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题目我国员工是经济人 社会人

如何做辩论赛的立论陈词??以及该问些什么问题才能让对方无言以对!辨题见补充_百度知道
如何做辩论赛的立论陈词??以及该问些什么问题才能让对方无言以对!辨题见补充
人口问题是制约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我是正方
提问者采纳
立论要自己归纳总结,一般在700字左右的。
人口众多的国情没有改变,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仍然面临较大压力;劳动年龄人口在到达峰值后缓慢下降,劳动力成本趋于上升,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人口素质提出了迫切要求;人口流动迁移活跃,城乡人口分布出现根本变化,对社会管理和人口管理带来新的挑战;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成为社会和谐面临的重大课题。总的来看,发达国家200多年工业化进程中分阶段出现的人口问题,在中国现阶段集中显现。未来一个时期,人口数量问题仍然是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之一,同时,人口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将逐渐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随着人口转变和经济社会转型,受婚育观念变化、人口流动性增强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家庭发展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家庭规模缩减,家庭结构多样化,家庭的生产、婚姻、生育、养老等传统功能有所弱化,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所下降。
邓小平曾说过:中国的所有问题都可以归结为人口问题。所以说各种问题你们都可以往人口问题上去靠,这就看你们怎么说了。
在辩论赛中不可能有那种完美的问题,问题只能尽量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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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人口问题是未来社会发展的成败关键题材以成败论英雄这种观点本身就有可取之处。尽管古人对此争论不休,但之所以千百年来还争论不休,不正从一个侧面说明它有可取之处吗?我们今天看待这句话,并不是从这样一个简单地角度去看,而是要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务实态度,使其顺应时代的需要。 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其可取性在于将成功与英雄联系在一起。英雄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人,也不是一枚英雄像章,更不是一个冷冰冰的墓碑。它所代表的是一种精神的象征,是民族的旗帜与国民的榜样。 以成败论英雄的可取性还表现在它具有广泛的现实意义。因为作为一种价值观,它鼓励全社会学习英雄,追求成功。 古人也说“名不正则言不顺”代汉语辞典》 ,成败都是相对于具体目标而言的。英雄是指能以自身杰出的才能、品质激起他人崇高情感的人。所谓以成败论英雄,是指成功了就是英雄,失败 了就不是英雄。以全面刻板的成败根本就论不出丰满鲜活的英雄,因此这个观点在理论上是错误的。一个具备了杰出才能品质的英雄能否取得外在功业上的成功,还要受到天时、地利、人和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第二,以成败论英雄的观点,片面地夸大了功利的意义,如此一来,这本已功利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实在令人不敢想象。 在逻辑上,“可取”是指有可取性,但不等同于照搬照抄,任何层面,都不值得学习与接受。我们之所以提倡以成败论英雄,是基于这一价值观,在个人、国家,乃至社会三个层面都有其可取性。第一,在个人层面上,这个价值观的可取性表现在他倡导成功,鼓励人们追求成功。这个价值观的可取性也表现在他推动了国家发展,小至个人,大至国家,都追寻崇尚成功的同一个道理。 这个价值观在社会层面上的可取性表现在可以塑造、创造成功,鼓励追求成功的社会价值观,成为社会潮流的一种价值取向,成为社会行为的指导方向。添加评论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是一个庞大的课题,本书只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作了一些比较系统的探索,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以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为我国法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和促进世界和谐,尽绵薄之力。课题的研究、完成和出版,得到许多专家、学者的帮助,在此深表谢意。希望此书的出版,能引起学界对这个问题的进一步关心和探索,衷心欢迎读者给于批评指正近几年,我通过媒体谈到对中国人口问题的一些认识,其中部分观点引起网友的激烈争论。虽然我在这方面的研究非常有限,但是网友提出的一些热点问题值得深入探讨,下面以问答方式谈谈个人看法,欢迎批评指正。
1、问:中国实行计划生育已经30多年,究竟有什么意义?
答: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实行计划生育,到2007年底,全国累计少生了4亿多人。①2007年末,我国人口为13.21亿人。假如没有实行计划生育,那么现在人口总数可能在17亿左右。中国科学院一个研究小组经过多方面研究得出结论:中国国土资源能够承载的最大人口数量即极限规模为16亿,这个数量勉强可以解决温饱问题,但难以实现现代化;突破这个极限不仅谈不上现代化,而且中华民族的生存条件也难以维持。②这种情况由于实行计划生育而得以避免。可以说,计划生育为现代化和民族复兴赢得了希望和时间。
2、问:国人为控制人口付出了多大代价?
答:控制人口要有代价意识。最大代价之一是群众的生育需求未能充分满足。本来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比较合理,城镇许多夫妇希望生育两个孩子,实属人之常情。但中国人口太多,不得不在城镇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农村也只是有条件地允许生育两胎。全社会为此做出了巨大努力,特别是广大育龄夫妇给予了支持和配合。当然,在一定范围内也发生了某些不愉快的事情和其他难以言状的情况。有的中年夫妇终止生育能力后独生子女不幸夭折,造成无法弥补的创伤。此外,实行计划生育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老龄化,也是一种代价。至于这方面的工作成本,大大低于少生人口所节约的资源。
3、问:当代人实行计划生育是弥补前人的过失和承担他们的责任吗?
答:中国人口问题主要是历史造成的,政策和工作失误也是重要原因。长期封建社会形成的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的生育观念根深蒂固,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就有5.4亿人;50-60年代出现人口政策失误;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以来也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人口是大家生出来的,现在也还有不少超生现象,没有理由全部归咎于前人。中国控制人口的艰巨任务主要落在当代和未来几代人的肩上,这需要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历史应当铭记当代人为节制生育所做的牺牲。
4、问:现在人口问题面临什么新的挑战?
答:总量控制依然艰巨,结构问题日益突出。按现行政策,今后一个时期每年新增人口仍有800万左右,到本世纪中期总量可能达到15亿左右,在接近极限规模时出现零增长。此后经过进一步努力才可能收缩。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但社会上要求放宽生育的意见不少。例如,中国老龄人口比例有加速上升趋势,年轻人口出现性比例失调问题,有人主张放宽生育来延缓老龄化和改善性比例。此外,20世纪70年代后期出生的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育年龄,独生子女政策需要适当调整。低生育水平能否长期稳定,的确面临新的挑战和选择。
5、问:生育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为什么我们不能自由选择?
答:生育权的确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但人还有其他许多权利,比如衣食住行用方面的权利,要就业,买私家车,住大房子,等等。不同人的选择倾向有差异。当一个国家的人口处于适度规模时,人们选择的自由度比较大;当人口过多时,由于资源环境的制约,这些权利之间会发生矛盾,具有取舍关系,选择自由必然受到限制。打个比方,行人从斑马线穿越大道,汽车向前行驶,两方面都是正当权利,如果同时自由选择就可能出车祸,只有通过红绿灯来约束双方,使之交替通行。同样道理,如果在目前条件下任凭自由生育,将导致人口失控,无法满足生存和发展需要,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将来人口减少后,生育政策会及时调整,人们的生育观念也会变化,那时自由选择生育的权利将得到充分保障。
6、问: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难道放宽生育后就不能实现现代化?
答:日,即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前一天,《经济日报》发表了我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控制人口与发展生产力》,内容就是分析控制人口与发展的关系,只有把人口控制住,才能通过发展来逐步解决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展需要资源。当人口总量逼近国土资源的承载极限时,发展将变得越来越困难,甚至难以发展。中国人口总量相当于整个欧洲(包括俄罗斯)加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日本的人口之和,目前正在低生育水平上继续扩张,向极限规模推进。现在中国经济已经从过去的产能不足约束转为资源不足约束,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空前增大。姑且不说资源环境问题,国人实际上面临两难选择:为进行国际竞争,千方百计提高劳动生产率,难免出现失业和就业困难问题;为保持社会稳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常常以牺牲劳动生产率为代价。不继续严格控制人口就走不出这种怪圈,现代化就可能落空。
7、问:我们是否夸大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影响?
答:现在的问题不是夸大,而是认识不足。任何一种生物过度繁殖都将引起环境改变,最终导致这个物种的衰落乃至灭绝。这是客观规律。虽然人类不同于其他生物,但毕竟也是一个生物物种,不能违反客观规律。诸如全球变暖、臭氧层破坏、酸雨、淡水资源不足、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全球性环境问题,无不同全球人口过多相关。国内许多江河湖泊和近海受到严重污染,有的著名河流和湖泊萎缩干枯,草原退化,湿地减少,荒漠扩大,多种野生动物濒临灭绝,一些矿产资源正在耗竭……这些问题主要是人多造成的。中华民族的生存条件由于自身过度繁殖所施加的影响而受到前所未有的破坏。国人需要进一步警醒:不能给了子女生命,却留下一片资源被耗竭、到处受污染的土地。
8、问:有人说上帝不公平,给中国的地方不好,怨天尤人对不对?
答:我曾听人说:“每到国外就觉得上帝不公平,给人家的地方那么好,给中国的地方这么差。” 我说不要怪上帝,只能怪自己没有保护好建设好,特别是没有把人口控制好。当然,怨天尤人没有用。2005年9月,我参加中国和加拿大环境可持续发展管理合作项目,随中方项目组部分成员去加拿大考察环境管理,所到之处看见天蓝海碧,地广人稀,枫红草绿,鸟语花香,到处是森林和湿地,生态环境之好令人羡慕不已。这固然是自然的恩赐,但同加拿大的环保工作也是分不开的;该国环保工作所以那么见效,又与人少有关。加拿大国土面积比中国大,人口只有3000多万。中国国土质量总的来说并不差,今后要在严格控制人口和有效保护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资源来发展;千万不能在计划生育刚刚取得成效时就改变政策,导致前功尽弃。
9、问:日本人口密度很大,但实现了现代化,为什么不同日本比?
答:日本也面临巨大的人口压力,并由此产生对外扩张心理和行为;中国西部一些地方不适合居住,绝大部分人口集中在中部和东南沿海一带,广东等省份的人口密度大大超过日本;中国13亿多人口,不可能象日本那样过分依靠外部资源来建设。要看到,日本人节制生育的自觉性比国人强。长期以来,日本人口年均增长率大大低于中国:年,中国为17‰,日本为11‰;年,中国为14‰,日本为5‰;年,中国为9‰,日本为2‰。③
10、问:中国适度人口是多少?还有希望向适度人口收缩吗?
答:一个国家的适度人口是该国资源环境所能够承载的最适合的人口数量,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来测算。中国适度人口尚无准确数字,但可以肯定现在已经大大超过了适度规模。人们常常对中国人均资源与世界和美国人均水平进行比较,不妨同世界和美国比比人口密度。按世界人口平均密度计算,中国的人口在5亿左右比较合适;按美国人口密度计算则在3亿左右。如果参照世界平均人口密度来确定中国人口控制长远目标,最多也应在10以内。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到“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口总量(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要控制在13.6亿人以内;到2020年,人口总量要控制在14.5亿人左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这只是中短期阶段性目标。从更长远来看,我国人口总量的控制目标应当是,在本世纪中期稳定在15亿左右;到本世纪后期逐步收缩,争取在本世纪末收缩到10亿人左右。有一种预测结果是,稳定现行政策不变,坚持到2070年,总人口就会收缩到10亿左右。④这种预测似乎过于乐观,但是从20世纪70年代算起,经过上百年的努力,使总人口收缩是完全可能的。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根据人口变化规律和趋势及时而适当地调整生育政策。国家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非常及时,再加上“人口适度型”也许更全面。
11、问:计划生育对中国人口老龄化有什么影响?
答:按照联合国有关文件提出的标准,一个国家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就认为进入了老龄化阶段。早在1865年,法国就进入老龄化社会,是世界上第一个老龄化国家。其他发达国家在20世纪中期陆续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老龄人口在21世纪初达到这个比例,跨过了老龄化社会的门槛。推动中国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因素有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人均寿命延长,导致老龄人口数量增加;二是实行计划生育降低了生育率。初步估算,这两个因素的作用大约分别占2/3和1/3。也就是说,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大于计划生育的作用。即使不实行计划生育,老龄人口比例也会上升,只不过达到7%的时间晚一些。
12、问:国人未富先老,能不能放宽生育来延缓老龄化?
答:不能。老龄化问题可以通过社会经济发展来应对,人口规模一旦失控将不可收拾。2003年,我参加广东行政学院考察团到法国里昂行政学院进行公务员培训交流,该院院长通过翻译问我中国如何处理控制人口总量与老龄化关系,我说中国在控制人口总量和老龄化之间有一种艰难的选择,如果二者发生冲突,不得不优先考虑控制人口总量。中国人口老龄化所以晚于发达国家,主要是因为社会经济长期落后,人口总量长期扩张。过去的年轻型、成年型人口是以贫困、人均寿命短和人口总量大大超过适度规模为代价的,这对中华民族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现在出现人口老龄化固然提出了一些新的挑战,但毕竟是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和人口生育自我调节的结果,是生活水平提高和人均寿命延长的表现。只要把人口总量控制住,在积极应对老龄化过程中实现现代化是完全可能的。
13、问:有人说计划生育造成性比例失调,这种观点是否正确?
答:计划生育对性比例变化有一定影响,但没有证据表明这是主要原因。国人重男轻女的思想由来已久,农村某些重体力活的确依赖男性,有些地方在就业等方面存在性别歧视。在这种背景下实行计划生育,强化了部分人选择男孩的观念和行为,B超等技术手段的不恰当运用则使重男轻女的选择在一定范围内成为事实。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不是放宽生育,而是在社会范围内进一步创造男女平等的条件,更多地关爱女孩,禁止非法进行胎儿性别检查,等等。女性在社会正常生活方面对整个人类的贡献不小于男性,而她们在孕育和哺养后代方面付出了更多的辛劳。重男轻女是不文明的表现,全社会应当设法改变这种观念和行为。
14、问:2006年为何提出对人口问题中的严重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答:2006年,我在《莫让人口问题拖延广东现代化》一文中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其中一点建议在谈到人口管理的某些不足和高收入者的超生问题之后说:“鉴于控制人口规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些严重超生和其他破坏人口控制工作的行为对社会危害很大,而经济和行政处罚的作用有限,建议国家在刑法中增设相应条款,对这类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该建议不是针对高收入者和一般超生问题,而是针对严重超生和其他破坏计划生育工作、对社会危害很大的行为。这篇文章收入《南方》月刊增刊公开出版发行后,一些媒体报道和转载了相关内容,引起网友的激烈争论。我去过一些地方调查,基层反映计划生育工作很难做,诸如劝说、经济和行政手段的作用是有限的,有些严重超生行为性质恶劣,影响很坏。为制止这些行为,刑罚可能是一种选择。
15、问:上述建议有何法理依据和具体考虑?
答:我国宪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条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综合措施包括宣传教育、各种服务、社会保障、奖惩等。该法明确规定对那些严重破坏计划生育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经过长期实践,对有些新情况的认识渐趋明朗,除了现行法律已经做出规定的情况之外,还需要考虑几种行为:通过重婚或非法同居达到多胎生育目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长期逃避计划生育检查、隐藏生育多胎数量特别大、造成严重后果的;采取贿赂手段达到超生目的并长期隐瞒新增人口情况的;接受贿赂并隐瞒生育情况、提供虚假人口数据的;等等。
16、问:社会上是否存在“刑罚迷信”?
答:有的网友说社会上存在“刑罚迷信”,其含义似乎不够明朗,如果是对那些主张采用刑罚来制止某些违法行为的建议而言,未必恰当。中国正在致力于建设法制国家,需要充分利用包括刑法在内的各种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刑法作为强制程度最高的行为规范应当尽可能严密,随社会发展而不断完善,这样才能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当然,修改刑法条款要慎重,目的不在于惩罚,而在于规范和约束,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正常秩序。对刑法的性质和作用的认识也需要深化。有一种观点认为刑法是专门用来处理敌我矛盾的,这未必科学。和平年代不易划分敌我界限,恐怕不能说所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都是敌人。刑法覆盖范围相当宽泛,量刑幅度差别很大。除了重刑之外,轻刑主要是在一定期限内限制行动自由,暂时剥夺某些权利,以便教育改造,不能说都是敌我矛盾。对某些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有人主张加大罚款力度,还有人主张追究刑事责任,各有一定的道理,可以深入研究,最终如何选择要由国家按照法定程序来决定。多种选择思路总比单一思路好,主张什么不等于迷信什么,对其他办法的探索也不会因此就受到束缚。
17、问:对超生者罚款同财产或收入挂钩,上不封顶,是否可行?
答:作为一种选择可以进一步研究,但也存在明显问题。第一,罚款实质上是剥夺财产的一种方式,同刑法中的某些短期剥夺行动自由的处罚相比,罚款对髙收入者的约束力不强,难以制止某些对社会危害很大的违法行为。一些地方罚款了事,甚至把罚款作为一种谋取收入的手段,搞权钱交易,罚款收入未必能象有些人说的专门用作超生子女的抚养费。第二,按照社会公平原则,对社会成员犯同类错误或罪行的处罚标准应当统一,处罚严厉程度与错误严重程度一致,而与社会成员的合法财产数量无关。贫民和富人出现同样问题,分别实行小额罚款和巨额罚款,未必符合社会公平原则。第三,如果这样做,势必助长隐瞒财产和收入的行为;不掌握财产和收入的真实数据,就难以挂钩。第四,即使这样做,也需要有法律的支持才行,否则超生者不交钱,说要命有一条,要钱没有,怎么办?
18、问:超生者交了大笔罚款是否等于购买了子女所需要的资源?
答:在目前条件下对某些超生者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一种带有补救性质的办法,不能理解为用钱可以买到超生权。首先,这关系到法律的尊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生育权不能这样交易。其次,如果交了钱就能多生,那现在许多人都能交得起这笔钱,又怎样实现人口控制目标。再次,交社会抚养费或罚款只是财富的转移,并没有增加社会财富总量,丝毫无助于解决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何况收费和罚款存在管理漏洞。最后,一些超生大户造成的不良影响如何估算成本,这些也成为问题。控制人口的任务非常艰巨和复杂,需要全体国人长期努力,必须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
19、问:计划生育法规过于严厉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
答: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计划生育法规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只要大家自觉遵守,就谈不上严厉。人口过多,造成种种社会问题,数以亿计的劳动力过剩,内地一些省份大批职工四十多岁就退休、失业,不少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很困难,有的年轻人长期找不到工作而走上犯罪道路,这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吗?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包括一些流行疾病、地震、水灾、旱灾、泥石流,等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固然有自然原因,但同人口过于密集也有很大关系,许多不该住人的地方住了人,不该修路的地方修了路……自然规律强制起作用,比人类自我控制要残酷得多。实行计划生育正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完全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当然,今后这方面的工作应当更好地贯彻以人为本的精神,努力克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问:怎样看待国际上对中国人口政策的非议?
答:总的来说,中国人口政策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事实上,全球人口形势也相当严峻,国际社会正在积极努力控制全球人口。中国控制人口的努力为世界做出了贡献。应当明确,中国人口政策属于内政,其他国家无权干涉。有必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国际社会介绍中国的人口形势和基本政策,减少误解。西方有些人把人口多视为我们的沉重包袱,不希望我们扔掉这个包袱去同他们竞争。对他们的非议要么坚决抵制,要么不予理睬。绝不能因为害怕人家议论而动摇我们控制人口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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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要参加一个辩论赛,题目是&人与自然不能和谐相处&我是反方
我要参加一个辩论赛,题目是&人与自然不能和谐相处&我是反方
  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内涵和本质  和谐是指系统中各要素、各部分之间配合得匀称和得当。一个生态系统,尤论是在全球、地区,还是局部区域,都是复杂的牛物群落与所处的环境(包括水、大气、土、岩石等)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对稳定又有自组织功能的一个系统,水是其中最活跃、最重要的控制性要素。在润泽万物的同时,水又以其自身的丰枯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生态系统所有生命要素因水而生,依水而存,对水的量变和质变十分敏感。兴水利、除水害,人类社会在与水的相依相伴中,在与水的抗争中,得到了繁衍和发展。在治水中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成为人类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任务。  所谓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指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关系的平衡与协调。在整个流域生态系统的框架下,处理好人类活动与水利水害的关系,合理地趋利避害,正确对待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降低水污染等人为灾害,在将水对人类造成危害的程度降低到可以承受的同时,尽可能降低人类活动对水体循环的干扰,减少人对水的侵害;处理好人类取用水与自然界其他用水的关系,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控制在能够保持水体基本功能、水资源可以持续利用的状态,使水在为人类造福的同时,能够为整个自然界造福。  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反映出价值取向的变化。由“以人为中心”和人控制自然、统治自然的价值理念,转变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体现了思维方式的变化。由孤立的、单目标的思维模式,转变为系统的、全面的、辩证的思维模式,由以往的经济增长为唯一目标,转变为经济增长与生态系统保护相协调,统筹考虑各种利弊得失,在改造自然满足人类需要的同时,约束人类自身的行为,兼顾自然界的和谐与稳定。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涉及治水的方方面面,从思路、对策、措施,到规划、设计、管理,都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创新。  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一定阶段的必由之路,是人类总结经验教训后的必然选择  在工业革命之前的漫长历史中,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人类活动对自然界的影响较小,人与自然保持着相对和谐的状态。在哲学上,强调“天道”和“人道”、“自然”和“人为”的相通、相类和统一的观点。庄子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与天本来合一;孔子提倡“天命论”,把“天命”奉为万物的主宰,要人们“尊天命”“畏天命”;老子主张“自然无为”,认为人在自然和社会面前是无能为力的。这种朴素的“天人合一”的观点,造成了中国占代一种人与自然亲近和谐的关系。在对待洪水方面,“择丘陵而处之”“顺水所向,迁城邑以避之”进行避洪,“疏九河”进行分洪,在大河两旁留出足够空间使水“有所休息,左右游波,宽缓而不迫”进行行蓄洪,这些都足这种思想的反映。在水土资源开发上,先秦时期,强调“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不树者无椁”,对于保护植被、植树育林等起到很好的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的急剧增加,人类经验和知识的积累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工业革命以后,人类改造自然、影响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人定胜天”“人是自然界的主宰”的思想日益增强,把自然界逐步看作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肆无忌惮地掠夺式开发利用,同时把自然界看成是一个无底的垃圾箱,毫无顾忌地向其中排放废水、废渣、废气。近几十年来,我国“改天换地”行动空前,为了负载过多的人口,争取更多的空间,生产足够的粮食,人们侵占河滩,围湖造田,毁林(草)开荒;为了满足快速增长的用水需求,人们建起一个又—个蓄引提工程,可以让黄河断流,让海河干涸,把地下含水层疏干,利用每一滴水;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污水、废水不经处理,随意排人江河湖泊。  一百多年前,恩格斯指出,人类可以通过改变自然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但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人类统治自然界决不是站在自然界之外的。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日益深人人心的今天,面对我国水资源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由“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转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成为治水实践的必然选择。当然,这种选择不是遥远过去的简单重复和回归,而是全面的发展和升华,是基于对治水规律更深的理解和把握,是基于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和渴望。  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必须在治水中把坚持尊重自然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紧密结合起来,走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路子  日月运转不止,江河奔流不息,大自然有其自身运行的规律;人类取水、用水、排水,水进入了人类社会,治水活动又需要遵循社会规律。只有在治水实践中不断发现规律、认识规律,并遵循规律、利用规律,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在整个流域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的框架下,统筹考虑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的对策  流域是水资源的载体,任何河流、湖泊等水体都与其所在的流域休戚相关。健康的河流、湖泊必须有健康的流域生态系统作为基础和支撑。治水实践不能就水论水,要从整个流域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的框架下,考虑水资源问题的解决。  流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既包括湖泊、河流、湿地等水生态系统,也包括森林、草地、农田等陆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主要是指对流域内的水、土地、湿地、植被等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限制或消除引起生态系统退化的各种干扰,实现水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流域内植被、湿地等保护和修复,对于缓解洪涝、干旱灾害,减轻土壤流失和水污染问题将发挥一定作用。从水文学的角度看,森林植被及其下面的土壤,就像海绵一样,当降雨发生时,可以吸纳一定数量的雨水(洪水),然后逐渐释放出来,流人河流或渗入地下含水层。如果森林植被遭到破坏,土壤涵养水源的能力减弱,雨水汇人河流的速度加快,对于我国降雨在时间上分布极不均匀的现实而言,这无疑加重了汛期洪水和非汛期干旱缺水的程度。另外,植被的退化,也将使土壤受到雨水侵蚀的程度加重,增加了江河湖库的淤积,加重了洪灾,也对水资源开发利用造成不利影响。湿地具有类似的作用,在雨季涵养洪水,在旱季可以逐步利用。有研究表明,流域每增加1%的湿地面积,河流的洪峰就会减少近4%。同时,植被、沼泽和其他形式的湿地,可以自然地过滤水流中的污染物和过量养料,阻滞沉淀物,提高水体的抗污染能力。  近几年,在植被恢复中,强调利用自然规律,充分利用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结合局部的人工措施,许多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实践表明,一些退化土地封育三五年后,植被的覆盖度可大于0.6。对于大规模的退耕还林(草)、封山禁牧、退牧还草等生态修复工程,虽然可以从大的区域范围内考虑其经济效益问题,但是必须从长计议,解决好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问题,建立良性发展机制。通过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坡改梯、小水窖、集雨水柜等措施,建设一定数量的高标准农田,解决农民吃粮和发展问题;通过发展人工草地灌溉的“牧  区水利”,解决休牧、禁牧后的牧业发展问题;通过发展小水电代燃料、太阳能、沼气、薪炭林,解决农村能源问题,使大面积植被恢复可以持续进行下去。  ’98水以后,在长江中下游等地区进行了大面积的退田还水(江、湖),保护湿地和水域,使入水争地问题的解决有了良好开端。但是,我国毕竟是人口大国,土地资源宝贵,需要做好水体、湿地利用的文章,在利用中保护,在保护中利用。利用好水体、湿地,需要统筹考虑水土资源利用,核心是利用好水,如种植水生经济作物、水产养殖、发展旅游农、业和湿地牛态旅游等,形成洪水经济和湿地产业,使人与水找到新的平衡。  近几年来,我国加强了涵养水源工程建设,对地下水超采区进行回灌、补给利保护,对生态脆弱区的牛态系统调水进行修复,对干旱湿地进行补水等,这些有益的尝试和实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洪涝灾害不可避免,洪灾损失可以减轻,建立人水共存的洪水管理模式  我国江河下游约有100万km2的冲积平原,是江河洪水泛滥、泥沙淤积的产物,也是我国受洪水威胁最大的地区。由于土地肥沃、地势平坦、交通便利,许多地区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已经成为我国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我国业已形成的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不可能、也没有办法作大的调整和变化。洪水泛滥、河流改道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是当今社会所无法承受和容忍的。因此,那种让河流不加约束、任意流淌、回归自然状态的思路是不现实的,也绝不是人与自然和谐的表现。  洪水足不可能根治的,即使防御洪水的标准达到了规划设定的标准,仍有发生超标准洪水的可能性,况且我国江河的防洪标准还很低。因此,必须抓紧水土保持、水库、堤防、蓄滞洪区、调度体系等防洪安全体系建设,将防洪安全标准提高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程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在易被洪水侵害的地区,要建立有利于减轻洪灾损失的生活模式、经济模式和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在与洪水的抗争中,学会人与水共享空间,减轻洪灾损失。此外,研究洪水规律和特性,利用洪水的冲刷和造床功能来减少淤积,治理河流,如黄河的调水调沙试验;加强水库汛限水位的研究,提高雨洪资源化利用程度等,都是利用洪水、变害为利的探索。  3.干旱问题不可根治,缺水问题可以缓解,建立合理协调的用水模式  干旱是我国尤其是北方地区的主要自然灾害。由于可更新利用水资源的有限性和丰枯变化,十旱问题不可避免,也不可能完全根除。在我国干旱、半干旱等生态系统卜分脆弱的地区以及半湿润地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充分考虑流域内生态系统的用水需求,统筹考虑生活、生产、牛态和环境的用水需求,维系基本的生态系统平衡。  要缓解干旱导致的缺水问题,必须采取综合对策,需要从人、经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来构建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体系,从开源、节流、保护的齐抓共管来构建水资源的供需平衡体系,从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互配合来构建降低旱灾损失的保障体系。我国年用水量已经占到全国年可更新水资源量的20%左右,但是流域间很不平衡,许多地方还存在开发利用的潜力。适当建设雨水集蓄工程、调水工程,可以有效缓解水资源供需压力和水资源区域不平衡的问题。同时,扩大对非传统水源,如洪水、污水、劣质水、海水等的开发利用规模和范围,将是一条有效的途径。而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利用效益,建立适应当地水资源条件的用水模式,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是缓解缺水问题的根本举措。此外,必须进行一系列必要的防旱非工程措施建设,通过制订和实施防旱规划、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旱情监控、信息研究与旱情预报、旱灾救助、公众教育等措施,提高整个社会抵御干旱的能力。  4.水污染问题是人类发展过程中  对水体的侵害,应该也能够得到解决如果说洪水、干旱还有部分天灾的因素,水污染则纯粹是人祸。水体的严重污染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给国民经济造成严重损失,也影响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不同,我国在低发展阶段和较短的时期内遭遇了严重的水污染问题。美国和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着手进行污染防治时,人均GDP要高出我国现在水平的10多倍,我国面临着经济社会持续高速发展和  对环境质量要求提高的双重压力。  控制和治理水污染,恢复业已受到污染的水体,需要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需要做出长期、艰苦努力。首先,要控制污染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要明确责任,严格执法,改变目前“以交纳排污费或超标排污费”来换取“合法”排污权的做法,杜绝行政管理机关的不作为和排污企业的不作为。二是增加水体的环境承载能力。通过科学合理地进行河湖疏浚,减轻内源污染;加强水库、闸坝的科学调度,保持水体的适当流动,达到流水不腐的目的,增加水体的自净能力;探索大面积修复污染水体的技术可行性。三是加大对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一把化肥催绿一片庄稼,一瓶农药保证粮棉丰收。但是,过量化肥、农药的使用,导致了土壤酸化、板结,地力下降,有益生物大量死亡,造成水体严重污染。要大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积极推行绿色农业,推行绿色的耕种方式。  5.辩证地看待人类治水活动的利与弊,树立全面、长远、辩证的观念  治水活动的出发点无疑是为人类造福,但相对于不同的参照系、不同的目标、不同的时间,对人类治水活动利弊得失的评判可能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随着认识水平逐步提高、科学技术的发展、追求目标的变化,对治水活动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目前,对水利工程的要求已经提高到不仅要对人类有利,而且要对生态有利,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近几年,我国在堤防建设中,进行了生态保护、环境美化等方面的实践,如避免使用不透水材料对河道护砌、重视河流与岸上的联系、尊重河流的多样性等等,积累了一定经验。在国外,一些激进的环保主义者,要求拆除大坝、让河流回归自然的做法,又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当然是不可取的。  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关键是遵循自然规律,尊重和慎重处理人与整个流域的关系。对于水资源问题,从流域整体可持续发展的层  面上,从陆地、水系、生物圈共同组成的复杂动态系统和谐发展上,思考问题,探索问题,解决问题。应该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利益应该也必  须得到必要的保护和满足,但是,从长远看,保护了整个自然界、保护了生态系统,归根到底还是保护了人类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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