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超面积是政府整下来的面积不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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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详细
楼间距不足2米,违法建房无人制止!
编号:30992&&发表人:违章建筑受害者&&受理单位:宜州市人民政府&&提问时间: 11:34:28&&浏览:1170次
[移交信息]:此问题 16:58:41由河池市政府办公室移交至宜州市人民政府-->
&& 我们是德胜镇政和街的居民,我们的房屋位于德胜的中心地段,紧挨着政府大院。16日起,房屋后杨某没有办任何手续就开工建房,政府相关部们得知情况后对我们置之不理,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我们将事情上报于此,希望能引起政府的重视,作出措施,立刻暂停施工,阻止不法行为。
&&& &1998年我们五家共同购买政和街主干道上的五间两层钢混结构房屋,房后有间80年代遗留下的破旧小瓦房,瓦房面积很小,过道和小瓦房共有6米宽,再往后就是政府的围墙了。&
&&& 半个多月前,有施工队到此,在没有任何手续和开工证的情况下,强行拆除瓦房,想要在仅6米宽的通道上建5层高的楼房。新建建筑离我们的住宅仅有不到2米的距离!!我国法律对楼房的间距有明确的规定,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才可进行建设,否则就是违法建设。而且,没有开工证就私自开工更是无视国家法律法规。
&&& 我们把这件事报告给了所有可以报告的上级部门。但是都石沉大海,毫无音信了。
&&& 16日,施工队正式开始施工建房,施工队加班加点,仅一日已下完基脚和房柱。我们试图阻止未果,每天到镇政府相关部门反映,要求先暂停房屋后的不法施工行为。但是相关领导故意拖延,打电话不接,挂掉我们的电话。还声称“这是你们双方的事情,不关我们政府的事” 。杨某仿佛得到了默许,飞速的建房,想要速战速决。恳请河池市政府马上做出相应措施,并且制止不法施工行为。
&&& 请求河池市政府办公室在网站上先为我们4家居民解答一下几个疑问:
<FONT style="COLOR: #、仅6米宽的通道是否可以批建5层高的楼房? ?
<FONT style="COLOR: #、楼间距不到2米,是否可以可以肆无忌惮的建房??
<FONT style="COLOR: #、如此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损害周围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为什么没有相关部门出来管理并加以制止?? 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了消防通道的宽度、房屋间距、采光等,为什么政府部门知法犯法,允许违法建房??
4、对这发生在政府大院内的违法行为,为什么视而不见??我们多次反映,为什么不要求暂停施工??
&&& 在这样一个如同消防通道的狭小空地上建5层高的楼房,我们房屋的采光、通风、消防等要求完全不能满足。相关部门也置之不理,政府不作为,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寻求河池市政府处理。
&&& 盼望河池市政府办公室能直接监管这件事情,相关部门也作出措施,立刻叫停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维护我们老百姓的正当权益及人身财产安全,不要再让老百姓失望!请立即处理这件事。不再让事态再扩大下去。
回复单位:河池市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16:58:41
&&&&“违章建筑受害者”网友:你好,你提出的问题,我们已转宜州市人民政府给你回复。......&&&&
(该部门已经河池网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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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0&&基本满意:0&&不满意:1
回复单位:宜州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15:05:18
&&&&网友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市已经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最新情况将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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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1&&基本满意:0&&不满意:1
回复单位:宜州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10:14:45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宜州市德胜镇政和街有居民建房间距不足2米问题,现答复如下:一、该处建房基本情况:1998年,刘某、刘某、覃某、杨某、莫某等五户共同购买德胜镇政和街五间砖混房屋。该五户房后有一处小瓦房,由于当时该五户压价过低,镇政府在当时未将瓦房出让给该五户。该五户于2000年前后陆续倒旧新建住房。日杨某以2万元获得该瓦房的产权及土地使用权,并因该瓦房年久失修,破旧严重,于2013年1月倒旧修建。刘某、刘某、覃某、莫某等四户因该新建房影响到四户的采光等问题产生纠纷,并向德胜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二、纠纷处理情况:日,宜州市国土局,德胜镇政府、城建站、国土所等部门召集有关各方集中德胜镇政府进行调处。因刘某、刘某、覃某、莫某四户坚决反对杨某建房,此次调解未取得一致结果。之后,德胜镇政府组织镇城建、国土等部门继续做各方的思想工作,并于日再次召集上述四户到镇城建站调,四户仍对杨某的建房心存顾虑。经德胜镇政府多次找到杨某做思想工作,与其达成口头协议:倒旧修建只建一层房屋;解决好邻里的排水问题;建房不超出原来的范围。
目前,德胜镇政府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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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小蜜蜂喝蜂蜜:&&(<font color="#FF-2-18 21:44:30)
这种纠纷,肯定要先停工先了啵,等处理清楚了,办好手续再动工呗。
乱得乱来就得嘛。
Rias:&&(<font color="#FF-2-18 18:21:13)
这种不好说,期待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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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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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单位自建房被指是政府与国企做交易
& 18:04:07&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广州楼市:围绕价格的较量  
  把房价降下去是除投资者和地产商外几乎所有百姓最愿意看到的事情,但这一愿望则不完全随人们的意志而实现,广州目前所采取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尚未能给人们以足够
的信心   
  <font face="楷体_GB日,广州“两会”期间,“我也管不了房价,但我会尽量把它调低”;  
  2月2日,广东省“两会”期间,“房价肯定会降下来,起码是小户型肯定要降,不降也要把房价稳定下来”;  
  3月5日,全国“两会”期间,“政府会全力以赴压低房价。我以为广州的房价肯定会降下来。所以我提醒中低收入者,如果想买房,先不用着急”;   
  3月15日,全国“两会”期间,“控制房价,我的底气是很足的”;  
  3月26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住房问题已经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  
  ……   
  以上是现任广州市市长张广宁的语录。   
  与房价“较劲”,似乎成了这个春季张广宁的主要任务。从广州到北京,再从北京回到广州,张广宁一路大胆而直白地谈论广州“高房价”的现实以及市政府控制“房价”的信心,这得到了无数广州甚至是全国民众的“力挺”。   
  当然,张广宁比任何广州人更明白,相比言论或承诺的快感,接下来的行动将会变得不是那么的容易和轻巧。   
  稳定神话打破后的焦虑   
  张广宁高调“较劲”房价,除了契合中央关于“调控房价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的精神之外,也来自于广州近十年来楼市稳定神话打破之后的压力——1996年到2006年这近10年间,广州的楼价一直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   
  20世纪90年代初,一股“房地产狂潮”席卷海南、北海、珠江三角洲甚至全国。此时,港资地产商开始北上,广州成了他们抢滩内地的“桥头堡”。香港地产大鳄们在广州市区大量开发高档楼盘,刮起了一股强劲的“香港风”。  
  广州市寒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韩世同博士,也是那个时候开始接触房地产。他向记者回忆说,那时广州楼价处于一个上升期,环市东世贸附近的高层洋房售价在元/平方米;而位于天河地区尚未形成豪宅区的高层住宅,单价也要元/平方米。   
  “当然,那个时候楼市的主要销售对象也都是港澳人士,一些香港豪客往往一出手就买下三五套甚至十多套的单位。”韩世同称,一方面是地产的持续热温,一方面是产品仅依靠港澳人士来消费,供大于求,“泡沫随之产生。”  
  1994年,国家开始紧缩银根进行宏观调控,广州尚未成熟的房地产业遭遇几乎致命的打击。楼价开始“大跳水”,均价从9000元/平方米以上的高位直跌到6000元/平方米以下。“那时大家落荒而逃,楼市简直是惨象环生啊,好多烂尾楼。”韩世同说。  
  这段时间,广州房价涨涨跌跌。根据有关部门的资料显示,1996年广州商品房平均价格为6616元/平方米,1997年中心区房价为每平方米8473元。而当时的上海房价尚不足每平方米3000元,北京也只是每平方米5357元。  
  不过,连续3年的“紧急调控”,广州房地产市场最先开始了“落潮”。资料显示,承受了冲击的1998年广州房价只有每平方米4972元,比前一年度下降11.45%。到1999年已经回落至5601元/平方米的水平。  
  此后,广州楼价波动幅度就一直控制在1%~4%的范围内。到了2002年,当北京、上海等地中心区房价由每平方米3000多元向上万元迅速飞升时,广州总体楼价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最为平稳。   
  一些当年“房地产热潮”中开发起来的楼盘,至今未能恢复元气。比如,越秀区应元大厦的售价1996年是每平方米12000元,到2005年每平方米已经降到6000元。整个广州“二手房从1997年的5408元/平方米,回落到2003年的3173元/平方米。”   
  但是,2004年,广州楼价“潮头”再起,市区楼价从2003年的每平方米3888元大幅上升,达到每平方米4618元,2005年商品住宅均价达到了每平方米5114元;接着又涨到了2006年的6806元/平方米。如今,连番禺的均价也超过了6000元/平方米。  
  这是自1997年之后首次出现的房价高企行情。从2004年从楼价“止跌回升”开始,2004年的涨幅为18.8%,2005年的涨幅为10.8%,2006年的涨幅则首次突破20%。这意味着,近三年来广州市一手楼价累计涨幅超过60%。这个涨幅已经挤进全国前三。  
  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阳光家缘”网站截至3月31日的统计,3月份全市十区一手住宅均价达8096元/平方米,虽比起2月份均价8129元/平方米略有下降,但已是第二次闯过8000元/平方米的关口。   
  这些数据让广州楼市在沉寂多年后,成为继上海、北京、深圳楼市大热后全国新的焦点所在。也让许多广州的市民有点无所适从。当然,更让广州的政界开始为此担忧:近十年来一直比较稳定的广州楼市,能否承受如此的涨幅?  
  而本刊接触的地产专家均认为,广州目前的房价相对而言尚处于合理状态。因为目前广州商品房价格,纵比未达到1997年本地楼市历史峰值,横比又低于京、沪、深等城市的价格水准。“但上涨幅度太快,也容易出现泡沫。”一位专家说。
  政府与国企“做交易”?   
  广州市政府对房价的担忧,体现在行动上,则被一些人认为是“病急乱投医”。比如,允许单位自建房,就被许多人诟病为“福利分房”的回归。早已开始实践的广州钢铁集团单位自建房小区——金鹤苑,经媒体披露后,瞬时成为“明星”小区。  
  32岁的朱力是广州某大型国有集团企业的技术人员,在听说广州允许单位自建房之后,兴奋了好几个晚上。他还特意找个周末的时间去参观了一下金鹤苑。“听说我们公司有好多自有地,要都能盖自建房,应该能轮上我的。”朱力说。  
  从广州市花地大道南拐进兴渔路,再行500米左右,就是广州钢铁集团的单位自建房小区“金鹤苑”了。小区内环境十分优美,有大片的绿地,还有假山、喷泉、绿树……和许多商品房小区一样,保安不时地在小区内巡逻。  
  这个日正式开工的自建经济适用房小区,共有14栋楼,750套住房。2005年4月,广钢开始进行自建经济适用房的预售。当时为了能尽快卖出房子,广钢还引入了银行按揭和公积金贷款,只需要首付20%。   
  该小区2005年11月建成交楼,均价为2050元/平方米,而现在周边的房价普遍在5000元/平方米左右。据广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嘉陵介绍,这个价格是根据当时经济适用房2300元/平方米的限价做出的。   
  陈嘉陵回忆说,1999年底,由于已经停止了福利分房制度,当时广州市有关部门提议广钢参照北京、上海等地做法,自建经济适用房。广钢将想法形成方案报了上去,很快得到了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自此,广钢集团成为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试点。   
  “从设计、投标、建造成本、工程质量直到售价等各方面都引入了市场竞争,而且产权属于购买的职工。”陈嘉陵说。对于媒体曝光“一些业主拿到房产证后进行租售等经营性活动”的报道,广钢有关人士表示,集团已开始重视并会完善有关制度。   
  尽管对于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不少专家学者进行了质疑和抨击,并且即使是广州市民内部,也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但市长张广宁以及市房管局的官员依然为其正名。单位自建房也早在2006年9月成为《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中的重要内容。  
  “由于广州市严重缺地,很多地都掌握在大型国有企业手中。允许单位自建房,其实也是在和这些单位做交易,以期回收更多的土地。”广州一位地产专家对记者说。目前能够自建房的单位有解放军某医院、广铁集团羊城铁路总公司等七家。  
  银河证券分析师魏志华分析说,广钢主厂区土地面积达138万平方米。除此,在与南海市交界处还有一处约16.5万平方米的土地。广钢的庞大地皮无疑成为市长实现降低房价诺言的一面“王牌”。而张广宁正是由广钢基层做起,到广钢集团董事长,再到市长。  
  据介绍,主厂区地皮位于珠江边的鹤洞大桥西面,是广钢股份于1996年买下,现账面成本摊销到4967万元,合每平方米仅36元。作为广州市区内仅剩的大型江边地皮,最适宜建90平方米以下的“双限房”,即使以容积率为2来计算,也可建3万套房子。   
  建于上世纪50年代的广钢已经不再适应广州市的飞速发展,空气、躁音等污染令周边居民投拆甚大。于是,广钢股份原本计划在2010年亚运会召开前,与广船国际整体搬迁到南沙开发区,“现在看来,这个搬迁计划有望加速进行。”魏志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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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政策答疑
信息分类: 公告公示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B-
责任部门:
(一)基本政策 1、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的背景? 答: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年〕21号)文件第三章第7条提出,加大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赣州市加快完成改造任务。适应城镇化趋势,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土坯房改造方式。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对赣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支持力度,加快国有工矿棚户区和国有农林场危房改造,“十二五”末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因此,瑞金作为原中央苏区的核心,于日开始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 2、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有何重要意义? 答:国家实施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是中央改善民生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对于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以及保障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指导意见》(试行)(赣市办发〔2012〕6号),以及瑞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农村土坯房改造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办字〔号),瑞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办字〔号)。 4、我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力争3年任务2年完成。到2014年全面完成赣州市下达6.17万户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其中2012年完成1.54万户,2013年完成3.08万户,2014年完成1.55万户;二是力争打造100个集中连片精品示范点;三是到2014年,全面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形成一批和谐秀美乡村,全市农民居住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人居生产环境显著改善,统筹城乡发展步伐日益加快,广大群众幸福指数全面提升。 5、我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我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基本原则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一户一宅、节约用地;示范引导、统筹推进;规范程序、阳光操作。 6、什么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答:坚持规划先行,结合农村“山、水、田、园、路”等自然条件及统筹城乡发展格局,用正确的规划导向和规划理念,科学选址,合理定点,编制规划,引导建设。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保护历史文化相结合。 7、什么是政府主导、农民主体? 答:政府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中起主导作用,加强监管,强化服务。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大包大揽,不强迫命令,着力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8、什么是一户一宅、节约用地? 答: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即一户人家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并在该地块上建房,称作一户一宅。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4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要执行“一户一宅”,控制占地和建房面积,体现地域特色。利用空闲地、空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及未利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 9、什么是示范引导、统筹推进? 答: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坚持从群众积极性高的点开始抓起,分类分批实施改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统筹推进全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 10、什么是规范程序、阳光操作? 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危旧土坯房改造台账,严格执行村、乡镇、市“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做到扶持政策、改造对象、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四公开”,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11、什么是农村危旧土坯房? 答:农村危旧土坯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守则(试行)》,经鉴定为C级局部危房或D级整幢危房的土坯房。 12、什么是C级危房? 答:C级危房是指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13、什么是D级危房? 答:D级危房是指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随时可能丧失稳定性和承载能力,构成整幢危房。 14、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形式有哪几种? 答: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农村危房经鉴定属D级(整栋)的危房应拆旧建新;二是农村危房经鉴定属C级(局部)的危房可修缮加固。 15、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范围是什么? 答:为全市集体土地上的危旧土坯房,其中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危旧土坯房改造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16、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对象是什么? 答: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对象是居住在危旧土坯房的农户。 17、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有建房标准方面的要求吗? 答:有。一是占用宅基地建房的,每户宅基地面积控制在60―90平方米;二是实行公寓式联户建房的,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三是乡镇村统一建房的,每户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18、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新建房屋的补助标准是多少?所涉及的规费如何缴交? 答:一是新建房屋补助标准。(1)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以下简称“两红”人员)及革命烈士的遗孀危旧房改造,每户补助4万元;(2)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两红”人员及革命烈士的子女家庭危旧房改造,每户补助2万元;(3)其他列入改造范围的D级危旧土坯房改造,每户补助1.5万元。二是修缮加固房屋补助标准:每户补助3000元。三是所涉及的规费一律免交。 19、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从哪来? 答: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除中央、省财政补助外,补助标准范围内的不足部分由赣州市、本级财政按1:1比例配套。 20、困难群众建房可以申请贷款吗?贷款利息方面有优惠吗? 答:可以,对享受建房补助后仍然资金不足的困难群众,经审核批准,可采取联户担保等形式,向银行申请5万元以内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贷款,赣州市、本级财政按照基准贷款利率给予为期两年的贷款贴息,赣州市、本级各负担40%,贷款人负担20%。 21、农村危旧土坯房建设总体要求是什么?有具体的改造方式吗? 答:在建设的时候,要按照“宜聚则聚,宜分则分,以聚为主,方便群众”的原则实行村镇联动,村落连片整治建设。具体有以下6种方式: 1.集中新建 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改造农户可联户新建公寓楼,其集体土地性质不变; 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按照村镇建设规划要求,可异地或原地集中新建。 2.分散新建 对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零散的农村危旧土坯房,确不具备集中新建条件的,可分散新建。 3.乡村统建 对确无能力建房的困难户,可由乡(镇)、村统一新建,帮助其解决住房问题。加速农村敬老院提质扩容达标,引导分散供养五保户集中供养。 4.盘活置换 对分散供养五保户、特困户,可对现有的旧校舍、旧厂(场)、旧办公楼等闲置房屋修缮改造,进行妥善安置。鼓励经济条件较差的群众购买本集体范围内质量较好的旧房进行置换。 5.维修加固 对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和科学艺术价值,特别是具有文物价值、记载红色文化历史和凸显客家民居风格的危旧房,应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予以重点修缮保护,并鼓励采取购置修缮等形式,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旅游产业。 6.引农进城 鼓励农民进城镇购房或联户建公寓楼,或转为城镇居民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22、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如何申请? 答: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3、申请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应提供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残疾人证件、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其中贫困户证明必须要村委会干部和乡镇民政所的签字证明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需复印验核后留存建档。 24、确定补助对象的程序有哪些? 答:补助对象要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来确定。补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5、确定补助对象要坚持哪两个优先? 答:一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优先,比如农村孤寡、孤老、贫困残疾人员;二是居住在D级危险房屋中的农户优先。 (二)部门对接 26、瑞金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流程是什么? 答:①户主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调查摸底登记表和危旧土坯房照片等材料,以上材料需复印验核后留存建档。 ②村委会进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是否属于首批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相应的建房申请或住房维修表格;属新建房屋的,还要签订拆旧建新协议,一并上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③乡(镇)政府进行审核。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认真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补助标准,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书面说明原因。乡(镇)政府审核结果要在乡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④市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批。县(市、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乡(镇)上报的材料后,要认真进行审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的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标准。对不符合对象条件的,不予以审批,并书面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电视、乡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申请提出的所有资料及审批结果。 ⑤开展竣工验收。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竣工后,由市委农工部会同发改、财政、规划建设、民政、扶贫和移民等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⑥设置标识牌。翻建新建、修缮加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市政府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标识牌尺寸为28cm×20cm,材料为铜质或钛金,字体为红色,在标识牌下标注“二O××年”。挂牌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27、公示的内容有哪些?公示时间有多长? 答:公示的内容应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等。公示时间为七天。 28、宅基地审批应履行怎样的程序? 答:在土坯房改造过程中,其宅基地的审批程序为:村民提出用地申请→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国土资源所派员现场选址勘查→申请人填报材料→张榜公布→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部门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下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资源所会同有关部门、人员放线定界→复核验收→办理土地登记发证。 29、土地管理法对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利用有哪些禁止规定? 答: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30、农民建房用地审批中国土部门需收取哪些费用? 答: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政策规定,从2009年开始,农民在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属土地上建自住房,只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31、农村村民在原宅基地拆旧建新需办理哪些手续需否缴费? 答:农村村民在原批准宅基地上的拆旧建新,在不改变用途和超出使用范围的情况下,先向该乡(镇)规定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函告国土部门,国土部门不收费;如需改变用途或超出原批准范围的,经规划同意后,到国土部门申请办理超出部分的土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办理土地登记办证,只收取证书工本费。 32、农民集体土地所有的范围有哪些? 答: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包括: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土地分属于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级所有。 33、农村危旧土坯房新建房屋应怎样选址? 答:(1)新建房屋选址要符合规划要求。符合规划的建房户应尽量利用原宅基地恢复建设。有条件的地方,择址新建的房屋应与生态建设紧密结合,不占或少占耕地。(2)房屋选址应选择稳定基岩,坚硬土,开阔平坦、密实、硬度均匀稳定的有利地段建房,突出的山嘴,孤立的山包地段,避开饱和砂层、软弱土层、软硬不均的土层和容易发生砂土液化的地段。(3)选择向阳、通风良好的地段,避开风口和窝风地段。(4)拟建房屋不能占压地下管线,应与各类电力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其中1千伏以下不小于4米,4千伏以下不小于6米),否则必须报告电力线路管理部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4、农村危旧土坯房新建房屋的建筑设计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房屋建筑设计应围绕使用功能兼顾周围环境,鼓励建房人员采用本地区农户设计通用图集及新技术建设农房。要体现农村地方特色,积极采用节能环保建材建房。 35、农村危旧土坯房新建房屋在做基础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基础的埋深不少于500毫米。(2)毛石基础的转角及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如不能同时砌筑又必须留槎的,应砌成槎斜。(3)毛基础每天可砌高度不应超过1.0米。(4)毛石基础的砌筑砂浆厚度宜为20―30毫米,砂浆应饱满。(5)采用砖基础时,基础砖墙应采用水泥砂浆砌筑。(6)基础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回填土方。回填时,应沿基础墙体两侧同时均匀回填、夯实。土方回填应分层夯实,且每层虚填土方高度不宜超过300毫米。回填土应是不含垃圾和其他杂质的好土。 36、农村危旧土坯房新建房屋在做模板、混凝土时应注意什么? 答:(1)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处理。(2)模板的接缝要严密、平整,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润湿,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3)模板支撑应落在实土上,并加垫板,不应支撑在松软的泥土地面上或堆起的砖墩上。(4)混凝土浇筑完毕,应进行浇水或覆盖养护,养护一般不少于7天。 37、农村危旧土坯房新建房屋门窗安装应注意什么? 答: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施工方法,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2)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堵塞,应采用弹性材料嵌填饱满,外侧表面应留5毫米宽的打胶槽口,用密封胶密封。(3)在风压较大的地区,门窗洞开口不宜过大。 38、农村危旧土坯房新建房屋装修方面应注意什么? 答:(1)水泥砂浆、混合砂浆外墙粉刷宜设分格缝,建议优先使用外墙涂料。(2)外墙面砖粘贴要牢固,并用水泥砂浆密实勾缝。(3)室内砂浆粉刷层应分层进行,每层厚度宜为5―7毫米,厚度不宜超过35毫米。 39、农村危旧土坯房新建房屋如何选择建筑材料? 答:(1)水泥应具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使用前,须有水泥强度安定性二次检测报告,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同品种、不同程度的水泥,不得混杂使用:水泥受潮、强度不明或储存三个月以上时,不宜使用。(2)生石灰使用前须熟化成石灰膏,淋灰时可用6毫米筛孔过滤。并存放在沉淀池中不得少于15天。(3)工程上使用的砂子须品质纯净,颜色鲜明,不得含有草根、细石和泥屑等杂物,使用前应过筛和用水清洗干净。(4)碎石(卵石)在使用前须经过筛分和用水冲洗干净,级配不好和含泥量较高的碎石(卵石)不得使用。 40、农村危旧土坯房新建房屋在施工安全方面应注意什么? 答:(1)脚手架必须确保稳定、安全。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并按照后支先拆、从上到下的原则进行。(2)用电安全: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铺设,并用绝缘胶固定。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并作标志。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进行绝缘处理,架设净空满足相应要求。现场照明:照明导线应有绝缘胶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钢管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3)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架空线应安装设横担和绝缘胶,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米以上,机动车道6米以上。 41、农村危旧土坯房临路建房应注意哪些? 答:临高速公路、铁路建房,必须退离路基50米之外方可建房;省道、国道必须退离路基20米之外方可建房;县、乡道必须退离路基10米之外方可建房;村道必须退离5米之外方可建房。 42、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住宅建筑标准有哪些? 答:(1)住宅主楼基底面积不宜大于宅基面积的70%。(2)住宅日照间距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尽可能安排南北朝向,避免东西向布置。房屋间距旧村改造不宜小于南侧建房高度的0.9倍;新村建房不宜小于南侧建房高度的1.1倍。山墙之间的距离(除消防通道外)不得小于2米。(3)住宅层高不宜超过3米,其中底层层高可酌情增加,但不宜超过3.6米。 43、农村土坯房改造可以与移民搬迁相结合,集中安置吗? 答:农村土坯房改造精品点可以合理地与移民集中安置示范点相结合,进行集中安置。 44、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道路建设的政策是什么? 答:目前,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道路建设比照农村通组公路政策标准执行,即修建水泥路路面至少达3.5米,继续实行建设补助政策,省里暂还按每公里8万元进行补助,如有调整将按新补助标准执行。实施方式以村组(或示范点)为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将优先安排我市确定的危旧土坯房改造集中点的道路建设计划。 45、危旧土坯房集中建房点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是由农户解决还是政策统筹解决? 答:危旧土坯房集中建房点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本着“上级补一点、财政配套一点、部门帮扶一点、社会捐助一点、农民自筹一点”的原则,整合部门资源要素,展开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建房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从而减轻建房户经济负担,实现农村危旧土坯房建房点与新农村建设点、“三送”点有机融合,构建和谐秀美乡村。 46、危旧土坯房改造点多面广,会不会导致建材价格暴涨? 答:危旧土坯房改造,由市工信局牵头相关部门对全市建筑材料生产厂家的建材质量、单价、供应量等进行一次集中调查摸底,依据摸底情况,市物价局对所有涉及农村土坯房改造建材实行指导价、限购价或统一采购价,并在《瑞金报》上进行公示公告,从而避免建材价格异常波动,确保危旧房改造建材价格稳定。 47、物价部门对砖、水泥、钢材、砂石等建材市场价格有什么监管措施? 答:根据《价格法》规定,对砖、水泥、钢材、砂石等建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即由生产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物价部门一般不进行干预。但当其价格上涨超过一定幅度时,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管理机关批准,物价部门应当进行价格干预,实行价格调控。 48、消费者在购买建材时应注意什么? 答:(1)建议消费者尽量到政府挂牌的已中标建材品片的经销户店里购买建材(特别是钢筋、水泥等);(2)认真查看所要购买建材的的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查看所购买产品的说明书、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商标、生产日期、质量保证书等;(3)向经营户索要所购买建材的发票或销货清单等凭证(以便发现有质量问题时投诉、索赔)。 49、消费者发现或购买到假冒伪劣建材、“三无”建材、“短斤少两”建材时怎么办? 答:消费者应及时拨打工商部门的“12315”、“2506951”投诉举报电话,也可以到当地工商分局投诉、举报。 50、建材经营户有何义务? 答:(1)必须亮照经营;(2)明码标价、不得以次充好、哄抬物价、囤货居奇;(3)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建材、三无建材商品,不得短斤少两;(4)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其所购建材的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质量证明材料;(5)必须向消费者开具销货发票或销货清单。 51、烈士过继子可否享受烈士子女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 答:可以,但烈士过继子必须是烈士证明书的持证人。 52、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遗孀及子女危旧房改造身份认定需提供哪些证件? 答:需提供在乡退伍红军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前发放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费领取证》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与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或红军失散人员的关系证明或经乡村两级盖章的关系证明。 53、革命烈士遗孀及子女危旧房改造身份认定需提供哪些证件? 答:需提供《革命烈士证明书》,若《革命烈士证明书》遗失的需提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出具的烈士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与烈士的关系证明或经乡村两级盖章的关系证明。 54、什么是因灾倒房? 答:因灾倒房是指因自然灾害导致自住房屋整体结构倒塌或房屋结构出现严重裂痕、倾斜,濒于崩溃、倒毁的农村居民住房。对已经在异地新建住房,其原旧房或空心房倒塌的对象,不列入因灾倒房范围。 55、因灾倒房申报规程? 答: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核定重建对象;确定因灾倒房重建对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56、乡镇、村居汇总表要上报那些部门? 答:乡镇汇总后,连同村居汇总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以纸质连同电子文档(EXCEL格式)一并报送到市委农工部、市房管局、市统计局。 57、哪些残疾人可享受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有关优惠政策? 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在瑞金市范围内)残疾人证才可以享受我市残疾人士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有关优惠政策。 58、如何申请农村建筑工匠集中培训报名? 答:乡镇推荐,人社系统组织培训。 59、参加农村建筑工匠集中培训是否收费? 答:免费。 60、房屋建筑面积如何测算? 答: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阳台、挑廊、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米(含2.20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61、是否可以向粘土砖(红砖)企业供地? 答: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止使用实地粘土砖工作的意见》(发改环资[号)、《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赣州市贯彻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04]49号)要求关于粘土资源异地搬迁、改建重新生产粘土砖的问题,国家、省产业政策规定严格禁止供地,应按相关政策执行。 62、集中新建或异地新建试点群众的子女入学就读原则是什么? 答:就近安排入学。 63、引农进城农户子女入学就读原则是什么? 答:无城区户籍的城区居住学龄儿童、少年就近定点安排就读。家长提供户籍证明、居住(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工商执照等)证明、申请等材料后,小学就近安排到南岗小学、竹岗小学、金星小学、宝钢希望小学、岗背小学、桔林小学、泽覃乡东洲春蕾希望小学、沙洲坝八一希望小学、黄柏瑞律小学或叶坪新华希望小学就读;初中就近安排至泽覃初中、叶坪中学或黄柏初中就读。 (三)工作实践 64、我市开展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什么? 答:我市开展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想得通、拆得下、铺得开、安得了、建得起、搬得进”18字要求。 65、如何做到“想得通”? 答:前提是要让群众“想得通”。一是要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摒弃“祖房”观念,动员群众自觉拆除没有保留价值、毫无历史文化底蕴的农村危旧土坯房;二是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长远谋划,树立“一代人建房几代人居住”的建房意识;三是要帮助广大农民群众算好经济对比账,要从新房建成后所产生的价值方面说服群众不要过于注重补偿的环节。 66、如何做到“拆得下”? 答:关键是要能够“拆得下”。一是理事会要制定科学的拆迁补偿办法,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明确拆迁补偿标准,并经全体村民大会通过后执行。二是要对所有拆迁面积进行造册登记,公榜公示,留档查存。三是建议由专业拆迁公司实施统一拆迁,确保安全拆迁、和谐拆迁。 67、如何做到“铺得开”? 答:确保能够“铺得开”。一是土地平整工作要铺得开;二是规划设计要得到群众的认可;三是分散建设的要同时推进。 68、如何做到“安得了”? 答:理事会要制订合理的安置方案,并经全体村民大会同意后进行安置,防止出现拆迁安置“两张皮”现象。 69、如何做到“建得起”? 答:要把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建房工作作为重点,采取小户型建设、公寓式安置、调剂式安置、投靠安置等途径解决。 70、如何做到“搬得进”? 答:整合涉农资金、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用于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今年的改造示范点在春节前基本成型,达到90%以上的入住率。 71、我市开展农村危旧土坯房建设的工作途径? 答:总结前一段各乡镇的工作实践,要全面实施“以点带面、统一规划;分户建档、做实台账;先拆后补、互助共建;民间运作、自求平衡;补拆奖建、多元投入”的工作路径。 72、如何选点定点? 答:在选点上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选群众积极性高的点。把成立理事会作为定点的前提条件,由各个点自主成立理事会,再向乡镇递交改造申请,然后由市房改办实地考察认定。同时,要实行先申请的先改、群众积极性高的先改,形成争先恐后的氛围,实现从“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二是选规模较大的点。尽量选择规模较大的点先行改造,同时按照联大靠大、联村联组建设新社区的原则,引导规模小的村组和散户集中到大的点进行联建。既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共享,也有利于探索经验和模式,为全面铺开起到示范作用。三是选有基础条件较好的点。基础条件好的点容易上水平、快见效,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73、如何科学规划? 答:在规划上,要把握好以下四个标准。一是突出特色。就是要因地制宜进行规划,突出每个点的个性和特色。根据各自的基础和优势,分城郊现代型、山区格调型、生态宜居型、乡村旅游型、文化传承型等不同定位进行规划,引导各个乡镇形成特色风貌。二是保护生态。要始终把保护环境的理念贯彻到规划之中,依山就势,顺其自然,做到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三是注重户型。在传承文化、融入环境,充分尊重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大力推广新户型,确保50年不落后。同时,特别注意户型的简约实用,坚持宜小不宜大,不搞铺张浪费,不增加群众负债,确保每户造价控制在8万元以下,一般不超过10万元。四是完善设施。重视以路网规划来统揽整体布局,确保路网设计合理、方便畅通。在每个成规模的点都要布局一个中心广场和社区服务中心,特别要重视供水、排水、排污、绿化等设施的配套规划建设,努力做到不留遗憾。 74、如何开展分户建档,做实台账? 答:切实把完善档案资料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抓实。一是要摸清整体状况。对每个村庄土坯房的数量、产业发展的潜力、基础设施的现状等等,进行深入地调查摸底,并详尽地记录在案,为确定村庄改造发展方向打好基础。二是要分户建立档案。对改造对象要挨家挨户进行走访调查,将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土坯房情况和草图、照片,以及户主签字同意的改造方案等汇总成一个专门的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掌握原始资料,利于工作开展。如:九堡、黄柏。三是要留存历史影像。既拍摄村庄改造前的整体影像,也为每家每户留下影像资料,为群众保存生活记忆,便于以后展示工作成效。 75、什么是先拆后补做法? 答:所谓先拆后补,就是对所有旧房拆除前不进行补偿,由理事会牵头组织群众共同确定一个宅基地平衡分配的办法,再由理事会对各户的拆除面积进行丈量登记,户主签字确认后便实行集中拆除。在宅基地分配时,再根据各户旧房面积和建房面积的实际情况,由理事会作相应的调剂,实行点内宅基地适度有偿流转。同时要把“拆了不建”作为拆旧工作的最高境界,充分集约节约土地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76、什么是互助共建做法? 答:所谓互助共建,就是要借鉴推广壬田镇郭屋互助共建模式,即每家建房户抽选1至2名劳力组成建房互助队,整合本小组能工巧匠,在技术工匠的带领下实行互帮互建。实践证明,这种模式至少解决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降低了建房成本;二是确保了规划的执行;三是统一建房进度;四是融洽了邻里关系。 77、如何进行补拆奖建? 答:“补拆”就是把补偿的重点调整到拆迁的环节,对只拆不建的给予适当补助。要探索各种办法,一种是对整体只拆不建的,利用增减挂政策,用项目资金给予相应补助。一种是零星的,可采取宅基地适度有偿流转的形式,通过理事会确定补偿办法,给予一定的补偿,同时,还可以采取“理事会运作一点、动员力量捐一点、出台政策补一点、三送单位帮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奖建”即制订与进度挂钩的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政策,实行“谁的进度快、谁的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多”的原则。 78、什么是多元投入? 答:所谓多元投入,就是要整合相关职能部门项目资金集中用于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试点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优先将进度快的试点列为明年的新农村建设点。 79、如何做到民间运作、自求平衡? 答:也就是说,既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更要发挥好群众的主体作用。这两者的关系一定要处理好,政府决不能过度参与,决不能大包大揽,从而加重群众的“等靠要”思想,而是要充分发挥群众和理事会的作用,推动各个改造点实现自求平衡,防止因建房问题引发经济纠纷。一是要坚持以群众为主体。我们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发动群众上,让群众主动改。二是要坚持以理事会为骨干。明确运作的主体是民间理事会,工作队关键要做好群众发动、规划引导、奖励帮扶、政策落实、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其他具体的工作都要由理事会去干。因此,理事会的成员一定要选好,一定要有办法、有威信、有号召力。同时,要加强对理事会工作的引导,坚持抓大放小,通过定计划、定目标、定任务,推动理事会在工作队的指导下有序开展工作。三是要坚持干部能人带头。就是要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争取能人富人的大力支持。现在很多点都是这些关键人物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要组织有影响、有威信的本籍干部和能人富人,共同参与组织动员、方案制定、矛盾调处工作。 (四)疑难荟萃 80、在实际操作中如何把握“一户一宅”? 答:有关专家认为,《辞海》等书籍也未对“一户”进行解释,“一户”既可以指同一户口薄上的人员,也可以指居住生活在一起的人们,如果十人一户仅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显然有失公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坚持“各点各办、理事会通过、群众无异议”原则。 81、在农村有老宅基地的下列人员能否列为建房对象?一是户口在农村、田在农村、全家异地居住的;二是户口迁出、田在农村、已经异地建了房的;三是户口迁出、在外工作的。 答:对这类情况不作统一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坚持“各点各办、理事会通过、群众无异议”原则。 82、如何解决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等困难群体的住房建设问题? 答:建议采取以下几种办法解决:小户型建设(每套60左右平方米,二层半150平方米,按400元/平方米计算,需7.5万元,其中可以补助2万,另外5万可以通过贷款等渠道解决,压力不会太大)、公寓式安置(每层60左右平方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造价不会太高)、调剂式安置(购买二手房的也可以进行补助)、投靠安置(投靠亲朋好友的也可以进行补助); 83、《关于推进全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实施方案》(瑞办字[号文件)中规定的补助对象中,如果涉及双重补助对象身份的如何补助? 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补助。 84、涉及深山移民等移民搬迁对象实施危旧土坯房改造,是否在享受移民建房补助的同时享受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 答:2011年以前(含2011年)已经享受了移民建房补助的,不能再享受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2012年的移民建房对象可以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享受移民补助或是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 85、目前仍居住在土坯房中,有意愿到市区或圩镇购房的,拆除旧宅基地并交回集体经济组织的,是否可以享受补助? 答:原则上日后发生的,可以享受。 86、目前仍居住在土坯房中,有意愿购置二手砖混房的,拆除旧宅基地并交回集体经济组织的,是否可以享受补助? 答:原则上日后发生的,可以享受。 87、拆除旧房之后不建的农户能否享受相关补助? 答:拆除旧房之后,将其宅基地交回集体经济组织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相应补偿:一是利用增减挂政策,用项目资金给予相应补助;二是通过理事会运作,将原有宅基地有偿流转后获得相应的补偿;三是如果市级出台了与此相关的政策措施,将一并享受。 88、我市规划控制区内如何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 答: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户,经审核批准后,在符合城市规划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按村庄设置集中建设点进行集中改造(原则上不安排分散建设农户)。 89、我市城市规划控制区的范围? 答:我市城市规划控制区是依据瑞金市第五轮城市总体规划,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定的区域,面积为108平方公里(①东至云集圩厦蓉高速至出入口,南至泽覃乡政府,西至云石山乡梅坑村,北至黄柏乡绿草湖;②206、319、323三条国道两侧150米范围)及工业园区扩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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