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推理小说真厉害sp小说叫什么

一本小说,主角叫吕重,,,他得到了瘟神的传承这本小说的名字叫什么啊?有好品_百度知道
一本小说,主角叫吕重,,,他得到了瘟神的传承这本小说的名字叫什么啊?有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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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9人关注)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的结尾是什么意思?
本书的最后一段话如下:“《圣经》上的另一句话也到了我的唇边,但是我却控制着自己,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牧师不喜欢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域,他们认为这是有渎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尔教区做了二十七年牧师,遇到这种机会就会说: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他一直忘不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只大牡蛎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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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这段只要一结合前文,意思一目了然。先简单说些大家或许已经知道的事:《月亮与六便士》就是以高更为原型,描述一个画家如何抛弃妻子和事业,去塔希提做个化外之人,无视亲戚朋友的不理解,独自画画了此一生的事。好的,进入情节。这以后我把我听到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在塔希提的情形给他们讲了一遍。我认为没有必要提到爱塔和她生的孩子,但是其余的事我都如实说了。在我谈完他惨死的情况以后我就没有再往下说了。有一两分钟大家都没有说话。后来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划了根火柴,点着了一支纸烟。
“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罗伯特说,颇有些道貌岸然的样子。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和朵纳尔德逊太太满腹虔诚地低下头来。我一点儿也不怀疑,这母女两人所以表现得这么虔诚是因为她们都认为罗伯特刚才是从《圣经》上引证了一句话。说实在的,就连罗伯特本人是否绝对无此错觉,我也不敢肯定。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到爱塔给思特里克兰德生的那个孩子。听别人说,这是个活泼、开朗、快快活活的小伙子。在想象中,我仿佛看见一艘双桅大帆船,这个年轻人正在船上干活儿,他浑身赤裸,只在腰间围着一块粗蓝布;天黑了,船儿被清风吹动着,轻快地在海面上滑行,水手们都聚集在上层甲板上,船长和一个管货的人员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着烟斗。思特里克兰德的孩子同另一个小伙子跳起舞来,在暗哑的手风琴声中,他们疯狂地跳着。头顶上是一片碧空,群星熠熠,太平洋烟波淼茫,浩瀚无垠。《圣经》上的另一句话也到了我的唇边,但是我却控制着自己,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牧师不喜欢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域,他们认为这是有渎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尔教区做了二十七年牧师,遇到这种机会就会说: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他一直忘不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只大牡蛎的日子。这里的对比,毛姆的感情色彩很明显。尤其是道貌岸然和魔鬼。意思很明白了。“我”陈述了思特里克兰(高更)的人生。他求仁得仁,得其所哉,为了自己的梦想,在塔希提以一种文明人无法理解、他自己很快乐的方式,结束了人生。而罗伯特-思特里克兰,代表文明社会,做出了评断: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磨得很细。这就是道貌岸然的说,思特里克兰(因为抛弃妻子),恶有恶报。”我“想反驳他,但我止住了。而这里的亨利叔叔,只是”我“的一个例证。”我“很显然是站在思特里克兰一边的,对道貌岸然用各类引语评断他人行为,非常厌恶。这其实就是”我“,也就是本书的观点:思特里克兰(高更)们过着不为世俗所理解的生活,求仁得仁。毛姆对这类人一向很尊重,参看《刀锋》。而道貌岸然,拿着成型语录批判他们的(比如世俗,比如罗伯特-思特里克兰),都是庸俗的魔鬼,其实都不值一哂,甚至不值得去辩驳。当然,毛姆表达很含蓄。大致如此。
最近重读毛姆的所有作品,生活中觉得再也遇不到那个有趣的人就重新去书中找吧。“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罗伯特说,颇有些道貌岸然的样子。毛姆在这里流露出不忘低调刻薄的嘲讽世人的傲娇简直深得我心,而这样的感慨又是他情怀的一种体现。“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在这里,这句话是对高更抛妻弃子行为的一种价值判断。说的是高更这种不合常理的行为迟早会受到惩罚。而且是用道貌岸然的样子。这种在大众中高度符号化的主流价值观,遮蔽甚至扭曲了人的真正情感(或者说高更那种价值情感本身高度太高),形成了一种情感暴力,而忽视和扭曲了人有对自己个体意志追求的权利。社会本身就有主流价值观的,过什么的生活似乎都有一个标准。而当有些人违背了这个标准的时候就会受到传统价值观的批判,以此警戒世人不要学习这样的行为,不然上帝都看的到,是会惩罚他的。但相反,我觉得高更对自我价值的追求反而更接近自我。独立和自由是属于勇敢者的。对自我价值的追求需要听从来自内心的招呼,而不是世人的目光。唯有那些听到自己内心并且愿意为之追求的人,才能获得独立和自由。那些活在世人目光中的人永远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会放弃外人看似幸福的生活去追求什么所谓的理想。这与他们的价值判断和选择是相违背的,所有他们会表露出自己的优越来证明别人的愚蠢,你看,叫你不要作死,你不信。而毛姆在这里既对这样狭隘的想法暗戳戳的嘲讽了一下,当然他不需要歇斯底里的或故作矫情的求得每一个人的认同。自我意志的追求还有一点是不需要博得别人的认同,因为人不是为别人的话而活的。我们有时候太在意当我拥有这个东西别人会怎么看我,而不是真正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毛姆在最后表达的情怀也是令人会产生共鸣的。追求自由意志的人总会遇上世俗的偏见,但这也是追求道路上必须经历的东西。也希望我们不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人。《月亮与六便士》看来一有空就得拿出来读,不然这世俗的偏见实在是可怕,很多人无力反抗,就连遇到的嘲讽都可以是那么绅士,而且还打着上帝的名号。you want the moon?我摘下来给你。
抛磚引玉說下主流看法。首先你要知道的是,書題《月亮和六便士》分別代表的是什麽。 月亮象征崇高而需要仰望的精神追求,亦即夢想,時常看似太過虛幻。六便士是當時英國最小貨幣單位,代表著平庸而低俗的現實生活。現在來看這段結尾文字,再加上上文的一句“‘上帝的磨盤轉動很慢,但是卻磨得很細,’羅伯特說,頗有些道貌岸然的樣子。”該會更容易理解。羅伯特牧師是主人公之子,靠寫了一部其父的傳記而發財牟利。主人公的叔叔亨利牧師大概亦是羅伯特之流。如果說主人公追求的是月亮的話,這兩位牧師便是追求六便士,並以鄙棄追求月亮者為樂——所以,“魔鬼要幹壞事總可以引證《聖經》”便是暗指了兩位牧師之流。而最後一句,“他一直忘不了一個先令就可以買十三只大牡蠣的日子”, 可以簡單地理解為迷戀俗世的物質生活。然而那段”日子“背後所代表的時代及背景,則又能從之引申出無盡的想象時空。寫到這裏,倒覺得像是在做中學語文試卷的閱讀理解題,一句一句解釋分析,落了下乘。笑。顯而易見的,毛姆這樣大家中的大家的作品,孰人閱之,”孰人心中都有一個月亮與六便士“。《月亮與六便士》便是如此一部偉大的小說作品,更蘊藏著極其睿智的人生哲思,讀上百遍亦仍有新知。許多句子,未到人生某個階段,便不會真正了解。而至於"月亮與六便士"之間的抉擇,其實並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你思考過並作出決定,選擇了屬於自己的生活。一百年彈指即過。毛姆的詰問聲猶在耳。『月亮和六便士都在眼前,是為一份六便士的生活疲於奔命?還是為仰望心中那輪明月而有所放棄?』,重讀毛姆。
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的,而不是用来约束别人和获取优越感的。《圣经》亦是用来约束自己的,可偏偏又有那么多世俗的人用《圣经》来打击真正追随上帝而生活的人,例如思特里克兰德、高更和被时人称为疯子的梵高。那些人只是live by the bible,而不是live in the spirit。
二十余岁后不甚读书,但是,看在毛姆几乎是我最喜欢的作家,而《月亮和六便士》通读了数遍的份上,斗胆一答。首先,部分不同意上述的观点。记得看到这句“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的时候,心中砰然一动,分明对这话有几分赞许,感觉说出了一点人生三味,自己脸上也没有如何道貌岸然。这句话如果针对小说内容,是说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此人抛弃家人,欺辱朋友,粗暴尖利,叛经离俗,按说得了个麻风病而死的归宿是应当。但看到他为了画画饿肚子的那种奉献感,灵感迸发时那种冲动,发觉自己天赋时那种自豪和幸福,以及最后来到应属之地那种平和自然,包括和伴侣爱塔在生死门前无私但有些粗暴的爱的表达,你又不禁觉得他活得值了。最后”我“面对房间四壁的壁画无比震撼,觉得此景只应神灵享受时,你会觉得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本应如此,不做他想。后面那个小伙子浑身赤裸,只在腰间围着一块粗蓝布;天黑了,船儿被清风吹动着,轻快地在海面上滑行,水手们都聚集在上层甲板上,船长和一个管货的人员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着烟斗。思特里克兰德的孩子同另一个小伙子跳起舞来,在暗哑的手风琴声中,他们疯狂地跳着。头顶上是一片碧空,群星熠熠,太平洋烟波淼茫,浩瀚无垠。难道你不心生羡慕,情愿跳出来一起无拘束的起舞?《月亮与六便士》为何不是《月亮》,而是《月亮与六便士》?为何毕沙罗生活淡雅但作品无法像梵高这个切耳朵的让我们血管膨胀?月亮代表理想不如说代表了人类血管里的魔性,天赋的,本能的,不现实的,迫切的,想要得到往往艰难费时又同时充满着虚妄,但似乎又是天然的所在。而六便士则有点像牧师们提倡的生活,现实的微小的可以拿他生存拿他兑换的偶尔舍弃常常需要的充满了节律和限制从而可以平淡的维持下去。我身边刻板的律师朋友在夜店里跳的忘情,也不好说他是不是浪荡成性。认识的平和淡然、善良的姑娘有着匪夷所思数量的男人。例子太多了不一一人,就是这样,又想选择这个,又想选择那个,各有道理,想要精神升华想要洗涤肉体靠一场旅行,但,生命短短,我们就是如此矛盾。仿佛圣经里我们祖先的血的来源一样。这是人性,月亮、六便士,这都是人性。毛姆讨厌道貌岸然,我也讨厌。但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这句话却不是错的。我们当然想像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一样,像太阳一样爆炸着灼热的燃烧但也许作为路边的小石子,日子也能一点一点的过,特别是,无论选哪一种生活得其所的家伙还会被纠葛的我们小小的嫉妒一下。毛姆其实写到最后也很矛盾,他的书里老是有太多潇洒但不知走哪条路的角色。于是他最后写到了自己做了二十七年牧师的亨利叔叔,一直忘不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只大牡蛎。无论仰望还是低头,我们注定矛盾终身,那么也许经常去做个贪嘴的平常人才对吧。一点想法,轻批。
对@莫逢 老师的答案持保留意见!如@莫逢 老师所说,《月亮与六便士》这样伟大的作品,“讀上百遍亦仍有新知”,老师怎么解读来,解读去,还是我们大家都能理解的那层意思啊,这分析,就连百度百科都讲得很明白呢。最近和朋友聊到毛姆的这部作品,朋友提到一个观点,我举双手赞同——伟大的艺术难免违背道德。君不见,披头士的很多经典名曲,都是在嗑药之后写的,《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和《Hey jude》更是有关于嗑药的暗示,在此不做细表。马奈的名画《草地上的午餐》,被学院派斥为“道德混乱”。更不用说《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为了画画,抛妻弃子,霸占别人老婆……诸多劣迹,令人发指。对于斯特里克兰德,作者在小说中一直褒贬不明,但是到了结尾处,却暗示出对这位悖德的艺术家的支持称赞,这种感情已经不同于之前的同情——“上帝的磨盘转得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类似中国谚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罗伯特听闻其父之死,说出这句话。罗伯特的职业是牧师,代表道德权威。违背公义,至亲之死,亦不足惜。这种权威,当然是“道貌岸然”的。“《圣经》上的另一句话也到了我的唇边”,这句话是什么,暂无考证,多半是一句为斯特里克兰德开脱的话。“我知道牧师不喜欢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域,他们认为这是有渎神明的。”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明显读出讽刺——对道德权威和道德绝对性的讽刺。而后,毛姆借一位从业27年的老牧师之口,说出“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明显是在模糊道德界限,粉碎绝对正确。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圣经》就是绝对正确的吗,为什么魔鬼的恶行也可以用《圣经》脱罪?如斯特里克兰德,悖德,却创造出令整个世界瞠目结舌的伟大艺术,难道应该成为人们鄙夷、责难的对象吗?最后,“他一直忘不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只大牡蛎的日子。”无法详解,也许是一句调笑、一句讽刺,但这个事例,明显昭示出老牧师亨利叔叔的形象——市侩,十足一个市井老泼皮。在这里亨利叔叔似乎代表了民间智慧,他是年轻牧师罗伯特的反义词,是道德权威的反义词。毛姆是男性同性恋者(或为双性恋?),和助手暧昧,玩伴众多,歧视女性,是传统道德打击的对象,《月亮与六便士》也可以看做毛姆反对传统道德权威的檄文。最后,这些散碎堆砌的文字是“一句一句解释分析”所得,按照@莫逢 老师的说法,实在是“落了下乘”,呵呵,惭愧惭愧!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PO在了G+上,马来西亚的姑娘是这么回答我的。转给你: All about those good old days : Those good old days where you can buy lotsa things with Rm1 (Around USD0.35) is gone. These days, Rm1 is not much of a value anymore. But thank God, every now and then I manage to find something nice for just RM1; like this nasi lemak for an example. (Nasi lemak is a local Malaysian dish, consisting of fragrant coconut milk rice served with condiments of fried peanuts, fried anchovies as well as sliced cucumbers) 我觉得就是美好的日子再也不再,人心就像物价一样通货膨胀,神圣的东西都会贬值。
张公子解释的已经非常细致了,在此想做一些补充,因为这一直也是我非常喜欢的可以说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我人生观和世界观的一部作品。|“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罗伯特说,颇有些道貌岸然的样子。|这句话的意思说的直白一点,是罗伯特觉得思特里克兰德死的罪有应得。在思特里克兰德夫人和罗伯特看来,活着的人便是最大的善,死者皆有罪。“我”并不赞同他们,因为“我”对思特里克兰德其实是有充分的理解和共鸣的,尤其是了解了他在塔希提的生活之后。从后面的描写也能看出来,“我”一下子就想到了爱塔和他的爱的结晶,比起这些道貌岸然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肆意审判他人的人,那个孩子却被最纯真最自然的东西润养着。|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到爱塔给思特里克兰德生的那个孩子。听别人说,这是个活泼、开朗、快快活活的小伙子。在想象中,我仿佛看见一艘双桅大帆船,这个年轻人正在船上干活儿,他浑身赤裸,只在腰间围着一块粗蓝布;天黑了,船儿被清风吹动着,轻快地在海面上滑行,水手们都聚集在上层甲板上,船长和一个管货的人员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着烟斗。思特里克兰德的孩子同另一个小伙子跳起舞来,在暗哑的手风琴声中,他们疯狂地跳着。头顶上是一片碧空,群星熠熠,太平洋烟波淼茫,浩瀚无垠。|这也是我觉得写的异常动人的一段,透过这段描写可以窥见一个无忧无虑,洒脱开朗的男孩。这也是作者对思特里克兰德的隐赞,一生向往自由,一生热爱,心灵丝毫不受这尘世的玷染。|《圣经》上的另一句话也到了我的唇边,但是我却控制着自己,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牧师不喜欢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域,他们认为这是有渎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尔教区做了二十七年牧师,遇到这种机会就会说: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他一直忘不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只大牡蛎的日子。|“我”想反驳,却没有反驳。一个原因是知道自己反驳了也无法改变罗伯特之流的想法,另一个原因则是“我”觉得没有意义。思特里克兰德生前便是不在乎世俗的定位和眼光之人,坦然超度的过着喜欢的生活,他不求理解,不求善言。这也是“我”在了解他以后,学到的最可贵的品质。世人皆有自己的活法,自得其所就好。亨利叔叔的话反映了“我”的态度和对罗伯特之流的定义:魔鬼。一个先令可以买十三个大牡蛎的日子怕是回不去了。“我”清楚的知道思特里克兰德死的并不痛苦,他很幸福。我记得《东邪西毒》里有一句话说,如果你不能再拥有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去忘记。最幸福的莫过于思特里克兰德这样的人,追寻所爱,无视世俗,失去的还能再度拥有;“我”,包括亨利叔叔,明察这尘世,不忘初心,也是好的。然而悲哀的是大部分如罗伯特如思特里克兰德夫人这样的人,却自以为聪明的用庸俗不堪的准则生活在蔑视和媚俗下。
看来中文教科书的遗毒还是很深的,有天赋的中文写作者也不例外。《月亮和六便士》的结尾也好,其他文学名著的结尾也好,你看完这本书后,觉得是什么意思,那就是什么意思。文学的东西,从来没有什么标准答案的。补充一下,很多时候,作者在写下这段话的时候,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要表达什么,只是感觉到了,文字就出来了。
艾略特的Love Song 里面有一句诗反复出现了好几次:In the room the women come and go Talking of Michelangelo.总觉得这个结尾和这句诗有异曲同工之妙
美与善不可兼得
同意@娄家欢 的答案《圣经》在许多人眼里是绝对权威,而仍有人利用它行恶。思特里克兰德(高更)为了艺术抛弃妻子,夺人所爱,行为与道德要求相悖,但最终在绘画中获得心灵的平静。毛姆通过思特里克兰德与其妻子等人的对比,表达对于传统道德束缚人们心灵的不满与厌恶。毛姆不少小说都表达了这种思想,月亮与六便士尤为明显。个人理解,有待重读。
在这之前 罗伯特说,上帝的磨盘转的很慢,但磨得很细。而作者提起他叔叔的这句话,应是对比,讽刺这些人的道貌岸然。
意思就是世风日下世态炎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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