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网站你懂的律师,或懂婚姻法得朋友咨询

带头人:核心成员:&刘强专注于婚姻家庭继承诉讼案件的代理及研究为客户提供专业、周到的法律服务电话:E_mail: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亚运村汇欣大厦A座14层&
家事法主题QQ群:&&分享中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进程中的点滴所得
代理离婚案件、涉外离婚案件&&&代理继承、遗产纠纷&代理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代理离婚后财产纠纷&&婚姻、涉外婚姻法律咨询婚前培训、婚姻法律讲座代理抚养费、扶养费纠纷&&&&代理探望权纠纷&&起草婚前、婚后、分居财产协议代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纠纷&&&&&&
(72)(28)(52)(17)(3)(11)(9)(89)(5)(31)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适用中的疑难问题
& 吴晓芳《法律适用》2014年第1期,
注:本文系扫描件,仅作学术研讨适用,如若引用务必请对照原文。
尊敬的朋友:
新旧更迭在年底密集开庭中悄然而至,华灯初上的西长安街上,等待新年音乐会的思绪里,满是感恩、感谢、感动和感慨。
十年磨一剑,感恩、感谢您一如既往的认同、支持和鼓励;感恩、感谢和感动“家事法苑”人一年的倾情付出和不懈努力!
逝去的一年,“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经受转所面临艰巨复杂交接工作的考验、经受人员流动带来的挑战,继续坚守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化
高度关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给子女购房认定”理解与适用!“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诉求大于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1年12月2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三》)实施三个月之际,我编发了《“家事法苑”婚姻家事法律资讯简报2011年总第29期特辑---主题:高度关注北京首起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案一审败诉》(该案例名为加名案,其实质却为婚后父母部分出资
&&婚后父母部分出资房屋产权归属及离婚分割
&———家事律师视野下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理解与适用
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
论夫妻财产约定与夫妻赠与——兼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
& &&&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
杨晓林律师& 段凤丽
&&&&婚前按揭购房的产权认定及离婚分割
——兼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理解与适用
&& 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
经济济助命令对中国大陆与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类民事裁决的影响
&&&&&&&&&&&&&
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
&& 【摘要】在轰轰烈烈的杨军与马琳离婚案终审宣判后的第二天,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修订)条例》,增加“在香港以外获准离婚等之后在香港要求经济济助”的专门规定,授权香港法院可在外地离婚及合法分居判令
关于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保护妇女在离婚诉讼中财产知情权的建议
&&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
杨晓林律师&&
2011年8月11日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撤销的诉讼时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9条的质疑
尊敬的朋友:
七月的北京骄阳似火,依依惜别,“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正式加盟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与各位同仁携手创造天驰洪范人的光荣与梦想!
十年如一日的坚持和坚守,感谢、感恩过往岁月里朋友们的支持、鼓励和陪伴!
我们已经在最短的时间里融入了天驰洪范,感激于她博大的胸怀,感受到“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建立一流品牌”的永恒方向。
新的起点,我们将一如既往专注于婚姻家事继承诉讼的代理及业务研讨,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继续坚守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化道路的探索;继续坚持收集、分享婚姻家事法律资讯简报;继续致力于推动中国家事诉讼程序的立法完善;继续以家事法主题沙龙QQ群(群号:17133欢迎光临蔡晓波律师的网络办公室
欢迎光临蔡晓波律师的网络办公室
咨询热线:
找法网地区特邀律师
声明: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找法网一对一咨询处于保密状态,该信息只有咨询者和被咨询的律师才能查看
如果您也发生了“婚姻法.父母出钱给儿子婚...”的问题,我们特别为您提供以下两种服务:
一对一在线免费咨询蔡晓波律师 
不用注册,快速公开免费咨询万名律师
蔡晓波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13-06-1413-06-1413-06-1413-06-1413-06-1413-06-14
相关的公开法律咨询
地区:重庆 重庆
(咨询律师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真:执业证号:74364执业机构:重庆德普律师事务所办公电话:
匿名评论:
匿名评论:
匿名评论:
匿名评论:
l***3评论:
欢迎光临蔡晓波律师的个人网上工作室!您有问题可以留言咨询或者打电话()直接与我沟通。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会及时的给您解答。请您在问题解决的同时把我推荐给您身边需要帮助的朋友,谢谢!
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74364
电话: 手机: 您是该网站第53163位访客
总站网址: EMAIL:
技术/客服:TEL:400-678-6088 传真:020- QQ: ICP备案号:B2-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成功案例等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找法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友情提醒:为规避您的风险,建议您在聘请律师前务必到其所在律所或通过当地律师协会、司法局核实律师身份信息。
快速关注律师深圳婚姻法在线咨询律师【深圳婚姻纠纷律师】_百度知道
深圳婚姻法在线咨询律师【深圳婚姻纠纷律师】
找深圳婚姻纠纷律师,想在线咨询一些婚姻法相关的法律问题,谢谢知道的朋友提供深圳婚姻律师的联系方式!
提问者采纳
擅长离婚: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王律师联系方式:本问题回答者后边的手机号码王律师在深圳执业多年: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师所)婚姻律师所地址:王平安律师婚姻法在线咨询律师深圳婚姻纠纷律师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婚姻纠纷的相关知识
按默认排序
其他2条回答
谢得三婚姻家庭律师
深圳吴芳律师专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新婚姻法咨询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