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曹操割须弃袍中国目前环保工作执行的四类,二级标准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提前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实施方案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提前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实施方案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日以粤环发〔2010〕69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确保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提前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Ⅳ标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政府《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提前实施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复函》(粤府函〔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在日起执行国Ⅳ标准,机动车产品的生产制造、供应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已具备,当前要抓紧重点做好执行国Ⅳ标准的配套保障工作,主要包括:
  (一)推进“粤Ⅳ”车用成品油的供应;
  (二)确定按照国Ⅳ标准注册登记车辆的工作程序,严格新车登记把关;
  (三)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四)做好机动车销售市场的检查工作;
  (五)日至8月31日为执行珠江三角洲地区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过渡期,期间车辆销售、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等可仍按原有标准执行。
工作安排与任务分工
  (一)尽快召开珠三角提前执行机动车国Ⅳ标准推进工作会议。
  1、就有关国Ⅳ标准的批复情况向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通报(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2、部署执行国Ⅳ标准的前期配套保障工作,落实任务分工(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二)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机动车国Ⅳ标准排放达标车型核准公告,整理符合国Ⅳ标准的环保车型目录,并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www.)”上公布,为群众购买国Ⅳ标准新车提供指导服务(责任单位:省环保厅;时间日起)。
  (三)在车辆登记注册环节实施环保车型核查制度。禁止未纳入环境保护部公布的“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车辆注册登记”(责任单位:省公安厅,配合单位:省环保厅;时间:日起执行。)。
  (四)组织实施《车用汽油(粤Ⅳ)》(DB 44/694-2009)和《车用柴油(粤Ⅳ)》(DB 44/695-2009)广东省地方标准,落实“粤Ⅳ”车用成品油的供应保障,并加强执法力度(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环保厅;时间: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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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仅供同行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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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日起至日,对纳税人销售的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蔗渣等4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自产的综合利用产品(产品目录见附件)由税务机关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具体退税比例2009年为100%,2010年为80%。二、申请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纳税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日起,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相应的行政处罚。2.综合利用产品送交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并取得该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3.纳税人应单独核算综合利用产品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应纳税额。三、纳税人申请退税时,除按有关规定提交的相关资料外,应提交下列材料:1.自日起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相应的行政处罚的书面申明。2.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四、税务机关应加强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不定期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的书面申明内容)和退税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凡经核实有虚报资料、骗取退税等行为的,追缴其此前骗取的退税款,并取消其以后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资格。五、本通知所述“三剩物”,是指采伐剩余物(指枝丫、树梢、树皮、树叶、树根及藤条、灌木等)、造材剩余物(指造材截头)和加工剩余物(指板皮、板条、木竹截头、锯沫、碎单板、木芯、刨花、木块、篾黄、边角余料等)。“次小薪材”,是指次加工材(指材质低于针、阔叶树加工用原木最低等级但具有一定利用价值的次加工原木,其中东北、内蒙古地区按LY/T标准执行,南方及其他地区按LY/T标准执行)、小径材(指长度在2米以下或径级8厘米以下的小原木条、松木杆、脚手杆、杂木杆、短原木等)和薪材。“农作物秸秆”,是指农业生产过程中,收获了粮食作物(指稻谷、小麦、玉米、薯类等)、油料作物(指油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芝麻籽、胡麻籽等)、棉花、麻类、糖料、烟叶、药材、蔬菜和水果等以后残留的茎秆。“蔗渣”,是指以甘蔗为原料的制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纤维50%左右的固体废弃物。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沙柳箱纸板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批复》(国税函[号)相应废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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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污染治理力求环保工作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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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规划落实
强化污染治理力求环保工作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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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对2006年环保工作进行总结,对2007年环保工作作安排。
2006年环保工作
2006年,我区环保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市环保局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全国第六次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生态立区的战略部署,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扎扎实实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使区域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出境断面水质实现了4个月达标。200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科院院长路甬祥专程来青白江进行水环境整治执法检查,对青白江区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10月,国家环保总局第二调研组到我区视察调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情况,调研组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高标准编制环保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编制完成《2006—2010年青白江区建设生态工业高地环保五年行动计划》,环保五年行动计划确定在四大环保领域,实施三大环保工程、九大环境建设任务,实现四大环境硬指标,让市民享受三重环保感受,即“四三九四三”工程。全区上下按照环保五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增添措施,落实责任,努力做好生态环境建设。目前,此计划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是编制完成《创建全国生态区规划》。2006年4月底,该规划通过了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设计院副院长洪亚雄为首的专家组的评审,专家组对青白江区创建全国生态区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标志着我区创建全国生态区工作正式启动。
三是编制《成都市青白江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2006年7月,我区邀请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联合中国石油化工规划院、中国冶金规划院共同编制《青白江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2007年1月,该规划大纲通过评审。青白江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创造了两个全国第一,即:以行政区为单位编制和建设生态工业园区规划是第一个;集国家三院专家教授共同编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是第一次。该规划预计今年8月编制完成。
四是编制完成《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区规划》。我区聘请了西南交通大学进行编制。2006年11月,该规划通过省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今年1月,区委、区政府举行了隆重的创省模启动仪式,标志着我区创省模工作全面启动。
二、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
为确保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切实成效,我区成立了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配备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主要工作措施及取得的主要成效表现在:
(一)工作部署及时,目标督查有力
为落实市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大会精神,我区及时进行了研究。
一是成立了由区长挂帅的区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二是制定了青白江区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于2006年初在全市率先召开全区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
三是成立了区、乡镇、街道督查组。区委目督办、区政府目督办、区监察局、区环保局联合下达了关于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网络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明确了完成时限。督查组采取随机督查、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督查汇报和目督办每月印发督查通报等多种形式确保督查起到实效。
(二)排查到位,家底清楚
组织力量,对全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工业污染源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做到了家底清楚。排查出涉水涉气工业企业410家,蜂窝煤厂36家,城区燃煤锅炉14台,燃煤窑炉9座,城区内使用蜂窝煤炉的餐饮店铺316家,城区洗车场点30家,为综合整治奠定了基础。
(三)重点突出,成效明显
一是加强燃煤污染综合整治的力度。2006年,区政府印发了《关于从严控制燃煤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的通告》10000份,组织有关部门、街办进行宣传动员。区委、区政府及时协调,促成出台了给予燃煤改造经营户燃气月租费减半、改造费用让利30%的优惠政策,此举大大推动了燃煤改造工作,截止2006年底,城区98%的店铺完成了煤改气。
二是实施洒水降尘,改善大气环境。针对我区粉尘排放量大的实际,一方面抓工业粉尘治理,一方面推行了环境卫生湿法作业,对城区20余条主要道路、街道实行每天洒水8到10次,有效地控制了二次扬尘污染,对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进一步深化了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全年分三批次共对49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并考核验收。全区重点企业共投入亿元资金用于工业污染治理。全年重点企业减排废水480万吨,减排烟(粉)尘1000吨。
三、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2006年初召开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2005年度环保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06年的环保工作作了统一部署。区政府与全区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业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将目标责任层层细化,具体落实到各个单位。区环保局认真履行了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了与各乡镇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各乡镇认真履行属地化管理职能,各部门密切配合,实现了环保工作由环保部门“独唱”到各乡镇各部门“合唱”的转变,环保是全社会的环保的意识正在形成,有力地推动了环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环保“三同时”关口
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审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且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规划和建设项目,或不符合产业政策、没有可靠污染治理设施和造成生态环境不可逆破坏以及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全年共计审批建设项目46个,项目总投资3.6亿元,环保投资2000万元。参与审查省、市项目共19个,项目总投资30亿元,环保投资1.1亿元。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与环保“三同时”执行率均为100%。
(三)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
一是定期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企业排污情况、沿河排污口和水质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和整治。多次对位于我区饮用水源上游的彭州、郫县、新都等区(市)县境内的排污情况进行排查,共排查出我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41个,其中村民生活排污口9个,农业排水口32个。对污染较重的3个生活排污口和7个农业排水口进行了整治。
二是消除了我区饮用水水源跨区污染隐患。经与广汉市多次协调,将影响我区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清白江大河广汉市境内向阳镇和广兴镇河段两户在河道内放养鸭子的养殖户予以了取缔。
三是区政府投资80余万元对约5公里长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周边环境进行整治,规范排污口10个,立保护区标志55个,栽种巨桉2100余株、柳树800余株。
四是对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划定并立标。
五是建立了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应急机制。我区严格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了以应急指挥机构、技术、物质和人员保障系统为核心的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落实了处置措施,认真执行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和处理制度,形成了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助机制。
(四)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错时执法显成效
深入开展清理不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专项行动,适时推出了“错时工作制”和“问题管理法”;开展以“零点行动”“夜查行动”等多形式多时段的突击检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全年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2件,结案39件。其中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致使污染物超标排放10件,违反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法1件,建设项目违法行为19件,秸秆禁烧现场处罚8件,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予以关闭的3件(目前区政府正在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予以关闭),另青白江区玉虹印染厂违法排污1件因法院对该厂查封而正在办理中。与2005年查处案件相比,增加了30件,递增250%。通过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促使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五)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扎实开展
对畜禽污染和生猪屠宰场进行专项整治。制定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规划》、《青白江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06年,我区主要河流9户河面养鸭户在相关部门宣传动员下已于10月底完成了拆除搬迁工作;水源地保护区附近的2户养猪户已拆除1户,另1户也已制定搬迁方案;规划区规模养殖户4户已搬迁。生猪屠宰场由26个点压缩到15个点。
(六)开展了机动车尾气治理
组织召开了全区机动车尾气治理宣传工作会。发放和张贴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污染汽车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和《成都市环保局、成都市公安局关于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实施办法的通告》以及宣传画,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了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全区发放环保标志2187个。
(七)中、高考禁噪坚持进行
在中、高考期间,加强了对噪声污染的控制,下发了《关于从严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的通知》。组织了环保执法人员进行昼夜巡查,安排了昼夜值班受理群众投诉,公布了投诉电话,对违反《通知》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禁噪期间共计出动执法车辆20台/次,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娱乐场所90余家,施工工地8家,及时解决中高考期间噪声扰民问题,为广大考生营造出宁静的考试环境。
(八)排污费征收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依法、足额、全面”的征收原则,依法对全区污染源征收排污费。对全区420余家排污单位下发了《排污申报通知书》,重点排污企业填报年度申报表80余份,全年共计征收排污费770余万元。
(九)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应急能力得到提高
为应对日益突出的环境安全问题,培养环保队伍应急处置能力。2006年2月22日,由成都市人民政府、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川化集团公司联合组织的成都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在我区举行。川化集团公司、市环保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中队等单位200余人参加了演练,全市20个区(市)县环保局派员观摩。通过演练,锻炼了队伍,为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积累了经验。
(十)环境监察和监测力度不断强化。一是加强环保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监察大队、监测站分别以达标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快自身建设。增加环境监察、监测频率,对重点企业的日常监察2次/周;对川化和区污水处理厂水质每周监测2次,重点企业水质每周监测一次。监测和监察频率与2005年相比,增加了20%。全年共计出动执法车辆5000多车次,检查企业1350家次,制作监察记录1620份、出具监测数据12000余组;二是监管网络建设,全区共计建成32套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工业废水省、市、区联网自动监控。
(十一)及时办理环保信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环保信访工作是为民服务的一个窗口,区环保部门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环保投诉第一时间受理,做到接报必出,出必有果。2006年共受理信访投诉155件,所有信访案件均进行了回复,办理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3件,办结率达100%。
区环保部门还多次深入社区、农村村组向群众宣传环保知识和治理效果,与群众座谈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将一些因环境污染易引发的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获得群众好评。
(十二)环境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为进一步强化市民的环境意识,我区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通过“4.22”、“6.5”等宣传日活动上街宣传和播放环保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4月22日当天,组织10余所学校220余人在怡湖公园门口开展了“4.22地球日”宣传活动。活动共计散发宣传资料4万余份,宣传讲解2000余人次。在全区中小学深入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目前已有17所中小学被评为区级“绿色学校”,13所中小学被评为市级“绿色学校”,3所中学被评为省级“绿色学校”;1所中学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学校”。
&2007年主要任务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是区委、区政府实现“三新”突破的重要举措。2007年,我区环境保护要在以下几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以实施《规划》为重点,力求在进一步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上有新突破
(一)全面开展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区工作
今年是我区创省模验收年,要按照创模规划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将创模纳入目标管理,制定《青白江区创建四川省环保模范区》目标任务分解表,落实责任单位;二是倒排时间进度,按照2007年底通过“技术核查”,2008年初通过“创模验收”的预期计划,将责任目标倒排时间进度,环环相扣抓落实;三是督促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四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开展创模工作,形成创模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五是抓好创模宣传,扩大创模知晓率,充分动员公众参与;六是区创模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通报工作动态,积极争取省、市的指导和支持,牵头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全力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七是区委目督办和区政府目督办要加强创模工作督查,对重点问题要限时督办,确保各项目标按时完成。
(二)深入开展创建全国生态区工作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绿色社区、生态人居小区、工业生态园区和环境友好企业的创建工作,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各重点镇(城厢镇、弥牟镇、清泉镇、大同镇、祥福镇)的环境整治、生态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新型社区的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要有措施,有进度。力争年内完成10个文明生态村、2个环境优美乡镇、2个绿色社区、2个生态人居小区、2个工业生态园区、2个环境友好企业的创建工作。继续实施成都北部生态屏障建设、“城市绿肺行动”和“森林城市工程”,2007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力争达到40%,绿地率力争达到30%,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38%。
(三)积极开展创建青白江区生态工业园区工作
编制完成《成都市青白江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区工管委、物管委、车管委和相关部门要落实规划,并结合创建全国生态区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以环境综合治理为节点,力求在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上有新突破
(一)继续开展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
各相关部门、乡镇和企业要认真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批转的《青白江区2007年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点》要求,切实开展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在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一是加强工业废气综合治理,新、改、扩建项目须同步建设废气治理设施,现有的污染源要限期治理达标。年内完成攀成钢公司煤气回收工程,华明公司脱硫装置和硫化氢治理项目,启动攀成钢烧结脱硫工程;二是要加强燃煤整治工作力度;三是大力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四是全面推动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
在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一是要科学划定城市饮用水源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隐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储备第二水源,启动饮用水安全工程,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二是要重点推进中小河流污染整治,实施长流河、青城河等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中小河流水质;三是大力开展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主城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实现雨污分流;四是城厢镇开展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五是完成区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
(二)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1、开展主城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我区主城区范围内企业多,厂区周边环境与城市发展极不协调。为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区委、区政府昨天召开了主城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各部门、相关乡镇和企业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主城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和动员大会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倒排进度,积极开展主城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使厂区内外环境有显著改观。
2、继续实施中小街道综合整治。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置,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减量化、资源化,整治交通噪声、生活噪声、施工噪声及油烟扰民问题,控制城市扬尘和机动车排放污染。
(三)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1、实施污染物总量削减。按照市政府总量控制的计划,2007年,按企业类别,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强化目标,落实责任,实现全年减排废水600万吨,比上年减少17%;削减氨氮排放75吨,比上年减少5%。攀成钢投资3500万元开展烧结脱硫、除尘治理,削减二氧化硫2000吨,削减烟尘800吨;川化投资980万元开展硫酸废水治理,减排废水500万吨,削减氨氮70吨;华明公司投资300万元优化生产工艺,废水处理站中水回用,减排废水50万吨,力争达到100万吨,投资800万元开展硫化氢回收、锅炉除尘,削减二氧化硫200吨,削减烟、粉尘50吨,实现硫化氢稳定达标排放;玉龙公司投资430万元开展尿素尾气精洗装置,Ⅰ、Ⅱ直转系统冷凝液尿素深度水解液回用,3#锅炉除尘改造,新增一套700m3/h循环水系统,减排废水18万吨,削减氨氮5吨;宝洁公司投资70万元开展回溶升级系统,使废液处理能力提高到200 m3/a,投资950万元建设废水处理提升系统,废水处理能力由50 t/d提高到300 t/d。
2、实施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全区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98%以上,攀成钢、华明、川化、玉龙、味之素、台玻、巨石、蓝风、宝洁、王牌、瀚江、天马、成异、虹波钼业、三洲核能、米高化肥等重点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
3、积极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川化、玉龙、攀成钢完成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其他工业企业积极推行认证工作。
4、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川化、玉龙、味之素、华明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认真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对即将建成的5个农村新型社区的生活废水按要求进行集中处置,达一标排放,所有新型社区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进行管理;对现有的15个屠宰点逐步压缩到2个点;2007年完成新建4000口沼气池任务;对全区37家养殖场中粪便未实现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的6家进行进一步整治;进一步抓好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
三、以基础工作为关键,力求在加强监管、监测工作上有新突破
(一)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环境安全
1、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执行。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保第一时间介入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按照市环保局的限期清理整顿新建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要求,切实开展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清理整顿,全面完善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
2、加强环境监察和监测力度。一是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监察频次和重点企业水质监测频次;二是年内完成日排水100吨以上工业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三是加强对在线监测系统的监管,保持工业废水省、市、区联网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四是加大污染源限期治理力度,对重点工业企业下达减污减量限期治理任务,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限期治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和验收工作,确保限期治理任务落到实处;五是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在工业园区和物流园区新建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实现实时动态监测监控。
3、进一步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全面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做到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运用经济杠杆促进企业,加大污染治理资金的投入,积极治理环境污染。
4、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重处违法排污行为。对省政府下达的攀成钢公司烧结烟尘、二氧化硫削减项目、川化公司硝酸废水闭路循环(含硝酸表冷液综合利用)项目、华明公司废气治理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对经济效益差、生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而且治理无明显效果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关闭。
5、及时办理人民来信来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环保投诉第一时间受理,做到接报必出,出必有果,将易引发环境污染的纠纷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6、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认真执行《区政府关于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的通告》,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抓好信息化建设
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的环保系统信息化建设要求,抓住我区作为成都市环境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试点单位的机遇,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通过与地税、工商等部门共享信息,自动获取在线监测数据等现代信息化技术来解决“家底不清”这个长期制约环境管理的问题,积极开展应用工作,为2008年全国环境普查打下基础。
(三)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认真落实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级各部门和企业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的联动机制,将环境污染应急平台纳入区政府公共应急平台。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实现实时动态监测监控,加快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构建高效、准确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应急装备和设施建设,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文明
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区委宣传部、区创模办、区委目督办、区政府目督办《关于下达二○○七年度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区宣传目标任务的通知》(青创模办〔2007〕4号)文要求,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导向作用,重点围绕创建省级模范区、创建全国生态区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内容丰富的环境宣传教育。进一步组织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发布、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和污染事故通报等制度,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项目须听取公众意见,保障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增强全区人民的环境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责任感。
(五)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力抓好项目工作
今年市政府将下达“十一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目前我区是以冶金、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区,污染物削减任务十分艰巨。区委建成书记提出:我区要对成都市的环境质量作出贡献。环保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按照建成书记的要求,认真编制和包装环保项目,要以治理项目为支撑,确保减污减量目标的实现。今年要重点抓好攀成钢二氧化硫总量削减项目,川化氨氮总量削减项目的编制和上报工作。要抓住今年省环保专项资金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倾斜的机遇,抓紧编制上报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化管理项目、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项目。主动向国家、省、市环保部门汇报,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提高项目支持率,为全区环保工作再立新功。
同志们,展望新年,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第九次党代会确立的“生态立区、工业强区、物流兴区、商贸活区,建设成都北部新城,构建和谐青白江”战略目标,认真实施《环保五年行动计划》,抓好“创建四川省环保模范区、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环境保护,为全区人民创建一个河水清洁,空气清新,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的美好生活环境,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既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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