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利率下调是全国通用吗

        澎湃新闻()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5月11日起,上海将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00%下调至3.7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0%下调至3.25%。这已是自2014年11月以来的半年内,上海连续第三次下调公积金个贷利率。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1日下发《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15年5月1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通知》规定。2015年5月11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5月11日起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5月11日起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起按《通知》规定执行。

        《通知》还明确,自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2.10%下调至1.85%。同时,上海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测算,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万元1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此次公积金个贷利率下调后,月还款额将从原先的1012.45元减至1000.61元,少了12元左右;总还款额将从原先的元减至元,少了14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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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3月1日存量房贷利率“重新定价”启动仅剩不到一周。届时,全国规模达25万亿、涉及上亿人的居民存量房贷的定价基准,将在6个月的切换时间内,从参考基准利率改为参考LPR定价。对于2020年1月1日前签订商业贷款合同的购房人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我的房贷利率究竟是升了还是降了”以及“只有一次选择机会,我该选浮动利率还是固定利率”。此外,大家还普遍关心:在疫情还未结束的情况下,重签合同是不是必须要去一趟银行呢?

  去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出台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利率基准转换方案。根据央行公告,“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

  因此,如果您原来的房贷是固定利率,无须切换。如果您的贷款是参考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房贷,那么您有两种利率选择:一是转换为LPR+固定点数;二是转换为固定利率。

  需要注意的是:您只有一次选择转换方式的机会。如果您已确定并完成转换,那么在贷款到期前就不可以再去更改了。

  有人问,“我的房贷是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混合贷,这个要不要转换呢?”专家表示,如果是混合贷的话,这次只转商贷的部分,公积金贷款的部分仍按原合同执行。

  如果您曾经关注过房贷消息,肯定听过“基准利率上浮百分之多少”或者“基准利率基础上打几折”的说法。今后,这种提法将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LPR加减多少个基点”。

  这个基点是如何算出来的呢?根据央行年第30号公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shehui/174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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