得不考虑婚嫁问题。3、生儿育女, 传宗接代: 特别是那些独生子的父母, 对这个问题特别重视。4、逃避不快乐之家庭: 心理学家发现, 在不快乐家庭出来的青年有两种倾向: 不结婚或早婚。有人结婚是为了 逃避不快乐的家庭, 以为自己可以创立理想的安乐窝。5、奉「子」成婚: 在性关系愈来愈开放, 道德每况愈下的社会中, 婚前性行为愈来怠普遍。不少年青人亦因怀孕而迫不得已结婚。6、爱: 彼此情投意合, 愿终身厮守。7、伴侣: 互相守望相助。8、为了事业或学业: 帮助自己发展事业或完成学业。9、弥补失去的父爱或母爱: 特别在那些自小失去父亲或母亲的人而言, 他们若很渴望得回这失去的爱, 所找的对象, 往往留意有这方面条件的人士。 10、满足性的需要: 尤以男性为然。 l1、有人照顾家庭: 尤以男性为然。l2、安全感: 尤以女性为然。为得照顾、保护。13、报复: 向旧情人「报复」, 表示自己有人「爱」, 不再需要他了。六、一些不健康的结婚目的可能导致的结果    上述结婚的目的, 其中有些是很正常的目的, 如彼此相爱, 伴侣之需要, 生儿育女传宗接代; 但有些却会导致不良后果, 现分述如下:1、父母、社会、心理压力: 不会积极建立美好婚姻。婚前的预备缺乏期待, 兴奋的心情。这样的婚姻最多只停止于维持状态, 彼此沟通很难深入。2、逃避不快乐的家庭: 往往将不快乐的背景阴影带进新的家庭。 3、奉「子」成婚: 彼此关系从开始便建立在肉欲上, 这种仓卒、缺少准备的婚姻, 而夫妇感情尚未种固成熟前却多了一个小孩子, 往往会引致夫妇彼此不能沟通, 产生不愉快之结果。有人说:「人因不认识而结婚  因认识而离婚。」4、事业或学业需要: 结婚建基于此, 则十分危险, 一且对方利用之价值失掉以后, 相互关系也会宣告幻灭。错误价值观肯定危害到二人关系之建立。5、弥补失去的爱(如父、母等):  彼此关系很难发展到正常的夫妇关系。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婚姻很易产生问题。倘一方已习惯了父或母的角色, 而另一方面后来成熟了, 要脱离子/女的角色, 彼此冲突便会出现。6、满足性需要:  妻子只成了丈夫发泄性欲的工具时, 沟通很难得以建立。女方多不满足, 甚至性方面亦未能完全满足。7、有人照顾家庭: 以为妻子照顾家庭是理所当然的事, 可是在这个时代夫妻都有职业, 互相要求对方, 往往会破坏彼此的感情。8、安全感: 当丈夫不能给予足够保障、照顾时, 彼此关系或妻子心理精神健康将会备受威胁。9、报复: 真正受害者是自己, 这差不多走出卖了自己的幸福。    此外, 一些健康的目的, 如生儿育女, 若成了彼此结合主要目的, 没有儿女便会产生危机, 有了儿女则将注意力放于儿女身上, 夫妇之间的建立受影响。爱似乎是最健康的目的, 但我们必须要问, 「是怎样的爱?」七、影响婚姻失败的因素 :1、准备方面不够: 许多人进入婚姻时, 没有家庭之健康观念, 只凭脆弱的情感和表面的爱, 而这爱出现裂痕, 就无法可以挽救。往往在家庭方面, 青年人没有好的模式或榜样, 故此一但自己建立了家庭, 就不知应如何去做, 在情感方面亦未达到成热。如何知道自己的情感是否成熟呢?(1) 对自己的接纳, 神如此造我, 安排我, 我就如此接纳。(2) 从错误中得到利益, 并肯接纳别人的建议和批评, 不会自暴自弃, 故过失不过是过度时期的问题。(3) 对自己不可以改变之事物, 肯有一适应的态度。 (4) 愿意接纳不喜乐、挫折和困难的事情。(5) 忠心与负责任。(6) 觉得使第二个人喜乐可以得到最大的快乐, 生命并非以自我为中心。2、太高的期望: 期望与事实距离太大, 配偶与我们一样是人, 故要接纳他的弱点, 婚姻非要找寻一个合适的对象, 乃是你要成为适合的对象。有一个故事讲到一个女的非常高, 男的非常矮, 有人问女的说「他那么矮, 你那么高, 你怎么跟他结婚呢?」她说:「我不嫌人家矮, 只要他不嫌我高就好了。」3、不适当的选择: 与未信的人结婚, 或者只是人有我有, 并没有清楚的祷告, 寻求和等候神。4、委身的决定: 不信的人觉得婚姻不必是永久性, 不必如此花时间去建立, 若没有一委身的心志, 很难维持美满的婚姻。不能与别人比较, 这缺乏委身的表现, 不肯完全接纳对方是自己的丈夫或妻子。八、圣经所教导的婚姻目的参考经文: 创二:18、22-25, 一:28; 弗五:22-23; 彼前三:1-7 等。John Lavender 在他的书 your Marriage Needs Three Love Affairs 中指出基督徒的婚姻应该有以下七个目的。 1、成全(Completion)创世记二章18节的「不好」是神创造过程中唯一出现的, 其它一切受造的  神都表示「看着是好的」(参创一:4、 9、12、18…31等)。「不好」的意义包括 :(1) 神的计划还没有完成: 女人也在祂的创造计划中, 而女人还未被造以先, 男人未算完全的, 这世界也缺少了一些东西。(2) 在一切野兽中, 没有任何一种动物可以成为人的伴侣、配偶一一可以互相沟通, 了解、帮助、照顾对方, 而且是可以完成神「延续后代」的计划。  (3) 神预知人会离开祂, 神在人身土之形象随之失去, 如何恢复人里面神的形象与样式? 人如何能「完全, 像天父完全一样?」(太五:48) 神设立婚姻制度, 夫妻彼此成为一面镜子, 反照、对方本相, 以致一同改进。知道这目的的信徒, 在看到配偶与自己的期望、理想有所不同时, 该更积极寻求神的旨意, 看看祂要怎样藉配偶来磨练自己的品格; 另一方面, 亦能以「爱心说诚实话」, 互相建立。 其实这也是人生主要目的之一。(太五:48, 六:33)2、安慰(Consolation): 这也是「配偶」的另一层意义, 是互相成为支持、坚固、鼓励对方的导管; 藉学习了解及欣赏神所创造的另一半, 成为对方的祝福。3、沟通 (Communication ): 学习彼此接纳、暸解、聆听、建立相交之艺术与实行基督的爱。有人说:「爱里没有沟通, 就如同体内没有血液一般!」4、性欲(Coition ): 性生活不独是为生育, 也是神赋予人去享受的。然而, 圣经清楚指明, 性爱只能止于夫妻关系; 任何婚前、婚外的性行为皆为淫乱, 是神所禁止的。显然, 这是为了保护这一代(特别是女性), 也是为了保障下一代的幸福。然而, 性必须从爱的发展而来; 此外, 这只属次等(secondary)需要, 并非人基本需要。所以, 信徒必须学习自制, 不能放纵情欲。5、生儿养女 (Creation ): 旧约在创世记一章 28 节「要生养众多, 遍满地面」的命令, 乃是指肉身儿女而言; 但到了新约时代, 这命令已不复出现。明显地, 需要已不同了。新约给门徒的「生养众多」, 却是指着领人归主, 生养属灵的儿女而言的。为人父母不独子女归主, 使他们成为神国度里的器皿, 并在这婚姻制度已破坏不堪的社会中, 作最有效的见证。6、预表 (Correlation ): 夫妻预表基督与教会的关系, 夫妇愈了解基督与教会的关系, 愈清楚彼此相爱应达到的目标; 丈夫学习基督, 无条件的爱妻子, 妻子学习无条件的、甘心乐意顺服丈夫。7、见证主基督(Christianization ): 家庭是最有效的见证单位, 可让人直接体会神的爱, 以及祂改变人的大能。九、婚姻的定义    婚姻乃一委身的行动, 是一个人将自己整个人毫无保留地委身给配偶(并一同委身给神), 终身不变。十、为何要认识圣经中之婚姻目的?   1、认识圣经中之婚姻目的不是为了使未婚者寻找到合标准的对象-- 若你要求对方完全符合婚姻目的, 才考虑与对方结合, 则极可能终生找不到伴侣。   2、认识圣经中之婚姻目的并非为了使已婚者有挑剔对方的把柄, 或尝试改变配偶的计划一一因这种做法, 只会增加彼此的裂痕与冲突机会, 对彼此关系毫无好处。这也是神所不喜悦的。   3、认识圣经中之婚姻目的是为了使自己成为更理想的配偶一一特别对恋爱或已婚的弟兄姊妹而言, 这是真正能感化, 甚至改变对方之最佳武器, 也是能使我们可以平静、感恩、积极的态度, 去面对一切逆境和冲突之最大秘诀。   4、认识圣经中之婚姻, 亦为了使未婚者更清楚自己对婚姻应有的立场-- 就是认识与信仰不同, 与圣经的价值观不同的人结合, 是不可能带领我们荣耀神, 及使自己享受幸福与人生意义的婚姻生活。5、认识圣经中之婚姻目的, 也是为了使基督徒夫妇更有效地彼此建立, 向着完美人生迈进-- 若夫妇某方先认识圣经所指的婚姻目的, 便可积极地鼓励对方, 藉参加婚姻辅导, 一起听有关的录音带, 看有关的书籍, 以这些课程作分享、讨论、和彼此建立。倘若发觉自己曾存有不健康的恋爱或结婚目的, 便应学习祷告, 彼此认罪悔改。因家庭祭坛, 以基督为主之家, 往往是从彼此认罪的操练开始的。十一、结论    完美、幸福之婚姻是一个过程, 须双方共同努力去建立的。理想婚姻能否实现, 不在乎能否找到理想对象, 乃在乎自己是否愿意努力改善, 使自己成为理想的配偶。一个不愿意改善自己的人, 从使找到理想配偶, 也会使多方变成不理想。改善自己的第一步, 是认清错误婚姻目的之弊端, 然后, 认真悔改, 从不健康的婚姻目的中脱离出来; 还要靠着主恩, 认定神启示的绝对性, 相信唯有圣经能提供幸福、荣耀神、造就自己的婚姻的秘诀。要以此为夫妻共同追求之目的, 努力向前迈进。 基督徒婚姻观     (一) 引言
   婚姻是世界上最基本及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单位。婚姻的重要性实在难以高估, 然而在二十世纪的今日, 婚姻似乎已被世人所轻视, 未婚而同居, 试婚, 性解放已因被提倡而渐渐变得合理化。结婚反而被人觉得是累赘和多余。在这样的一种风气和潮流影响下, 基督徒应如何看婚姻呢?       从一般人的角度去看婚姻, 正确的婚姻必须包括有以下几种意义:1、法律: 任何一种文化中都有一些法律来确定那人是否结婚。其作用是为了保护和束缚。法律是要保护夫妇彼此间的绝对权利, 保护夫妻两者不受外人侵扰。但两人亦必须各负起责任, 否财法律有权干涉。未婚而同居虽然不必受法律限制, 但却亦不受法律的保护。2、精神意志: 婚姻是两个个体在精神, 意志土的结合。有了法律虽然可以保障两人的婚姻, 但并不能保证两人在思想上的结合。今日婚姻多数是由青年人自己去抉择, 是彼此的一种选择。故在婚前, 两个意志一定有所交流, 而在结婚之后, 这意志成了一新的潮流, 两个意志合而为一, 不能走两端, 否则有问题发生。思想意志的交流是不能停止的, 否则也有缺陷而产生婚姻的暗礁。3、社会文化: 人是一种群性的动物, 世界土并非只有我自己一个, 我们的习惯、思想、背景等是受着社会影响。当夫妇结合时, 在这方面也应有一交流, 故文化背景不应相差太远, 否则会因相异点太多而可能成为一种磨擦。沟通亦很重要, 若不坦诚相对, 很容易产生破裂的危机。婚姻的结合乃是一个家庭与另一个家庭的结合, 非单个体与个体的结合。4、情感: 情感方面的结合, 范围广于「钟意」; 故情感的深度是不可以忽略的, 深到可以赦免对方的任何过失, 可以接纳对方的任何性格上的缺陷。在情感土有裂痕, 婚姻是很难有美满的。5、生理: 肉体上的联合, 是爱的表达之一种 , 这种爱的表达而与其它方面一样重要, 若在这方面发生问题, 其它方面亦可能有问题。但今日一般西方的心理学家或婚姻问题专家却过分强调这方面, 把任何婚姻上的问题, 都归咎于性的不协调。这会引导人对婚姻走向一错误的观念。若婚姻的爱单用这方面来表达是不应该的, 尤其在谈恋爱的阶段时。     基督徒的婚姻与其它婚姻最大的分别是什么呢? 是属灵(Spiritual) 方面, 这是其它人所没有的, 而基督徒的婚姻应把「属灵」方面包括 在以上所讲的各点之内。换言之, 基督徒应以属灵之看法深入法律、精神、意志、社会文化、情感和生理各方面, 而用这属灵的原则来判断其它各种的风俗习惯和风气潮。 (二) 圣经的婚姻观点:1、婚姻是神所设立的: 创二 :18.25, 神创造一对新人, 这是神创造的最高峰。神造凡事都很好, 只有那人独居不好, 婚姻是在人犯罪之前设立的。神创造的身体是美丽的, 故人赤身并不觉羞耻, 有羞耻感乃是由于罪进入了这世界, 既然婚姻是神所设立, 故人不可轻易随便来看婚姻 , 来十二: 4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 床也不可污秽。」婚姻乃为人的好处而设立, 故美满的婚姻可成为天堂人间; 但因罪的影响, 婚姻又可变成人间地狱。2、婚姻的目的:a) 满足情感方面的需要: 人有伴侣的需要, 灰心、跌倒时若有人扶助是很不同的。亚当非世上的唯一生物, 但神觉得仍不够, 神认为人的爱应有一对象, 而人与动物之间始终有一距离, 故神为人造一配偶, 来满足这方面的需要。b) 生理的需要: (1) 性欲必须要藉婚姻才可以得到满足, 因为唯有在婚姻之内才是好的, 才合神的心意。婚姻以外的性行为是罪的结果。性欲是神所赐的, 是「圣」的, 「性爱」是爱之其中一种表达方式, 但非唯一的表达, 这非罪, 也非羞耻, 但必须与其它关系连在一起。 (2) 生育方面是爱的结晶, 男女有爱的关系才有生育的表示, 而生育非婚姻的唯一目的, 生育若没有「爱」的支持, 可能成为一担子, 甚至成为一咒诅。c) 家庭方便的培养: 健康的家庭是建基于「爱」上, 每一个小生命要有一家庭, 在爱中长大, 否则他的生存有困难, 主耶稣来世上亦经过家庭的养育, 父母之照顾, 一个不健康的家庭往往是来自一个不快乐的家庭, 除非有另外一力量使之明白何谓健康的家庭。3 、婚姻是男女的首要关系: 创二 :23.25; 太十九 :5-6, 在人的生活上与许多的「他」有不同的关系。根据圣经, 婚姻的关系比任何一种关系更紧密, 孩童与母亲的关系很密切, 在怀胎期, 更密切到不可分, 没有母亲的照顾, 他没有生存的可能性, 但渐渐孩童开始独立, 学习独立, 准备以后的独立生活, 甚至情感也学习独立, 要逐渐自己作决定。最后他可以完全独立离开家庭而能有新的关系, 故最原始的关系乃是丈夫与妻子的关系。4、婚姻是永久性的: 太十九: 6 从圣经角度看, 唯一可以把婚姻关系分散的是「死」, 婚姻在神的眼中是永久性的, 主不准人娶一离婚的人。法律上的离婚不过是结束婚姻的一部分, 但神仍看这婚姻是永久性的, 仍然在继续的, 故离婚是信徒不可的。这并非消极, 乃是叫人知道婚姻就是永久性, 就应积极地全力以建立美满幸福的家庭。5、不与未信的人结婚: 如果一个人看自己的信仰是很认真的, 他是不可能与一非信徒结合, 因为基督教之信仰乃是整体的委身, 而非部份, 故这这情形下很难与非信徒之丈夫共处。林后六: 4 「不可同负一轭」。如果是同方向, 就必须是要两人同意。6、一夫一妻: 圣经没有明言必须一夫一妻, 但从圣经所得之资料中推测, 神造亚当是一个, 夏娃亦是一个, 一个生命只可参与一个生命, 与一个生命分享, 多妻是罪的影响。而圣经记载的多妻, 家庭往往多有不和。而在新约中系罗写信给提摩太要他设立长老, 资格之一是只是 一个妇人的丈夫。(提前三: 2,12)  离婚就是解除婚约, 故在谈及离婚以前, 必须先考虑婚约。究竟基督徒的婚姻是什么? 婚约是否可以解除? 基督徒对于婚约本质的立场, 远比离婚较更为一致。 基督徒婚姻观的基本要素 一、婚姻的本质    从基督徒的角度来看, 婚姻的本质和时限都是非常重要的。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间终生的委身, 涉及彼此的性权益。圣经的婚姻观至少包括三个的基本要素。1. 婚姻乃是一男一女的结合: 圣经所说的婚姻, 是生物学上的男性和生物学土的女性之结合, 这一点从起初开始已经很明显了。神「造男造女」(创一:27), 又命令他们「繁殖增多」(28 节)。只有透过男女的结合, 自然的繁殖方能成立。根据圣经的记载, 神「用地上的尘土造成人形」(创二:7); 然后, 「用从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 造了一个女人」(22 节)。神便加上这一句话:「因此人要离开父母, 和妻子连合, 二人成为一体」(24 节)。    丈夫和妻子这两个名称 , 是在「父亲」和「母亲」的上下文中使用, 清楚地显示出所讨论的是生物学上的男女。主耶稣论到亚当和夏娃被造和婚姻结合时, 引述了创世记的记载: 「造人的时候 , 就造男造女」(太十九:4)。然后, 耶稣又引用了同一段讲述离开父母, 与妻子成为一体的经文(5节), 肯定了婚姻必须是男女之间的结合。所以, 那些所谓同性婚姻, 根本就不是圣经所说的婚姻, 而是不正当的性关系(看第十四章) 。由于这些不是真正的婚姻, 同性恋者终止这类罪恶的关系, 也不能算是离婚。一男一女的结合, 才是婚姻首要而最基本的特征。2. 婚姻涉足性的联合: 圣经亦表明婚姻包括了性的联合。有几个理由可以证明。圣经说婚姻是「成为一体」的关系。婚姻包括了性关系, 这从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六章十六节采用「成为一体」这词组来 谴责卖淫, 就可以看出。神命令祂所造的「男女」 , 要生儿育女(创一:28)。这只有借着生物学上的男女间之性关系, 才能达成。神造了他们, 把他们逐出伊甸园后, 圣经说: 「亚当和他妻子夏娃同房, 夏娃就怀孕, 生了该隐」(创四:1) 。保罗论到婚内性关系时, 清楚写到:但为了避免淫乱的事, 男子应当各有自己的妻子; 女子也应当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对妻子应该尽他的本分; 妻子对丈夫也应当这样。妻子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主权, 权在丈夫; 照样, 丈夫对自己的身体也没有主权, 权在妻子(林前七:2- 4)换言之, 婚姻涉及一男一女在性方面联合的权利。婚前的性行为被称为淫行( 徒十五:20; 林前六:18), 婚外的性行为则称为奸淫( 出二十:14; 太十九:9) 。按照旧约的律法,有了婚前性行为的人必须结婚(申二十二:28-29) 。只有在婚姻内的性关系, 才会被神分别为圣(林前七:2)。故此, 希伯来书的作者宣 告: 「人人都应该尊重婚姻, 婚床也不要站污, 因为上帝一定审判淫乱的和奸淫的人」(来十三:4)。婚姻虽然涉及性权利, 却不限于性。婚姻是一个伴侣的关系(玛二:14)。这联合的范围, 远比性为广, 包括了社会和属灵方面的联合。再者, 性也不独以繁殖为目的。婚内性关系有三重目的: 繁殖(创二:28)、联合(创二:24) 、满足(箴五:18-19)。3.婚姻涉及在神面前的盟约: 婚姻不单是涉及配偶权(conjugal rights〔性权益〕) 的男女联合, 更是一个彼此承诺盟约的联合。从起初人要离开父母, 与妻子连合的概念中, 这样的委身已经被暗示出来了。这婚姻的盟约被先知玛拉基讲述得最为清楚直接:耶和华在你和你年轻时所娶的妻子间作证: 她是你的伴侣, 是你立约的妻子, 你竟对她不忠!(玛二:14)。箴言也提到婚姻是一个「盟约」, 是彼此之间的委身。箴言谴责那个淫妇「离弃年轻的配偶, 忘记了上帝的约」 (箴二:17)。从这些经文便可以证明, 婚姻不但是一个盟约, 更是有神为见证的盟约。设立婚姻的是神, 见证盟约的也是祂。盟约实际上是在神「面前」所许下的。耶稣指出在婚姻之中, 是神把二人连在一起的, 又说: 「所以上帝所配合的, 人不可分开」(太十九:6)。还有一个关于婚姻本质的重点, 就是婚姻是神为全人类所命定的制度, 并不限于基督徒。婚姻是神在人类堕落之前所设立唯一的社会制度。希伯来书宣告说: 「人人都应该尊重婚姻」(来十三 :4)。因此, 神为基督徒和非基督徒设立了婚姻。不论当事人有没有邀请祂, 祂都是一切婚礼的见证。不论新人知道与否,婚姻总是一个神圣的场合。二、婚姻的时限至于婚姻的时限, 圣经已经很清楚地说明: 婚姻是一个终生的委身。神设计它是有一定的时限, 但却非永远。1. 婚姻是终生的委身: 耶稣提出「上帝所配合的, 人不可分开」(太十九:6) 的概念, 就是婚姻终生性的基础。保罗又提到这一点「一个已婚的妇人, 在丈夫活着的时候, 她是受律法约束归属丈夫。丈夫若死了, 她就脱离丈夫在律法上的约束」(罗七:2)。在婚礼中「直到死亡才可以把我们分开」这句话, 就是以这概念为背景。2.婚姻并非永恒:  虽然婚姻是在神面前所立终生的盟约, 但这盟 约却不能延伸到永恒。耶稣己清楚地说明:「复活的时候, 人们也不娶也不嫁, 而是像天上的使者一样」(太二十二:30)。虽然我们在天上能够认出所爱的人, 但天堂里却没有婚姻。再者, 寡妇可以再婚的事实(林前七 :8-9), 表示她们的委身只是直至配偶死亡时为止。摩门教有「直至永恒」的天上婚姻 (celstial marriage)的教训, 但圣经却强调婚姻只是地上的制度。它有一定的时限, 但不是永远的。若宣称耶稣只是说天上没有婚礼, 而并非没有婚姻关系的论调, 也不能避免这结论。因为这句话, 正是别人问及祂有关天上婚姻关系时, 祂所给予的答案。他们问祂:「那么, 复活的时候, 她是这七个人中那一个的妻子呢? 因为他们都娶过她」(太二十二:28) 。耶稣的答案是: 她和这七个人都没有婚姻的关系, 因为复活之后, 天上并没有婚姻的关系。三、在婚姻中当事人的数目    另一个基督徒同意的事实是: 婚姻是一夫一妻制的。保罗说: 「男人〔单数〕应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单数〕, 女人也应当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七:2)。作长老的, 必须「只作一个妻子的丈夫」(提前三:2)。然而, 一夫一妻制也不单是新约圣经的教训。这项教训从起初造男人(亚当) 和给他一个妻子(夏娃)的时候, 就已经存在了。    倘若一夫一妻制是神对婚姻的规则, 为什么祂似乎又容许一夫多妻的行为呢? 旧约圣经很多伟大的圣徒, 如亚伯拉罕、摩西和戴维, 都是一夫多妻的人。事实上, 所罗门更有妃七百、嫔三百(王上十一:3)。为了响应以上的问题, 请注意圣经并没有赞成其中所记载的一切, 至少并不明显地赞成。例如说, 圣经记载撒但的谎言(创三:4), 却肯定绝不赞同这事。同样, 圣经记载戴维的淫行(撒下十一 ) 但并不赞成这一个行为。    与流传的意见刚相反, 新旧两约圣经激烈地反对多妻的行径。很多经文可以证明这一点。旧约圣经的先例教导一夫一妻制。神给亚当 一个妻子, 这就是全人类先例的楷模。此外, 一夫一妻也是命令, 神对摩西说: 「不可为自己加添妃嫔」(申十七:17) 。因此, 一夫多妻是受明文所禁止的。在禁止奸淫的道德规范中, 也有一夫一妻的教训。「不可贪爱你邻舍的妻子〔单数〕」(出二十:17) 的命令就蕴含了这一点。这句话暗示对方只有一位合法的妻子。人口的比例也有一夫一妻的教训。普遍来说, 男婴和女婴出生的比率大致相同。倘若一夫多妻是神所设计, 女人的数目使该比男人为多。最后, 惩罚中也有一夫一妻的教训。旧约圣经中每一个一夫多妻的人, 都为他的罪付出了严重的代价。所罗门乃是典型的例子。圣经说: 「他的妃姨诱惑他的心偏离了上帝去随从别的神。他的心不像他的父亲戴维那样完全归于耶和华他的上帝」(王上十一:4)。神容许一夫多妻并不表示这是祂的命令, 正如神容许离婚也不表示这是祂的愿望。耶稣对离婚的看法, 也可应用在多妻制上: 「因为你们的心硬, 才准许你们但起初并不是这样」(太十九:8)。四、结婚的动机与婚姻幸福    心理学家罗曼赖特在分析今天为何有愈来愈多的人离婚时指出不幸福的婚姻, 最主要的原因是结婚时存有不健康的目的。大部分人结婚并非与所爱的人结合, 乃是与对方所拥有的条件一一美貌、学位、才干、金钱, 或他 / 她觉得有利用价值的一些东西一一结婚。当人发现那些可利用之处已经失去, 或已经不再需要时, 彼此的关系也就宣告破裂。    不合乎圣经, 不健康的目的, 使婚姻瓦解; 而合乎圣经的却可在任何困难、挫折、试炼中站立得稳。夫妇可在困难时增加彼此的亲密与了解。我们要婚姻关系变得更加美满吗? 是否期望夫妇暸解更深, 彼此的爱更多, 个人品格更成熟, 生命更丰盛呢? 若然, 我们不能不重新检讨结婚的目标, 并认真去认识神所定下的目的, 以享受婚姻的生活。五、一般人结婚的目的   1、基于社会或心理的压力: 「男大当婚, 女大当嫁」, 年纪渐长, 看到同年的人都已经成家, 感到不胜寂寞的时候, 使容易有「年晚煎堆, 人有我有」的想法, 于是赶快结婚。2、父母之命: 父母不断催促, 甚至找媒人介绍, 又唠唠叨叨, 使子女不得不考虑婚嫁问题。3、生儿育女, 传宗接代: 特别是那些独生子的父母, 对这个问题特别重视。4、逃避不快乐之家庭: 心理学家发现, 在不快乐家庭出来的青年有两种倾向: 不结婚或早婚。有人结婚是为了 逃避不快乐的家庭, 以为自己可以创立理想的安乐窝。5、奉「子」成婚: 在性关系愈来愈开放, 道德每况愈下的社会中, 婚前性行为愈来怠普遍。不少年青人亦因怀孕而迫不得已结婚。6、爱: 彼此情投意合, 愿终身厮守。7、伴侣: 互相守望相助。8、为了事业或学业: 帮助自己发展事业或完成学业。9、弥补失去的父爱或母爱: 特别在那些自小失去父亲或母亲的人而言, 他们若很渴望得回这失去的爱, 所找的对象, 往往留意有这方面条件的人士。 10、满足性的需要: 尤以男性为然。 l1、有人照顾家庭: 尤以男性为然。l2、安全感: 尤以女性为然。为得照顾、保护。13、报复: 向旧情人「报复」, 表示自己有人「爱」, 不再需要他了。六、一些不健康的结婚目的可能导致的结果    上述结婚的目的, 其中有些是很正常的目的, 如彼此相爱, 伴侣之需要, 生儿育女传宗接代; 但有些却会导致不良后果, 现分述如下:1、父母、社会、心理压力: 不会积极建立美好婚姻。婚前的预备缺乏期待, 兴奋的心情。这样的婚姻最多只停止于维持状态, 彼此沟通很难深入。2、逃避不快乐的家庭: 往往将不快乐的背景阴影带进新的家庭。 3、奉「子」成婚: 彼此关系从开始便建立在肉欲上, 这种仓卒、缺少准备的婚姻, 而夫妇感情尚未种固成熟前却多了一个小孩子, 往往会引致夫妇彼此不能沟通, 产生不愉快之结果。有人说:「人因不认识而结婚  因认识而离婚。」4、事业或学业需要: 结婚建基于此, 则十分危险, 一且对方利用之价值失掉以后, 相互关系也会宣告幻灭。错误价值观肯定危害到二人关系之建立。5、弥补失去的爱(如父、母等):  彼此关系很难发展到正常的夫妇关系。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婚姻很易产生问题。倘一方已习惯了父或母的角色, 而另一方面后来成熟了, 要脱离子/女的角色, 彼此冲突便会出现。6、满足性需要:  妻子只成了丈夫发泄性欲的工具时, 沟通很难得以建立。女方多不满足, 甚至性方面亦未能完全满足。7、有人照顾家庭: 以为妻子照顾家庭是理所当然的事, 可是在这个时代夫妻都有职业, 互相要求对方, 往往会破坏彼此的感情。8、安全感: 当丈夫不能给予足够保障、照顾时, 彼此关系或妻子心理精神健康将会备受威胁。9、报复: 真正受害者是自己, 这差不多走出卖了自己的幸福。    此外, 一些健康的目的, 如生儿育女, 若成了彼此结合主要目的, 没有儿女便会产生危机, 有了儿女则将注意力放于儿女身上, 夫妇之间的建立受影响。爱似乎是最健康的目的, 但我们必须要问, 「是怎样的爱?」七、影响婚姻失败的因素 :1、准备方面不够: 许多人进入婚姻时, 没有家庭之健康观念, 只凭脆弱的情感和表面的爱, 而这爱出现裂痕, 就无法可以挽救。往往在家庭方面, 青年人没有好的模式或榜样, 故此一但自己建立了家庭, 就不知应如何去做, 在情感方面亦未达到成热。如何知道自己的情感是否成熟呢?(1) 对自己的接纳, 神如此造我, 安排我, 我就如此接纳。(2) 从错误中得到利益, 并肯接纳别人的建议和批评, 不会自暴自弃, 故过失不过是过度时期的问题。(3) 对自己不可以改变之事物, 肯有一适应的态度。 (4) 愿意接纳不喜乐、挫折和困难的事情。(5) 忠心与负责任。(6) 觉得使第二个人喜乐可以得到最大的快乐, 生命并非以自我为中心。2、太高的期望: 期望与事实距离太大, 配偶与我们一样是人, 故要接纳他的弱点, 婚姻非要找寻一个合适的对象, 乃是你要成为适合的对象。有一个故事讲到一个女的非常高, 男的非常矮, 有人问女的说「他那么矮, 你那么高, 你怎么跟他结婚呢?」她说:「我不嫌人家矮, 只要他不嫌我高就好了。」3、不适当的选择: 与未信的人结婚, 或者只是人有我有, 并没有清楚的祷告, 寻求和等候神。4、委身的决定: 不信的人觉得婚姻不必是永久性, 不必如此花时间去建立, 若没有一委身的心志, 很难维持美满的婚姻。不能与别人比较, 这缺乏委身的表现, 不肯完全接纳对方是自己的丈夫或妻子。八、圣经所教导的婚姻目的参考经文: 创二:18、22-25, 一:28; 弗五:22-23; 彼前三:1-7 等。John Lavender 在他的书 your Marriage Needs Three Love Affairs 中指出基督徒的婚姻应该有以下七个目的。 1、成全(Completion)创世记二章18节的「不好」是神创造过程中唯一出现的, 其它一切受造的  神都表示「看着是好的」(参创一:4、 9、12、18…31等)。「不好」的意义包括 :(1) 神的计划还没有完成: 女人也在祂的创造计划中, 而女人还未被造以先, 男人未算完全的, 这世界也缺少了一些东西。(2) 在一切野兽中, 没有任何一种动物可以成为人的伴侣、配偶一一可以互相沟通, 了解、帮助、照顾对方, 而且是可以完成神「延续后代」的计划。  (3) 神预知人会离开祂, 神在人身土之形象随之失去, 如何恢复人里面神的形象与样式? 人如何能「完全, 像天父完全一样?」(太五:48) 神设立婚姻制度, 夫妻彼此成为一面镜子, 反照、对方本相, 以致一同改进。知道这目的的信徒, 在看到配偶与自己的期望、理想有所不同时, 该更积极寻求神的旨意, 看看祂要怎样藉配偶来磨练自己的品格; 另一方面, 亦能以「爱心说诚实话」, 互相建立。 其实这也是人生主要目的之一。(太五:48, 六:33)2、安慰(Consolation): 这也是「配偶」的另一层意义, 是互相成为支持、坚固、鼓励对方的导管; 藉学习了解及欣赏神所创造的另一半, 成为对方的祝福。3、沟通 (Communication ): 学习彼此接纳、暸解、聆听、建立相交之艺术与实行基督的爱。有人说:「爱里没有沟通, 就如同体内没有血液一般!」4、性欲(Coition ): 性生活不独是为生育, 也是神赋予人去享受的。然而, 圣经清楚指明, 性爱只能止于夫妻关系; 任何婚前、婚外的性行为皆为淫乱, 是神所禁止的。显然, 这是为了保护这一代(特别是女性), 也是为了保障下一代的幸福。然而, 性必须从爱的发展而来; 此外, 这只属次等(secondary)需要, 并非人基本需要。所以, 信徒必须学习自制, 不能放纵情欲。5、生儿养女 (Creation ): 旧约在创世记一章 28 节「要生养众多, 遍满地面」的命令, 乃是指肉身儿女而言; 但到了新约时代, 这命令已不复出现。明显地, 需要已不同了。新约给门徒的「生养众多」, 却是指着领人归主, 生养属灵的儿女而言的。为人父母不独子女归主, 使他们成为神国度里的器皿, 并在这婚姻制度已破坏不堪的社会中, 作最有效的见证。6、预表 (Correlation ): 夫妻预表基督与教会的关系, 夫妇愈了解基督与教会的关系, 愈清楚彼此相爱应达到的目标; 丈夫学习基督, 无条件的爱妻子, 妻子学习无条件的、甘心乐意顺服丈夫。7、见证主基督(Christianization ): 家庭是最有效的见证单位, 可让人直接体会神的爱, 以及祂改变人的大能。九、婚姻的定义    婚姻乃一委身的行动, 是一个人将自己整个人毫无保留地委身给配偶(并一同委身给神), 终身不变。十、为何要认识圣经中之婚姻目的?   1、认识圣经中之婚姻目的不是为了使未婚者寻找到合标准的对象-- 若你要求对方完全符合婚姻目的, 才考虑与对方结合, 则极可能终生找不到伴侣。   2、认识圣经中之婚姻目的并非为了使已婚者有挑剔对方的把柄, 或尝试改变配偶的计划一一因这种做法, 只会增加彼此的裂痕与冲突机会, 对彼此关系毫无好处。这也是神所不喜悦的。   3、认识圣经中之婚姻目的是为了使自己成为更理想的配偶一一特别对恋爱或已婚的弟兄姊妹而言, 这是真正能感化, 甚至改变对方之最佳武器, 也是能使我们可以平静、感恩、积极的态度, 去面对一切逆境和冲突之最大秘诀。   4、认识圣经中之婚姻, 亦为了使未婚者更清楚自己对婚姻应有的立场-- 就是认识与信仰不同, 与圣经的价值观不同的人结合, 是不可能带领我们荣耀神, 及使自己享受幸福与人生意义的婚姻生活。5、认识圣经中之婚姻目的, 也是为了使基督徒夫妇更有效地彼此建立, 向着完美人生迈进-- 若夫妇某方先认识圣经所指的婚姻目的, 便可积极地鼓励对方, 藉参加婚姻辅导, 一起听有关的录音带, 看有关的书籍, 以这些课程作分享、讨论、和彼此建立。倘若发觉自己曾存有不健康的恋爱或结婚目的, 便应学习祷告, 彼此认罪悔改。因家庭祭坛, 以基督为主之家, 往往是从彼此认罪的操练开始的。十一、结论    完美、幸福之婚姻是一个过程, 须双方共同努力去建立的。理想婚姻能否实现, 不在乎能否找到理想对象, 乃在乎自己是否愿意努力改善, 使自己成为理想的配偶。一个不愿意改善自己的人, 从使找到理想配偶, 也会使多方变成不理想。改善自己的第一步, 是认清错误婚姻目的之弊端, 然后, 认真悔改, 从不健康的婚姻目的中脱离出来; 还要靠着主恩, 认定神启示的绝对性, 相信唯有圣经能提供幸福、荣耀神、造就自己的婚姻的秘诀。要以此为夫妻共同追求之目的, 努力向前迈进。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显卡有问题怎么办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