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财罪等法院判完在赔偿可以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吗

  因拆迁补偿款问题,一拆迁户酒后先电话争执,后到村书记家砸毁其
因拆迁补偿款问题,一拆迁户酒后先电话争执,后到村书记家砸毁其玻璃门,并追打村书记夫妻,致其妻损伤程度被鉴定为轻伤。近日,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依法根据公诉部门的指控,公开开庭审理该起犯寻衅滋事的罪案,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范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现年44岁,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某村组的村民范某江,高中毕业后一直在家务农。所住村涉及部分拆迁,范某江家住房属拆迁范围。日20时许,范某江因拆迁补偿款问题没达到自己要求不痛快,喝酒后将电话打到村支书家,与村支书范某飞在电话中争执。后范某江乘着酒意,赶到范某飞家中,砸毁其家的玻璃门并谩骂,追打范某飞及其劝阻的范某飞妻子卢某。经人报警,出警民警及多名村民劝阻时也遭范某江殴打,致卢某右耳鼓膜穿孔。范某江被出警民警制服后送回家。卢某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被砸毁物品价值2268元。同年月29日,范某江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赔偿,被害人对其当日的行为表示谅解。同年9月10日,范某江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所犯罪的事实。同年9月11日,范某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日,公诉部门指控范某江犯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江喝酒后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属情节恶劣,又任意毁损他人私有财物,价值达2268元,属情节严重,其行为构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范某江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成立自首。结合当庭认罪,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取得谅解,案因民间纠纷而引发等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案件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祥 马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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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现在是取保候审阶段,在法院判决之前会将犯罪嫌疑人收监吗?取保候审是不是意味着可以判缓刑
轻伤害罪谢谢各位希望懂律哥姐实相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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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案件进行侦查候涉案犯罪嫌疑先行羁押申请取保候审提供保证缴纳保证金需要收监需要随配合警问询侦查准境离本市(县)需要向公安机关报告自行踪  伤害罪轻、微定判处缓刑需要院究其情节、性质影响等等审理判决  适用缓刑些条件:  1、失犯罪相于故意犯罪要优先考虑失犯罪罪主观恶性深再犯能性优先考虑  2、少犯相于犯罪要优先考虑少犯受社良影响诱惑走犯罪偶犯且塑性强易于改造应教育主  3、轻微性质犯罪相于严重性质犯罪优先考虑比相同条件故意伤害要优先于故意杀考虑强制侮辱妇要优先于强奸罪考虑等  4、犯、胁犯相于主犯优先考虑  5、止犯、预备犯、未遂犯相于既遂犯要优先考虑  6、积极赔偿相于消极赔偿要优先考虑  7、刑事诉讼始认罪并始终认罪相于供翻优先考虑(种情况指庭审都认罪庭审认罪则适用缓刑)实际反映悔罪理态度  8、自首立功相于迫认罪要优先考虑  9、前科相于前科要优先考虑  10、社影响案件相于社影响要优先考虑  11、行犯数罪般要适用缓刑行犯数罪说明连续犯罪主观恶性再犯能性难保证再继续犯罪高民院《关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确适用缓刑若干规定》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情节严重主犯或者犯数罪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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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法院昨日透露,去年对葆台村3户村民实行强制拆除的某拆迁公司老板芦某等3人,因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审均被判处缓刑。  3户被强拆房屋共值38万  法院查明,去年,丰台区花乡的葆台村等10余个村都被纳入了北京市绿化隔离带,依据有关文件,村民的住房需要拆迁。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委会的拆迁安置办法后,村委会与北京某拆迁公司老板芦某签订协议。  双方约定,拆迁公司需对不同意拆迁的居民做工作,令其自愿拆迁。  芦某表示,2006年4月到7月间,拆迁公司与多数村民达成协议并进行了拆迁。但因拆迁补偿问题,一直没办法与3户居民达成一致。几次工作没做通后,到8月份,自己一气之下准备对3户居民强拆。  公诉机关指控,日下午2时左右,芦某在未进行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指使胡某、刘某雇用60余名工人及3辆铲车,将3户村民家房屋强行拆除。经鉴定,3户损坏的房屋共价值38万余元。芦某等人后到公安机关自首。  3户村民已获补偿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芦某等3人不持异议。但其辩护人认为,3人没有损坏他人合法财物的主观故意,没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芦某指使胡某、刘某违反法律规定,在未征得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将村民的房屋拆除,造成财产损失,3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芦某系主犯,胡某、刘某均系从犯。3户受害村民的经济损失已得到补偿,3被告人均有悔罪表现。  据此,判处芦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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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能判缓刑吗
提问者采纳
在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中,法院对民事部分调解并双方签字同意后,这个钱什么时候拿到?法院说必须要等判决生效后才给。并说刑事审判就与原告没关系了。我想问一下,1、民事赔偿款到底什么时候给?2、刑事审判可以不让原告参加吗?判决说给原告吗?我们如果对刑事部分提起上诉,影响民事部分的调解吗?(这是公诉案件,我指的原告是受害人。被告走过关系了,法院说,如果不接受调解,民事判了也不好执行。并暗示:刑事要判也是缓刑)。谢谢大家啊!济南律师解说:你的第一个问题:民事赔偿款必须要到法院判决生效后才能得到的.因为法院有个强制执行的规定,但是必须是案件审判后判决书生效以后才可以申请,所以你如果要求早的强制执行的话,法院也就没有这个规定了,也不能还没有完全把案子审完就要求被告执行吧?还是等会吧,我国规定的刑事案件的审判最长期限也不能超过3个月,耐心等等.你的第二个问题:你在刑事部分是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应该也是可以参加诉讼的.原告不再是你了,是检察院,因为你和被告已经调解,是由检察院提起的公诉,原告自然就变成检察院了.判决书是一定要给原告的.不过不是你,是检察院.你可以提起上诉的,因为你也是案件中的第三人(利害关系人).故意伤害罪量刑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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