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国内外大型商会中国行业协会商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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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商会、协会、大型市场及商业企业融资
四、为商会、协会、大型市场及商业企业融资操作方式:
(一)为大卖场及超市(商场)的供货商融资:
1、目标客户要求:大型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直接决定供应商经营状况及其产品的销售状况。选取年销售额不低于5亿元、经营期限不少于3年,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旺盛人流的大型超市(商场)或大卖场等零售企业进行合作。
2、经营模式:超市(商场)一般采用商品买断经营方式,即供应商将货物供给超市(商场)且验收合格后,商品所有权归超市(商场)所有,由超市(商场)完成销售后,按照约定帐期给供应商进行结算,一般为按季度结算。
3、融资方式:大卖场、超市(商场)供货商少则500户,多则上千户。选取大卖场、超市(商场)供应链中供货金额最大的前20%作为目标客户,借款人为供货公司的企业主(或实际控制人)。
担保方式:(1)可采用大卖场、超市(商场)担保方式,依据借款申请人在大卖场、超市(商场)经营情况及应付账款等因素确定最高可担保金额,授信期限1年,采用循环额度授信的方式。
大卖场、超市(商场)给供货商担保的好处:A、增加采购谈判的优势;B、延长付款周期(相当于自身融资);C、获得一定收入。
(2)也可选择担保公司等第三方作为担保主体。
4、注意要点:(1)纯房产抵押担保方式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不占用本项目额度;
(2)单户授信额度上限为500万元;
(3)单笔贷款可使用循环贷款产品,但循环贷款额度内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且不开通自助渠道;
(4)共同担保方式下,住宅和商用房的抵押率可分别扩大至100%和90%,担保方为担保有限公司。
5、备注:关注大卖场、超市(商场)的销售金额,小便利店不考虑;选择大卖场、超市(商场)供货商排名靠前的客户;大卖场、超市(商场)不担保可以借助法人担保机构;抵押贷款不受额度限制。
(二)为商圈的商户融资:
1、目标商圈的选择:北京商业氛围发达,成规模的商圈大小几十处,而每家商圈中也会有核心市场,存在批发市场的经营模式。
2、经营模式:大型批发市场的铺位大多以租赁为主,其中,租赁式的市场管理方收取租金和管理费作为其主要经营收入,租期大部分为按年签。
3、融资方式:通过市场管理方为商户融资。
(1)市场管理方的好处:一是提高市场方在商圈中的口碑,为市场中的商户融资必然受到商户的欢迎,便于招商;二是自身收取一定担保费(市场管理费),增加收入来源;三是商铺经营权一般属于市场方的反担保手段,即便商户出现逾期不还款的情况,铺位的收回与转让,也可让市场方有利可图。四是对租金按揭类,市场方提前回收资金,缓解自身资金压力。
(2)授信对象:
(三)为商会、协会的会员企业融资:
1、目标对象: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经济发达的省市大都在京常设企业驻京商会,商会会员的融资往往通过民间借贷、朋友拆借的方式,贷款需求前景非常广阔。同时,行业协会也是拓展商户融资的有效渠道,如中小企业协会、餐饮协会、纺织业协会等等。
&2、融资方式:由商会、协会出面,协助会员企业进行融资。
(1)授信方式:A、对于行业协会,可对其行业内领军人物适当开展联保、互保等业务。
B、公司类贷款转换为个人经营性贷款。手续简便、放款快捷,无需过多关注财务报表等公司类贷款考察因素。
3、商会、协会协助会员企业进行融资的好处:(1)商会、协会为会员企业融资可以提高商会、协会在会员企业中的地位;
(2)商会、协会也会有一定的收入(并可以留一定的资金自己使用)。
(3)商会、协会可以从金融机构中获取一定的服务收益。
备注:1、上述内容为基本要求,部分情况可以商议变通,资料若有变动,以后面为准。
2、全球征集协作开展业务的个人和机构(主要类型:各种商会/协会/基金会、各级开发区、各种主题俱乐部、大的律师事务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大的投资公司/PE/VC/私募基金/信托资金等等),如果协助开展业务成功者,将获取丰厚的回报。
《国际资本》杂志社高级金融顾问
某国际财团董事
北京未来巨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北京某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仟江水资本传信联盟秘书长
北京厦门商会副会长
联系电话: 010-&& 手机:
E-mail:.cn&&&
博客:<SPAN lang=EN-/bjwljr& 《国际资本》:
地址:北京丰台区木樨园珠江骏景中区6单元2302室(100068)
联盟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新华社第二工作区25号206室(100045)
2010年12月2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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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超过6个字商会概况协会章程四川省甘肃商会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四川省甘肃商会。  第二条&本会性质:是由多种经营行业和经济实体以及不同生产经营方式的工商企业自愿组成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全省性、非营利性综合社团。坚持自愿入会、自选领导、自聘人员、自筹经费和自理会务的组织原则,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活动方式。  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爱国爱乡;积极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为政府服务;努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同业关系,充分发挥企业经营优势,立足四川市场,面向全国,跻身国际市场,为促进商品流通和行业发展、为巩固和提高在川甘肃人的信誉,进一步发展四川和甘肃经济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四川省投资促进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四川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业务范围:  1、组织会员学习国家法令、法规和相关政策,向政府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2、努力协调同业关系,为会员排忧解难,积极维护和代表会员的合法权益。  3、宣传四川、甘肃两地经济发展战略和投资环境,通报两地建设新成就、新动态,受理委托组织两地展销会、订货会、招商引资和经济考察等商务活动,为两地经济合作提供服务。  4、加强会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之间的联系,为会员提供经济技术信息,促进会员与国内外工商社团、工商企业的联系和合作,提高会员企业的知名度,组织培训推动经济不断发展。  5、制定本会涉及的行业行规,行约和职业道德规范,发扬爱国、敬业、守法精神。  6、开展会员之间的联谊活动,联络感情,增进共识。  7、创办服务事业、经济实体。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的公司或企业均可申请并经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批准成为本会会员。本会会员不论职务高低、企业规模大小,一律平等,享受同等权利和承担义务。本会会员可同时参加其它社团组织。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本会的章程;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3、有一定的行业和区域代表性。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1、递交入会申请书;2、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3、交纳规定的会费;4、由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享受会员下列权利&: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  权;2、参加本会的活动;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1、执行本会的决议;&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4、按规定交纳会费(会长单位会费:50000元/年、常务副会长单位会费:30000/年、监事长单位会费:30000/年、副会长单位会费:20000元/年、理事单位会费:10000元/年、会员单位会费:1000元/年);5、积极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6、自觉遵守本会规章制度,自愿为本会热心服务,积极参加本会活动,维护本会的团结和声誉;7、协助本会开展会务工作,为会员和企业之间开展行业技术交流和技术协作提供协助。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和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制定和修改章程;&2、选举和罢免理事;&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5、决定终止事宜;&6、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7、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3、筹备召开会员大会;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6、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1、3、5、6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2、在本会所涉及的工商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3、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6、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2、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议;&3、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4、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5、代表本会参加社会活动。  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1、领导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2、召集组织会长会议;&3、有关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设立,及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提交会长办公会决定;&4、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交会长办公会会议决定;&5、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本会设监事一名,负责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工作状态及本会财务状况进行监督。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行使职权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的职权:&1、出席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出席会长办公会及重要会议。&2、监督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活动。&3、督促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商会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4、对会员违犯商会纪律,损害本商会声誉的行为进行劝戒,并将处理意见通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5、对本商会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一条&监事任期与理事相同,可连选连任,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每届任期五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不得选举为监事。  第三十二条&未经本会批准或授权,本会成员外出的活动不代表本会,一律视为个人行为。如对本会造成名誉损害的,本会将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来源&1、会员会费收入;&2、有偿服务收入;&3、资助收入;&4、利息、收入;&5、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五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六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八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一条&本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二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三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四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五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六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七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八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经日第二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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