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屠龙辅助侠客行袍怎么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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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 ? ? ? ?
  金庸(1924- ),当代最为著名的武侠小说作家。他本名查良镛,浙江海宁人,上海东吴法学院毕业。1959年在香港亲手创办明报机构,出版报纸、杂志和图书,1993年退休。先后创作了十五部长篇及短篇的武侠小说,广受欢迎,印量无数。曾获颂多项荣衔,包括2000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颁授最高荣誉大紫荆勋章,香港和各国多所大学的荣誉学位、名誉教授、院士。还担任过浙江大学人文学院院长,英国牛津大学汉学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目录 ??????
第01章 玄铁令 第02章 少年闯大祸 第03章 摩天崖 第04章 长乐帮帮主 第05章 叮叮当当 第06章 伤疤 ? ? ? ? ? ?
第01章 玄铁令 第02章 少年闯大祸 第03章 摩天崖 第04章 长乐帮帮主 第05章 叮叮当当 第06章 伤疤 第07章 雪山剑法 第08章 白痴 第09章 大粽子 第10章 金乌刀法 第11章 药酒 第12章 两块铜牌 第13章 舐犊之情 第14章 关东四大门派 第15章 真相 第16章 凌霄城 第17章 自大成狂 第18章 有所求 第19章 腊八粥 第20章 \"侠客行\" 第21章 \"我是谁?\" 后记越女剑三十三剑客图? ? ? ? ? ? 书评: 13:29:20   来自: 云烟俱静 侠客行(全二册)的评论 &&   嘿嘿。。。看这部书名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李白的诗《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x下,白首太玄经。   从初中开始,就看到这诗而喜欢,到大学里更是极致喜之,对武侠小说也迷倒了极致,都不解,一女娃娃应该喜欢的是那柔情缠绵的琼瑶的小说,怎么就喜欢金庸,古龙,梁羽生去了?那时想自己何时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侠客行,由此写之于一本工本书之侧面,看着,想着李白一个谪仙似的人物,一种壮志未酬的感觉,一种出神入化的武功,一种豪气万丈的洒脱,一种淡泊云天的侠客行。。。。。   没想到的是,这诗在这里,金庸先生的笔下,居然是那侠客岛上石壁上绝顶神功之武功口诀,多少人对这神功痴迷,来了就不想走了,在这岛上对壁成痴,而终!然而,还是破解不了。而那不知自己姓啥名谁,生世不祥,任由:梅芳姑叫他“狗杂种”、贝海石叫他“石破天”、白万剑称他“石中玉”、阿秀唤他“大粽子”、叮当喊他“天哥”、丫鬟侍剑叫他“少爷”、张三李四叫他“兄弟”、威德先生叫他“小子”的懵懂少年,却因不知字,看懂了这首《侠客行》的玄机之处,所有的文字于他毫无实际的意义可言。顺着剑势、剑意看去,内息自然而然随之流动,手舞足蹈 ,待得从头至尾看完一遍,这项神功已是被这样一个无名小子所练成了。   嘿嘿。。。。,想想那豪气万丈的诗,那深奥难参的秘笈,人人之而痴狂,独有那活的简单,无所求与忍,自然也戒除了贪、嗔、痴的小子看的透彻,他   没有名字、没有背景、没有身世,如此安排,真乃巧合?   《 侠客行》不似此前所阅读的《天龙八部》、《书剑恩仇录》、《射雕英雄传》等带有金庸小说惯有的场面宏大、历史性强的标签,而是被安排在一个未知的乱七八糟的江湖中。这个江湖既没有前因,也仿佛没有后果,没有任何历史的积淀,除了传统武侠小说中的武当、少林之外,再无别的有时间感和延续感的场景。如此随意的一个背景下,故而有了一个随意的无名,亦无所求的简单活着的“狗杂种”“石破天”。。。。   《侠客行》中的谦谦君子们,无一不是相伪的,人们都带着沉重的功利心态生活、行走,扭曲着本来的面目!而正因为梅芳姑给傻小子的教育是无所求与忍,他自然戒除了贪、嗔、痴。他与阿秀的爱,也是毫无淫亵之念的纯洁的爱,惺惺相惜的爱。由此简单活着的不懂什么尔虞我诈的“狗杂种”,才会走出了这个虚伪的江湖!如傻小子回归中土后,为解一桩武林疑案,随丁当的叔祖丁不四等去寻找他的女儿,终于又回到了小时候居住的荒山。当看到那条与他阔别已久的狗“阿黄”时,欣喜若狂,看来,在石破天的心中,绝世武功远比不上“阿黄”,比练成“侠客行”武功更高兴万分,这样一个简单,毫无心计自始自终都保持着善良、谦逊和单纯之人难怪会获得金庸先生的偏爱!   在这里,再没有了李白《侠客行》的豪气万丈,壮志未酬。。。。。而是看惯了虚与实,真与伪,无贪、无嗔、更无痴,眼花耳热后的简单!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生活也如此!   承平世界,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的 “ 侠客行”只是一种消闲,就当是某一种“眼花耳热后”的梦境而已!   游侠已去远,白首太玄经!
17:38:39   来自: 雨隹 侠客行(全二册)的评论 && 提示: 有关键情节透露     石 破 天 惊   ――石破天武功漫谈   选自霍军著《论剑》(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版)      《侠客行》一书中,目不识丁且身世不明的流浪儿石破天(亦称狗杂种)误打误撞,屡逢奇遇,最终解破了几十年中几代武林一流高手不能探明其玄奥的武功图谱,成为天下第一高手。他的成功,颇有值得回味处。      一   “狗杂种”自小居深山中,一日,寻狗不见,蒙蒙懂懂,迷迷糊糊,走向侯监集,走向一个他从未见识过也从未有人向他提起过的陌生广大、喧闹的世界,一个充满敌意、充满血腥、充满危险的世界。他迷惘不解,眼花缭乱。他害怕、惊惧却又无处可去,完全找不到回家的路,他不知自己从哪里来,又该到哪里去。他是从一个单纯而又封闭的世界偶然飘落到这儿的一片美丽的树叶,这个复杂的人世不接纳他。一个自称“狗杂种”的小乞丐儿,忙忙碌碌的人们有什么理由引领他呢?但正因为他对山外世界的无知,我们才有幸从他那纯真无邪、天真清澈的眼睛里,衬着他纯洁无染的底色,看到了一个多姿多彩却又蒙蔽着人性的世界。      二   “狗杂种”首先目睹和亲历了人世的血腥凶杀和残忍无道。   侯监集上,各路高手为一块小小的玄铁令牌互相攻伐,血溅街头,死伤无数。去摩崖岭的路上,多位好手齐攻大悲老人一人,令他不忍。长乐帮中,帮徒为害一方,强横霸道。各派交往,一言不合,即拔剑挥刀,每个人都显得那样暴戾、狂躁,嗜杀成性。后来长江上,他也亲身领教了丁不三、丁不四兄弟的凶狡、残暴个性,当他们与雪山派弟子比武时,出手狠辣,杀人不眨眼。密林中,偶遇张三、李四两位侠客岛善恶使者,两人以毒酒相授,存心加害,又对巨鲸帮大砍大杀,满门灭绝,杀人如麻。虽有罚恶使命,但出手之际,毕竟毫无人性,视人命如蝇如蚁。上清观外,他在迷蒙中亲历了自己杀人的事件,张三李四灌给他的毒酒竟使他挥手即伤人性命。至雪山派凌霄城中,派中人物为争掌门之位,互残手足,亲情全无。   这个世界人性沦丧,豺狼当道,人命微贱。人们嗜血成性,拿杀人为儿戏。人们弱肉强食,信奉“丛林法则”――与其被别人所杀,不如先杀别人。这是人们练武的出发点,更是他们坚执的人生原则。所以他们才视善良仁慈的石破天为怪物,为冥顽不化的傻瓜、“大粽子”,知之者少,取笑者众。他们以自己的残忍心肠去度他待他。平心而论,他们并没有错,因为他们就是生活在那样一个毫无人性的世界里,也只能禀持那个世界的法则来生存和争斗。      三   “狗杂种”也经历了这个世界的阴谋诡计和狡诈机心。   谢烟客收养石破天,出于无可奈何--他要维护他那大侠士、大宗师的所谓面子,沾沾自喜于一套不同于众的武林高手的怪癖,但处处欲以堂皇的理由置小流浪儿于死地;传功授业,用心不良。   贝海石和长乐帮收罗石破天,乃出于更大的机谋。善恶使者重现江湖,侠客岛的铜牌即将传到,他们正好需要石破天这种不知来历、没有根本的人来冒充帮主,为他们挡灾弭祸。为此,贝大夫充分施展了他“妙手回春”的神技:摩崖岭上灵机一动,故意将石破天当作石中玉,再施外科易容之术,将石中玉的特征一齐移植到石破天的身上。他对丁当姑娘错认情人的事置若罔闻,而石中玉在帮中欺人妻女事被栽到石破天身上,他故作不知。他导演这一切,却一点也不怜悯石破天,他就是要让这个“傻瓜”糊里糊涂去承担他们不敢承担的一切责任和罪名,为他们的恶行开脱。“假作真时真亦假”,贝大夫的这套算计几乎得逞。   张三李四在林中偶遇石破天,受了这少年以烤肉相飨的善待,却由他喝自己的毒酒不加劝止;看他中毒后疼痛难忍也不相助,除赌赛之念外,竟是毫无仁慈,存心看他于无知中自生自灭。二人以己心度人,总把石破天看作武功稍有根底便不知高低的晚辈,有意借毒酒加害,用心老于城府,江湖习气十足。   史婆婆与丈夫斗气,即授石破天以凶狠毒辣的“金乌刀法”,招招欲致人死命,存心借这内力浑厚却不知情的少年之手为自己报仇,用心狠毒。丁当借助石破天对自己的一片痴心,设计让他去替换已暴露真实身份、被雪山派捉拿归案的石中玉,嫁祸于人,计谋巧妙,毫无怜悯和人情。   这些人和他们的诈谋一道,构成了一个虚伪阴暗的世界,他们视耍弄诡计为必然的生存之道,相互以机心对待,从未觉得有什么不当。在他们眼中,真正的强者除了武艺超人,也应该能算计他人,凭智力压倒对手。在他们看来,厚道、老实非但无用,简直就是痴傻和愚笨的代名词,软弱可欺也属必然。在憨厚的石破天面前,他们个个显得聪明过人,机智善变,又显得狡狯自私、鸡肠狗肚,坦荡君子少,阴鸷小人多。      四    “狗杂种”还遇到了形形色色的江湖高人,这些人几乎个个武功高强,技艺非凡,但却在武林生涯中沾染上不少成为他们自身标志的怪癖:有的狂妄自大,不可一世,目中无人,老子天下第一,睥睨世间英豪,盛气凌人,全无英雄气量;有的凶残暴戾,性情乖张,反复无常,恣睢任性,动辄杀人害命,不顾江湖道义;有的嫉妒成性,心胸狭隘,自命清高,害人害己;有的诡计多端,阴险毒辣,工于心计,诱人上当,不露形迹;有的滑头,有的粗鄙,有的贪婪,有的狂躁。要么拘泥于门派、教条,死搬规矩,冥顽不化;要么贪生怕死,推委责任,溜奸抹滑。那个看似合理的江湖武林世界却接受、承纳了这些人,正是这些人,构成了那个所谓的江湖。石破天这样一个天真赤子的闯入,使他们惊奇、好笑又害怕,因为他打破了他们的规矩和法则。   因而有人讥嘲他,有人侮辱他,有人耍弄他,有人利用他,有人应付他。真心相待者少,轻视欺蒙、虚与委蛇者多。   白自在天生异禀,加之奇遇,练就高深武功,为一大派掌门,因而变得格外自大轻狂。他自命不凡,妄称“剑法第一,气功第一,掌法第一,暗器第一的古往今来的大奇才”,听不得半句逆耳之言,且心胸狭隘,终于逼得妻子出走,爱徒离心,帮中四分五裂,险为奸人篡权,他的自大成了自己的障眼物,使他看不清自己。直至侠客岛,看到天外有天,方始悔悟。   史婆婆心高气傲,一心要压倒丈夫,出走后不顾亲情,创金乌刀法,狠辣异常。丁不三、丁不四恃武逞强,自负狂妄,目中无人。贝海石圆滑狡诈,惯于弄计害人,厚颜无耻。谢烟客自高身份,以大宗师自居,但心地邪僻,居心不良,遇事无善恶之分,全失了侠士道义。上清观诸道拘于门户之见,个个目光短浅却又自命不凡,修道未修成清静宽和之心,反倒处处设防,疑心重重。   最堪品味的是梅芳姑,她相貌美丽,武功出众,心灵手巧,但这些长处却使她心胸狭隘,不能容人。得不到石清的爱,她就掳人幼儿,毁己容颜,枯居深山,怨恨天人,害人更误自己终身。   武林中那个天下第一的名号,那种以武凌人的观念,那种自以为是的为人性格,那种眼里只有自己,容不下别人、别派、别种观念的风气,造就了这样一群看来远比石破天聪明、机智、善变、多谋的人,他们容不下一句不敬之辞,受不了每次比武中被别人战胜的耻辱,不能忍受一个低微的人有出众之处。他们聪明到了嫁祸于人、借人口实、见风使舵。他们的本领使他们成了迷在聪明中的愚人。      五   相反,处在这样的武林世界,猝然与这样一群江湖怪客相遇,在他们的狡诈和凶暴中行走,石破天却始终未失其赤子之心。山中与狗为伴、嬉戏林泉的生活造就了他的淳朴、自然,他带着自己那仁厚、善良的心地踏进了光怪陆离的外界,虽迭遇险境,却都在懵懂无知中奇妙地躲过了。这当然是小说家笔法,但金庸恰通过“狗杂种”的奇遇告诉人们,禀持天真、仁爱的赤子天性,人恰恰能用自己的“无心”、“无执”、“无念”使那些所谓的心机、邪恶、逞强失去力量。百害不损、百毒不侵终而百炼成钢的石破天正是这样成为一代至尊的。初至侯监集,他对众人趋之若骛、拼命争夺的玄铁令牌即得之不喜。那些江湖人士和他一样,并不知道那东西有什么用,他们是冲着它的名气来的。与谢烟客上崖,石破天处处淳朴憨痴,堵住了这个性情乖张之人屡次伸来的加害之手。半路上,见人围攻大悲老人,他仁心自生,无视强弱情势,全力相救,于是得大悲信任,付诸少林练功泥塑。而那些人威逼于大悲的,恰是此物!摩崖岭上,他尽心伺候谢烟客,如同亲人。对方欲误导功法以加害,他却勤修苦学,诚心诚意,度过难关,扎下坚实内功根基。入长乐帮,他糊里糊涂成了帮主,一切分辨不清,也能随遇而安。只因毫无伤人之念,反倒借了他人之力,练成神功。   但石破天的温良厚道,毕竟与充满机诈的江湖人士反差太大,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所以他的种种好心、诚恳、无伪,总是得到相反的理解。人们不相信武林中有他这样的至善之人,常常以己度人,误解他的好意。双方秉持截然不同的观念,对同样的语言、行为,往往作出相反的认识,因而,石破天处处舛误,时走歧路。他救花万紫,一片真心,对方却把他的全部行为视作小流氓玩弄的花招。他诚待丫鬟侍剑,但侍剑却死认外貌,事事拿他当石中玉看。他喜欢丁当,但丁当却误认情郎,一心想得到他的轻薄;待真的石中玉出现,立即反咬一口,竟不惜让他代石中玉受罚。这些女子先入为主,看人遇事不察其品行,一味由“名”出发,着于一“念”,执守不破。花万紫失于狂躁,侍剑未得到回护,丁当残忍成性。与她们比较,阿绣虽遭石中玉欺侮,却能一眼辨出二人不同。她不用看他的相貌、伤疤或姓名,石破天那憨厚迂讷的为人方式全被她细心地体察到了。   与张三李四的交往也产生了种种乖谬。两人本为赏善罚恶使者,代表着正义,但甫遇石破天,先是轻视,后有意加害。比酒不胜,更添戒备,石破天句句以实相告,他二人则不信一个人身具高深内功还能怀有好意,所以石破天越是诚恳亲热,他们越是疑心重重。自己服了解药,又诱石破天喝毒酒,干脆要取他性命,除去强敌了。以他两人阅历之广、武功之高、身份之尊、使命之光明正大,仍然不免于成见,小鸡肚肠以测人,那么,武林中其他人不识石破天,也就在所难免。   丁不三丁不四自恃本领高强,杀人如蚁,从来也没将石破天放在眼里,故屡战屡败,死不甘心,终至大败亏输,也还是瞧他不起。   白万剑负“西北寒剑”大名,四处捉拿石中玉,却心中先悬了个石中玉的相貌,以貌取人,不及其余,结果损兵折将,屡受挫折;待得了石破天之助,驱走强敌,却又因他的一番实话,大发怒火。石破天把他从史婆婆那儿听来的金乌刀法压倒雪山剑法的说法,一股脑儿讲给白万剑,但白万剑执于门户之见,竟不顾救命之恩,拔剑相向。石破天一再容让,也没能使他打消了念头。白万剑武功高强,为人沉稳,办事练达,见识不凡,可一遇“门户”这个坎,硬是跳不过去。他不愿在事实面前承认对方武功奇特,为人仁善,也说明他完全着于妄想了。   天清观众道武功不弱,石破天不愿比武,惟恐伤人,且心中害怕,却被这些江湖高人们看作狂妄自大,一再逼迫于他,道人们中毒后为石破天所救,个个出言粗俗,浑不似有道之士。其实,他们的那份清修虽然高妙,却没使之明白一个基本的识人之理:听其言,观其行。   石清、闵柔夫妇为武林中的谦谦君子,有道贤人,行侠仗义,举止得体。但既有溺爱儿子的心念在前,也就难免有遇石破天后将他误认的事在后。这个误认不仅是在相貌上的,夫妇二人其实一直到最后才感到了两个“石中玉”在禀性上的差异。爱儿成痴,痴念成障。因而,很不愿意相信石中玉会为非作歹,反而把石破天的种种优点想象成儿子的优点。事实上,闵柔心中早有了理想的儿子版本,那就是石破天这种人。这,也是一“念”。      六   侠客岛上,各路英雄汇聚,个个心中七上八下,他们只记住了武林中多年来为侠客岛灭了许多帮会,邀去的许多掌门人一去不回,却从没人认真想想侠客岛行事总是秉持公心,赏善罚恶,因而他们顾虑重重,心中戒备,没吃到腊八粥,也悟不透高深的武学。许多人一遇侠客岛石壁图谱,竟又是痴迷不已,难以自拔,在形形色色的符号面前迷失了回归之路。   相反,石破天天真烂漫,不通世务,该吃则吃,该喝则喝,与武林中人闻风丧胆的张三李四称兄道弟。至写满武功图谱的秘室中,一帮自负的高手说文解字,旁征博引,玩辞弄章,个个以为高明正确,他却一字不识,四顾惘然,处处受人奚落,只想回家。在他看来,亲情比武功重要得多。而白自在等人则好武生障,自我迷失,妻女家小,都不在话下。   石破天不会咬文嚼字,文字、武功都对他无碍,因而,那些看似高深实则隐藏不深的秘笈自然而然向他打开了登堂入室的大门。三十年来,武林人士为文字所障,死钻牛角,穷耗心力,却不知转换一下角度,改变一下思维。更重要的是,改变一下自己的行为,走出石室,回归家乡。他们在那洞中丢掉了自己,也就丢掉了属于自己的眼睛和心灵。明明白白的图形只被看成文义深奥的坟典丘索,他们相信“白首太玄经”,却不知“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他们知道武功是死练出来的,秘籍是硬钻才能破解的;他们知道江湖中武功高强便是一切高强,做武林第一便处处有理。他们知道武林中无善可言,宁可防人,为防人害人也理所当然。他们知道妻子儿女不及武功重要,所以能为武弃情。他们知道江湖险恶,人人险恶,绝不会有人以善相待。他们知道武功高强便应该横行霸道,恃强凌弱,绝不会谦和下人。他们知道得太多了,装了满满一脑袋,形成了坚执不破的观念,形成了厚厚的眼障和心头灰尘,看不到真相,辨不清事实。最重要的在于,那些他们知道的东西并非他们自己感受和领悟到的,或是他们曾经在彼时见过而此时却未必合用的。他们被这些东西包围着,纠缠着,难以解脱。他们用别人的说法来看待人和事,他们用世俗的成见来代替自己的判断。他们闭起自己的眼睛,让过去的想法代替眼前的所见。他们让自己的心麻痹沉睡。他们已不会自己去看去听去说去做,一个并非合理的江湖世界反倒成了他们认定的合理世界。他们在这样一个妄念网络着的世界中养成了顽固的个性。善与恶、真与假、黑与白,这些东西他们已无法分辨了。他们讲这些名词,也只是口头禅而已。你看,那些在石室中面对满墙武学秘笈几十年不悟的人,个个被文字所迷惑,他们是迷于一种文化,一种他们浸淫其中而无法自知的武林文化。   相反,石破天以他一贯真诚的、自然的、天真的、淳朴的方式对事对人,这使他不光无形中学到了无上内功,也使他以救人为念来到侠客岛;更使他心无杂念,直面石壁图形,当学则学,当练则练,也能当停则停,从心所欲。他既没认为学到这些高深武学有什么了不起,也就能不为武所迷,丢失本性。他既没觉到武艺高强可以凌驾于他人,也就不为名利所困,孜孜以求。他像从前善待他人、诚心救人那样,出自内心需要地去面对那些图形,自己感到按图而行是舒畅的,也就照着去做,不顾他人的嘲笑,不管对方是否地位尊贵,他只做自己愿意做的事儿。淳朴、真实、本分,这些东西他一以贯之。   其实,侠客岛高深的武功恰成了石破天人性力量的一种证明。心地坦荡,仁厚真诚,这些品质至大至刚,当为孟子所言的“浩然正气”,是君子坚不可摧的伟力。仁者无敌,仁者无敌啊!   很巧妙,石破天武功的根基,是从他无意中得之于大悲老人的那套木偶上学来的,而这木偶上的内功,恰恰又来自少林武学。佛性仁心是这武功的核心,而这,也正是石破天纯真赤子之心的又一体现。      七   人是文化的动物。人创造了文化,文化也创造了人。在人和文化的互动中,产生了人类。文化是人和各种生物的根本不同点。   自然界中,虎豹豺狼,鹰枭鲨鳌,或具利齿利爪,或有强筋锐眼,体格矫健,动作机敏,速度惊人。它们是天之骄子,它们只要利用上帝所赐,即可捕鹿搏兔,吞食弱小。牛羊鹿马,鸡鸭鲤龟,或食草即化,具天生好胃口,可吃粗糙饭食,或轻灵机警,能躲避捕杀,或身披坚甲,令利齿受挫。万物各有生存之道,但动物们都是上帝的成品,他们无须自己发展便可生存了。   而人不同,人天生地不圆满,我们腿脚不及羚羊,双臂不比鸟翅,目力难及雄鹰,牙齿啃不动生肉,肠胃化不了野草;下水不及鱼,避害无洞穴。我们裸露的身体无羽无鳞,脆弱不堪,我们是上帝的半成品,我们生存维艰。但我们直立的躯干上,有一颗硕大的头颅。我们的双腿使我们脱离了土地的牵绊,使我们的大脑接近了青天。靠着头脑的指引,我们识破了上帝的秘密,我们削木为矛,劈石为斧,代替了尖牙利齿;我们钻木取火,团泥为缶,烧熟了野味以适合肚皮消化;我们摘棉养蚕,织布抽丝,使自己具有了另一种“羽毛”;我们画地为牢,筑土垒石,使自己有了另一种“洞穴”。我们分出了天、地、人,我们识百草,辨禽兽,我们结绳记事画图为文。我们学会了记录自己眼前的一切,流传自己的经验。我们用各种各样的符号网络了自己周围能够把握不能把握的一切,从而“胜了天”,把它们变成了有名有姓、可以叫得出、写得下的“符号”,装在一册册书本里,让子孙在很短的时间里明白自己周围的一切。   马克思说,人是唯一能制造并使用工具的高级动物。卡西尔说:“人是符号的动物。”人用奇妙的符号把这个世界变得井井有条,可以掌握,并逐步从自家的房屋、南亩开始,伸展到更遥远的山林、沙漠、海洋、岛屿和辽阔的宇宙。我们甚至已能到达月球,我们甚至可以察觉到离我们几十亿光年的星球上发生的事情。我们用数学这种神奇的符号重新编织了自己的世界,计算机带来的革命使一个虚拟的时代向我们走来。我们已窥见了重塑现实的端倪。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让电脑帮我们做,帮我们说,帮我们想,最后,由它替我们想和做,让我们的感官彻底成为主人――懒怠的主人,麻木的主人,昏死的主人。这样的现实并不遥远。   我们也已有能力重造自我,克隆自己的躯干。我们完全可以复活祖先的记忆和经验,并将它放大几十倍几百万倍,从而形成更多的符号,将自己“网”在其中。我们像一只只蚕,用自己的辛勤劳动织就了厚厚的茧子。这时也许我们毫无知觉,也许我们发现,我们走得越远,就离自己越远;我们力量越大,就越感不到自己的心跳;我们看得越杳邈,越清晰,就越看不清自己的鼻子眉毛。我们还放弃了感受,我们的感官由数字来代替。我们还能鼻嗅花香、耳听鸟鸣、眼观林泉、舌品茶韵吗?躲在水泥筑成的、越来越大、越来越坚固的城市里,我们还能找到冬夏春秋的影子、鱼鸟虫蛇的踪迹吗?   我们的心灵中已填满了伟大的科学技术,而艺术,那发自自然、得自天籁的艺术,却渐渐在五花八门的信息的挤压下退场了,变色了,丢失了。因而,前人的经验积累成今天无所不能的技术,今天的技术又构筑成坚固无比的壳,让我们失去了感受,不能感受世界,感受自己。网络使信息变成无孔不入的魔鬼,诱我们灵魂出窍,难以把持自己,认识自己。除了物质,我们对这世界,也就几乎一无所知。   我们用伟大的文化互相交流,正像我们用电话、用电报、用文字织成的万用电脑互通信息一样,我们爬在网上蠕蠕而动,隔得老远老远,隐藏了相貌、声音、心灵,用有限的符号进行交流。我们不知道对方说些什么,自己又说些什么。我们只能看懂广告,我们用广告互相交流,我推销我的产品,你推销你的,但都不交出自己。人,有可能就这样丢失了自己和世界。庄子曾认为,五色令人目盲,五味令人味失,“有机械而有机心”。看来,这位哲人不幸而于两千年前言中!   然而,你还得说,文化使我们高明,进步。没有文化,人类不会存在。文化拓展了我们的生存空间,壮大了我们的生存能力。但文化又使人丢弃着自然,丢弃着本性。这,似乎是一个二律背反,一个悖论,一个不可解开的死结。也许,这才是人类的特点?庄子曾用一个寓言喻示过文化的前景:“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混沌。倏与忽时相遇于混沌之地,混沌待之甚善。倏与忽谋报混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混沌死。”是的,七窍开而混沌死,可是,七窍不开,人在何处?我们已经走出了混沌,我们用七窍变成了有异混沌的生物,我们也只能从对混沌状态的回归中找回自我的本性。我们不需要用文化滋生太多的生存副产品,在满足欲望之外剥夺自己的欲望和感受,变成又一种意义上的混沌――无知无觉。   早在春秋战国时代,老子庄子就已对文化的毒性产生了警惕,老子的看法甚至很极端:弃圣绝知。庄子云:“外物不可必。”(《庄子?外物》)他认为,得意当忘言,得鱼应忘筌,得兔须忘蹄(捕猎用具)。抓住死的言(名)不放,生命之水就干涸凝滞了。但生活中迷执于言、名的人太多,庄子只能叹息:“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   佛典《金刚经》一再指出不可迷妄于名相:“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所以,它要求众生“应如是得清净生: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   人能脱离对事物“名相”的执著固见,才能进入活生生的真实生存世界,才能真正把握自己和周围。世界是运动的,没有什么永存不变的“相”让我们命名而后可以一劳永逸地享用。古希腊哲人说:“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金刚经》中,释迦牟尼教导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如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直面运动着的世界,直面眼前已经变化和将要变化的一切,不为往昔之名所困,不以今日之“名”包涵将后,这才算抓住了真实。   后来的禅宗要求人们直指本心,即心成悟;要求不立文字,以心传心。《坛经》云:“不见自性外觅佛,起心总是大痴人。”它教导人们:“学道之人,一切善念恶念,应当尽除。无名可名,各于自性。”当今的哲人们也用“悬搁”概念的方式让人们避免被文字所迷惑;反对用简单的符号代替生机勃勃的感受。柏格森把生命视为永不停止的思想之流。他认为每个词都代表了一种状况,他人使用时,也只能代表他人的感受。   文字不应当成为格限人与世界、人与自我的障蔽。我们要文化,离不开文化,但不可被文化吞噬了本心天性,变成文化的奴仆。我们的文化使我们变得强大,但我们不应由此就变得狂妄自大,目空一切,无法认识自我;我们的文化不应成为我们傲世的工具。琴棋书画也罢,电脑软件的编制本领也罢,都不是获得真情的必要手段。我们的文化更不可以成了恃强凌弱、逞强霸道的工具,成为一种真理的代表或可以当救世主的有效执照。我们的文化也不应让人们画地为牢,各执门派之见,作井底之蛙,争斗不休。我们的文化更不应当演变成算计他人的阴谋诡计。我们的文化特别应当避免沦落成人们感受的替代品,成为人们心灵懒惰的帮忙者,成为人们眼睛的遮蔽物。当我们不愿意思考和感受时,就搬出文化来,这是危险的。      八   在这个网络化的时代,人们应更多地学会像石破天那样,保持淳良的本性,任乎自然,留一颗赤子之心,这样,我们才能至大至刚,石破而天惊,具备强健的生存之道,而不是仅仅依赖于科技的强大。在高科技的时代,人,仍然应该是仁者。是仁者,方能识破天机,得自然之理,练就真正高强的内功,百毒不侵,笑傲江湖。   
13:46:06   来自: 秘v丶 侠客行(全二册)的评论 &&   侠客行》,金庸著,著于1965年,据说灵感来自李白的“古风五十九首”之《侠客行》,现收录于《金庸作品集》中。     书名取自李白诗《侠客行》,主要叙述一个懵懂少年石破天的江湖经历
15:50:39   来自: 梅文女王殿下 (Hopeful Heart) 侠客行(上下)的评论 && 提示: 有关键情节透露            从前很喜欢侠客行的电视,连邓翠雯那种的丑女都能忍受,可见有多爱梁朝伟。当时,也有人告诉我,侠客行的书其实写得很烂,没有电视一半好看。可是我总觉得,这么有悬念的故事,这么有爆点的两兄弟,能差到哪儿去呢?          抱着这种心态,还是决定把这本书排在前面听掉。可这么一听就听了快一个月,一点也听不动。对白又多又烂,剧情却是出奇的拖沓。石破天这种木疙瘩式英雄并不罕见,可是他周围竟无有趣的人物,让人失望。丁当,丁不三,丁不四,在电视中有老顽童的可爱,可是在书中却是十足十的讨厌。石钟玉出场很少,就算出来,也是面目可憎,贪生怕死,毫无可取之处。而石破天与石钟玉被人屡屡认错,本来是好笑的事情,书里也无体现。唯二有意思的小人物是侠客岛的两位使者,张三李四,算是比较有伸缩的性格,也没有什么发挥的余地。          但是,将这个剧情比较单调,而人物性格充满潜力的故事,搬到电视上,就叫人喜欢得不行,是编剧的功力,还是所有的故事都有自己的张力?金庸自己曾经在其他场合表示过,他其实并没有想将两兄弟写成孪生子。因为这些故事并不少见,例如莎士比亚都有作过,可是那些作品都算不得成功的作品。他也无意将两兄弟相似闹笑话这种事情作为重心。看作者剖析自己的作品,是很有趣的,因为真的可以看出他们的水平及思想。我总是关注周边多过作品的本身。          本书的结尾颇有点让人惊愕。我是谁?难道真的就这样结束了?我以为自己的soundtrack不完整,忙打开书看,果然也是这样就结束了。真的是诡异。据说金庸在创作的当下只是灵感突现。而十几年之后,他自己重新再看这个故事,发现书中的那种感念,和最近在研习的佛经感悟如出一辙,更叹“此中因缘,殊不可解。”          大概他重看自己的作品,总有这种话早就说完的感慨,所以从此封笔?而我却总想挖掘出金庸停笔的原因。如果我做了记者,估计也就是个令人讨厌的狗仔。
21:07:13   来自: 蒹葭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侠客行(全二册)的评论 && 提示: 有关键情节透露   《侠客行》可读性很强,作者设置一个又一个连环的疑团,调足读者胃口,才缓缓解开。与其说是部武侠小说,还不如把它归为推理小说。    玄铁令、腊八粥、真假石破天、玄素庄的阴谋、凌霄城之变……我想也许每个读者都曾怀着极大的好奇心对此书欲罢不能,我也是忍了很久才没提前翻开《真相》那一章。可是真相大白之后,该走的走了该留的留,我又担心起那些心思各异“武林人士”接下来会怎样。金庸这回没让我失望,笔锋一转,继续挖坑。我当然义无反顾地跳了进去。    最后的最后才发现,原来最大的一个伏笔,在一开始就已埋下。    看完梅芳姑和石清的对话,我确信:这本书的主角,就是丁不四的女儿、石清的爱慕者、玄素庄的大敌,狗杂种的妈妈――梅芳姑 。       让我们重温这段对话:       闵柔弯下腰去,将手中长剑放在地下,道:“你们三人团圆相聚,我……我要去了。”说着转过身去,缓缓走开。    石清大急,一把拉住她的手臂,厉声道:“师妹,你若有疑我之意,我便先将这贱人杀了,明我心迹。”    闵柔苦笑道:“这孩子不但和玉儿一模一样,跟你也像得很啊。”    石清长剑挺出,便向梅芳姑刺了过去。那知梅芳姑并不闪避,挺胸就戮。眼见这一剑便要刺入好胸中,石破天伸指弹去,铮的一声,将石清的长剑震成两截。    梅芳姑惨然笑道:“好,石清,你要杀我,是不是?”    石清道:“不错!芳姑,我明明白白的再跟你说一遍,在这世上,我石清心中便只闵柔一人。我石清一生一世,从未有过第二个女人。你心中若是对我好,那也只是害了我。这话在二十二年前我曾跟你说过,今日仍是这样几句话。”他说到这里,声转柔和,说道:“芳姑,你儿子已这般大了。这位小兄弟为人正直,武功卓绝,数年之内,便当名动江湖,为武林中数一数二的人物。他爹爹到底是谁?你怎地不跟他明言?”    石破天道:“是啊,妈,我爹爹到底是谁?我……我姓什么?你跟我说,为什么你一直叫我‘狗杂种’?”    梅芳姑惨然笑道:“你爹爹到底是谁,天下便只我一人知道。”转头向石清道:“石清,我早知你心中便只闵柔一人,当年我自毁容貌,便是为此。”    石清喃喃的道:“你自毁容貌,却又何苦?”    梅芳姑道:“当年我的容貌,和闵柔到底谁美?”    石清伸手握住了妻子的手掌,踌躇半晌,道:“二十年前,你是武林中出名的美女,内子容貌虽然不恶,却不及你。”    梅芳姑微微一笑,哼了一声。    丁不四却道:“是啊,石清你这小子可太也不识好歹了,明知我的芳姑相貌美丽,无人能比,何以你又不爱她?”    石清不答,只是紧紧握住妻子的手掌,似乎生怕她心中着恼,又再离去。    梅芳姑又问:“当年我的武功和闵柔相比,是谁高强?”    石清道:“你梅家拳家传的武学,又兼学了许多希奇古怪的武功……”丁不四插口道:“什么希奇古怪?那是你丁四爷爷得意的功夫,你自己不识,便少见多怪,见到骆驼说是马背肿!”石清道:“不错,你武功兼修丁梅二家之所长,当时内子未得上清观剑学的真谛,自是逊你一筹。”梅芳姑又问:“然则文学一途,又是谁高?”    石清道:“你会做诗填词,咱夫妇识字也是有限,如何比得上你!”    石破天心下暗暗奇怪:“原来妈妈文才武功什么都强,怎么一点也不教我?”    梅芳姑冷笑道:“想来针线之巧,烹饪之精,我是不及这位闵家妹子了。”    石清仍是摇头,道:“内子一不会补衣,二不会裁衫,连炒鸡蛋也炒不好,如何及得上你千伶百俐的手段?”    梅芳姑厉声道:“那么为什么你一见我面,始终冷冰冰的没半分好颜色,和你那闵师妹在一起,却是有说有笑?为什么……为什么……”说到这里,声音发颤,甚是激动,脸上却仍是木然,肌肉都不稍动。    石清缓缓道:“梅姑娘,我不知道。你样样比我闵师妹强,不但比她强,比我也强。我和你在一起,自惭形秽,配不上你。”    梅芳姑出神半晌,大叫一声,奔入了草房之中。梅文馨和丁不四跟着奔进。    闵柔将头靠在石清胸口,柔声道:“师哥,梅姑娘是个苦命人,她虽杀了我们的孩儿,我……我还是比她快活得多,我知道你心中从来就只我一个,咱们走吧,这仇不用报了。”石清道:“这仇不用报了?”闵柔凄然道:“便杀了她,咱们的坚儿也活不转来啦。”    忽听得丁不四大叫:“芳姑,你怎么寻了短见?我去和这姓石的拚命!”石清等都是大吃一惊。    只见梅文馨抱着芳姑的身子,走将出来。芳姑左臂上袖子援得高高地,露出她雪白娇嫩的皮肤,臂上一点猩红,却是处子的守宫砂。梅文馨尖声道:“芳姑守身如玉,至今仍是处子,这狗杂种自然不是她生的。”       这是梅芳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正面亮相。然而在前文,我们可以通过小丐(也就是后来的石破天)的言行举动得知他妈妈的相貌品格(梅芳姑虽不是他生母,但对他确有养育之恩,而且是他内心认定的妈妈)。    小丐被烟霞客骗到摩天崖的一路上,后者一直处心积虑让前者对自己有所求,以完成玄铁令的承诺。但这小叫花却有骨气的很,任他威逼利诱,始终不说一句请求,更是在看到烟霞客“囊中羞涩”时,花光自己身上的银两(之前石夫人闵柔施舍给他的),请这位老伯伯饱餐一顿。这侠义的举动已然令读者拍案惊奇。待到遇到白鲸岛的大悲老人被长乐帮三名好手围困,小丐挺身而出,这份义薄云天更是让人叫绝。    而到达摩天崖后,小丐心知被骗,满腹委屈,却并不怀恨于烟霞客,恰恰相反,小丐从此开始照顾这位老伯伯的饮食起居。    至于后与白万剑联手、助史婆婆练功、为关东四大门派退敌,到替长乐帮接那赏罚令、掉包救石中玉……已成为石破天理所当然的举动。    人之初,如玉璞。一个人的性格品德离不开早年的教育。这玄素庄的小儿襁褓中即被梅芳姑掳去,在荒山野岭中只与一条大黄狗相依为命。尽管这妈妈整日唤他为“狗杂种”,但是独自一人把吃奶娃娃养大,又付出了多少艰辛!我们看重石破天的淳朴义气,然这淳朴义气从何而来?追根溯源,是梅芳姑的教导。       梅芳姑又何必掳来这小儿?    百度百科上有人写道“你见了他就会想起他老子,想起无情郎,免不了伤心生气,这哪是在折磨别人,这分明是想出个法子折磨自己。”    说这话的一定是个神经大条的不懂事男人。    眼前小儿眉眼间尽是心上人的模样,即使心酸也掺杂着甜蜜吧?    爱和恨,已经说不清。       金庸笔下痴心女子比比皆是,程灵素、凌霜华、木婉清、王语嫣、阿紫、梅超风、华筝、穆念慈、瑛姑、李文秀、仪琳、岳灵珊、霍青桐、李浣芷、林朝英、公孙绿萼、程英、郭襄…… 但这些女子要么与意中人并行、要么与之曾度过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岁月,要么在这人的呵护中,最不济也有过一段故事,更有幸运且聪慧者千回百转后赢得爱情,无论如何,在爱人的心中,她们是友非敌,命运对她们并不总是无情的。    可是中意于石清梅芳姑呢?她是他口中的“那小贱人”,是他处心积虑要灭掉的仇人。    海海江湖,也许只有那位唱着“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生死相许”,焚身于情花中的赤练(痴恋)仙子李莫愁,才可以与她相比。       先看两人的亮相:    李莫愁是美貌道姑,言笑娇美,任谁瞧见都不免心旌动摇。    梅芳姑本是武林中出名的美女,却自毁容貌。在《舐犊情深》一章里闵柔担忧爱儿的遭遇,“闵柔忙道:\'那女子瓜子脸儿,皮肤很白,相貌很美,笑起来脸上有个酒窝儿,是不是?\'石破天摇摇头道:\'不是,我那个妈妈脸蛋胖胖的,有些黄,有些黑,整天板起了脸,很少笑的,酒窝儿是什么?\'”而且“他记得清清楚楚,自己的妈相貌和闵柔完全不同,数年前妈妈一去不返之时,她头发已经灰白,绝非闵柔这般一头乌丝,他妈妈性情暴戾,动不动张口便骂,伸手便打,那有闵柔这么温文慈祥?”       再看两位的举动:    李莫愁嗜杀,不仅对陆展元全家族赶尽杀绝(却收了他的一双侄女为徒),更是毫无道理见到姓何的便大开杀戒,平素有人多看她一眼,也不免于幸。    梅芳姑后半生隐匿于熊耳山的枯草岭中,并没伤害过谁。但她“残害”石清夫妇幼子,令他们伤痛余生。可这个小男孩在梅芳姑的另类教育下却长成了一条真正的汉子,与石清夫妇溺爱中长大的石中玉形成鲜明对比!       让我们了解两位的身世:    “李莫愁本是古墓派第三代大弟子,武功高强,品貌出众,而且有一副菩萨心肠。在机缘巧合之下偶遇少年英杰陆展元,当时陆展元身受重伤,李莫愁不顾男女之嫌为他疗伤。不料最后竟然暗生情愫,愈陷愈深,终于不能自拔。终日对陆展元芳心可可,朝思暮想。可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也是陆展元没有当时申明,导致后来让李莫愁误以为陆展元移情别恋,何沅君横刀夺爱,酿成日后惨剧。李莫愁深恋陆展元,为了他竟然公然背叛师门,遭到师父的驱逐。可是从古墓出来的李莫愁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自由和快乐,因为很快她就可以和爱人长相厮守。她幻想了多少种生活的方式,幻想了怎样做一个匹配陆展元的完美女性。她真的是迫不及待要将这个喜讯告诉陆展元,然后他们一起快乐的拥抱相吻。然而所有的悲剧都在她到达陆家庄的那一刻上演了,她怔怔的站在那里,看着她的情郎和另一个女人拜天地。红衣似火,点燃了她心头的嫉妒之苗。陆展元也怔怔的看他,所有的伤害都在这对视之间产生。然后那个清秀美貌的姑娘问陆展元,相公,她是谁?然后所有的仇恨就在这句话上产生,李莫愁痛不欲生。她终于跑开了,哭泣着,比她拜别师父的时候还要伤心,这种撕心裂肺,肝肠寸断的感觉差点让她崩溃掉。她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伤心,从来没有过。”(节选自百度百科“李莫愁”词条)    “梅花拳掌门梅芳姑,生父姓丁,即丁……(他读到这里,含糊其词,人人均知他是免得丁不四难堪)……自幼随母学艺,十八岁上……其后隐居于豫西卢氏县东熊耳山之枯草岭。”(《腊八粥》)丁不四和梅文馨的女儿,算来也是武林世家。梅芳姑和石清有着怎样的过往,我们不知道。但我们在故事的结尾听到石清说:“不错!芳姑,我明明白白的再跟你说一遍,在这世上,我石清心中便只闵柔一人。我石清一生一世,从未有过第二个女人。你心中若是对我好,那也只是害了我。这话在二十二年前我曾跟你说过,今日仍是这样几句话。”诸位,不知你们是否曾听到或说过这样的话,你对此有何感想?在笔者看来,这几句话听似义正言辞,实则混蛋至极!二十二年前你说过,可是在那之前呢?就像杨过挑逗公孙绿萼陆无双,那些男子撩拨起女孩的心思时,可是充满期待的吧。看那女孩心中千回百转,男子唇边浮现不易觉察的笑容。面对女孩炽热的眼神,男子满面得意中闪过一丝忧虑和烦躁。之后呢,之后呢?逃离女孩的死缠烂打,其实很简单。只要转身,侧过脸,眯起眼睛,吊下嘴角,重重唾出一个字:“贱!”不顾那女孩惊恐的眼神,大步离开,再不回头,就够了。可是这样无端堕了自己身份,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自然能找来合适的辞令,为自己塑造一个美好形象吧       下面我们来听两悲情女子被拒绝的原因(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不爱):    陆展元抛弃李莫愁的原因书中并未指明。    石清判定梅芳姑死刑的证据却言之凿凿:    石清缓缓道:“梅姑娘,我不知道。你样样比我闵师妹强,不但比她强,比我也强。我和你在一起,自惭形秽,配不上你。”       香消玉殒:    李莫愁挺立在熊熊烈火之中,竟是绝不理会。瞬息之间,火焰已将她全身裹祝突然火中传出一阵凄厉的歌声:“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以身相许?天南地北……”唱到这里,声若游丝,悄然而绝。    (听到石清上述言语)梅芳姑出神半晌,大叫一声,奔入了草房之中。梅文馨和丁不四跟着奔进。    ……    忽听得丁不四大叫:“芳姑,你怎么寻了短见?我去和这姓石的拚命!”石清等都是大吃一惊。    只见梅文馨抱着芳姑的身子,走将出来。       作者后记中写道:“在《侠客行》这部小说中,我所想写的,主要是石清夫妇爱怜儿子的感情,以及梅芳姑因爱生恨的妒情。”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10:17:15 风起的日子  痴心女子多没好下场,这就是金庸的理论!
11:28:00 蒹葭  也许没有好下场才能凸显其痴心   书剑恩仇录中的李浣芷,就没几个人记得…… 15:45:34   来自: 梦醒一场空 (杨柳岸晓风残月) 侠客行(全二册)的评论 && 提示: 有关键情节透露   主人公石破天自小没名没姓,和一个他以为是自己母亲的女人,僻居于一座不知名的荒山上。那女人叫他做狗杂种,他便以为这就是他自己的名字。那女人脾气古怪,动辄打骂于他,他也习以为常。他从小学会了砍柴、做饭等种种家务,却大字不识一个,于世事、人心更是一无所知。一天那女人忽然不见了,他自小相伴的那条叫“阿黄”的狗也不见了,便出去到处寻找。结果人和狗都没找着,自己却迷了路。    当他来到一个叫侯监集的小镇上时,适逢许多武林人物为一枚玄铁令大动干戈。他是个小乞儿的样子,谁也没注意,却因为饥饿太甚,捡了个混战中撒落在地的烧饼吃,意外地得到了玄铁令。正在众人发现,各各威逼利诱之时,玄铁令的主人谢烟客适时赶到。将玄铁令夺回。但这个魔头恪于诺言,必须答应为持令者做一件事,他怕众人教唆这个小乞儿让他干不利于他的事,便连令带人一起携走。不料他想尽办法也不能让石破天求他一件事,石破天告诉他,母亲对他的唯一教诲,便是不管怎样也不能求人。他虽然是乞儿却从不乞讨,别人给他吃他就吃,别人不给,他实在饿了,便拿了就吃,他也不知道这叫偷,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谢烟客无奈只好带他回自己隐居的摩天崖,途中石破天遇见几个武林人物围攻一个叫大悲老人的老头,他挺身而出,虽然没救成大悲老人,却在他临死之前做了他的朋友,得了他一套载有武功的泥人。到了摩天崖,谢烟客传授他两种极阴、极阳的内功,想让他走火入魔而死,以绝后患。     不料正在石破天阴阳交战,即将走火入魔的时候,长乐帮来人硬说石破天是他们的帮主,将他劫回帮中。帮中的医道高手贝海石将石破天救活,反而成就了他阴阳合一的无上内功。帮中人都认定他就是名叫石破天的帮主,他怎么解释也无济于事。后来他自己也怀疑起来,等到他结识了一个名叫丁当的女孩,那女孩指给他看,她从前在他肩头咬伤的疤痕时,他就更懵懂了。他喜欢丁当又不敢喜欢,因为他还不能确定自己到底是谁。     幸好在他最为难的时候,真的石破天被帮中人捉回。原来贝海石等人知道“狗杂种”不是真的石破天,但因他长相与石破天酷似,因此故意将错就错,让他冒名顶替,以替他们消解即将到来的灾难,而石破天肩上的伤疤,也是贝海石在他昏迷时用手术弄上去的。这时石破天已以帮主的身份接了侠客岛的赏善惩恶令,而在雪山派作了恶又冒名石破天逃出来做了长乐帮主,后又逃走的石中玉却又冒充“狗杂种”,石破天骗得了谢烟客的信任。石破天刚在石中玉父母那儿得了一点温暖和爱意,石中玉的到来使他只好又离开了。     他先和人见人怕的赏善惩恶使交上了朋友,结为兄弟,后又邂逅雪山派祖师白自在的妻子小翠和她的孙女阿绣。开始他被误认为石中玉,差点被杀,但等误会澄清,小翠却收他作了金乌派的掌门弟子,阿绣与他也渐渐两情相悦。他们赶回雪山派,石破天凭借自己的盖世神功消解了雪山派的门户之变,治好了白自在的疯病。这时谢烟客在石中玉的唆使下,赶来向雪山派寻仇,但石破天的出现终于使一切真相大白,而丁当也彻底弃石破天而去。 不久石破天随白自在等武林高手持令前往侠客岛,在岛上经历一番惊险后,终于弄明白了三十年来许多武林高手前往侠客岛一去不返的真相:岛上一个山洞里的石壁上刻着李白的那首叫做《侠客行》的五言古诗,其中隐含了一项绝顶神功。侠客岛主从中土以赏善惩恶令逼来众多武林高乎,只是为了一起参详这项神功,但各人见仁见智,谁也破解不了,而对武学的酷嗜,却使这些人面对石壁神智痴迷,再也不想离开这个山洞。石破天听着众人的争论,看着他们痴迷的样子,只是感到害怕,却不明所以。众人都在诗句分解注释的各个小山洞,他因为不识字,在那儿既害怕又看不出个究竟来,便来到刻着整篇诗的大洞。不料他往石壁上一看,目中所见都是一把把形态、剑势、剑意各各不同的利剑,所有的文字于他毫无实际的意义可言。他顺着剑势、剑意看去,内息自然而然随之流动,手舞足蹈,待得从头至尾看完一遍,这项神功已是被他练成了。     回归中土后,为解一桩武林疑案,他随丁当的叔祖丁不四等去寻找他的女儿,终于又回到了小时候居注的荒山。当他看到那条与他阔别已久的狗“阿黄”时,欣喜若狂,看来,在石破天的心中,绝世武功远比不上“阿黄”,比练成“侠客行”武功更高兴万分。然而他的身世依然是个谜。   这里用石中玉和石破天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对比来反映人心叵测。十分深刻   
19:07:48 茄同学  剧情介绍,很详细。
14:22:49 梦醒一场空  呵呵
11:57:47 天天  呵呵 ~ 剧情不错... 02:23:05   来自: 林友小九 侠客行(全二册)的评论 && 提示: 有关键情节透露   以前看了几次,大多看了故事情节,这次看,大概用了3,4天的时间,一部分是晚上回来,还有上微机课的时候拷在SD卡上带到机房里看的.    诚然如作者自己所说,是不可思议的缘分.因为金的小说我大抵每部都看过很多\"次\",次数多,精读的却少.主要的目的还是撩以自愚.这次打开电子书的页面,本想认真一字一字的看,但是很快,又没有控制住自己,这才明白,读书要慢下来,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侠客行,与佛有缘,也能够教导我一些做人的道理.虽然作者说自己当时尚没有受到正式的佛法影响,但是字里行间都能看出作者对于初出为人的破天的设计上,是顺应着人性自然而发展的.破天的性格中,固然有天生的淳朴与正直,但更多的,是体现了一种善的环境.这种环境不仅仅通过闵柔,石清来表现,甚至是通过一些所谓的\"坏人\"或者亦正亦邪的人来表现的.比如,狗杂种的妈妈,对他很不好,经常无情的打骂,但是如果没有这样形成破天善于忍辱,万事不求人的性格,他可能很早就死在江湖中了,正是他的这种\"无私\"\"善良\"的性格,成就了他在巧得玄铁令,遇到老谢后的神奇武功.在这部书里,出了石破天,每个人都是有自己的\"私心\"的,甚至包括可能是他亲生父母的正道人士:\"玄素双剑\".可就是这样每个人的私心,最终使得破天能够顺利的成长.       老子在道德经里曾说,天地之所以长且久着,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圣人无私,故能成其私,说的大抵就是这个道理了.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翻滚烦恼,大都是因为有\"私\",但是真正的有私,是通过\"无私\",自然而来的,古人说的道理,今天还有几人关注?
19:15:12   来自: 小桃子phoebe (小桃子被吃了。) 侠客行(全二册)的评论 &&   这套作品集的前言里金庸写道自己几十年来每天读书至少5个小时,真是让人佩服,常常羡慕人家能够找到发自内心喜欢并成为生命一部分的爱好,所以觉得金庸先生真幸福。看完《书剑》再看《侠客行》,写作技法以及思想观念上的发展与进步确实非常明显。      《侠客行》是一部让人特别有满足感的小说。      当然张彻1982年改编拍摄的电影也不错。
23:19:16   来自: Tommy 侠客行(全二册)的评论 && 提示: 有关键情节透露  读金庸,《侠客行》,感触很多,两处颇深:    龙岛主,木岛主,雄居侠客岛,聚天下武学名士,“读诗”四十载,皓首太玄经。结果,石破天误打误撞,大字不识一个,却从“诗”“经”中悟出岛上的的绝世武功。龙、木二位岛主欲一窥武林绝学,执着四十年。谁知愿成之日,便是他们寿寝正终之时。    或许有人认为:“他们死前知道了《侠客行》里的武学秘密,四十年的光阴没有白费,值了。”    那么,我疑惑:如果他们死前没能知道《侠客行》里的武学秘密,四十年的光阴就白费了,就不值了吗?    一样的执着,一样的痴迷,一样的四十年。能够只凭结果来断定值不值么?如果不能,又如何断定?    还有,梅芳姑,容貌美丽,文武双全,琴棋书画,红妆烹饪,无一不精。这样的女人,可用臻于完美来形容吧!她认定石清,一心一意!但石清和他的师妹青梅竹马,携手江湖。梅芳姑因爱生恨,“杀死”石清、闵柔的次子,自毁容貌,隐居山野。    可叹啊!也许爱情没有公式,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梅姑你就认了吧!    但是但是,好讽刺啊!石清最后对她说:“……你样样比我闵师妹强,不但比她强,比我也强,我和你在一起,自惭形秽,配不上你。”    梅芳姑听后便寻了短见。    命运跟她开了好大一个玩笑。她每天在想我哪里不够好,让他不喜欢我,到底哪里不够好?    结果答案是:你没有不好,你是“太”好了!    石清其实不必看见梅芳姑就自惭形秽,芳姑也有很不好的地方,比如眼光太差,看上石清,便是她一生最大的缺点。   
00:03:39 游  女强人喜欢男强人,而男强人喜欢女美女。。。 22:58:32   来自: Naraka 侠客行(全二册)的评论 &&   他,横空出世,由懵懂少年成盖世大侠;他,飘然独立,于纷繁乱世获武学精妙。他或许是一个傻瓜、一个白痴,却仿佛在无意之中经历人生最完美的模式,他是石破天,一个连自己名字、生世都搞迷茫不知的少年――《侠客行》的主人公。   陈墨先生对金庸的这部小说的评论是,它是金庸先生的众多作品当中最不为人称道的一部。的确,即便在我看来,《侠客行》也不似此前所阅读的《天龙八部》、《书剑恩仇录》、《射雕英雄传》等带有金庸小说惯有的场面宏大、历史性强的标签。相反的,故事被安排在一个未知的时空里的乱七八糟的江湖中。这个江湖既没有前因,也仿佛没有后果,没有任何历史的积淀,除了传统武侠小说中的武当、少林之外,再无别的有时间感和延续感的场景。更奇怪的是故事的主人公开始涉入江湖的地方,这个地方――他和“母亲”一直生活的地方――也是莫名其妙的,我们从中并不能得到任何有影响的东西――像人的童年影响人一生的东西。郭靖生于蒙古草原,性格中带有了豪放与广大;萧峰长于少室山下,思想里缠绕着佛家的忍耐和放达。这是金庸先生搞错了吗,把主人公这样草率的安置在这样一个可能连先生自己也说不清楚的地方?从书的第一页到石破天回到这个地方向天发问“我是谁”的最后一个字,我一直迷惑于这个问题。然而还是耐着性子读完了,借鉴众多泰斗的评论,细细思考,慢慢明白它的内涵博大与精深。一个渺小的读者从内心深处,觉得自己好象是刚刚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那只猴子,奔跑在海边的礁石上,阳光照射着它,它睁不开双眼,眼里绷着泪。      “我是谁?”      应该叫他什么才好?故事的主人公。他拥有无数的名字:梅芳姑叫他“狗杂种”、贝海石叫他“石破天”、白万剑称他“石中玉”、阿秀唤他“大粽子”、叮当喊他“天哥”、丫鬟侍剑叫他“少爷”、张三李四叫他“兄弟”、威德先生叫他“小子”……他到底是谁,身世又是如何?他从一个无名山冈中来,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最后却连自己到底是谁,究竟是不是白万剑夫妇的儿子甚至该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都弄不清楚。他仿佛是作者从浩瀚的时空之中随意揪出来的一个人,又在这个人漫长的人生里面,随意揪出来一段事。他是个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的人。   然而就是因为这样,因为没有名字、没有背景、没有身世,这个少年才可以获得书中其他人遇事时不可能出现的轻松态度。正因为没有名字,所以别人叫他什么他毫不在意,别人的评论――这个人性中最薄弱的环节――根本无法伤害他;正因为没有背景,所以他可以不顾背景,可以做自己认为对的事,说自己认为对的话;正因为没有身世,所以也不必背负沉重的身世,孑然于江湖。   既然他是一个“随意”的人,那么是否可以看作是所有人呢?   我是谁?每个人都想过这个问题吗?如果我有名字,那么名字就是我吗?如果我有背景、有身世,那这些东西就可以代表我吗?我到底是肉体的我呢,还是精神的我呢?《西藏生死之书》中说“也许害怕死亡的最大理由,是 因为不知道我们到底是谁……我们一直都跟他生活在一起,却从来不曾真正面对他。”   那少年不知道,他快速地跑向田野,愤怒地问天。直到那时,他才终于清醒地认识到命运将他捉弄。   是的,认真的思考一下,也许我们从出生到死亡,都无法清楚地参透这个难题。   金庸先生不仅在作品里让读者猜测那少年的真相,也在作品里让读者猜测自己的真相。         “这是哪里?”       这恐怕是人昏迷醒来之后所说的第一句话中频率最高的一句。是的,这是哪里。   《侠客行》中的无数场景,长乐帮、上清观、雪山派、侠客岛……这些地方尽管拥有着代表这个地方的名字,然而它们却失去金庸先生其他小说作品中各种场景、地点的理所当然感。小说中的人物、场景、地点、前后关系,甚至武功、暗器、毒药都来得十分古怪而且孤单,让人莫名其妙。一个个像是桂林山水中的喀斯特地貌,平地生出,毫无关联。这一页还在酒店里吃馒头,下一页便走到了雪山派见到了锁在牢房里的威德先生,空间的跳跃大起大落,从这里一下子到了另外一个陌生的地方。这让我无可奈何的又想到了刚刚提到的“随意”理论。如果把整个故事当作一段平凡的人生、把这些场景解释为人生之中经历的无数的点,那么是否可以勉为其难地解释它的不确定性呢?是的,不管是从一粒沙预见这世界,还是从一朵花观望整个天堂,它们的“随意性”的确带有了广泛又不可忽略的象征。主人公毫无目的地来往于这个江湖给他营造的场景,在他身上正在经历着人的演变。就像我们也不知道从哪里来,又将往哪里去,迷迷糊糊地在无数或许是命运预定的坎坷里遭遇我们注定的轮回。在他的身上,我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影子,像梦里的那条蛇,紧紧地咬住自己的尾巴,不停地旋转、旋转。      佛之大者      如果说郭靖展现的是儒家精神的话,那么《侠客行》中的主人公则是佛之大侠。从开始到结束,这个横空出世的大侠都不曾拥有俗世人物中追求的两样东西――金钱和权利。梅芳姑给他的教育是无所求与忍,他自然戒除了贪、嗔、痴。如果说他有着和阿秀的爱,但也是毫无淫亵之念的纯洁的爱,惺惺相惜的爱。   正是这样,在侠客岛中,众人都为了《侠客行》传说中的高深武功运用此前的武学思维绞尽脑汁,而唯独他的无所求、他的不识字,让他在混乱思维里,看似无意的参破《侠客行》。金庸先生的这个安排,似乎正是要让读者明白,看破束缚在人身上的后天烟火气,回归本我,才能获得成功。索甲大师认为:“我们的使命是求得平衡,发现中道,学习不要沉溺于现代生活的享受中,关键在于单纯,不要以外界的活动来过分伸展自己,而是要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简单。”      《侠客行》中的谦谦君子们,无一不是相伪的,贝海石如此、“君子剑”石清如此、自以为是的威德先生如此,甚至慈爱的阿秀奶奶、武功高深莫测的张三李四都是如此,人们都带着沉重的功利心态生活、行走,扭曲着本来的面目。唯有这个什么江湖规矩、什么长幼尊卑、什么尔虞我诈都不懂的穷小子、傻小子,自始自终都保持着善良、谦逊和单纯。但又正是因为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不懂,才能获得这一份飘然的保持,才能不必考虑得到和失去,“吃得下,睡得好”,生活满足又安然,并且获得了金庸先生的偏爱,修成旷世的武功。尽管他从未想过这一点,但是他的一切,这些尘世中的人,又怎么会真正理解呢?这正是佛家推崇之道啊。      《侠客行》,侠客行,实际上只是人的故事,一个简单的人的简单的事。然而又有多少人,能够参透“简单”两个字呢?      
19:17:49 Naraka  玄学 一知半解
19:09:39 海鸥瞳孔  评得好 很you同感....
10:11:59 超歌?小光头  直到看了此评论,才知道这本书的深意. 我很认同这种看法.   谢谢你的文字。很好的文字。
23:21:00 冷月闻笛  《侠客行》是我唯一细细看过两遍的金庸武侠小说。我觉得她是唯一一部让人觉得接近纯文学,或者或,就是纯文学的,武侠小说。大侠都是独来独往的,强盗才聚众。如果人人都希望《侠客行》,我才觉得奇怪呢!我会思索自己是不是把脑子撞傻了。
22:28:03 倒背吉他弹棉花  看了这篇文字发现自己把这书白读了……   受教了……   感谢…… 17:44:05   来自: Susy 侠客行(全二册)的评论 &&   这次选了《侠客行》来看,完全是很主观的根据我对这些书的印象来挑选的。   记得当初玩《金庸群侠传》的时候,就对“侠客岛”以及“腊八粥”印象很深,但又不知道本书中具体的来龙去脉,所以,算是给自己解疑吧:P      因为见过梁朝伟的石破天剧照,所以脑子中很自然的就用他来代入了角色。   至于叮当,看前面部分的时候,一直觉得她和黄蓉很像,都是鬼灵精怪的女子。可是看到最后不免很失望,这,这,简直比阿紫还不如啊!当然,其实我是喜欢阿紫的。   丁不四的性格很有老顽童的影子。      然后这本书终于让我承认,金庸小说中的主角练功都很方便 =。=||| 总是有一系列的奇遇而让他们成为武林中最让人意外的高手,以前我是不承认这点的。或许实在是石破天的经历太“速成”的缘故吧……      结局让我很失落,像是看到高潮处却给硬生生截断一样。   石破天才刚成为绝世高手,怎么不继续搞些名堂出来? 石破天应该就是石清、闵柔的儿子,为啥金老要留个悬念?本书的情节让我觉得完全没有《笑傲江湖》铺陈的好。   说起来我还真怀念《笑》,应该会再看他一遍吧?   
09:10:00 永客他乡  看这种传奇故事是不能较真的
17:07:54 Phil  那是,武侠就是成人版的童话吧~
23:49:42 菜子  这本写得真不好…… 16:47:05   来自: popfish (爱谁谁~~) 侠客行(全二册)的评论 &&   很M愧,@部本砥婚L的谷嗬mmx了一多月。期g手CYM包月,玩起手CW[《大宋豪b》,]rg的上看,加之十一一失〉穆眠[,更是找不到x男那榱恕4绞贿^後,生活恢了C械的日程,可以著x恕   石破天其有些像阿甘,自小未接|世事,又有一脾夤殴帧⒏星樯钍艽斓摹袄”教育,mf天Yf(似乎金庸械哪兄鹘嵌加羞^目成b、悟性O的天x),但H淼浇愕蒙习壮找。   v了有@oU的遭遇,m然得一身武,s也吃蛄丝囝^,未必幸福。   ---   丁当抢上前去,颤声道:“你……你……果真是天哥?”那少年苦笑道:“叮叮当当,这么些日子不见你,我想得你好苦,你却早将我抛在九霄云外了。你认不得我,可是你啊,我便再隔一千年,一万年,也永远认得你。”丁当听他这么说,喜极而泣,道:“你……你才是真的天哥。他……他可恶的骗子,又怎说得出这些真心情意的话来?我险些儿给他骗了!”说着向石破天怒目而视,同时情不自禁的伸手拉住了那少年的手。那少年将手掌紧了一紧,向她微微一笑。丁当登觉如坐春风,喜悦无限。     石破天走上两步,说道:“叮叮当当,我早就跟你说,我不是你的天哥,你……你生不生我的气?”     突然间拍的一声,他脸上热辣辣的着了个耳光。     丁当怒道:“你这骗子,啊唷,啊唷!”连连挥手,原来她这一掌打得甚是着力,却被石破天的内力反激出来,震得她手掌好不疼痛。     石破天道:“你……你的手掌痛吗?”丁当怒道:“滚开,滚开,我再也不要见你这无耻的骗子!”石破天黯然神伤,喃喃道:“我……我不是故意骗你的。”丁当怒道:“还说不是故意?你肩头伪造了个伤疤,干么不早说?”石破天摇头道:“我自己也不知道!”丁当顿足道:“骗子,骗子,你走开!”一张俏脸蛋胀得通红。     石破天眼中泪珠滚来滚去,险些便要夺眶而出,强自忍住,退了开去。   ----   正主骸⒛小怕事、花花公子般的石中玉F身,於是之前得到的老婆、父母的P岩叨猓约阂廊皇枪我蝗耍路未得到、也未失去。   石破天究竟是小f中的人物,放在今社楫,有坦UU的心胸,bx助人的崮c,大是大非的明辨,可惜@些既不能sA富F,也不砹季美眷。   金老子在後中到:“一九七五年冬天,在‘明报月刊’十周年的纪念稿‘明月十年共此时’中,我曾引过石   清在庙中向佛像祷祝的一段话。此番重校旧稿,眼泪又滴湿了这段文字。”囫魍的看^s不得原文了,於是又翻出重兀   --     石清在庙中向佛像祷祝的话是这样的:        这孩儿虽然不肖,胡作非为,其实我爱他胜过自己性命。若有人要伤害于他,我宁可性命不要,也要保护他周全。今日咱们父子团聚,老天菩萨,待我石清实是恩重。             闵柔也有一段相似的祝告:        如来佛保佑,但愿我儿痴病早愈。他小时无知,干下的罪孽,都由为娘的一身抵挡,一切责罚,都由为娘的来承受。千刀万剐,甘受不辞,只求我儿今后重新做人,一生无灾无难,平安喜乐。   ----   石清夫D鹤樱是作憾喽s承受了太多恩情的石中玉,一是自小孤苦命e多L雨b知自己名字是“狗sN”的石破天。恩恩怨怨,倒回,直到最後方知因由的石清夫D如何面ψ约旱墓侨猓牡酱岁┤欢梗匚oF。   X海中忽然蹦出一段: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20:25:11   来自: 熊 侠客行(上下)的评论 &&   我映像比较深刻的武侠片断是小时候看得侠客行。那时还是一个哥哥租的录像带。看得整天神神道道的。直到后来我读了侠客行的原著,总是觉得只写了一半,还有一半没有结束.   
21:16:55 brant  侠客行写得缩手缩脚,读得别扭.倒是附录里面的一些改写的短篇很不错,尤其是越女剑,算是给侠客行那本书挽回点面子.
12:57:27 camelye  我喜欢神神道道这个词,是哪里的方言呀?
17:59:39 悯鹤  我喜欢这本书,看起来更像是一个童话   里面有好心的王子
16:24:04 プ孤.?  .........
09:40:03 星  总体写的不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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