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信访办能处理吗

“杨主任,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真不知这事啥时候能解决,你真是一心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好干部呀!”2021年1月29日上午,在汝州市信访局接待大厅的信访事项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十几位中年妇女手捧着一面锦旗,临走时握着杨素贞主任的手一再表示感谢。
一个月前,这群中年妇女曾多次到信访局信访,反映其务工工资被拖欠问题。汝州市信访局根据案件情况,让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处理此事。接到信访交办函后,汝州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通双方当事人调查了解情况。
事情是这样的。2016年至2018年她们跟着我市穆某在某工地搞绿化,至2019年上半年工资一直没有给她们支付完,她们也多次找穆某,但穆某不是躲着不见就是不接电话。2019年9月25日200多人到信访局上访,企业把穆某通知去,由企业垫支10万元给大部分工人付了工资,但还有一部分无钱支付,穆某答应过完年支付,但她们通过多次讨要穆某也没有给她们付钱。她们也想到了打官司,走法律渠道,但是穆某不但不付钱也不给打欠条,无证据去法院立不上案。她们也去找企业的项目部,得到的答复都是我们把钱已支付给穆某,你们去找她吧。无奈之下,她们只有到信访局上访。2020年11月24日,信访局将她们的信访件移交信访事项调解委员会。调委会在接到件的当天就通知上访人赵某等人见面了解情况,她们都是65岁左右的中年妇女,11月的天气寒冷,一个个冷的手脸通红,但脸上都带着期盼的表情。汝州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杨素贞听完她们的叙述,当场就表示一定要帮助她们把工资要回来。
汝州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先是想办法联系穆某,由于包工方穆某一直不愿露面,考虑到穆某与汝州市某工地劳务队有聘用关系,隧又协调住建局相关科室,联系到某工地劳务队负责人,多次沟通协商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最终,某工地劳务队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敢于担当,愿意在已全部付清穆某工资的基础上,同意先行垫付目前穆某还拖欠的工人工资,共计16455元。但是为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把拖欠工资款交由汝州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保管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汝州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住建局、信访局、和劳务队都有责任仍要继续努力通过各种途径联系穆某到场彻底解决此类问题。
至此,这起信访案件在人民调解员长达一个月的多方协调和耐心调解下圆满画上句号。当事人陈某、赵某、腾某等11人,为感谢汝州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特别制作了一面印有“心系百姓 为民解忧”锦旗当面送给人民调解员,在离开时,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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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精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

  (一)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各类企业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制度,大力推行简易劳动合同文本,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不签订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并通报同级行业主管部门。

  (二)实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含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须全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在各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编制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人员(包括直接招用和分包企业招用人员)用工手册,记录进场施工农民工身份、劳动考勤和工资支付等信息,由农民工本人确认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下同)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实时掌握施工现场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情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一)落实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各地要严格落实《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冀建市〔2014〕19号)。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的预储金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2016年以后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要全部实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农民工工资由签约银行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和建设单位出具的确认文书,按月支付到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未按规定足额缴存工资预储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视同建设资金不到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不得开工建设。各级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工资预储金制度。

  (二)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的基础上,交通、水利等其他工程建设领域要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要在2016年6月底前制定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收缴部门、缴纳比例、动用标准和退还办法。实行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制度,对省内注册且两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工资保证金收缴部门要严格执行收缴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擅自减免收缴比例,确保工资保证金应收尽收。

  (三)完善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各市、县政府要严格按照市级不少于2000万、县级不少于500万的标准储备应急周转金,重大欠薪案件高发地区要适当提高储备标准,动用应急周转金垫付农民工工资后要及时补足,确保应急周转金足额储备。各市、县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应急周转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使用条件、规范动用程序、落实追回责任,在充分发挥应急周转金应急兜底作用的同时,确保政府财政资金安全。

  三、依法严惩拖欠工资违法行为

  (一)严厉查处拖欠工资案件。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执法合作,采取联合检查、联合办案、联合督查等方式,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办效能。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发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早介入,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查封企业账户,有效防范欠薪逃匿和转移财产等行为;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情况通报制度,推动完善检察院立案监督和法院及时财产保全等制度,确保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

  (二)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各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要对拖欠工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终局裁决条件的要一裁终局,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要裁决先予执行,并移送法院执行,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就近做好欠薪争议的调解。加强调裁、调审、裁审衔接,及时办理欠薪争议调解协议书仲裁置换或法院确认手续。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法院应发出支付令。对重大集体欠薪或涉案金额较大争议案件要及时上报,由上级机关挂牌督办。各级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法律援助中心等要主动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三)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指挥权限和部门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发生重大群体讨薪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造成进京“非访”和进京赴省集体上访的,当地政府要迅速派人将上访人员安全接回并妥善处理,必要时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发放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重大群体讨薪事件防控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组织、串联越级集体上访信息的监测监控,及时掌握信息动向,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依法严厉打击以讨要工资名义、虚报冒领等手段扰乱社会治安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根据事态发展,要依法采取驱散、带离及拘留等强制措施予以妥善处置。

  (四)联合惩戒欠薪失信行为。按照《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年)》安排,加快全省劳动用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严重拖欠工资失信企业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和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筑施工企业同时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由多部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惩治格局,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五)加强执法维权能力建设。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性质,统一机构名称。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根据监管职责和管辖区域内用人单位数量、劳动者数量及劳动保障监察违法案件数量等主要指标,兼顾辖区面积、交通和通信条件等情况,合理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员。将劳动保障监察岗位纳入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发放范围。严格按照标准配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装备,为开展执法维权服务提供必要支撑。

  (六)提高信息化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推动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提高运行质量,大力推行网上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提高案件处理效能。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平台建设,到2017年底实现拖欠工资案件“一地投诉、全网处理”。配合北京、天津市加快建设京津冀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强化京津冀三地执法协作,促进跨区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快速办结。

  四、严格落实保障工资支付相关责任

  (一)落实企业工资支付和清偿主体责任。各类企业要依法向招用的农民工本人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严禁将工资支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发生拖欠工资问题承担清偿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对所发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监管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由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违法企业依法承担直接清偿责任。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对本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各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拖欠工资问题的预测预警,根据向工商部门了解的企业登记注册和向税务、银行、电力等部门和单位了解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指标,每月分析研判欠薪风险点并研究解决措施;每年8月开始组织重点欠薪案件及隐患摸底排查并开展专项督查,及早解决重点案件和隐患。充实各级领导小组力量,将司法部门和人民银行纳入到领导小组当中。加强普法宣传,综合运用上门普法、开办法律培训班和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用工和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我省治理欠薪“三金”“三机制”“一入罪”制度机制,提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化水平。

  (三)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各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部门职责,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政府督查室负责牵头做好重点欠薪案件督办、督查等工作;信访部门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接待办理,协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解决农民工的合理诉求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解决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加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牵头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加强对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立案侦办和参与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负责督办解决所属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等工作;检察机关负责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批捕、起诉、立案监督等工作;审判机关负责审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民事案件;司法部门负责法律宣传以及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并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严重拖欠工资失信企业等工作;工会组织负责对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人民银行负责依法将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企业纳入征信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各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四)强化责任追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因政府领导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履行、相关人员工作不到位,导致本地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高发、频发,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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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多麻烦,现在都网上信访了,在家动动鼠标就行!

国家信访局公布的真实案例!

网上信访不到48小时,农民工领回拖欠工资

2018年2月4日是立春,距离春节只有12天了,而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的王伟一家却在发愁。

原来,2016年4月至9月,王伟与妻子、舅哥、侄子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某商贸城工地干木工活,但还有近5万元工资没有拿到。拿不到钱,又人生地不熟,不知道去哪儿反映,眼看着春节也要过不好了。

听朋友说网上信访既方便快捷,又省时间省路费,于是,他通过国家信访局微信信访平台反映了自己的事情。

拿到了工资,王伟一家总算能高高兴兴过个好年了。他在满意度评价栏对事项的办理填写了“满意”,并留言:“国家信访局是好样的,非常感谢!”

(文中“王伟”为化名)

不久前,李明通过微信向国家信访局提交了网上信访,反映他在北京做保安期间被拖欠工资问题。

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收到李明的网上信访后,本着对群众诉求“马上办”的原则快速研判,第一时间转交到北京市信访办

凭借网上信访快捷高效的优势,当天下午,北京市信访办就将这一问题转交到了负责办理的单位,要求认真处理,妥善解决。

相关单位接到这件网上信访后,马上与李明进行了沟通,问题很快就调查清楚了。原来,李明离职后,没有及时按照所在保安服务公司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导致工资未按时发放。

认真核查李明在职期间的考勤情况后,公司与他达成了工资支付协议,随即就支付了工资。之后,公司还举一反三,修订完善了工资支付有关制度,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就这样,投诉后过了一周,李明就拿到了工资。问题快速解决后,工作人员还打来了回访电话,认真核实处理情况,询问是否满意。

一次网上信访,换来一次圆满解决,这让李明觉得很暖心,他在感谢信中说:“感谢我们的党对农民工的关心关爱!”

(文中“李明”为化名)

不仅是帮农民工找回拖欠工资!

一周时间,信访件变感谢信

这是河南省泌阳县高邑乡赵贵海提交的一个咨询类网上信访件,虽然通篇只有一句话,没有标点,简短得有些语焉不详,甚至还有错别字,但也能看出他对尽快翻建新房的渴望和期盼。

工作人员认真核对信息,第一时间将这一事项通过国家信访信息系统转送到河南省信访局处理。担心这件信访事项转交地方后被当做“内容不清”事项不予受理,又专门与地方经办人员电话沟通,督促当地认真了解信访人情况,切实把政策解释清楚,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7天后,赵贵海的又一件网上信访件进入到工作人员的待办界面,不同的是,这一次内容不再是简单的一句话,也不是反映问题,而是一封长长的满怀深情的“感谢信”:

感谢国家信访局,感谢这个平台......我可以开始建房了,整天发愁的爸妈脸上有了笑容,可高兴了。真心感谢国家信访局,让我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

原来,他的信访事项被转交到高邑乡人民政府后,乡领导按照省里的要求,立即电话联系到赵贵海,并与他的家人当面进行了解释说明,帮助他办理了建房手续。困扰他们一家的“难题”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文中“赵贵海”为化名)

梁先生购买的商品房,划片学校为扶绥县某小学。今年孩子到了入学年龄,由于户口不在县城,学校以非县籍孩子不符合入学条件、招生名额限制为由,拒绝录取。当时开学季逼近,孩子上学的事还没有着落,梁先生一家心急如焚,通过网上信访平台反映了这个情况,希望帮助解决。

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是头等大事!梁先生的信访事项第一时间被交办到扶绥县。自治区信访局高度重视,多次与当地沟通协调,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症结,尽快妥善处理。扶绥县党委、政府迅速行动,县委书记、县长分别作出批示,落实具体包案领导,着力推动解决。考虑到非县籍适龄儿童不是个体,相关部门在着手调查的同时,以点带面,在全县摸排此类情况。这一排查却发现,今年因户口不在县城而无法入学的孩子竟多达近500个!

开学季眼看就要到来!相关部门加快解决速度,加大解决力度,通过进一步完善入学规则,扩大总量、优化存量的方式,充分挖掘学校办学潜力,增加义务教育学位资源,释放更多优质学位用于就近入学,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孩子都能公平享有优质教育机会。开学前,该县没有被学校录取的非县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问题已经全部解决到位。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负责同志到扶绥县回访,梁先生心怀感激地说,“没想到政府如此重视,力度如此之大,效果如此显著。不仅仅解决了我家小孩读书难问题,还解决了全县近500个孩子的上学问题,我们非常激动,也非常满意!感谢党委和政府,感谢信访部门对我们的关心!网上信访不仅减少了群众走访的成本,而且快捷地解决了群众的难题,网上信访真好,真给力!

国家信访局提出让群众“最多访一次”,

要求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

网站、APP、微信都可以!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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