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三兄弟老二迁户口申请书老人该谁养

结婚户口迁出能否有安置补助有-55BBS 我爱购物网
&&结婚户口迁出能否有安置补助有
结婚户口迁出能否有安置补助有
要求解决村民待遇信访问题的调查和思考
农村延长土地承包期以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主要内容的村民待遇信访问题越来越多,涉及面广,解决的难度大,是长期困扰信访部门的一个老大难问题。特别是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后,使这一问题由政策性上升到了法律的层面,成为当前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农村不能同等享受村民待遇的几种情况 为做好农村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 1997年,中央下发了中办发[1997]16号文件。绝大多数的农村都能按照中央的政策规定执行,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的农村,对农嫁非妇女和户口农转非后未安排工作的人员与其他村民不一视同仁,不享受村民待遇。特别是城郊农村反映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方面的村民待遇问题急剧上升,重访现象严重。主要表现有: 1、“农嫁非”问题。女村民嫁给非农业户口人员后,其户口有两种情况:一是户口仍留在该村;二是户口被强行取消。但不论哪种情况,村里均不予保留承包土地,不分或少分土地征用补偿费。她们子女的户口也难以落实。 2、离婚妇女问题。外村嫁到本村已落户的女村民,离婚后未改嫁,户口仍在该村,但村里考虑到男方要再婚,故收回其承包土地。 3、“农转非”问题。九十年代,一些地方出台了有关鼓励农村人员进城经商办厂农转非等政策,且有相当一部分村民交纳一定数额城市增容费农转非。这些人中的大多数现在都没有被国有、集体单位录用,村里也不予以保留承包土地。 4、大中专生问题。农村学生进入大中专院校(包括县技校)学习后,其户口也农转非迁入学校。毕业后,有的是自谋职业,有的因找不到工作又重新回到了农村。但他们的户口有的放在城镇,有的因无法非转农而留在学校。但无论是在校或毕业生,在调整承包土地或分配土地征用费时,不分或比其他村民少分。 5、土地调整不到位。有两种情况:一是新增人口没有土地;二是土地被征用后,土地调剂不到位。 我县张家村有农嫁非妇女3人、在校及未分配工作大中专生11人、交纳城市增容费后农转非2人。今年1月,该村制定了《关于张家村土地征用费和土地调整分配的若干规定》:①具有该村户口的全体村民(除户口应迁出而未迁出的人员)、在部队服役的农村户口义务兵和农村户口服刑人员,全额享受有关土地征用费分配和土地调整;②农村户口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只享受土地征用费分配。1996年以后大中专毕业生只全额享受安置补助费,但其父母在安排宅基地时可增加一人,不单独安排宅基地;③交纳城市增容费农转非且未享受就业政策人员,只享受安置补助费的80%。日以后,按照有关鼓励农村人员进城经商办厂政策农转非后仍保留承包土地的,只享受安置补助费的70%。两者均不安排宅基地;④“农嫁非”后户口未迁出的,只享受安置补助费的20%,不安排宅基地;⑤享受国家政策农转非人员,不享受土地征用补偿费和土地调整分配。该村在分配土地征用费时,人均有11000元左右,而农嫁非人员只有600元,大中专生和交城市增容费农转非人员每人只有3000元,且不再享受土地承包等其它权益。一些村民由于户口不能落实,在丧失村民经济权益的同时,也往往失去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 二、部分村民丧失村民待遇的背景及影响 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积淀的传统观念和计划经济年代的户口管理政策,是导致农村部分人员丧失村民待遇的历史根源。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村人户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遍。尽管各级政府对有关村民待遇问题作出过规定,但因农村情况千差万别,执行起来仍有难度,一些农村往往按老习惯办事或制订一些“土政策”来处理问题。这虽有人地矛盾客观因素的影响,但主要的还是农村干部的主观认识问题。 1、是男女不平等观念。男尊女卑的观念在农村仍然根深蒂固。总认为嫁出去的妇女是泼出的水,因此,对外嫁的妇女,不论是农嫁农或农嫁非,也无论其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将其当作本村村民看待。女儿户,则只允许一个女儿上门招亲入户。离婚妇女也收回其承包土地。这既违反了我县土地承包政策,也违背了《婚姻法》。 2、是“村民”的概念不清。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人户一致的政策,户口既是人们的身份,又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在农村,生产资料及各种权利、义务均按本村户口分配,这种做法的“合理性”已为大多数人所认同。日起,我国实行户口与粮食关系脱离,户口不再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但在农村中,多数人仍把户口与村民等同起来。 3、是政策还不够明确,对法律的理解有差异。农村旧的管理体制打破后,从中央到地方对农村土地承包等涉及村民待遇的问题都出台过政策,但政策规定不很明确,灵活性较大,农村干部理解上有差别,操作中把握不准,执行中打折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有的乡镇和村干部对法律有误解,偏面扩大村委会的自治权,对属于法律范畴的村民基本权益问题,也认为可以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主会决定。 4、是切身利益问题。由于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农民都十分看重土地。而农转非人员和外嫁妇女在村中毕竟是少数,因此,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要求往往得不到多数人的支持。 乡镇和村干部对婚嫁妇女及农转非人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也感到很困惑。他们反映,城郊和生活条件较好的村,外嫁女青年大多不愿意把户口迁到对方。有的村由于人多地少,土地小调整长期得不到落实,造成新增人口的土地得不到解决。企业改制以后,有的从农村出去的下岗职工又要求重新回到农村落户。而有的村民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已有几十年,户口却一直放在农村。为缓解人口增长与土地下降的矛盾,一些农村出现了违反政策和法律的做法。有的村农嫁非妇女要承包土地须交几千元钱,有的村采用户主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投票的方式,决定是否给农嫁非妇女和农转非人员承包土地或土地征用补偿费。 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土地。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动。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土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土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土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许多农村的做法是与新颁布的法律相违背的。如果丧失土地承包权的村民上诉法院,将使相当一部分村委会的工作处于被动。 三、维护村民合法权益问题的对策 村民待遇是一个深层次问题,外延大、涉及面广,又是农民十分敏感的问题。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的增加,涉及土地征用费分配等方面的村民待遇问题将进一步增多。《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以后,在土地承包工作中虽然有法可依,但执行的难度很大。为此,一些乡镇和村干部迫切希望省、市、县尽快对有关政策作进一步明确,便于村委会执行,减少村干部压力。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为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顺利实施,须抓紧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加强法律宣传。在农村广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乡镇和村干部进行培训,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该法律的实施打好群众思想基础。 2、尽早出台《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明确享受村民待遇人员的范畴。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对涉及农嫁非、离婚妇女、大中专生及农转非后未安排工作等人员的土地承包权等村民待遇问题作出明确的政策规定,便于村民委员会操作。 3、及时纠正土地承包工作中与法律相抵触的做法。各乡镇对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工作作一次回头看,对一些与法律相抵触的做法及时予以纠正,切实按照法律的规定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6条其他回答
关于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被全部征用的,征地补偿按以下规定执行:?  1、按合作社的实际面积和地类计算补偿费用。?  2、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安置单位用于土地被征用后人员的安置。?  3、按法律规定的低倍计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人平不足12000元的,按每人12000元计发,人平超过
12000元的,照实计发。轮换工减半计发。?  4、被征地合作社的人口以征地方案公告之日在籍的常住农业人口(含现役义务兵,现在劳改、劳教人员,在校生)为准。征地方案公告之日起至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按有关规定可在被征地合作社入户的,享受安置。征地前非法定婚姻或抚养(赡养)关系迁入且无农村承包地的人员及空挂户口人员,不予安置,只办理农转非手续。  5、被征地合作社提出书面人员安置费分配方案,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执行。?  6、如因工程建设需要等原因,人员安置费尚未兑现而土地被提前使用的,根据使用期限按本办法规定发给青苗补偿费,补偿标准按年产值规定执行。?  7、农转非人员享受城镇居民的一切待遇。?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未被全部征用的合作社,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法律规定标准计算。?  2、征地后粮食队人均耕地在0.4亩以下,专业蔬菜队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下的,按被征用 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用前平均每个劳动力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农转非人数,每名农转非人员的安置费按12000元计发,并相应核减人均占有的安置补助费。?  3、征地后,被征地单位需对剩余土地进行调整的,按征用土地面积每亩100元计算土地调整费。?  四、房屋拆迁安置:?  (一)征地范围内被拆迁的房屋按川府函〔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注销产权 。?  (二)土地被全部征用的合作社实行统一建房安置,安置办法如下:?  1、安置对象为征地方案公告之日在籍的常住农业人口(含现役义务兵,现在劳改、劳教人员 ,在校生),和以前因征地农转非且没有享受房屋安置,住房在被征地范围内的人员。征地方案公告后至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按 有关规定可在被征地合作社入户的,享受房屋安置。征地前非法定婚姻或抚养(赡养)关系迁入且无农村承包地的人员及空挂户口人员,不享受新建住房安置。?  2、安置以户为单位,原则上一户只能享受一套住房。?  3、享受房屋安置的人员,每人可按川府函〔号文件规定的甲级砖混结构的房屋补偿标准购买30平方米的新房。超出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格购买。?  4、孤儿、五保户每人可按前款规定的标准,购买35平方米的新房。?  5、旧房无自来水、天然气的,补水、气实际安装造价的50%。?  6、房屋需要提前拆迁的应发给搬迁过渡费。搬迁过渡费从拆迁之日起至通知搬入新居之日止,按每人每月60元计发。?  7、家有70岁以上的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经居委会(筹备组)提供证明,安置新房时,可在楼层方面适当照顾。?  8、正式安置前十天,由征地单位通知被安置户,按规定时间、地点集中,参加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的确定各户楼号、单元号、楼层号、住房号的一次性抽签。?  9、被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按以下规定执行:?  (1)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被征地社员与城市居民结婚,夫妻长期居住 在被征地合作社,经单位证明或街道证明未分住房,也未参加集资建房,居民及未成年子女每人可按440元/m2优惠购买30平方米的住房。?  (2)原征地农转非人员在农转非前与城市居民结婚,夫妻长期居住在被征地合作社,城市居民经单位或街道证明未分住房,也未参加集资建房,城市居民及未成年子女可按440元/m2优惠购买30平方米的住房。?  (3)原征地农转非人员农转非后出生的未成年子女,户口不在被征地合作社,每人可按440元/m2优惠购买30平方米的住房。?  (4)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参加工作或其他原因户口迁出被征地合作社成为城市居民,长期居住在被征地合作社,经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未分住房,也未参加集资 建房,每人可按440元/m2优惠购买30平方米的住房。?  (5)户口不在被征地合作社,以继承、赠与或其他方式在被征地合作社范围内有房屋产权的,以及集体所有的房屋按川府函〔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注销产权,不再进行房屋安置。?  11、安置房应包含以下基本设施:?  铝合金窗,进户防盗门,室内木门,水磨石地面,钢化仿瓷涂料抹壁,卫生间、厨房地砖, 卫生间1.8米的墙砖,厨房1.5米的墙砖。?  五、征用土地依法补偿安置后,当事人拒不搬迁的,由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搬迁,逾期不搬迁的,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强制搬迁。对逾期不领取各项补偿费用的,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将其补偿费用专户储存,并视为补偿资金已到位。?  六、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泸州市国土局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征地补偿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征收土地补偿款分配
分配原则:
1、1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分配土地补偿费,不能以权利义务一致为由对不同的人差别对待。
1、2土地补偿款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分配比例遵从各地规定。
1、3若土地被全部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
1、4村民自治、民主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通过民主议定的形式决定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
2、几类特殊集体组织成员认定:
2、1土地承包方迁入小城镇,未解除承包合同的,则依法享有土地补偿款分配权。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再享有分配权。
2、2在校大学生、现有现役军人享有土地补偿款分配权。
2、3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如果在嫁入地未享受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则可以在原户籍所在地享受土地补偿款分配权。
2、4与被征地方未形成较为固定生产、生活关系的空挂户原则上不享有土地补偿款。
3、律师应注意,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是村民个人诉讼村委会。
4、土地补偿款分配对象、标准散见于各地方规范性文件中,除非与上位法抵触,律师应当遵从。
5、一些地方政府借缴纳征地税费为由,把本应由征地人或用地人承担的费用,在拨付给被征地人款项中,扣付了不合理的税费。 安置对象
失去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人数的公式为:安置人数=征地数量÷人均耕地数量 安置方式
1、货币化安置
1、1货币化安置是指向安置对象支付安置补助费后,由其自谋职业以解决生计。
1、2安置补助费=前三年平均产值×补偿倍数×安置人数。
1、3给付时间: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2、农业生产安置
征收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通过利用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转和土地开发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等,首先使被征地农民有必要的耕作土地,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3、重新择业安置
积极创造条件,向被征地农民提供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在同等条件下,用地单位应优先吸收被征地农民就业。征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将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4、入股分红安置
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与用地单位协商,可以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入股,或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通过合同约定以优先股的方式获取收益。
5、异地移民安置
本地区确实无法为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提供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在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前提下,可由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异地移民安置。 安置费归属
1、放弃统一安置,自谋出路的,安置费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
2、农转非后被安排到具体单位工作,安置费发放给接受人员单位。
3、被征地农民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的,安置费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
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安置补助费属于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所有,由其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四荒”地、机动地、公益事业用地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发包的土地时,安置补助费属于集体所有,由农民集体通过民主形式决定使用和分配方式
首先,目前我国农村户口迁出一般是比较容易的,安置房有没有下来并不影响户口的迁出。什么时候迁出合适,我觉得得看您个人的情况。现在农村拆迁后,如果还是农村户口,可能会有一定的分红或补助啥的。所以,个人建议,关于何时迁出合适,请先问下村委会将来农村户口是不是还有一定的分红或补助等,接着到当地的派出所问下户口迁移的具体情况,最后根据您个人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其次,我国的户口和房产是相对独立的,不是户口迁出了,应当属于您的房子就不是您的了。您要是不放心,以防万一可以看下拆迁协议,协议中应该不会约定您户口迁走了房子就不归您了。第三,能否交易得看房屋的性质。如果是小产权房,也就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能在同集体内不进行交易,不能上市交易。如果是商品房则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不受限制
征地补偿分为三个部分: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征地补偿费是按所有权分配的,如果男方的房屋你没有所有权是无法得到的;安置补助费是按需要被安置的人口来算的,你们既然已经离婚,也没有再共同居住,此部分也是没有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是补给承包人的。一般来说,前两项是算在一起的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你所说的争议大概是人口安置费的问题,人口安置费依法确实应为所应安置的人口享有。一般是在这个集体组织的成员才可享有相应的安置费。如果原属该集体成员,后因就学工作等原因已将户口迁出,就不应再享有人口安置费。至于相应的房屋征收补偿应当和户口无关,房屋归谁所有,则补偿就属相应的物权所有人
扫描下载客户端老母和老大名下的承包田被征得款R元,应由老二老三两兄弟继承呢?还是应由老三的老婆及其三个儿子继承?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有三兄弟和老母亲,家住城郊农村。老大,农,年过古稀,因未婚孤老一人,所以跟老母共同生活,二人同灶吃,两人同一本户口本。老二,全家城镇户口,住在城里。老三,城镇户口,但其老婆和三个儿子是农村户口。老母和老大于前一二年相继去世,他俩名下的承包田土若干于上个月被政府征了,共得款R元。(注:1、我村地处城郊,田已十年未耕种了,年年拋荒。2、我村死不抽地生不补地。)
请问律师:一、老母和老大名下的承包田被征得款R元,应由老二老三两兄弟继承呢?还是应由老三的老婆及其三个儿子继承?
二、又,老母和老大还留下承包林几十亩,应该由谁继承?老二和老三是城镇户口,有权继承老母和老大的承包林吗?
三、老三的老婆及其三个儿子是农村户口,他们可以继承什么呢?
有三兄弟和老母亲,家住城郊农村。老大,农,年过古稀,因未婚孤老一人,所以跟老母共同生活,二人同灶吃,两人同一本户口本。老二,全家城镇户口,住在城里。老三,城镇户口,但其老婆和三个儿子是农村户口。老母和老大于前一二年相继去世,他俩名下的承包田土若干于上个月被政府征了,共得款R元。(注:1、我村地处城郊,田已十年未耕种了,年年拋荒。2、我村死不抽地生不补地。)
请问律师:一、老母和老大名下的承包田被征得款R元,应由老二老三两兄弟继承呢?还是...
有三兄弟和老母亲,家住城郊农村。老大,农,年过古稀,因未婚孤老一人,所以与老母共同生活,二人同吃,两人同一本户口本。老二,全家城镇户口,住在城里。老三,城镇户口,但其老婆和三个儿子是农村户口。老大、老母和老三家,住在老家同村同组。老母05年去世。老母去世前政府征田,其中老母的承包田若干得款m元,是老大一并去领的,并以老大的名字存入了银行。老母的生活费主要由老二负担,每月给四五百,加上她本人种菜卖菜收入及其他收入,老母生活费绰绰有余,根本不需动用这...
有三兄弟和老母亲,家住城郊。老大,农,年过古稀,因未婚孤老一人,所以与老母共同生活,二人同吃,两人同一本户口本。老二,全家城镇户口,住在城里。老三,城镇户口,但其老婆和三个儿子是农村户口。老母、老大、老三全家,均住在老家同村同组。老母05年去世。老母去世后的07年,政府征田,其中老母名下的承包田被征得款w元,是老大一并去领的,并以老大的名字存入了银行。老大去年春去世。(注:1、我村地处城郊,田已十年未耕种了,年年拋荒。2、我村死不抽地生不补地。)
有三兄弟和老母亲,家住城郊。老大,农,年过古稀,因未婚孤老一人,所以与老母共同生活,二人同吃,两人同一本户口本。老二,全家城镇户口,住在城里。老三,城镇户口,但其老婆和三个儿子是农村户口。老大、老母和老三家,住在老家同村同组。老母05年去世。老母去世前政府征田得款m元,去世后征田得款n元,都是老大一并去领的,并以老大的名字存入了银行。老大去年春去世,去世前征田得款w元,他以自已的名字存入银行。(注:1、我村地处城郊,田已十年未耕种了,年年拋荒。2、我...
有三兄弟和老母亲,家住城郊。老大,农,年过古稀,因未婚孤老一人,所以与老母共同生活,二人同吃,两人同一本户口本。老二,全家城镇户口,住在城里。老三,城镇户口,但其老婆和三个儿子是农村户口。老大、老母和老三家,住在老家同村同组。老母05年去世。老母去世前政府征田得款m元,去世后征田得款n元,都是老大一并去领的,并以老大的名字存入了银行。老大去年春去世,去世前征田得款w元,他以自已的名字存入银行。(注:1、我村地处城郊,田已十年未耕种了,年年拋荒。我村死...
兄弟俩,父母都不在,现在老二死了,他唯一的小孩也死了,那他的房子归老大还是归老二的老婆?老二是病死,并没有离婚,由于是在农村,所以没有房产证,也没有遗嘱…
家有一处老宅,宅基地所属是老大名字,现政府拆迁,老二,老三要平分此财产,是否有权?
有三兄弟:老二在外地;老大、老三在老家同村同组。老大快八十岁了,男,农,未婚,孤老一人,一人生活,一人户口本。m是老三的大儿子。
09年,老大因有求于侄子m,老大与m订了一个协议,其主要内容是:老大把他自己的户口迁到m的户口本上,m负责老大的生活,老大去世后则由m继承遗产。因为过户口对老大特别重要,所以,这个协议,特别写明了迁户口这件亊。过户口是老大订协议的目的。后来因没必要过户口了。所以没过户口。就是说,老大的户口没有迁到m的户口本上。一...
老大老二可以起诉老三吗
离婚后,儿子归男方,女方名下有婚后的房子,儿子有继承女方房子的权力吗?怎么继承?小名家有三兄弟,大的叫大名,老二叫二名,请问老三叫什么?_百度知道
小名家有三兄弟,大的叫大名,老二叫二名,请问老三叫什么?
提问者采纳
小名咯~希望采纳
其他类似问题
三兄弟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三兄弟,老大,老二,老不赡养 我家三兄弟,可父母摊换在床,大哥,二哥老不赡养。老人的房产被霸沾现无_百度知道
三兄弟,老大,老二,老不赡养 我家三兄弟,可父母摊换在床,大哥,二哥老不赡养。老人的房产被霸沾现无
大哥,老大,可父母摊换在床,二哥老不赡养?请解答一下。老人的房产被霸沾现无家可归,老二。谢谢三兄弟。我怎办呢,老不赡养 我家三兄弟
提问者采纳
上法院解决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解决了我的问题!
其他类似问题
按默认排序
其他15条回答
医疗费 等进行平摊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找当地居委会进行调节, 这个是要花钱的
去法院起诉!!以老人的名义起诉才可以!要是老人不能动你可以是代理人!!
家庭的事儿,是非常。难办的,无所谓对与错,关键看你自己怎么想。如果说老大老二,都不赡养爸爸,那么请问,给赡养了吗?爸爸妈妈可是你们兄弟三人的爸爸们,绝不仅仅是他两兄弟的爸爸吗?至于房产的事情,你可以与法律的手段,进行解决。
我现在就在病床前
真不知道怎办
因为我对佛法多少得有些。喜好,所以我所以我认为。不必去太在乎,你现在付出了多少,能够获得多少,其实人经常说嘛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抱时候未到,也许我这么说,有些人会认为我的这个想法,非常不成熟,非常幼稚,但是,我觉得只只有你有这个信念,以后的事才会看的更清楚。正合多国,学不了现在的问题,人在做,天在看,其实我们生存的环境很简单。但我们的欲望,太多,以至于现在我们永远都不会满足,而快乐感,越来越少,看一看,四周围,护五十岁的人,为什么那么脆弱,其实跟这方面因素不是一点关系。没有。。
放把火把老大和老二烧死,你别学他两个好好的善待父母,
做事什么事情要对得起良心,他们必有因果报应的
有确实证据的话到法院起诉
去法院倾诉
然后找电视台播放你们家不赡养的不孝子
让他们良心不安
他们不养就不养嘛,你可以养,别人可以亏待,自己的父母可不能亏待,你要相信好人会有好报的。
法律可以帮到你
上农民频道找帮大哥
告死他们,人渣,告诉我 ,我砍死他们
告死他们,人渣,告诉我 ,我砍死他们
向法院起诉,
这么不要脸?
上法院告!!!别怕丢人!这不丢人!
房产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如何迁户口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