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中介介绍业务但是被别人抢劫承担责任吗

银行承兑汇票中介业务不宜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发布时间: 09:46:42【】【字体:
】【】  史卫忠 李莹
  近年来,银行承兑汇票以其无金额起点限制、风险低、期限短、周转快等特点,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在我国票据市场广泛流通使用。但由于票据市场工具品种单一,以及商业银行管理存在漏洞,在经济发达的江苏、浙江等地区,出现了众多专门以买卖银行承兑汇票以及银行承兑汇票代理贴现为业的票据中介业务。对于票据中介行为的评价,司法机关存在罪与非罪两种截然对立观点。笔者认为,此类行为不宜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一、票据中介的行为不属于刑法中的“违反国家规定”
  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以“违反国家规定”为必要条件。因此,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必须首先对行为的违法性作出准确判断。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是依法可以转让的一种权利凭证。票据中介实施的买卖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代理贴现行为,本质上是收取对价转让票据权利,而目前没有任何法律和国家规定禁止此类行为。根据票据法的基本原理,票据的生命在于流通性,票据背书转让越多其信用就越高,票据法鼓励票据转让流通,而不是把票据作为一种一次性的支付工具来规定,对票据转让行为不宜作法律上的否定评价。事实上,银行承兑汇票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规范的是对银行环节业务出票行为、银行承兑行为、银行贴现行为的规范,而对票据流转的中间环节并无限制。
  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对票据流转过程中虽有“真实交易或真实债权债务”的要求,但其出发点在于要求汇票的背书转让取得要支付对价,不支付对价而取得票据的其权利受到限制(依票据法规定的继承、赠与、税收等事由取得票据的拥有不优于前手的权利,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这一规定中规定的“真实债权债务”的要求,事实上也承认了票据取得可以以金钱债务为对价。因此票据法的基本规定肯定了票据交易的合法性,票据交易归根到底是一种民事行为,行为本身无实质内容可言,故也谈不上违反法律或社会公益。
  二、票据中介行为本质上不属于相关规定中的“票据贴现”
  现实中,票据中介经常打着“票据贴现”的旗号,在一定程度上类似银行的票据贴现行为。1998年《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2011年1月修订)第4条第1款第(三)项将擅自从事票据贴现明确界定为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因此该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性。但我们认为,票据中介行为本质上并不属于该规定中的“票据贴现”。主要理由是:
  1.票据中介的行为并未对票据的基础权利进行改变,也未改变票据的流通性,而银行贴现使得票据退出了流通领域,使得票据持票人对出票人本质上的融资关系变成了贴现银行对持票人的本质上的贷款关系。
  2.根据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承兑汇票效力问题的答复》(银条法[1998]34号),银行的票据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行为,仅仅是票据权利的一种转让行为,和其他背书转让行为并无本质区别;事实上,银行的票据贴现,本质上和个人之间支付对价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并无二致,当时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在《支付结算办法》实施前认定办理贴现业务所取得的票据的权利问题,这也意味着银行在票据贴现业务上虽然有国家赋予的专营地位,但是银行和普通的票据流转人地位是一致的。
  3.《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主要解决的是当时各种非法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政府成立的从事金融业务机构)泛滥的问题,和当前的非法金融活动的现状有明显区别,对于其中“资金拆借”行为没有人会认为构成犯罪,发放贷款的行为是否等同于放高利贷并且高利贷是否构罪都存在极大争议,除非法外汇买卖外,刑法均保持谦抑态度。因此,“票据贴现”虽然并列其中,但即使定罪,也只能在“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中寻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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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够拿到别人手里的承兑汇票(指办理过承兑手续的汇票),他不惜多次采用下“蒙汗药”的手段。同时,他也惯用一些诈骗手段,比如转让已挂失的承兑汇票获利;伪造银行凭证,将他人房屋谎称自己所有从而骗取他人钱财。近日,法院一审判处郑某数罪并罚,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为抢承兑汇票,用电击电筒打人
日晚,几名男子扭送一名男子到兰溪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被扭送的正是郑某,而扭送的其中一名男子郎某称,当晚,郑某用电击电筒击打他的头部,欲从他口袋里夺走一张面额为210万元的承兑汇票。
郎某是做承兑汇票买卖中介生意的。前一年,在朋友吴某的介绍下,郎某认识了郑某。当晚,郑某和郎某约好在兰溪市区丹溪大道旁交易承兑汇票。事先,郎某多了个心眼,让几个朋友在不远处守候。发现郑某试图抢其承兑汇票后,郎某的几个朋友在一居民楼抓住了抢劫未遂的郑某,并将其扭送到了派出所。
在随后的侦查中,派出所民警很快在事发附近地段找到了作案工具电击电筒。同时,民警还在郑某的钱包里发现了一颗绿色胶囊和几张承兑汇票复印件。“当时,我们就很奇怪,正常情况下怎么可能会把胶囊放在钱包里。”办案民警徐登虎说,凭着职业敏感性,这颗绿色胶囊引起了他的注意。
同时,在钱包里,民警还发现了几张承兑汇票复印件,上面还留有“吴某”的名字。据郎某确认,吴某就是他的朋友。吴某称,不久前一次吃饭时,趁他不注意,郑某曾向他的茶杯中放过“东西”。为此,吴某还将当时的那杯茶水保存着。因此,民警猜测,郑某钱包里的绿色胶囊会不会就是用于投放到他人茶水中的物质?随后,民警将吴某提供的茶水和绿色胶囊送到了金华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日,因涉嫌抢劫,公安机关对郑某刑事拘留。
幸亏旁人提醒,男子没喝催眠药
鉴定很快有了结果。在吴某提供的茶水和绿色胶囊中,均检出了唑吡坦成分(即思诺思,一种催眠剂)。在后来的调查中,民警了解到,为了拿到承兑汇票,郑某曾分别在吴某和郎某的茶水中下过药。
据吴某介绍,日晚,郑某和吴某约好第二天在兰溪永昌交易承兑汇票。知道郑某因诈骗罪刚刑满释放,吴某便对他有些防备,将200万元面额的承兑汇票复印了一份。第二天,两人一起在一家饭店吃饭。其间,两人就说起了交易承兑汇票的事。“我当时留了个心眼,先将承兑汇票的复印件给他,并在复印件上写明由我提供,等钱汇过来再将承兑汇票原件给他。”事后,吴某对民警说,这也就是郑某钱包里那张汇票复印件的由来。
谈了一会儿后,吴某起身去了卫生间。等吴某出卫生间后碰到一男子,该男子提醒他,跟他一起吃饭的人在他茶杯里放药,并用手指进行了搅拌。吴某听后十分警觉,坐下后果然发现,自己面前的茶水颜色和郑某茶杯中茶水的颜色很不一样。但吴某不动声色,等送走郑某后,吴某返回饭店,将茶水用塑料袋密封后,拿回家保存。
经历这一事情,吴某对郑某有了看法,并打电话将事情告诉了郎某,提醒郎某与郑某打交道要留心。果不其然,郎某遭遇了同样的事情。日,郑某和郎某约好交易承兑汇票。在兰溪市区丹溪大道旁吃饭时,趁郎某有事离席之际,郑某往郎某的茶水杯中投放了不明物质。事先已接到提醒的郎某很警觉。回到位置后,发现茶水颜色有变化,郎某也就没继续喝。
伪造银行凭证,为钱不择手段
在侦查中,民警发现,除了下“蒙汗药”,郑某还通过伪造银行凭证,谎称租住的房子为自己所购,从而骗取他人钱财、转让已经挂失的承兑汇票等手段实施诈骗,获取不正当收入。据民警介绍,2012年6月至12月,郑某伪造银行购房现金缴款单,谎称位于杭州的一套写字楼是自己的,以将该套房子转让给吴某等名义,先后多次共向吴某借了84万元。经过事后调查,该处房子房主另有其人,先前郑某只是租用了该房子。
日,在兰溪市区丹溪大道旁的一处银行网点,郑某将一张明知是被挂失的、面额为150万元的承兑汇票,以148万元转让给郎某。当天,郎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148万元汇给了郑某提供的银行账户。之后,郎某将承兑汇票转让给了他人,结果发现这张承兑汇票早已被挂失止付。几天后,郎某在杭州找到郑某,将汇票退还给了郑某。郑某向郎某出具了一张150万元的借条。此后,郎某只追回85万元。
案发后,面对审讯,郑某矢口否认诈骗行为。办案民警先后奔赴杭州、温州、衢州、长沙等地,收集了大量证据、证人证言,依法对郑某的涉嫌犯罪行为进行了侦查。尽管此案为零口供,经过办案民警的努力,取得了确凿、充分的证据,法院认定郑某犯有诈骗罪、票据诈骗罪,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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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作为中介人介绍无真实贸易背景买卖银行承兑汇票的这份承诺书我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呢?
湖北-宜昌&11-26 21:55&&悬赏 0&&发布者:seak & 回答:(2)
我作为一个信息提供者或者说介绍人(我从网上找到的一个卖家,又从我当地找了熟悉的买家),提供给了买卖双方个人进行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在去年10月他们签订了的个人私下买卖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协议,经过查询该50万元汇票是真实有效的,所以他们完成交易,买方在扣除3.8万元手续费后付款给了卖家,并给了我2000元介绍费,双方签字确认,结果未料11月证实卖方是偷来的汇票,已经被出票人进行了挂失,我当地的买家去银行贴现时被止付!而卖家作为盗窃犯被警方立案通缉目前被羁押,结果买家认为我是介绍人%E
问题补充:
我作为一个信息提供者或者说介绍人(我从网上找到的一个卖家,又从我当地找了熟悉的买家),提供给了买卖双方个人进行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在去年10月他们签订了的个人私下买卖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协议,经过查询该50万元汇票是真实有效的,所以他们完成交易,买方在扣除3.8万元手续费后付款给了卖家,并给了我2000元介绍费,双方签字确认,结果未料11月证实卖方是偷来的汇票,已经被出票人进行了挂失,我当地的买家去银行贴现时被止付!而卖家作为盗窃犯被警方立案通缉目前被羁押,结果买家认为我是介绍人,逼着我在他们一个月前的协议上,叫我在转让方上补签名字,按上手印,意思是我是跟卖家是必须担连带责任,请问我签上的名字是否有效,是否要担责!该私下转让银行承兑汇票的协议是否有效,是否违法!如果违法,协议还是否有效?!请高人指点啊!请问我应该担责吗?!急,急,急啊!我现在是饭不能食,夜不能寐!家人也跟着倍受煎熬!有谁能帮我解答吗?!时隔一年,现在终于被湖北和远气体公司起诉,要我以及那个现在已经被羁押在看守所的业务员和协助他诈骗的他表弟、另外两个买家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远气体公司已通过公示催告收回20万以及从诈骗犯手里剩余资金9万多元,现在他们起诉要我们五人承担连带责任。去年这个时候出事以后这两个买家又在偶然去查询票据有效未被挂失止付的时候,赶紧又把票卖出去了给下好几家,50万元都卖出去了,其中20万元通过公示催告被和远气体公司收回,10万元被其中一个买家通过银行贴现赎回,还有20万元在浙江当地一个买家手里成了废票。这个案件该怎么处理啊?目前和远气体公司起诉我们浙江3人和湖北两个诈骗犯,我们浙江3人该如何应诉?对于这份非法的票据转让承诺书,我作为介绍人在转让方后来出事以后补签字,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啊?!
2010年&9月份,我因听闻银行承兑汇票有差价可赚,就问了一个熟悉的当地的企业财务人员,问她们是否收购银行承兑汇票,然后她们说如果扣的点数合适就收的。然后我们谈好了扣率,然后我上网去发了一条收购信息。
然后就有来自长沙的手机号码的骗子汪洋跟我联系,说要卖汇票给我,骗子说是他们的货款紧张,所以拿来贴现,我信以为真就给他们牵线了,10月26日晚上这两个骗子就坐火车来到了我所在城市浙江省衢州市。
10月27日上午,买方还以为是对方是我熟悉的朋友,三张汇票合计总金额50万元经过银行查询回复是真实有效且没有被除权挂失冻结的,就跟他们办理了交易手续,我起初联系的买家又是找来了另外一个买家是她熟悉的朋友一起来买,当天上午签订了私下转让银行承兑汇票转让协议,付给对方46.3万元。
当时用骗子的身份证在我们当地农行办理了银行卡,46.30万元都是打到骗子在衢州农行办的银行卡上的,身份证是真实有效的,就是湖北宜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芦溪村二组的汪浪,最初跟我联系的是汪洋,后来了解到是汪浪的表哥。
买方给了我2000元作为介绍费,当时协议上没有叫我签字。
没想到到了11月份,我介绍的这个买家拿着10万元汇票去我们当地的农行贴现,竟然被告知汇票被法院公示除权、资金被冻结。
11月22日,湖北宜昌长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刘警官和王警官因发现了汇票在衢州出现,就到了衢州调查取证,说是湖北长阳县河远气体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汪洋偷走了汇票,该汇票是湖南益阳金沙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付给他们气体公司的货款,该气体公司报案进行了票据挂失。
据了解该汇票是骗子汪洋从自己任业务代表的公司挪用来的,在一个月前通过在网络上联系到我卖给了我们衢州的买家。该气体公司发现后对该汇票去法院办理了公示除权判决,汇票资金被冻结,11月23日,在刘警官和王警官面前,买家硬是叫我在当初的转让协议上签字,我出于害怕和担心,思绪也很乱,无奈被迫签在汪浪名字一起,意思很明确,就是找不着汪浪,46.3万元的钱就得我赔!时隔一年,现在诈骗犯汪洋已经被抓捕归案,目前羁押在看守所,而50万元中,20万元被和远气体公司公示催告已经被收回,浙江一个下家收到的现在持在手中的汇票20万元相应就成了废票,10万元被下一个买家顺利银行贴现成功,和远气体公司从汪洋、汪浪挥霍所剩的巨款中追回了剩余的9万多元。现在湖北和远气体公司起诉要我们五人承担连带责任。去年这个时候出事以后这两个买家又在偶然去查询票据有效未被挂失止付的时候,赶紧又把票卖出去了给下好几家,50万元都卖出去了,其中20万元通过公示催告被和远气体公司收回,10万元被其中一个买家通过银行贴现赎回,还有20万元在浙江当地一个买家手里成了废票。这个案件该怎么处理啊?目前和远气体公司起诉我们浙江3人和湖北两个诈骗犯,我们浙江3人该如何应诉?对于这份非法的票据转让承诺书,我作为介绍人在转让方后来出事以后补签字,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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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715261  我公司收到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我们是最后一家,前面有很多家,但是很多被背书人栏里都是空白的,结果抄写的时候把其中一家公司(简称A)名称写错了一个字,被付款银行退回,要求要写错的前一家(简称B)出一个证明,否则不给承兑。我们联系了B,但他们说他们当时给的是另一家公司(简称C),而他们跟A公司是没有业务联系,不认识的,所以他们拒绝出证明,除非要C公司出个承诺,承诺有经济纠纷的话C公司负责。我们又联系C公司,但C公司说他们没有在汇票上背书,也拒绝承诺。。这几天被这个事情搞的郁闷死了,到底该怎么办,大家帮忙看看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还有一点,A公司说他们这张汇票是从中介市场拿的,估计是C公司从B公司拿了汇票后没有背书,直接给了中介,中介再给了A公司,这样是不是C公司没有任何责任了?  我是新手,真的不知道如何解决,汇票也到期了,很急,希望知道的朋友帮帮忙。。
  唉。。。没人回答。。
  请楼主认真看下经济法里的票据法.只要票据是合法的,背书是连续的,只要在背书上签字的都要负票据责任,(票据被偷,在票据上注明不得背书的背书人除外)    如果你实在没办法对应,就可以考虑找法院执行.    出票人和承兑银行是绝对的承兑人.直接找他们.(前提是你们要履行了相应的票据责任,就是你得到的票据上金额是你付出的劳动应得的收入,而不是受赠得来的)    不好意思,有点乱,具体请网上查下票据法.不难的.    
  很同情你    我以前也遇到过类似情况,不过人家都给开证明!    我也给别人开过证明盖过章子!    楼主运气不好,遇人不淑!    再求求人家吧!
  最好的办法就是求求他们领导,给点好处解决.  并出一张证明给对方,承诺不会用于其他用途,对方也许会出证明给你!
  很好办的,就是DS98说的,每个背书人都有责任的,必须出证明否则可以采取诉讼程序!
  我专门遇到过这样的事好多回了,我都像铁打的了总能想也办法了!你告诉你一个最决的办法,我曾经做过。、  刻章,有很大的风险。不过有8成胜算!  这是最后的下下策,方法还是要动之情,晓知以理哈!  我哪次还是10万元的承兑,都顺利过关!
  不是吧楼上的?  这你都敢啊?  刻章啊?????    每次到天涯,都不白来。今天见到胆子大的了。    膜拜!!!!!    万能的天涯,好在我没写错。我是拿出1000%的注意力写的,前面足足有一米长的背书粘贴单的5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前手是个老太太,怕写错说自己眼睛花看不清楚没戴眼镜,让我替她写。丫的我居然可怜她替她写了,还好没写错,我开1000多万的支票都没那么紧张过。没想到写错汇票背书这么麻烦,后怕中!!!!!以后我带横戳去,盖上就得,可不手写了。也不再替任何人写。    感谢天涯!同情楼主!解决之后,希望你痛快的吃一顿或血拼去。
  先用铅毛写一次,再用水笔写,这样想出错都比较难。  惨痛的经验啊, 我曾经把一张汇票用快递转了几家人家,才搞定!
  这种事刚遇到过。。。书写错误(有涂描)。也是超级麻烦。。不过联系的单位还不错同意给出证明,不到一个星期搞定,不过汇票也到期了,连同延期说明昨天刚寄出去到出票单位银行,估计现在还没到。。。  
有一个问题:C单位名称涂描。A单位给B,B单位C,可是银行却让我联系A公司,由A公司出具证明,不解为何。。。。  
也不知道会不会再有什么新的麻烦出来。。。。。
  我以前天天跟承兑打交道,也经常碰到这样的事情,有些单位懂票据法的,我给人出一反证明给对方,一般对方就愿意给出证明的,最怕就是碰到一些不懂的,而且中间背书不连续的,人家死活不出证明,你就打电话跟他说,只要背书了,都负有连带责任的,再说当时是他们自己不对,谁让他们背书出去的时候没有将被背书栏里填写呢,如果比较近的话,建议直接去该单位,比电话联系有效很多,实在不行的话,就法律解决!!
  但如果要证明所有经济责任由证明方负责呢?这又不是我们自己犯的错误,为什么要我们承担?
  遇到这种事情最麻烦了!  我曾经也遇到过!我们公司第一次接银行承兑汇票,更绝的是有9家背书单位!而这9家单位只盖了盖,被背书人全没有填写!后我一同事到银行办理,不知道怎么填,问银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也没说清楚,结果这9家全部填错.(要知道真正背书的有9家单位,而经手的单位就不知道有多少家了!)结果把这个事情交给我,没办法从最初的出票单位一家一家的联系,拜托人家给出证明!  
说到这个证明,还有一个插曲.别的单位都让我们自己把证明写好后他们自己只盖章.我把证明写好后传给出票单位银行得到确认后再给所有背书单位传过去的.结果所有证明弄好后汇到出票单位银行,那银行又说证明的格式不对!TMD当时把我差点气得来吐血!后来又一一的联系所有背书单位又弄了一次才弄好!  
证明弄好了,结果在办理时,我方银行工作人员未告知要把错误的划掉,重新填写正确.寄到出票单位银行后又被退回来.又重新填写了才算完!  
所以啊!同志们,收银行承兑汇票时一定要让你的上家把单位名称那些信息填完!
  我们单位也收到过承兑,我也搞不太懂,到底要怎么做才是规范的
  我以前天天跟承兑打交道,也经常碰到这样的事情,有些单位懂票据法的,我给人出一反证明给对方,一般对方就愿意给出证明的,最怕就是碰到一些不懂的,而且中间背书不连续的,人家死活不出证明,你就打电话跟他说,只要背书了,都负有连带责任的,再说当时是他们自己不对,谁让他们背书出去的时候没有将被背书栏里填写呢,如果比较近的话,建议直接去该单位,比电话联系有效很多,实在不行的话,就法律解决!!    
  终极办法是上法院!
  我今天也是帮一个客户填写背书,少写了一个“有限”。麻烦大了,光出说明还不行,还要重新改好后由原公司盖章才行。天呀!票都转了很多手了。麻烦死了!交通银行真是烦人,其他很多银行都只要出说明就好,交行非要把票寄回原背书公司重新盖章。晕死!
  这种情况是很麻烦的.我以前也碰到过,通常接到长长一票,数来20多家的都有,也是不写公司名称的.难免会有写错的时候,写错了,就上下家联系一通,通常会碰到一些能理解的人就给写证明了.此事就了了.那些不能理解地,我就说自己以他们的公司的名义把证明写好,FAX给他们看看,看看合适不合适,态度好一些,看看人家是不是会给你盖章了.通常都会的.当然里面要加上一句相映地&有此产生的相映的经济纠纷有我司承担.&.然后对下一手背书人也如法炮制.最后自己在写一份证明,以自己公司的名义.当然我通常会在证明下面注明:对此票承兑如有疑问请不要直接退要示,请电XXXXXXXXX.以上仅是个人做法.
  哭死了!今天我就遇到和楼主差不多一样的事儿了.  
我们公司收到一张汇票,前面从出票人算起,到最后一家有九家公司了!有盖得不清晰的,有法人印鉴盖颠倒的,有骑缝处盖不清楚的,有盖重印儿的,总共需要出五家公司的证明!我求爷爷告奶奶的一家家打电话去,总共有四家答应给出证明.那几家公司挺爽快嘀一答应给我出证明,心里像一块石头落了地....但,就是有一家(章盖重影儿了)愣是死活不愿出证明.说是担不起那个责任(出证明的责任)......我的天呐.我真想说难道本身您的章就没盖好,不符合规范,难道一点儿责任也没有吗?至少有义务让这张汇票能够得到使用吧......  
唉那家不愿出证明的,毕竟人家公司也不认识我们公司,不愿出我也不能说什么.我们跟他隔着六七家呢.找谁去呢? 欲哭无泪啊.
  到期不获承兑,让法院判决吧!  也可以编个理由,承兑丢失,要求法院判决,我就是这样做的,速度很快!立案费100元。
  到法院去?似乎事情闹大了啊。。。。  
今天十一长假结束,第一天上班。打电话去那个背书章盖得不规范的单位了,她们老是说,证明里那句话“如有以上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纠纷由我公司负责”性质太严重了。所以不愿出证明。  
不死心的俺打电话去付款银行问了,银行的人说,背书不规范的单位出证明,证明里必须有一句“如有以上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纠纷由我公司负责”,否则就没证明的意义了。  
看来我只能再去求求那家公司了。真郁闷。  
  这东西是真麻烦,上次有笔到期托收,结果银行说有个字不清楚,要出个证明,求爷爷告奶奶才让隔了好几家的前手把证明开过来,结果福建石狮的建行非要我亲自带着证明过去一趟,去了也没干什么,害我从上海千里迢迢到福建.累呀,现在就怕出证明,头都大了.
  我也是呀,碰到承兑问题头都大了,上来学习一下,谢谢各位了
  大陆银行就是花样多,在香港收款人有时错了,只要帐号对了都可以收款,真是千差万别
  实务当中有很多都不写的啊,光盖章的 只不过我们都是比较靠前的家 又背书给人家了
  对了 我也想再问一句 要是盖章盖重了怎末版呢 是到下个空出再盖吗?自己背给自己?
  不知道楼主的问题最后是怎么解决的,现在我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想请教一下
  真不知道该怎么想想都办了,中间有几个单位没背书转出的我现在都不清楚,一个一个的查,真是太累了
  第三家法人章不骑缝,我找不到这家单位,我是最后一家,到期不获承兑,若要求法院判决,就在本地的法院吗?  
  天啦,这么难  还好我还没碰到这样的事,要真让我碰到我肯定就死翘翘了
  这个可真是麻烦的
  其实有个办法,每张粘贴单都会有一定的缝隙,只要找到前面有空隙大点的,撕掉,重新做一张粘贴单粘上,盖上自己单位的章就行了  银行没办法查,是不是连续。
  楼主不要急,我正在考经济法,刚刚看到这一节,经济法明确规定:一,自行负责:因填错使银行投错款,丢失被盗发生冒领,等  
二,连带责任:由付款人不能付款退回票据,持票人可以向出票人背书人和其他债务人的任何一方追索,一般情况下,按背书转让的顺序向前追索,被追索人不得拒绝!  
三,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我也遇到这个事了!愁死了,我在江苏,那家在新疆,也是说证明上的“一切经济责任由其承担”这责任大了,不肯开证明!!
  目前为止还没有碰到背书这东东。
  我也曾经弄错过两次,不过还好人家都给开证明了。  遇到这种事真的很麻烦,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不管用什么方法都一定要让对方出具证明。
  背书原来这么麻烦的,领教了.
  最怕碰到承兑了,每次背书的时候都小心翼翼,还记得第一次填的时候手直抖,超紧张啊~  祝LZ好运!!
  我也遇到过这种事情,单位都是很配合的,只要跟他们说明情况就可以了,实在搞不定就请他们吃顿饭,随便塞几条烟就行。然后自己单位在写个证明,写名情况,请他们配合盖章,由此引发的纠纷由本单位承担,他们肯定给盖章!
  可以让银行出面做承诺让对方写说明
  其实你可以出三方证明嘛,自己公司打一份承诺给对单位也可的呀,只要票据是真实的而不是私下购买或被人挂失过的话
  我也遇到相同的问题了?好说歹说都不答应,后来一女的干脆回答我说这家单位早搬走了,这个电话是她家的私人电话,真急死我了,难道要到出票行当地的法院去挂失,我在无锡,它在湖北襄樊呢
  谢谢大家帮忙,楼上的不要急啊,事情总会有解决办法的。我后来就一直打电话给C公司,软的不行来硬的,跟他们说反正不用他们负什么责任的,而且他们这么做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多打几次电话,C公司后来终于同意了,要快递原件的,反正是弄的很麻烦的,不过还好后来解决了,没办法的,只能联系对方让他们帮忙的,祝大家好运吧,还是要很细心很细心,唉。。
  我刚刚收到一张承兑到期的,托收填被背书人时,有一个字填错了,联系了兑付行,他要我们出证明,联系了那家公司,人家不给出,怕担责任,没有办法,我就找人刻了个章,试试能混过关吗,到银行存了一次,又给退票了,说证明不行(倒是没说章子的事)要在承兑票上划线更正并盖上章子,这可怎么办。还是联系了那家单位,人家连证明都不给出,我是说好话,差点没求他们了,给他们讲道理,最后处理结果是我拿着票到了他们单位,座了24个小时的火车(两地相距1900公里)给他们出了个反证明,才给我盖的章,并出了个证明,在火车上一个女同志带着大额汇票,这种心情你们理解吧
  我以前也遇过这种情况.先以上家的口气把证明写好,最后那句承担责任的话先不写,只把出错情况写清楚再找他盖章.盖完后再把承担责任的话添上就行了.我那次就是这样做的.
  我是说银行说证明不行,最后要在承兑上划线更正盖章,要么把票邮寄给那家盖章的单位,要么带着汇票去那家单位,,票都到期了,也不敢把票邮给他们,没个证据。
  浦发银行被背书人填错规定要在汇票上划线更正盖章,还要再出证明,双份的
  学习了,上周五刚收到一张银票,真麻烦!
  我现在经历的承兑太多了,如各位同行们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共同探讨,
  作者:bobo226
回复日期: 17:01:00
      遇到这种事情最麻烦了!    我曾经也遇到过!我们公司第一次接银行承兑汇票,更绝的是有9家背书单位!而这9家单位只盖了盖,被背书人全没有填写!后我一同事到银行办理,不知道怎么填,问银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也没说清楚,结果这9家全部填错.(要知道真正背书的有9家单位,而经手的单位就不知道有多少家了!)结果把这个事情交给我,没办法从最初的出票单位一家一家的联系,拜托人家给出证明!     说到这个证明,还有一个插曲.别的单位都让我们自己把证明写好后他们自己只盖章.我把证明写好后传给出票单位银行得到确认后再给所有背书单位传过去的.结果所有证明弄好后汇到出票单位银行,那银行又说证明的格式不对!TMD当时把我差点气得来吐血!后来又一一的联系所有背书单位又弄了一次才弄好!     证明弄好了,结果在办理时,我方银行工作人员未告知要把错误的划掉,重新填写正确.寄到出票单位银行后又被退回来.又重新填写了才算完!     所以啊!同志们,收银行承兑汇票时一定要让你的上家把单位名称那些信息填完!      =================    这位童鞋,请允许我对你表示深切的同情!!    不过,收银票时想要让前手把被背书人栏全部填完几乎是不可能的!尽管当我们作为最终收款人银行提示付款时,恨死前面人不写企业名称,但轮到我们自己转让时都是不填自己单位的名称的。    
  作者:一成不变的希望
回复日期: 20:46:00
      我以前天天跟承兑打交道,也经常碰到这样的事情,有些单位懂票据法的,我给人出一反证明给对方,一般对方就愿意给出证明的,最怕就是碰到一些不懂的,而且中间背书不连续的,人家死活不出证明,你就打电话跟他说,只要背书了,都负有连带责任的,再说当时是他们自己不对,谁让他们背书出去的时候没有将被背书栏里填写呢,如果比较近的话,建议直接去该单位,比电话联系有效很多,实在不行的话,就法律解决!!    =================    正解!    
  这种事我遇多了,经常开证明,也经常找别人开
  现在最痛苦的事就是收到小的商业银行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转让不出去,尤其鬼佬公司只要四大行的票
  上面楼主说收票的时候让人家写上被背书人,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单位回收资金很困难(干工程的)人家能给钱就不错了,没有我们挑捡的份,况且都是人家把不好的票给我们,现在这个月我是看到承兑就头大,这几年没出错,不知这个月怎么搞的,填 错了一张,哎!人没有不出错的时候 ,我建议托收填背书人时最好花点钱,刻单位横条章,最保险了
  我真的太倒霉了,本来有一张银承到期,准备托收,把前面所有单位空白被背书人的单位填好,偏偏在中间那间单位(J厂)填错了.那我只能求人家帮我出证明,唉,几经磨合证明是回来了,问题是那间(J厂)改名字了,变成(J公司),那个证明变成了与银承汇票上的背书单位不同了  
这又变成付款行不依了,要J公司提供单位变更登记表,那个登记表要到工商局调出的,所以J公司财务人员不答应,那我就不停地求付款行,付款行后来说只要我找J公司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都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来我已松了一口气,但偏偏又到J公司方面有问题了,他们不肯接我电话,我连和他们商量的机会都没有,我换电话打过去,他们接了就挂,要不就提着电话,但不接......哭.....
  我建议你带着你们自己单位的授权委托书,与J公司联系到他们公司去,事情已经到这个地步了,也就不要怕麻烦了,与他们讲道理,多说好话,只要票据上有他们的章子,他们也有义务出证明,有连带责任的,规定他们转下家的时候,要填上被背书人,他们如果不给你出证明,你可以给J公司出个反证明,我就是这样解决的(亲自去J公司,带上你的反证明)你这是好的,我上次的付款行要求在错的地方划线更正盖章,那样更麻烦的,祝你好运。
  大家都是同行,碰到这种事,要互相帮助。总有一天你也有求人的时候的。
  谢谢,我下周再试试努力一下
  这种事情我们经常遇到,收到承兑被背书人都是空白的,写又容易错,我们给别人出过证明,也求过别人出明,还是新疆的一家公司,我们在浙江,刚联系的时候他们不愿意管,后来领导和他们好说歹说,百般求情,最后他们要求我们汇邮费给他们,他们才出证明呵呵,我们在收或付承兑的时候最好要求都写好被背书人,这样自己的麻烦就没了
  不行就找给你公司汇票的那家单位,让他们去逐级向上一家这样。  因为本来背书的时候就要求要把受让单位的名字和本单位的印鉴章相关的信息完善,这是它的义务。不写这个只不过是因为这个单位的经办人员怕担责任而已,但他本该尽的义务没有尽,这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看了各位写的,我知道我麻烦了,昨天就收到一张中信银行的承兑汇票,没几个章盖对了的(有个公司还好,没盖好,已经开了证明来了),还有几个公司没写背书,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没写背书的呢。做了两个月出纳,见了好多承兑汇票,还是第一次见到槽的。烦呀!  我最怕盖骑缝章,就盖了一回,就盖错了,现在手还是抖的。  
  反证明是什么意思?  
  金银花同学,因为怕承担责任,所以很多时都没背书的,这种现象很常见,但你说的没盖对,就很严重了,为免夜长梦多,你最好把票退回上家.
  反证明指的是自单位出给对方的证明,因为要求对方出证明的对象是付款行,等于要对方帮你承担错误,那对方当然会要求你出一份证明给他们,以正责任
  惨了,为这件事我老睡不好,今天凌晨四点又醒了,到现在都睡不着,老想着我明天打电话去,J公司会不会又把我电话挂起不听,唉..
  算是倒霉吧!!!再去求人家啊!
  能告诉J公司是哪个城市的吗  
  我刚刚办理了一张有问题的承兑,知道里面的艰辛,很愿意能够给你提供一点帮助,现在也有了一点经验,我上次就是从济宁跑到温州去了一趟,才算是办好了  
  江苏江阴
  办这种事情就得胆大心细,让你们公司业务去联系对方公司的业务试试呢,或者看看把承兑后面可以撕掉重新粘贴,就是中间的一些公司不管他  楼主有空应该看一下票据法
  最好是不要在粘单处做文章,因为你已经去银行托收过了,银行发现了是不是会更麻烦了,背书不连续就坏了  
  你是哪 个城市的,你们领导知道吗  
  我是广东的,我领导已经知道了,她挺生气的,现在就叫了我单位的业务员联系,他联系到对方公司属下的厂,已经把资料传真过去了,但没答复,我不敢打电话了,业务员讲对方对我之前打电话给他们很反感..过几天,等等J公司有没有答复,再作对策吧...
  我也想过把粘单撕开,但因为我之前求过付款行,估计他们已经很有印象,我怕反而搞砸
  作者:kami55
回复日期: 0:53:00
      反证明指的是自单位出给对方的证明,因为要求对方出证明的对象是付款行,等于要对方帮你承担错误,那对方当然会要求你出一份证明给他们,以正责任  老师,能写个反证明给我看看吗?
  网上有,我不是老师,我才做出纳四个月,就遇到这种麻烦事了..
  求主保佑。。。。。。
  刻个章就行了
  自己把说明写好  然后找他们盖章  这是最简单的方法  求求他们,人心都是肉长的
  呵呵……,一般这种情况人家都会出证明的,可能是你们沟通方式不太对。
  各位师傅,我刚做出纳没多久就出事了,我把承兑用快件汇给对方单位,对方收到快件,可把承兑弄没了,他们没开收据给我,现在问我要复印件,我那次忘复印下来了,请问我要负责仁吗,求求大家回答我,好急哦
  银行承兑粘单后面断了怎么办
  我在背书时把财务章盖成公章了,怎么办
  江浙沪银行承兑汇票群
  我的情况更可怜,因为对方拿来的承兑背书人都没写,所以我们去银行托收是就由我写了,当时也没想到真么倒霉。一不小心写错了,没办法只好打证明去了。那家单位电话打了二个星期才让我打到对方财务,我的那张票据是到5月份到期的,到目前为止,我花了三个星期打电话沟通,终于他们给寄回了一张证明,可以证明因为不够详细又给银行退回了,快崩溃了啊。。。没办法,现在又重新联系对方。他们说要老的先寄回去才给补新的。于是我再寄回去。为了等到她们给重新寄回,我打电话去询问,可是找不到那个办理的老师,其他人一概不清楚,电话还给挂了几次,顺便一说,从5月份开始电话联系到现在,对方单位一个财务的姓名也没告知过,连一个姓数也不知道啊,每回电话打进去就说找哪个电话旁的老师这样才联系到的。。。。现在是看到承兑就怕。。。。下次再也不敢写背书人了。到目前为止仍在祈求证明早点到。只要这回这张承兑顺利托收了,我真是要去拜神去了。近一个月精神都快崩溃了。总之下次承兑一定要小心对待啊。。。
  晕呐,我今天竟然也被拒付了,
  我今天也遇到这种情况了,上家单位因为最后一句&一切经济纠纷或损失有我公司承担&而不愿意证明盖章,我快疯了,好好跟他们说,他们态度十分恶劣,要么不接电话,要么直接挂断,,都快崩溃了.
  我今天也遇到一个不愿出证明的,就是他们的章不清楚,下手要求出具证明,我联系到了,转了几个弯,那个老板就是不愿打,怕承担责任。  
小公司沟通起来好麻烦的!~~~~  
  我也很怕搞这个汇票,出过几次错误,不过还好,证明出的都挺顺的
  @aa1-7-13 9:46:00    我今天也遇到这种情况了,上家单位因为最后一句&一切经济纠纷或损失有我公司承担&而不愿意证明盖章,我快疯了,好好跟他们说,他们态度十分恶劣,要么不接电话,要么直接挂断,,都快崩溃了.   -----------------------------  我觉得与承兑汇票打交道的一般都是财务人员,大家说的对方不配合的,一般也是财务人员,同是财务人员,为什么就不能换位思考一下,改天说不定自己也会碰上这种事的。
  现在的汇票    粘单就好些    而且全部盖章  只有到期了或贴现的时候 最后一家才慢慢写    这个就只能小心了    
  汇票太麻烦了 之前又收到过,但是让我背书转让出去了 想想 真是后怕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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