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农业局人民检查院,人民法院办案不公,收受他人贿赂,冤枉他人入狱,去哪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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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邮箱形同虚设,欺骗民众
jianyong 发表于 &18: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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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网上举报中心设有检察长信箱,网上举报系统,群众来信等邮箱。我经历一年多的网上举报,却无法把信件发进邮箱,总显示:数据操作出错!将截断字符串或二进制数据,语句终止。&&& 后来我打通举报中心的电话总是一个女的接,首先她接了两次电话态度还好,说是技术问题没解决,她也办法,请原谅,她还告诉我说也有很多人打电话来问怎么发不进。后来她态度就恶劣了骂人,把电话接了又挂断,说懒得理你。这种人怎么能在检查系统工作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还有新闻投稿系统,这个邮箱你随时发信息都可以发进去。难道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网上举报中心设有检察长信箱,网上举报系统,群众来信等邮箱是虚设的。骗人民群众的。&&& 按理应该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网上举报中心是最具有公信力,这样敷衍人民群众良知道德何在?  不妨请你们试试
网友39:洞口县工业经济局局长贪腐逾千万元
洞口县工业经济局局长贪腐逾千万元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竟仅判徒刑两年 ――请看湖南省邵阳市一场反腐与护贪斗争的惊天内幕 ―、肖照祥贪腐千万元铁证如山 案犯肖照祥:前洞口县工业经济局局长,中共党员,国家公务员,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人,糸原洞口县委书记、邵阳市常务副市长周吉平的同乡蜜友。周吉平1997年赴洞口县任县长、县委书记后,因与肖照祥的特殊关系将肖照祥一手提拔为县工业经济局局长。肖照祥任工业经济局局长期间,在同乡蜜友县委书记周吉平的纵容袒护之下,利用手中权力与职务之便,肆无忌惮地从事官商勾结、权力寻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非法融资、偷漏国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为自己及亲友谋取巨额私利,其主要犯罪事实如下: 一、受贿270.5万元。其中在1999年县木器厂改制中受收凌斌、向章春贿赂10万元;2000年至2005年在硖口路、佳园小区、雪峰广场开发中受收干股贿赂195.5万元;2006年在县汽车总站曾成生开发项目中受收曾成生干股贿赂65万元(检察院查实101.6万元,法院第一次判决只认定65万元)。 二、违反公务员法,官商勾结参与房地产经营,非法获利554万元。2001年至2005年间,肖照祥亲自组建和参于县规划局长罗伦斌开发商凌斌等三人合伙的佳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官商勾结实施硖口路、佳园小区、雪峰广场三个项目开发;因周吉平与肖照祥的特殊关系,在该项目自征地、税赋及各项费用方面给予了佳园公司一系例特殊的减免、优惠政策,使肖照祥等三人从中获得巨额爆利1723万余元。肖照祥在三人中实际按资金投入比例只占股12%,但却按20%享受利润分红,从中占干股8%,肖照祥身为国家公务员,从中非法获取私利340余万元(其中干股受贿136万元)。 另外肖照祥2004年伙同县规划局长罗伦斌亲自从事雪峰广场壬源大厦20套商品房、13个商业门面的房地产开发,当时成本价仅只300万元,而按现行市场价值已达上千万元,预计获利高达700余万元,该项目肖照祥占股50%,其个人从中非法获利350万元。 三、侵吞雪峰广场公益用地用于公司商业用地出售,肖照祥从中贪污私分非法获利20余万元。2003年,肖照祥三人开发公司在承建洞口县雪峰广场工程建设中,伙同县规划局长罗伦斌擅自修改减少广场公益事业用地面积1516平米用于商业用地出售,从中非法获利近100万元作为三人公司利润分配。此种化公为私行为,实属贪污性质! 四、挪用公款50万元。2005年肖照详利用自己身为工业经济局局长、党组书记的职权,不经单位集体研究,擅自指使主管财务的副局长和财务股长将本局公款50万借给自己组建参与的官商勾结的佳园房地产公司作开发资金,指定由代理自己在佳园房地产公司参股的内兄姜新平办理取款手续。该50万元公款被擅自借用时间达一年半。此行为之目的完全是为了给自己谋取丰厚私利,纯属挪用公款以权谋私。 五、以年息24-30%的高利率吸公众存款750万元合伙参于凌斌去长沙房地产开发,扰乱国家金融秩序。 六、偷逃国税500余万元。肖照祥、罗伦斌两位局长和开发商凌斌等三人的洞口县佳园公司经营开发硖口路、佳园小区、雪峰广场三个项目共获盈利达1723万元,应依法向税务机关缴纳20%的企业所得税340余万元,而交税后的利润按股分红到个人,还应申报交纳20%的个人收入所得税,两项合计应交税款500余万元,因周吉平的纵容袒护竟分文未交。&&&& 二、洞口县检察院顶着压力查贪惩腐 洞口县人民、尤其是洞口县县城干部群众,对肖照祥的上述犯罪事实自2002年起,陆续向洞口县检察院举报反映。却因众所周知的原因――县委书记周吉平的干预而无法立案。直至2007年周吉平调离洞口县去邵阳市任副市长后,洞口县人民检察院根椐干部群众的一再举报与事实,顶住压力,排除干扰,于2007年8月对肖照祥立案侦查,但当该案查到关键环节时,周吉平指使县领导将正在查处肖照祥案的洞口县反贪局长xxx莫名其妙地调离检察院工作,严重干扰本案查处。日,洞口县检察院依法对肖照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提起公诉,将案件移送洞口县人民法院审理;却又因众所周知的原因――时任邵阳市副市长周吉平等关系网的干预,洞口县人民法院经三次开庭审理后不得不于日就本案审理定性问题,向邵阳市中级法院请示。但经书面请示和几次口头汇报后――从2008年7月至2009年11月共计16个月之久的时间里,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却一直保持沉没,不作任何答复,也未提出任何异议;对此,洞口县人民法院视为邵阳市中级法院对洞口县法院的请示定性无异议而于日作出一审判决:1、肖照祥犯受贿罪(受贿75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2、依法追缴肖照祥违法所得的在县城雪峰广场修建的以姜新平名义办理产权登记的壬源大厦13个门面1/2房产和人民币285万零三千元上缴国库。 对洞口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案犯肖照祥因有后台撑腰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而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则认为一审量刑与判决畸轻随即提起抗诉。 邵阳市中级法院受理抗诉后于日在洞口法院开庭审理时,竟然不顾客观事实信口开河: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邵中刑二终字11号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在重审过程中,洞口县检察院又发现肖照祥有新的犯罪事实,则撤回起诉重新侦查,于日重新提起公诉; 洞口县法院接到市中级法院重审裁决书后,在还未再次开庭审理之前又收到来自市中级法院日的书面函告,其内容竟然是专门指示洞口县法院如何在重审中否认肖照祥受贿事实,如:洞口佳园公司部分账目已被肖照祥指定开发商凌斌销毁处理,硬说检察机关不提供全部帐目,硖口路、佳园小区两个项目有姜新平(肖照祥参股的代理人)和开发商凌斌两人以入股投资结算文字清单记载盈利情况,硬说开发项目尚未正式结算,不能确定他们的盈利等等…。于此同时,洞口县检察院、法院主要办案人员还不断接到来自邵阳市政府官员的打招呼、说情、利诱、甚至威胁电话。洞口人民法院终因受市中院函告及来自某些官员的压力与影响,违心地于日作出(2010)洞刑初字第135号刑事判决:将对肖照祥的有期徒刑从第一次判决12年改判为七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对这样一个判决结果,任何正义人士都无法接受。洞口县人民检察院于日对此案再次提起抗诉。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令人不可思义的是:日邵中刑二终第16号刑事判决竟然戏剧性地只认定被告肖照祥犯受贿2万元的受贿罪,对其它罪名全部否定,仅对肖照祥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不处分文罚金,对一审判令依法追缴肖照祥违法所得的在县城雪峰广场修建的以姜新平名义办理产权登记的壬源大厦13个门面1/2房产和人民币285万零三千元上缴国库之判决也只字不提。对如此令世人不可思义的判决结果,洞口县人民检察院于日,不得不第三次向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呈交了提请抗诉报告书;而令人遗憾的是,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至今却未予审查收理。 三、肖照祥腐败案背后的黑内幕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起被一审法院判处肖照祥有期徒12年、并处罚金50万元、依法追缴肖照祥违法所得的在县城雪峰广场修建的以姜新平名义办理产权登记的壬源大厦13个门面1/2房产、和人民币285万零三千元上缴国库、令检察机关认为判决畸轻而一再提起抗诉的案件,经县、市两级人民法院三次审理之后,反而只给予判刑两年,对一审关于并处罚金50万元、没收二分之一房产、及258万元巨额非法所得上缴国库的判决只字不提呢?原来这起大案背后确有惊天黑幕! 1、&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吉平铁杆撑腰袒护 肖照祥与周吉平都是新邵县人士,不仅是同县藉同乡,而且交往甚密,属心腹蜜友的特殊关系。这种特殊关系全县干群几乎人人皆知。肖照祥原本是在洞口县石江煤矿和煤炭局工作的一般工作人员,是周吉平调任洞口县县长、县委书记后,才由周一手从一般干部提拔为正局级干部的。肖照祥任工业经济发展局局长后,作为在职国家公务员,不仅自身不许参于经商,而且亦不得为其家属子女从事经商提供帮助和便利。而肖照祥作为正局干部公开地亲身组建和参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县委、政府、不但没人制止,而且这个官商勾结的三人公司还受到从拿地、税赋、各项手续费用方面一系例减免、扶持等特殊优惠,如对肖照祥三人公司的营业税由应征5%减至只征3%;契税由应征4%减至只征1.5%;所得税则只限定征1%;耕地占用税基本全免;土地出让金限制县国土部门只象征性收一点…总共对肖照祥三人公司减免各项税费达千万元以上。我县和国家财税收入造成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尤其是在雪峰广场公益事业(中心广场)建设用地上,擅自更改原来承包预算规划设计,减少中心广场公益事业用地面积1516平米用于商业用地出售,化公为私从中非法获利近100万元进入三人公司利润分配。其行为实属贪污侵吞,罪不可恕!然而,当知情者将此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向周吉平反映后,周吉平竟充耳不闻。 此外,周吉平为了使肖照祥三人公司谋取更大爆利,竟然别出心裁地强制摊派全县干部职工按各自月工资的50%、退休人员月退休费的20%,为自己的政绩形象工程――雪峰中心广场建设捐款400余万元,直接艰定时间由全县干部职工的各所在单位从干部职工工资中强制性扣取,统一上缴县财政,然后由县财政作为雪峰广场公益性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广场建设,其实质内幕是为肖照祥三人公司承建的雪峰广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 2003年周吉平由洞口县委书记调到邵阳市人民政府任副市长,肖照祥上述严重贪腐问题逐渐被一一爆光,2007年8月洞口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广大干群的举报将肖照祥刑事拘留、立案侦查后,为包屁袒护肖照祥,周吉平利用自己邵阳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职权,对洞口县委、政府、政法系统领导及相关办案人员多次打招呼,千方百计为肖照祥等腐败分子保驾护航,甚之以利诱威胁手段向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施加压力干扰办案。并指使市政法委个别领导也向办案机关打招呼施压,至使此案从2007年立案至2011年市中级法院第二次终审,其间检察公诉机关因判决偏轻而三次抗诉,县、市法院四次审理,前后历时达4年之久,而判决结果竟然却从一审宣判对肖照祥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万元、追缴壬源大厦13个门面二分之一房产及285万元非法所得上交国库,到最后市中院终审仅认定肖照详只收贿两万元判刑两年;如此结果,周吉平的确“功”不可灭!我们不禁要问:党和人民交给周吉平的权力是用来干什么的?周吉平如此不遗余力为同乡蜜友肖照祥谋取巨额私利、大开方便之门,出事后又极力为肖照祥开脱罪责、包屁袒护究竟是何原由?其中奥妙世人皆知。 2、&邵阳市中级法院函告授意为其开脱罪责 肖照祥案,因涉及金额之巨、民愤与影响之大,自洞口县建县以来称得上是最大的腐败案了。此案从洞口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肖照祥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万元、追缴壬源大厦13个门面二分之一房产及285万元非法所得上交国库之判决,到重审时改判为判处肖照祥有期徒刑7年,实际执行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这其中奥妙与功劳,当归功于邵阳市中级人民法的书面函告了。 一审判决后因肖照祥不服及检察公诉机关认为判决偏轻抗诉,邵阳市中级法院受理后于日在洞口法院开庭审理时,竟一改此前对洞口县人民法院关于此案定性与判决问题的书面请示与多次口汇报保持16个月之久的沉默式默认的态度,竟然不顾客观事实信口开河: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邵中刑二终字11号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按各级人民法院独立审案判决之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就由重审法院依法重审就是了,可令人惊奇的是:邵阳市中级法院竟于日向洞口县人民法院发出一书面函告,其内容竟然是专门指示洞口县法院如何在重审中否认检察院公诉中列举肖照祥受贿的犯罪事实(见附件该函告影印件),并向洞口县法院施压,第四条内容明显带有指责威胁之意(见函告内容第四条)。正因如此,洞口县人民法院重审此案中将原判改判为判处肖照祥有期徒刑7年,实际执行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也就毫不奇怪了!唯一奇怪的就是: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变化之中,究意暗藏着何种隐密! 3、&案犯众亲朋不惜巨金“疏通”&关系&力求无罪 肖照祥案判决结果从判刑12年并处罚金和没收非法所得335万元与6.5个商业门面房产上缴国库到仅判刑两年不并处分文非法所得的戏剧性变化,除了因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吉平这棵大树庇护外,另一个威力无比的“绝招”&就是金钱铺路摆平-切。在周吉平铁杆袒护与金钱铺路的双重攻势下,使这种本来不可思义的判决结果如今变为现实。下面这组数据的“功劳”&绝对不可小视: 1、&肖照祥老婆姜新华在案发后不久,为疏通关系到凌斌手拿现金190万元用于打点。 2、&经邵阳监狱狱政科长XXX(此人一贯在市中级法院为案犯提篮子拉关系)利用手中职权与工作之便为肖照祥说情疏通花费金钱不计其数。 3、&肖照祥的合伙人杨xx(洞口人)为找人为肖说情拉关系一次性到肖照祥老婆手中拿走现金数十万元。 4、&肖照祥的同学――新邵县检察院x&x&x(反贪局长)为肖照祥在邵阳活动打点花费数十万元。 5、&肖照祥的老部下,原洞口县氮肥厂厂长X&x&x、肖的内兄姜新平等人也分别花费近百万元用于拉关系为肖照祥逃避罪责。 为了达到使肖照祥不被判刑,肖的家人和朋友们的决心是不惜花费一千万、两千万也要把肖照祥搞成无罪!&正因为他们为此目的花费了巨金,&所以邵阳市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书中,&才有了为否认案犯收贿罪,&竟认定肖祥受贿是因为与行贿人“私交甚深,为了工作和生活需要”&而不是受贿的离奇判决;才有了为否定案犯挪用公款罪,&对肖照祥不经集体研究擅自挪用公款50万元用于自己三人宫商勾结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资金,&竟认定为“是为了给本单位职工得利息谋福利”而不是挪用公款的离奇判决之天下奇判、法律之耻!也正因案犯亲友们如此不惜重金,出现这样的判决结果也就亳不奇怪了!!! 四、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们强烈要求邵阳市中级法院向网络公布以下信息: 1、强烈要求公布洞口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次关于此案的起诉书和三次抗诉的抗诉书; 2、强烈要求公布洞口县人民法院日第一次审理此案的判决书; 3、强烈要求公布洞口县人民法院日就审理肖照祥案件定性问题给邵阳市中级法院的书面请示. 4、强烈要求邵阳市中级法公布日在洞口县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之前给洞口县法院的书面函告; 5、强烈要求邵阳市中级法公布日邵中刑二终字第16号:认定被告肖照祥只受贿2万元、仅判刑两年的终审判决书。 五、我们的期待和希望 1、敬请邵阳市人民检察院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坚持原则,全力支持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对此案的笫三次抗诉。 2、敬请新闻媒介派员来洞口实地采访,洞悉此案的内幕。 3、恳请求上级党政及政法机关领导重视此案,派员来洞口倾听民声,明查真相。 4希望广大网友、社会各界正义之士,就我们反映的严重问题发表评议,为伸张正义,惩治贪腐发出正义之声!& 5期待肖照祥案最终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以昭示和维护法律的尊严,以平洞口人民之民愤! 网络举报人:为周吉平修建雪峰广场政绩工程的捐款者 洞口县肖照祥案多次庭审傍听者、知情者 &话: 2012年25月
网友20: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龚某本身就是腐败分子的保护伞!
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龚某本身就是腐败分子的保护伞!
网友01:宁乡县公安局不作为
湖南著名国画大师欧阳笃材,在宁乡被骗31万元现金和10余张字画,共计人民币约60万元,在公安机关立案已有半年之久,仍无进展。特次向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次案。望酌情给予支持,希望在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督查下,顺利侦破此案。
网友03:省检察院举报中心忽悠
&本人实名举报,时间已过几个月,现如石沉大海无任何回音。
网友19: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网上举报中心形同虚设关闭举报查询系统
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网上举报中心形同虚设关闭举报查询系统。糊弄百姓!!
问问吾问无为谓:现实社会
黑漆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几千年从来如此,何必意外。
如初悸:道县贪官何尚黎 坐拥俩个亿实名举报六年无果
在很多人看来,道县政府办官员何尚黎算得上是一个成功人士,近7年来,他一直过着“亦官亦商”的生活。官场上,他是道县政府办公室监察室主任,副科级干部;商场上,他是当地大名鼎鼎的房产开发老板。   而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在湖南道县,官员经商早已不算新闻。   监察室主任热衷房产开发   “与其他公务员遮遮掩掩暗地经商不同,作为政府官员的何尚黎对自己公开经商毫不避讳,在道县官方和民间是公开的秘密。”   说起道县政府办监察室主任何尚黎的经商历程,道县许多官员和市民都称“很知情”。   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说,何尚黎曾经公开担任过道县通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和其他单位签订过房产开发协议。   之后,何尚黎又以自己的名义公开入股当地某超市和房产开发公司,搞起了商业经营和开发。   那么,时至今日,何尚黎是否还在兼职经商?日,法治周末记者从北京赶到道县进行核实,采访工作从确认何尚黎的公职身份开始。   在道县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为记者翻看了该县公务员花名册,记者看到何尚黎的职务确实是道县政府办监察室主任,级别是副科级。   而记者随后在道县政府办公室寻找何尚黎时,却听到了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说法。   “何尚黎在政府办没有办公室!”听说记者寻找何尚黎,道县政府办工作人员答复称,何尚黎很少来政府办上班,他们也不知道何尚黎的去向。这名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去道县通力超市找他。   “何总今天没来超市,你去售楼部看看,看他是否在售楼部。”在道县通力超市一楼,一名自称为何昌龙的负责人对记者说。   当天下午,记者又以买房人的身份前往“奥苑新城”售楼处打探何尚黎的下落。   “何总来售楼处的时间不固定,你要找他的话,可以和他电话联系。”一名售楼小姐说。   在售楼处另外一间办公室墙上,记者发现了一张道县通力房产公司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为何昌龙。记者与办公室工作人员交谈得知,何昌龙是何尚黎的亲戚,去年才将法定代表人变更。   “主要是怕纪委找麻烦,所以去年才做了变更。但公司还是何尚黎说了算。”听说记者买房想打折,这位工作人员还是建议记者去找何尚黎。   7月18日下午4时左右,在多方寻找未果的情况下,记者拨通了何尚黎的电话。但他表示正在下乡。当记者追问他在哪个乡镇下乡时,他竟一时无语。   “没有文件、又没有资料证明我在经商!你可以找相关部门去核实。”对于市民举报其开发“奥苑新城”房地产项目一事,何尚黎一口否认,并拒绝与记者见面。   何尚黎所说是否属实呢?记者立即赶到道县工商局核实情况。   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显示,道县通力房产开发公司成立于日,成立时的法定代表人正是何尚黎。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何昌龙。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其中何尚黎入股320万元,另外两名股东分别入股240万元。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何昌龙在公司里没有股份。   而道县通力购物广场(又称:通力超市)的登记资料显示,这家成立于日的购物广场,成立初期的经营者正是何尚黎,资金数额为20万元。之后,购物广场的经营者又发生了两次变更。   “红顶商人”低价拿地   “核心地段、坐享繁华”。   这是道县楼盘“奥苑新城”电梯房盛大开盘时打出的一条促销广告。记者在网络查询得知,这个房产项目位于道县胜利街核心地段,占地1.9万余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是道县位于城市中央的一个高档纯住宅小区。   “这个楼盘的电梯房是去年5月28日开盘的,场面很热闹,请来了乐队助兴。一些领导模样的人还在开盘仪式上讲了话,这都是何老板的面子。”回忆起楼盘开盘当天的情景,道县市民张峰(化名)流露出羡慕的表情。   然而,这个房产项目从开发时就广受质疑,并不断被人实名举报。   据记者了解,“奥苑新城”楼盘用地原属于道县药材公司所在地。   日,道县药材公司与何尚黎签订了一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何尚黎以1220万元价格获取了药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等国有资产。   日,通力房地产开发公司又与药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共同开发“奥苑新城”楼盘。   “药材公司总共有35亩地,县法院建房时划走了2亩地,剩下32亩,可当初药材公司领导把32亩地仅作23亩地卖给了何尚黎。直到我们不断举报,永州市有关部门查出问题后,何尚黎才又补交了7亩地的钱。”药材公司退休职工姜达宁对记者说。   姜达宁同时透露,药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通力房产公司开发,土地单价不足489.6元/平方米,而与药材公司一墙之隔的道县第一建筑公司大院土地转让单价却达到了832元/平方米。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开发商,国有资产流失超过了1100万元。”姜达宁估算。   道县药材公司一职工则向记者透露,药材公司的资产转让程序也存在问题,是先转让后评估,而且这种评估也是在走形式。   记者随后在日永州市国资委出具的一份信访答复函中看到,通力房产公司竞得药材公司转让的国有资产时间是日,而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时间是日。确实属于先转让后评估。   虽然资产处置程序明显违法,但永州市国资委认为此次资产转让不仅没亏,还赚了。   “通力房产公司的竞拍价为1220万元,比评估价格835万元超出了385万元。”永州市国资委在答复函件中说。   答复函同时对土地转让时少算了面积的事实进行了确认。“道县国土局对4宗土地重新进行了测量,资产受让方补交了超出面积的土地价款122万元。”   “如果职工们不举报,这超出面积的土地款不等于是白白进了开发商的腰包?”职工们不解:为什么这样大宗的国有资产转让却搞得如此草率?   多名市民举报五年无果   采访中,道县药材公司退休职工还向记者讲述了一件蹊跷的事情。   姜达宁向记者透露,职工们在一次上访过程中,无意中在药材公司办公室主任桌子上发现了另外一份开发协议。一方是县药材公司,另一方是香港某有限公司,签订时间是日。   “既然单位和香港公司已偷偷地签订了开发协议,后来为什么又不开发了,开发商又换成了本县的房产公司,这里面肯定有猫儿腻!”姜达宁猜测。   让职工们疑惑不解的还有何尚黎的身份问题。职工们透露,何尚黎以前是县政府的普通工作人员,2004年后开始担任县政府办监察室主任。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何尚黎在做生意方面很有优势:一是何有一定的经营头脑,从开超市到搞房地产开发,哪行赚钱做哪行;二是因为他担任了政府公职,这为他经商提供了极大便利。   而记者在采访中获取的资料显示,最迟从2006年开始,何尚黎就已经公开以自己本人的名义在道县搞房产开发。   日,道县药材公司与何尚黎签订了一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何尚黎以1220万元价格,获取了道县药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等国有资产。   直至日,何尚黎还以道县通力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和道县药材公司签订了一份《改制安置房建设补充协议》。而道县信访局作为鉴证机关也在这份协议上签字盖章。   道县药材公司退休职工介绍,正是因为何尚黎的官方背景,道县通力房产开发公司底气十足。   在房产项目动工时,因为怀疑国有资产被低价转让,药材公司职工们开始拒绝搬迁,通力房产开发公司立即采取了措施强制拆迁。   “因为我拒绝搬迁,30多名社会人员将我和我老公打伤了,直到警方介入后,开发商才赔了1.2万元。”李满玉认为,拆迁人员之所以这么嚣张,是因为开发商企业是一个有着政府官员作股东的“红顶公司”。   同时,当初开发商承诺的房产开发后,提供134套房屋安置原药材公司职工的协议至今也没有落实到位。   从2007年9月开始,道县药材公司50多名职工在举报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同时,还向道县和永州市相关部门举报何尚黎作为一名政府官员参与房产开发的违法行为,但毫无效果。   2011年9月,永州市民熊义宣也加入到了他们的行列,开始抱团举报。   “这些人贪得无厌,看到土地就想侵占,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熊义宣缘何要举报何尚黎,还得从他和道县政府的一起行政官司说起。   熊义宣介绍,他在与道县政府的一桩土地确权官司中,道县法院和永州市中级法院两级法院都判决他胜诉,责令道县政府在判决生效后60天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可道县政府在一年时间内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我后来打听才知道何尚黎介入了这个案子,他看中了这块地。”熊义宣透露,案件材料中第三人张尚利的许多签字,都是何尚黎代签的。而张尚利在一份委托书中则明确表示:“全权委托我姐夫何尚黎以我的名字签字为准。”目前,永州中院应道县政府的申请,已对该案进行再审。   从今年7月开始,熊义宣开始在网络公开发帖,实名举报何尚黎。但时至今日,并没有一家单位找熊义宣核实举报内容。等来的是何尚黎的一个警告电话:“你还在网络胡说的话,我要向公安局报案告你诽谤!”   官员经商曾蔚然成风   “每次碰到他,都不知道该称呼他何主任还是何老板,我后来干脆称呼他为何总。”在市民张峰(化名)看来,官员何尚黎更有老板的派头。   熟知何尚黎的人向记者透露,何尚黎更愿意别人称他为“何老板”,因为在道县副科级干部有很多,而像他这样能开发大楼盘的开发商却是屈指可数。   道县公务员谭明(化名)坦言,虽然县政府大部分公务员都看不惯何尚黎“亦官亦商”的作派,但许多人还得奉承他,因为买房时可以找他打点折。   谭明向记者透露,何尚黎搞“奥苑新城”房产项目开发时,主政道县的正是后来因腐败而落马的原县委书记易光明。   日,道县因为许多官员入股当地一家水电站被媒体曝光而一夜成了各界关注的焦点。   当天,某媒体刊发了一篇题为《县官们的水电站&村民们的抛荒田》的报道。报道称,道县新向阳坝水电站当时正因为灌溉、征地等问题与当地村民冲突不断。而该文作者通过暗访的形式从水电站老板童某处获悉,涉及入股新向阳坝水电站的道县干部及干部亲属90余人。几乎囊括了道县县政府大部分部门,包括县委常委,水利、交通、文化部门干部以及妇联、税务、乡镇干部。其中,道县县委书记易光明以公司员工韩某的名义在电站中持有股份。   新闻一出,各界哗然   处在风口浪尖的时任县委书记易光明对此发帖回应:“自己是清白的,欢迎组织调查!”   就在上级组织找其谈话时,易光明依旧拍着胸脯说:“我以自己的党性和人格担保,绝对没有腐败。”   日,湖南省纪委宣布,易光明被省纪委“双规”。   2011年易光明被衡阳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0万元。   “无论什么工程项目,他大小通杀。”在道县做生意的一位商人曾对媒体抱怨说。据报道,道县多名官员和群众都称,易光明在道县的城市改造和开发中,协同其弟插手多个项目,与民争利,做背后的“老板”。   服刑期间,易光明反思认为,正是自己和亲友参与经商,最终把他送进了监狱。   “随着我职位的提升和权力的增大以及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我逐渐忘乎所以,私欲慢慢膨胀,收受别人送来的金钱,支持、默认自己或亲友入股,以合伙的形式搞工程,变相收受他人的财物,不知不觉走进了为亲友谋私利的陷阱不能自拔。”易光明在狱中忏悔。   “上梁不正下梁歪!”谭明坦言,易光明时代的道县,官员经商蔚然成风。   3年后,法治周末记者赶赴道县调查发现,在这个公务员经商曾经暗流涌动的湘南小县,官员经商现象依旧是余毒未清,见怪不怪。   记者在道县采访期间,又有市民向记者爆料,公务员唐某也公开介入过某房产公司的开发经营。但记者查询发现,近年来,道县并没有一个公务员因为参与经商而受处分。   “你以为相关部门不知道一些官员经商吗?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想去得罪这些‘红顶商人’呢。”谭明说
网友40:举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大桥村非法拆迁、贪污腐败、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
一、2012年黎托乡及大桥村干部勾结地方黑恶势力,采用断水、断电、断路逼迁,以财政亏空为由拖欠征收款,我们多次向区、市、省相关部门反映,但官员坐视不理,日以拆违名义把合法建筑拆成危房,不让老百姓居住,最终导致日晚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没有任何政府部门批文的情况下,将两栋合法建筑偷偷拆除,却拒不承认! 二、作为商业极为繁荣的城中村,大桥村土地以每亩几百万的价格卖出或者出租,全村4000多亩土地所剩无几,所得租金从来没有公开,村官联合上级官员贪污腐败,财政亏空3个多亿,村官却抽名牌烟开名牌车,购房制产。 三、侵占村民生产用地收益近十年,老百姓却一分也没拿到,还用非法方式办理国有土地权证,成立的公司代表全是村官和亲信,想私占老百姓的生产用地。 四、中饱私囊,之前在重点水利工程王家嘴水坝上建仓库商业出租,现在又在沿江风光带上私建商业仓库40余亩,如今已有私人老板租用。 &&&村、乡及上级相关干部利欲熏心,践踏人民生命财产,对于日渐高涨的民怨,采取漠不关心的推脱方式,无视中央、无视老百姓、无视法律法规,这与党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严重背离,势必激发更多底层人民的积怨!作为大桥村村民代表,恳请政府严惩贪污腐败等违法人员,公布大桥村的帐目和土地使用情况!
网友11:请求解决征地纠纷疑难问题的请示报告
尊敬的上级领导你们好: 兹关东野门窗厂项目征地一事,丁字湾街道翻身垸村望胜片龙头坝村民组,原耕集体山林一块,总计面积28.6亩,于2010年落定项目,村镇两级干部不按国家政府和省市县的征收政策指示办理,导致工程无法进展,随后村镇干部以权压民,先后两次调动当地民警和城管及其他人(第一次是日,调来六十多人,第二次是日,调来四十多人)强行施工挖土,激发村民阻工,于是导致了警民相斗的混乱局面,而他们依仗手中的权威强势,动手打伤村民数人,不由分说的抓人拘留数日。 尊敬的上级领导,我们龙头坝的人历来是忠厚老实的庄稼汉,种田人,靠务农维持生活和生存,日子过得安然,舒适,自在,人人从心里感谢党和政府对农民的护民政策,近几年来由于项目征收用地,地方领导不考虑当地农民的生活与生存,工程施工严重的造成对龙头坝村民组不可估量的损失,原本我们龙头坝是水旱无忧的,种植的是双季稻,先如今形成了穷山恶水之地,为什么会到如此地步呢?原因是几次项目征收用地,施工开发,断绝了龙头坝的水源,原一小型水库一年四季绿水长流,现如今形成了无水的干库,导致了龙头坝村小组的良田无法耕种,加上所征收的土地得不到相应的补偿,众所周知,农民靠的是山田水土维持生活,失去了这一切,拿什么来维持生活,而地方的领导干部主办征收工作,不按国家政府的政策行事,对村民所提出的切身利益要求,拒不解决,还以各种手段欺骗迫害村民,弄虚作假,好大的一片山地,面积二十多亩,以私了的方式,拿五万元草草了事,这样的所作所为,是否得以民心,村民们接受不了,没有表决签字。 我们相信党,相信人民政府,总有清官为民说话,主持公道,至此,我们迫切的请求市政府派人来当地调查取证和处理,责成当地领导干部还村民们一个公道。
网友43:正义无门
只能说明腐败问题太多,投诉太多,检察机构也搞不赢,不得不关闭投诉网站,就算他们忽悠民众吧!我是从最高检到地方检,都投诉不了,算了,多一个贪官也不多。
YTCH:让司法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吴荣华在“米楚芳诉周朝友交通事故赔偿案”审判活动中伙同辰溪县人民法院院长谢德武渎职侵权,故意混淆案件性质及承担责任。作出(2010)怀中民再终字第17号民事裁定与(2011)怀中民再终字第41号民事判决相互矛盾的生效法律文书!(2010)怀中民再终字第17号民事裁定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有误.裁定撤销原判决,本案发回重审。”& (2011)怀中民再终字第41号民事判决支持一审判决两次对上诉人周朝友在本案之外判赔8.4683万元。 事实如下: 1、本案由上诉人周朝友承担协助被上诉人米楚芳向出险车保险公司索赔的损失为0.931453万元、被上诉人米楚芳诉求1.4万元。都在上诉人周朝友出险车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12.2万元内,上诉人周朝友不需承担金钱赔偿义务。辰溪县人民法院&谢德武意旨本院审判员唐晓丽于日作出(2005)辰民一初字第196号民事判决由被告周朝友赔偿原告米楚芳4.4683万元,并在上诉期.至.超执行范围执行。 2、本案重审判决(2010)辰民一初字第416号民事判决不仅不对原判决认定的事实重新认定、亦不提交新的证据证明;故意违背本院在4年7个月前(.)执行出险车保险公司,该公司对本案赔偿义务履行完毕,本案已结终结。辰溪县人民法院应该赔偿上诉人周朝友本案诉前财产保全错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的客观事实。 继(2005)辰民一初字第196号民事判决,再次故意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第二次在本案外作出(2010)辰民一初字第416号民事判决,对受害人周朝友判赔40000元现金!企图冲抵本院欠下周朝友的债务。吴荣华故意利用(2010)辰民一初字第416号民事判决比(2005)辰民一初字第196号民事判决欺诈数额少4683元!容易使人误认为是对原判决进行了改判的空子,作出(2011)怀中民再终字第41号民事判决&“维持”(2010)辰民一初字第416号民事欺诈判决。& 3、枉法裁判经过: 谢德武串通原告米楚芳骗保!违法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日上午,米楚芳与周朝友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双方出险车扣押于交警队。尚未作出调解或调解终结书,事故责任未定。交警正在积极处理之中。 谢德武放纵本院审判员唐晓丽亲自带人直至交通管理部门,把周朝友扣押在交警队的湘N62092江淮货车移押于本院,不做价格鉴定亦不造具清单。唐晓丽伙同刘小山据以米楚芳1.4万元诉求,未提供担保,当即作出(2005)辰法保字第196号民事裁定扣押周朝友价值59956元的保险期内出险车。下午受理起诉。引发辰溪县人民法院、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审判人员集体故意混淆案件性质及承担责任。把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混淆为侵害他人身体的侵权纠纷。唐晓丽(本案初审审判长)明知交通事故索赔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判赔,由周朝友承担协助米楚芳向出险车保险公司索赔的损失为0.931453万元、周朝友出险车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为12.2万元、原告诉求1.4万元。为了骗保,米楚芳在日本案第三次开庭时逾期提交日自行活动怀化市国兴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书临鉴字(026)号司法鉴定书一份,明知交通事故应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致残评定标准(、2、1条规定评定米楚芳未构成伤残。故意套用《国家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标准》评定为八级伤残,未经对方当事人质证的无效举证,隐瞒追加诉讼标的,枉法判赔伤残金4.6045万元都在出险车保险责任限额内。由保险公司赔偿,周朝友不需分担金钱赔偿责任,而故意违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简单套用《民法通则》于日作出(2005)辰民一初字第196号民事判决,在交通事故外对受害人周朝友判赔4.4683万元,周朝友不服,上诉到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收状收费故意不启动普通程序不退费不审案不回复。谢德武滥权认定本院(2005)辰民一初字第196号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意旨本院执行员许顺松于日虚作(2006)辰法执字第46号民事裁定冻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红星营销服务部)应支付给周朝友湘N62092出险车理赔金40000元。为米楚芳实现骗保提供保障! 日隐瞒周朝友变卖由于停放过久报废的保全货车,吞食残值消踪灭迹,为逃逸赔偿责任。继而于日以周朝友拒不履行义务为借口,作出(2006)辰法拘字第20号拘留决定书,对周朝友执行拘留15天。恐吓受害人周朝友不敢讨还诉前保全车! 日意旨本院许顺松执行出险车保险公司,为米楚芳骗保索赔伤残金。该公司依法拒赔并据以米楚芳有效索赔证据0.931453万元,当天电汇理赔金,至此,本案索赔终结。骗保未遂。 因此,辰溪县人民法院面临赔偿因本案错误保全给受害人周朝友带来的一切损失!谢德武为逃逸责任&,日以“本案经本人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原判决确有错误,”的名义,作出(2008)辰民一监字第5号民事裁定“本案本院再审”,与本案审判员共同守口如瓶向受害人周朝友隐瞒本院日执行保险公司结案的事实;&&隐瞒(2006)辰法执字第46号民事裁定冻结出险车理赔金4万元是虚作的空文等本案重要事实。精心作弊,放纵审判员魏良象日作出(2008)辰民一监字第6号&民事判决,错误&“维持本院原判决”。于日送达周朝友。周朝友不服,日第二次上诉至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谢德武与本案办案人员活动该院吴荣华日作出(2010)怀中民再终字第17号民事裁定本案发回重审。辰溪县人民法院日违背回避规定组成合议庭。决定由本案原裁定、原判决书记员刘小山任审判长自己审自己,对受害人周朝友回避申请不作出回避决定。放纵刘小山颠倒黑白销赃本院执行所得。再次故意违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案执行的事实。日&作出(2010)辰民一初字第416号民事判决,在交通事故之外第二次对受害人周朝友重复判赔4万元。并虚构&事实:“因刘小山需自行回避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次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放纵本院民事庭庭长谢伯高在判决书中冒名审判长。逃逸执法监督。周朝友不服,日第三次上诉至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谢德武与本案办案人员继而活动吴荣华,使能得到“维持原判”的结果。吴荣华出主意想办法,把本案分成“民事”和“行政”两部分,他只管民事部分,把本案执行的财产用行政部分销赃。日作出(2011)怀中民再终字第41号民事判决“维持原判决”。使一审枉法判决受到保护。日收到终判后,周朝友在一、二审法院周旋国家赔偿申请,被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驳回;周朝友再次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申请,该院立案庭庭长龚俊利明知申请人有新的证据:“一审法院日执行出险车保险公司本案终结”的事实,足以证明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案终结4年10个月14天后!日作出(2011)怀中民再终字第41号民事判决不能成立。本案再审期限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后款的规定,本案申请再审期间截止到日止,而故意违背本条&后款的规定故意错误适用本条&前款的规定。2&013年12月16日枉法作出(2013)怀中民申字第49号民事裁定驳回申请人周朝友的合法再审申请!死捂本案明显错判盖子,对本案审判人员集体枉法同体保护。本案构成枉法裁判罪共罪达到犯罪既遂。
笑看红尘918:七询老人“敲诈勒索”
湖南省耒阳市政府官员为私欲争攻夺利,隐害当地老百姓惨无人道。 3月18号耒阳市推出“经济优化环境“开发商利益高于一切,损害平民百姓利益,近2百人百姓被抓,湖南省耒阳市哲桥镇哲桥村五组67岁的老人贺连保被拆磨的无形(附照),此老人一生无过,为人善良,却命运坎坷:1959遇政府行为“共产风”被迫拆房占地,1968年遇政府行为“文化大革命”被迫拆房占地,2006年哲桥镇党委为开发商谋利,强行拆房,老人为自家房多次被拆要求政府赔偿多年上访未果,11年开发商为谋取更高利益向哲桥村五组,六组主动派钱,其中也包括老人家,14年3月在学雷锋月中耒阳市公安局推出“经济优化环境“各领导为邀功各乡镇到处查访无论事实与否先关押,3月18号耒阳市公安局以老人,1.阻工,2.收钱,两点定罪老人“敲诈勒索”,其家属及时提出实为维权之事实相关资料证据,3月27号公安局愚弄其家属只要保证老人不在上访即可放人,家属随即让老人写保证书保证,4月2号却通知批捕,现今老人因房子的事蒙冤入狱,一生穷困旨因政府不公,尽失生存图腾,平头百姓维权无望。 家属无权无钱到处求告无门只有上网求援助,如果你是稍有爱心人士:请转发此微博。就算救助老人无望却也可为老人代喊冤声,苍天可怜人! 后记:---任何政治理想的实现不得建立在牺牲国家利益民众利益基础之上;任何政治理想的实现不得以牺牲国家利益民众利益为前提条件!当代社会,只有非法的政党和政府才会以牺牲国家利益民众利益为代价,换取执政生存!国将不国!
给老百姓一个说法:给老百姓一个说法
&各位领导:以上附件是沅陵县麻溪铺仰溪铺村乡村公路介绍。该乡村公路是村民自发组织募捐及免费每户出劳动力修建的一条乡村公路,修建好以后,村支书向政府报告请求拨款于十万余元。那么这笔钱到目前去哪里了,老百姓经过多方投诉,及网上爆料,这个时候村支书急了,给老百姓回复的是该村只有五万元,还有五万元是别人的,请问这五万元是谁的。这笔款项明明是为该村公路下拨的,结果拨到自己口袋了,不举报还不说出来,举报以后还自称找关系已经摆平了,那么这里面谁是保护伞?我们要求纪委严查,并且要求移交司法程序处理。如果不给老百姓一个说法,及对该村支书一个处罚,那么将此案提交省纪委处理。
网友41:血泪的控告
我们是湖南省双峰县沙塘乡双永村村民,今天,我们满怀义愤激扬文字,控告村支书李丰林的事实。 一、发展党员动机不纯 我们知道中国共产党是先进组织,在群众中起表率,可李书记培养发展的党员是一些曾受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社会无赖,这些人很少在家,常年在外,一当选举这些人就回家为李书记拉选票,巩固李的一统天下。大学生在校入党,须到村上政审,盖公章,要办这些手续李书记便推三阻四,绕圈子,难办。 二、国家直补未据实发放。 六年以来,政府直补不要通过党员、组长、村民代表核实,根据实况发放给农户,专款专用;而是自己随心所欲发给他的亲信,想给谁多少就给多少,办事无原则性,更无规划,在群众中反响强烈。 三、财经制度混乱,未阳光作业 政府每年拨放的各项补助费、育林费、退耕还林费、救灾款、扶贫款、低保款、工程款,在李丰林任职六年以来,既不要合计,又不要出纳,一手统收统付。 低保户按政策应由群众评定,报民政部门审定,可我村是李书记说了算,全村的十七个低保对象都是李的亲朋戚友,在党员组长大会上李口出狂言,低保指标,我想给谁就给谁,是我从上面要来的。党员干部,退休人员家属成了低保户。其他的困难户没解决,而不困难的倒解决了,未体现公平原则,暗箱操作,村民意见大。 村上财务不清,每年村上收支由李指定人员结算,可连年亏欠。每年村上的伙食招待费少则几千,多则万余元,没明细数,可见,作为村上经济收支根据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应由党员、组长、村民代表选举财务清理人员,成立清理小组,对各项收入与付出要出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阳光作业。 石排组的沙田水泥厂的机械设备以36余万元卖给梓门桥收废品的“七鸭子”,厂房与厂坪以27万余元租赁给永丰镇李某等,租赁期限为50年。村上入了2万多元的帐,石排组给了2万多元,其余的50余万元就不知去向了。 四、道德败坏,打击报复群众 李丰林任职六年以来,借助政府、派出所的行政手段,在群众中作威作福,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与他有意见的人就往死里整。对超生对象不一视同仁,公事公办,与他不是一路人的就罚,要法院强制执行,对他的亲朋就网开一面,同一个事实处理两个样,村民怨声载道,唤天呼地,而李丰林复仇而乐。 村民要村上专书签意见盖公章的事,李书记信为是亲信的就办,否则拒办,群众叫苦连天,拿他没办法,行政不作为,办事不公,他当书记不是为全村人民办事,而是为少数人服务,群众意见盎然。 村民小组长按《村民组织法》规定应由村民投票选举产生,报村上备案,体现民意,而尚家村民组长群众选出来(3次投票当选)的组长竟被李支书开除,由李任命自己的妻子任组长,真让人啼笑皆非,剥夺了群众的选举权,践踏了民意,严重地违背了法律。 五、一事一议款填腰包 2013年度沙塘乡政府解决我村几万元的一事一议款,李书记仅用三轮车拖了四车沙石放在村集体公路上,其余的钱就未入村上帐了,群众敢怒不敢言。 综上所述,李丰林利用职权,报复群众,涉嫌贪污,办事不公,拉帮结派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在主观上有职务侵占的故意,且实施了具体的侵权行为;在客观上达到了侵权的目的,危害大,影响坏,为严肃党纪,彰显国法,今特举全体村民之办,联名控告,恳请领导派员深入我村,听取群众呼声,依法严惩李丰林这个循私的蛀虫,让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让我们全体村民有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让贪官早日得到法律的制裁。
网友26:ufdsw2
形式主义罢了,习以为常。
无克无为_880:荣桓水电站刘正义,尹丽云,许友先贪赃枉法
1.&三人从工人资中扣除三保养老金十年,而到2012年现任站长才交三保,并让工人又交自费部分,说原站长没交劳动社保局。请问原交去哪了。还有就是工人生活补贴145元/月1997年至2000年三年当时人员有300多人,要工人签字,而又不发给工人。150多万元呀2.&2000年10月份本人与供电局电度结帐与后来财务的结帐有100万度电不见了,当时电价0。25元/度,也就是25万元进了三人的口袋了,& 3.&现在还在同文老板打官司就是荣桓水电3000万贷款,刘正义不管工人的反对私自付给文老板400多万元,听说对方是他母的亲戚。现在官司是结了,没人追查为何付了400多万,这钱刘,尹,许。肯定得了不少。而且打官司时刘发正义发信息让现站支委等人不要打官司。不值我们深思吗?& 4.&三人在衡东南街购买三个门面,花了100多万元,我们可想他们的钱从哪。。。。。。&5.&刘正义还利用职权玩职工的老婆,职工不敢有所为/。&6.&请问这样的贪官为何没人管。现在十八大开了是要法办的时了。请有关部门行动一下。也可去荣桓水电站查,工人,原支委等等。还有很多事的。&
网友48:年还是一样,根本不鸟你,体现的是什么问题?
年还是一样,根本不鸟你,体现的是什么问题?
网友07:现在中央反腐雷励风行,为何百姓反腐困难重重
尊敬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领导们好! &&我们是衡山新桥镇石锦村财务清查小组,通过查账:查获我村支部书记王先春贪污.&挪用各种款项20多万元&。还有十多万元不知去向。我们曾经多次实名举报到衡山县有关部门,县委周书记于日批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衡山县纪委虽然立案调查,由于新桥镇个别领导有牵连,于是由王先春预先安排他的人作套假账应付检查,纪委并未到群众中去了解实际情况。我们曾经组织党员.&组长.&群众代表先后二十多次到县纪委反应情况,纪委一直在敷衍,拖延至日才下发决定书,仅对王先春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份。我们一致认为衡山县纪委有偏袒的嫌疑。 王先春个人贪腐问题严重,我们提供了相关证据给县纪委,证据确凿;纪委没有认真核查,又没有回复我们和镇政府查账的若干问题,只是草草结案,处理不公。 我们于6月上旬到衡阳市检察院反应情况,得到市检察院的高度重视:批示由衡山县检察院调查此案。我们于7月31日收到衡山县检察院反贪局的回复(同意调查王先春贪污挪用公款一案),我们当时非常感激。但我们再次去县检察院送材料时,反贪局的领导感到为难(怕得罪人),说暂时几个月都抽空不出,要我们耐心等待;使我们感到迷茫:现在中央反腐雷励风行,为何百姓反腐困难重重?为此.&我们恳请市检察院派人来我地调查,查出真相。依法惩治贪官。 此致敬礼! 衡山县新桥镇石锦村清查小组 李志明&&&&&&&&杨国华 李祚根&&&&&&&&李永富 葛向阳&&&&&&组长:葛育平.&谭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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