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中国男多女少有人提出一妻多夫大家怎么看片?

中国男多女少可不可以实施,一妻多夫制
中国男多女少可不可以实施,一妻多夫制
一妻多夫制复偶婚除一夫多妻外,又有一妻多夫制(Polyandry)。此种婚姻型式即系一妇同时可与数个男子有合法婚姻关系,亦为社会文化所允许。唯行此种婚姻制度者,极为少有。多夫制似较多行之於母系社会。此制一妻有数个丈夫,其中一人为正夫,其馀为副夫。性权利通常经由正夫及妻同意后,由正夫分配行使。男子除分享其妻之性权利外,也可能要求把自己所生之子女归在自己名下。子女则可分别向其生父要求财产权益。另外,所有子女对其母亲所有之财产享有同等权益。行一妻多夫制之社会通常行兄弟共妻制。为维护两族间之既存关系,并保存全族人之权益,妻之夫死亡,以其夫之兄弟为夫。在此制中,夫之兄弟有责任纳寡嫂为室,所生子女视为死者之子女。另一情形则为:与寡嫂结婚,子女则在自己名下。此与前者不同。一妻多夫制有行兄弟共妻者,亦有非兄弟共妻者。复偶婚亦有多夫多妻之共同婚,为初民社会中数夫或数妻之共同团体。两个男子与两个以上女子之婚制,乃极为罕见之婚姻型式,亦从未成为一种主要型式。如果有之,亦仅为适应当地当时之一种权宜办法。(席汝楫)一妻多夫制(polyandry)一个女子同时与几个男子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它与一夫多妻制都被认为是人类婚姻的例外形式,并不是普遍流行的。一妻多夫的主要形式有:①有血缘关系的几个兄弟共娶一妻,一般由长子出面迎娶,以后造成兄弟共妻的事实;②朋友共妻。这种婚俗主要流行于印度南部和中亚一带,其形式多为依次同居,不是联合同居,所生子女或依次先后各规其夫,或归母亲所指定的父亲。多夫制除起源于群婚这一因素外,发展到现代,还有重要的经济原因。中国西藏门巴族的一妻多夫制主要是兄弟共妻,其形成原因主要由于农奴制度的压迫,兄弟共妻不分家,才能有力量应付繁重的“乌拉”差役。朋友共妻也是与经济原因有关的。一妻多夫制主要在我国西藏的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中存在过。印度也存在有一妻多夫制,但与西藏诸族的一妻多夫制有些不同。其形成原因,一说与原始人广泛流行溺婴有关;一说在阶级社会中,与保护财产不被分割有关;有的还认为可能与男子经常外出,妻子需人照顾,或婚后不育等有关。——摘自《简明文化人类学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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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婚、一妻多夫雅砻江流域的神秘婚俗
云南著名的走婚部落泸沽湖不再孤单DD走婚、一妻多夫,“大香格里拉”雅砻江流域的一些藏族村寨将女性文化时期的婚俗顽强保留下来。走婚文化的两个“孤岛”这是距离云南泸沽湖数百公里的四川鲜水河大峡谷,18岁的年轻扎坝人(藏族的一个支系)白玛泽仁非常坦率,“我15岁时就开始走婚了,那是我收购松茸时认识的一个姑娘。”如今,他的“嘎依”(女朋友)住在距离峡谷4000多米的高山上,去那个寨子一趟相当于一次登山比赛。鲜水河谷中生活着几千扎坝人,他们分布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和雅江县交界处的几个山乡里。一个村子的人不多,年轻人必须翻山越岭去别的村寨走婚。在62岁的卓玛拉姆家,她的4个孩子有两个父亲,其中大女儿一个父亲,另一个父亲属于其余3个。他们当然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因为他们不时来探望自己的孩子;没有人对此感到不适;女孩们已经习惯“不断选择”,她们的情人在夜晚悄悄来了,黎明时悄悄离开,如果她不再喜欢这个男孩,可以随时更换。“走婚最大的好处是住在母亲家,不分家,大家一起干,有种地的,有搞运输的,有上山捡虫草的。在我们这个大峡谷里,只有大家庭,才能富起来。”白玛泽仁说。许多游客曾经带着空前的“性幻想”来到泸沽湖试图走婚,但大多以失败告终,因为摩梭人拒绝外来“入侵者”。从地图上看,鲜水河、泸沽湖位于雅砻江上下游。江河孕育文化,藏学家任新建说,《唐书》里记载的东女国范围就在今天川、滇、藏交汇的雅砻江和大渡河的支流大、小金川一带。走婚制度是女性文化的标志,雅砻江流域当年很可能被这样的婚姻制度所主宰。但绵延的走婚文化带最终与东西向的汉藏大通道DD川藏线相遇了,大通道的非走婚文化淹没了走婚文化,只剩下两个孤岛:鲜水河、泸沽湖。走婚是“母系”家庭中重要组成部分。成年男子“走婚”是一个传宗接代繁衍后裔的途径,只是不同于其他民族夫妇长年生活在一起。他们是日暮而聚,晨晓而归,暮来晨去。摩梭人走婚有两种方式:一种叫“阿注”定居婚;一种叫“阿夏”异居婚。不管那种婚俗都得举行一个古老的仪式,叫“藏巴啦”,意思是:敬灶神菩萨和拜祖宗。在女方家举行这个仪式,时间一般在半晚,不请客、不送礼,朋友们也不参加。这个礼仪是由男方家请一证人把求婚者领到女方家,当然是男女青年早已有了感情了,不存在媒妁之言,母舅之命。他(她)们的母亲及舅舅们也了解和默认后才举行,男方家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把带来的礼品按规矩放在火塘上方锅桩的平台上及经堂里的神台上,向祖宗行礼,向锅桩行礼,再向长辈及妈妈、舅舅、姐姐行礼,然后接受长辈们及姐妹们的祝福。送去的礼品按尊长、老少各有一份。你的心上人“阿夏”必须按摩梭人装饰,从头到脚精心打扮。男方会得到女方精心用摩梭麻布亲手织成有摩梭特色的花腰带。女方家决不会向男方家摊派钱物。他们认为男女相爱是平等的,比什么都重要,感情是摩梭人“走婚”的重要因素。当证人向“阿夏”有母亲、舅舅们交待完后,从此男女双方就公开化了,“阿夏走婚”不请客,不操办,这种古老的风俗又可俭朴、又省事,整个仪式一个小时即可完成。现在来讲“阿注”定居婚。摩梭男女青年通过“走婚”仪式后或从男女双方家搬出居住在一起,或男方到女方家居住,也有女方到男方家居住的,但后两者并不多见,他们长年相守、生活在一起,抚养着下一代。这种定居婚为“阿注”定居婚。“阿夏走婚”:每当夜幕悄悄降临后,这个家庭中成年男人们就出云了,他们当中有各位舅舅、哥哥、弟弟,各奔东西南北,去自己的“阿夏”家。对方的姐妹们在家中等候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到来。他们晚间特别忙,当家长的母亲更是双肩重担,既要打点舅舅和兄弟出门又要照料家中老母和姐妹与小孩们,还要接待自己的“阿注”(丈夫)来幽会。摩梭人“母系”大家庭的夜间生活,你若细心观察,不难发现其中的一些规矩。对于那些外面敲门的男人,或者客人,年老的舅舅们是决不会去开门的,也不问是谁,主妇也不予理睬。除非你在门外吆喝几声,说明你是外来的客人,家中老人或小孩才会给你开门。家中成年姐妹众多,但来幽会的“阿注”也多,各有各的幽会暗号和传情方式,如果不是自己的“阿注”就不会让他进自己的闺房,姑娘的闺门一定要对好暗号她才会轻轻打开,大木摞平房母屋里住着年老妇女及儿童,她们一概不管院中之事。在她们这里,不存在“第三者”,也不存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规矩,更不存在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说法。男人、女人各住各的家,你不靠我养,我不靠你活,天下男子到处有,东方“女儿国”的女子任我求。在性事方面女方占主要地位,有了这些实感人们才恍然大悟,为什么摩梭人根本不存在离婚、寡妇、子女无人抚养、财产继承、流浪儿等等社会问题,他们有自己的性爱观念与道德标准,与我们完全是两码事。在他们这个氏族中,大多数“阿夏”、“阿注”们都是相敬如宾、相互负责,只是没有其他民族那样明确而已。在某些村寨和某种宗教的家庭结构及婚姻现实中,不同程度存在这种现象,男性们既不是名正言顺的丈夫,又不是名副其实的父亲,对妻子负责任,对儿女尽义务的事,男人们一古脑丢进泸沽湖里去了。一旦他的女朋友关门拒绝,或者男人们喜新厌旧,往日情意便烟消云散,只留下一场春梦,这也是一个迷。在她们这里男女性爱关系与经济关系牵连不大,结合是自由的,两厢情愿的,离异更是无瓜无葛,不会发生任何纠纷。男女双方都有主动权,社会、家庭不干预,即使发生纠纷,双方母亲、舅舅们也会妥善处理。结合并不是以谋生为目的;离异也不会危及谁的生存,经济再富裕也不会为彼此结合稳固构筑可靠的基础。摩梭“阿夏”走婚的相互结合、离散,其原因是感情为前导。因此,有的摩梭人成年后,男女双方感情不合,在无孩子前更换“阿夏”、“阿注”是常有的事,而有了孩子后,就不可轻易更换了。在夜幕降临之下,在黄昏时分,芳龄女子按奈不住激动的心情,许多夜晚使者,暮来晨去。在他们性爱天地里,也不是我们常人所想象的那样每个女子都可以去爱,每个男子你都可以去求,他们求爱方式是在生产劳动、工作学习、走村串户、走亲方友、经商与其他活动中进行的,相互了解,具有一定感情基础之后,相互交换一些礼物,如手镯、项链、戒指、手表及衣物等等为定情的信物,这些东西只有他俩和母亲才知道。随着男女之间的感情逐步加深,“走婚”幽会相聚的次数就越多,有的情侣关系就稳定下来直到终生。如果你花言巧语,不诚实,无本事,游手好闲,时间一长,你就得扫兴回娘家了。“走婚”在摩梭人家庭结构中的事实,是当代人无法想象的,实行自由“走婚”其奥秘在于母子们无后顾之忧,“母系”大家庭是每个人的庇护所,对于成年男子来讲,“母系”大家庭是他们赖以生活及养老送终的最好乐园。男子汉们当然何乐而不为呢?这就是他们“走婚”习俗能延续至今的原因之一。摩梭少男、少女们在这“母系”大家庭中由祖母、母亲、舅舅、姐姐们精心照管渐渐拉扯长大,他(她)们具有集体主义思想和互敬互爱的美德。孩子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里接受大家庭的意识和尊老爱幼的教育,服从母亲和长辈,按先长后幼分配食物或其他东西,不干缺德事,这些风俗习惯,道德标准给孩子们打上了深深的印记。近几年,虽受外界影响,但摩梭人的社会相对于外界是比较安定的。有统计,泸沽湖上下的自然村,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只有1个人被劳动教养过3年,在这50年里,全行政村近千人中,犯轻罪的只有1人,没有犯重罪的。所以说青年一代的思想与从小就受到长辈们朗好教育是分不开的。不管是过去人民公社、生产队或现在个体经济,摩梭人至今都保存着古老的“共耕分食”的形式。这种生产劳动过程给男女青年提供了相互了解的机会,爱情也就在这种土壤中产生了。他们团结互助、淳朴、宽厚、热情大方的美德,蔚然成风,真挚动人,令人羡慕不已。当少男、少女到13岁时,“母系”家庭就要为他们举行“成丁礼”,给女孩子穿裙子,给男孩子穿裤子,这个典礼对摩梭人一生都至关重要。“成丁礼”在农历大年初一这一天举行,等公鸡叫每一遍时,母新把孩子叫起来洗脸梳头,把木摞大平房火塘里的火烧得旺旺的,舅舅们搬不大“猪膘”肉和一袋粮食,祖母或母亲拿来新裤子、新裙子,在锅桩前祷告后给她(他)们穿上。女孩在13岁前扎小辫,之后开始留长辫。过去是用黑牦牛尾毛,现在改用黑毛线,用黑色丝线编成大辫子盘头,缠大包头,和成年妇女一样打扮。母亲让女孩子站在正房中心火塘右边一根叫“女神柱”的旁边,给她脱去昔日长衫,穿上金边交领右开口黑金绒或红金绒短上衣,白色或天蓝色白褶长裙,扎宽绣花红腰带,在大辫盘头上载一朵红花。摩梭少女们穿的白褶长裙及服装、头式非常好看。年满13岁的男孩则由舅舅给他脱去昔日长布衫,穿上短衣,宽腿裤,扎上彩色腰带,同大人一样了。举行成丁礼的孩子必须一脚踏在猪膘肉上,一脚踏在粮袋上,表示将来有吃有穿,接受母亲和长辈、哥哥、姐姐的祝福,向长辈行礼,向“锅桩石”行礼,然后由大人领着走方亲友,接受亲朋和祝贺和礼物,最后宴请亲朋好友。因地域关系,“成丁礼”在有些地方也有不同之处,但大体上还是相同的。这些古老礼仪使少男少女们接受了成年人教育的第一课,从此他们迈开了人生步伐,步入了青春期,成为“母系”大家庭中正式成员。女孩跟母亲们学习当家理财本领,男孩跟舅舅们学习男人应懂的知识、技能,这些都是直接经验的传授,可谓“言传身教”。少女到了13岁“穿裙子”后,妈妈们会说“小鸟儿出窝了,该学会自家飞了,往后不要再同小娃娃们一起玩了。”到了十七八岁,妈妈或祖母不准她们睡木摞大平房的大火塘边,叫她们到门楼上专门为女儿准备的闺房里住,到那时就会有小伙子成天盯着她们,会托人或利用各种交往送来礼物。在这个民族中姑娘们是绝不会向男子讨好的,都是男人主动上门,如果姑娘确实喜欢你,她会送给你定情物,叫你到她家去求婚,举行“走婚”仪式,约定暗语夜晚相会,你一云她就会给开门,时间长了就会结下百年之好。从此他们的关系便公开化了,不在偷偷摸摸地“走”了,你来了请你到木摞房大平屋火塘边坐着,母亲给你杀鸡、宰羊、煮猪膘肉吃,舅舅们给你倒酒喝…………当小孩降临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便要给小孩洗身,叫“打三朝”,舅舅为之取名,抱出来晒太阳,在院子里走一走。满月后孩子的“阿日”(意为奶奶)背着猪肉、拉着羊、提着鸡及小孩的生活日用品,还要带着送给祖母、母亲、舅舅的礼物来看孩子。在他们这个氏族中,“阿哒”(父亲)认孩子要举行仪式:先敬祖宗,后请邻居老妈妈们吃饭,让乡亲们知道娃娃是谁家的宗族之系,但不能把小孩抱走,小孩是这个“母系”氏族家庭中一成员,男方家是绝对不能带走这孩子的。到这时有的男人会在女方家住下来,但时间不会太长。如果在女方家上门,“丈夫”的地位非常低,只得处处小心,规规矩矩的做人,处处检点自己的行为,完成主妇分给的任务。在木摞房客厅火塘边,这位“女婿”只能盘脚坐在下方的位置上,由当家主妇分给他一份食物。如果这位“女婿”各方面表现不好,自个儿会灰溜溜地回到自己母亲身边,这就是“走婚”全过程。现在随着社会结构的改变,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和当工人、教师等类的男女都在外面实行一夫一妻制,在农村也有部分的男女是一夫一妻制,约占百分之三十,解放以来各种习俗都在演变着。著名藏族学者邓廷良认为,走婚其实很纯洁,因为它剔除了现代婚姻中的“原罪”:物质和利益;科考队的发现也具有说服力:无论是走婚的鲜水河还是泸沽湖,有着各种血缘关系的大家庭都很稳定;北京大学著名人类学者蔡华说,没有姻亲的单系(母系)家庭确保了支系的代代繁衍。但是现在的鲜水河正面临考验:这里正准备修一座大型电站,它高出河谷的大坝蓄水很可能将淹没整个河谷,淹没走婚文化。白玛泽仁和他的乡亲们对此一无所知。“将来?谁知道呢?我们现在生活得不错。”他说。一妻多夫,节约资源的最好方式站在镜头前面的格荣定珠一家稍稍有点不适,因为他们已经从外部世界中得知这样的婚姻可能有点“异样”:格荣定珠和兄弟永争只玛娶了同一个女人――取品。因此,两兄弟在合影时故意拉开了一米左右的距离DD一段令人深思的距离。这就是滇藏沿线一些藏族村寨令人惊讶的婚姻现实:几个兄弟娶一个女人。一妻多夫的婚姻状况着实让人感到意外,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谜团被逐渐揭开DD土地缺少,人口膨胀,这或许是最适合横断山区峡谷生存的婚姻。“我们家是祖传几个兄弟娶一个女人的。”格荣定珠说。家里的分工非常明确:弟弟负责放牧,他负责农田,妻子负责管理家务和内政。一个稳定的大家庭才能富起来;他们有两个孩子,兄弟俩从来没有考虑过哪个孩子是谁的;离婚?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考察队发现,一妻多夫的形成与地理条件有关,这里处于横断山脉区域,到处是高山峡谷;河谷气温高,适合耕作,山间或山顶是草场,只能放牧。这是中国最特殊的区域之一:半农半牧区,这决定了一个男人对农、牧不能兼顾,一妻多夫家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男人正好可以解决这个矛盾。如果兄弟中间有人爱上了别的女人,大家就会把他“嫁”出去DD这会遭到全村的耻笑,因为他在逃避扶持一个大家庭的责任。48岁的白玛朗措是4个兄弟的妻子,她已经是8个孩子的母亲。她被问了一个让她有点难为情的问题:兄弟4个,你最爱谁?她说:4个兄弟我都爱,爱一个不爱另一个不可能。那么,兄弟4个谁最出色?她的回答像外交官一样老练:他们一个比一个出色。大峡谷的特殊地理造就了一妻多夫,这是节约资源也是创造财富的最好的方式。考察队的专家还找出了文化因素DD这一带仍然处于川、滇、藏交界的“大香格里拉”女性文化带,有强大的女性文化传统,一妻多夫没有随着时间的逝去而消亡,它在一些特殊的横断山区顽强地延续下来。“无论走婚还是一妻多夫,都是一种周而复始的内部循环和平衡。它们维系了一个大家庭,避免了建房、分地,而且有效控制了人口增长。”考察队领队单之蔷说,“尽管在中国内地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度,但横断山区部分藏族群众世代相袭的走婚和一妻多夫的婚姻制度也得到应有尊重。当地政府没有计划要‘拆散’这些家庭。”兄弟共爱――探访一妻多夫家庭在尼泊尔的洪拉山区,女人可以同时拥有好几个一母同胞的兄弟作为丈夫,但婚姻却和爱情、忠贞无关,对于女人来说,是幸还是不幸?为了财富,兄弟共享一妻“这么说你居然不跟汤姆的哥哥睡觉?他不好么?”21岁的清玲?赞戈莫放下手中的镰刀,从麦田里转过身来,奇怪地问我。“噢不”,我试图解释,“我也很喜欢汤姆的双胞胎哥哥,但是我们的风俗不一样。如果我和鲍勃乱来的话,汤姆会很不高兴的。”“那汤姆不在的时候呢?”她疑惑地接着问。我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汤姆森?凯利,这些照片的摄影师,就是我的丈夫。但我们来到的地方是尼泊尔西北部的洪拉山区,对自古便奉行一妻多夫制度的当地人,很难去理解“专一浪漫的爱情”这回事儿。我只能尽量比划,“嗯,我爱汤姆,对他有特别的感情,他是我最亲近的人…”但这些,在嫁给了三兄弟的清玲听来,必然是另外一种意思。在这里,只爱一个人,是自私、贪婪的罪恶表现,是应该为之惭愧悔恨的情感。这种貌似以女性为中心的婚姻制度,在世界各地的一些民族中都仍然存在,如我国的部分藏族人、印度南部的托达人、斯里兰卡的僧伽罗人、美洲的某些爱斯基摩人、印第安人、阿留申人等。生活在这里的尼泊尔宁巴人,祖先就是自亚洲的大平原迁徙至洪拉山谷的藏族。他们从祖先那里学会了放牧和贸易,再加上土地耕种,构成了传统宁巴人的主要经济要素,同时也保留了祖先以女性为中心的社会制度。当时游牧部落驻扎下来,因为居无屏障,容易受外敌侵袭,男子保卫家园,女子则负责掌管家庭。过去的母权文化演变至今,便形成了一妻多夫制,并且这些“夫”全是亲兄弟。清玲离开了原来的婆家,嫁给了洛伯桑兄弟们。在这两家兄弟家,生儿育女都是她的重要工作。兄弟共妻制度里的女人被要求对所有的丈夫一视同仁,包括要为每个人生孩子,尽管孩子的父亲是谁都是当妈的自己说了算。还是当地商人麦拉?戴的解释最直接:“有一、两个丈夫在外放牧或做买卖,家里就可以还留着一个照顾老婆,”拥有4个儿子的麦拉认为一妻多夫制是给女人的福利,“如果一个丈夫抛弃了她,没关系,还有他的兄弟呢。”人类学家认为,一妻多夫制可以控制人口增长(是否属实不敢确认,在临近的一夫一妻制度下的印度人聚居地Tey村,人口增长率与宁巴其实相同),并且在遗产继承方面因所分的份数减少从而可增加每份价值,避免家庭财富的流失。宁巴人的确觉得他们比邻村的印度人富裕得多。麦拉?戴说:“如果让我这么多的儿子各自成家分地,那我们家一定和Tey村的印度人一样穷了。”“就因为我们四兄弟不分家,分享一个老婆一个家,我们才成了有钱人。”长子达瓦连连点头,“现在这样明确分工多好,有人耕地,有人放牧,有人做买卖,我们必须在一起。要是各走各的路,真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当然,保证财富的前提是不起内讧不分家。因此,如果早晨弟弟来找他,要求晚上和“嫂子”或者说“妻子”同床,他都必须答应,否则弟弟另娶一个媳妇,家产田地就保不住了。嫁给五兄弟的12岁新娘一妻多夫制中最理想的妻子形象是:服从所有丈夫的意愿,从不表示出自己的欲望,从不做任何引起夫妻争端的事情。同时,与每个丈夫至少要生一个孩子――否则,会有丈夫指责该媳妇厚此薄彼(通常由当妈的来宣布孩子的父亲是谁)。我问清玲:“如果和其中一个同床的次数多了,其他丈夫会不会嫉妒?”清玲回答说:“可他们是兄弟啊,兄弟是不会嫉妒的。”我不信,在我的追问下,清玲脸红了,她笑了一会儿说:“好吧,我承认,如果你非常爱其中一个,别人是会有一小点嫉妒的。所以我们通常到了半夜才做爱,若是刚睡下或是起床前,旁人会听见。”我和汤姆第一次见到清玲和其他洪拉村民是在十多年前。那时我们受邀参加一个12岁女孩子塔瑞拉的婚礼,她同时嫁给了当地富翁,洛伯桑家的五兄弟,年龄分别为26、22、21、15,还有一个最小的,5岁。塔瑞拉的父亲看上了洛伯桑家的富裕殷实,老洛伯桑则觉得12岁正好适合这几个年龄跨度大的儿子,这桩婚姻就在各自的小算盘中开始了。汤姆忙着拍照,和新郎们的亲戚碰杯道喜,我则和女人们扎堆聊天。洛伯桑们不明白我为什么老想和那个小新娘聊天,她的地位远远比不上在座的众多叔叔大爷们。婚礼连摆了5天5夜的流水席,相当排场,但很明显,这并不属于12岁的小新娘,而是男家显摆财富的好机会。小小的新娘倒也明艳照人,一袭银色锦缎长袍,装饰着绿松石的头冠垂下银色面纱――所有行头都是代代相传。毕竟还是个小姑娘,同所有12岁的女孩一样,当我问起“欢迎浏览你一定会喜欢你喜欢自己的丈夫们吗?”,塔瑞拉只是害羞地捂着嘴笑,她都不怎么认识这五个人呢。对她来说,婚礼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男人们吃吃喝喝,唱歌跳舞找乐子的机会。这个甚至还没有发育的小女孩在婚礼结束后暂时先回父母家,直至月经初潮后再返回夫家。当时也是初次见面的清玲告诉我:“我们女人是不能说出来心里感觉的,这不是我们这里的风俗。”不牢靠的婚姻制度几年后当我和汤姆回到洪拉时,发现清玲和塔瑞拉同时遇到婚姻问题。塔瑞拉的丈夫,排行老三的索纳姆爱上了清玲,而清玲也因为与丈夫们相处得不快乐,家务繁重婆媳关系紧张而离开夫家,与索纳姆私奔至加德满都。六个月后,几个家庭重新排列组合了一下。“我得说服我的兄弟和父母,清玲比我们现在的老婆塔瑞拉强多了。”索纳姆说。最后他成功了,老洛伯桑不得不付给清玲前夫们25,000卢比(约555美元)的赔偿金,比起当地平均年收入的3600(约80美元)卢比来说,的确是一笔可观的安置费。塔瑞拉回到娘家,不久又出嫁了。清玲虽说如愿以偿地嫁了一个如意郎君,却没有因此万事大吉,不仅顺便搭上了洛伯桑家的其他四兄弟,与索纳姆相爱,新婚夜却不能与之共度。“我们的习俗是第一夜要留给长子。”洛伯桑告诉我。于是,与清玲入洞房的是大哥巴哈杜尔。过了些日子,我故意逗逗清玲这个大胆的女孩:“到底喜欢新丈夫什么地方?谁在床上是最棒的?”清玲笑了:“我一样喜欢他们。女人不喜欢做爱,很疼的。不过我可以选,如果不喜欢哪个兄弟,我就喊‘不,不,我不要。’我们每天要做好多活,累得半死,我才没心情做爱呢。”婚姻的不稳定在一妻多夫的宁巴人中并不罕见。例如麦拉?戴,他本来和两个弟弟共有一个老婆,谁知小弟弟爱上了小姨子,现在的婚姻状况是三兄弟和两姐妹成了一家人。清玲觉得一家有两个老婆可不是什么好事:“女人和兄弟不一样,她们会为给自己的孩子争最好的食物衣服打架的。”除此之外,还有不忠的问题。有时外遇是一种策略:若女人感觉到丈夫们开始对她不满意了,她会赶紧给自己找个情人,一旦离婚,马上有下家接上。但更多时候,外遇的理由很简单。麦拉?戴的妻子说:“男人们不在家的时候我们当然找别人了,因为男人们也对我们不忠。”男人则大言不惭解释地说,“我们不忠是有原因的。一妻多夫还是有问题,女人在兄弟中嚼舌头,搬弄是非,挑起男人们的敌意。”尽管婚外情很普遍,但一旦被发现,男女双方都会受到严惩,男人要给女方众多的丈夫交一大笔罚金,女人则当众受刑并被逐出家门。“我知道我那些丈夫们也不老实,”清玲说,“可我什么都做不了,也不能生气,不然会挨打。而不忠的女人挨了打还要遭遇离弃。”和相邻的Tey村比,清玲还是有些优越感。Tey村的女人早早结婚,而且大多嫁给比自己老很多的男人,结果到了30岁,几乎一半都成了寡妇,又得遵循风俗不能再嫁,于是她们只有很短的生育期,独居的生活也格外艰辛。但还是有年轻的宁巴女人不仅仅满足于此。“一妻多夫制一点都不好,女人太辛苦了,既要照顾家庭,还要平衡和那么多男人的关系。”清玲的小姑子娜姆多颇为冷静,24岁仍未出嫁的她在当地算是个高龄未婚女子了,她在等待,因为“我只想嫁个有钱还有趣的人。”希望有一天,她的梦想可以最终实现。一妻多夫家庭的内部关系藏族传统的一妻多夫家庭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和极个别的父子共妻几种形式。但在康区最主要、最普遍、占绝大多数的为兄弟共妻。解放前,谭英华先生在今甘孜地区境内调查的45户一妻多夫家庭,其中兄弟共妻44户,共101名男子,平均每户均2.3人,非兄弟共妻家庭1户,丈夫2人。非兄弟家庭仅占四十五分之一。在昌都,笔者参加的调查没有碰上一例非兄弟共妻的家庭,而且调查中也很少有人能说出非兄弟共妻家庭的实例,只是说有这种事。因此也可看出兄弟共妻的多夫家庭是极少的。一妻多夫家庭以而兄弟共妻为普遍,其次为三兄弟共妻。四兄弟以上共妻的只是极个别现象,且还须具体分析。上述谭英华调查为平均2.3人共妻。在昌都丁青县丁青村的一妻多夫家庭120户,丈夫257人,平均2.29人。昌都县妥坝乡9户一妻多夫家庭,一妻二夫7户,占78%,一妻三夫、一妻四夫各一户,分别占11%。其原因正如宁静宗巴洼村头人泽仁顿珠所说:民改前在他所管辖的村庄中的多夫家庭主要为二兄弟共妻,少数为三兄弟共妻。当时家里如果有二三个儿子,必须有一个当扎巴,剩下的就成为一夫一妻或二夫一妻家庭;如果有三四个以上的儿子,也可能就有一二个或更多的儿子当扎巴。当时村里有一家有六个儿子,三人当了扎巴,一人病敌,仍为二兄弟共妻。因此对有些四五个兄弟、六七个兄弟共一妻的说法,需要具体分析,是否为真正的共妻。康区藏族的婚姻既有娶妻婚,也有入婚。但一妻多夫家庭均为娶妻婚,尚未发现可几兄弟入女方家的情况。其婚礼习俗与一夫一妻的娶妻婚相同。由于多夫,在提亲时,有的要明确说明是几兄弟娶妻,也有的不说明。举行婚礼时,有三种不同的情况,较多的一种是一人为代表参加婚礼,这种情况大多是长兄为代表娶妻,以后弟弟们逐渐长到后,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从名誉上丈夫变成事实上的丈夫,完成共夫家庭。当然也有少数的例外,代表者不一定长兄。如类乌齐县有一户兄弟共妻,哥哥是跛子,结婚时由弟弟代表婚礼。第二种为兄弟们均参加婚礼娶妻。如丁青县丁青村的布吉兄弟俩,参加婚礼时兄弟并排坐在一起,妻子坐在旁边。第三种为部分兄弟参加婚礼。如丁青宗色扎部落的泽丁扎巴结婚时,父亲为他们三兄弟娶一妻,但他年龄还小,只有两个哥哥参加了婚礼。结婚时究竟采取哪一种方式,主要视其具体情况而定,如兄弟的多少,兄弟间年龄大小的差异程度,长兄弟与新娘年龄差距,等等,而且同一家庭不同代的人之间也有差异。如布吉是兄弟两参加婚礼,但他们的儿子当代表。传统习惯,婚礼一般连续三天至七天,在婚礼期间,新郎新娘不得圆房,均分开居住,几天过后,新娘返回娘家,然后十天半月,或一月、两月甚至半年一年(新娘回娘家居住的时间长短,视年龄大小、距离远近等,由两家商定,没特别的规定),再由男方家接回,开始长期的夫妻生活。一妻多夫家庭子女对父亲的关系,从称谓可见一斑。其称呼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称大哥为爸爸,其余为叔叔。在芒康还有称大哥为爸爸,其余的依次为大叔、二叔、三叔的。如果大哥去世,则可称二哥为爸爸。另一种则不加区别,几个丈夫均被一概称作爸爸,这两种不同的称呼方法,有时还共存于同一村庄,如丁青县丁青村就是这样。不同的称呼方法仅仅是一种习惯,并不意味着子女真正是谁的。在昌都调查过的几户家庭的父亲们没有设想过子女中谁是自己的,谁是其他人(哥哥或弟弟的),反正这个家庭的子女,均是自己的子女,一视同仁。反之子女也一样,对父亲们也一视同仁,也不知真正的生身父亲是谁。从这些家庭的情况看,子女的所属,主要是从家庭的角度看待的,而不是强调个人。这种习惯也有利于家庭的和睦。由于调查的家庭不多,这种情况是否有普遍性,还须更多的调查。多夫家庭的夫妻关系也有特点。在昌都,对多夫家庭的妻子,社会上有一种普遍的评价标准,如果能搞好几兄弟的团结又孝顺父母,一家和睦相处,则认为很贤惠,受到舆论的称赞。反之,如果弟兄婚后闹着要分家,则说妻子偏心,会受到舆论的指责。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大家都知晓。女人在婚后会有长者告戒对丈夫们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某一人,如贡觉县丁卡村的松那讲,她与四兄弟结婚,婚后老人对她讲,对几兄弟要平等相待,搞好团结。因此对多夫的妻子来说,也把这一点看得很重要。搞好团结,除日常生活方面外,与一夫一妻家庭不同之处就是要处理好与丈夫们的性关系。丁青县丁青村的阿巴与卢呻两兄弟结婚,她自己讲,两兄弟都不错,哥哥老实忠厚,对人好,弟弟年轻伶俐,相对而言她较喜欢弟弟,但在日常生活中对两兄弟一样对待,在性生活上也不偏心,尽量满足,两兄弟对她也很好,身体不舒服时很体谅,家庭十分和睦。夫妻同房,以前的资料记载一般是丈夫在门口放置一个信物表示,其他丈夫就会自然回避,在昌都调查,则有一种新的方法。有的家庭,丈夫们之间有一种默契,并不需要任何明显的方法,自然而然就会知道兄弟中谁与妻子同房,如睡觉时兄弟不在,去了妻子房中或睡觉后兄弟离去等。因每天在一起生活,从一些细微的举动既可知晓,于是其他的丈夫自觉回避。看来在一些具体的生活方面,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家庭,不同的人总会有一些适合自己的方法。不像某些制度那样规范,整齐划一。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有人说较高,有人说较低。从昌都调查的情况看,在家庭中妻子处于一种自然的、正常的地位、既没有明显的男尊女卑,也没有女尊男卑之类的文化习俗。但在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却有大致的分工。家庭经济主要由老父亲管理安排。如果老父亲去世回年老无力管理时,往往由大哥管理。在一妻多夫家庭,几个丈夫在务农、放牧或经商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往往有一定的侧重,但不严格。不同的家庭根据各自的特点,既有临时的分工,也有长期的侧重。如芒康县嘎妥镇的土登央培家就较典型。家长土登央培主管家庭经济及家务安排等,妻子玉罗主要做家务事、做饭、带孙女。三个儿子娶仁青曲珍为妻。大儿子主要做生意,二儿子主要干农活(主要是较重的农活,如运肥、运庄稼、梨地、运柴火等),三儿子搞长、短途运输,仁青曲珍主要做一些轻的农活(如下种、田间管理、收割等)。根据各自的特点,有大体的划分。这是生产经营活动较复杂多样的家庭,工种多,分工也较细。而其他主要经营农牧业的家庭则没这么复杂。大体还是妻子干家务活,带小孩子和做较轻的农牧活,而丈夫们主要是干较重的农牧活及出售农牧产品等对外经济活动,其分工的基础主要是根据年龄和性别特点进行的,并不特别歧视妻子,妻子也没有特别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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